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价办法

上传人:h****7 文档编号:204791789 上传时间:2023-04-27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32.79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德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价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德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价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德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价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资源描述:

《德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价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德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价办法(27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德州市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方法第一条 为规范德州市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总结和吸取阅历教训,不断提高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实力,持续改进应急打算工作,依据平安生产法、突发事务应对法、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方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德州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或授权成立的生产平安事故调查组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第三条 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应当依据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进行。第四条 德州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市平安监管监察部门认为必要

2、时,可以派出工作组帮助县级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进行应急处置评估。第五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单独设立应急处置评估组,专职负责事故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评估工作。事故调查组应急处置评估组组长由平安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人员担当,有关单位人员参与,并依据须要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评估工作。第六条 事故单位和现场指挥部应当依据应急处置评估要素(见附件)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交总结报告。第七条 应急处置评估组应当依据应急处置评估要素表,对事故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进行评估。应急处置评估组依据工作须要,实行听取状况说明、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组织专家论证的方法进行评估。第八条 应急处置评估组应当向事

3、故调查组提交应急处置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一)事故应急处置基本状况;(二)事故单位应急管理及应急处置责任落实状况;(三)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责任落实状况;(四)评估结论;(五)阅历教训;(六)相关工作建议。第九条 应急处置评估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事故调查组和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评估报告,事故调查组应将应急处置评估内容纳入事故调查报告。第十条 市、县(市、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依据应急处置评估报告,改进和加强日常管理、应急打算及应急处置等工作。第十一条 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要素表事故单位;2.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要素表事发

4、地人民政府附件1: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要素表事故单位评估项评估内容评估依据相关责任结论应急响应1. 事故基本状况。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故单位概况,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状况,事故类型及初步缘由等状况。2. 信息报送状况。主要包括:事故报告及续报,事故信息处理,应急值守等状况。平安生产法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七)刚好、照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马上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快速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马上照实报

5、告当地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平安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平安事故时,不马上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赐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平安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惩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平安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状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6、或者拘役;情节特殊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马上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状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干脆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

7、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赐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赐予治安管理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生产平安事故罚款惩罚规定(试行)第五条 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干脆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三)有意不照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缘由、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干脆经济损失

8、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生产平安事故罚款惩罚规定(试行)第十一条 (二).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60的罚款;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干脆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且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节的,处50万元的罚款。应急处置1.自救状况。主要包括:自救和互救状况,疏散和撤离状况。2.限制危急源状况。3.防范次生灾难发生状

9、况。4.事故现场证据爱护状况。平安生产法第四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平安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马上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第八十条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快速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平安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平安事故时,不马上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赐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突发事务应对法第五十六条 受到自然灾难危害或者发生事故

10、灾难、公共卫生事务的单位,应当马上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逼的人员,限制危急源,标明危急区域,封锁危急场所,并实行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突发事务应对法第六十四条 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赐予惩罚:(四)突发事务发生后,不刚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峻后果的。前款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确定惩罚的,从其规定。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

11、处理条例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马上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当爱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缘由,须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当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马上组织事

12、故抢救的;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三、进一步规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一)做好企业先期处置。发生事故或险情后,企业要马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限制危急源,封锁危急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要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干脆处置权和指挥权,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马上下达停产撤人吩咐,组织现场人员刚好、有序撤离到平安地点,削减人员伤亡。应急管理规章制度1. 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审定和签发状况。2. 应急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和落实状况。平安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需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平安

13、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平安生产条件,推动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平安生产水平,确保平安生产。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平安生产法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平安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赐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14、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平安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由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1. 风险评估状况。2. 应急资源调查状况。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急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干脆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限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

15、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恳求救济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其次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依据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演练执行1.应急预案编制状况。2.应急预案管理状况。3.应急预案演练状况。4.应急预案培训状况。5.应急预案实施状况。平安生产法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

16、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次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急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状况下应当实行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急源及有关平安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第七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

17、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连接,并定期组织演练。平安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依据规定制定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

18、追究刑事责任:(二)对重大危急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马上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急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生产、储存危急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急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记,并对危急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进行可能危及危急化学品管道平安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实行相应的平安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特地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平安爱护指导。危急

19、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二)进行可能危及危急化学品管道平安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依据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实行相应的平安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特地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平安爱护指导的;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好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其次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

20、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急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运用危急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其次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刚好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其次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

21、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据分级属地原则,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学问、自救互救和避险逃命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识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与人员和考核结果等状况应当照实记入本单位的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档案。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安排,依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

22、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看法。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好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须要修订作出结论。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刚好修订并归档:(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改变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改变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改变的;(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改变的;(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觉问题须要修订的;(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状况。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

23、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方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依据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运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

24、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依据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二)未依据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依据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二)未依据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三)未依据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五)未依据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六)未依据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七)未落实应急

25、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应急保障1. 应急机构设置状况2. 应急队伍建设状况。3. 应急装备及物资储备状况。4. 应急资金保障状况。平安生产法其次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平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平安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担当责任。第七十九条 危急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急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

26、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常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平安生产法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平安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供应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赐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平安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惩罚方法第四十六条 危急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

27、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常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看法三、完善基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四)加强矿山、危急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煤矿和非煤矿山、危急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还应当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要刚好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平常开展或帮助

28、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资质认定管理。矿山、危急化学品单位属地县、乡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队伍调运机制,组织队伍参与社会化应急救援。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平安生产费用中列支,在矿山、危急化学品工业集中的地方,当地政府可赐予适当经费补助。附件2: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要素表事发地人民政府评估项评估内容评估依据相关责任结论应急响应1.事故发生后信息接收、流转与报送状况。2.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状况。平安生产法第八十一条 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马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状况。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状况不得隐瞒不报

29、、谎报或者迟报。第八十二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后,应当依据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马上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听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平安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平安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平安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状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殊严峻的,处三年以

30、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刚好、精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第十条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状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状况,应当同时

31、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殊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马上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状况。 第十一条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状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状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干脆经济损失; (五)已经实行

32、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状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状况的,应当刚好补报。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马上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三、进一步规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二)加强政府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负责同志要马上赶赴事故

33、现场,依据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成立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事故应急处置职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救援1.应急预案启动实施状况。2.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资源调动状况。3.应急处置方案制定状况。平安生产法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第八十二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后,应当依据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马上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听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

34、持、协作事故抢救,并供应一切便利条件。突发事务应对法第四十八条 突发事务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务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马上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气,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行应急处置措施。第四十九条 自然灾难、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务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实行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当安置受到威逼的人员以及实行其他救助措施;(二)快速限制危急源,标明危急区域,封锁危急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限制措施;(三)马上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

35、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供应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四)禁止或者限制运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运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实行其他爱护措施;(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六)组织公民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供应服务;(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八)依法从严惩处囤

36、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十)实行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务的必要措施。突发事务应对法第六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情节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四)未按规定刚好实行措施处置突发事务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应急处置措施1.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状况。2.应急资源保障状况。3.防范事故扩大实行的措施状况。4.防控环境影响

37、措施执行状况。5.应急处置方案执行状况。平安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实行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依据事故救援的须要实行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难的发生,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实行必要措施,避开或者削减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突发事务应对法第四十九条 自然灾难、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务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实行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当安置受到威逼的人员以及实行其他救助措施;(二)快速限制危急源,标明危急区域,封锁危急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限制措施;(三)马上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

38、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供应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四)禁止或者限制运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运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实行其他爱护措施;(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六)组织公民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供应服务;(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

39、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十)实行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务的必要措施。突发事务应对法第六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情节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一). .未实行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务的;(四)未按规定刚好实行措施处置突发事务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五)不听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务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二、严格落

40、实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制定与实施救援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核实遇险、遇难及受伤人数,协调与调动应急资源,维护现场秩序,疏散转移可能受影响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并组织做好伤亡人员赔偿和安抚善后、救援人员抚恤和荣誉认定、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地方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专职的平安生产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四、加强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一)全力强化应急保障。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应急保障工作总负责,统筹协调,全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须要;要实行财政措施,保障应急处

41、置工作所需经费。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指挥部的须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气象服务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救援条件。(四)确保平安有效施救。救援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平安规程,刚好解除隐患,确保救援人员平安。救援队伍指挥员应当作为指挥部成员,参与制订救援方案等重大决策,并依据救援方案和总指挥吩咐组织实施救援;在行动前要了解有关危急因素,明确防范措施,科学组织救援,主动搜救遇险人员。遇到突发状况危及救援人员生命平安时,救援队伍指挥员有权作出处置确定,快速带领救援人员撤出危急区域,并刚好报告指挥部。现场管理和信息发布1.现场管理状况。主要包括:现

42、场清理、人员疏散及清点、警戒保卫等平安保障措施等状况。2.信息发布状况。主要包括:舆情监控及对外信息发布等状况。突发事务应对法第五十三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时间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统一、精确、刚好发布有关突发事务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三、进一步规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三)强化救援现场管理。指挥部要充分发挥专家组、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救援队伍指挥员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要依据事故救援须要和现场实际须要划定警戒区域,刚好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疏导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必要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爱护,尤其是矿井井口、危急化学品处置区域、火区灾区入口等重要部位要实行专人值守,未经指挥部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要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四、加强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二)刚好发布有关信息。指挥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刚好发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登记、核实举报状况,接受社会监督。有关各方要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刚好报道事故信息,不得编造、发布虚假信息。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