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信银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_中信银行授信管理

上传人:h****1 文档编号:199099838 上传时间:2023-04-10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19.56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2023年中信银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_中信银行授信管理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2023年中信银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_中信银行授信管理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2023年中信银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_中信银行授信管理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资源描述:

《2023年中信银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_中信银行授信管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中信银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_中信银行授信管理(19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2023年中信银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_中信银行授信管理 中信银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信银行授信管理”。 附件 中信银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2023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我行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完善我行对公业务产品体系,提高我行对公业务的市场竞争力,积极稳妥地拓展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信银行授信押品管理办法(2023年版)、中信银行授信押品操作细则(2023年版)、中信银行物流监管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和我行业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存货

2、质押授信业务,是指我行为授信申请人办理的以我行能够接受的现有存货出质(可以是授信申请人出质或第三方出质)为授信条件之一的授信业务。我行通过与出质人以及物流监管方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物流监管方接受我行委托对货物进行有效监管,从而实现我行对质押存货的转移占有。 第三条 按照提取质押货物的程序不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可分为静态模式存货质押授信业务和总量控制模式存货质押授信业务两种。 静态模式下,质押生效后授信结清之前的整个出质过程中,出质人只能凭我行出具的相关通知书才能向监管方提取或臵换货物。 1 总量控制模式下,监管方根据我行确定的最低市值对质押货物进行监管,若在库质押货物的实际价值超出我行要求的最低

3、价值的,出质人就超出部分提取或臵换货物时,可直接向监管方申请办理提货或换货;质押货物的价值等于或低于我行要求的最低价值的,出质人应当事先向我行提出提货申请,并追加或补充保证金,凭我行的相关通知才能办理提货或换货。 第四条 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授信品种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本办法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操作为例,其它授信品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银行部职责 (一)总行公司银行部职责 1.负责会同风险管理部等部门制订和完善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 2.负责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产品设计和优化工作; 3.负责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系统营销和组织推动工作;对

4、分行发起的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4.督促分行做好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客户关系维护工作; 5.对全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考核; 6.负责全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培训及业务交流工作。 (二)分行公司银行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总行有关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政策和规章制 2 度,并制订相关操作细则; 2.负责分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营销推动、产品设计和业务管理工作; 3.负责对分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上报总行。 4.负责对质押货物的价格变化进行动态跟踪、发现预警信息及时向辖内各分支机构发布提示。 第六条 风险管理部职责 (一)总行风险管理部牵头负

5、责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授信政策制定,并会同总行相关部门制订和完善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 (二)总分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授信申请人主体资格、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等进行审查;并对授信经办机构提供的质押货物信息进行分析判断,确认质押货物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我行制度要求。 第七条 信贷管理部职责 (一)总行信贷管理部职责 1.负责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放款管理、贷后管理的督导和检查工作; 2.负责全行公司授信业务项下质押货物的全面管理工作,对全行质押货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二)分行信贷管理部/放款机构职责 3 1.负责辖内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放款管理,贷后管理的督导和检查工作; 2.

6、负责参与部分质押货物的核保工作; 3.负责对正常、关注类贷后质押货物价值的审核认定和公司信贷系统中押品登记信息的复核; 4.负责辖内公司授信业务项下质押货物的全面管理工作,对辖内机构质押货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第八条 法律保全部职责 (一)总行法律保全部职责 1.负责对不良贷款质押货物的价值重估确认、质押货物处臵和管理; 2.负责我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相关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和修订,受理并解答存货质押授信业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二)分行法律保全部职责 1.参与部分授信业务核保工作,对不良贷款项下质押货物重估价值的确认; 2.根据业务部门要求,对质押货物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确认;3.负责不良

7、贷款项下质押货物的处臵工作; 4.受理并解答分行存货质押授信业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第九条 合规审计部职责 总分行合规审计部负责对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的制度办法、业 4 务流程、操作细则进行合规审核及审计监督和评价。 第十条 会计部职责 (一)总行会计部职责 负责存货质押授信业务会计核算的管理、督导和检查工作。 (二)分行会计部职责 负责存货质押授信业务相关的账户开立、放款、出票、账务核对、到期资金扣划等日常会计账务核算处理。 第十一条 授信经办机构的职责 (一)负责收集授信申请人、出质人及质押货物的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负责对质押货物价值的初步确认,并负责对质押货物价值进行重估;

8、 (三)负责在信贷系统中录入质押货物基本信息; (四)负责按规定对质押货物核保、办理仓单等单据的交接手续; (五)负责对质押货物的贷后检查,包括对价值变化进行动态跟踪、发现预警信息及时报告。 第三章 准入条件 第十二条 质押货物条件 质押货物应满足如下要求: (一)权属清晰,出质人能提供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等权属证明材料证明其对质押货物具有所有权; 5 (二)具有相对稳定的物理、化学性质,在我行债权的诉讼时效及诉讼期间,该质押货物不会发生物理、化学变化; (三)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可在该市场及时、经济、有效处臵质押货物;或虽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但已落实质押货物的回购方或接收方; (四)必须具有

9、明确依据(如增值税发票、进口报关单、商检证明、公开市场报价等)确定其实际价值;否则必须由银行认可的权威机构对其进行评估,所需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五)以大宗生产资料为主(如钢材、有色金属、铁矿石、原油、成品油等),并且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质押的范围。 第十三条 授信申请人和出质人条件 (一)授信申请人应满足如下条件: 1.销售渠道畅通,销售能力较强,销售收入稳定; 2.管理规范,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3.以往信誉和履约记录良好,无重大违约事项,未涉及任何未决争议和债权债务纠纷。 (二)出质人应满足如下条件: 1.拥有符合质押货物条件的存货; 2.能为拟出质的存货提供所有权归属出质人的证

10、明材料(如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等); 3.能出具愿意为授信申请人提供质押担保的相关材料(本条适用于第三方出质,授信申请人出质可免); 6 4.以往信誉和履约记录良好,无重大违约事项,未涉及任何未决争议和债权债务纠纷。 第十四条 物流监管方条件 与我行合作的物流监管方需具备的准入标准参见中信银行物流监管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物流监管方须按照该办法规定的流程经我行准入审批后方可与我行开展相关业务合作。 第四章 业务流程 第十五条 授信调查 存货质押授信业务受理后,经办机构除对授信申请人主体资格、所处行业状况、经营能力、财务情况、信誉情况等进行详尽调查外,还应对拟质押货物的性质、市场行情、价格波动情

11、况,拟质押货物相关的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尽职调查。 第十六条 授信审查 授信审查时,应重点关注下列内容: (一)授信申请人主营业务所在行业分析,产品市场竞争力分析; (二)授信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现金流量和财务报表情况; (三)质押货物权属及价格证明材料,如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货运单等; (四)质押货物市场销售、周转速度、价格波动情况等。第十七条 合同签订 7 在有权审批机构下达正式授信批复后,经办机构应按照双人实地原则与授信申请人签订授信合同,与出质人签订动产质押合同,与出质人、我行准入的物流监管企业签订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等,并预留相关业务专用印鉴(如质物清单、提货

12、(或解除质押)通知书上的印鉴)。 第十八条 账户开立 授信申请人应在我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初始保证金账户和回款保证金账户。 第十九条 质押货物入库 出质人将质押货物存入约定的监管仓库,监管方接受我行委托,根据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对质押货物进行有效监管。 第二十条 放款 相关合同签订、账户开立及质押货物入库后,授信申请人可在授信有效期及额度内向我行申请融资。分行放款中心审核授信合同、保证金入账冻结通知书等,确认质押货物入库质押生效,确保相关授信批复条件全部落实后,发放融资款项。 第二十一条 到期还款 初始保证金账户及回款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作为还款第一来源,债务人应确保授信到期前指定

13、工作日内上述两个保证金账户内的款项总额能足额归还我行授信。若上述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不够偿还我行授信时,经办机构应按相关协议约定将款项从债务人的一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中划至回款保证金账户, 8 确保保证金账户内款项足够清偿我行授信。授信到期日,经办机构将指定账户内的款项用于清偿我行授信。 第二十二条 违约及质押货物处臵 债务人未能按期清偿债务或者发生与我行事先约定的行使质押权的情形的,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或诉讼方式实现质押权。 第五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三条 对质押货物在质押期间原则上应落实财产保险手续,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我行,相关费用由债务人和/或出质人承担。对于落实保险不会显著降低我

14、行授信风险的特殊货物,如钢铁、铁矿石等,可免除保险手续。 质押货物出现保险事故的,经办机构应及时通知保险人进行现场勘察,并及时向保险人正式提出书面索赔申请。 第二十四条 质押率(指授信敞口金额与质押货物价值的比值)原则上不得超过70%。质押货物价值的确定遵循发票价值和当前市场价值孰低原则,具体由经办机构联同分行信贷管理部进行确定。 第二十五条 分行公司银行部应指定岗位对辖内存货质押授信业务有关的商品价格行情进行日常跟踪。价格跟踪的频率,一般不低于每周一次;在价格波动剧烈的时期,应进行每日跟踪。 第二十六条 经办机构应建立跌价补偿制度,该制度是指静态模式下,质押货物跌价达到约定幅度时,出质人在规

15、定的期限 9 内补充相应价值的质押货物或保证金;总量控制模式下,质押货物的现时市场价格与质押生效时确定的质押货物价格相比涨跌幅度大于约定比例时,经办机构向监管方及出质人发出新的质押货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当按质押货物的现时市场价格计算的价值低于我行要求的最低价值的,出质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充相应价值的质押货物至最低价值。跌价补偿的条款必须在我行与出质人签订的动产质押合同等有关担保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并明确规定若出质人不能按约定补偿,我行有权宣布授信提前到期并行使质权。 第二十七条 经办机构应为债务人和/或出质人建立存货质押授信业务额度、保证金及质押货物等管理台账,记录每次的保证金到账冻结情况,

16、融资项下质押货物出入库及库存情况,债务人的授信额度使用情况等。 第二十八条 经办机构应明确要求监管方在我行享有质权的质押货物存放处以醒目方式明确标识其为我行质押货物的标签或指示,并将此要求明确写入质押监管合同。 第二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定期对监管方及质押货物进行核库,核库频率以我行对监管方的评级结果为依据,具体可由经办机构参照中信银行物流监管企业管理办法(试行)自行确定。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监管方履职情况; (二)运输单据、出入库单等资料; 10 (三)质押货物生产厂家、种类、规格、包装、质量、数量、重量、价值等方面是否达到我行要求,对质押货物进行现场点数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与管理台账进行核

17、对。 每次巡查应留下书面记录,核库中若发现问题,核库员应当场向出质人、债务人、监管方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十条 各部门及岗位应认真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职责,严格遵照本办法规定的业务流程执行,对于因未能履行相关职责及违反业务流程对我行造成损失的,将根据我行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实施问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信银行总行公司银行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二条 各分行依据本办法、操作流程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备总行公司银行部。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静态模式存货质押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2.总量控制模式存货质押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11

18、 附件1 静态模式存货质押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正式授信批复、相关合同签订、账户开立后,正常的静态模式存货质押授信业务一般还包括出质通知及出质确认、质押货物信息录入、放款、跌价补偿通知、质押货物提取和臵换、到期还款及解除质押等后续流程: 1.出质通知及出质确认 a.经办机构及出质人联合向监管方发出相关出质通知书,将质押货物及设立质押的事实通知监管方; b.出质人向我行和监管方提交质押货物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如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 c.出质人将货物存入我行认可的监管仓库,监管方验收出质人交存的货物或库存货物无误后会同出质人签发相关保管凭证(或质物清

19、单),确认监管事实,接受我行委托对质押货物进行有效监管。 2.质押货物信息录入 质押货物入库后,经办机构在信贷系统中录入质押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监管方(仓库)、对应的授信合同编号等基本信息。 3.放款 12 a.授信申请人填写承兑申请书,交付约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客户经理填写保证金入账冻结通知书,账务中心冻结保证金; b.客户经理将授信合同、动产质押合同、动产质押监管协议、购销合同、放款审批表、额度台账和保证金入账冻结通知书等文件报分行放款中心审批; c.分行放款中心审核保证金入账冻结通知书、确认质押货物入库质押生效及其他授信条件落实后出具放款指令; d.账务中心收到放款中心发来的放

20、款指令,核对放款指令中出票人、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无误后,办理出票手续; e.授信申请人到账务中心领取银行承兑汇票,同时出具银票收妥凭证。 4.跌价补偿通知 a.当质押货物跌价达到约定幅度时,经办机构应要求出质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充相应价值的质押货物或保证金; b.出质人应在接到我行通知书之日起指定日内按照下述要求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货物;应补质押货物数量=目前使用敞口余额/(质押率*目前质押货物市场价格)-目前质押货物数量 应补保证金=(原质押货物市场价格-目前质押货物市场价格)*目前质押货物数量*质押率 c.追加新质押货物的程序参照质押货物入库程序,须由经办 13 机构及出质人联

21、合向监管方发出相关出质通知书,将新质押货物及设立质押的事实通知监管方,监管方验收追加质押货物及相关单据无误后会同出质人共同签发更新的相关保管凭证(或质物清单)。 5.质押货物提取和臵换 a.出质人填写提货(或解除质押)申请书,债务人向我行指定账户存入保证金或提前归还相应授信,或由出质人追加与提货价值相当的货物作为新的质押货物,追加新质押货物的程序参照质押货物入库程序; b.客户经理与会计部确认保证金或还款已入账,或者与监管方确认新质押货物已入库,并取得保证金入账、冻结通知书或新质押货物的相关保管凭证(或质物清单)等; c.客户经理填写提货(或解除质押)通知书交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预留

22、印鉴,完成提货(或解除质押)通知书的签发; d.出质人凭我行出具的提货(或解除质押)通知书向监管方提取质押货物; e.监管方出具新的相关保管凭证(或质物清单),确认最新质押货物明细。 6.到期还款及解除质押 a.授信到期日,经办机构将指定账户内的款项用于清偿我行授信; 14 b.客户经理与会计部确认授信已结清的相关凭证; c.客户经理填写解除全部质押或相关通知书交业务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预留印鉴,完成相关通知书的制作; d.客户经理通知监管方按相关通知书要求解除对全部质押货物的质押。 15 附件2 总量控制模式存货质押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正式授信批复、相关合同签订、账户开立后,正常的总量控

23、制模式存货质押授信业务一般还包括出质通知及出质确认、质押货物信息录入、放款、质物价格调整通知、质押货物提取和臵换、到期还款及解除质押等后续流程,除了出质通知及出质确认、质物价格调整通知、质押货物提取和臵换环节的操作与静态模式略有不同外,其它环节(质押货物信息录入、放款、到期还款及解除质押)的操作参照静态模式: 1.出质通知及出质确认 除了按照静态模式在本环节的操作步骤外,经办机构在本环节还须向监管方出具初始的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以确定质押货物的价值,并同时出具库存质押货物最低价值通知书,要求监管方监控下的质押货物价值始终不低于通知书列明的最低价值。 2.质物价格调整通知 a.当质押货物的现

24、时市场价格与质押生效时确定的质押货物价格相比涨跌幅度大于约定比例时,经办机构向监管方及出质人发出新的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b.当按质押货物的现时市场价格计算的价值低于我行要求的最低价值的,出质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充相应价值的质押货物至最低价值; 16 c.追加新质押货物的程序参照质押货物入库程序,须由经办机构及出质人联合向监管方发出相关出质通知书,将新质押货物及设立质押的事实通知监管方,监管方验收追加质押货物及相关单据无误后会同出质人共同签发更新的相关保管凭证(或质物清单)。 3.质押货物提取和臵换 质押货物的实际价值超出我行要求的最低价值的情况 出质人就超出部分提货或者换货时,无需追加或补

25、充保证金,可直接向监管方申请办理提货或换货;出质人提换货后监管方会同出质人出具新的相关保管凭证(或质物清单),确认最新质押货物明细。 质押货物的价值等于或低于我行要求的最低价值的情况 a.出质人应当事先向我行提出提货申请,并追加或补充保证金;b.客户经理与会计部确认保证金已入账,并取得保证金入账、冻结通知书;c.客户经理填写库存质押货物最低价值通知书交业务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预留印鉴,完成库存质押货物最低价值通知书的签发,下调质押货物最低价值;d.物流监管企业自收到库存质押货物最低价值通知书后,依约定为出质人办理提货或换货手续;e.监管方联同出质人出具新的相关保管凭证(或质物清单),确认

26、最新质押货物明细。 17 存货质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存货质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大力开展我行的公司业务,努力探索新业务领域,增加我行对客户的服务功能,积极稳妥地拓展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我行的规定. 中信银行小企业联保授信管理办法 中信银行小企业联保授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我行小企业授信业务稳步发展,进一步满足小企业客户融资需 求,解决小企业担保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 中信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中信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公司授信业务档案(以下称投信业务档案)管理,保证公司授信业务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根据贷款通则和我行有关. 标准仓单银行质押授信业务简介 标准仓单银行质押授信业务简介为促进期货市场发展,方便会员和客户与商业银行之间开展标准仓单融资业务,郑州商品交易所提供了两种基本的协助方式:一是根据部分商业银行申请,为其. 中信银行并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中信银行并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并购贷款行为,加强并购贷款业务的管理,防范并购贷款业务风险,促进我行并购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