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责任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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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化工责任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制度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LGA16H-LGYY-LGUA8Q8-LGA162】*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 Q/CL 01-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 管理制度(汇编)编制:审核:批准:发布日期:2008 年 05 月 01 日 实施日期:2008 年 05 月 01日 修订页 序 号 章 条款号 页 次 修订内容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前 后 目 录 序号 内容 文件编号 页次 1 前言 1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Q/CL 01001-2008 7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Q/CL 01002-2008 8 动火作

2、业管理制度 Q/CL 01003-2008 9 进入设备作业管理制度 Q/CL 01004-2008 10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Q/CL 01005-2008 11 动土断路作业管理制度 Q/CL 01006-2008 12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制度 Q/CL 010007-2008 13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Q/CL 010008-2008 14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Q/CL 010009-2008 15 机动车防火罩管理制度 Q/CL 010010-2008 16 出入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Q/CL 010011-2008 19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Q/CL 010012-2008 20 工艺

3、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Q/CL 010013-2008 21 防护器材管理制度 Q/CL 010014-2008 2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Q/CL 010015-2008 24 安全装置管理制度 Q/CL 010016-2008 25 物质贮存安全管理制度 Q/CL 010017-2008 26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Q/CL 010018-2008 27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Q/CL 010019-2008 28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Q/CL 010020-2008 31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Q/CL 010021-2008 32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Q/CL 010022-2008 33

4、废弃物管理制度 Q/CL 010023-2008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提升公司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的整体水平,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及使用的全过程活动,实现本质安全,切实保护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范。Q/CL 0100101025-2008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是*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是公司按照 GBT28001-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管理体系-规范及 ISO900

5、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将公司历年安全管理工作所形成的规章制度、国家和地区的行政法规进行整理、消化,形成公司的安全体系文件,既便于公司员工系统地学习和领会公司的安全方针目标的涵义和要求,又便于公司的安全系的持续完善。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有限责任公司安保部归口。本标准起草部门:安保部。Q/CL 01001-2008 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管理职责分工。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管理网络。2 引用标准 化学

6、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 年 4 月 14 日 3 基本原则 公司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尽职守,各负其责。4、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总经理(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4.1.1 总经理(主要负责人)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4.1.2 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4.1.3 建立、健全

7、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1.4 4.1.6 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4.1.9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 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公司职工总数的 2-5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定期召开安

8、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总经理不在公司时,由代理者负责。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副经理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

9、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 职和违章行为。,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检查考核公司所属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落实情况。“三同时”的原则。“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严格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

10、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班组长安全职责 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车间安全员职责 班组安全员职责 工人安全职责 5、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生产部安全职责 须同时有安全内容,否则有权拒绝接收。技术部安全职责 安保部安全职责 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突出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设备部安全职责 品管部安全职责 研发部安全职责 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储运部安全职责 财务部安全职责 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办公室安全职责 5.10.3 搞好集体宿舍、仓库的安全卫生和防火

11、工作。五、油漆车间安全职责(一)油漆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 令、指示、决定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组织制定或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3、负责新员工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4、负责组织车间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整改不安全隐患,使车间的设备、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对本车间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事后积极采取防范措 施。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随时检查操作者劳保用品穿戴情况。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二)油漆车间安全员责职 1、车间安全员是车间主任安全工作的助手,

12、在业务上受公司生产技术部管理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执行情况,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2、协助车间主任搞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工作。3、随时在班组生产过程中进行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4、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6、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三定两不推”,即定整改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凡是自己能解决的,班组不推车间、车间不推公司。7、负责车间动火手续的申报工作。8、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保护用品、防火器材。

13、(三)油漆车间工段长安全职责 组织工段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员工的安全技术考核。搞好 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组织和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搞好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组织工段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 良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工段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车间书面汇报。(四)油漆车间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2、负责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14、。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搞好安全设施及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法。5、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7、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五)油漆车间员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记录及时、工整、准确,认真执行交接班制 度。3、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15、。4、爱护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安全生产。5、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6、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特别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七、安全科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总监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 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基层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和考核。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停止 生产及有关人员的工作。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参加安全生产大检

16、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整改。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负责灭火器材的管理工 作。负责车间、部门动火手续的审批并监督执行。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 作。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的原则。组织并督促各生产车间对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 全厂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发现违反安 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应及时制止。10、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八、工程部

17、安全生产职责 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 和规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设备安装、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炉具、压力容器、各 种气瓶、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件等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 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

18、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6、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7、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和国家安 全技术规范。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组织设计审查时,应有安全技术、消防、工业卫生等部门参加;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落实“三同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 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制订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负责组织对外包工 及外来基建队伍的安全教育,发生事故后按规定进行处理。10、保证工程项目的施

19、工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在规定权限内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九、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新招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2、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3、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4、根据职业禁忌要求,认真贯彻化工有害工种定期轮换和脱离岗位的规定。5、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重大工伤鉴定及其善后工作,对避免事故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人员进

20、行处惩。6、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逸结合,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劳动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十、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遵守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方针、政策、条例、规程。2、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加强防范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4、认真执行银行管理制度,严禁巨额现金存放过夜。负责整改项目资金的落实,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做到 专款专用。十四、总经理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法规、法令、政策制度。时办 理各部门呈报的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的申请报告,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解决问题的

21、具体措施。3、及时传递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保卫工作的通知和文件。4、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5、建立和健全档案资料管理,做好防火、保密工作。十五、采购部安全生产职责 1、按计划及时供应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保证原材料的质量。负责供、需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资质审查。3、负责供、需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提供。4、对外来人员、车辆驾驶员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禁烟工作。十六、质保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责制订原料成品分析的安全技术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严格按危险化学品,有毒物品的管理及化验室安全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工 作,各项新的测试都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3、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

22、理及上报。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样品室的管理,及时清理废弃物料做好防火防爆工 作。5、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管理,样品加温过程中,当班人员不准离岗,工作完毕及时关闭电源。Q/CL 01002-2008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检维修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检维修管理具体办法。2 引用标准 化学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 年 4 月 14 日 3.检修组织与管理 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检

23、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4.检修安全通则 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检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在生产车

24、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在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5.检修准备 根据检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检修单位要检查

25、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Q/CL 01003-2008 动火作业管理制 度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生产装置的动火作业。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动火作业管理具体办法。2 引用标准 化学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 年 4 月 14 日 3 动火的含义 凡是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管理范围。检修过程中的电焊、气焊、火焰切割、使用喷灯、熬沥青、烘砂、焚

26、烧残渣等明火作业;凿水泥基础、打墙眼、电器设备的耐压试验、电烙铁锡焊、凿键槽、开坡口等易产生火花(摩擦、撞击、静电、电火花)或高温的作业。在禁火区内从事上述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六大禁令”。4 固定动火区与禁火区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保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公司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 30 米。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

27、向外开,道路要畅通。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一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保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

28、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5 动火作业分级管理与终审权 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特殊动火 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一级动火 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二级动火 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凡全公司、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公司明文规定,在公司平面图上标明。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必须经品管部化验员分析合格

29、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 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六天(144 小时)。动火作业许可证由所属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办理。动火分级终审权有下列规定:一级动火,由动火单位车间主任复查后报公司安保部终审批准。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基层单位主管车间主任终审批准。特殊动火由公司安保部复查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6 动火安全要点 审证 禁火区内动火应办理动火证,严格履行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实施“一点一票”制。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等级、动火有效日期、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以及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地点、结果,审批签发动火证负责人必须确认无误方可签字

30、。动火作业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内容,如发现不符合动火安全规定,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领导或安保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手续不全作业。动火前,动火作业人员应将动火证交现场负责人呈验,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无误方可按规定时间、地点、内容进行动火作业。未经审批人签字和呈验人签字的动火证无效。动火地点或内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审证手续,否则也不得动火。需进入容器设备内动火作业时,除办理动火证外,还必须同时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联系 工艺班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前设备应彻底清洗、置换,作好记录,并须与邻近车间、工段、部门作好联系,同时提出动火期间的要求,

31、如动火期间关闭门窗,不要进行放料、进料操作,不要放空等,以防逸出可燃性介质。拆迁 凡能拆迁到固定动火区或其它安全地方进行的动火作业,不应在生产现场内进行,尽量避免禁火区内动火。隔离 动火设备应与其它生产设备可靠隔离,防止运行中设备、管道内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将动火区与其它区域采取可靠隔离,防止火星飞溅而引起事故。移去可燃物 检修动火周围应消除油污和可燃物,动火地点周围 10 米范围以内的一切可燃物如溶剂、润滑油、未清洗的盛放过易燃介质的空桶、容器等应移到安全场所。气瓶距离明火需 10 米以上。溶解乙炔气瓶必须立放,禁止倾倒。检修现场乙炔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 5 瓶。灭火措施 动火期间,动火地点

32、附近的水源要保证充足,不能中断;动火现场准备好适用的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危险性大的重要动火,消防人员和消防车应到现场。监护 动火作业应指定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在生产岗位上动火由岗位运行工人作监护人,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员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

33、超过 30 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 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 20(体积比。以下同)。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 10时,其浓度 应小于 1;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 10、大于等于 4时,其浓度应小于,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 4,其浓度应小于。动火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动火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考试合格,压力容器的补焊,应由经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动火时应注意火星

34、飞溅,需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做成的档板控制,防止火星飞落危险区域。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在动火中遇生产装置紧急排放或设备管道内突然泄漏可燃物质时,监护人员应立即下令停止动火,待恢复正常、重新分析合格后,经批准方可重新动火。电焊机应放在指定地点,应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并绝缘良好,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电焊机不得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等作为焊接回路的搭接线;严禁在带压、带料的设

35、备和管道上动火。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必须作到不遗留任何火种。Q/CL 01004-2008 进 入 设 备 作 业 管 理 制 度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生产装置的进入设备内作业。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进入设备内作业管理具体办法。2 引用标准 化学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 年 4 月 14

36、日 3 设备内作业的含义和危险性 凡进入设备(罐、塔、釜、炉、槽车等)以及地下贮池、炉膛、沟道、烟道、排风道等闭塞场所内进行的作业叫设备内作业。设备内作业具有不安全因素:机器设备、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因素。进入设备内作业地位狭小,进出不便,通风不良,照明不好。设备内危险性介质可能潜在中毒、窒息、燃烧爆炸、腐蚀性等危险,有些设备内作业在系统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造成了设备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增加了设备内作业的危险性。由于危险因素的存在,又会导致检修作业人员的心理紧张,加之照明差、地位窄、操作不便更容易疲劳,同时由于进入设备内作业需要佩带个人防护用具,通风不良温度高、易出汗,造成人体电阻下降

37、,更增加了中毒、窒息、触电的危险性。因此,容器内作业也是一项危险性很大的作业,必须严格遵守“41 条禁令”的“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规定,以确保安全作业。4 设备内作业安全要点 设备内作业必须申请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干净,保证良好的通风(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在进入设备前 30 分钟必须由品管部化验员取样分析,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及氧含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氧含量在 031%-22%。不合格的,应再进行清洗

38、、置换干净,直至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 2 小时各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当,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监守岗位,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进入有腐蚀、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带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具、器具。设备内作业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若须继 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在设备内动火,必须按规定同时办理动火证和履行规定的手续。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

39、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无误,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进入设备作业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孔。Q/CL 01005-2008 高处作业管理制 度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生产装置的高处作业。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高处作业管理具体办法。2 引用标准 化学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 年 4 月 14 日 3 高处作业的含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2 米以上(含 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根

40、据化工企业的特点,对于虽不足2 米,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 45的斜坡下面后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坑、井、风雪袭击、有震动、堆放物伤人等),亦视为高处作业。4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以及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按GB3608高处作业分级执行。高处作业在 25 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在 5 米以上至 15 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在 15 米以上至 30 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在 30 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特殊高处作业包括 8 个类别:强度高处作业,异温高处作业,雪天高处作业,雨天高处作业,夜间高处作业,带

41、电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抢救高处作业。在化工企业内,虽在 2 米以下但属下列情况时,视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5.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办理。化工企业高处作业许可证审批权限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作业许可证”,经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后,方可开工。高处作业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在检修现场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地方(如深沟、预留洞口、坑槽、电梯口、设备吊装等)应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围栏,并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垂直

42、运输接卸料的楼层平台两侧必须设防护栏和挂安全网。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吊篮、吊架、手拉葫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使用材料必须坚固、结构必须牢固,不得超负荷使用。跳板应有防滑措施。各种登高梯子要坚固,放置平稳,立梯坡度以 6070 度为宜,应设防滑装置,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器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使用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使用吊篮作业时,应事先严格检查,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且有专人监护。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指定路线上、下,多层交叉作业要设安全网。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方向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

43、作业。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要求穿戴个体防护用具,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准向上或向下抛掷工具材料和物件,大件工具、材料要栓牢,严防一切易坠落物件落下伤人。遇风力在六级以上或大雾、暴雨、雷电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高处作业。夜间高处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作业时,应进行现场监测,并设专人看护。高处作业人员邻近有带电导线的场所作业,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Q/CL 01006-2008 动 土 断 路 作 业 管 理 制 度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

44、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生产装置的动土断路作业。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动土断路作业管理具体办法。2 引用标准 化学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 年 4 月 14 日 3 动土作业的含义 凡是影响到地下电缆、管线等设施安全的地上作业都包括在动土作业的管理范围之内。4 动土作业安全要点 检修过程中需要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断路作业许可证”,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由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办理。动土作业申请时需写明作业地点、时间、内容、范围、施工方法、挖土堆放场所和参加作业的人员、安全负责人及安全措施。动土作业中若超出

45、已审核批准的范围,或延长作业期限,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脚底的办法。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自下而上进行回填。开挖前应排除地面水,开挖深度低于地下水位时,应采取排水措施。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米。在坑、沟内动土作业应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并配备一定的防护器具,发现有毒气体,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采取措施查明原因及时消除。在靠近建、构筑物的地方动土时,

46、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动土作业的工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合格。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不得进行其它作业,挖土机距离建筑物基石、墙柱至少 1 米以上,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开挖沟、渠、坑等周围要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工人上下沟、坑等时应铺设防滑跳板。动土作业中当遇有地下情况异常,应停止作业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处理。Q/CL 010007-2008 抽 堵 盲 板 作 业 管 理 制 度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生产装置的抽堵盲板作业。本标准适用

47、于本公司的抽堵盲板作业管理具体办法。2 引用标准 化学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 年 4 月 14 日 3 盲板的制作 生产单位负责提出日常生产及小修所需盲板的公称直径、公称压力报生产部。生产部负责提出年度大修所需盲板的公称直径、公称压力报主管经理。生产科根据生产单位所报盲板情况,按照国家标准绘出盲板图,送设备部委托加工,建立盲板加工及领用记录。日常生产及小修所用盲板由生产单位领取、保管、使用。中、大修所用盲板由动力车间领取、保管、使用。4 盲板的使用 生产单位负责日常生产及小修盲板的使用,使用盲板时,必须由生产单位办理抽堵盲板安全许可证,并做好记录。技术科负责装置中大修盲板

48、的使用,根据检修时装置所需工艺状态绘制盲板分布图,报总工批复。交动力车间办理检修工作票。办理抽堵盲板安全许可证,并做好记录。单位负责抽堵盲板前的工艺处理工作,确保符合抽堵盲板作业条件,并对检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作业监护。动力车间根据抽堵盲板安全许可证及检修工作票进行抽堵盲板作业,落实安全措施。作业结束后通知相关部门。5 盲板的管理 根据公司管理标准规定,盲板由生产单位及动力车间负责保管、使用。其中生产单位负责日常生产及小修盲板的保管、使用,维修车间负责中大修盲板的保管、使用。各单位必须建立盲板档案,并对盲板进行编号。各单位必须对盲板进行防腐处理,外缘涂红色防火油漆做为标志

49、色。未进行防腐处理、未涂标志色盲板不得使用。生产部、技术部、安保部负责监督检查盲板的管理及使用情况。Q/CL 010008-2008 劳 保 用 品 发 放 管 理 制 度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的有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劳动保护用品管理。2 引用标准 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1978 年 10 月 031 日 劳动部关于公布试行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通知,1963 年 9月 031 日。3 劳动保护用品实施细则 发放范围和标准;

50、管理分工 发放制度 职工内部调动时,人力资源部和车间应及时报安保部,由安保部根据变动后的工种标准,核实劳保,适用的应继续使用。不适用的由安保部收回使用期折价给本人后,方可发给新劳保用品。抢救事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给予解决。奖惩办法 4 安全帽的管理发放 公司原有柳藤安全帽,由于有缺陷,将逐步代替更换。已发给个人的,一律收回,统一保管,临时需要临时借用。根据工作情况,职工按车间发一定数量塑料安全帽,车间保管,遗失照价赔偿,领发时记入劳保卡内。对大修或临时工作需要使用安全帽的工种和人员,可由各单位向安保部提出借用申请,经安保部审批后,向仓库借用安全帽。在借用时,要求各借用单位的安全员对安全帽进行检

51、查,对有缺陷的安全帽应修理好后再用。要求职工对安全帽要加强爱护,正确使用,妥善保管。Q/CL 010009-2008 消防设施管理制 度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生产装置的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具体办法。2 总则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有效地发挥消防器材、设施的作用,确保防火和灭火的需要。3 管理责任划分和管理规定 消防器材、设施是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和消防法规要求配置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其用于与消防工

52、作无关方面。并且各单位应设专人管理,建立消防器材、设施管理档案。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以保证其整洁好用。灭火器材要上架管理,定置在明显、干燥、便于取用地点。附近不准堆放杂物。同时要设置灭火器材责任牌,标明每组灭火器材的数量、有效期及责任人。各车间倒班工人在交接班时要认真交接灭火器材,并做好记录。否则出现问题处罚当班责任人。严禁无火险、火灾时动用灭火器材;严禁污损、拆启灭火器材。因扑救火灾而使用灭火器材后必须在24 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安保部。并且每月末集中上报一次消防器材使用情况。进入司内的机动车辆应自觉接受门岗执勤人员检查,必须按要求配戴防火罩,并且使其处于封闭状态方可入司。同时车上必须配备灭火器

53、材。危险品运输槽车必须安装静电接地导线,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必须使接地导线接地。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按规定设置通风、除尘、防静电、监测、报警、避雷、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并保证完整好用。检验火灾报警和固定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效能时,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负责。无关人员不得乱动。检验前要先通知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专业人员到场记录检验过程及结果;以存档待查。因灭火、搞演习、检验等使用的消防设施,事后应进行检查,及时恢复其好用状态。需要增设、报废、更新消防器材、设施时,应由所在单位拟写报告,提出计划,单位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安保部,经由安保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未经总工程师批准,安保部备

54、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拆卸、挪用、埋压、圈占消防器材和设施。否则将按本规定相应条款给予处罚,并责令赔偿损失。对有意破坏或因此而酿成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有下列行为这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对有关责任人处 50 元以上 100 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 100 元以上 500 以下罚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指出不改正的,对有关责任人处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赔偿损坏、丢失消防器材的款项,属于个人负担的,从工资中扣除;属于单位负担的从资金中扣除。金额过大一时难以付清的,逐月扣回。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安保部给予处罚。同时

55、有两种以上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Q/CL 010010-2008 机 动 车 防 火 罩 管 理 制 度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驶入公司禁火区域内机动车辆配戴防火罩的管理,确保生产区域防火安全。本规定适用于厂内各单位和进入厂禁火区域的所有人员及车辆(含驻厂外单位、人员及车辆)。2 管理规定 禁火区域系指厂区门岗及与之连接的围墙内部的所有区域;围墙外部距易燃、易爆设备场所 30 米之内及与厂区相连通的各排液沟、电缆沟、阴井等附近和出口 10 米以内。凡厂内车辆(原车排

56、气管自带阻火装置的车辆除外)都必须配戴防火罩,外来车辆需要进入厂禁火区域时,亦必须配戴防火罩(经检查原车排气管自带阻火装置的车辆除外)。厂辖各有车单位负责统计所属车辆的驾驶员姓名、车型、车牌号、台数及排气管型号(外直径),报安保部请购防火罩,安保部负责对各单位请领防火罩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经核实并按每只防火罩购买价格收取押金后,方可配发。各单位自领取防火罩之日起一年之内,若防火罩无损坏和丢失现象,可退回所交抵押金。若有损坏和丢失现象,不退押金,将此项押金做为重新购置防火罩的费用,重新配置后仍需另交押金。安保部每半年必需对已配发到的防火罩进行一次抽查检验(以下简称抽检);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普查检验

57、(以下简称普检)。抽检亦可随时进行。经抽检、普检,防火罩在使用中损坏或尾气高温导致失去阻火效能或阻火效能不良的(防火罩自然损耗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必须停止使用,以旧换新,安保部按初次请领程序办理。各使用防火罩的有关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司机的教育工作,教育司机正确安装使用和妥善保管防火罩,防火罩不得转借他人,驶入厂禁火区域时必须自觉接受门岗执勤人员检查,同时关闭阻火器,确保阻火效能。外来施工、参观、学习、办事、检查人员需要驱车进入厂禁火区域时,由本人或接待的单位、部门负责到安保部租借防火罩,按要求配戴后,车辆方可驶入厂禁火区域。防火罩租金每天按每天按拾元收取,并按防火罩购买价格交付押金,造成丢失的

58、、损坏的、全部或部分扣除押金。原车排气管无良好阻火装置及未按本规定配戴防火罩的车辆,严禁驶入厂禁火区。驶入厂禁火区域不关闭防火罩开关的按无防火罩查处。禁火区域内的查验工作,由安保部各门岗负责。凡查出违反本规定的,按本规定相应条款进行处罚。禁火区域各门岗的日常检验工作,由公司安保部管理人员负责。Q/CL 010011-2008 出 入 公 司 人 员 管 理 制 度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入公司的人员、物资、车辆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

59、、物资的管理 2 管理内容与要求 人员出入验证制度。立即收缴证件,交安保部处理。对验证时不认真或随意放行无证人员入厂的警卫,要追究其责任,并根据情节给予处理。凡出入厂的大小车辆,必须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对无理取闹,强行出入厂或车内装带工厂物资无任何手续者,门卫有权扣留,并交安保部处理。各种摩托车一律不准进入工厂生产区域内。凡入厂的一切机动车辆,必须配戴合格的防火罩,否则门卫有权制止其入厂。对无防 火罩又强行入厂的车辆要给予处罚。早七点三十分以前,晚十七时以后,无特殊情况,生产区域机动车辆严禁出厂。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玩忽职守,查验不严格造成后果的门卫要追究其责任并给予处理。物资出入检查制度。正门出

60、入,其它门严禁出入物资。3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安保部负责解释与考核。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违规当事人。本标准执行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下定期考核。Q/CL 010012-2008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本标准参照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的管理。2 引用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6-87(2001)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GB-50160-92 化工企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 年 04 月 3.职责 各部门、各类人员对各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爆防尘、防

61、毒负责。4 生产装置 根据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保持通风状态,必要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以下。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所

62、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

63、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各易燃易爆物料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和储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米以上。严防三串:高压系统向低压系统串压;生产系统向生活系统相串;易燃易爆系统向安全系统相串。5 生产操作防火防爆 要采用进的安全工艺方法、工艺装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工艺指标、安全装置、信号联锁能满足防火防爆要求。各操作岗位都应有完善的操作规程、工艺指标、安全技术规程以及防止突然

64、停电、停水、停汽等造成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生产操作人员要经过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达到“三懂四会”,经安全技术考试并取得安全作业证之后,方能上岗独立操作。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按岗位操作法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指标。操作人员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坚持定时、定点、定项目的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或事故时及时报告,果断处理,认真记录,交待清楚。操作人员要经常检查指标装置、安全联锁、报警、防静电接地等一切防火防的设施,使其运行正常,灵敏可靠。严格执行票证制度,开车前必须认真进行全面检查,做到确认符合安全开车条件。对没有办动火证、安全检修手续不全等行为,操作人员有权制止。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

65、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在危险要害区域(岗位)从事正常生产操作、设备维护检修、现场监测的临时性作业视为危险要害区域(岗位)生产性作业。6 电气防火防爆 接地与接零(台、机)的框架;生产、贮存和装卸压缩气体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储罐、管道、机组。防静电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的规定,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 欧姆。防雷接地(如设备、管道)均应作防止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的接地措施。库区的防雷、防静电按石油库存设计规定执行。7 动火、用火 按动火管理制度执行。8 防尘防毒 防护与治理 8.1.1

66、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凡治理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要列科研计划,进行攻关。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者,停业整顿。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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