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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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3(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 (2014年单选17)药剂师甲明知不含毒品成分的药品巳经过期失效,仍冒充为毒品卖给乙,乙将“毒品” 卖给吸毒人员。本案中()。A. 甲和乙均构成诈骗罪B. 甲和乙均构成贩卖毒品罪C. 甲构成诈骗罪,乙构成贩卖毒品罪 VD. 甲构成销售假药罪,乙构成诈骗罪甲明知药品不含毒品成分而冒充毒品予以销售,甲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特征,成立诈骗罪。乙以为甲 销售的“假毒品”是“真毒品”而予以贩卖,构成贩卖毒品罪,但由于是假毒品,因此成立贩卖毒品罪的 不能犯未遂。可见

2、,选C项,不选A、B项。甲的行为不构成销售假药罪,因为甲以失效的药品冒充毒品销 售,甲是以销售毒品、而不是以销售假药的名义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见,不选D项。2. (2015年单选19)甲在医院缴费单上加盖自己私刻的收费章,逃避支付妻子透析治疗费用17万余元。甲 的行为()。A. 按诈骗罪定罪处罚 VB. 按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C. 按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D. 成立紧急避险甲通过在医院缴费单上加盖自己私刻的收费章这种欺骗手段,使自己不缴纳治疗费17万元,成立诈骗罪。 可见,选A项。行为人为了骗取财物,往往使用法律所禁止的手段,如本题所表述的甲伪造并使用伪造的 印章进行欺诈,在此情形下,应从一重

3、罪处断,即应按诈骗罪论处,而不定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可见, 不选B项。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根据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适用的原则,对符合 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24条规定,本题表述的情形不符 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表现,仍应定普通的诈骗罪。可见,不选C项。甲的行为不成立紧急避险,因为根本 不存在正在发生的现实危险,也不存在不得巳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情况。可见,不选D项。3. (2011年单选20)甲在商场看中一块价值2万元的手表,便以选购手表为名,要售货员将手表拿来看看。 甲在接到售货员递过来的手表后立即逃走。甲的行为构成()。A. 抢夺罪 V

4、B. 诈骗罪C. 侵占罪D. 盗窃罪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即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手表。抢夺罪同抢劫罪一样,取得财物都具有当 场性和公然性,抢夺罪的特点主要是乘被害人不备,突然夺取财物,即行为人动作突然,让被害人来不及 反应或反抗。本题表述的情形符合抢夺罪的表征,故选A项。甲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尽管甲以选购手表 为名,似乎有“骗”,但诈骗罪的表征是采取欺骗手段使对方信以为真而“心甘情愿地”交出财物。本题 表述不符合这一表征,甲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故不选B项。甲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侵占罪的表征是合 法占有加非法侵吞,而甲的行为中并没有合法占有这一前提,故不选C项。盗窃罪的表征是“秘密窃取”,

5、 甲的行为不符合这一表征,故不构成盗窃罪,不选D项。4. (2007年单选18)甲被某国有资本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聘用,负责查验出场单、验货放行。甲与无业人员 乙串通,趁甲一人值班时,由乙开车从货场拉出价值10万元的货物,并销赃平分。在本案中()。A. 甲构成贪污罪,乙构成盗窃罪B. 甲构成职务侵占罪,乙构成盗窃罪C. 甲、乙共同构成职务侵占罪 VD. 甲、乙共同构成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一起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则共同构成职 务侵占罪。甲为有限责任公司聘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串通乙共同侵占单位财物,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 成特征,甲、乙共同构成职务侵占罪。可见

6、,选C项,不选A、B项。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关键区别是犯 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本题表述中,甲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故不选D项。5. (2015年单选9)某私营健身机构经理安排会计甲将收取的50万元会员费存入甲的存折,供单位日常开支。 三个月后,甲取走存折中全部资金潜逃。甲的行为构成()。A. 盗窃罪B. 职务侵占罪 VC. 侵占罪D. 挪用资金罪从行为对象上分析,甲的存折中的50万元存款属于私营健身机构的资金;从主体分析,甲是私营健身机构 的从业人员,该健身机构属于“其他单位”。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资金

7、非法据为己有,符合职 务侵占罪的构成特征,构成职务侵占罪,故选B项。甲作为会计,与私营健身机构经理之间是上下主从关 系,且二者之间存在高度的信赖关系,甲作为下位者在此情形下取走全部资金潜逃,就不应认定为盗窃罪, 如果不存在高度信赖关系,则应当认定为盗窃罪。可见,不选A项。侵占罪的行为对象是自己代为保管的 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侵占罪的“代为保管”是指受委托而占有,但这种委托占有并不包括 辅助性占有他人财物。本题表述中,甲作为单位会计,仅是辅助占有人,且甲是单位会计,是特殊主体, 而非一般主体,因而甲的行为不能认定为侵占罪。可见,不选C项。挪用资金罪中的“挪用”即行为人暂 时占有、使用

8、本单位资金,打算日后归还,而本题表述中,甲携带资金潜逃,构成了非法占有的目的,丧 失了打算日后归还的可能性,因而甲的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可见,不选D项。6. (2016年单选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A. 参加传销组织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VC. 雇用童工清理客房D. 拐卖15周岁的男孩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故选 B项。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据罪刑法定原则,参加传销组织不构成犯 罪,故不选A项。刑法第244条之一规定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即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 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9、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 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C项表述的雇用童工从事清理客房的行为并非危重 劳动行为,因而不构成犯罪,故不选C项。刑法第240条规定了拐卖儿童罪,该条规定的“儿童”是 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D项表述的情形不构成拐卖儿童罪,但拐卖巳满14周岁的男性公民的行为,符合 其他犯罪构成的(如符合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可按其他犯罪论处。可见,不选D项。7. (2005年单选19)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妨害公务罪的行为是()。A. 甲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处伪劣商品的行为B. 乙以暴力、威

10、胁方法阻碍国有公司经理依法履行组织生产经营职责的行为 VC. 丙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市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D. 在发生重大洪灾中,丁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责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77条规定,下列4种情形构成妨害公务罪:(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依法执行职务;(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 务;(3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 )故意阻碍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据此,A、 C、

11、D项表述构成妨害公务罪。国有公司经理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B项表述中的乙不构成妨害公 务罪,选B项。8. (2009年单选20)下列有关寻衅滋事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闹事的行为B. 因寻衅滋事而致人轻伤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VC. 因寻衅滋事而致人重伤的,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D. 因寻衅滋事而致人死亡的,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刑法第29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1)随意殴 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 公私

12、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A项表述中缺乏“情节 恶劣”这一情节表述,因而错误。因寻衅滋事而致人轻伤的,仍按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因寻衅滋事而致 人重伤、死亡的,则应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可见,B项表述正确,C、D项表述错误。9. (2010年单选12)下列行为中,构成招摇撞骗罪的是()。A. 甲冒充某省电视台记者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B. 乙冒充工商局副局长玩弄多名女青年 VC. 丙冒充国有公司总经理玩弄多名女青年,并致两人怀孕D. T冒充某大学招生办主任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

13、骗的行为。招摇撞骗罪的客观 表现就是必须“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备选项中,只有工商局副局长属于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而电视台记者、国有公司总经理、大学招生办主任都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可见,选B项。10. (2016年单选15)某组织采用暴力、威胁手段长期控制某地长途汽车客运业务。甲参加该组织后,按照 组织的指令,将一名“不听话”的司机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 故意伤害罪B. 参加恐怖组织罪C.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D.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 V刑法第294条第3款规定,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 并罚的规定处罚。

14、据此,甲的行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应当并罚,选D项。11. (2005年单选20)下列哪一选项最恰当地指明了伪证罪的主体范围()。A. 证人B. 证人、鉴定人C. 证人、鉴定人、记录人D. 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V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 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构成伪证罪。据此,伪证罪的主体包 括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可见,选D项。12. (2011年单选18)甲因抢劫被公安机关追捕,逃至朋友乙家,对乙说:“公安要抓我,想在你这里躲几 天。”乙遂

15、收留甲在家。乙的行为构成()。A. 窝藏、包庇罪B. 包庇罪C. 窝藏罪 VD. 妨害公务罪甲因抢劫被公安机关追捕,逃至朋友乙家,要求乙收留其在乙家中,是为了躲避公安机关对其实施的追捕, 乙将甲收留在家中,也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因而,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不选D项。乙明知甲 受到公安机关的追捕,而为甲提供住所,将甲收留在家中,帮助其逃匿,因而乙的行为属于窝藏行为。乙 并未为甲做假证,意图使其逃避法律制裁,因而乙的行为不属于包庇行为。可见,乙的行为构成窝藏罪, 而非包庇罪,更非窝藏、包庇罪。可见,选C项,不选A、B项。13. (2013年单选12)甲明知男友乙实施了抢劫商店的行为,但为了掩

16、盖乙的犯罪事实,在法庭审理时,作 证说案发时乙在家中。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 窝藏罪B. 包庇罪C. 伪证罪 VD. 徇私枉法罪甲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假证明,明知乙实施了抢劫行为却伪称乙在家中,甲的行为构成伪证罪,故选C 项。甲的行为不构成窝藏罪,因为窝藏罪是指行为人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而甲 并未给乙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故不构成窝藏罪,不选A项。包庇罪是指行为人作假证明包 庇犯罪分子以掩盖其犯罪事实的行为。虽然包庇罪和伪证罪都是在作假证明,但伪证罪的主体是证人、鉴 定人、翻译人、记录人等,而包庇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

17、然 人。本题表述中,甲在法庭审理时作假证明,明显是以证人的身份出现的,因而甲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罪, 不选B项。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而甲不是司法工作人员,故甲的行为不构成徇私枉法 罪,不选D项。14. (2014年单选19)下列行为中,应以窝藏罪定罪处罚的是()。A. 甲利用担任司法警察的职务便利,将正在服刑的李某放走B. 乙明知赵某的现金为贩毒所得,仍将其兑换成外币汇往境外C. 丙明知刘某的3辆摩托车是盗窃所得,仍将其藏匿在自家车库中D. T明知蔡某刚从监狱脱逃出来,仍向他提供1万元现金助其逃跑 VD项表述中,丁明知蔡某是犯罪之人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符合窝藏罪的构成

18、特征,构成 窝藏罪,选D项。A项表述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B项表述构成洗钱罪。C项表述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罪,C项表述的情形并非窝藏行为,因为窝藏行为针对的是犯罪的人,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针对的是 犯罪所得。15. (2016年单选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他逃跑。甲的行为构 成()。A. 窝藏罪 VB. 妨害公务罪C. 包庇罪D. 私放在押人员罪根据刑法第310条规定,窝藏罪的行为方式包括:(1)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2)提供财物,资助 或协助犯罪人逃匿;(3)为犯罪分子提供交通工具,指示行动路线或逃匿方向等。可见,甲的行为构成窝藏 罪,选A项。

19、16. (2015年单选10)甲公司将3 000公斤生产废料直接倒入河中,该废料遇水反应生成毒气,毒气随风飘 至附近数个村庄,致上百村民呼吸系统受损,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甲公司的行为构成()。A. 污染环境罪 VB. 重大责任事故罪C. 投放危险物质罪D.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 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本罪原本为过失犯罪,但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后,本罪的 责任形式为故意。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 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为

20、过失犯罪。本案中,甲公司故意倾倒废料导致严重后果,不应认定为重大责 任事故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故甲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上 述二罪。甲公司违反规定,倾倒废料,严重污染环境并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污染环境罪。可见,只有A项 正确。17. (2012年单选16)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是()。A. 甲为迫使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女子卖淫而对其实施强奸 VB. 乙非法拘禁债务人张某10天,其间多次毒打张某,致张某伤残C. 丙无证驾车,在被交警查处时使用暴力抗拒执法,失手将交警打死D. 丁开地下卷烟厂,制售劣质卷烟数量巨大,在县联合执法队前来查处时,组织数十村民围攻执

21、法人员, 迫使执法队暂时撤离 V本题原标准答案为D项,因为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之前,对于强奸后迫使其卖淫的,只定强迫卖淫罪。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后,本题正确答案为A、D项。刑法第358条规定,犯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 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据此,选A项。刑法第 238条第2款规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 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据此,B项表述的 情形属于非法拘禁罪转化为故意伤害罪,系转化犯,仅定故意伤害罪,不定非法拘禁罪,也不实行数罪并 罚。可见

22、,不选B项。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以妨害公务罪论处。据此,C项表述中,丙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丙因过失致交警死亡的,系吸收犯, 仅定妨害公务罪,不另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也不实行数罪并罚。可见,不选C项。D项表述中,丁制售劣 质卷烟数量巨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县联合执法队前来查处时,组织数十村民围攻执法人员, 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据此,丁的行为应以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故

23、选D项。18. (2016年单选16)下列选项中,应以一罪定罪处罚的是()。A.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并杀害检查人员的B. 生产伪劣产品,并以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C. 收买被拐卖妇女,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D. 走私毒品,并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 V刑法第347条第2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走私、贩卖、运 输、制造毒品罪,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24、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 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据此规定第(4)项,选D项。刑法第321条规定,运送 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 的;(2)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3)违法所得数额 巨大的;(4)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 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两款罪

25、,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 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根据上述规定, A项表述构成运送他人偷运国境罪和故意杀人罪,应当数罪并罚,故不选A项。根据生产、销售伪劣商 品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 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据此,B项表述的情形应当数罪并罚,故不选B项。根据刑 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数罪 并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 并罚

26、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C项表述的情形构成非法拘禁罪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应当数罪并罚,故 不选C项。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3,分数:6.00)19. (2015年多选41)下列犯罪中,属于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有()。A. 重婚罪B. 侮辱罪 VC.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VD. 遗弃罪我国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如下5个: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和侵占罪, 其中,侵占罪是绝对的告诉才处理,而其余4个犯罪是相对告诉才处理,即一般情况下是告诉才处理,在 特定情形下则不适用告诉才处理。上述5个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称为“亲告罪”。可见,选B、C项。20. (2016年多选43

27、)下列选项中,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的有()。A. 甲发现所盗手表是仿制品,将其丢弃B. 乙偷开朋友的摩托车,导致车辆丢失C. 丙为泄愤,将多辆大货车中的柴油偷偷放掉 VD. T到某办公室盗窃时未发现现金,遂砸毁办公室内多台电脑 V盗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偷开机动车,导致 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2)为盗窃其他财物,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 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被盗车辆的价值计人盗窃数额;(3)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 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以盗窃罪和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28、将车辆送回未造成丢 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其他犯罪从重处罚。根据上述规定第(1)项,不选B项。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 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以“数额较大” 或者“情节严重”作为必要构成条件。据此,C项表述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第11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物损毁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 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2)实施 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 罚;(3)

29、盗窃行为末构成犯罪,但损毁财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故意毁坏财物罪以“数 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作为必要构成条件,同时根据上述规定第(3)项,不选A项。根据上述规定第(2) 项,D项表述构成盗窃罪(未遂)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数罪并罚。可见,选D项。21. (2011年多选43)下列人员中,可以成为脱逃罪主体的有()。A. 依法被判处管制的罪犯B.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C. 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5D. 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此外,脱逃罪中的“脱逃”, 是指行为人从司法机关的监所逃逸,如行为人从看守所、监狱、其他临

30、时被关押的场所或者从被押解的交 通工具上逃逸。而依法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尽管人身自由有一定限制,但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即不将其 羁押于一定的设施或者场所内,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而管制犯不能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可见,选B、C、 D项,不选A项。三、简答题(总题数:5,分数:10.00)22. (2004年简答27)简述侵占罪和盗窃罪的界限。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不同。侵占罪是行为人在占有他人财物之后才产生犯罪故 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盗窃罪是行为人在没有占有他人财物之前就产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2 )犯罪对象 不尽相同。侵占罪的对象是已经在行为人实际控制之下的他人的保管物、遗

31、忘物、埋藏物;盗窃罪的对象 是他人管理、持有的财物。(3)客观方面不尽相同。侵占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将自己已经控制的财物非法据 为己有;盗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从他人的控制之下窃取财物。(4)是否告诉才处理不同。侵占罪是亲告罪, 告诉才处理;盗窃罪不是亲告罪。)23. (2006年简答27)简述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属于特 殊主体,而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2)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不同: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而进行的,而侵占罪则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3)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32、是 本单位财物,而侵占罪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4)行为方式不同:职务 侵占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采用窃取、骊取、侵吞等方式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侵占罪的行为 方式主要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拒不交出。)24. (2005年简答27)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行为实施的内容不同。抢劫罪以当场实施暴力、暴力相威胁为其行为内容;敲 诈勒索罪仅限于威胁,不当场实施暴力,而且威胁的内容不只是暴力,还包括非暴力威胁。(2)犯罪行为 的方式不同。抢劫罪是直接对着被害人提出的;而敲诈勒

33、索罪既可对着被害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或书信、 电信等间接方式发出。实施威胁的时间不同。抢劫罪的暴力威胁是当场实施的,而敲诈勒索罪的以暴力相 威胁到付诸实施有一定的时间间隔。(3)获得财物的时间不同。抢劫罪是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 既可以当场也可以事后取得财物。(4)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不同。抢劫罪不要求数额较大构成犯罪;敲诈 勒索罪要求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25. (20410年简答27)简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 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

34、力,以支持该组织 的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 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6. (2016年简答52)简述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客体是社会风尚和社会管理制度。(2)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聚众赌博、以赌 博为业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上是故意,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四、法条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4.00)27. (2012年法条分析57)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

35、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 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 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请分析:(1)本条中“财物”的外延 如何界定?(2)本条中“多次盗窃”应如何理解?(3)本条中“携带凶器盗窃”应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本条文中的财物,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后者如电力、煤气、天然气等;财物 包括普通财物和违禁品,后者如毒品、赃物等。本条文中的财物不包括某些特殊盗窃犯罪对象的物

36、品,如 枪支、弹药、爆炸物、商业秘密等。(2)多次盗窃是指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原标准答案是:多次盗窃 是指1年以内3次以上实施盗窃行为。但盗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 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本书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对此答案进行了修正一一编者注)(3)携带枪支、爆炸物、 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 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原标准答案是:携带凶器盗窃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凶器进行盗窃, 但未使用、也未显示凶器的情况。本书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对此答案进行了修正一一编者注。)“凶器”是指 枪支、弹药、爆

37、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并可用于实施暴力 的器具。)28. (2005年法条分析29)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请用犯罪构成理论分析该条确认的犯罪构成。(2)该条中“并 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含义是什么?(3)该条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是什么?假如甲诈 骗数额特别巨大,法官却判

38、处甲八年有期徒刑,作出这种判决的依据可能是什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本条规定的是诈骗罪,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 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巳满16周岁 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 “并处或者 单处罚金”的含义是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并处罚金;也可不判处主刑,单处罚金。(3) “本法另有规定 的,依照规定”的含义是指刑法如果巳将某些诈骗行为另外规定为特别诈骗罪,如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 犯罪等,在本条与这些特别条款竞合时,特别条款优先适用,排斥本条适用。(4)

39、依据可能是:甲具有 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甲虽不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需要在法定最低刑以下 判处刑罚,但需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五、案例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4.00)29. (2013年案例分析59)某公司会计甲,因欠下赌债,产生了占有单位资金的念头。甲偷配了一把由财务 部经理保管的、存放现金的铁皮柜的钥匙。在公司发放工资之日,甲趁财务部无人,用偷配的钥匙打开铁 皮柜,取走了工资款20万元,携款回老家。财务部经理发现工资款不见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甲回家后, 经家人劝说,返回公司,将20万元工资款交给董事长并表示歉意。之后,在董事长的陪同下,甲到派出所 供述了上述事实

40、,同时反映某宾馆内经常有人聚赌。公安机关根据甲提供的线索,捣毁了设于该宾馆的赌 场,缴获赌资30万元,并抓获数十名涉赌人员。之后,检察机关以贪污罪对甲提起公诉,被告人辩称其行 为属于职务侵占罪,法院判决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1) 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2)甲具有哪些法定量刑情节?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理由是:甲在赌博输钱后形成了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 目的。甲偷配单位存放工资的铁皮柜的钥匙,趁财务部无人之机,秘密窃取单位工资款20万元,侵犯了 公司财产所有权。甲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本案中,甲虽然是公司的财务管

41、理人 员,但他在窃取公司财物时,利用的是工作上的方便条件,而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因此不能构成职务侵 占罪或者贪污罪。(2 )甲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甲犯罪后,向所在单位领导投案,之后向公安机关如实 供述自己的罪行,成立自首。甲提供他人开设赌场的线索,公安机关据此捣毁了一赌场,成立立功。)30. (2008年案例分析30)甲于1990年10月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4年3月被假释。2006年5月, 甲通过互联网得知某单位有钢材销售后,与乙商量,要乙扮作自己的助手,携带款项前往洽谈生意。在甲 与该单位谈判中,乙一直在场。经谈判,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甲预付货款总金额30%后,可提走合 同项下

42、全部钢材,余款待甲提走货物后一星期内支付。甲按合同支付了 15万元预付款,提走了价值50万 元的钢材。钢材到手后,甲、乙与丙谈判销售钢材,丙对钢材来路表示怀疑,甲不得不说出实情。最终, 丙支付30万元现金要下了该批钢材。甲分给乙3万元后潜逃。案发后,乙被抓获,主动提供了甲的藏匿地 点,使公安机关顺利将甲抓获归案。阅读、分析案情后,请回答下列问题:(1)请分别认定甲、乙、丙行 为的性质。(2)甲的假释考验期是多少年?假如甲因其骗取50万元钢材的行为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对甲 应如何决定执行的刑罚?(3)对乙应如何处罚?并说明理由。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预付部分货款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特别巨大 的财物后潜逃,构成合同诈骗罪。乙与甲事先通谋,与甲一起参与合同诈骗行为,应与甲一起按合同诈骗 罪的共犯论处。丙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2)甲的假释考 验期为10年。对甲应当撤销假释,将甲诈骗罪(旧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在假释考验期内所犯的合同诈骗罪 (新罪)所判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3)乙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 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乙协助抓获同案犯甲,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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