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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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答题; 5- 电大专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本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作业答案|电大形考作业答案|免费电大历届试题答案|免费电大复习资料1、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 _0 ! +e. u/T/ Q答:行政法的法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体现形式。可分为如下几种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定和部门规章、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2、行政法的作用是什么?答: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增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贯彻实行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的合法权益;增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增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0c8 Z9 r9 o3 # J0 L全国

2、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3、什么是行政法基本原则?+ fr L1 % F2 v. ! D( d答:是贯穿于所有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节和决定行政主体所有行为的基本准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起着保证行政法制统一、协调和稳定的重要作用,是行政法的灵魂。如与基本原则相抵触的行政法律条文必须修改或撤销,违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和制裁。& l- * l2p7 C0 z电大专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本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作业答案|电大形考作业答案免费电大历届试题答案|免费电大复习资料5、行政主体的特性是什么?7 x/ /h i X: o- 答: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行行政活动的组织;是能以自

3、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是可以独立对外承当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7 4 Q# |/ T行政主体具有如下特性:(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行行政活动的组织。这一特性将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辨别开来。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政权,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一定的行政机构和社会组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也可享有一部分行政权,从而成为行政主体。(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重要是指行政主体应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独立地对外发布决定和命令,独立采用行政措施等。这一特性将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多种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

4、组织区别开来。()行政主体是可以独立对外承当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一种组织能成为行政主体,还应看其与否能独立对外承当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即与否能独立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补偿活动,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6、行政职权的特性是什么? 答:特性是:强制性;不可处分性;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有此外,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还享有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行政优先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享有的种种职务上和行为上的优先条件。行政优先权虽然不属于行政职权,但它与行政职权密切有关,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保障条件。行政优先权重要涉及先行处置权、获得社会协助权和推定有效权。行政受益权

5、是指行政主体从国家所享有到的多种物质优益条件。为了保证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提高行政效率,国家必须向行政主体提供多种物质条件,如财政经费、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7、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特性? 答: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构造组织起来。国家行政机关有如下特性:(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是为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完毕统治阶级的国家任务而组织起来的,与其她组织相比,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高度权威性。(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可在其职权范畴内制定规范

6、性文献或采用具体行政措施等,均是属于执行性行为。()为了顺利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职能,国家行政机关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构造组织起来,并且执照科学措施依法活动。、行政职务关系产生的重要程序是什么? 答:选任、委任、调任、聘任8、行政机关组织法所涉及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9- n8 g8V M-q9 (B答:法律根据、从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机构设立、人员编制。9、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状况有哪些?! 5 f5l.jw. V% T r, 5 答:罢职、罢职、辞去领导职务、罢职、降职、转职、调职、升职。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因某种法律事实的浮现而使职务关系的内容(职权、职责等)发生变化,谓职务关系的变更。

7、重要发生于下列状况:(1)罢职。指按照法律规定,有罢职权的机关(一般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因违法失职,不适宜继续担任原行政工作人员所实行的一种措施。()罢职。是有权机关对违法失职公务员作出的一种行政处分。()辞去领导职务。指公务员因某种因素,出于本人意愿,向有决定权的机关祈求不再担任某种行政职务的行为。(4)罢职。指有任免权的机关根据法律程序免除当事人的职务。(5)降级。指公务员从较高的职务被调至较低的职务。(6)转职。指原职务不变,但变更职务关系的性质。(7)调职。也叫调动工作。即把公务员调到另一种岗位担任相似的职务。(8)升职。公务员依法从低职位调到高职位担任职务。、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8、? 答: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诉讼也规定,被授权组织所为行政行为被提起诉讼时,由被授权的组织作被告应诉。( L& $ZX& N7 * t, y电大专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本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作业答案电大形考作业答案|免费电大历届试题答案|免费电大复习资料11、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是什么? V- g V8y.3 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答:(1)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具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2)产生的根据不同。被委托

9、组织的权限、范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行为的后果不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当,如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申请人或被告是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而不是被委托组织。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当法律责任。; A4 . K# h8 : N N电大专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本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作业答案|电大形考作业答案|免费电大历届试题答案|免费电大复习资料12、行政相对方的权利是什么? 8 j o# 9o 0 ?; 8 r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答:(1)提出申请的权利。行政相对方有依

10、法提出申请的权利,如申请许可证、申请抚恤金、补贴金等。()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行政相对方有权依法参与行政法规、规章及有关行政政策、行政筹划的制定,如听证会、论证会等。(3)听证的权利。在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方权益的行政行为之前,必须保障行政相对方有听证的权利、应当告知行政相对方有关的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和根据等,予以行政相对方以充足的辩论的机会,查清事实,从而作出合法、公正的行政行为。(4)理解状况的权利。行政相对方有权依法理解有关的行政信息,涉及各类规范性文献,有关制度、规则、原则、程序,与行政相对方有关的档案材料等。(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行政相对方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11、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当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违法侵犯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导致损失时,行政相对方有祈求行政补偿的权利。& l2 |+ 7 w( Y!y( ;L2 jjre.n! ( 0 P- vzjoyrencn13、行政相对方的义务是什么?* C7C N; ! &q|电大专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本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作业答案电大形考作业答案|免费电大历届试题答案|免费电大复习资料答:()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这是行政相对主的首要义务,重要体现为一是遵守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献的规定;二是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解决决定等。(2)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当

12、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行政相对方有积极予以协助的义务。(3)遵循法定程序规定的义务。行政相对方在祈求行政主体为一定行为或行政主体规定其为一定行为时,应遵循法定的环节、手续和时限等的规定,否则会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4、行政法制监督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0 T i9 %y7* F C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答:行政法制监督是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总分构成的。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以及国家机关以外的公民、组织;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国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与否遵纪守法。. :

13、# 6 80 y: 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15、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涉及哪些内容? q |/ ( R9 K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答:(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2)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3)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的监督。9 9 I3 hjoyrecn16、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C5 i f( z1 D; F& v! 卓越人社区yren|VtvuCom答: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行的行政行为。涉及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政行为,也涉及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措施、发布行政命令、告知、告示、决策、决定的行为等。抽象行政行为一般具有普遍性。 ( c)

14、 X,B m- I5 ?17、行政行为的内容有哪些?!- ! $ R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答: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等产生的具体影响。()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赋予权益是指行政相对措施律上权能、权利或利益。剥夺权益是指剥夺行政相对方已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科以义务是指行政主体使行政相对方承当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免除义务是指行政主体免除行政相对方原有的义务。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所谓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某个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与否存在予以确认。所谓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某个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否存在及存在范畴予

15、以确认。 P Z4 R+A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1、拟定行政立法程序的民主原则的意义何在?4 u2 (d-; E卓越人社区-Joen.n|VStvCom答:一是能使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二是这种程序上的民主原则,可以有效地约束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19、行政立法的程序是什么? 答:行政立法的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环节、方式和顺序。(1)起草。是指列入规划的需要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由人民政府各主管部门分别草拟法案。(2)征求意见。在起草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公民、社会各组织的意见。()审查。

16、是指行政法规、规章草案拟定之后,送交政府主管机构进行审议,核查的制度。(4)通过。是指法规、规章在起草、审查完毕后,交由主管机关的正式会议讨论表决的制度。(5)签订。行政法规、规章通过后,还须经制定机关的行政首长签订。(6)发布与备案。但凡未经发布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都不能觉得已发生效力。备案是指将已发布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上报法定的机关,使其知晓,并在必要时备查的程序。2、行政许可的特性是什么?) a( l. e1 O7 j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答:()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3)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17、。+ M3 -x-X; *G! v6 5 d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2、行政许可有哪些作用?0 +a6 U& & g( M卓越人社区-Jo|tvu.Co答:1)有利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宏观管理,实现从直接命令的行政手段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的过渡;2)有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止不法经营,避免不合法竞争;3)有助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利益。2、行政强制避免、行政强制制止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答:(1)实行的条件不同。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方不履行行政解决决定为前提,而强制避免和强制制止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为排除危害而采用的对相对方的强制力,人们称之为即时强制

18、。(2)实行的时间和目的不同。强制避免和强制制止分别合用于危害发生之前和危害发生之中,用以避免危害的发生和制止危害的继续;而行政强制执行一般在一行为结束后实行,以求行政解决决定的执行。(3)实行的机关不同。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由人民法院实行,也可以由行政机关实行;而强制避免和强制制止只能由行政机关实行。()实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行,需要遵守一系列严格的法律程序。违背的程序,执行则无效;而强制避免和强制制止由于是一种在紧急状况下采用的即时强制措施,因此,一般状况下没有严密的程序,只有不超越职权,就为有效。7Q$ 3 : 1 f% T Q2、什么是即时强制? 答:是指因状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

19、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24、行政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N( R- e, E9 |6 ajoyen.n答:(1)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不能变更的或用违约金或补偿损失的措施替代合同的履行。(2)自己履行原则。行政合同不仅规定实际履行,并且实行自己履行原则,即相对方必须自身履行,而不能由她人替代履行。(3)全面合适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面合适地履行,在任何条款上都不得违背合同规定。j0 M% y9 J o b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5、变更和解除行政合同的法律后果会如何?答:(1)行

20、政合同变更后,原合同不再履行,双方当事人按变更后的权利义务关系履行。行政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终结,彼此不再享有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2)因行政主体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应对相对方进行补偿。、行政指引的特性是什么?* N6Q1 9 W.I电大专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本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作业答案|电大形考作业答案|免费电大历届试题答案免费电大复习资料答:(1)行政指引是非权力行政活动。(2)行政指引是种事实行为。(3)行政指引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达,属于单方行为。(4)行政指引是一种合用较大幅度的弹性的管理领域。(5)行政指引合用法律优先的原则。(6)行政指引是一种外部行为

21、。; Bi0e;9 * O0 T9 E卓越人社区Joyren.c|VStvuCo27、行政指引与行政领导的区别是什么? 答:(1)主体不同。行政领导的主体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各级领导者,而行政指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2)客体不同。行政领导是一种行政组织内部的活动,它作用的对象是行政组织中的被领导者。而行政指引则是行政机关管理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政活动,它作用的对象是公民、法人及其她社会组织。()内容不同。行政领导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级领导活动的总和。而行政指引是行政机关在其所在管辖的事务范畴内,基于国家的法律精神、原则或政策,用非强制性的手段获得相对方的批准或协助而实行的管理行为。(4)效

22、力不同。行政领导是行政组织内部的领导活动,它有严格的组织和纪律的规定,对行政领导必须严格服从。而行政指引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方的指引活动,不具有强制力,相对方可以服从,也可以不服从。28、 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LE L 0 q; 0 C tS电大专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本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作业答案|电大形考作业答案|免费电大历届试题答案|免费电大复习资料答:()性质不同。罚金属于刑罚惩罚;罚款则属于行政惩罚。(2)惩罚根据不同。罚金由刑法加以规定,罚款则由行政法律规范加以规定。(3)合用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判处,而罚款则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科处。(4)合用的对象不同。罚金是

23、对犯罪者的惩罚,而罚款则是对违背行政法律规范者的惩罚,其限度比罚金轻。H,7 D0n: C7 vN*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29、行政惩罚执行的原则有哪些内容?# p# D; G% 6 z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答:()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惩罚决定不断止执行原则;()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原则。0、行政机关组织法所涉及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A、法律根据。是决定行政组织法与否合法的条件之一。B、从属关系。指行政机关之间领导与被领导以及它们之间的权责关系。C、职责权限。指行政机关的主管事项和行使权力的范畴。D、任职期限。指对行政首脑任职期间有明确的规定

24、。、机构设立。指行政机关内部机构的设立。F、人员编制。指行政机关的人员定额及多种人员构造。、其她事项。如生效条件等。31、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相似点是什么? 答:(1)监督的对象相似。都是以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为重要对象。(2)监督的内容相似。都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涉及普遍的行政行为和个别的行政行为与否合法合理。()监督的目的相似。都是保障国家法律、政策的统一和正的确施,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或组织的合法权益。hb Xy0 R11 I8O7 m%z& n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32、一般行政监督的重要方式是什么?4 3 o1 Y4 P )Soyren.n答:报告工

25、作;执法监督检查;审查批准;备案;行政复议;惩戒。根据国内有关法律规定,目前一般行政监督的重要方式有如下几种:(1)报告工作。听取、审查报告,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各级政府监督其工作部门执行状况的重要方式。(2)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大体有三类:一是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二是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三是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普遍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对财政预算、决算、账册、报表等进行审视核对并加以拟定的行为。(4)备案。备案是根据法律规定或上级行政机关规定,监督对象将其她规范性文献或某些重大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报上级行政机关供其理解状况的行为。()行政

26、复议。行政复议制度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行行政法制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6)惩戒。惩戒处分分为两种:一是对行政机关合用的。另一种是对违法机关的领导人或直接负责人的行政处分。33、 行政违法有什么特性?答:(1)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的违法;(2)行政违法必须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违背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即违背行政法律规范中对其行使职权所规定的程序性与实体性义务的约束。(3)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在主观上有过错。行政违法行为是一种主客观统一的过程。即在客观上有违背行为法律规范的事实,在主观上有过错。34、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H z H C|$ j

27、oyren.n答:()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4)承当行政责任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错。3 G/ - O Eg: u卓越人社区-Vtuom35、什么是行政救济?9 6 SU+Z$x, ?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答: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觉得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祈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行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I) J9 . XL& de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36、行政救济的特性是什么?6 (

28、 l%S* m:H( H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答:()行政救济以行政管理相对方的祈求为前提。由于行政救济制度的设立就是为了对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予以救济和保护。()行政救济以行政争议为基本。行政争议,也就是行政纠纷,是行政管理相对方觉得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对行政行为不服所形成的法律争议。(3)行政救济的最后目的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行政救济的核心内容是由有权的国家机关解决和裁决行政争议。7、哪些状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答:(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她人事解决决定的。()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她解决的。(3)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9、不服的,也不能申请复议。8、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 H* k( ? O! joyrencn答:(1)合法性原则。是所有行政权行使都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规定,行使行政复议权固然也要遵循合法原则。(2)公正原则。公正是一切司法活动的本质规定,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复议机关解决行政争议,应当将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与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法人和其她组织放在平等的位置上,不能偏袒任何一方。(3)公开原则。是一种重要的程序原则,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规定。它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与相对方利益有关的行政行为时,要通过一定的程序让相对方参与和理解。(4)及时原则。是行政效率的具体原则规定。(5)便

30、民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便于行政相对人参与,在复议活动中复议机关和复议人员要为申请人行使各项权利提供以便。4 hs$ ( V9 w3 X电大专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本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作业答案|电大形考作业答案|免费电大历届试题答案|免费电大复习资料39、行政补偿的特性是什么?. & ( I V& , 电大专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本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作业答案|电大形考作业答案|免费电大历届试题答案|免费电大复习资料答:(1)行政补偿实质上是一种国家补偿。行政职能属于国家职能,行政权也属于国家权力。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所实行的职务活动,是代表国家进行的,主线上是一种国家活动。因此行政补偿是一

31、种国家补偿。(2)行政补偿的起因是行政侵权损害行为。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并损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行政补偿的义务只能是侵权行政机关。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实行侵权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4)行政补偿范畴以具体行政行为导致的侵权损害为限。根据国内法律规定,除具体行政行为以外的抽象行政行为以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在国家承当行政补偿责任的范畴之内。 s P)电大专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本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作业答案|电大形考作业答案|免费电大历届试题答案|免费电大复习资料0、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有的条件是什么? 答:(1)补偿义务机关已经

32、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她社会组织支付了补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地补偿称义务机关向受害人补偿之前,追偿权是不存在的。补偿义务机关的补偿可以基于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也可以据行政补偿合同程序的合同书。(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错。故意是指致害人实行加害行为时,主观上结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并也许导致相对方合法权益的损害,却仍然一意孤行,导致损害成果发生。重大过错是相对于一般过错而言的,即行政人员或受委托之人,不仅没有注意到其身分或职务上的特别规定,并且未能预见和避免一般人均能预见或避免的事情,即没有达到法律对一种公民的起码规定。41、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

33、是什么?0 X+ d)电大专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本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作业答案电大形考作业答案免费电大历届试题答案|免费电大复习资料答:1)原告是觉得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原告提起行政诉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畴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4)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通过行政复议的,已经通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42、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是什么? W

34、9 E 7 g B: I, K6 T$ v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答:(1)选择复议原则。是指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通过复议的状况下,相对方对行政解决决定不服时,既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4)不合用调解原则。补偿诉讼可以合用调解。(5)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g9 X;)d0 & H v x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43、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哪些? 答:(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

35、)内部行政行为。(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后裁决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1条规定了司法审查的排除条款,即明确规定某些事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供的诉讼。()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3)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就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提起的诉讼。(4)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后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还

36、列举了排除在人民法院受案范畴的几种行为,即:()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授权实行的行为;()调解行为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3)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引行为;(4)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反复解决行为;(5)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4、管辖权的转移必须具有哪些条件?6 H$2$ : g3 - # m答:(1)必须是人民法院已受理的案件;()移送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移送的人民法院与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是具有直接关系的上下级关系。45、行政诉讼的被告有哪些特性? , A( 9 B9 ! ;w u8 t答:(1)被告只能是行使行政管理权、

37、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原告指控侵害合法权益。()以自己名义应诉,并受有民法院裁判拘束。), z6 D N!bjyren.n46、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性是什么? 答:(1)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相对于原告、被告而言,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的其她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3)在诉讼期参与诉讼;()申请参与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告知参与诉讼。, M7 W& y- n: U x+ 47、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1 5 b6 S$ 9 9 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答: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

38、;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 .f3 q5J25e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48、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履行举证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I* ; t0 E5 /R答:1)对行政诉讼原告起诉与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如果被告举不出证据,应当以原告提供的证据为根据;2)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根据;被告不能或者无合法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觉得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根据,人民法院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9、法院不能采用的证据有哪些? 答:(1)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2)被告严重违背法定程序收集的其她证据;(3

39、)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4)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院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的根据。50、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I0 y- l- _+ jyren.答:()提起的主体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级人民检察院。而有权提起上诉的则是享有上诉权的当事人,并且当事人的上诉必然引起第二审程序的发生。(2)提起的条件不同;只有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才干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而只

40、有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不管判决、裁定与否违背法律、法规,即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第二审程序。(3)有无期限制不同。合用审判监督程序不受时间限制、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任何时间内都可提起;而上诉只能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审理的主体不同;合用审判监督程序的行政案件,既可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也可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审理;而合用二审程序的行政案件,只能由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审理的对象不同;合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而合用二审程序审理的则是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6)程序的性质不同;审判监督程序是为了纠正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错误而设立

41、的一种特殊程序,不具有审级性质,是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一种事后监督和补救措施;而第二审程序是按照两审终审的司法原则设立的,是对第一审行政案件的继续审理。6 5 I)?! I2 B) h s; v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51、开庭审理行政案件应当分为几种阶段?+ !L4 &j( N 0 2 f5p7 b卓越人社区-Jren.c|VStvuCom答:(1)开庭前准备阶段;(2)出庭状况审理阶段;(3)法庭调查阶段;(4)法庭辩论阶段;(5)评议宣判阶段。*K1 E4 i9 C( rw6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实体法根据有哪些? 答:(1)法律;()行政法规;(3)地主性法规;(4)自治条例和单行

42、条例。 (H$h/ g/l4 f: a x 4答: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实体法根据有:()法律。涉及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的其她法律。(2)行政法规。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其名称有条例、规定、措施。(3)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仅合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与受理法院不在同一地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合用地方性法规时,应当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所合用的地方性法规为根据。()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

43、特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作为法院审理发生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的根据。此外,行政诉讼法第53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 a. G Z.C 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53、第一审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根据不同状况所作出的判决有哪些种类?: U9u9 6 ,J3答:(1)维持原判;()撤销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限期履行判决;(5)变更判决;(6

44、)驳回原告诉讼祈求判决。有你更精0 L2p6 ?9 R. d; 6 U$ 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54、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是什么?答:(1)合用行政诉讼法原则。行政诉讼法第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合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除外。(2)同等原则。又称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国内进行行政诉讼,享有与国内公民同等的诉讼权利和负有同等的诉讼义务。(3)对等原则。又称互相原则,是指国家之间在看待对方公民、组织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时互相对等。(4)合用有关国际公约原则。()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 9 k | J 7 x电大专科形考作业答

45、案|电大本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作业答案|电大形考作业答案免费电大历届试题答案免费电大复习资料55.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规定。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干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根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根据,符合法律宗旨。5.简述行政立法与权力机关立法的区别.-8q( r, ,S9 答:()立法的主体不同;()立法的来源不同;(3)立法的内容不同;()所立之法的效力级别不同;5)立法的程序不同;(6)立法的形式不同; )立法效果不同。57.简述行政复议的特点。答:(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2)行政复议

46、是以行政争议为解决对象的行为; 3)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相对方提起的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为。8、简述国家行政机关的特性/ q G& ?& $ h + U(t答:(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为了顺利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职能,国家行政机关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构造组织起来,并且按照科学措施依法进行活动。 K6 _ V* QS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9、简述在行政诉讼中诉讼阻却有几种情形* h2|5 f/ b答:(1)延期审理;(2)缺席判决;(3)诉讼中断;()诉讼终结;(5)案件移送;()延长审限;()撤诉。 : 4 3 p1 ( A9

47、 C7 gjrencn60、简述行政授权的特性答:1)行政授权是根据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2)行政授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步转移,被授权的组织在接受职权的同步,也必须接受行政职责;3)被授权的组织在被授权范畴内以自己的名义自主地行使行政职权。、简述在国内行政惩罚的分类有你$ T - ! ; 0 g( g3 x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答:(1)人身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2)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和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申诫罚(警告,通报批评)! M8 ! * o33 j4)8 Z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

48、62、简述行政案件的执行根据. 答:()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补偿调解书,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和调解书,决定书);()行政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依法可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4 , n S/ (a; 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3、简述行政法的作用; g% JK i% d% V+ T% E电大专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本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作业答案|电大形考作业答案|免费电大历届试题答案|免费电大复习资料答:)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增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有你更精2)贯彻实行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

49、保障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的合法权益;增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增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64、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立原则。0 # | / ; c41 ? 电大专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本科形考作业答案|电大作业答案|电大形考作业答案|免费电大历届试题答案免费电大复习资料答:()适应需要原则 (2)精简原则 (3)高效率原则()依法设立的原则; 3 + -i# # f5 t! ;65、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有下列特点:答:她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多种权利,同步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履行的多种义务;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但不能以国家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否则就是此外一种身分了;她的个人行为

50、只代表她个人,不具有强制性,并且行为效果归属于她自己。公务员一方面是公民,因而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当公务员依法代表国家从事公务时,她就具有了其作为公务员的法律身分,从而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由于自然人和公务员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身分,两者所处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当其处在公务员法律地位时,便显示出其特点:免公务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步需要承当行政职责;9 - A5?5 # B ()行政相对方的权利提出申请的权利 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 听证的权利 理解状况的权利 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有你()行政相对方的义

51、务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 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 遵循法定程序规定的义务6、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原则是什么? 答:(1)公务员的行为以所属机关名义作出的,属机关行为,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则属个人行为。(2)公务员的行为是在其职责范畴内作出的,属于机关行为,若超越职责范畴,必须结合第一原则和第三原则综合认定。()公务员的行为是执行机关的命令或委托,不管机关的命令或委托与否超越权限,概属机关行为。8、简述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性。( F.f D H x5 R F7T+ i卓越人社区-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交流社区答: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觉得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

52、关系,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原告具有如下法律特性:(1)觉得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3)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枸束。其中第1个特性,既是指原告的特性之一,也是对原告资格的规定。69、确立行政立法程序的民主原则的意义何在?答:(1)能使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由于行政法规、规章的多种草案,通过公开的讨论、听证后来,更有助于公众涉及利害关系人的理解和认同。别外多种途径的参与制度如书信、磋商、座谈、调查、采访等,能使公众有足够的机会参与制定活动,充足体现意见和规定,使行政立法

53、文献真正做到集思广益。(2)这种程序上的民主原则,可以有效地约束同级行政机关的权力。在行政机关没有较好地遵循公开原则和制度,并有也许导致违法或侵权的后果时,可以及时地发现,从而有效地维护国家机关及其所制定的规范的权威,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P |, U0.行政许可的特点是什么?4 . S# B(Y: f卓越人社区-J|VSv.Co答:行政许可的特点有:(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一般都以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前提,行政主体并不因行政相对方准备从事某项活动就积极地颁发行政许可证。()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不同于行政惩

54、罚、行政强制等对行政相对方科以义务的行为,而是免除相对方某种不作为义务使相对方可以行使某种权利。3)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要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并应以正规的文书、格式、日期、印章等形式不予批准和证明。71、行政惩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惩罚程序,指行政惩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晰、情节简朴、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惩罚决定的程序。简易程序的合用条件涉及:违法事实确凿;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惩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根据;惩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如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0元如下罚款或警告。7、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断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

55、执行:被申请人觉得需要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觉得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觉得其规定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3、行政行为一般具有如下法律效力: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不管合法与否,都被推定为合法有效,任何行政机关、组织或个人都应遵守服从;拟定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具有不可变更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即对有关组织或个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效力,不能再作出与该行为相抵触或违背该行为的有关规定的行为;执行力。行政行为成立后,行政相对方必须自觉履行行政行为所设定的义务。74、被告负举证责任是由于:行政机关有调查取证的积极权,在证据

56、的收集和提供方面明显处在优势。具体行政行为大都基于行政机关的单方面的意思表达而成立,相对人难以提供足以证明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多种证据。可以增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以尽量减少行政争议及行政案件的数量,提高执法水平。75、有独立祈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相称于原告,理由是:其诉讼主张是独立的;其主张与被告对立,与原告也彼此独立;如果先于原告起诉,即可获得原告资格。7、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除满足行政诉讼的一般起诉案件以外,还应满足如下条件:行政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行政诉讼与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祈求有内在的关联性;附带的民事诉讼必须与行政诉讼同步提起,或在行政

57、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此前提起。77、缺席判决合用于如下情形: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半途退庭;人民法院裁定不准原告撤诉,如果原告拒不到庭;案件审理成果也许波及第三人利益,或者需要其承当义务,经两次合法传唤,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78.简述行政惩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2)合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的限度及合用的程序不同;(4)制裁的机关不同;(5)做出惩罚的形式不同。79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规定(l)任何行政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可以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根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与委托

58、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根据,符合法律宗旨。0.简述行政行为的内容。()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行政诉讼的受案范畴涉及二大部分。(1)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不服行政惩罚的案件;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觉得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对行政机关回绝颁发许可证和执照或者不予答复不服的案件;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被回绝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觉得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觉得行政机关违法规定履行义务的案件;觉得行政机关侵犯其她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法律法规规定受理的其她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内

59、部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后裁决的行政行为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行的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引行为;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反复解决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82试述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的区别。、争议主体不同。行政争议的主体之中,一般状况下,必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起码也应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这种争议一般不也许在平等主体之间产生。而民事争议无此特殊规定。同步,绝大多数行政争议,作为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比相对人年于更为优越的地位。她们之间存在一种经“命令服从”为基本特性的不平等关系。民事争

60、议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虽然是权利方,也不能以强制力为依托对对方当事人直接发号施令。2、争议起因不同。行政争议由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民事争议由民事法律行为所引起。进一步说,行政行为可以引起民事争议,民事行为不也许引起行政争议。3、解决争议的手段不同。行政争议,有相称一部分由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判等行政司法途径解决,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程序,只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条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民事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一概诉诸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83.什么是行政法?它有哪些特点?答:(一)行政法是指调节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

61、范的总称。(二)行政法有下列五个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体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级别的行为规范构成的统一体。(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一般交错在一起,其存于同一种法律文献之中。 84.试述行政法的法源。答:行政法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体现形式。根据制定主体、效力级别以及制定程序的差别可将行政法的法源分为如下几种形式:(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主线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根据。宪法中有关行政管理的部分,一般都是一般性的原则性的规范,对行

62、政法的多种具体规范起统率作用。(2)法律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均有权制定法律。某一项法律的法律规范及可以所有属于行政法规范,也可以是其中一部分或某一条款属于行政法规范,其她部分或条款属于其她性质的法律规范。如:治安管理惩罚法属于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则属于大部分。(3)行政法规和部分规章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献的总和。部门规章则是国务院各部门涉及各部、委、行、署和直属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献的总和。行政法规和部分规章是行政法的最重要的渊源。(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项条例。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项条例等各方面,其中很大一部分波及到

63、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和活动方式等,具有大量的行政法规范。是行政法的重要渊源,对于完善国内的行政法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与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与行政法有关的解释即为行政法的渊源。(6)行政法的其她渊源 国内政府所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公约,其中波及行政管理的,也是行政法的渊源。85.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与构成要素。答:(一)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节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多种社会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点:(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的存在,是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先决条件。(2)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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