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村镇中心学校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
《罗村镇中心学校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罗村镇中心学校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word 1 罗村镇中心学校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增强校车行驶安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3 年以上,年龄在25 周岁以上、不超过60 周岁;(二)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四)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 1 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无
2、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第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审查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许可校车进行登记造册。word 2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第四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第五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定期将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情况抄告当地镇(街)政府和所属校车使用单位,并对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员进行备案。第六条 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轮胎、安全门、座位、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