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制度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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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相关制度文件汇编中共X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XX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8月目 录1. 关于在全县推广使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的实施方案12. “监督一点通”平台监督服务事项清单73. “监督一点通”平台问题诉求处置工作指引114. “监督一点通”平台问题处置情况督办回访办法155. “监督一点通”系统答复审核工作提示206.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操作指南237.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相关问题解答(摘选)418.“监督一点通”宣传资料样式44中共XX县纪委办公室文件XX办发202218号印发关于在全县推广使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

2、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园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委机关相关科室:现将关于在全县推广使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县纪委办公室2022年8月18日关于在全县推广使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实施方案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快推进“监督一点通”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目标按照以信息化为推动力、把监督融入基层治理的思路,在2022年8月底前,统一使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发的软件,建立覆盖县、镇、村三级监督网络的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通过平台建设,将群众身边的问题矛盾及时化解在属地

3、最小网格内,减少越级访、重复访等现象发生,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就在身边、就在平常并参与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效能。二、工作任务(一)推广运用。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应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张贴海报、发放宣传页、志愿者队伍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推广平台,依托村QQ群、微信工作群、党员群、朋友圈等转发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的宣传指引,通过采取线上、线下多点发力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着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平台影响力,让群众知道平台、会用平台,不断提高群众对于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网络监督平台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针对农村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众“不会用、用不好”

4、的问题,要综合运用广播、终端一体机、触摸屏、上户走访手把手教学等多种渠道,打通“最后一公里”,争取做到全覆盖。(二)公开公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产生、谁录入”和“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照监督事项清单,及时公开公示小微权力运行详细信息,让群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各职能部门在每月10日前,录入更新上月新发生的信息数据,监督部门每月15日前对信息数据审核把关。(三)诉求办理。对群众投诉事项要严格按照规定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办理,清单事项内的诉求7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个诉求延期办理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办理、及时反馈,诉求办理办结率不低于90%,满意率不低于90%,不得有超期件。

5、三、业务流程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高效顺畅的业务协同办理机制,形成投诉、受理、转办、办理、审核、答复、评价的业务办理闭环。具体工作流程如下:投诉。群众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访问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进行问题投诉。受理转办。系统根据手机位置定位和投诉事项清单,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形:第一类问题属群众投诉事项清单内容,由基层纪检监察机构通过互联网电脑终端受理并转至相对应的职能部门办理;第二类问题属检举控告类,由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录入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办理;第三类问题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范围的,由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直接推送至12345平台受理、分办。对不属于本辖区、本单位受理的平台业

6、务范围内的投诉,提交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转办。办理答复。第一类问题由县、镇政府职能部门或者村级账号在“监督一点通”系统接收办理,处置结束后提出答复意见,提交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反馈至承办部门重新办理。审核通过后,群众在手机上查阅办理结果,并进行评价。第二类问题由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直接录入检举举报基层版办理。第三类问题由12345平台推送至基层办理和答复,办理结果同步至“监督一点通”系统。跟踪督办。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镇街纪(工)委工作人员对办理过程进行跟踪,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投诉酌情发起二次办理。四、职责分工信访室是业务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推广使用工作,监督审查技术室承担

7、平台部署、技术保障和安全防护工作。(一)业务部门信访室负责对辖区内业务管理、统筹指导和系统推广;梳理细化辖区内小微权力投诉事项清单;协调县职能部门、镇街党(工)委政府建立业务协同机制,对重点事项进行督办;对相关部门提交分办不准确和12345平台退回的投诉事项进行重新分办;对群众评价不满意且群众投诉属合法诉求的视情跟进监督;为开展群众集中反映问题专项治理提供数据支撑;通报典型案例,定期公开统计数据。县派驻机构、镇街纪(工)委是平台业务工作主体,负责受理,并通过分办、转办监督推动基层职能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属于“监督一点通”业务范围内的本辖区、本行业的各类问题,向12345等其他业务平台转交不属于系

8、统业务范围内的群众投诉;向县信访室提交不属于自身受理的系统业务范围内的群众投诉等;注重整合村(居)纪检工作人员等监督力量,将问题化解在属地最小网格内;推动基层职能部门在系统上公开公示党务、村务、村级三资、民生资金、小微项目等信息。(二)保障部门监督审查技术室负责保障系统日常运行和终端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访问系统的终端安全可靠,解决系统运行的日常问题,负责账号建立、权限分配和监督事项清单预置等事宜;党风政风监督室结合小微权力运行监督,组织开展重点事项监督和专项治理;对投诉办理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责问责。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投诉事项中问题线索研判及处置。宣教室

9、负责在纪检监察网站、微信等设置链接,协助开展宣传。办公室负责材料、信息上报及后勤保障等。五、有关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为群众提供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的便捷渠道,实现问题反映一键通达、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查询。县纪委监委协调本级政府职能部门等机构,明确监督事项清单,建立平台业务协同办理机制。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各镇街、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专人,按照“监督一点通”问题诉求处置工作指引,及时高效办理群众问题诉求。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事项办理主体下沉至村(社区)一级,督促村(社区)“两委”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三是优化

10、培训考核。灵活采取线上、线下培训方式,将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确保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准确、规范使用平台。县纪委监委将平台部署应用情况纳入2022年度党的建设考核,并且将市纪委监委月度工作情况通报作为重要依据,要加强对基层单位使用平台的监督考核,切实提升平台应用质效。联系人:附件:1.“监督一点通”平台监督服务事项清单 2.“监督一点通”问题诉求处置工作指引 3.“监督一点通”平台问题处置情况督办回访办法附件1:“监督一点通”平台监督服务事项清单一、村(社区)监督事项1、基层党务管理事项解释:村(社区)党组织作用发挥、三会一课开展、党员带头作用发挥和党员发展等党务工作。2、农村集体“三

11、资”管理事项解释:集体资金收支、集体产权流转交易、集体资源使用、临时用工、集体涉农补助资金申报使用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3、村(社区)救助救济资金管理事项解释:村(社区)慈善帮扶、残疾、低保、特困、救助申请、居家养老等资金的申请和报批。4、村(社区)小微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事项解释:村(社区)自行发包的工程项目。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事项解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或股金发放。6、村(社区)物业管理事项解释:小区卫生、安全、车辆管理、绿化养护等管理服务工作。7、生活垃圾治理事项解释:垃圾分类、垃圾中转工作。8、基层人居环境治理事项解释:包括违章搭建、乱堆乱放、家禽养殖等治理。9、其他村(社区

12、)服务事项事项解释:各类证明开具、农房翻建申请、货物采购、城乡医疗保险业务等其他村级事项的办理。二、镇(街)监督事项10、涉农惠民资金发放事项解释: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等涉农惠民资金发放11、乡镇(街)项目实施管理事项解释:道路建设、绿化建养护等乡镇(街)实施的工程项目管理。12、财政奖补项目管理事项解释:农村道路维修、农田整治等方面的财政奖补项目。13、河道治理事项解释:本辖区江、河、湖等治理工作。14、农房翻建管理事项解释:农房翻建审核、农房翻建项目实施。15、社会综合治理事项解释:对乱停车、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问题的治

13、理。16、公共服务事项事项解释:包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生育服务证办理、社保证明、医保证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等公共服务事项。三、县职能部门监督事项(一)民政局17、困难群众救助和生活补贴管理事项解释: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资金给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给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困难群众价格补贴、临时生活救助的给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等困难人员补助资金发放。(二)人社局18、养老保险管理事项解释:基本养老金、丧葬抚恤金、遗属供养费等资金的审核和发放;养老保险的缴纳、迁移事项办理。19、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管理事项解释:就业困难人员灵

14、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核和发放。(三)教育局20、助学金及相关补贴管理事项解释: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等补贴的审核、发放。(四)退役军人事务局21、退役军人优待抚恤资金管理 事项解释:包括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烈士子女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等相关资金审核和发放。(五)农业农村局22、涉农补贴管理事项解释:产业扶贫项目补助、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燃油补贴等涉农补贴的审核、发放。23、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管理事项解释:对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

15、务建设等工程项目发包、施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推进乡村移风易俗,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开展农村全民健身活动;按照相关制度对农村宅基地进行测量并登记。(六)卫生健康委24、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管理事项解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资金的发放和审核。25、疫苗接种管理事项解释:对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及其他疫苗接种的管理。26、医疗机构服务态度、质量(七)住建局27、危房改造28、保障性住房审核管理事项解释:对符合条件的居民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审核管理。(八) 医保局29、医疗保险管理事项解释:对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纳和报销的管理。(九) 城管局30、 市容市貌管理

16、事项解释:对城区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违法建筑的管理。附件2:“监督一点通”问题诉求处置工作指引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试点运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系统(以下简称“监督一点通”)相关要求,不断提升系统规范化运用水平,切实解决群众身边问题,根据系统现行运行模式,制定本指引。一、 平台登录方式1、 网页端:https:/jiangsu-:8083/index。各单位账号及密码已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下发至各监督单位。2、 手机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或通过“XX清风”微信公众号进入。二、 工作流程及操作规范(一)问题处置基本流程投诉人通过“监督一点通”手机端反映的问题,由监督部门,即各镇街纪(

17、工)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受理、转办。按照以下6种类型处置:1. 对涉及基层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类民生诉求的,由监督部门负责核查办理,相关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2. 对投诉内容为检举举报类事项的,由监督部门将相关问题按照信访规范流程处置,并将该情况及时告知投诉人;3. 对需由县、镇街职能部门和村(社区)协调处置的,由监督部门转相关责任单位处置,督促办理答复。4. 对涉及多家部门、单位的投诉事项,由监督部门进行线下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5. 对超出自身职责范围的,上报县纪委监委。6. 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军队和武警职能的;非我县管辖范围的;以及其他违反法

18、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二)操作方式及时限要求1. 查看问题操作方式:各使用主体登录“监督一点通”后台,进入“投诉管理”模块,查看问题列表。点击“详情”,系统将显示该问题办理流程进度、投诉人基本信息、投诉内容、办理答复等。时限要求:实时进行。2. 受理分办操作方式:监督部门登录“监督一点通”后,在问题列表中找到状态为“待受理”的问题,根据具体投诉内容,对需要交办的,点击操作栏“转办”按钮,选择转办对象。镇街纪(工)委可勾选本辖区职能部门、村(社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可勾选挂钩联系的县级职能部门。如需交由多家单位处置,点击“线下办理”按钮。如需将问题上报,点击“上报”按

19、钮,确认后,该问题将报送至县纪委监委。时限要求:转办、线下办理、上报等操作原则上自收到问题诉求反映后1天内完成。3. 问题处置操作方式:监督部门自行答复或线下办理的,点击操作栏“答复”按钮,可填录文字、上传附件,点击确认后,答复内容将直接反馈投诉人。交由县、镇职能部门和村(社区)办理的,处办单位登录“监督一点通”后,进入“投诉管理”模块,找到状态为“待办理”的问题,点击操作栏“答复”按钮,可填录文字、上传附件,点击确认后,答复内容将发送至监督部门账号进行审核。处办单位认为投诉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的,可点击“上报”按钮,退回监督部门另行转办。时限要求:处办单位原则上应在具体事项设定的“预计办

20、结时间”内反馈处置结果。(注:“预计办结时间”由县纪委监委预设,在问题列表中有明确显示)4. 延期办理操作方式:对于情况相对复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存在一定困难的问题,报请监督单位审核同意后,处办部门可在操作栏点击“延期”按钮,选择办结期限。时限要求:处办单位应在“预计办结时间”到期前,提出延期申请。5. 审阅答复操作方式:监督部门登录“监督一点通”后,在问题列表中找到状态为“已答复”的问题,查看详情后,点击操作栏“审阅”按钮,选择“通过”或“不通过”。如选择“通过”,该答复内容将反馈投诉人,形成闭环;如选择“不通过”,该投诉件将退回处办部门重新答复。时限要求:监督单位原则上应在处办单位作出答复

21、当天完成审阅操作。三、相关要求(一)加强业务培训,明确专人负责。各镇、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一点通”应用,及时组织学习培训,通过系统讲解、实操演练等方式,确保各操作员熟悉业务流程、掌握操作方法。各操作员要坚持常态化登录“监督一点通”,确保群众问题诉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响应。(二)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办理机制。各镇街纪(工)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与职能部门、村(社区)沟通协作,做到精准交办,推动落实属地、主管部门责任,对涉及多部门、单位的投诉事项,积极主动协调解决。要实时跟进问题处置进展情况,加强督促督办,确保群众问题诉求得到及时处理、妥善解决。(三)加强审核把关,规范答复内容。通过“

22、监督一点通”给出的答复,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表述规范恰当,避免群众诉求未解决就仓促答复的情况,不得出现“答非所问”“敷衍推诿”“照搬照抄”等情形。各镇街纪(工)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回复内容,经审核未能达到要求的,应提出明确意见,退回重新办理,并限期答复。以上工作指引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附件3:“监督一点通”平台问题处置情况督办回访办法为认真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以下简称“监督一点通”)应用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监督一点通”平台问题处置情况督办回访办法,确保群众问题诉求得到切实

23、有效解决。一、职责分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牵头负责“监督一点通”平台问题处置督办回访工作。镇(街)纪(工)委、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工)委对本辖区职能部门、村(社区)办理的投诉事项进行交办督办,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联系的职能部门办理的投诉事项进行交办督办。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分片负责,指导联系镇(街)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投诉事项开展督办,对已经办结的投诉事项进行回访。二、监督内容(一)督办内容。督办范围原则上为“监督一点通”平台中尚未办结的投诉事项,即办理状态为“待受理”“待办理”“已上报”“线下办理”“延期”的事项。重点关注问题诉求具有紧迫性,通

24、过其他平台反映后未得到有效解决,以及在预计期限内办结存在困难、超期未办等情况。(二)回访内容。回访范围原则上为“监督一点通”平台中已经办结的投诉事项,即办理状态为“已办结”“已评价”的事项。重点关注限期处置、处置难度较大、办结后容易出现反弹的问题,以及阶段性答复、超期办结、重复投诉、满意度评分较低等情况。三、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一)督办流程。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实时查看“监督一点通”群众投诉情况,选取具体问题事项,通过在平台内发起督办。镇(街)纪(工)委、县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审阅“监督一点通”群众投诉情况,对相关单位发起督办。镇(街)纪(工)委、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与相关责任单位沟通协作,督促责任

25、单位认真办理、妥善处置,着重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在平台设定的办结期限内答复投诉人。对确实难以解决的,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并向群众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对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履职作风方面问题的督办事项,必要时由县纪委监委提级办理。(二)回访流程。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每月选取部分投诉事项,向镇(街)纪(工)委、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发回访交办单。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每季度选取部分投诉事项,向纪检监察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制发回访交办单。监督部门采取电话询问、明察暗访,通过开展实地走访、交叉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问题处置后续情况,着重了解造成久拖不决、群众不满意的具体原因,

26、对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督促责任单位进行二次办理答复,深入排查体制机制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监督部门原则上应在接单后5个日内完成回访,相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派单部门。四、结果运用严肃查纠对待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故意刁难以及违规履职、虚假办结等问题。对督办回访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履职、作风方面问题,依规依纪进行提醒、约谈。对涉及违纪违法方面问题,县管干部由相关纪检监察室作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录入监督办案业务平台;其他人员由各镇(街)纪(工)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转入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处理。对督办回访工作发现的典型案例、典型做法,在不涉及保密及

27、群众隐私问题等前提下,通过平台信息发布、新闻媒体宣传、编写案例汇编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附件:回访交办单(参考)附件:中共XX县纪委XX室回 访 交 办 单交字2022XX号XXXX:为加强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一点通”平台群众投诉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进监督,全面掌握问题处置后续情况,确保群众诉求真正解决到位。现将群众反映的关于XXXX等事项交于你单位,请开展回访,重点核查群众投诉事项是否处置到位,是否存在敷衍处置、表面处置、虚假处置等问题。相关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回访事项信息表于2022年X月X日前反馈至县纪委监委XX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共XX县纪委XX室

28、2022年X月X日 18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回访事项信息表 平台ID办理单位投诉日期办结日期投诉内容答复内容回访事由(超期办理/兑现时限整改/群众评价不满意等)回访情况(填写回访情况,内容较多可另附页,图片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供)发现问题及处理建议 回访单位: 回访人:中共XX县纪委办公室“监督一点通”系统答复审核工作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监督一点通”投诉事项答复及审核工作,明确工作标准、确保办理质量,不断提升系统用户体验和群众满意度,推进推广工作走深走实,结合我县实际,现对相关工作提示如下:一、坚持群众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把做好“监督一点通

29、”投诉事项答复及审核工作,作为践行宗旨使命、强化为民服务、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严肃认真、设身处地对待群众投诉事项,用心用情、依法依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严谨负责、全面细致审核系统答复内容,确保“监督一点通”系统各项问题投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力求让每一条答复内容都经得起群众检验。二、明确责任主体。群众在“监督一点通”发起的投诉,答复主体一般为具有管辖权的县级职能部门、镇街职能部门和属地村(社区)。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履职和作风问题的投诉事项,由相关监督部门,即县纪委监委、镇纪(工)委、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答复。涉及多部门处置的事项,由监督部门在系统中选择线下办理并负责答复。三、

30、规范答复流程。收到投诉事项后,处办部门应当认真阅读投诉内容,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对能够办理的,务必在系统办理期限内予以解决、答复;难以按期解决的,应在办理期限内向监督部门提出延期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在征得投诉人同意后,可在系统内作出阶段性答复,同时告知预计办结时间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投诉人咨询;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受客观因素等影响,不具备解决条件、无法办结的,在向投诉人、监督部门作出必要解释说明后,方可在系统内予以答复。四、注重联系群众。处办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群众沟通,对于表述模糊、诉求不明的投诉内容,可采取电话询问、现场调查等方式核实确认,全面掌握投诉事项有关情况,详细了解当事人具体需求。针对群

31、众反映强烈、问题矛盾突出、涉及社会稳定的事项以及实名投诉等情况,原则上应当与投诉人进行沟通联系、协调一致后再行答复。对无法办理的事项,要第一时间做好对群众沟通解释,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理解。五、提高答复质量。处办部门作出答复意见,应当严谨审慎、实事求是,根据具体问题给予针对性解答,不得敷衍搪塞、避重就轻、答非所问,避免群众诉求尚未解决就仓促答复,对短期难以解决的,应告知预计办结时间并提供联系方式;对同一投诉件中涵盖若干问题诉求的,要逐项予以解答,避免遗漏,不得选择性回答;针对同一事项多次投诉、诉求内容相近等情况,应认真核实、注意区分,不得简单照搬照抄已有答复内容。答复时表述应恰当得体、清晰准确,避

32、免模棱两可、产生歧义,注意使用贴近群众的语言,减少“官话套话”,对涉及公务活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内容,相关表述务必严谨规范。答复内容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答复时除填写文字说明外,应尽可能上传必要的图片资料。六、严把审核标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答复意见进行审核,应当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不干预职能部门具体业务,一般采取线上审核方式,必要时可结合督办督促等工作,前移监督关口、强化过程监督。要严格按照答复标准进行审核,重点关注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是否尽职尽责、处理方式及答复内容是否合法合规、问题解决是否真实有效、表述用语是否规范恰当,对不符合标准的答复意见,一律予以退回,告

33、知相关部门并督促限期答复。针对“答非所问”“敷衍推诿”“照搬照抄”“避重就轻”“虚假办结”等情形,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操作指南1 平台概况平台群众端网址: (群众使用的网址)平台工作人员端网址:https:/jiangsu-:8083/(工作人员端仅供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单位和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办理投诉问题,请不要通知群众访问)1.1平台介绍为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填补对基层公权力、小微权力的信息化监督弱项,作为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试点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移动互联网监督平台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图1-

34、1平台登录界面平台需要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使用,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平台登录,若有不清楚平台账号等问题可联系区纪委监委第十一室工作人员处理。2 投诉管理监督部门与责任部门可以对群众用户投诉进行相关处理操作,中央、省、市、县一级监督部门可以对用户投诉发起督办操作。点击左侧菜单【投诉管理】右侧内容区为群众用户投诉列表县纪委监委投诉处理操作台2.1 提交督办中央纪委监委,省、市、县纪委监委可以对本区域内所有的投诉事项发起督办操作。1点击操作下【督办】标识2填写【督办说明】并提交2.2 查看督办所有的投诉管理用户可查看督办信息。投诉列表内带有督办标识说明监督部门对此条投诉进行了督办,点击【督办】标识

35、查看督办相关信息。2.3 查看投诉详情所有的投诉管理用户可查看投诉详情。点击详情标识可查看投诉详情(详情内信息为办理流程,用户基本信息,用户投诉说明,办理答复,答复附件,用户评价)2.4 转办操作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以及监督部门有转办操作权限。1.点击操作下【转办】标识2.选择转办部门,并填入转办说明并进行提交确定2.5 不予受理操作1.点击操作下【不予受理】标识2.填写不予受理说明并点击提交确认2.6 直接答复1.点击操作下【直接答复】标识2.输入答复说明,并上传相关附件,最后点击确定提交2.7 上报操作1.点击操作下【上报】标识,点击确定后自动上报至事项对应的监督部门 2.

36、8 投诉处理审阅操作事项监督部门可以对职能部门的投诉处理答复进行审阅发布。2.9 打印操作投诉办理处于待受理、待办理、已上报、已答复和审核未通过状态下,监督部门即可点击【打印】操作按钮对事件进行打印的操作。2.10线下办理事项监督部门可以选择线下办理。1点击【线下办理】按钮2下拉选择线下办理单位(可多选)3点击确定即可完成该事项转到线下办理流程2.11重新办理监督部门与县纪委可对本地区已评价投诉发起重新办理操作,发起重新办理后投诉会进行二次办理,同时群众用户可以进行二次评价。1点击【重新办理】按钮2填写重新办理说明并点击提交确认2.12本级办理县纪委可对本地区已评价投诉发起本级办理操作,发起本

37、级办理后投诉会由县纪委进行二次办理,同时群众用户可以进行二次评价。1点击【本级办理】按钮2填写本级办理说明并点击提交确认3 信息公开3.1 民生资金公开乡镇纪委,村,乡镇职能部门可在后台发布民生资金公开内容信息,点击左侧菜单信息公开下的【民生资金公开】右侧内容区域为本地区民生资金公开列表,用户可进行新增,检索信息列表等相关操作,同时发布的内容选择上线之后手机端会同步发布一条消息通知。3.1.1新增民生资金公开信息流程1.使用表格模板新建使用表格模板民生资金公开流程为:1下载表格模板2打开下载好excel的模板填入信息3点击新增标识4表单页填入资金介绍5点击操作下的导入按钮6导入此前编辑好的ex

38、cel模板并上传并点击确定新增信息结束。注:您可点击操作下【修改】、【删除】、【导入模板表格】、【查表】进行相关操作。1点击【下载表格模板】按钮,下载资金表格模板2打开下载好的excel表格录入信息项,标红列为必填列,发放类型、乡镇/社区、村/居委会需要下拉选择3点击【新增】按钮新增一条民生资金公开信息4表格内填入信息项4-1填入民生资金公开标题;4-2选择状态(上线/下线);4-3填入显示顺序;4-4选择模板表格类型(民生资金发放情况表);4-5选择关联的事项清单;4-6输入外链链接(选填:如果案列外链至其他网页,可填入外链链接);4-7提交确定;5点击操作下【导入模板表格】标识6上传此前填

39、写好的excel表格;并点击确定提交注:以上为添加资金信息流程7添加好民生资金公开信息后可点击【查表】查看导入的资金信息表8点击【修改】、【删除】按钮方可修改、删除民生资金公开信息9点击【新增】按钮,可以新增单条资金信息,表单中填入信息,并点击确定提交。2.不使用表格模板新建使用表格模板民生资金公开流程为:1点击【新增】2表单页填入资金介绍3点击可点击【选择上传附件】或【上传】新增信息结束。3.搜索民生资金公开信息可在搜索框内填入相关信息进行信息检索。3.2 村务公开村务公开相关操作与民生资金公开相同,详细说明可查看民生资金公开。3.3 党务公开党务公开相关操作与民生资金公开相同,详细说明可查

40、看民生资金公开。3.4 三资公开三资公开相关操作与民生资金公开相同,详细说明可查看民生资金公开。3.5 项目公开项目公开相关操作与民生资金公开相同,详细说明可查看民生资金公开。3.6 其他事项公开需要公开其他事项信息,详细说明可查看民生资金公开不使用模板表格相关操作。4 通用信息管理4.1消息通知后台管理员进行新消息的发布通知(县、乡镇、村都有权限发布)发布内容可在群众端进行查看。1点击【新增】按钮;2填写表单信息项;2-1填写消息通知标题;2-2选择消息通知显示顺序;2-3选择消息通知上、下线时间;2-4选择状态(默认为上线);2-5链接(选填):如果消息通知进行链接跳转至其它网页可填入网页

41、地址;2-6输入消息通知具体内容;2-7点击确定进行提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相关问题解答(摘选)2021年12月6日1.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与12345、12388受理范围重叠,需要进一步明晰与监督一点通与12345的界限。答:“监督一点通”平台立足监督再监督职能,聚焦作风、腐败等问题,主要受理侵害群众利益、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涉及基层公权力(小微权力)运行的事务性问题;检举举报平台主要受理针对党员干部或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其余涉及政策咨询类等问题可推送至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办理。下一步省纪委监委将逐步打通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12388举报平

42、台的对接,实现在线转办,并制定下发平台运行规范,明确操作指南、受理范围等。2. “监督一点通”平台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88举报受理平台没有对接,影响工作的流转。答:目前省纪委监委监督审查技术室正在与“监督一点通”平台的开发公司进行对接,研究与12345、12388对接的技术方案,在报中央纪委同意后实施改造。改造后,工作人员可在“监督一点通”内将属于12345职能范围办理的内容在线流转至省级12345对下进行办理,实时反馈办理结果,并可在“监督一点通”平台向对应职能部门发起督办事项。属于12388检举控告事项的内容在线流转至12388进行办理。3. 群众投诉端的操作较为繁琐,群众投诉

43、需要选择投诉事项、进行验证码验证等复杂操作,不利于群众意见投诉便捷操作。答:“监督一点通”设计的理念是根据位置定位,结合投诉事项,直接关联到对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乡镇纪委进行分办,减少分办层级和流转的不确定性。但一定程度对投诉人精准选择投诉事项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相关意见已反馈至中央纪委,下一步将改进完善投诉方式,通过增加搜索功能等措施,提高群众投诉的便捷性。4 多部门协同办理反馈尚未实现,需要线下办理。答:意见已反馈至中央纪委,将逐步完善线上协同办理反馈功能。目前遇到此类问题,拟暂时由通过接办监督部门线下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办理后由监督部门统一进行答复。5. 苏北农村一般以老人和小孩为主,平

44、台受众群体有限,增加老年适配版方便不同人群使用。答:平台目前具备无障碍阅读模式,已向中央纪委提出意见建议,完善无障碍阅读模式功能,更加贴近老年人的使用习惯。6. 我省监察员办公室无法设置账号,对联系片区开展相关监督工作。答:意见已反馈至中央纪委,将在我省个性化改造中统筹考虑。目前可以先行为信访室、党风室以及联系监督室以及监察员办公室设置县级管理账号,方便自行搜索管辖地区监督事项的办理情况,开展跟进监督。7. 多台电脑无法同时登录“监督一点通”平台,需要进一步提升平台承载能力、响应率。答:平台在功能设置时考虑平台安全性,限制了同一账户登录的终端数。下一步,平台也会根据用户的使用量,不断升级硬件配备,确保平台访问流畅。“监督一点通”宣传资料样式一、台卡(竖版) 46 (横版)二、海报三、使用指南(折页)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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