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规划条例

上传人:s****a 文档编号:200712440 上传时间:2023-04-17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3.33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聊城规划条例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聊城规划条例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聊城规划条例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资源描述:

《聊城规划条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聊城规划条例(9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第七十五条 旧城改造项目,绿地率可以降低五个百分点。第七十六条 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可将屋面绿化面积(每块面积不得小于 100M2)和垂直绿化面积(每块宽度不得小于20米)折算成绿地面积,但实有绿 地面积至少应达到规定指标的70%以上。折算部分不参与用地平衡。垂直绿化按地载面积的3倍折算成绿地面积,屋面地载绿化按下述公式折算成绿地面积:F=0.5XM式中:F地面绿地面积M屋面地载绿化面积第七十七条 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居住用地中应 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的要求;2、在体育、医疗卫生和教 育科研设计用地中应符合有关专业规定:3、在其他类用地中应不

2、少于用地的5%。 第七十八条 建筑基地内必须保证绿化面积,不得裸露泥土地面,常青植物和落 叶植物要相互搭配,应做到四季常青,三季有花。地下或半地下室屋顶做绿地使 用时,覆土厚度不得低于1.5米。第七十九条 城市主次干道的沿街绿地,除统一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沿街绿地 的长度不少与本单位(大型商业建筑除外)沿街长度的三分之二,宽度不少于2 米。第八十条 城市道路绿地指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可进行绿化的用地。城市道路 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 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城市道路绿地率符合表15的规定。当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 米时,可设计成开放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

3、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绿带总面积 的 70%。表15城市道路绿地率类别绿地率园林景观路N40%红线宽度大于40米的道路N30%红线宽度在30-40米的道路N25%第八十一条 城市内河、渠的绿化控制宽度见附录D。第八十二条高速公路、铁路两侧防护林带及城市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见附录E。第七章城市道路交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八十三条 城市道路按照在道路网中的地位和交通功能,分为快速道、主干道、 次干道、支路四类。各类道路的规划除符合表16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快速路上的机动车道两侧不应设置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应设置中央隔离 带;与快速路交汇的道路数量应严格控制;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公共建筑出入 口;

4、快速路穿过人流集中的地区,应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2、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公共建筑出入库。3、次干道两侧可设置公共建筑,并可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场、公共交 通站点和出租汽车服务站。4、支路应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市中心区、市政公共设施用地、交通设 施用地等内部道路相连接;支路可与平行快速路的道路相连,但不得与快速路 直接相连;在快速路两侧的支路需要连接时,应采用分离是立体交叉跨过或穿 过快速路。表16城市道路网规划指标项目设计车速(km / h)机动车车道条数(条)道路宽度(米)车道宽(m)快速路6080N6N603.75主干路40604646603.75次干路30402430463.5

5、支路2030N215303.5第八十四条 为满足各种管线的敷设要求,住次干路自路缘石至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宜小于6米。第八十五条 为保证城市交通的畅通和安全,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交叉口应尽 可能设置立体交叉。平交路口缘石最小转弯半径,对于一块板、两块板道路或 主干路不小于25米,次干路不小于20米,支路不小于12米,其它道路一般不 小于6米;对于三块板、四块板道路应满足非机动车要求。第八十六条城市道路规划设计中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应符合表17的规定:表17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计算行车速度km/h806050403020最先纵坡0.2最大纵坡推荐值455.5678最大纵坡限制值677899第八十七条

6、非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易小雨2.5%,大于或等于2.5%时,应符合表18的规定限制坡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道路,其纵坡应按非机动车车 行道的纵坡取值。表18非机动车行到规划纵坡与限制坡长(米)、 车种 限制坡长(米)、坡度(%T自行车三轮车、板车3.51503.02001002.5300150第八十八条 属于以下情况是,易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1、横过交叉口的一个路口的不行人流量大于5000人次/h,且同时进入该路口的 当量小汽车交通量大于1200辆/ h时。2、行人横过城市快速路时。第八十九条城市大型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应设置无 障碍通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应不小于2

7、.5米,纵坡应不大于2.5%,坡道长度不 得超过100米。第九一条 建筑基地机动车入口规定如下:(一)建筑基地的机动车出入口,应在基地周边等级最低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 同等级的道路上分别开设多个机动车出入口,应根基道路等级,按从低到高 的顺序安排。(二)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的最小距离,应满足表19要求。表19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 单位:米建筑基地出口 y目交道路性质 位置的距离建筑基地所临道路性质主十路次十路支路小区道路主十路1351007070次十路100707045支路70454545小区道路4545/注:均以自相交道路(中心线)直线段延长线的交点算起。第二节道路用地构成

8、第九十二条 城市道路用地一般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和绿化 带等用地组成。第九十三条城市各级道路上机动车道的设置应符合表16的有关规定。第九十四条非机动车道设置规定:当非机动车道设置于机动车道两侧时,单侧宽度不小于3.5米;市中心区、商业 区不小于5.5米;工业区不小于3.5米,当非机动车道单独设置时,宽度不小于5 米。第九十五条 人行道设置规定(单项最小宽度值):市中心区、商业区5米交通枢纽地段5米一般地区3米工业区3米第九十六条 分隔带分为中间分隔带、机非分隔带、人车分隔带三种,需要设置时 应满足下列要求:中间分隔带宽度不小于2.5米。机非、人车分隔带宽度不小于2米,城市出入

9、口通道及公交线路集中的主干道上 机非分隔带宽度不宜小于4米。第九十七条 在路测带内设置绿化带宽度不应小于2米。第三节停车场(库)第九十八条 公共停车场(库)应主要设置与市中心、商业区、体育中心及主要 交通枢纽处。公共停车场(库)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 环境保护及防火等要求。第九十九条 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少于50个停车位,可设一个出入口; 50-500 个停车位的,车辆出入口不少于2个;大于500个停车位的,车辆出入口应不少 于3个,并应设置人流专用出入口。各汽车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米。出 入口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7米,单向行驶时应不小于5米。机动车停车场 (库

10、)的服务半径,在市中心地区不宜大于200米,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米;自行车公共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宜为50-100米,并不得大于200米。第一百条 公共停车场(库)出入口不宜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出入口应有良 好的视距,距离城市道路红线应不小于7.5米;距公交站应不小于20米;距城市 地铁出入口、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隧道引道端点、桥梁引道 端点、应不小于50米;距道路交叉口应不小于80米,沿城市道路最长边长度小 于上述规定距离时,按照交通影响评价,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在适当 位置设置出入口。聊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稿草案)(二0 一一年九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11、 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聊城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镇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规划建 设和管理;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聊城市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在聊城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专门性建设项目应符合相关专业技术规范 及本规定的要求。第二章 建设用地管理第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详见附录B附录B1)。第五条 城

12、市建设用地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 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 类,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第六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 各类建设用地时间范围表(详见附录B附录B2)的规定执行。第七条 附录B附表B2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有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日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依据相关规范及总体规划确定其 适建性。第八条 沿城市道路的建设项日用地,其用地边界规划至道路红线,若城市道路 两侧有绿化带,则规划至绿线;沿小区级及以下道路的,应规划至道路 中心线。第九条建筑基地最小面积不应低

13、于表1的规定。表一:建筑基地面积下线指标建设项目类型住宅建筑非住宅建筑建筑基地面积(平方米)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100015002500350015003500第十条 建筑基地不足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确实无法调整或合并,切不妨碍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核准建设。1. 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2. 邻接土地为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3. 受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的情况。第一条 主要建设用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不应超过表2的规定。表2主要建设用地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F=z : :一-一_控制指标建设类型一-一建筑密度()容积率办公类

14、建筑低、多层301.5高层253.0冏业类建筑低、多层402.0高层353.5工业类建筑低层为主451.2多层为主401.5仓储类建筑低层为主451.2多层为主401.5居民类建筑居住小区低层300.8多层251.3中高层221.8高层203.0居低层330.8住 组11多层281.5中高层252.0高层223.3注:表中所列数值以单块建筑基地计算; 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 在各类市、区级中心、商业繁华地段,商业及办公建筑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和周边基础设施状况确定。第十二条 对混合类型的建筑基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筑基地按使用性 质分类划定后,按不

15、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基地和综合楼基地, 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 指标。第十三条 科研、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 幼托等设施的容积率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建筑基地原有的容积率或建筑密度已超过规定值的,不得在该基地范 围内进行扩建、加层。第三章建筑工程管理第一节建筑间距第十五条 建筑间距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并综合考虑采光、通风、环保、视觉卫生、管理埋设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本节 的规定。第十六条 根据日照、通风的要求和本市建筑用地的实际情况,多层及低层居住 建筑的间距在符合下列规定的基础上增加2米控制(住宅建筑日照间距计算方法 见附录C之C3-1)。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