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劳动合同法-解析及企业管理制度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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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解析及企业管理解析及企业管理制度的调整制度的调整一、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实行情况及发展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实行情况及发展(一)建国初期存在大量私营企业;(一)建国初期存在大量私营企业;(二)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计划经济;(二)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计划经济;用工主体国家统包统配的固定工制度;用工主体国家统包统配的固定工制度;企业不是法人没有用工权、分配权;企业不是法人没有用工权、分配权;劳动者没有选择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没有选择劳动的权利;(三)十一届三中全会市场经济:劳动制度(三)十一届三中全会市场经济:劳动制度 改革;固定工与合同制双轨并行;改革;固定工与合同制双轨并行;(四)(四)颂布实施打破固定工,

2、实颂布实施打破固定工,实 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二、二、立法进程及修改背景立法进程及修改背景(一)(一)及其子法及其子法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 违反违反 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实施实施 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规定(二)(二)2003 2003年江苏省人大颁布年江苏省人大颁布 ;(三)(三)20052005年年1212月全国人大对月全国人大对 草案

3、进行一审;草案进行一审;七章七章6565条:条: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订立;第二章、劳动合同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七章、附则。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一个月时间共收到一个月时间共收到191849191849件意见。涉及几件意见。涉及几大理念:大理念:1 1、立法宗旨是单保护还是双保护?、立法宗旨是单保护还是双保护?2 2、劳动关系追求稳定还是灵活

4、?、劳动关系追求稳定还是灵活?3 3、立法追求效益还是追求公平?、立法追求效益还是追求公平?4 4、政府角色是参与还是裁判?、政府角色是参与还是裁判?(四)(四)20062006年年1212月全国人大对月全国人大对 草草 案进行二审;案进行二审;8 8章章9696条:第一章、总则;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订立;第二章、劳动合同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第一节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第二节第二节 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第三节第三节 其他用工形式

5、;其他用工形式;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八章、附则。(五)(五)20072007年年4 4月全国人大对月全国人大对 草案进行三审;草案进行三审;8 8章章9898条体例没变。回应七大问题:条体例没变。回应七大问题:1 1、合同订立的不同情形;、合同订立的不同情形;2 2、设定培训职工服务期协议条件;、设定培训职工服务期协议条件;3 3、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 式调整可以经济性裁员;式调整可以经济性裁员;4 4、不同情形经济补偿标准的确定;、不同情形经济补偿标准的确定;5 5、集体合同相关规定;、集体

6、合同相关规定;6 6、劳务派遣体现临时性;、劳务派遣体现临时性;7 7、过渡条款。、过渡条款。三、三、条文解析条文解析(一)(一)总则总则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同,适用本法。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7、规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公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其劳动合同的订立、履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其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依照本法执行。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依照本法执行。2、订立合同的原则:订立合同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8、。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义务。(1)合法;合法;(2)公平;公平;(3)平等自愿;平等自愿;(4)协商一致;协商一致;(5)诚实信用。诚实信用。3、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订: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订: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切身利益的劳

9、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过协商作出

10、修改完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或者告知劳动者。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协商共决机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协商共决机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要经过民主协商程序(程序要合法)重大事项,要经过民主协商程序(程序要合法)规章制度的公示和告知义务(生效的条件)规章制度的公示和告知义务(生效的条件)规章制度的效力规章制度的效力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单位可解除合同。(3939条)条)规章制度违法的后果(内容违法和程序违法)规章制度

11、违法的后果(内容违法和程序违法)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3838条)条)未经协商决定或向劳动者公示、告知的,司法解释未经协商决定或向劳动者公示、告知的,司法解释规定不作为判案依据的(无效认定)规定不作为判案依据的(无效认定)劳动行政检查监督的重点内容(劳动行政检查监督的重点内容(7474条)条)(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4、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实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重要证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重要证据

12、 规定了三项措施:规定了三项措施:一是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一是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二是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二是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3、。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劳动合同期限分类使用、劳动合同期限分类使用: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 任务为期限三种。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4、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 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 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

15、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 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 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十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的;十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

16、人单位与 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 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引导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更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更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是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一是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

17、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情形外,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二是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三是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如果劳动者提出或三是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

18、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6 6、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人;人;*(2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

19、或者其他有 效身份证件号码;效身份证件号码;(3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4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6)劳动报酬;)劳动报酬;*(7 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8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可以协商约

20、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有较大变化: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有较大变化:增加了部分必备条款。增加了部分必备条款。(1 1)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名称)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名称 ;(2 2)工作地点条款;)工作地点条款;(3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4 4)社会保险条款;)社会保险条款;(5 5)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取消了部分必备条款:取消了部分必备条款:(1 1)劳动纪律条款;)劳动纪律条款;(2 2)劳动合同终止

21、的条件条款;)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3 3)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7 7、试用期规定:、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省条例: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省条例: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超过

22、六个月不超过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五日;合同期限超过六个月不超过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超过一年不超过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超过一年不超过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合同期限超过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六十日;合同期限超过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日。)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试用期包含在劳

23、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

2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由。8、服务期约定:、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

25、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期间的劳动报酬。9、商业秘密和、商业秘密和竟业限制规定:竟业限制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

26、约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

27、律、法规的规定。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10、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由

28、约定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担违约责任。对于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违约金,劳动合对

29、于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没有作出禁止性规定。同法没有作出禁止性规定。11、劳动合同无效及处理:、劳动合同无效及处理: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 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 利的。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争议仲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争议仲 裁机构或者人民

30、法院确认。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 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 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 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确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定。(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2、劳动合同的履行;

31、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 ;合法原则强调了三个方面合法原则强调了三个方面 一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一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二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二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

32、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三是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三是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对危害生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评、检举和控告。(2 2)、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的履行)、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是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一是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

3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动合同的履行。二是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二是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3 3)、)、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合同中止(一审稿)一审稿)撤消撤消 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义务。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双方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义务。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

34、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中止履行。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义务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

35、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止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劳动合同中止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 5年。年。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间,不计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间,不计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作年限。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消失,除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消失,除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外,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行外,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的;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的;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

36、暂时不能履行的;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暂时不能履行的;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中止情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中止情 形。形。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中止履行的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中止履行的情形消失,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应当继情形消失,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应当继续履行;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合同续履行;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当事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中止的终止。当事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中止的时间不计入劳动合同期限。时间不计入劳动合同期限。注:注:A、中止时间不计算为单位工作年限;、中

37、止时间不计算为单位工作年限;B、单位可以办理社保暂停结算手续;、单位可以办理社保暂停结算手续;C、合同终止时间相应顺延,另有约定的从其、合同终止时间相应顺延,另有约定的从其 约定。约定。1313、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变更:(1 1)、变更的一般原则)、变更的一般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原则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原则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般原则。劳动合同变更的一般原则。(2 2)、合同变更的形式)、合同变更的形式 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第三十五条规定,

38、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四)、(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分类及基本原则的规定:同解除分类及基本原则的规定:分类:分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1414、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法

39、定情形: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用人单位的规章

40、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 害劳动者权益的;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 同无效的;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一些与劳动法不同

41、的新规定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一些与劳动法不同的新规定:补充规定了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补充规定了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法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随时通劳动法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随时通知两种类型。劳动合同法补充规定了第三种类型,知两种类型。劳动合同法补充规定了第三种类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修改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修改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是规定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是规定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

42、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的手段强迫劳动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调整为劳动者可以不需事先告知立即解解除劳动合同,调整为劳动者可以不需事先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二是补充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二是补充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情形;三是规定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三是规定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515、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43、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1 1)过失性解除:)过失性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 重大损害的;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 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

44、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 情形致情形致 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1 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2 2)、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45、(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无效的。(2 2)非过失性解除:增加了通知替代方式)非过失性解除:增加了通知替代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

46、的医 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 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 内容达成协议的。内容达成协议的。(3 3)、经济性解除:)、经济性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

47、人以上或者裁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

48、员;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成年人的。劳动合同法放宽了裁减人员的条件:劳动合同法放宽了裁减人员的条件:一是增加了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

49、的法定情一是增加了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法定情 二是放宽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要求。二是放宽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要求。劳动合同法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中劳动合同法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一是补充规定了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一是补充规定了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人员:(1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的;(2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

50、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的。二是细化了关于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六二是细化了关于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的规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的规定,即规定: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定,即规定: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被裁减的人员。1616、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非过失性、经济性的规定解

51、除劳动合同:本法非过失性、经济性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在本单位

52、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补充规定了二种情形劳动合同法补充规定了二种情形 。1717、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A A、法定终止情形:、法定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 1)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满的;(2 2)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 遇的;遇的;(3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或者宣告失踪的;或者宣告失踪的;(4 4

5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会干部工会干部 工会法工会法1818条规定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

54、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任期任期期满。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除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外。集体协商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集体合同规集体合同规定定2828条规定:条规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履行协商代表职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

55、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被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B B、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劳动合

56、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一是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一是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二是增加了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情形二是增加了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情形 ;三是增加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限制情形。三是增加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限制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

57、消失时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1818、经济补偿最新规定:、经济补偿最新规定:A A、经济补偿情形:、经济补偿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1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

58、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合同的;(5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9、的;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合同的;(7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B、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

60、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C C、经济补偿规定的变化:、经济补偿规定的变化: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协商与劳动者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减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者解

61、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减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一是增加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用人一是增加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依单位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法支付经济补偿。二是增加规定劳动合同因(五)(六)情形而终止时,二是增加规定劳动合同因(五)(六)情形而终止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三是增加规定了向高收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限额;三是增加规定了向高收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限额;四是

62、改变了十二月限制的情形;四是改变了十二月限制的情形;五是省合同条例规定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五是省合同条例规定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规定有效。规定有效。D、经济补偿的过渡条款:经济补偿的过渡条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

63、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规定执行。19、单位违法、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赔偿金的解除或终止合同赔偿金的 处理处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定支付赔偿金。20、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办理:(1 1)、用人单

64、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2 2)、国

65、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五)特别规定(五)特别规定21、集体合同:、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1 1)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工)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工 会法的规定,再次明确:会法的规定,再次明确:内容:内容: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

66、订立集体合同。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程序:程序: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效力:效力: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动者具有约束力。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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