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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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侵权责任法调节的是(D)健康权B.监护权C用益物权D选举权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节的是(B)A劳动法律关系婚姻法律关系C.经济管理关系D税收关系3.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当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当侵权责任。这阐明侵权责任的(A)A独立性B.无形性.专有性D.法律确认性4.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涉及(A)A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C.推定过错原则D过错责任原则5承当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B)停止侵害、排出妨害恢复原状、补偿损失.消除危险、恢复原状D.停止侵害、返还财产6.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将医疗行为引起的民事责任定名为(A)医疗

2、损害责任B.医疗事故责任C.医疗差错责任 D.医疗错误责任7.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条之规定,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B)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8根据侵权责任法,什么时候必须要获得患方的书面批准才可以实行医疗行为?()A.任何诊断活动任何治疗活动C.实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D.仅在实行手术时9法律规定应当向患者告知真实病情,但在保护性医疗状况下不适宜向患者阐明时,应当(B).只能向患者的配偶阐明B.向患者的近亲属阐明.向患者的单位领导阐明D.向患者所在街道办事处阐明10.因急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状况,不能获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时,经谁批准可以

3、立即实行相应的医疗措施(C)A.经治医生批准.所在临床科室的主任批准.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D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批准11侵害她人导致人身损害的,不应当补偿的是().医疗费B.误工费.护理费D.被抚养人的生活费1.因同一侵权行为导致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似数额拟定死亡补偿金。这条规定的是出名的(C)一补偿金原则B.同命不同价原则C.同命同价原则.同步死亡原则.这部法律中,初次把(C)作为独立的权利加以保护,这也是侵权责任法的一大亮点。.生命权B.健康权C.隐私权.用益物权13.甲欠乙万元到期未还。4月,甲得知乙预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体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

4、丙,商定付款期限为底。乙于5月得知这一情形,于7月决策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如下哪一项诉讼规定可以得到法院支持?()A规定宣布甲与丙的行为无效B.规定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C.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万元债.规定丙承当侵权义务15.继承权和一般民事权利不同的地方是(B).继承权是一种身份权B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继承权从属继承法管理继承权可以放弃.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活动中应当尽到什么样的义务才算合格?(A)A.与医疗行为发生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断义务B与C.与医疗纠纷解决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断义务D.与侵权责任法制定期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断义务17.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

5、D)A.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她有关诊断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回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医务人员尚未获得执业医师证书8.医疗损害责任的承当主体是(C)医疗机构B.医务人员C.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D.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1.药物不合格导致患者损害时,患者可以向谁索赔?()A.只能向药物生产厂家索赔B.只能向药物运送厂家索赔C.只能向医疗机构索D可以向生产者、医疗机构索赔0.药物不合格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给与患者补偿后,可以(A)A.向有责任的药厂追偿.向国家规定补偿C.向药物代理商追偿D.向药物广告商追偿2.对于第五条所规定特别法优先合用中的特别法是指(D)

6、.部门规章B.行政法规C.地措施规D.法律22.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不涉及(D)分别实行B导致同一损害C.每个侵权行为都足以导致所有侵害D.导致两个损害23侵害她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C)的市场价格或者其她方式计算。A.提出祈求时B.判决生效时C损失发生时D.财产生成时4.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批准,刊登了一篇有关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报道刊登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有关该媒体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对的的?(D)A.不构成侵权B.侵犯小兰的健康权C.侵犯小兰的姓名权D.侵犯小兰的隐私权5.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觉

7、得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下列哪一说法是对的的?(D)A.乙、丙、丁应承当连带责任B丙、丁应先补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只能由丙、丁承当连带责任只能由乙承当补偿责任26.患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条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时,医疗机构(A)A.应当提供可以提供C应当不提供.可以不提供7.医疗机构侵犯患者隐私权时,对的?()A.无论患者有无损害成果,都应当承当侵权责任B.只有在导致患者损害时,才应当承当侵权责任C只有导致患者严重躯体损害时才承当侵权责任.只有导致患者精神病时才承当侵权责任提出投诉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断义务28.侵权责任法第63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背诊断规范实行_的检查”(C)A

8、.必要的必须的.不必要的D非必须的2.不法人员干扰医疗秩序阻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必须(D)A.受到刑事惩罚B.被处以高额罚款C.剥夺其就医的权利D.依法承当法律责任30.侵权责任法正式实行的时间是(C).1月26日B.3月1日.7月1日D.月1日3.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教师陈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哪一选项是对的的?(D)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当补偿责任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当补偿责任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当连带补偿责任学校存在过错,应承当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补偿责任3.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

9、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在与否承当补偿责任问题上,该化工厂的哪个抗辩理由能成立?(D)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原则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湖中鱼类死亡C该化工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D原告的补偿祈求已经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33侵权责任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年月日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2267134.第0条所规定的,侵权人补偿被侵权人损失的顺序依次是()A损失利益协商判决B.损失协商利益判决C协商损失利益判决D.利益损失协商判决35.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讲的是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导致她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当侵权责任。下列不应由单位承当的侵权责任是()A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为客户买

10、卖股票导致客户的损失。B公司职工违背规定擅自将车辆开回家,导致第三人的侵害的。C.某单位职工在上班期间,与同事争执并把其打伤。D.某售后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在服务后返程中,导致她人损害的。6.医院接受劳务差遣公司差遣的护工来护理病人,护工因疏忽导致病人伤害的,应当由谁来承当侵权责任?()A.护工的家庭B.差遣护工的劳务差遣公司C.接受劳务差遣的医院本地人民政府3侵权责任法实行后,死亡病人的医疗损害补偿涉及“死亡补偿金”吗?BA.根据医疗事故解决条例,不涉及B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涉及C.由法官自由裁量D根据医闹的剧烈状况拟定38.侵权责任法实行后,未被拟定为医疗事故的纠纷,可否进行补偿?()A.

11、根据医疗事故解决条例第条,不予补偿B根据侵权责任法,可以补偿C.根据法官自己的结识决定补偿与否D.以上都不对侵权责任法合用于什么样的医疗机构?()A只合用于公立医疗机构B只合用于私立医疗机构C.合用于三级以上医疗机构D.合用于所有医疗机构40.下列那一项不是侵权损害补偿的构成要件:()医疗行为有过错B.医疗行为产生了损害后果C过错与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医生收取红包回扣1.侵权责任法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临时没故意识或失去控制导致她人损害的,应当承当侵权责任。下列不应承当的情形是()醉酒.梦游C滥用麻醉药D精神药物42.劳务差遣规定的是为谁工作谁承当责任,但差遣单位有过错的要承当补充

12、责任。下列由差遣单位承当的情形是(A)A差遣没有电工证的人去做电工活。B.应用工单位规定,差遣女工去用工单位做侍应生。C.按照用工单位规定,差遣一花甲老农去做茶炉工。D.用工单位规定一退役军人去做保安,遂指派一退役年的职工去用人单位做保安。43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承当责任,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当责任。这条规定的是(B).严格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导致她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祈求相应的(C)补偿。A补偿性B.补偿性.惩罚性D.惩戒性5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损害

1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当补偿责任。此处重要指哪条规定()A.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B.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C.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D.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D)起施行。(第十二章九十二条)A、12月5日B、月1日C、5月1日D、月1日2、因同一侵权行为应当承当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侵权人的财产局限性以支付的,应先承当()(第一章第四条)A、侵权责任、行政责任C、刑事责任D、经济责任3、教唆、协助她人实行侵权行为的,教唆人、协助人应承当(D)(第二章第九条)A、相应责任、部分责任C、补充责任、与行为人承当连带责任4、因林木折断导致她人损害,林

14、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C),应当承当侵权责任。(第九十条)A、有过错的B、无过错的,仍C、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D、无过错的5、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阻碍通行的物品导致她人损害的,(C)应当承当侵权责任。(第八十九条)A、有关单位、有关个人C、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有关单位和个人6、患者在诊断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B)承当补偿责任。(第五十四条)A、医务人员、医疗机构C、医疗机构负责D、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7、祈求补偿精神损害必须是导致她人()(第二章第二十二条)A、严重精神损害、一般精神损害C、精神损害D、身体残疾8、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

15、第二章第二十四条)A、受害人自行承当责任B、行为人承当责任C、可以根据实际状况,由双方分担损失D、由受害人和行为人平均承当责任9、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B(第二章第二十六条)A、应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B、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C、必须减轻侵权人的责D、不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0、个人之间所形成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D)(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由接受劳务一方承当责任B、由提供劳务一方自己承当责任C、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承当责任D、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当相应的责任1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导致她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当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 C。

16、(第三十二条)A、应当减轻其侵权责任、酌情减轻其侵权责任C、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不承当侵权责任13、侵害她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的市场价格或者其她方式计算。(第二章第十九条)、提出祈求时B、判决生效时C、损失发生时D、财产生成时4、二人以上分别实行侵权行为导致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导致所有损害的,行为人承当(B)。第十一条、重要责任、连带责任C、相应的责任、平均补偿责任多选题、承当侵权责任的重要方式有(BCD)。(第十五条)A、消除危险B、恢复原状C、赔礼道歉D、排除阻碍2、侵害她人导致身体残疾的应当补偿(A)。(第十六条)A、护理费B、交通费C、残疾补偿金D、医疗费3、患者有损

17、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AC)(第五十八条)A、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她有关诊断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回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D、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断规范的诊断、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当补偿责任:BCD(第六十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公开患者的病历资料B、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断规范的诊断C、医务人员在急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状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断义务D、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ACD)对自己的行为临时没故意识或失去控制导致她人损害的,应当承当侵权

18、责任。(第三十三条)A、醉酒B、梦游C、滥用麻醉药物D、滥用精神药物6、下列各项权利中,应由侵权责任法调节的是(AC)(第二条)、健康权、监护权C、用益物权D、选举权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侵权人补偿被侵权人损失的顺序错误的是BD(第20条)A、损失利益协商判决、损失协商利益判决C、协商损失利益判决、利益损失协商判决二、名词解释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行侵权行为而应承当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她人承当这样一种义务,即不由于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她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当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过错责任原则也

19、叫过错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当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状况下,才承当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当民事责任。3.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错责任原则。它是指没有过错导致她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导致损害因素有关的人承当民事责任的原则。英美法称之为“严格责任”.高度危险致人损害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送工具等对周边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导致她人损害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如果可以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导致的,不承当民事责任。5.用人者责任傲物关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

20、执行工作任务导致她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当侵权责任。劳务差遣期间,被差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导致她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差遣的用工单位承当侵权责任;劳务差遣单位有过错的,承当相应的补充责任。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不问过错,违背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她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及其利益,依法应当承当损害补偿等法律后果的行为侵权责任:是指在侵权责任构成的状况下侵权人依法应当对被侵权人一方承当的财产或人身方面的不利法律后果补偿损失:是指侵权人通过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方式承当对被侵权人的损害予以救济的侵权责任精神损害补偿:是指以残疾补偿金,死亡补偿金或

21、精神安慰金形式补偿受害人精神上所受的损害损益相抵:是指被侵权人在遭受损失的同步也得到利益的,应将其所得到的利益从应得的补偿金额中扣除的一项规则共同加害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行侵权行为,导致她人损害的,应当承当连带责任三、成果的统一性共同侵害行为:是指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共同实行侵害人她人民事权益的危险行为对所导致的损害后果不能判明谁是侵权人的状况。构成要件:(一)、数人同步或者相继实行具有危险性的行为(二)、数人的行为均具有危险(三)、侵权人的不可拟定性(四)、成果的统一性与因素的具体性之推定第五个问题:责任竞合:侵权人实行某一违法行为,符合多种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从而在法律上导致多种民事责任形式的现

22、象称为责任竞合。由于规范竞合的存在,当事人的统一行为也许以不同的规范应承当数个不同的法律责任,这就是所谓的责任竞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1)归责原则不同。2)举证责任不同。)义务内容不同。4)时效不同。5)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不同。6)责任形式不同。)责任范畴不同。)对第(三)人的责任不同。)诉讼管辖不同。第六个问题:抗辩事由:侵权责任法中的抗辩事由,亦称为不承当责任或减责事由,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减轻或不承当侵权责任的特定事由,它具有对抗性、客观性、法定性和使用的范畴特定性等特性。特性:1)合用范畴的特定性2)对抗性3)法定性4)客观性。过错相抵:是指被侵权人对损害只发生有过错的,应当

23、根据其过错的大小或种类减轻直至免除行为人的责任。特性:1)受害人因她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侵害2)受害人对于损害扩大有过错3)过错相抵的法律后果是减轻或免除加害人的补偿责任。构成要件:)受害人有过错。2)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必须是同一损害发生或损害因素。3)受害人必须具有过错相抵能力。第七个问题:看教材理解问题第八个问题:侵权责任方式:是指侵权人依法应当对侵权损害承当的不利法律后果形势和类别。惩罚性补偿的限制条件涉及:其一,侵权人的有故意;其二,侵害的客体是她人的生命健康身体人身自由权或者具有感情依依的财产。因此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案件中,一般不得判决侵权人支付惩罚性补偿,除非被侵权人在诉讼中可以证明侵

24、权人有故意的过错。此外惩罚性补偿有最高额度限制。损益相抵:是指被侵权人在遭受损失的同步也得到利益的,应将其所得到的利益从应得的补偿金额中扣除的一项规则。用人者责任:用人者责任又称用人责任,雇佣责任,即老式生所说的上所说的雇主责任,是指用人者对别使用人在从事职务活动时致人损害的行为承当责任。安全保障义务:指安全保障义务人在自己承当安全保障义务的场合,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其她提供的保障安全的硬件或软件设施达不到强制的或者合理的原则,导致她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承当侵权责任。医疗事故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她损害,应当承当的以损害补偿为重要方式

25、的侵权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简称高度危险责任,是指因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或者保有高度危险物品致人损害而承当的侵权责任。简答题.不承当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抗辩事由)有哪些?答:在侵权责任法二十六条中规定了过错相抵原则,在法律合用上强调一点,必须是双方均有过错,并且过错相称。如果是过错不同,在侵权人故意和重大过错,而受害人仅为一般过错的状况下不能合用过错相抵原则。如果行为人重大过错,受害人一般过错,行为人要承当所有责任。二十七条受害人故意导致、二十九条不可抗力导致、三十条合法防卫导致、三十一条紧急避险导致等五种状况是免责和有抗辩事由的。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

26、过错:(一)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她有关诊断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回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2.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规则,可分为哪三个层次?答:第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畴内予以补偿。局限性的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当补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限度合适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补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当不超过10%的补偿责任。第二,交通事故的损害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导致的,机动车

27、一方不承当补偿责任。第三,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畴内予以补偿。局限性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当补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3高度危险责任一章中统一合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此之下,分为哪三个层次作出不同的规定?答:第一,最严格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是航空器和核设施,只有受害人具有故意的才可以免责。第二,较低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免责。第三,过错推定原则。高空、高压、高速轨道运送工具导致损害的,实行过错推定原则。上述三个层次的内容是清晰的,变化了对高度危险作业不问具体状况一律

28、合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4.承当侵权责任的方式重要有哪些?答:承当侵权责任的方式重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阻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补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5.患者有损害,哪些情形下医疗机构不承当补偿责任?答: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当补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断规范的诊断;(二)医务人员在急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状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断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断。6.患者有损害,哪些下列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答: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

29、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她有关诊断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回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7过错责任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行的行为违背了法律的严禁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2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涉及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涉及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步还涉及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成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与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成果。只有当两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借:过错是侵权行为

30、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行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8、侵权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侵权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是指,当一种行为引起一种损害成果的发生,该损害成果的发生是被该行为引起的客观联系。对于如何拟定因果关系有多种学说:一是条件说。主张只要对损害成果的发生发明了条件,是引起损害成果发生的条件,就是损害成果的因素。二是必然因果关系说。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成果的发生有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时,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三是相称因果关系说。不应规定行为与损害成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只要行为人对损害成果的构成合适条件,行为人就应负责。9、简述过错的含义、类型和判断原则一、过错的含义过错乃是一种

31、主观和客观要素相结合的概念,它是支配行为人从事在法律上应受到非难的行为的故意和过错的状态,换言之,是指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的行为体现出来的主观状态。它涉及了两层含义:一、过错是行为人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二、过错也是一种应受法律非难的行为。二、过错分类第一次分类:过错分为单独过错、共同过错、混合过错第二次分类:单独过错分为:单独违背义务的过错、单独滥用权利的过错共同过错分为:共同违背义务的过错、共同滥用权利的过错、一方违背义务,另一方滥用权利的过错混合过错分为:混合违背义务的过错、混合滥用权利的过错加害方违背义务,受害方滥用权利的过错、受害方违背义务,加害方滥用权利的过错三,过错认定原则过错是主观

32、和客观相结合的概念,须在主客观相结合方面对过错进行认定。就其本质而言,过错仍然是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行为最后还是要贯彻到主观状态的评价上。因此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与否有过错,一方面应考察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当行为人之过错体现为过错时,无法用主观标精拟定其过错,我们必须借助客观行为来反映其主观状态,这里的判断原则有两个,其一行为违法性,法律体现着一种社会评价和价值判断。其二行为人之行为违背一般人的注意义务。10、机动车致非机动车、行人损害的责任构成及责任承当1、 机动车一方承当民事补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当责任。(2)交通事故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免

33、除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补偿责任。(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于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导致的,免除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补偿责任。(4)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机动车已经采用必要措施的,应合适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补偿责任。、非机动车一方承当民事补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交通事故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免除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补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于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导致的,免除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补偿责任。(3)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机动车已经采用必要措施的,应合适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补偿责任。5、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过错的认定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34、四个:一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断行为,二是患者的损害,三是诊断行为与损耗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四是医务人员的过错。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在医疗损害补偿案件中,合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由医疗机构就医疗法律行为与损害成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当举证责任。应当注意是,该司法解释事实上过度地加重了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由于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被告只有证明其没有过错才可免责。1、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与责任承当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1)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规定的产品。(2)不合格产品导致了她人财产、人身损害。()产品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产品责任实行何种归责原则,存在两

35、种观点。一种观点觉得,产品责任为过错责任,其根据是产品质量法第42条之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导致她人财产、人身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当补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当补偿责任;另一种观点觉得,产品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其根据是民法通则第12条和产品质量法第41条之规定。根据新物权法的规定,产品责任为无过错责任,至于产品质量法第42条的规定是规范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责任分派问题,不是产品责任的性质问题。12.简述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A.损害事实:是指侵权行为给受害人导致的不利后果B.违法行为:是指侵权行为具体为发行C因果关系:是指

36、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主观错误:是指行为人通过其实行的侵权行为所体现出来的在法律上和道德上应受非难的故意和过错状态-.简述特殊侵权行为4.简述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及功能(有也许是论述题)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有四个:1接受差遣用工单位的责任接受差遣用工单位应当承当补偿责任。如果工作人员在执行差遣劳务的工作过程中致人损害有过错的,则在用工单位承担了补偿责任之后,有权向有过错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差遣单位的责任劳务差遣单位有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充责任。(三)个人劳务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导致她人损害的规则接受劳务一方承当补偿责任。在接受劳务一方为提供劳务一方承当替代责任后

37、,如果提供劳务一方有重大过错或故意,则该接受劳务一方有追偿的权利。.提供劳务一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导致自己损害的规则提供劳务一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到伤害,与否由接受劳务一方承当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的,承当责任,没有过错的,就不承当责任。15、简述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中的“提示规则”。违背“告知规则”(避风港原则)即被侵权人懂得自己在该网站上被侵权,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示,告知其网站上的文章构成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进行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过提示,网络服务提供者其实已经明知,其接到该告知之后未及时采用必要措施的,应当就损害扩大部分,与侵权网络顾客承当连带责任。1、简

38、述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中的“明知规则”。违背“明知规则”(红旗原则)即网络服务提供者懂得网络顾客运用其网络实行侵权行为,而未采用必要措施,任凭侵权行为实行,对被侵权人导致损害,因此,就损害后果应与侵权的网络顾客承当连带责任。1、归纳国内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种类及内容。(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损害的教育机构责任合用过错推定原则:由教育机构承当责任,但可以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当责任(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损害的教育机构责任合用过错责任原则: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当责任。(三)第三人伤害学生的责任学生受到由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侵害的,由侵权人承当侵权责

39、任;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当相应的补充责任。18、简述违背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承当规则。、设施、设备违背安全保障义务、服务管理违背安全保障义务3、对小朋友违背安全保障义务 4防备制止侵权行为违背安全保障义务9、简述产品责任的概念和产品缺陷的类型。有缺陷的产品导致她人财产、人身损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所应承当的民事责任。四种类型:设计缺陷;制造缺陷;警示阐明缺陷;跟踪观测缺陷;20、简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承当规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当补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

40、的,根据过错限度合适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补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当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补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导致的,机动车一方不承当补偿责任。21、简述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第60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当补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断规范的诊断;(二)医务人员在急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状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断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断。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偿责任。2、简述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法定情形。第8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

41、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她有关诊断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回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2、简述医疗产品侵权的责任承当规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医疗产品侵权第9条:因药物、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导致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祈求补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祈求补偿。患者向医疗机构祈求补偿的,医疗机构补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医疗产品损害责任)24、简述高度危险责任的概念与特性。概念:是指高度危险行为人实行高度危险活动或者管领高度危险物,导致她人人身损害或者财

42、产损害,应当承当损害补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特性:1某一活动或物品对周边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2该活动或物品的危险性变为现实损害的几率很大3该种活动或物品只有在采用技术安全的特别措施时才干使用4波及该种活动或物品的高度危险作业具有合法性2、简述建筑物管理瑕疵损害与建筑物缺陷损害的责任承当规则。1建筑物管理瑕疵损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她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导致她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当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补偿后,有其她负责人的,有权向其她负责人追偿。建筑物缺陷损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她设施倒塌导致她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

43、与施工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补偿后,有其她负责人的,有权向其她负责人追偿(建造缺陷)因其她负责人的因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她设施倒塌导致她人损害的,由其她负责人承当侵权责任。(管理缺陷)26、分析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高空抛物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高空抛物行为是从建筑物上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致她人损害,难以拟定具体侵权人的,除可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也许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予以补偿。共同危险行为是两人以上实行危及她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导致她人损害,可以拟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当责任;不可以拟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当连带责任。比较

44、而言,拟定抛掷物致害责任是基于公平考虑,而不是基于过错责任原则;承当的责任是合适的补偿责任。因共同危险行为而承当的责任是侵权责任。7、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简述侵害她人导致人身损害的补偿范畴。1、“致伤”补偿范畴误工费+支出的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费2、“致死”补偿范畴将来收入损失+支出的费用死亡补偿金(涉及了被扶养人生活费:即受害人依法负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受害人依法负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她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胎儿的生活费补偿祈求权)医疗费、与急救治疗有关的交通费等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原则,以个月总额计算)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

45、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她合理费用、“致残”补偿范畴=将来收入损失+支出的费用残疾补偿金(涉及了被扶养人生活费:即受害人依法负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受害人依法负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她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胎儿的生活费补偿祈求权)残疾辅助器具费。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2、简述精神损害补偿的合用范畴。1、自然人人格权遭非法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物质性人格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精神性人格权2、自然人身份权遭非法侵害监护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此

46、外,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也涉及在内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她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非法披露、运用死者隐私,或以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她方式侵害死者隐私非法运用、损害遗体遗骨,或以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她方式侵害遗体遗骨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可祈求精神损害补偿。论述题评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成功和局限性之处:一、同命同价问题。侵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导致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似数额拟定死亡补偿金。”此法条使前期

47、一度热议的“同命同价”问题有了“定论”,在一定限度和一定范畴内体现了“同命同价”,但此条规定中“可以”一词却使其现实意义大打折扣,留给法院法官太大的自由裁量权,在实际运用中,法院和法官完全可以自由裁量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问题。侵权法第十六条“侵害她人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补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导致残疾的,还应当补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补偿金。导致死亡的,还应当补偿丧葬费和死亡补偿金。”该法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问题只字未提,即受害人残疾或死亡后,被扶养人“依法”将不能得到生活费的补偿。三、精神补偿问题。侵权法第二十二条“侵害她人人身权益,导致

48、她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祈求精神损害补偿。”该法将精神补偿仅限于侵害“人身权”,范畴过窄。四、雇主的责任问题。侵权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导致她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当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当相应的责任。”即雇员在劳务过程中导致她人损害的一律由雇主承当侵权责任,不管雇员与否存在重大过错或是故意。此条规定大大减轻了雇员的“合理注意”义务而人为的加重了雇主的责任,有违公平原则。五、教育机构的担质问题。侵权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她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她教

49、育机构应当承当责任,但可以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当责任。”成功之处:一、侵权责任法借鉴外国立法经验的突出体现二侵权责任法是作为一部独立的法律规定的,这借鉴了英美侵权法的立法特点。三,侵权责任法保持了民法通则的老式。事实上,拟定侵权法在民法中的相对独立地位这一点,并不是从侵权责任法开始的。(二)侵权责任法在立法模式上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侵权法的借鉴2.实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侵权法立法模式融合的核心.侵权责任法规定大小搭配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独具特色。四、案例分析(每题15分)1.某幼儿园聘任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甲有事离开学校,几种幼儿在教室里玩耍,其中乙(

50、岁)和丙(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乙用石块将丙头部打破,而丙则用笔把乙脸戳伤。为此,丙花去医药费600元,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问:(1)脸部受伤的乙的医药费该由谁承当?为什么?答: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导致她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当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因此乙的脸部受伤重要是由丙的侵权行为导致的,因此乙的医药费重要由丙的监护人直接承当责任;2)学校要不要承当补偿责任?为什么?答:学校承当相应的责任,承当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她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51、幼儿园、学校或者其她教育机构应当承当责任,但可以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当责任。”本案中,学校的工作人员甲有明显过错,学校应当承当相应的责任:(3)甲要承当补偿责任吗?为什么?答:甲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责任由学校承当,学校承当补偿责任后可以根据甲的过错事后向甲追偿2、7月某日晚,张某骑行电动车从某开放社区出来,因社区内没有灯光,张某未发现路上的井盖缺失,车前轮掉入井内,张某被从车上甩出,路过的人员打电话报120后送医,耗费医疗费万多,并导致四级伤残。张某及其家属找到井盖的所有人规定进行补偿协商未果,诉诸法院,法院通过审理查明,原告提供的证据、证人、及法院主持的现场勘察,足以证明原告因被

52、告的井盖缺失导致摔伤致残四级,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善尽管理责任,也没有证据证明是原告故意摔伤的。问:法院该如何判决?答法院该鉴定被告承当补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导致她人损害的,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当侵权责任。本案中,原告提供的证据、证人、及法院主持的现场勘察,足以证明原告因被告的井盖缺失导致摔伤致残四级,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尽到管理责任,也没有证据证明是原告故意摔伤的,应对导致原告摔伤的损害成果承当民事责任。3李某要将旧房子翻新,于是请来村里的个体工匠王某,商定:扒旧房30元,建新居100元,房屋建成之日给付报酬。然后王某就召集手下常常一起干活的几种工人开

53、始施工。在扒房过程中,工人杨某被倒塌的房梁砸死。谁应当承当对李某亲属的补偿责任呢?答()这是一起因农村建房引起的人身损害补偿问题。对于杨某的死亡,李某应与王某承当连带补偿责任;如果杨某有过错,李某与王某的补偿责任应当相应减轻。()本案中,李某与王某成立承揽关系,而王某与杨某为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人身损害补偿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当补偿责任。”但根据新实行的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当相应的责任。”因此,王某的补偿责任要根据杨某本人与否也有过错,有多大过

54、错拟定。如果杨某本人也有过错的,王某的补偿责任应当相应减轻。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毕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导致损害或者导致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当补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批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偿责任。”第十一条第二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懂得或者应当懂得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当连带补偿责任。”李某明知王某不具有建筑施工资质,仍然与其建立委托建房关系,依法应与王某共同承当连带补偿责任。4、某日,35岁的李某为上海某公司职工,年薪20万,某日因颈部不适,带着家人去A医院进行按摩治疗,该院医师

55、刘某在对李某实行按摩过程中,听到颈部“嘎”的一声,李某便当即倒在地上。因伤情严重,医院不得不对其实行截瘫手术。经鉴定,李某的伤情为一级伤残,且与不当按摩有直接因果关系。试根据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析谁与否应当承当侵权责任?根据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本次事件是医院和该院一时刘某的诊断行为,二是导致了李某一级伤残,三是不当按摩与李某的伤残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因果关系,四是医院以及医师刘某的过错。2设上海居民人均收入为10万元,你觉得受害人获得多少残疾补偿金为合适?阐明理由医疗费:凭据支付,但不涉及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的确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

56、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60万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计算。10万残疾生活补贴费:一级伤残补偿0万精神损害安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导致患者残疾的,补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30万合计:90万、年龄五十开外的王女士,随退休职工合唱团参与了旅行社组织的“森林公园二日游”活动。游客被旅行社安排居住在森林公园内的蒙古包。当天在导游的解说下,部分游客参与了本地居民的篝火晚会,当时王女士自告奋勇参与了民族舞蹈“竹竿舞”的表演,期间她的左脚不幸被竹竿击中,被送往医院治疗。经司法鉴定,王女士受伤致左胫、腓骨下端骨折伴踝关节脱位,该损伤的后遗

57、症尚未达到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限度。王女士觉得,跳“竹竿舞”活动场合灯光灰暗,现场秩序混乱且地面坑洼不平,组织者没有告知活动规则及安全事项,导致自己左脚踝被竹竿敲击后倒地,脚部受伤。旅行社未尽到组织者的义务,应承当所有补偿责任万余元。而旅行社觉得,在篝火晚会开始前,导游已告诉游客篝火晚会活动不在旅游项目中。王女士自愿报名参与跳“竹竿舞”活动,完全是她个人的决定,受伤是其自身因素导致,与旅行社无关。【分析】本案中,在导游的简介下,王女士观看了“竹竿舞”。可以看出,导游的简介行为自身不存在过错;此外,旅行社也无法预见游客会“自告奋勇”地参与跳舞并导致脚受损伤。并且,“竹竿舞”的表演并非旅行社的安排,

58、纯正是游客自主选择参与的,旅行社对活动过程的安全性也无法控制。旅行社对王女士受到损害的成果没有主观上的过错。“竹竿舞”作为一种娱乐性的舞蹈,跳舞时人的双脚在分分合合的竹竿中间来回跳动,自身就有脚被夹住的危险。对于王女士来说,既然选择参与这种活动,阐明她自己已经承认承受也许发生的被夹脚的危险。从法理的角度来讲,由于一种活动自身就存在也许损害人身安全的危险,当参与者遭受损害时,只能由自己承当责任。固然,“竹竿舞”的组织者应当能预见游客参与跳舞时被夹脚的也许性比较大,毕竟一般游客不是跳舞的行家,因此在拉动竹竿的速度和力度上应当要保持适度。同步,组织者还应当清除跳舞场地上的障碍,避免游客摔倒。因此,“竹竿舞”的组织者对王女士遭受损害的后果有一定的过错,应承当一定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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