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上传人:时间****91 文档编号:204813018 上传时间:2023-04-2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8.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资源描述: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工资管理,严肃工资发放纪律,现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一、加强人员编制筹划管理,严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口”关 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筹划管理,按照进人服从筹划、筹划服从编制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手续。人事、财政部门凭编制使用和增人筹划卡及经费供应筹划办理工资套改审批、工资统发和财政拨款等手续;对超编人员,编制、人事和财政部门一律不办理列编、增人和核发工资手续,不得纳入统发工资范畴。二、加强工资管理,严把审核发放关、及时办理调动人员的工资转移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由调出单位开出工资

2、关系转移手续,连同行政简介信或任职文献(处级干部)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工资转移等手续。凡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调出单位应先报市财政统发工资办(中心)办理工资帐户注销手续,组织、人事部门凭财政工资帐户注销告知单办理工资转移手续。对从县、市、区财政统发工资单位调至市直统发工资单位的工作人员,调入单位在办理工资手续时,须持有原单位同级财政和人事(组织)部门签具意见的工资转移证明。到县、市、区任职的领导干部及在市直单位之间调动工作的人员,坚持工资关系随行政关系走的原则,调出单位应及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从调动的下月起,由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并按调入单位的工资原则与单位性质套改工资与津贴福利。对个别工资关系未

3、随行政关系及时报转的人员,财政部门根据有关任职告知,在文献下发1个月后,可先停发工资,再告知单位补办报转手续。2、加强脱产学习人员的工资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产学习,要严格按组织、人事部门有关干部教育有关规定执行。除机构改革分流学习、组织公派脱产学习以及单位工作需要公派脱产学习的人员外,其她自费脱产学习个月以上的人员,脱产学习期间一律停发工资,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财政统发工资办(中心)申报办理工资停发手续。凡脱产学习人员行政关系已转出的,单位应在个月内到人事、财政部门办理工资转移、销户手续。单位工作需要公派脱产学习年以上的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脱产学习合同,并交纳每年不低于3

4、00元的保证金,学习期满后应回原单位工作不少于年。对违背合同规定的,单位应依合同商定扣除其保证金抵补财政发放的工资额,上交财政。凡有公派学习1年以上人员的单位,应自学习开始之日起1个月内,将有关批准资料、保证金收据及合同复印件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和财政统发工资办(中心)备案。未及时报送有关资料的,视同自费学习解决。3、有关辞职、解雇和停薪留职人员的工资解决按照政策规定,机关工作人员不容许停薪留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愿辞职的,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申请停薪留职的,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研究批准(停薪留职的须签订合同),按干部职工管理权限报批,并及时报组织、人事、财政部门核停工资。辞

5、职人员自批准的下月起,停薪留职人员自签订合同的下月起停发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申请辞职、停薪留职,擅自离动工作岗位持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合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聘任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并自合同解除的下月起停发工资。国家公务员旷工或者无合法理由逾期不归持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合计超过30天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解雇,报组织、人事备案,自解雇批准的下月起财政部门停发工资。4、有关借调人员的工资解决凡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到公司或财政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个月以上的,由借调单位发放工资,其所属单位应及时到市财政统发工资办(中心)办理工资报停手续;借调到市直以外单位工作的,

6、单位应从其借调之月起到财政部门报停工资并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备案。借调人员回原单位工作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人事和财政部门核准后恢复其工资。5、有关死亡人员的工资解决凡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组织、人事、编制、财政部门申报办理停发工资及其她有关手续(从死亡的下月起停发工资)。所在单位办理其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贴费时,应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工资(离退休费)发放销户证明,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办理福利待遇审批手续,再报市财政局办理经费核拨及工资销户手续。6、有关受行政刑事惩罚人员的工资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受行政刑事惩罚人员的工资问题,要严格

7、按照人事部有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惩罚工资解决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精神解决:对取保候审、被监视居住及公安机关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的在此期间停发工资,只计发生活费;被羁押人员,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对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布缓刑、判处管制和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后仍保存公职者,均按判处缓刑的工资解决措施解决,即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缓刑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计发生活费;对受到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人员,在服刑期间停发工资。执法部门在向单位下发惩罚告知的同步,抄送给组织、人事、财政部门。所在单位在接到惩罚告知的当月内到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核批工资及其她待遇。

8、凡属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单位还应及时到市财政局办理停发工资或发放生活费的手续。7、有关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工资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波及到工资核减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在下发将处分决定到所在单位的同步,抄送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市财政统发工资办(中心)。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其工资解决意见报市人事局,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根据处分决定,按人事部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停职审查期间工资解决意见的告知(人发1999134号)、人事部有关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工资问题意见的告知(人发199913号)文献精神办理工资核减手续,从受处分的下月起执行,并及时报财政部门予

9、以核发。8、长期请病假人员的工资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病假2个月以上的(特殊病因,经批准的除外),按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152号)等有关文献规定解决。凡职工长期病休的,必须出具县、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并经主管部门批准,报人事局备案,并按比例核减审批工资。凡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财政统发工资办(中心)凭人事局工资福利科核减审批工资单核发工资。病愈后正式上班再按政策核准恢复其工资。、有关工作人员离退休后的工资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达到离退休年龄的,单位应在其达到离退休年龄的当月(副处以上干部在批准文献下发的当月内),及时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离退休手续。凡属

10、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办理离退休手续后,应及时报市财政统发工资办(中心)办理在职工资帐户注销手续,从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下月起发放离退休费。对已达到离退休年龄而未及时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要追究单位的责任,人事部门也只凭其达到离退休时的档案年龄办理离退休手续。对已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了离退休手续而未及时报财政部门注销在职工资帐户的,财政部门可凭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离退休审批资料办理在职工资销户手续,并从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下月起发放离退休费。三、严格按人员所在单位及岗位性质的工资原则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性质按机构编制部门下发的有关文献拟定,如单位经费渠道性质变化的,从文献下发的下个月起,所有人员按新的编

11、制性质相相应的工资原则来执行,单位要及时报人事部门办理工资原则套改手续,并报财政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要按人事部有关印发有关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任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解决意见(试行)的告知(国人部发63号)的精神执行聘任岗位工资,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四、强化组织领导责任,严把监督检查关、各机关、事业单位是加强工资管理、避免“吃空饷”工作的重要责任者,必须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编制、人事、工资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单位人事(政工)部门负具体责任。单位要如实申报人员工资变动状况,及时办理工资异动有关手续。2、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12、严禁徇私情、乱开政策口子。工资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机构编制部门要严格控编;公、检、法、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将行政刑事惩罚和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解决决定送达有关单位。要建立起单位及时申报,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人事部门严格审批,财政部门如实核发的工资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工资管理工作波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必须严肃认真看待,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资执行状况和“吃空饷”状况进行检查。各级各部门要互相监督,对存在违背工资政策和“吃空饷”现象的要及时举报。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单位隐瞒不报或不及时报告导致违背工资政策和“吃空饷”现象发生的,经查证核算,按照有关工资政策以及财政违法行为惩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除追缴“吃空饷”金额外,对单位或直接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编辑:mar)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