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辩护词——检方撤诉

上传人:回**** 文档编号:204122454 上传时间:2023-04-26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9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骗取贷款罪辩护词——检方撤诉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骗取贷款罪辩护词——检方撤诉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骗取贷款罪辩护词——检方撤诉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资源描述:

《骗取贷款罪辩护词——检方撤诉》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骗取贷款罪辩护词——检方撤诉(8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本案最后以检察院撤诉,被告无罪而结案!本案的辩护观点应当能为公检法律及银行、被告人等各方提供借鉴。骗取贷款罪无罪辩护内容提纲于长义律师 目前,银行为及时收回借款,借助刑法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的规定,屡屡报案,公、检往往备案并审查起诉。特别是骗取贷款罪的入刑更为银行收款打开以便之门,本来是大量的民事借贷案件,借款人却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在公权威慑下被迫认罪!但细究之下,当时的借款资料大部分都是银行工作人员为完毕业绩,指引借款人制作提交!现根据自己经办的一种骗取贷款罪案例,针对现下骗取贷款罪的认定问题提出个人的见解,以期抛砖引玉,与人们交流。个人觉得,从骗取贷款罪的构成看,与否有罪应特别注意如下几

2、点: 1、公诉方应提供财产价值鉴定报告等证据,证明被告夸张价值骗取贷款;2、未经民事诉讼、执行,在没有证据证明执行不能时,不也许划入银行损失类,不应认定为已经给银行导致损失;3、其她严重情节的认定应明确,在未明确的状况下不应合用,至少应慎用。辩护词摘录尊敬的审判长: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某某某的委托,指派本人就其涉嫌骗取贷款罪提供辩护。起诉书称:某某某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导致重大损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的规定,应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们觉得,某某某不构成骗取贷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罪”的规定是,“以欺骗手段获得银行或者其

3、她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她金融机构导致重大损失或者有其她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惩罚金;给银行或者其她金融机构导致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她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如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惩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她直接负责人员,根据前款的规定惩罚。”综上,本案构成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涉及,主观方面有骗取信用社贷款的故意。客观方面:1、以欺骗手段获得信用社贷款,即信用社贷款必须是以欺骗手段获得; 、骗取贷款的后果是给信用社导致了重大损失或有其她严重情节。相相应的,如实申报贷款资料获批的贷款数额不应认定为

4、骗取所得贷款,导致重大损失的不构成本罪;未给信用社导致重大损失或未有其她严重情节的不构成本罪。一、某某某不存在骗取贷款的事实。(略)二、逾期还款不等于已经导致经济损失。1、将逾期还款认定为经济损失属于混淆概念,是错误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规定履行或者采用补救措施,并有权规定补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背合同的补偿责任,应当相称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商定,一方违背合同步,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商定对于违背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补偿额的计算措施。”根据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看出

5、,损失是履行还款义务之外 “并”应承当的违约责任,还款自身不是补偿损失。根据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损失补偿额相称于违约金,而不是应还款数额自身。因此,将逾期还款数额自身认定为是损失数额,是混淆了概念,扩大了对损失数额的认定范畴,导致刑事责任普遍化的成果,而刑事责任是最为严重的一种责任承当,这与刑事责任立法精神是相违背的。因此,将逾期还款数额自身认定为经济损失是错误的。2、农村合伙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罚()23号文,未将本案的逾期还款情形认定为损失。根据农村合伙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罚()23号文第六条第(三)项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的分类原则”第4项的规定: “符合企

6、事业单位贷款、自然人其她贷款原则”第5项所列状况之一的一般农户贷款列入损失类。根据“符合企事业单位贷款、自然人其她贷款原则”第5项的规定,划入损失类的贷款为:、符合财政部有关印发金融公司呆账核销管理措施的告知(财金第5号)的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借款人无力归还贷款,虽然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估计贷款损失率超过90。再根据金融公司呆账核销管理措施的告知(财金第50号)第四条的规定(附后),认定呆账的前提必须是“金融公司经采用所有也许的措施和实行必要的程序”后。很显然本案中信用社仅对某某某进行了催要,并未诉诸法律强制执行某某某的财产。且根据侦查机关对

7、信用社人员的询问记录显示,信用社并未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力。因此,本案的逾期借款不符合农村合伙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有关损失的划分原则。公安机关和公诉人将本案的逾期借款认定为损失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是错误的。综上,信用社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采用必要的法律程序追要欠款,不能认定为损失。公诉方将逾期还款主观认定为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于理不通,于法无据。综上,无论是借款人本人还是担保人的资产,足以归还逾期借款。因此,公诉人认定为已经导致重大损失是极其错误的。三、仅仅逾期还款数月不属于严重情节。四(略)综上所述,贵院一旦认定罪名成立,意味着“逾期还款即为损失”成为判例,也就意味着信用社等债权

8、人无权再规定返还借款,而只能规定补偿损失;同步也势必导致大量的借款民事案件刑事化,势必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发展,严重损害金融机构的信誉,严重损害司法权威!这与目前大力推动市场化改革和依法治国是背道而驰的!更与信用社追回逾期债权的本意南辕北辙!在司法改革的今天,我们相信贵院能坚守法律底线,“努力让每一种当事人在每一种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定的维护人民法院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请依法判决某某某无罪!谢谢。此致山东省某某某人民法院辩护人:于长义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12 月日附:1、金融公司呆账核销管理措施的告知(财金第0号)第四条 金融公司经采用所有也许的措施和实行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

9、列条件之一的债权或者股权可认定为呆账:(一)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布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结法人资格,金融公司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布失踪或者死亡,金融公司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补偿后,的确无力归还部分或者所有债务,金融公司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四)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布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0、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公司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五)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布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持续两年以上未参与工商年检,金融公司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六)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局限性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她债务承当者,金融公司经追偿后的确无法收回的债权; (七)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归还到期债务,金融公司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终结或中断执行后,金融公司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八)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

11、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灭等因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晓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金融公司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九)由于上述(一)至(八)项因素借款人不能归还到期债务,金融公司依法获得抵债资产,抵债金额不不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一)至(九)项因素,无法归还垫款,金融公司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十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投资权的金融公司的对外投资,由于被投资公司依法宣布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结法人资格的,金融公司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被投资公司虽未依法宣布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公司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十二)金融公司经批准采用打包发售、公开拍卖、转让等市场手段处置债权或股权后,其发售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可认定为呆账; (十三)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