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管理及票据使用有关规定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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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非税收入的管理1、非税收入的概念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市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性资金。(1)行政事业性收费;(2)政府性基金;(3)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国有资本经营收益;(6)彩票公益金;(7)罚没收入;(8)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9)以政府信誉取得的经营性、服务性收入;(10)主管部门集中收入;(11)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2)其他非税收入等。2、非税收入管理范围3、非税

2、收入收缴的管理模式非税收入征缴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入库(专户)”,具体分为直接解缴和集中汇缴两种缴款方式。非税收入征缴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入库(专户)”,具体分为直接解缴和集中汇缴两种缴款方式。非税收入征缴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入库(专户)”,具体分为直接解缴和集中汇缴两种缴款方式。非税收入征缴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入库(专户)”,具体分为直接解缴和集中汇缴两种缴款方式。(1)非税收入征缴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入库(专户)”,具体分为直接解缴和集中汇缴直接解缴和集中汇缴两种缴款方式。非税收入来源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需要依非税收入来源中按照国家、省有

3、关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应当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发法纳税的,应当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发票,其收入参照集中汇缴办法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票,其收入参照集中汇缴办法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直接解缴直接解缴是由缴款人按照有关规定,持执收单位开具是由缴款人按照有关规定,持执收单位开具的扬中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一般缴的扬中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一般缴款书)到银行代收网点缴款,资金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款书)到银行代收网点缴款,资金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执收单位也可以将当日所开具的一般缴款书进行汇执收单位也可以将当日所开具的一般缴款书进行汇总,开具扬中市非税收入汇总缴款书,将多笔资金总,开具扬中

4、市非税收入汇总缴款书,将多笔资金汇总缴入代收银行。汇总缴入代收银行。集中汇缴集中汇缴是由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监是由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据(含各类罚没款专用票据),对多笔所收制的专用收据(含各类罚没款专用票据),对多笔所收款项按日汇总开具一般缴款书,当日将所收款项集款项按日汇总开具一般缴款书,当日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财政专户。中缴入财政专户。(2)非税收入收缴的管理模式 在财政、银行、执收单位建立联网关系的基础上,按开票方式的不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分为单位开票管理模式、收费大单位开票管理模式、收费大厅管理模式和手工开票管理模式厅管理模式和手工开票管理模式。在

5、我们日常工作中通常采用单位开票管理模式和手工单位开票管理模式和手工开票管理两种开票管理两种模式。单位开票管理模式单位开票管理模式是指在执收单位与财政联网的条件下,直接开具一般缴款书的管理模式。在单位开票管理模式下,向银行缴款可以采用直接解缴或集中汇缴方式(也就是开具电脑非税收入票)。(1)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一般缴款书,同时将开票信息向财政和银行发送;(2)缴款人持一般缴款书第二、三、四联(或执收单位持一般缴款书和扬中市非税收入汇总缴款书)到指定银行代收网点缴款;(3)银行代收网点将一般缴款书的缴款书编号和代码信息录入非税收入银行临柜系统,调出一般缴款书电子信息并与纸质票据进行核对,在确认各项

6、信息无误和资金入账后,在一般缴款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同时向财政发送资金入账信息;(4)缴款人凭银行盖章的一般缴款书办理相关业务。执收单位确认银行资金收讫后,将一般缴款书第一联(收据联)交缴款人。具体运转程序为:具体运转程序为:手工开票管理模式手工开票管理模式是指少数不具备与财政联网条件的执收单位,经市财政局批准所采取的收缴管理模式,手工开票管理模式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订本式一般缴款书(也就是使用手工非税收入票)。(1)执收单位手工开具一般缴款书,同时向缴款人收款;执收单位在收费当日(最迟次日)携带一般缴款书和所收资金,到指定银行代收网点缴款;(2)银行代收网点根据一般缴款书,将相关收费信息录入

7、非税收入银行临柜系统,在确认资金入账后,在一般缴款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同时向财政发送开票信息和资金入账信息;(3)执收单位凭银行盖章的一般缴款书办理相关业务。具体运转程序为:具体运转程序为:收费大厅管理模式收费大厅管理模式是指多部门集中办事大厅(如市行政服务中心)采用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由集中办事大厅设立的收费窗口与财政联网,向银行缴款的方式,该模式采用直接解缴方式。执收单位要与财政专户银行、市财政局定期核对非税收入收缴信息,保持账务一致。非税收入当日汇总金额不足500元的,可与次日将所收款项一并缴入相应财政专户,月末应将所收款项缴清。第二部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票据,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

8、部门印制和发放,并由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在依法获得政府非税收入和从事财务活动过程中,以及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服务收入、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时,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开具的收款或缴款凭证。财政票据,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1、财政票据的概念财政票据的种类2、财政票据的种类财政票据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医疗票据、往来结算票据、其他财政票据。财政票据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医疗票据、往来结算票据、其他财政票据。财政票据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医疗票

9、据、往来结算票据、其他财政票据。财政票据财政票据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医疗票据、往来结算票据、其他财政票据。(1)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政府非税收入票据适用于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彩票资金收入、罚没收入、其它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乡镇自筹和统筹收入、基本建设收入等)等政府非税收入。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包括: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专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根据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其中,捐赠票据,适用于省及省以下各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代表政府接受捐赠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接受捐赠时开

10、具的凭证;医疗票据,适用于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2)往来结算票据,)往来结算票据,适用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发生暂收暂付、代收代付及单位内部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往来结算票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往来结算票据不得用于征收或收取政府非税收入,不得作为单位经营性收入凭证或替代税务机关税务票据,目前往来结算票据只在乡镇使用。2财政票据的购领、使用、核销财政票据的购领、使用、核销 财政票据必须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专职财会人员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购领。非独立核算的单位或派出机构使用的财政票据,一律由其主管部门的财务部门

11、统一购领、保管和分发。财政票据实行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财政票据必须按顺序填写,不得拆本使用。填写必须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因填写错误或因缴款义务人不按时缴款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在每一联加盖作废戳记或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其各联,不得私自销毁。财政票据使用完毕,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按顺序清理财政票据存根并装订成册,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妥善保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丢失财政票据,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声明作废。已开具的财政票据存根,由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妥善保管,保管

12、期一般应为5年。个别用量大的使用单位,财政票据存根存放5年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但最短不得少于两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财政票据存根,必须确保财政票据开出的金额与财务入账金额完全一致后,由执收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销毁。对未使用的需要作废的财政票据,由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销毁。3、属于违反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行为:、属于违反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行为:(1)未经批准,擅自印制和使用财政票据的;(2)私自刻制、使用和伪造票据印制章的;(3)伪造、制贩假财政票据的;(4)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及故意隐瞒,不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3、的;(5擅自转借、转让、代开、买卖、销毁、涂改财政票据的;(6)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收取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财物的;(7)互相串用各种财政票据的;(8)不按规定接受财政部门及其委托票据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或不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9)管理不善,丢失毁损财政票据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3、违反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处理、违反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处理 对违反财政票据管理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对违反财政票据管理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处罚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例等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处罚

14、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有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有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销毁非法印制的票据,没收违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销毁非法印制的票据,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对单位处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

15、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1)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2)伪造、变造、买卖)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3)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监(印)制章;(4)其他违支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其他违支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5)属于税收收入票据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行)属于税收收入票据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政

16、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第三部分、实际工作中注意的问题1、财政票据须由主办会计领用,分发给各开票员时,建立领用登记簿,履行签字手续。2、缴销非税收入缴款书时前,主办会计在各自的非税收入系统中查看已开票据是否入账,并跟财政局票据专管员进行核对,无误后再领用票据。3、作废票据的处理 作废票据分两种:一是电脑票,先在各自的单位版系统中作废,然后凭一式五联的非税票到局票据专管员处缴销处理;二是手工票,一式五联齐全到局票据专管员处缴销处理。4、非税收入票据手工入账的处理 因各种原因,导致款已入账,而非税收入票在系统中未缴销,需持银行盖章的非税收入票到预算科确认盖章,然后到局票据专管员处核销。5、非税收入的

17、收取要严格按财政审核的项目及标准收取,不能将非税收入开成往来款。6、一般异地汇款,汇至农行,各财务部门要及时与对方联系确认,开票到收款银行,确认收款入账。7、按规定应税收入应开具税票,然后用非税收、按规定应税收入应开具税票,然后用非税收入票据进入专户,并且财会部门要妥善保管收据联,入票据进入专户,并且财会部门要妥善保管收据联,并在收据联盖章作废,防止重复收费。一定要注意,并在收据联盖章作废,防止重复收费。一定要注意,因为单位实行了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提供非税因为单位实行了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提供非税收入票据并不是让单位逃避缴税,而是提供了一种解收入票据并不是让单位逃避缴税,而是提供了一种解款凭证,让非税收入解入专户,便于非税收入的集中款凭证,让非税收入解入专户,便于非税收入的集中管理。管理。8、对于第一次所开非税收入缴款书面额较大,、对于第一次所开非税收入缴款书面额较大,对方无法一次性付款,转而分期付款,以后付一次开对方无法一次性付款,转而分期付款,以后付一次开一次,但收据联不能给对方一次,但收据联不能给对方,而是凭以后几次开具的,而是凭以后几次开具的收据联,来作废第一次开具的大面额的非税收入票据收据联,来作废第一次开具的大面额的非税收入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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