矿井防灭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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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细心整理矿井防灭火标准细心整理书目第一章 总 那么1其次章 自燃煤层开采3第三章 防灭火装备8第四章 日常防火19第五章 灭火救灾22第六章 火区管理25 细心整理第一章 总 那么第1条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方针,谨慎执行煤矿平安规程,本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原那么,结合我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训,特制定本矿井防灭火标准下称标准。第2条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国营的生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内因火灾和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及对井下有紧急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第3条 本标准的贯彻执行在矿务局范围内由局长负全面领导责任,局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在矿井范围内由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矿

2、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局、矿及其下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1. 通风部门负责自燃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2. 机电部门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3. 地测、准备和生产部门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4. 矿山救援队负责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援工作和平常协作通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预防处理和防火检查工作。5. 安监部门负责监视检查本标准的严格执行状况和日常的井下明火管制。6. 供应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7. 财务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第4条 由内因或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下火灾,统称为矿井火灾事故。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下后果之一者,即定

3、为矿井火灾重大事故:1.造成人员伤亡。2.造成价值1万元的物质包括资源损失。3.造成生产中断8小时以上。4.造成封闭工作面或采区冻结煤量。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展事故统计及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第5条 每个矿井必需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准备。矿井防灭火工程工程应列入矿井生产建立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准备,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需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准备,并组织实施。矿井防灭火规划和准备应包括以下内容:1.防止井口地面火灾危害井下平安的措施。2.各种外源火灾的防灭火措施。3.自燃煤层开采的防灭火措施。4.现有火区的管理和灭

4、火措施。5.在火区四周进展生产活动的平安措施。6.发生火灾时的通风应变措施。7.发生火灾时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防止灾情扩大的措施。8.发生火灾时的矿工自救和救灾措施。第6条 本标准的制定、修改和说明权属于煤炭工业部。 其次章 自燃煤层开采第7条 全部矿井的全部煤层都必需进展自燃倾向性鉴定。凡以鉴定属于简洁自燃级和自燃级的煤层或实践证明有自燃倾向的煤层,均属于自燃煤层或称自然发火矿井。第8条 矿井某一区域出现如下现象之一时,即定为发生自燃火灾:1.由于自燃出现火炭、火焰、烟雾等现象。2.由于自燃出现空气、煤炭、围岩及其它介质温度提升,并超过70,其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且有上升趋势。矿井某一区域出

5、现如下预兆之一时,即存在自燃火灾隐患:1. 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2. 风流中出现二氧化碳,其发生量呈一升趋势。3. 煤、岩、空气和水温度提升超过正常温度。4. 风流中氧含量降低,其消耗量呈上升趋势。第9条 每个自燃矿井的全部采、掘工作面都必需细致统计煤层的自然发火期。煤层最短发火期按如下规定进展统计:1.巷道。从煤层揭露之日起至煤层发生自燃火灾之日止,为该巷道的煤层自然发火期。2.回采工作面。从工作面开切之日起至发生自然火灾之日止,为该回采工作面开采煤层的自然发火期。第10条 自燃矿井按发生自燃火灾的紧急程度分为四级进展管理。矿井的自燃紧急等级划分如下:1.一级自燃矿井。凡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定为一有自燃矿井:近10年内每产100万吨煤发生自然火灾的次数即百万吨发火率超过3次。自然发火期小于3个月。百万吨发火率超过2次且自然发火期小于6个月的以下矿井: 高沼气矿井; 突出矿井; 开采厚及特厚煤层的矿井; 开采急倾斜中厚煤层的矿井; 煤层自燃倾向性为级煤尘爆炸指数在30以上的矿井。2.二级自燃矿井。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定为二级自燃矿井:近10年内百万吨发火率超过2次,但不超过3次。自然发火期小于6个月,但不小于3个月。百万吨发火率超过1次且自然发火期小于12个月的以下矿井: 高沼气矿井; 突出矿井; 开采厚煤层的矿井; 开采急倾斜中厚煤层的矿井; 煤层自燃倾向性级,

7、且煤尘爆炸指数在20以上的矿井。3.三级自燃矿井。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定为三级自燃矿井:百万吨发火率超过1次,但不超过2次。自然发火期小于12个月,但不小于6个月。百万吨发火率超过0.5且自然发火期不小于12个月的以下矿井:高沼气矿井;突出矿井;开采厚煤层的矿井;开采急倾斜中厚煤层的矿井;煤层自燃倾向性级,且煤尘爆炸指数在10以上的矿井。4.四级自燃矿井。凡有自然发火史,但不符合以上一、二和三级矿井条件者。矿井自燃等级由矿务局组织,在每年进展矿井沼气等级鉴定的同时组织鉴定,并一起上报审批。第11条 开采自燃煤层必需选择煤层切割量少、丢煤量少、采空区漏风小、回采速度快的采煤方法。开采厚及特厚自燃

8、煤层应优先选择充填采煤法。接受陷落法必需接受有效的防火措施。开采自燃煤层,严格限制接受高落式或开天窗采煤法。接受这类方法必需编制防灭火特地和平安技术措施,经局总工程师批准,报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备案。接受顶板陷落法开采自燃煤层,不得留有设计外的煤皮护顶煤和煤柱,否那么要制定有效的防灭火措施。第12条 开采自燃煤层必需选择有利于防止自然发火的巷道布置和支护型式。开采单一厚及特厚自燃煤层或近距离自燃煤层群其开拓巷道应接受岩巷。接受倾斜分层或水平分层采煤法时,采区上山应布置在岩石中或非自燃煤层中。在自燃煤层中布置的效劳于两个及两个以上工作面的巷道必需砌碹锚喷或运用金属支架、不燃性材料背板,碹后空隙和处

9、要用不燃性材料进展密实充填。在自燃煤层中布置沿空留巷要编制防灭火特地设计和平安技术措施,报局总工程师批准。第13条 在自燃煤层中掘进的巷道,制止空帮空顶,制止积累浮煤。较大的冒落空洞冒超群过2m或空洞体积超过6m3者和突出空洞均要进展防火处理。第14条 开采自燃煤层时,采区及回采工作面均应接受后退式回采,要依据煤层的自燃紧急程度、自然发火期长短、回采速度以及所采煤层的防火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采区和回采工作面的尺寸。接受前进式回采,必需有防灭火特地设计和平安技术措施,报局总工程师批准。第15条 同一自燃煤层中不同分层幅的工作面之间必需保持足够的超前距离,以幸免采空区之间漏风。第16条 自燃煤层中全

10、部煤柱的设计都要考虑防火的要求,煤柱宽度一般不应小于6m.隔离煤柱中不许掘进巷道。第17条 自燃矿井中,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回采完毕后一个月内必需全部撤出设备,进展永久封闭。因故不能按时封闭,必需接受有效的防灭火措施,报矿长、总工程师批准。第18条 已经报废或无用的井巷均应刚好充填或封闭,以简化通风系统和保持通风系统风流的稳定性。第19条 自燃矿井的主扇风压不得超过3000Pa约300mmH2O,已超过者应列入矿井通风系统改造规划,尽快降至3000Pa。第20条 开采自燃煤层的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必需接受分区通风,并保持足够的通风断面;采区和回采工作面进、回风两端风压差不宜超过200Pa约合20mmH

11、2O,如已超过,应接受降压措施。第21条 开采有自燃煤层的矿井中,风门、风窗等 通风设施均应按防灭火的要求正确选择位置,幸免增加采空区、煤柱裂隙、火区的漏风压差。或者种设施的阻力不宜超过100Pa(约10mmH2O)。第22条 开采自燃火灾紧要的采区或工作面,应考虑建立局部反风系统,并每年由矿长组织进展一次局部反风演习。第23条 矿井每发生一次自然发火事故,待火灾处理完毕后7日风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由矿长签署的火灾报告书。该报告书要上报省局公司、厅,煤炭部备案。自燃火灾报告书的格式见表1。自燃火灾事故报告书 表1 发火地点 发火日期火灾区域自然概况 采掘状况顶板状况采区通风状态通风系统、通风参

12、数火灾处理经过火灾造成的损失 人员伤亡 亡 名 封闭工作面个数 影响生产时间 时伤 名设备损失 台 冻结煤量 干脆经济损失 万元火灾缘由及教训火灾区有关状况 附图说明及其相邻区关系今后措施 第三章 防灭火装备第24条 每一矿井均必需按煤矿平安规程下称规程的要求设计和建立灭火供水系统,并在矿井、水平和采区投产同时运用,并保证送到用水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39.2kPa4kg/cm2水量不小于0.6m3/min。消防水管路的以下地点必需设置三通和阀门:1.全部竖井、斜井和平硐井口。2.井底车场旁边的主要硐室内。3.井底车场内每隔100m处。4.主要石门、岩石大巷每隔400600m处。5.主要煤层大巷

13、每隔200m.6.倾斜巷道每隔100m。7.皮带运输道每隔50m处,皮带机头、机尾旁边15m以内。8. 接受可燃性支护材料的巷道内每50m处。9. 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40m以内。10. 掘进工作面进口处。11. 其它易发生火灾的地点。三通和阀门的位置应便于运用和检修,必需有明显易辨的标记,其出口制止对着电机车架线及其它电气设备。第25条 每一矿井都必需在井下机电硐室、火药库、风开工具清洗硐室的出口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门。自燃矿井的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以及可能发生自燃的巷道或硐室必需预先砌筑防火门套,并在其旁边贮放足够数量材料。第26条 接受皮带运输机的矿井,应装设皮带火灾报警装置和自动洒水灭

14、火装置。第27条 井底车场、机电硐室、火药库、风开工具清洗硐室等火灾隐患紧要的地点,必需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其数量可参照表2确定。第28条 每一矿井均须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库存备用品的种类及数量由矿长确定。井上消防材料库备用品确定可参考表3,井下消防材料库备用品确定可参考表4。井下灭火器材配备表 表2序号 配备地点 灭火器种类 数量 备注1 生产水平井底车场 10L泡沫灭火器 4 有液压装置时至少另加0.5m3砂子或岩粉CO2灭火器 22非提升水平井底车场 10L泡沫灭火器 23 箕斗停放间 10L泡沫灭火器 28kg干粉灭火器 14 箕斗限制间CO2灭火器 15 暗井井口及井底 10

15、L泡沫灭火器 2 分别配备8kg干粉灭火器 26 暗井绞车房 CO2灭火器 18kg干粉灭火器 17 井下水泵房 CO2灭火器 28kg干粉灭火器 18 井下变电所 CO2灭火器 28kg干粉灭火器 29 移动变电整流站 CO2灭火器 110 充电室 CO2灭火器 111 电气修配间 10L泡沫灭火器 18kg干粉灭火器 112 电机车库 10L泡沫灭火器 1CO2灭火器 113 机械修理室 10L泡沫灭火器 1CO2灭火器 114 液压动力装置供电室 10L泡沫灭火器 28kg干粉灭火器 250kg干粉灭火器 115 钢丝绳牵引室 10L泡沫灭火器 116 工具室 10L泡沫灭火器 117

16、油类贮存室 10L泡沫灭火器 2 至少另加0.5m3砂箱8kg干粉灭火器 218 电、气焊硐室 消防喷头 210L泡沫灭火器 28kg干粉灭火器 1灭火毯 219 皮带修复室 10L泡沫灭火器 1 至少另加0.5m3砂箱8kg干粉灭火器 120 液压支架修理室 10L泡沫灭火器 1 至少另加0.5m3砂箱8kg干粉灭火器 121 绞车房 CO2灭火器 122 井下压风机房 10L泡沫灭火器 2 每台压风机至少另加0.5m3砂箱CO2灭火器 123 充电硐室 8kg干粉灭火器 2 以每台电机车计24 爆破材料库 10L泡沫灭火器 3 1台泡沫灭火器配于发放室,另2台配于贮存室50kg干粉灭火器

17、125 爆破材料发放硐室 10L泡沫灭火器 18kg干粉灭火器 126 液压泵站 10L泡沫灭火器 4 配于泵站进风侧60kg干粉灭火器 4 井上消防材料库备用品表 表3序号 备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1 清水泵 台 1 或存放于设备库中2 泥水泵 台 2 或存放于设备库中3 100mm消火水龙带 m 2004 75mm消火水龙带 m 3005 52mm消火水龙带 m 3006 52mm平凡消火水枪 支 57 52mm多用消火水枪 支 28 52mm喷雾消火水枪 支 29 高倍数泡沫发生装置 套 1 或存放于设备库中10 消防泡沫喷枪 套 2 或存放于设备库中11 高倍数泡沫剂 t 0.5 或

18、存放于设备库中12 消防泡沫剂 t 0.2 或存放于设备库中13 分流管 个 414 集流管 个 215 消火三通 个 416 阀门 个 417 52mm斜喷消火阀门 个 418 110mm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 套 3019 75mm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 套 2020 52mm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 套 4021 吸液器 个 222 管钳子 把 823 折叠式帆布水箱 个 124 轻型钩杆 个 225 重型钩杆 个 126 救生绳 根 427 撬棍 根 228 木棍 把 229 平板锹 把 430 伸缩梯 副 131 组装梯 副 132 平凡梯 副 233 小靠梯 副 234 10L泡沫灭火器 个 2

19、535 CO2灭火器 个 1036 8kg干粉灭火器 个 1437 1211灭火器2L 个 1438 喷雾喷嘴 个 439 泡沫灭火器起泡药瓶 个 5040 灭火岩粉 kg 50041 石棉毯 块 542 20L汽油桶 个 143 20L平凡油桶 个 244 风筒布 m 50045 水泥 t 546 水玻璃 t 147 石灰 t 448 1/4”速接钢管 节 50 每节15m49 1/2” 速接钢管 节 50 每节10m50 1 速接钢管 节 50 每节10m51 100mm钢管 m 500 焊成快速接头52 150mm钢管 m 100 焊成快速接头53 200mm钢管 m 50 焊成快速接头

20、54 75mm胶管 m 50055 28kW局扇 台 356 11kW局扇 台 357 接收工具 套 458 15mm胶管 m 50059 10mm胶管 m 50060 单相变压器 台 361 电力开关 台 362 电缆 m 50063 轻型溜子 台 264 探照灯 盏 465 玻璃棉 kg 100066 风镐 台 267 平安带 条 568 钢绳梯 m 10069 12mm镀锌钢丝绳 m 20070 担架 副 271 麻袋或塑料纺织袋条 50072 潜水泵 台 2 或存于设备库中73 砖 m3 1074 料石 m3 1075 方木 m3 3 76 木板 m3 577 铁钉2”、3”、4” k

21、g 50 井下消防材料库备用品表 表4序号 备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1 100mm消火水龙带 m 1002 75mm消火水龙带 m 3003 52mm消火水龙带 m 4004 52mm平凡消火水枪 支 25 52mm喷雾消火水枪 支 26 110/75mm变径管节 个 47 75/52mm变径管节 个 108 110mm喷嘴 个 69 75mm喷嘴 个 810 52mm喷嘴 个 1411 分流管 个 312 集流管 个 113 消火阀门主柱 个 414 斜喷消火阀门 个 415 110mm垫圈 套 1016 75mm垫圈 套 2017 52mm垫圈 套 4018 管钳子 把 619 救生绳

22、根 4 每根长20m20 撬棍 根 221 木锯 把 222 平板锹 把 423 伸缩梯 副 124 10L泡沫灭火器 个 2525 CO2灭火器 个 1026 8kg干粉灭火器 个 1027 1211灭火器2L 个 428 喷雾喷嘴 个 429 泡沫灭火器起泡药瓶 个 5030 灭火岩粉 kg 50031 石棉毯 块 432 风筒布 m 50033 水泥 t 234 石灰 t 235 150mm钢管 m 10036 100mm钢管 m 30037 75mm钢管 m 50038 75mm胶管 m 30039 52mm胶管 m 50040 50mm伸缩风筒 m 15041 接收工具 套 142

23、15mm胶管 m 20043 10mm胶管 m 20044 平安带 条 545 绳梯 副 246 镀锌钢丝绳 m 20047 麻袋或塑料纺织袋 条 50048 砖 m3 1049 砂子 m3 250 方木 m3 251 木板 m3 552 铁钉2”,3”,4” kg 20第29条 每一矿井均必需建立矿井反风系统包括主扇反风设施和井下反风设施,用于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及总进风巷发生火灾时接受。多风口、多风机的反风系统应进展特地设计和论证。反风系统必需在10min风完成反风操作,实现反风。反风后进入火灾地点的沼气浓度不得。矿井反风装置必需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进展一次反风演习。的确不须要建立矿井反

24、风系统的矿井和风井,必需编写技术论证报告,报省区煤炭厅局、公司批准。第30条 自燃矿井在矿井和新水平设计中应依据自燃紧急等级接受相应的综合防灭火措施,建立相应的矿井防灭火系统,并纳入矿井生产和建立准备,及矿井生产、建立准备同时进。1.一级自燃矿井应建立以灌浆或注砂为主、以阻化剂或均压为辅的防灭火系统和预料预报系统,并配备惰气灭火装置。2.二级自燃矿井应建立以灌浆或注砂为主、以阻化剂或均压技术为辅的防灭火系统和预料预报系统。3.三、四级自燃矿井由矿总工程师依据具体条件参照一、二级矿井标准,选择建立适合的系统,并报局总工程师审定。4.同时存在自燃和突出紧急的矿井应配备惰气灭火装置。第31条 矿井防

25、灭火灌浆系统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1.灌浆材料必需是不行燃材料,一般可选择粘土、砂、电厂粉煤灰、不行燃岩粉等。2.灌浆系统必需配套,包括制浆、输浆和灌浆以及供料、供水等设备。输浆管路应直到灌浆地点,并形成足够的、有效的灌浆实力。3.灌浆系统的布置方式应适应防灭火灌浆的具体要求。灌浆站可接受集中式或分区式布置,其位置选择应留意幸免搬迁。4.应有防止跑水、跑浆和疏水、防冻等平安措施。第32条 开采自燃煤层的矿井或矿区应建立气体分析化验室,并装备如下仪器仪表:1.分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沼气可燃气体和氧气的气相色谱仪。2.检测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沼气和氧气的便携式检测仪表和现场气体取样装置。3.测定水

26、温、岩温及空气温度、湿度、风速、气压及压差的仪表。4.矿井酸度的装置。第33 条 每一矿井应以矿井调度室为中心建立井上、下灾变紧急通讯联络网,用于灾变时传达紧急叮嘱和传递井上、下信讯。第四章 日常防火第34条 每一矿井都必需按规程要求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切实做到:1.严禁带明火下井。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m内严禁烟火。3.井下严禁运用电炉。4.井下严禁运用灯泡取暖。5.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需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爱惜装置。6.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必需严格按规程规定进展。7.严禁运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8.严格火区管理。第35条 每一矿井都 必需按规程要求严格实

27、行可燃物管制,建立健全井下可燃物管理制度,切实做到:1.严格限制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确属井下须要者,必需符合规定,并办理手续。2.严禁向地面裂缝、废弃的井口或其他通向井下的通道口倾倒炉灰、棉纱、布头和油类等可燃物。3.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运用的棉纱、布头、纸和润滑油等必需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严禁扔、洒在井巷、硐室和采空区内。4.在井下清洗风开工具必需在专用硐室内进展。5.严格限制可燃性支护运用范围。6.井下皮带运输机应接受不延燃皮带。第36条 凡存在可燃材料、可燃气体和可能产生明火的地点,是紧要的外源火灾隐患地点,应制定管制和检查措施。第37条 开采自燃煤层的采空区必需实

28、行严格的漏风管理,接受有效的防止漏风措施:1.新采空区必需按规定刚好封闭,防火墙必需符合质量标准。2.老采空区缺少防火墙的必需补上,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必需进展修理。3.因位置不合理而引起风压差增高的通风设施应搬迁或撤除。4.接受漏风通道或使采空区进、回风侧防火墙同时位于或回风侧,以均衡或降低风压差。5、爱惜采空区边界煤柱和底板的完整性,幸免产生裂隙漏风。6.及采空区边界地面裂隙应进展充填,以削减地面裂隙漏风。第38条 每一自燃矿井均要开展自然火灾的预料预报工作,刚好驾驭自然发火动向,并做好以下工作:1.建立自然发火观测网点,对全矿进的自燃紧急区进展系统的、定期的观测。观测点应选在:采空区回风侧防

29、火墙处和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采区回风巷中。观测内容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沼气、氧等气体万分,气温、水温、风量以及防火墙内外压差和外表自燃征兆。2通过统计自然发火的临界值。确定适于本矿应用的自然发火预报指标,一般以一氧化碳的相对量和确定量以及格雷哈姆系数作为自然发火的预报指标。3.刚好整理和观测分析结果,并绘制变更曲线,一旦发觉某一指标已到达临界值,应快速作出预报,向调度室及矿长报告结果。第39条 矿井全部工作人员都要驾驭灭火器材的运用方法和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每个季度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消防火供水系统、灌浆系统、反风系统、防火门、防火墙、沙子器材设置沙子材料库进展一次大检查

30、。第五章 灭火救灾第40条 任何人发觉井下自燃火灾或自燃预兆均应立刻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室应立刻通知通风部门和救援队快速可明火情,同时向值班领导和矿长、总工程师汇报。通风区应依据火灾状况快速接受限制火势的紧急措施,并报请矿长、总工程师同意。第41条 任何人发觉矿井火灾应首先接受一切可能的措施干脆灭火。现场区、队、班组长应遵照矿井灾难预防及处理准备的规定将全部受害地区和可能受害地区由于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和可能发生地区等的人员撤离紧急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灭火器材干脆灭火。矿调度室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刻按矿井灾难预防及处理准备的规定通知有关人员。值班领导人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沿未到达之前,应

31、立刻组织矿山救援队、通风部门和机电部门抢救灾区人员和进展灭火工作。在抢救人员和进展灭火时,必需指定专人检查和监视火灾气体及风流变更,并接受防止人员中毒和防止爆炸的措施。第42条 一旦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必需立刻成立救灾指挥部。矿长和总工程师必需立刻直到现场组织救灾工作,矿长任总指挥。快速建立井下救灾基地,由总指挥选派基地指挥。事故矿井的救援队长为总指挥部成员,具体负责指挥救援队行动。上级派赴救灾现场的领导和代表以及其它人员只能起参谋作用,不能干脆指挥和干预决策叮嘱。 总指挥的主要职责是:1.快速组织基可能受灾难涉及区域内的人员和抢救遇险人员。2.组织侦察火情,正确、坚决地制定灭火方案。3.制定防

32、止灾情扩大、防止瓦斯爆炸和保证救灾人员平安的技术组织措施。4.决策灭火救灾的通风制度。基地指挥的主要职责是:1.依据总指挥的指示和叮嘱指挥井下的灭火救灾工作。2.刚好向指挥部汇报灭火救灾现场状况,并提出建议。3.依据火情开展变更独立接受应急措施,并报告总指挥。救援队依据总指挥的叮嘱,遵照矿山救援战斗条例的规定,具体参加侦察灭火和救灾工作。非矿山救援队员只能在一氧化碳不超过0.0024,沼气不超过2;气温低于35,且无爆炸紧急的地点,经总指挥批准,在救援队的才能参加井下灭火救灾工作。第43条 扑灭电气火灾必需首先切断电源,电源切断前制止用水灭火。用水灭火时应先灭外围后灭火源。水量缺乏时制止向高温

33、火源干脆用水灭火。用水灭火时应留意防止发生水煤气爆炸。第44条 干脆灭火时应接受保证井下风流方向的稳定性措施,稳定风流的措施常用的有:1.在火源的排风侧设水幕特别是倾斜巷道内必需设水幕,以降低火烟温度和幸免形成火风压。水幕区长度一般不小于10m。2.在低沼气矿井中,在火源进风侧张挂风幛、建筑稳流防火墙、关闭防火门,以削减火灾烟气发生量。3.保证主扇工况的稳定。4.火源如在角联巷道中,应设法变更其邻近巷道的网路构造,使火灾巷道变为并联巷道。5.保证火源回风流通畅。第45条 接受干脆挖除火源方法灭火,必需符合以下条件:1.火源范围小且能干脆到达。2.可燃物温度已降至70以下,且无复燃或引燃其它物质

34、的紧急。3.无沼气或火灾气体爆炸紧急。4.风流稳定,无一氧化碳等中毒紧急。5.须要放炮时,炮孔内温度不超过40.6.挖出的炙热物有条件的混以惰性物质,保证运输过程无复燃紧急。第46条 当井下火灾无法干脆灭火或干脆灭火无效时,必需接受封闭措施灭火。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封闭范围应尽量缩小。封闭时应接受在火源的”进、回侧同时封闭”。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时,可以接受”先封闭进风侧后封火源回风侧”的封闭依次,一般不得接受”先回后进”的封闭依次。封闭有火灾气体和沼气爆炸紧急的火区必需接受防爆墙。在封闭过程中,必需至少每隔10min检查一次进、回风流中的沼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含氧量,判别其爆炸紧急性,依据

35、具体状况接受风量调整和充注惰气的措施,使火灾气体不具有爆炸性。无有效防爆措施时必需将全部人员撤至平安地带。 第六章 火区管理第47条 井下火灾无法干脆扑灭而予以封闭的区域,称为火区。每一火区都要按时间依次以编号,建立火区管理卡片和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由通风部门永久保存。火区管理卡片应包括:火区根本状况登记;防火墙及其观测记录;灌浆、注砂记录;火区位置示意图。火区位置关系图以通风系统图为根底绘制,即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全部火区的边界、防火墙位置、火源点位置、漏风路途及灌浆系统布置。图上注明火区编号、名称、发火时间。图中还应标明历次发火点的位置和发火时间。第48条 井下火区必需接受永久防火墙封闭。全

36、部永久防火墙都必需统一编号,按规程和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加强管理。第49条 火区封闭后应踊跃接受措施加速火区熄灭进程。通风部门负责编制火区灭火方案,经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灭火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火区根本状况及现状分析。2.火区四周的地质状况和开采状况。3.灭火方法、灭火工程、劳动组织及平安措施。4.灭火方案图。第50条 火区火势稳定后可接受缩封措施来解决局部冻结煤量和封闭物质,提高灭火效果。缩封火区必需遵循以下规定:1.必需编制缩封准备,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2.缩封工作必需由矿山救援队进展。3.必需接受锁风方法缩封。锁风时先在防火墙外砌筑一道带小门的锁风墙,它及防火墙之间的距离应保证

37、能贮放砌筑一道 缩封防火墙的材料和工具,且不小于56m。锁风墙筑好前方可翻开原防火墙,救援队员进入火区砌筑新的缩封墙时,必需保持锁风墙及原防火墙中至少有一道风门关闭。缩封墙砌好要进展质量检查,合格后才许撤除锁风墙和原防火墙。第51条 火区经连续取样分析符合规程规定的火区熄灭条件,由矿长或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火区已经熄灭,提出火区注销报告,报局总工程师批准。火区注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火区根本状况。2.灭火总结包括灭火过程、灭火费用和灭火效果等。3.火区注销依据及鉴定结果。4.附图。第52条 启封已注销的火区必需编制启封准备和平安措施,报局总工程师批准。启封准备笔平安措施应包括以下

38、内容:1.火区根本状况及灭火、注销状况。2.火区侦察依次及防火墙启封依次。3.启封时防止人员中毒、防止火区复燃和防止爆炸的通风平安措施。4.附图。第53条 火区启封必需由救援队进展,必需接受锁风方法启封,发觉有复燃现象必需立刻停顿启封,重新封闭。救援队员进入火区后应细致记载火区破坏状况和支护状况。启封后3天内必需由救援队每班进展检查测定和取样分析成分,确认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状况正常前方可转入复原生产工作。火区启封后应进展启封总结,编写启封报告,其内容应包括:1.启封经过。2.火区火源位置及发火缘由分析。3.火区破坏状况及火灾后果分析。4.经验及教训。第54条 在火区旁边进展采掘工作必需遵守以下规定:1.在火区同一煤层、同一水平的相邻区域进展采掘工作,必需留有足够宽度的煤柱隔离火区,并编制特地设计,报局总工程师批准。2.在火区同一煤层的下部小阶段或下部水平,一般不得进展回采。但当煤层倾角小于35,且在火区下部留有足够高度的煤柱能有效隔离火区时,必需编制特地设计,报局总工程师批准前方可进展回采。在火区下部小阶段掘进时,必需有防止冒透火区的平安措施。3.在火区下方的邻近煤层中进展回采,必需有措施保证回采后不影响火区灭火工作和火区对回采工作平安没有威逼,并编制特地设计,报局总工程师批准前方可进展回采。第55 条 井田范围内遗留的老火区和小煤窑火区均应予以封闭,按火区加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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