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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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治安风险级别和安全防备规定GA116-自2月1日起实行范畴本原则规定了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的治安风险级别、安全防备级别、安全防备规定及保障措施。本原则合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的安全防备系统建设与管理。城乡燃气管道系统、油气田集输管道系统、化工等公司厂区内油气管道系统的安全防备系统建设与管理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对本文献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献,仅注日期的版本合用于本文献。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涉及所有修改单)合用于本文献。GB/T5408安全防备系统供电技术规定G/T811安全防备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播、互换、控制技术规定GB

2、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0爆炸和火灾危险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8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0251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25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03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048安全防备工程技术规范GB50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设计规范B5039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A75安全防备工程程序与规定GA/44电子巡逻系统技术规定A/T70安全防备系统雷电浪涌防备技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术语和定义GB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

3、定义合用于本文献。3石油天然气oi&as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页岩气等的统称。3.管道系统pipeisystem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和油气调控中心的统称。注:管道附属设施涉及: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集油站、集气站、输油站、输气站、配气站、解决场、清管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油库、储气库、装卸栈桥、装卸场;管道的水工防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管提、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管道穿越铁路、公路的检测装置;管道里程桩、标志桩、测试

4、桩等;管道的其她附属设施。3.油气调控中心oil&gaspipeinecntroente集油气管道的操作运营、调度管理、远程监控和数据采集等多种功能为一体,通过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专业软件等,按照油气管道输送筹划进行远程调控等操作的调度控制中心。3.4国家骨干管道tataipipelie承当石油、天然气输送,对国家经济社会影响重大,天然气年设计输气量不小于等于110m3、原油设计量不小于等于10104t、成品油年设计量不小于等于5014t的长距离管道及跨国管段。.首站irttain输送石油、天然气的起始站。3.6末站terianalstatin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终点站。.7枢纽站u

5、bsaton多天国家骨干管道汇集处置的站。3.8阀室aleroom为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截断阀门专设的建筑物货构筑物。.治安风险级别pbicsecutrlel管道系统也许遭受盗窃、抢劫、人为破坏等安全威胁以及遭受侵害后危害公共安全、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产生社会影响的限度。3.安全防备级别levlofsecurt根据管道系统治安风险级别采用安全防备措施的水平。3.1特殊时期patioulapeiod国家重大活动期间、重要节假日、严重自然灾害期、发生恐怖破坏事件也许性较大的时间段等时期。4治安风险级别4.1部位治安风险级别的拟定公司应根据本标精拟定的所属管道系统部位的治安风险级别,治安风险级别

6、有高究竟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2风险部位4.2.一级风险部位一旦遭受侵害,将导致管道系统大范畴停产、停供,且易发生闪燃、闪爆、严重污染环境等次生灾害,导致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并引起公众恐慌的部位。一级风险部位重要涉及:a)国家级油气调控中心(含备用调控中心);)国家战略石油储藏库、大型商业油气储藏库;)国家骨干管道系统首(末)站、枢纽站;d)国家骨干管道系统跨越或隧道穿越长江、黄河的管段;.e)国家骨干管道系统地处治安复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部位;.f)输油管道系统地处疏远地区部位;g)其她可列为一级风险的部位。4.2.二级风险部位一旦遭受侵害,将导致管道较大范畴停产、停供、也许引起闪燃、

7、闪爆、严重污染环境等次生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二级风险部位重要涉及:a)除4.1)以外的油气调控中心;b)除.b)以外的储油库、储气库;)国家骨干管道系统的加压站、输油站、输气站及其她管道系统的首(末)站;d)国家骨干管道系统跨越或隧道穿越除长江、黄河以外的大型河流的管段;e)除国家骨干管道系统以外的地处治安复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部位;f)其她可列为二级风险的部位。.三级风险级别部位除一、二级风险部位以外的管道系统,涉及一般场站、阀室和管道等。5安全防备级别安全防备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管道系统部位的安全防备级别应与该部位治安风险级别相适应,即一级风险部位应满足一

8、级安全防备规定,二级风险部位应不低于二级安全防备规定,三级风险部位应不低于三级安全防备规定。6安全防备基本规定6. 人力防备 6.1公司应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并为其配备必要的防护器具、交通工具、通讯器材等装备。 61. 公司应制定值班、监控和巡逻、巡护等安全防备工作制度。在岗值班、值机、巡逻、巡护人员应具体记录有关状况,及时解决发现的隐患和问题。 1 公司应在公安机关指引下制定完善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培训和定期演习。 6. 公司应积极宣传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与保护知识。 6.15 有关部门应依法加强对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引、监督、检查,督促贯彻治安保卫措施。 6.2 实体防备

9、 6.2.1 应在油气调控中心、各类储油(气)库及管道站场、阀室等的周界建立实体防备设施(金属栅栏或砖、石、混凝土围墙等),并在其上方设立防攀爬、防翻越障碍物。 62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有关原则规范的规定,在管道沿线设立里程桩、标志桩、警示牌。 63 技术防备31 新建、改建、扩建的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的安全防备工程程序应符合GA/T 75的规定。 6.2 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应符合GB 5035的规定。视频监控系统应能有效地采集、显示、记录与回放现场图像。图像存储时间不小于等于3天。 63.入侵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GB 034的规定。入侵报警系统应能有效地探测多种入侵行为,

10、报警响应时间不不小于等于2s。入侵报警系统应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联动时间不不小于等于4s,非法入侵时的联动图像应长期保存。 6.4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符合B 50396 的规定。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有效将人员的出入事件、操作事件、报警事件等记录于存储系统的有关载体,存储时间不小于等于18天。. 电子巡逻系统设计应符合A/ 6的规定。电子巡逻日记应完整,不可删改,存储时间应不小于等于180天。 6.3.6安全防备工程中使用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现行原则的规定,并经检查或认证合格。 6.3. 技术防备设备应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区以外,必须安装在危险区内时,应选用与危险介质相适应

11、的防爆产品。设计安装除符合63.2.3.5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 5016、GB 50058和GB 58的规定。 .3.8 技术防备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可靠性、环境适应性应符合GB 5038中3.5.8的规定。 63. 技术防备系统的防雷应符合B 5034中3.9及G 50343的规定。应根据环境、本地雷暴日数等因素,按GAT 60的规定采用相应的防备措施。 6.3.1 技术防备系统的传播与布线应符合GB 50348-中31的规定。不合适采用有线传播的区域和部位,可采用无线传播方式,并应保证传播信息的有效性、安全性及抗干扰性能。 6.3.1 技术防备系统的供电应符合GB/T 1408的

12、规定。6.32 技术防备系统需要联网的,应对网络构造、组网模式等进行统筹规划,并符合G/T2181的规定。 6.3.13 公司应建立安防监控中心,安防监控中心应符合GB 08中3.13的规定。 6.3.公司安防监控中心应设立紧急报警装置。 6.31 公司安防监控中心紧急报警信息宜就近接入本地公安机关。7一级安全防苑7.国家级油气调控中心(含备用调控中心),国家战略石油储藏库、大型商业油气储藏库,国家骨干管道系统首(末)站、枢纽站 7.1. 人力防备除符合6.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如下规定:) 在周界主出入口设立门卫值班室,并配备专职门卫值班人员24值守; ) 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对油气调

13、控中心、库(站)区及其周边进行平常巡逻、巡护,2h内巡逻、巡护不少于4次; c) 安防监控中心配备24h值机人员,值机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 )特殊时期,增长巡逻、巡护次数,增长巡逻、巡护人员配备数量。 7.2实体防备除符合6.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如下规定: a) 库(站)周界实体防备设施外侧高度不低于25,在其上方应加装滚丝网或铁丝网。周界实体防备设施采用金属栅栏时,其材质、组件规格等满足安全防备的规定,竖杆间距不不小于等于10m,1m如下部分不应有横撑; b) 门卫值班室位于周界外侧(整体或部分) 时,采用实体防备措施;c)在周界主出入口外设缓冲区,缓冲区设立自动、半自动防冲撞装置,也可采用

14、其她实体阻挡设施。特殊时期,防冲撞装置、实体阻挡设施均设立为阻截状态。 7.1.3 技术防备除符合6.3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如下规定: ) 安装摄像机,对周界、周界出入口和所有重要部位实行24h监控; b) 人员出入口的监视和回放图像可以清晰辨认人员的体貌特性;机动车辆出入口的监视和回放图像可以清晰辨别进出机动车的外观和号牌;较大区域范畴的监视和回放图像可以辨别监控范畴内人员活动状况; ) 视频监控系统显示和回放图像质量主观评价项目符合GB509-中.1表5.4-的规定,评价成果不低于该条款表5.4.1-1规定的4分,图像的水平清晰度不低于400TVL; d) 在周界、周界出入口及油气调控中心、

15、库(站)内重要部位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e) 在周界出入口安装出入口控制设备,出入口控制系统与该区域的摄像机联动; f) 设立覆盖油气调控中心、库(站)所有区域的电子巡逻系统; g) 特殊时期,采用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油气调控中心、库(站)的车辆、人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7.2 国家骨干管道系统跨越或隧道穿越长江、黄河的管段 7.21人力防备除符合6.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如下规定: a) 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设立值班室的,至少配备名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24h值守;未设立值班室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对隧道口两端进行平常巡逻、巡护,4h内巡逻、巡护不少于2次;b) 特殊时期,增

16、长巡逻、巡护次数,增长值守或巡逻、巡护人员配备数量。 7.22实体防备除符合6.2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如下规定: a) 在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两端所建的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均应符合 50251、GB53的规定; )在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两端建立周界实体防备设施,并设立警示标志牌。周界实体防备设施的外侧高度不低于2.5,在其上方加装铁丝网或其她防翻越障碍物; ) 不具有建立周界实体防备设施条件的隧道,对隧道口两端进行封堵。 72.技术防备除符合6.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如下规定: a) 输油管道安装具有定位功能的泄漏监测系统,隧道穿越的输气管道加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b) 在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两端安装固定式

17、摄像机,实行24h监控。视频监控系统显示与回放图像质量符合7.1.3 c)的规定;c) 设立电子巡逻系统; )在值班室显示、记录和解决技术防备系统信息,并与公司安防监控中心联网;未设值班室的,将技术防备系统信息上传至公司安防监控中心。 73 国家骨干管道系统地处治安复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部位,输油管道系统地处水源地区的部位 7.3.1人力防备除符合6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如下规定: a) 配备巡逻、巡护人员进行平常巡逻、巡护,2h内巡逻、巡护不少于次; b) 特殊时期,增长巡逻、巡护次数,增长巡逻、巡护人员配备数量。 7.32实体防备除符合6.的规定外,还应在裸露管道易攀爬部位设立具有防攀爬功能的实

18、体防备设施,并设立警示牌。 7.3.3 技术防备除符合6.3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如下规定:a) 符合72.3a)的规定; b) 在管道沿线设立卫星定位巡检系统或电子巡逻系统; c)在阀室安装摄像机或入侵探测器,视频图像或报警信息上传至公司安防监控中心。.3.4 地方结合本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宜在打孔盗油等案件多发管道沿线的重要路口安装摄像机,对通过路口的人员和车辆实行24h监控。 7.4其她可列为一级风险的部位除符合第6章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应部位一级安全防备的规定。8二级安全防备.1 区域油气调控中心,除国家战略石油储藏库、大型商业油气储藏库以外的储油库、储气库,国家骨干管道系统的加压站、

19、输油站、输气站及其她管道系统的首(末)站8. 人力防备除符合6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如下规定: a) 在周界主出入口设立门卫值班室; b) 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或巡逻、巡护人员,对油气调控中心、库(站)区及其周边进行平常巡逻、巡护,24内巡逻、巡护不少于3次; c) 特殊时期,符合7.1.1 d)的规定; ) 安防监控中心接受一级风险部位技术防备系统信息的,符合.1.1 c)的规定。 .1. 人力防备除符合8.1.1的规定外,宜符合如下规定: a) 周界主出入口宜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24h值守; b) 安防监控中心不接受一级风险部位技术防备系统信息的,宜配备兼职治安保卫人员,保证2有人

20、值机。 813 实体防备除符合6.2.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如下规定: a) 库(站)周界实体防备设施外侧高度不低于.5,在其上方加装铁丝网。周界实体防备设施采用金属栅栏时,其材质、组件规格等满足安全防备的规定,竖杆间距不不小于等于150m,1如下部分不应有横撑; ) 符合7.1.2 b)的规定; c) 在周界主出入口外设缓冲区,缓冲区内设立实体阻挡设施。特殊时期,实体阻挡设施设立为阻截状态。 8.技术防备应符合71.3 a)f)的规定外,还应在油气调控中心、库(站)设立安防监控中心,安防监控中心设立紧急报警装置。 81.5技术防备除符合81.4的规定外,宜符合如下规定:a)油气调控中心、库(站)

21、安防监控中心设立的紧急报警装置宜就近接入本地公安机关; ) 宜在周界主出入口设立出入口控制装置, 出入口控制系统与该区域的摄像机联动。 82 国家骨干管道系统跨越或隧道穿越除长江、黄河以外的大型河流的管段 8.2.1 人力防备除符合6.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如下规定: a) 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未设值班室的,至少配备2名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或巡逻、巡护人员进行平常巡逻、巡护,24内巡逻、巡护不少于1次; )特殊时期,符合7.2.1 b)的规定。 8.22 人力防备除符合8.2.的规定外,宜在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设立值班室,配备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或巡逻、巡护人员24值守。 8.3 实体防备除符合62的规定外,

22、还应符合如下规定: a) 在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两端所建的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均应符合 0、G 025的规定; b) 在隧道穿越管段两端设立警示标志,并对隧道口两端进行封堵,在管道易攀爬部位设立具有防攀爬功能的实体防备设施; )在跨越管段两端建立周界实体防备设施, 周界实体防备设施的外侧高度不低于2.5m,在其上方加装铁丝网或其她防翻越障碍物。8.2.4 实体防备除符合8.3的规定外,宜在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一端设值班室。值班室设在8.23 c)所述的周界实体防备设施内部区域,不合适设在周界实体防备设施内部区域的,采用其她实体防备措施。 .2.5 技术防备除符合.3的规定外,还应设立卫星定位巡检系统

23、或电子巡逻系统。 8.2.6 技术防备除符合8.5的规定外,宜符合如下规定:) 输油管道宜安装具有定位功能的泄漏监测系统,隧道穿越的输气管道还宜加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 宜在跨越或隧道穿越管段两端安装摄像机,实行4h监控。 8.3 除国家骨干管道系统以外的管道系统地处治安复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部位 .31 人力防备除符合6的规定外,还应配备巡逻、巡护人员进行平常巡逻、巡护,2内巡逻、巡护不少于次。特殊时期,应符合3.1b)的规定。 8.3实体防备应符合6.2、7.2的规定。 .3.3技术防备除符合.3、.3 a)的规定外, 还应建立卫星定位巡检系统或电子巡逻系统。.3.4 技术防备除符合8.3

24、.3的规定外,宜符合如下规定: a) 宜在阀室安装入侵探测器或摄像机; ) 技术防备系统信息宜就近传至管道系统所属公司的安防监控中心。 8.3.5 地方结合本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可在打孔盗油等案件多发管道沿线的重要路口安装摄像机,对通过路口的人员和车辆实行4h监控。 4 其她可列为二级风险的部位 除符合第6章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应部位二级安全防备的规定。9三级安全防备.1一般站场应符合第章的规定。9.阀室和管道9除符合第6章的规定外,还应配备巡逻、巡护人员,进行平常巡逻、巡护。管道沿线应设立卫星定位巡检系统或电子巡逻系统,对巡逻、巡护工作进行监控。9.2.2阀室宜安装入侵探测器,报警信息上

25、传至所属公司的安防监控中心。1保障措施10.1公司应将管道系统的安全防备系统建设纳入管道建设总体规划,应综合设计、同步实行、独立验收。10.公司应组织贯彻本原则提出的各项安全防备措施,建立内部安全防备责任制,加强内部安全防备管理,做到人力防备、实体防备、技术防备相结合。10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对公司实行本原则的状况进行指引、监督、检查。1.4公司和地方应加强联防联动机制建设,共同维护管道安全运营。10.5应保证管道安全防备系统高效、可靠运营,技术防备系统浮现故障时应及时修复,系统修复期间应采用应急安全防备措施。1.根据反恐形势的需要,可在本原则规定的安全防备级别的基本上,加强安全防备措施提

26、高安全防备水平。公司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派驻武警负责某些风险部位的安全守护。本原则6 . 1 、6 2 、 . 3 . 1 6 . 3 . 1 4 、 . 、7 .2 、7.17.3.3、7.、8.1.1、.3、8.1.、8.2.1、8.2、8.25、8.1.3、8.、9.1、.21的内容为强制性。本原则按照BT .1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献的某些内容也许波及专利。本文献的发布机构不承当辨认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原则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本原则由全国安全防备报警系统原则化技术委员会(AC/TC10)归口。本原则重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保卫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科技研究中心、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原则重要起草人:彭喜东、董训则、刘爱斌、王章学、刘丽芳、杨青、李国华、杨羽、吴志平、冯治中、付立武、罗鹏、戴联双、孙洪、张华强、龙中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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