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污泥处置工程化学固化招标文件(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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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污泥化学固化处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GNG2010038-5(SG)招 标 人: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日 期:二一二年十二月111哈尔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污泥化学固化处理 招标文件目 录招标公告4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6一、投标须知前附表7二、投标人须知10(一)总 则10(二) 招标文件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五)开 标19(六)评 标19(七)合同的授予21(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九)纪律和监督22(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23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

2、23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略)23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33第四章 技术要求及工程建设标准36第五章 图 纸40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41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3二、授权委托书44三、投 标 函45四、投 标 函 附 录46五、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离47六、环境和社会责任承诺函48七、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49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50第八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75一、施工组织设计78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79劳动力计划表80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8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81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82(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82(2)建造师简历

3、表83(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84(4)工长简历表85(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86第九章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88一、资格审查申请书89二、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91第十章 评标标准和办法96第一节 总 则97第二节 评标程序、方法及说明97第三节 评分细则101投标文件外层包封格式105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层包封格式106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格式107第十一章 工程量清单108工程量清单109招标公告招标工程项目编号:XGNG2010038-5(SG)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已由市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

4、标条件,招标人为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污泥化学固化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2.2工作内容:将污泥处置工程场地内(面积约3公顷)已堆放多年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约17万立方米的污泥(含水率80%左右),进行化学药剂固化使之达到稳定和无害化要求,包括污泥的倒出、固化设备运行、固化剂投加、固化污泥晾晒、清理倒运、混合填充等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条件。2.3项目地点:哈尔滨市文昌污水处理厂院内;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5质量标准:合格。3.申请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具有建设部颁发

5、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3.2业绩要求(1)至少已完成或正在实施500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固化处理工程(含500吨/日)合同;(2)近4年内(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至少承担过1项已建成的日处理能力5万立方米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建设,单项合同额应在1500万元以上;(3)近4年内(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至少承担过2项已建成的日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建设,单项合同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具备上述任一业绩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4.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

6、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5.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本人身份证(以上四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资格证明。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50万元投标保证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外的施工单位报名时还应提交有关备案手续(含入省证明)。6.报名时间、地点:投标申请人可从哈尔滨市道外区向江街1号太平污水处理厂综合楼二楼会议室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联系电话0451-82285788。报名时间为2012年

7、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7. 所有投标书均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五套副本,电子文档1套投标书必须在2013年1月14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前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向江街1号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逾期收到或无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招 标 人: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 系 人:陈 超 招标代理: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6楼联 系 人:李海威 李 勇 联系电话:0451-82285788 2012年12月24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

8、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哈尔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污泥化学固化处理21.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文昌污水处理厂院内31.1污泥数量17万立方米41.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51.1质量目标合格62.1招标范围将污泥处置工程场地内(面积约3公顷)已堆放多年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约17万立方米的污泥(含水率80%左右),进行化学药剂固化使之达到稳定和无害化要求,包括污泥的倒出、固化设备运行、固化剂投加、固化污泥晾晒、清理倒运、混合填充等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条件,详见工程量清单72.2工期要求2013年4月15日计划开工2014年3月31日计划竣工其中2013年5月31日

9、前完成其中7万立方米,剩余工程在计划工期内完成。施工总工期:351 日历天注:以招标人和现场监理认证的实际工期为准83.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3.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1215.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递交时间:电汇(必须保证开标当天9:00时前到账)接收投标保证金户名: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接收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接收投标保证金帐号:0027150809100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

10、账户汇出,并在开标前一天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传真到我公司,传真号:010-63373654145踏勘现场不组织。6问题的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提出投标预备会(答疑会)不组织15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1618.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套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光盘和U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放入商务标密封袋中。投标报价光盘为统一配发,投标U盘由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U盘内容需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商务标、技术标、与投标光盘一致的广联达版投标报价、EXCEL版

11、本投标报价)17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 件 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地 点:道里区新阳路443号万达假日快捷酒店二楼会议室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1月14日8:30时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14日9:00时1825.1开 标开标时间:2013年1月14日9:00时开标地点:道里区新阳路443号万达假日快捷酒店二楼会议室1932.4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十章评标标准和办法2037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形式为保函或现金21投标限价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此限价,否则废标。投标限价的金额将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公布并

12、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适用于本投标须知的额外增加:1、招标代理费:(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按本项目中标价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2)中标金额(人民币): 100万以下部分 1.0%100-500万部分 0.7%500-1000万部分 0.55%1000-5000万部分 0.35%5000-10000万部分 0.2%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招标代理费只收现金、电汇、汇票。(4)招标

13、代理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进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二、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总体概况:将污泥处置工程场地内(面积约3公顷)已堆放多年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约17万立方米的污泥(含水率80%左右),进行化学药剂固化使之达到稳定和无害化要求,包括污泥的倒出、固化设备运行、固化剂投加、固化污泥晾晒、清理倒运、混合填充等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条件。1.2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1.2.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2.2质量目标:合格。1.3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招标范围:见

14、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2.2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投标人合格条件:4.2.1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且已注册到投标企业。4.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2.3投标人的现场管理人员(包括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应持岗位证上岗,并要证企相符,否则视为无证。建造师须已注册到施工企业,同时建造师、安全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2.4没有

15、被列入 “限制在哈建筑施工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4.2.5投标人应有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4.2.6投标人如果是非本省注册企业,应到黑龙江省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开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4.2.7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4.2.8业绩要求(1)至少已完成或正在实施500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固化处理工程(含500吨/日)合同;(2)近4年内(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至少承担过1项已建成的日处理能力5万立方米的城市污水处理

16、厂土建工程建设,单项合同额应在1500万元以上;(3)近4年内(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至少承担过2项已建成的日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建设,单项合同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具备上述任一业绩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4分 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5、踏勘现场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6、投标预备会不组织(二)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技术要求第五章 图 纸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

17、部分格式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九章 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第十章 评标标准和办法第十一章 工程量清单7.2 根据本须知的第8款、第9款和6.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8.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8.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

18、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9.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资格审查申请书四部分组成。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

19、.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2.4投标函11.2.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离11.2.6环境和社会责任承诺函11.2.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总价(2)总说明(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7)定额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8)通用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9)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10)暂列金额报价明细表(11)材料暂估单价明细表(1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13

20、)计日工报价明细表(1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明细表(15)补充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表 (16)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表(17)规费、税金报价表(1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9)定额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0)主要材料价格表(21)主要材料价格用量统计表11.4技术方案主要编写下列内容:11.4.1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1)主要施工方法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4)劳动力安排计划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9)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1)

21、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1.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建造师简历表及业绩证明材料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1.4.3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1.5资格审查申请书11.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未使用或未按要求可能被拒绝(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总体规定13.1.1报价范围:将污泥处置工程场地内(面积约3公顷)已堆放多年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约17万立方米的污泥(含水率8

22、0%左右),进行化学药剂固化使之达到稳定和无害化要求,包括污泥的倒出、固化设备运行、固化剂投加、固化污泥晾晒、清理倒运、混合填充等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条件,详见工程量清单。13.1.2报价方式本工程报价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标准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13.1.3除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及答疑外,投标人亦应自行了解工程所在地相关气候、水文地质、地下水水位、工程位置及周边道路、存储空间、运输条件、施工现场周边设施(如高压电塔防护、污泥挡坝防护)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人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1.4投标人的投标价,

23、应是完成本招标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和保留。13.1.5投标报价要求13.1.5.1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工程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3.1.5.2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和总额价的工程子目,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13.1.5.3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业主将不予接受,严重者将视为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拒绝。13.1.5.4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1

24、3.1.5.5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13.1.5.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或数量与图纸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予以更正,投标人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特征和数量为准,否则将被视为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废标。13.1.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工程风险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额价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为准。13.1.

25、7中标后,招标人如发现投标报价中有不平衡综合单价,招标人有权在总价不变情况下对此单价进行调整。13.1.8投标人应将不可竞争费用足额列入投标报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不可竞争费用是指:(一)经国家或省政府批准,按规定须足额计取并上缴的规费;(二)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三)按国家规定计取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四)足额计取检验试验费。13.1.9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13.1.10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3.2分部分项工程报价13.2.1报价依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建

26、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黑建造价20105号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黑建造价20123号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黑建造价201214号关于发布二O一二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参考哈尔滨工程造价信息及相关市场材料造价信息其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现行的有关规定。13.2.2关于材料及机械报价13.2.2.1材料价格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市场确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全周期可能的价格浮动并承担因

27、此带来的风险。13.2.2.2混凝土报价应执行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应用预拌混凝土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哈建发2005167号文件)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若投标人未按商品混凝土价格(含水平运输、垂直运输、泵送)计入,将被视为该部分报价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砂浆施工应执行哈尔滨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政府令2010年219号)文件全部采用预拌砂浆,未将预拌砂浆价格计入,将被视为该部分报价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上。13.2.2.3除招标人给定的材料价格外,投标人须将分部分项清单报价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价格单独提取,列出主要材料价格表。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单价要与综合单价中的价格保持一致。13.2.2.

28、4投标人所采购的大宗设备、材料及影响项目功能的所有主要材料(如商品混凝土外加剂等)、设备进场前必须就规格、型号、质量、价格、供货期限等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检验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13.2.2.5施工用水、生活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用电由建设方指定地点接入。13.3措施费报价13.3.1报价依据招标文件及其补遗、图纸、标前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文件。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费的报价内容,应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相关内容一致。其他与之相关资料。13.4其他项目清单报价13.4.1“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中项目包括以下内容:1)暂列金额:按100万元计入投标报价。13.4.2上述“其他项目清

29、单计价”中项目及金额为本项目总报价的组成部分,任何遗漏、丢项或局部改动均被视为无效报价。13.4.3“总承包服务费”不计取。13.5安全文明施工费13.5.1报价依据:按招标人给定金额计入投标报价,不得作为投标竞价的优惠条件,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导致废标。13.6规费及税金报价13.6.1税金报价依据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黑建造价函201177号关于发布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黑建造价201214号关于发布二O一二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他相关规定(及现行规定)税金不得列入投标竞价项目,不得作为投标竞价的优惠条件,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30、而导致废标。13.6.2规费按招标人给定金额计入投标报价,不得作为投标竞价的优惠条件,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导致废标。14、工程结算方式14.1总的原则14.1.1本工程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及综合单价结算方式,确立的合同价款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14.1.2建设期间因计价依据、结算文件等政策性调整时,对已结算的工程不再找补。14.2分部分项工程结算14.2.1工程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则规定的计算方法,按实际发生并由承包人、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共同确认。14.2.2清单单价调整14.2.2.1因工程量清单的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幅度在10

31、%以内的,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增减幅度超过10%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14.2.2.2因物价变动(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调整)引起的单价调整: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因价格变动引起的单价浮动均不再调整;人工费、机械台班或设备价格波动不予调整。投标时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单价和机械设备中的台班单价要与综合单价中的价格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在结算时甲方有权按低价调整综合单价。14.3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或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或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此工程量指的是:按

32、照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其综合单价如投标报价中有相同项目的,按中标的综合单价结算;如投标报价中有类似项目的(按照下列注释14.3.1),以中标的综合单价为基础,由中标人提出变更报价,经业主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如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和类似项目的,由中标人(按照下列注释14.3.2)提出综合单价,经业主和哈尔滨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签证部分按照注释14.3.3执行。注释14.3.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某项工作内容,发生诸如下列所述变化之一者视为类似项目,结算时仅对主材价格差额进行调整,其余不变:(1)原有工艺不变,仅

33、主材种类变化;(2)原有工艺有局部变化,主材种类发生变化;(3)其他与之类似情况。注释14.3.2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新的清单单价组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黑建造价20105号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黑建造价20123号关于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黑建造价201214号关于发布二O一二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并按照投标报价中的材料价格、人工费调差标准、企业管

34、理费和利润水平确定综合单价。清单中没有的材料,按施工当月哈尔滨工程造价信息执行。注释14.3.3现场签证取费仅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14.3.4材料差价执行第14.2.2.2条规定。14.3.5清单中已给出,但实际未发生的项目,结算时扣回。14.4措施费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14.4.1措施费结算14.4.1.1措施费包干使用,在结算时不再调整。投标人应对技术措施方案审慎研究,如中标,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等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中标单位采取的措施不当,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时,建设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改正,直到达到标准为止,但修正措施发生的费用也不予调整。14.4.1

35、.2因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化或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施工中出现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中的一项或几项原因,而产生的措施费变化不予调整。14.4.1.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计入场内施工临时道路费用,并自行维护。该费用不再随外界条件的变化而调整。14.4.1.4周边环境对施工影响的措施费用,如高压电塔防护、污泥挡坝防护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该费用不再随外界条件的变化而调整。14.4.2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执行关于下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有关项目、标准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213号)、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合同规定的通知(黑建造

36、价函201258号)的规定执行,工程项目未申请安全检查现场评价,未经费用标准核定的不得计取。在投标前,如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出台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标准执行。该费用不再随外界条件的变化而调整。14.4.3规费结算执行黑建造价20106号 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规定及省定额站公布的“最新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或最新规费计取标准,未经核定不得计取14.4.4其他项目清单的结算方式总承包服务费不予计取。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

37、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投标时单独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可以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形式。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其参加投标

38、。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16.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份数及投标文件电子版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

39、“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1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密

40、封袋中,全部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标书随副本密封。全部投标文件再密封在同一个外层密封袋中。19.3在内层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19.3.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19.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 工程名称:(2) 2013年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3) 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2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19.4外层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工程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外层密封袋上不得有任何投标单位的名称或标志

41、。19.5对于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6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套的封口处不做统一要求。19.7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20、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

42、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参加投标并退回给投标人。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

43、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4、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本次招标不适用)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重新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24.2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项目班子人员调整,则须在开标前征得招标人同意,同时到哈尔滨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变更后的相关条件及要求(包括项目班子成

44、员)必须满足或高于资格预审的标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变化后的相关证件复印件,评标时提供原件备查验(五)开 标25、开 标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18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人员有建设单位代表、项目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身份,开标会议上有关部门查验身份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能出示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2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45、25.3 开标程序及相应规定25.3.1 开标程序25.3.1.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主持,宣读开标纪律及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名单;25.3.1.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5.3.1.3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承诺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25.3.1.4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6.1开标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6.1.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6.1.2 未按照须知19条规定要求密封的;26.1.3投标

46、文件封面(或扉页)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函及投标报价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6.1.4投标人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26.2 评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后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步评审:26.2.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26.2.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6.2.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26.2

47、.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6.2.5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废标条件的;26.2.6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有雷同部分的;26.3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评 标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

48、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0.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的投标

49、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30.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

50、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1.1.1如果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31.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调整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1.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

51、2.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2.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2.4 评标方法和标准32.4.1 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用量化综合排序的方法,评出中标人。32.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

52、依法重新招标。(七)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5、中标通知书35.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5.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53、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6.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6.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或转包)给他人。37、履约担保37.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为现金或招标人认可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时限要求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否则视为无效)37.2 若中标人不能

54、按本须知第37.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8、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推荐的预中标人主动放弃中标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39、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九)纪律和

55、监督40、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1、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2、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56、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3、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4、投诉44.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44.2就下列事项进行投诉的,投诉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1)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有异议的;(2)对开标有异议的;(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十)需

57、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5、投标文件的返还全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U盘及广联达光盘不予返还。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执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HF-2012-0201)(黑龙江省建设厅、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中标后,将按此合同内容签订施工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3 本合同中发包人代表是 将书面通知 ,职务为 。 1.1.2.5 本合同中项目经理是 ,职务为 。 1.1.2.9 本合同中监理人是 ,发包人对其授权如下: 。 1.1.2.10总监理工程师是 。 1.2 语言文字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

58、的法律除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外,当事人特别约定本工程适用以下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执行通用条款 。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按通用条款第1.4条顺序执行,增加“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为合同的组成文件,位置列在放于“中标通知书”之后,其余不变。 ;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发包人提供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时间及数量为 合同签订后3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4套图纸 ;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修改图纸的期限最迟为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 日。 1.5.2 承包人负责设计图纸 本合同中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文

59、件,包括 ; 承包人将以上文件报送监理人的数量及时间为 ,监理人批复的时间为 。 1.6 联络 能够证明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以下地点,应视为对方已经收到: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造价咨询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1.7 权益转让 1.8 严禁贿赂 1.9 化石、文物执行通用条款第1.9条 1.10 知识产权 发包人的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第1.10条 ; 承包人的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包括 。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 发包人提供基础资料时限 。 发包人应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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