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搜索与扣押之问题发展与协调

上传人:lis****211 文档编号:194558445 上传时间:2023-03-13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4.26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美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搜索与扣押之问题发展与协调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美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搜索与扣押之问题发展与协调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美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搜索与扣押之问题发展与协调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资源描述:

《美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搜索与扣押之问题发展与协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美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搜索与扣押之问题发展与协调(8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司诉讼理由是什么?美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搜索与扣押之问题第一节前言美国为了确保刑法上被告(嫌疑犯)各种人身保护,对于政府行使政府权力的权限,予以重重之限制与 束缚。此乃导因有两个很重要的理念来维护个人权益,一为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另一为隐私 权(Right of Privacy)1.正当法律程序使美国警察、检察官及法院的行为皆能依法行事,而非全凭 个人之喜恶为断。隐私权(Right of Privacy)2是犯罪嫌疑犯所得享受各种重要权利中的第一种权利,在侦查犯罪的 过程中,警察的权力受到极严格的限制;半夜敲门并不能使警察即因而可以单依其权限而任意搜索,换言 之,任何人的隐

2、私权皆为法律所保护,而不容公务员专段的侵入。隐私权之规定,给予美国公民实质的保障,使彼等免于遭受不合理的人身、房屋、文件及其它所有物 的搜索或扣押、不合理的利用电子装置窃听他人的谈话与电话,以及被迫做不利于己之证词等不法行为之 干扰,此原则于联邦及各州宪法中均有明文规定。3警察及其它执法人员仅于获得司法官的明示授权后,始得进行合法的搜索、扣押或窃听他人间的谈话 与电话;而法官此种授权之表示,必系基于每一特定案件所已发现之相当合理证据,当然警察亦可搜索合 法逮捕之嫌疑犯及其现时可控制的处所,一方面可确定其是否藏有武器而及时没收之,另一方面亦可适时 取得与犯罪有关之证据,以免该嫌疑将证据隐匿或损毁

3、。4第二节:美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之立法宗旨美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关于隐私权和政府搜索与扣押。并不是要禁止政府人员全部搜索(Searches) 和扣押(Seizure)。最主要是要禁止联邦政府公务人员(government)从事不论直接(directly)或间接 (indirectly)的不合理(unreasonable)搜索及扣押。第四修正案因第十四修正案之规定也得以适用于州级 政府公务员。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主要是限制政府公权力之行使,因此对私人单纯的非合理(purely private unreasonable)的搜索和扣押则未有禁止。也既第四修正案所保护之范围,不涵盖对非美国公民在美国

4、境 外没有搜索状(warrantless)之搜索和扣押。搜索票之要求美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以下简称增修第四条)规定:人民有保护其身体、住 所、文件与财产之权,不受无理(unreasonable)拘捕、搜索与扣押,并不得非法侵犯,除有正当理由 (probable cause),经宣誓或代誓宣言,并详载搜索之地点、拘捕或搜押之人或物外,不得颁发搜索票、 拘票或扣押状。本章讨论的重点限于搜索(searches)的部分。本条文之立宪目的乃是在保护人民 之隐私权,不过人民的隐私利益也必须与国家有效施行法律的公益做一平衡,法院应针对两者之平衡做一 检验(test),这个检验机制的核心就是警察必须基于相当

5、理由获得搜索票(search warrant)此一要求。搜索票之要求具有两个功能:第一,它确保一个介于警察与人民之间的中立可信的法院裁决,优先于 政府对人民的侵扰而存在;第二,它经由限定警察的自由裁量得以限制警察对人民侵扰之范围5.决定当 事人的隐私利益是否应受增修第四条保护之检验,大法官Harlan在Katz v.United States(1967) 一案之 协同意见书中指出:其要件有二。首先当事人要已表示对隐私的真实(主观)期待actual (subjective) expectation of privacy;其次,这个期待是社会准备去认可为合理的6. Katz案之后的判决大多将 重点

6、放在客观标准上,对于隐私期待,较重视考量其是否为社会准备去认可为合理的(reasonable).合法 的 (legitimate)、正当的(justifiable).这些很明显地与社会对隐私权的认知与态度有关。基于同意之搜索无搜索票之搜索乃是无理的 (unreasonable),因为它事先并未经过法院的检验考查。不过大部分的搜索事实上是在未有搜索票的情况 下进行,但却仍属合理的,因为他们符合搜索票之要求之例外。其中一个例外便是同意搜索(consent search)。第三节:搜索与扣押美国搜索状是由法院来授权,法院授权立搜索票(warrant)必须秉于相当合理根据(probable cause

7、), 合理根据并非需要有超越合理的怀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祇需有合理的相信即符合申请搜索 票,搜索票必需明示搜索地方和何人须被搜索、或需被扣押之物品,搜索票需要将搜索标的,一一详列, 否则和胪列一地址而给于执法人员自我决定搜索客体太过广泛,等于不需搜索票且也违反4th之立法意旨。搜索和扣押若未事先获得法院之授权,则是不合理(unreasonable)和违宪的(unconstitutional),但 有下列例外之状况:Border Search边境搜索Automobile Search 汽车搜索Consent Search 同意搜索Hot pursuit se

8、arches 追捕搜索School searches 学校搜索Plain view searches 警勤搜索A search incident to an arrest 逮捕后之搜索Emergency searches 紧急搜索如果没有获得法院之搜索票或为例外情况中的搜索所获得之证据,则法院会引用证据排除法则 (exclusionary evidence rule),排除引用此证据以阻止警察人员(政府人员)违反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据此,任何证据衍生(Derivative Evidence Rule)从此被排除之证据,皆为无效,此即为毒果树证据理论 (Fruit from the poiso

9、nous theory)0扣留(seizure)乃政府运用物理力(physical force)扣押个人或财产,因此使用时需紧谨慎,申请扣 留授权时,警察须有有合理怀疑(reasonable doubt)。而对免搜索票之停止与逮捕(Warrantless stop and arrest)当警察询问所拦下之人发现之事实或状况,任何合理第三人(a reasonable prudence person)都 会断定正有一个犯罪行为正在进行,或已有一个犯罪行为发生,则可逮捕受询问之人。美国免搜索票之停 止与逮捕需要合理的根据(probable cause)警察看到犯罪过程,有合理的根据状况出现。第四节:

10、第四修正案保护之客体控诉政府非法搜索与扣押,需有第四修正案所欲保护的合理期待的隐私权(reasonable exception of privacy),且政府的行为(state action)已不合理的侵犯。假设有个与先生分居的太太从先生的手提包中 发现,先生拍摄他未成年女儿的春宫照录像带,太太将此录像带拿给她的警察朋友,警察以此录像带去法 院申请逮捕状(arrest warrant);此处警察未违反第四修正案,因为此案中并没有政府行为(state action) 介入。假如当事人没有合理期待的隐私权(an unreasonable infringement),则没有控诉违反第四修正案之 当事

11、人适格,无法去请求法院除去证据之采用。例如:X至D家中买毒品,Y则至D家中作客过夜,当三 人正在客厅谈天时,警察因从半掩的门缝看到了毒品交易,因而破门而入逮捕了X、Y、D三人,此案中, 因X至D家中购买毒品,没有合理期待之隐私,Y和D则有合理期待之隐私,当可抗辩警方的行为。另外 又例如:窃车贼对所偷之车子没有合理期待之隐私,因此没有当事人适格去抗辩警方搜车行为,但若窃车 贼将车子停入自家车库,则有当事人适格去抗告对其车库的非法搜索。窃听(Eavesdropping)也为明文禁止除非有法院之许可。警方若没有法院命令(a court order)或谈话 当事人之一之同意,则不可对电话、电子邮件、传

12、真或大哥大作窃听或偷听。当警察无意中听到任何有关 犯罪之对话,则须赶快申请搜索状,当搜索状届期时,应将所录成之录音带立即送至法官处密封存盘。非 法窃听是一刑事犯(在纽约州)。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保护之范围已被扩大,目前第四修正案适用范围及于人、房屋、文件或个人所有 物(effects),但最高法院认为不包括屋外目视可及之处(open fields),因为公开区域没有合理期待的隐 私权。例如:警察爬入一个围在篱笆属被告所有的玉米田,但没有标示禁止侵入之警语,发现了一个稻草 人,警察发现稻草人身上所穿之衣服为被告杀人时染有血迹的衣服,而且发现了四百棵的大麻,最高法院 认为,此一证据是可以被合法使用。

13、据此,没有搜票之空中鸟瞰例如,用一直升机低空探望温室和工厂, 被认为是属于如同观看开放区域,因此没有违宪。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也不保护被丢弃之物品(property),因此无需搜索状即可加以搜索或扣押,当垃 圾丢出屋外,等待垃圾车收集时,则此垃圾不在有合理期待隐私,则警察若搜索此些垃圾,则毋需搜索状。 但若是因警察之违法行为(misconduct)而丢弃之物品,则仍为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所保护之客体。政府若强迫血液或尿液作是否有使用毒品之测试,是为搜索之一种,也应为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保护 之范围,但若有血液或尿液之测试非为是否有使用毒品之验试,而是以公共利益,并且非随意而为之行政 措施,则没有违反

14、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此乃因为公共利益(the interest of the government)超越被要 求血液与尿液人的合理期待隐私,因此对没有以发觉刑事犯罪之血液与尿液测试是被允许的,例如,训练 验血人、验尿人、反毒公务人员、运动员、但对于试用教师及竞选公职人员则不可要求验血或验尿,因为 政府并无法证明此验血或验尿有实质利益(substantial interest) 0第五节:同意搜索所谓同意搜索是指:在没有搜索票的情况下,基于疑犯本人或搜索标的物所有人,或疑犯之配偶、 合伙人之同意,所进行之搜索。同意搜索乃是不具搜索票之搜索中最常见的型态8.法院在决定一同意搜 索是否有效时,重视的

15、有两点:(1)在当时的整体情况下,同意是否基于自由意愿而做成;(2)做出同意 的人是否有权同意。9同意是对增修第四条的双重保护搜索票之要求(warrant requirement)及正当 理由(probable cause)之要求的放弃,政府因此可免除证明其搜索为合理正当之义务。一旦当事人做出有 效的同意,法院在其同意范围内便不再就搜索之合理性或范围进行检验考查。更严重的是:(1)所谓基于 自由意愿(voluntaries )的标准中,不包含未受充份告知下的实质强制的情形;(2)一个人的宪法权利 可能会因为第三人的同意而被抛弃。10第三人同意之搜索联邦最高法院在United States v.

16、 Matlock (1974) 一案中明白认可第三人同意之 搜索。在该案中,法院同意以共享权检验(“common authority” test )来决定第三人同意是否有效。 简言之,一个人若具备某房屋土地或对象之占有与控制权(possession and control),则其有权就该 部分做同意。本案中,法院并做出一法律上之假设:当一个人进入一共享权之安排(例如与他人共同居住),则 其便已接受以下风险-共同居住者可能会单方面同意警察搜索他们共同使用或拥有之财产,所谓共享权 之区域例如客厅、厨房等是。但共同居住者不得同意警察搜索属于他人个人专用(exclusive-use)之 区域,例如另一

17、共同居住者的卧室。基于有效第三人同意所为之搜索,所发现证据可用以指控任何相牵 连的人。11第六节:小结美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之所以规定搜索票之要求,其目的乃是在保护无辜之一般公民,使其隐私利 益不受无理干扰。然而此点常容易被忽略,因为会在法院受到详细审查或为大众媒体所关心者,大多是关 于搜索所得证据是否合法、可否用以指控刑事被告的案件。那些没有搜索票而侵害人民隐私,却未搜得任 何证据的搜索常被大家遗忘,甚至误以为增修第四条是为了保护刑事被告而存在,一般人毋须担心其隐私 遭遇无理搜索之侵害。12搜索票之要求乃是藉由中立客观之法院,限制警察进行搜索时必须有正当理由且不得超出一定范围, 对一般人之隐

18、私利益提供相当之保护。然而此等保护却会因当事人之同意搜索、甚至第三人之同意搜索而 被抛弃,因此同意之要件、内容及性质为何,对人权保障具有十分重要之意义。法律的生命并非逻辑、直觉,而系事实、经验。对于法律问题的各个部分,若非尽可能客观地观察该 部分的实际情形如何,即不能理智地做成关于该部分将来应如何处理的判断。对于目前正在推动的司法改 革,我们也应该体认到:司法问题不完全存在于司法这个次体系内部,而更存在于司法与其它体系之间; 改革必须藉助于社会科学的方法,不能只靠法规范的抽象推论和任意撷取的比较法信息。诚如论者所言: 不论改革派或保守派之所以普遍欠缺这样的认知,都是只有司法者最了解司法的本位主义心态在作祟。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