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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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师大大兴附属中学东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WJ-2016026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目 录 招标邀请.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一、主机要求(详细技术参数以设计图纸为准).二、机房附属设备及末端设备参数表.三、施工技术要求.四、清单.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附注.第七章 图纸.招标邀请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大兴附属中学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项目名称:北师大大兴附属中学东

2、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ZWJ-2016026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200 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至 11:00;下午 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波普中心 4 号楼209 室)。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01 月 07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2017 年 01 月 07

3、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波普中心 4 号楼 209 室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安排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表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波普中心 4 号楼 209 室 邮 编:102600 电 话:0 传 真:010-电子信箱:联 系 人:王雪(女士)开户名(全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车公庄支行 帐号:010903 223001 20103

4、0 00167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名称:北师大大兴附属中学东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北师大大兴附属中学东校区 2 招标人:北京师范大学大兴附属中学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北师大大兴附属中学东校区 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波普中心 4 号楼 209 室 邮政编码:102600 联 系 人:王雪 电 话:传 真:4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拨款 5 投标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

5、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申请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应具备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项目经理还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5)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身份报名;6 招标方式:

6、公开招标 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及安装施工等;包括材料供应及施工、测试,负责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和验收,以及与建设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的协调配合工作。包含安装费、拆除费、运费、税金及施工等费用。8 质量标准:合格 9 工期: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01 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 03 月 05 日 10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11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 90日历天 1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0 元整。13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01 月 07 日上午 09

7、:30 递交地点: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波普中心 4 号楼 209 室)。14 开标:开标时间:2017 年 01 月 07 日上午 09:30 开标地点: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波普中心 4 号楼 209 室)。二、投标人须知 1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3 现场开工条件 现场开工条件:已具备 4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资质,且应具备类似规模的工程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

8、足够能力。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 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合同形式 本工程合同文本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的“合同条件”。9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 9.1.1 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如果本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则按国家标准执行。工程质量等级: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9、规定。10 工 期 计划开竣工日期: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计划工期: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合同的约定为准。11 招标文件的内容 用于招标目的而发售的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涉及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补遗书和任何标前会议纪要: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图纸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须承担的合同义务。根据本须知相关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

10、投标人自负。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1 投标人如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凡投标截止日之前 15 天要求澄清的问题,招标人将予以书面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12.1.2 招标人的书面答复将交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答复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3 本工程,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现场踏勘时间:2017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00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 12.2.1 招标人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在投标

11、截止日期前 15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12.2.2 该修改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在 24 小时内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12.2.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是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合同条款中涉及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应当与本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相一致。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由以下商务标、技

12、术标二部分组成。13.1.1 第一部分:商务标。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1)专业项目投标书;(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时)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时);(3)投标报价预算书(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施工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8)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者上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10)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社保证明)(加盖公章)(11)近

13、三个月税款缴纳记录(缴税凭证)(加盖公章)(12)技术规格偏离表(加盖公章);(13)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加盖公章);(14)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情况表;(15)项目经理简历表及其有效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资质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6)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其有效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7)投标人经三年同类业绩情况;(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8)机械设备配备情况表;(19)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相应技术参数的说明及相关质量材质检测报告等;(20)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21)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14、13.1.2 第二部分:技术标,即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并重点描述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 1)工程特点;2)建设地点及环境特征;3)施工条件;4)项目管理特点及总体要求。(2)施工部署 1)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目标;2)项目管理体系与现场组织机构说明;3)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施工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完工验收及交付计划;4)施工工序及关键部位施工技术措施;(3)说明工艺流程、相关技术说明和质量保证/控制方案,施工的技术方案和措施。(4)本工程保证体系、措施及其他 1)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尤其是针对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部分);2)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包括质量保证体

15、系(现场安装质量检验、监测和控制),降低施工对其他专业施工影响的措施;3)施工进度计划保证和措施:材料采购、工序安排、总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确保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交付使用;4)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5)现场文明施工和环保方案及措施、成品保护措施、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以及雨季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期间防风、防雨及防雷等的措施);6)主要加工制作和机械设备配备情况;7)维护、保修措施和承诺;8)与其他承包商(如有)的协调配合措施;(5)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中应充分考虑以下问题对工期的影响,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应充分考虑以下问题对工程质量的影响: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用于本工程的各类设备的现场验收

16、、存放及安装等措施以满足安装质量控制的要求;2)投标人自购设备按知名优质品牌考虑,材料质量符合招标文件及设计要求的措施;3)现场安装工人的培训措施;(6)现场管理措施应充分考虑以下问题:1)与其他承包人(如有)之间的协调配合。2)扰民及环保要服从政府有关规定及要求和发包人的协调指挥,承担各自工作范围内所引起的扰民及环保问题;3)垃圾处理。4)承包人的材料、设备、机具等自行保管负责。(7)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文件中关于投标报价的要求和规定对本招标工程进行计价,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标有关投标报价内容。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以及投标人对工

17、程场地和周围环境的情况,编制本招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如果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文件的相关格式,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如属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文件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上述删改是根据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投标文件修改处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内容之前编制可方便检索的总目录或索引。投标人编制的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数。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附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外,另需准备一份开标时当场

18、出示;投标保证金需单独密封递交;专业项目投标书除附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外,另需准备一份单独密封递交为唱标用;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投标文件。14 计量、计价原则 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根据 2012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和北京市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总价承包。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须知第 7 条所列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包括工程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等工程全部费用。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投标人应按照北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文明措施费,并在投标报

19、价时单独列项报价(含税)。投标人在合同期间应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处理可能发生的施工扰民问题,在投标报价中对此风险和费用予以综合考虑,单独列项报价(含税)。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和合价内。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本工程结算方式:以中标价为准,不再调整。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一定比例的风险费。15 投标书有效期 投标书有效期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历天数计。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

20、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保证金。接受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必须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给予财务收款凭证。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投标

21、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5.1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16.5.2 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有效期终止之间的这段期间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装订与签署 投标人应将编制的投标文件按照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如果商务标、技术标部分的内容过多,可以分册装订。投标人应对所有投标文件采用左侧书本式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投标人为增加其投标竞争性而编制的必要的其它资料,应根据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原则,按照商务标、技

22、术标两部分予以分类,分别装订在相应部分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其他各部分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处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对“正本”和“副本”字样的标识方式不做统一要求)。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所有商务标和技术标的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签字或盖章处,均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为便于查验和保管,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时)应单独放入一个信封中,并在信封外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所有投标文件须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投标文件袋背面上方开口处用封条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在

23、封条上沿对角线方向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各两枚,投标文件袋正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各壹枚。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18.3.1 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18.3.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工程名称;(3)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款、第款和第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为方便唱标,请将“专业项目投标书”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

24、明“专业项目投标书”字样,投标时单独递交,“专业项目投标书”密封标记方式同投标文件密封标记方式。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9 投标截止时间 各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递交。20 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对在本须知第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须在本须知第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形式的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有效期终止之

25、间的这段期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2 开 标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投标须人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开标,投标人可选派 12 名代表参加。开标时招标人及投标人法人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如招标人及投标人法人代表不能出席开标会,应指定代理人参加,代理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投标文件送达的顺序逐一开标。开标时将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等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它们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志,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正确签署了投标文件。只对符合要求的投标

26、文件开标,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程质量标准、投标工期等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负责做好开标的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如因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书面通知各投标人推迟开标时间、中止或重新招标。有关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无效投标文件按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即废标),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22.9.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标记的。22.9.2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表格。22.9.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22.9.4 投标人法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又无指定代理人(以法人代

27、表委托书为准)或虽参加开标会议但无有效证件者。22.9.5 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22.10.1 投标文件无投标人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2.10.2 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2.10.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2.10.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22.10.5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

28、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2.10.6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2.10.7 未能在实质上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22.10.8 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能合理解释或者提供证明材料,又拒绝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进行修正的。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 过程

29、保密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以导致其被取消竞标资格并退出投标。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但是属招标人评标时发现的算术错误则不在此列。25 投标文件符合性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每一投标

30、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做出响应。未能响应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26 算术性审查 对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就计算上或累加计算的差错进行校核,并给予更正,更正的原则是: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标出的单价同数量的乘积校核值与标出的乘积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并修改乘积;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综合与标出的总额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为准,并修改标出的总额。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错误(如果有)进行更正后,招标人将更正结果通知投标人,以确认更正后的各项报价。

31、如果投标人拒绝接受,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7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招标人将按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组成由技术和经济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代表招标人按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招标人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 25 条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在评价与比较时,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第 26 条的规定调整投标价格,确定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标价格。评标时将不考虑超出、偏离招标文件规定而给招标人带来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等因素。评标时将不考虑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的价格调整条款。28 合同授予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符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

32、知书后 30 日内与确定的中标人签署承包合同。若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按前款签署合同,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中标人,投标人不得因重新授标而提出异议。29 招标人的权力 招标人的权力 招标人在签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30 中标通知书 招标评标结果在有关部门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1 合同协议的签署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依法承担相应

33、法律责任。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人须知第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本招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依据,合同中涉及招标文件的条款,应与本招标文件相一致,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 2 章 33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34、将以现金、支票(北京地区)或汇票的方式进行收取。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 号)以及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京价协2015011 号文件执行。3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章 评标办法 目 录 1.编制依据 2.评标办法适用 3.评标方法 4.评标委员会 5.评标原则 6.评标依据 7.工作原则和纪律 8.评标程序 9.评标准备 10.评审内容和方法 11.推荐中标候选人 12.评标报告 13.废标条件 14.名词解释

35、与评标规定 15.特殊情况处置 16.评标委员会建议重新招标 17.评标附表 评标办法 1.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2.评标办法适用 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招标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3.评标方法 本招标工程的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4.评标委员会 评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技术专家 4 人;经济专家 1 人。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人代表应当是本单位熟悉相关业务的在职人员。评标委

36、员会中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应当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5.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下述原则进行评标:(1)客观、公平、公正、科学、择优;(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反对不正当的竞争。6.评标依据 评标工作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国家和本市颁发的规范和标准;(3)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4)本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依据性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本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工作原则和纪律 参加评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

37、、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影响,不得将投标文件带离评标地点评审,不得无故中途退出评标,不得复印、带走与评标有关的资料。74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在评标过程中,除非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不

38、得主动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不得有任何游说、贿赂等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客观和公正地进行评标的行为。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无效。8.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标:(1)评标准备;(2)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3)资格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记录表(4)技术标评审;(5)商务标评审;(6)汇总评审结果;(7)推荐中标候选人;(8)编写评标报告。9.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签到及签署声明 9.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成员应主动出示专家证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监管工作人员确认其身份后参加评标

39、。评标委员会签到表格式见附表 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9.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签署评标专家声明书。声明本人不符合下项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保证遵守有关评标管理规定以及评标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并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评标专家声明书格式见附表 2:评标专家声明书。9.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招标人代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评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的,包括本人所在单位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从投标人单位调离、辞职或者离职不足 3 年;从投标人单位退休不足

40、 5 年;投标人单位的股东等;(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招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更换。推荐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及负责人职责 9.2.1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评标权力。9.2.2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除履行自己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标的职责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招标文件;(2)提醒招标人做好评标准备工作,包括提供所需的评标基础资料;(3)所评审工程较复杂或者投标人较多时,合理安排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工

41、;(4)汇总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题;(5)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质询并对投标人的答复进行评审;(6)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7)收回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和评审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并查验评审记录的完整性及有效性;(8)组织编写评标报告。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9.3.1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有关资料。资料包括下列内容:(1)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2)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3)开标会记录;(4)工程招标控制价(如设有);(5)评标表格;(6)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

42、他资料。9.3.2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本工程的招标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合同条件,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评标表格不能满足评标需要,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10.评审内容和方法 对投标文件基础性分析和整理 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资料应限于根据质疑函而对投标文件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任何情况下,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受理。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依据本评标办法专用部分附表要求的格式

43、打印,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其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质疑问题”栏内的内容应与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质疑问题一致,不能有任何改动。(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记录表”时应附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质疑函的复印件。投标人针对质疑问题所做出的并被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所接受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结合清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并以此为基础,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废标条件,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拒绝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

44、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其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时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记录表格式及具体评审内容见附表 4: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记录表。资格必要合格条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并以此为基础,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废标条件,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拒绝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其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5、资格必要合格条件评审时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资格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记录表格式及具体评审内容见附表 5:资格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记录表。技术标评审 10.4.1 评标委员会对经过上述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包括核查技术标是否改变了其在投标资格预审备案登记时确定的实质性内容。10.4.2 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技术标存在本办法废标条件中规定的情形,则经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按废标处理,并记录在案,该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商务标评审 10.5.1 所谓商务标评审,是指在清标工作的基础上,对经过上述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进行以下评审:(1)按第 10.5.2 项规定进行算术

46、性错误分析和修正;(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合理,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指投标人的个别成本,下同):(3)根据本办法规定,计算各有效投标的评标价格以及评标的基准价,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各有效投标商务标的量化得分。除 0 -1%时商务标标准得分为 100 分外,值处于其他区间时,各有效投标商务标量化得分计算时采用区间法。商务标评审记录表格式及量化评审标准见附表 6:商务标评审记录表。10.5.2 评标委员会将对经上述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

47、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合价为准,并修改标出的合价。特别提醒:除非招标人提出重大变更和洽商外,投标总价不得调整。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和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报价中标明的单价或费率。评标委员会的调整或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和补正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澄清、说明和补正 10.6.1 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根据情况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以及对其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非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

48、会发出的质疑或修正书面文件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对质疑或修正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并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方式递交到指定地点。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6.2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10.6.3 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质疑,投标

49、人应相应地予以进一步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或补正。汇总评审结果 10.7.1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照附表 7:评分汇总及得分换算表的形式,进行评分汇总并计算各有效投标的加权得分;再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加权得分按照附表 8:评标结果汇总表的形式,进行最终汇总并计算各有效投标加权得分的平均值;并按照加权得分平均分值由高至低的次序,对各有效投标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加权得分合计即为 5 名评委评分合计数,加权得分平均值即为 5 名评委评分的平均值。如果出现加权得分平均分值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的标准进行排序。10.7.2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照附表 1

50、0:评审意见表的形式,对本人的评审意见写出说明并签字。10.7.3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本人评审意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随意涂改所填内容。11.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有效投标排序情况推荐 1 至 3 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如果有效投标超过 3 个,则推荐排名次序位于前 3 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有效投标不足 3 个,则此项目流标,重新进行招标。(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应与有效投标排序中的排名次序保持一致。(4)投保单位如在本项目中标,则自动放弃第二包中标权利,两个项目中仅能选择首先中标项目。12.评标报告 评

51、标委员会完成上述评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工作后,应及时整理评审成果,并在此基础上编写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如下内容:(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签到记录;(2)评标专家声明书;(3)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记录;(4)资格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记录表;(5)技术标评审记录表;(6)商务标评审记录;(7)对投标文件的质疑、澄清、说明或补正记录;(8)废标情况说明(9)各评委评分汇总及得分换算记录;(10)评标结果汇总排序记录;(1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定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2)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书面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招标人。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

52、时归还招标人。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13.废标条件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将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的;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D、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现场踏勘或投标的;E、不同

5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的;(2)投标人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3)未能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担保有瑕疵的。其中,瑕疵是指以下情形:A、投标保证担保提交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B、投标保证担保的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保证担保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D、投标保证担保金额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E、投标保证担保的受益人不是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F、投标保证担保以保证金的形式出具时,

54、出具人与被保证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或以保函的形式出具时,被保证人与该投标人名称不一致;G、投标保证担保以保函形式出具时,担保机构不是合法的担保机构;H、投标保证担保以保函形式出具时,保函的实质性条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函及其附录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工程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7)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投标函及其附录中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0)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

55、件中对本招标工程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准)未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有关规定参加开标会,或虽参加开标会但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其身份的;(12)对开标结果拒绝签字确认,且经招投标工作人员到场核实无误后,仍拒绝签字确认的;(1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或者以质量奖项代替质量等级的;(14)招标文件中设立招标控制价时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不含等于);(15)投标文件对合同中规定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有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竞争

56、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的;(16)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企业人员资质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的;(17)投标行为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14.名词解释与评标规定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北京市计价定额和计价方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而编制的本工程造价。本工程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金额为元 。有效投标:有效投标是指没有被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否决或者界定为废标的投标。评标价格:评标价格是指各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扣除专业分包工程整项暂估价、待定项目暂定金额和预

57、留金后的价格)基准价:基准价是指根据基准价计算规定计算的,用于计算商务标评审分值的价格。本招标工程的基准价计算规定如下:(1)当有效投标报价数量 N5 家时,基准价=各有效投标的评标价格中去掉一个最高评标价格和一个最低评标价格以后的算术平均值。(2)当有效投标报价数量 N 5 家时,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的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重大偏差是指对本招标工程的承包范围、工期、质量及实施产生了重大影响,或者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人权利及投标人义务等造成重大削弱或限制的偏差,而且纠正此类偏差将会对响应本次招标的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符合废标条件第款中规定情形的,属于重大偏

58、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和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详细评审时其最终评定分值在该项应得分值的基础上折减 20%。量化分值小数点后有效位数确定:本办法中量化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定性评审:对于本办法中的定性评审结论,如果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同类工程业绩:合同额 100 万以上

59、的装饰装修工程。15.特殊情况处置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循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内容和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评标活动暂停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评标条件时,继续评标。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确需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符合本办法第 9.1.3 项规定的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的情形。中途退出评标活动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完成的评标工作无效,但仍负有对本招

60、标工程评标活动的保密义务。招标人根据本办法关于评标委员会产生的规定,另行确定新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替代中途退出评标活动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评标。关于评标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出书面记录。16.评标委员会建议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确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所有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2)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投标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3)招标文件其他组成内容与评标办法之间或者评标办法内容中出现矛盾性规定,又没有规定其优先解释顺序,不具有可操作

61、性,以致评标活动无法进行的;(4)评标条件和标准明显背离科学性原则,不符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致使继续评标将严重损害招标人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17.评标附表 以下评标附表是本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供评标委员会评标使用。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评标附表中明确的评审内容及其标准进行评审。附表 1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附表 2 评标专家声明书;附表 3 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记录表;附表 4 资格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记录表;附表 5 技术标评审记录表;附表 6 商务标评审记录表;附表 7 澄清、说明或补正记录表 附表 8 评分汇总及得分换算表;附表 9 评标结果汇总表;附表 10 评审意见表;附表 1:评标委

62、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招标工程名称:评标时间: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 备注 1 2 3 4 5 附表 2:评标专家声明书 评标专家声明书 本人接受招标人邀请,担任北师大大兴附属中学东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工程招标的评标专家。本人声明:本人在评标前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不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无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本人郑重保证: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

63、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本人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者不能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评标专家签名:日 期:年 月 日附表 3: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记录表 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记录表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 1 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的 2 投标人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3 未能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

64、保证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担保有瑕疵的 5 投标函及其附录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工程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7 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 8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投标函及其附录中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 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本招标工程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全体评委签名:日期:年 月 日(续前表)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代码 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65、书为准)未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有关规定参加开标会,或虽参加开标会但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其身份的 12 对开标结果拒绝签字确认,且经招投标工作人员到场核实无误后,仍拒绝签字确认的 13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或者以质量奖项代替质量等级的 14 招标文件中设立招标控制价时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不含等于)15 投标文件对合同中规定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有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6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企业人员资质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的;17 投标行为违反招

66、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全体评委签名:日期:年 月 日附表 4:资格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记录表 资格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记录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申请人名称及定性的审查结论以及相关情况说明 1 营业执照 有 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 有 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有 需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审计报告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资信证明提供原件 5 缴纳社保记录 近三个月内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 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缴纳税款记录 近三个月内税款缴费凭证 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无违法记录申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需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8 企业资质等级 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 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注册证书,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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