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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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讲授内容:讲授内容:一、食品卫生法的内容一、食品卫生法的内容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三、食品卫生许可三、食品卫生许可四、四、食品标识的基本要求食品标识的基本要求 五、五、六、六、食品与原料采购的卫生要求食品与原料采购的卫生要求七、七、食品贮存的卫生要求食品贮存的卫生要求 八、食品运输的卫生要求八、食品运输的卫生要求九、食品销售的卫生要求九、食品销售的卫生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一、一、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的内容的内容 试行法试行法新法新法 分分9章章57条,对保证食品卫生的适用条件、行

2、为模式及法条,对保证食品卫生的适用条件、行为模式及法 律后果都作了明确规定。律后果都作了明确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的卫生第二章食品的卫生第三章食品添加剂的卫生第三章食品添加剂的卫生第四章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第四章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第五章第五章 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第六章第六章 食品卫生管理食品卫生管理第七章第七章 食品卫生监督食品卫生监督第八章第八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第九章第九章 附则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的几个重要用语含义:的几个重要用语含义:食品食品:指各种供人食

3、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 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指一切食品的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集、收 购、加工、贮存、贮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9种)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指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职工食 堂、食品摊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内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内容 1、场所、场所2、产品(定型包装、散装)、产品(定型包装、散装)3、人员、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年10月月30日第日第八八届全国

4、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十六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1995年年10月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公布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 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制定本法。制定食品卫生法的目的、任务制定食品卫生法的目的、任务:4个 1、保证食品卫生;2、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3、保障人民身体健康;4、增强人民体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二条第二条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主要表

5、现为:主要表现为: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审查审查,参加工程验,参加工程验 收(第十九条);收(第十九条);2、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卫生、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卫生许可许可制度(第二十七条);制度(第二十七条);3、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实施、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实施健康检查健康检查(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4、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第八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第十一条)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第八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第十一条)以及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生产和使用(

6、第十三条)及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生产和使用(第十三条)进行监督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和技术指导;5、对利用新资源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第二十条)以及表明具有特定、对利用新资源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第二十条)以及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第二十二条)保健功能的食品(第二十二条)实行审批实行审批;6、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实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实行索取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制度(第二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制度(第二十五条);十五条);7、对食品标识或说明书实行、对食品标识或说明书实行规范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管理(第二十一条);和强制性管理(

7、第二十一条);8、对对进进出口出口的食品实施卫生监督和检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食品实施卫生监督和检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9、对违反、对违反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的行为追究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监督制度分监督制度分4 4个层次个层次:第第1 1个层次:中央个层次:中央 第第2 2个层次:地方个层次:地方 第第3 3个层次:铁道、交通个层次:铁道、交通 第第4 4个层次:企业自身管理个层次:企业自身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三条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

8、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 作。本条是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本条是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第四条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 守本法。本法适用于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 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也适用于食品的生产 经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本条是对食品卫生法适用范围的规定。本条是对食品卫生法适用范围的规定。第五条第五条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对违反本法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本条是对国家鼓励和保护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规定。本条是对国家鼓励和保护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规定。

9、举例:举例:检举权检举权 、处理权、处理权 、监督权、监督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第二章食品的卫生第二章食品的卫生 第六条第六条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 色 、香、味等感官性状。食品的基本要求:食品的基本要求:1、食品的安全性,即“食品应当无毒、无害”;2、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3、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七条第七条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 本条是对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特定营养与卫生要求的本条是对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特定营养与卫生要求的 规定规定 第八条第八条食品生产

10、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10项内容)第九条第九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12项内容)本条是对生产经营食品的禁令性规定。本条是对生产经营食品的禁令性规定。第十条第十条 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 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本条是对食品中加入药物的限制性规定。本条是对食品中加入药物的限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第三章食品添加剂的卫生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 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 法的食品添加剂,不得经营、使用。本条是对生产、经营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规定。本条是对

11、生产、经营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四章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 备的卫生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条是对接触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本条是对接触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卫 生规定。生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生产必须采用符 合卫生要求的原材料。产品应当便于清洗和消毒。本条是对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生产原本条是对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生产原 材料卫生要求和产品卫生性能的规定。材料卫生要求和

12、产品卫生性能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第五章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标准 1 1、食品标准分类、食品标准分类(1 1)食品的一般质量标准,推荐性标准,如:食品的一般质量标准,推荐性标准,如:GB1903-80GB1903-80食品添加食品添加剂剂 乙酸乙酸(2 2)食品的卫生质量标准,强制性标准,如:食品的卫生质量标准,强制性标准,如:GB7099-1998GB7099-1998 2 2、食品卫生标准分类、食品卫生标准分类(1 1)国家标准,国家标准,GBGB (2 2)行业标准,行业标准,WSWS,SBSB (3 3)地方标准,地方标准,DBDB,如,如D

13、B50/37-2001DB50/37-2001重庆火锅毛肚重庆火锅毛肚 (4 4)企业标准,企业标准,Q/Q/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3 3、食品卫生标准分类、食品卫生标准分类(按性质)(按性质)(1 1)食品产品卫生标准,如)食品产品卫生标准,如GB7099-1998GB7099-1998(2 2)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如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如GB14881-94GB14881-94 (3 3)食品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如食品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如GB2760-96GB2760-96 (4 4)食品容器与包装材料卫生标准,如食品容器与包装材料卫生标准,如GB968

14、8-88GB9688-88 (5 5)食(饮)具洗消剂及洗消效果卫生标准,如食(饮)具洗消剂及洗消效果卫生标准,如GB14934-94GB14934-94 (6 6)食品用工器具与设备卫生标准食品用工器具与设备卫生标准,GB9684-88GB9684-88(7 7)食品中农药及其他污染物限量标准,如食品中农药及其他污染物限量标准,如GB2763-81GB2763-81666666、DDTDDT (8 8)检验方法,如检验方法,如GB5009-1996GB5009-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 备,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

15、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以 及食品污染物质、放射性物质容许量的国家卫生标准、卫生 管理办法和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者批准 颁发。本条是对制定、发布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可能接触食品的本条是对制定、发布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可能接触食品的 各种材料、器具和设备的国家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检各种材料、器具和设备的国家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检 验规程的授权规定。验规程的授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国家未制定卫生标准的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 制定地方卫生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本条是对制定地方食品卫生标准的授

16、权规定。本条是对制定地方食品卫生标准的授权规定。第十六条第十六条食品添加剂的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中有卫生学意义的指标,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质的安全性评价,必须经国务 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屠宰畜、禽的兽医卫生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行政部 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条是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直接作用于食品植本条是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直接作用于食品植 物的农用化学物质的安全性评价以及涉及肉类卫生检验规物的农用化学物质的安全性评价以及涉及肉类卫生检验规 程等审查管理的规定。程等审查管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第六章食品卫生管理第十七

17、条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卫生管 理工作,并对执行本法情况进行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改进食品加工工艺,促进提高 食品卫生质量。本条是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制定地方本条是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制定地方 食品卫生标准的授权规定。食品卫生标准的授权规定。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 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所生产经营食品 的检验工作。本条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食品卫生管理的规定。本条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食品卫生管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三、食品卫生许

18、可三、食品卫生许可 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 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第十九条);2、利用新资源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以及利用新的原材料生产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新品种,生产经营企业在投入生产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请审批(第二十条);3、保健食品必须报卫生部审查批准后方可生产经营(第二十二条);4、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第二十六条);5、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第二十七条);6、用于食品及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第十四条);7、食品广告

19、的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6个个 1 1、场所合格场所合格 2 2、布局合理布局合理 3 3、健康合格健康合格 4 4、培训合格培训合格 5 5、检验合格检验合格 6 6、制度健全、制度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应符合 卫生要求,其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利用新资源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生产经营企业在 投入生产前,必须提出该产品卫生评价和营养评价所需

20、的资料;利用新的原材料生产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 的新品种,生产经营企业在投入生产前,必须提出该产品卫生评 价所需的资料。上述新品种在投入生产前还需提供样品,并按照 规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审批程序报请审批。本条是对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食品容器、包装本条是对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食品容器、包装 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新品种进行审批的有关规定。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新品种进行审批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四、食品标识的基本要求四、食品标识的基本要求:1 1、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2 2、GB7718-94GB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食品标签

21、通用标准 3 3、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4 4、GB13432-92GB13432-9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特殊营养食品标签 5 5、GB10344-89GB10344-89饮料酒标签标准饮料酒标签标准 6 6、其他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 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 、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份 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 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食 品,必须有中文标识。本条

22、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本条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 加剂的标识的规定。加剂的标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产品及说明书必须报国 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其卫生标准和生产经营管理 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条是对特定保健功能食品审批和管理的规定。本条是对特定保健功能食品审批和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有害于人体健康,其 产品说明书内容必须真实,该产品的功能和成份必须与说 明书相一致,不得有虚假。本条是对特定保健功能食品的安全性和说明书的真实性的本

23、条是对特定保健功能食品的安全性和说明书的真实性的 规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专用于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及其他 用具,其生产者必须按照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实施检 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本条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专用于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本条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专用于食品的容器、包装材 料及其他用具在出厂前必须经过产品检验的规定。料及其他用具在出厂前必须经过产品检验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需 要索证的范围和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24、府卫生 行政部门规定。本条是为保证经营活动中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质量而作出本条是为保证经营活动中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质量而作出 的规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六、食品与原料采购的卫生要求及其基本要求:六、食品与原料采购的卫生要求及其基本要求:1 1、熟悉法规:、熟悉法规: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 生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了解各种原辅料可能存在的卫生问题;2 2、仔细查看:、仔细查看:在采购定型包装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按 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标示,第二十一条规定标示,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 品;3、索取证明:、

25、索取证明:采购各种食品及其原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 或者化验单。“索证”时应注意3个问题:(1)审核证件 (2)证件与产品一致性 (3)不合格食品不采购 4、感官检查:、感官检查:掌握必要的感官检查方法:眼、鼻、口、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 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 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 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 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 品的工作。本条是对从事食品生产经

26、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控制健康本条是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控制健康 条件的规定。条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从业人员从业人员5 5病指哪些?必须先取得健康证病指哪些?必须先取得健康证 1 1、痢疾、痢疾2 2、伤寒伤寒:玛丽伤寒 3 3、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肝炎:分型 食物传播 举例:1988上海毛蚶甲肝流行4 4、活动性肺结核活动性肺结核 5 5、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部位:咽部、耳、化脓 举例:佳味食品中毒案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流涎症状、肛门漏、膀胱造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与健康的

27、要求:1 1、健康证健康证 2 2、先培训教育先培训教育 3 3、做好个人卫生做好个人卫生(1)工作服(帽、靴、鞋),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2)不得留长指甲,洗净双手(上班前、上厕所后、接触物品后);(3)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4)手部受到外伤,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5)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4、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 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

28、部门 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 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条是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卫生许可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各类食品市场的举办者应当负责市场内的食品卫生管理工 作,并在市场内设置必要的公共卫生设施,保持良好的环 境卫生状况。本条是对食品市场举办者法律义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城乡集市贸易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 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条是对工商行政管

29、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城乡集市贸 易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上职责划分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 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 定。进口前款所列产品,由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进 行卫生监督、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海关凭检验合 格证书放行。进口单位在申报检验时,应当提供输出国(地区)所使用 的农药、添加剂、熏蒸剂等有关资料和检验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进口第一款所列产品,依照国家卫生标准进行检验,尚无 国家卫生标准的,进口单位必须提供输出国(地区)的卫 生部门或者组织出具的卫生评价资料,经口岸进口食品卫 生监

30、督检验机构审查检验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本条是对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本条是对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 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卫生检验及审批管理的规定。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卫生检验及审批管理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出口食品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进行卫生监督、检 验。海关凭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证书放行。本条是对出口食品的卫生监督、检验的规定。本条是对出口食品的卫生监督、检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第七章食品卫生监督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 品卫生监督职责。铁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

31、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行使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卫生 监督职责。本条是对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机关的规定。本条是对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机关的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是:(一)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二)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 (三)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 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四)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 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五)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六)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七)对违反本

32、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八)负责其他食品卫生监督事项。本条是对卫生行政部门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的职权和职责的本条是对卫生行政部门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的职权和职责的 规定。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食品卫生监督员。食 品卫生监督员由合格的专业人员担任,由同级卫生行政部 门发给证书。铁道、交通的食品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 书。本条是对设立食品卫生监督员的规定。本条是对设立食品卫生监督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食品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任务。食品卫生监督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 谋取私利。食

33、品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可以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了 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进入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按照 规定无偿采样。生产经营者不得拒绝或者隐瞒。食品卫生监督员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的 义务。本条是对食品卫生监督员职责及义务的规定。本条是对食品卫生监督员职责及义务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确定具备条件的单位作为食品卫生检验单 位,进行食品卫生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本条是对卫生行政部门以外的卫生检验机构认定的规定。本条是对卫生行政部门以外的卫生检验机构认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

34、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 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 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列临时控 制措施;(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 以解封。本条是对行政控制措施的规定。本条是对行政控制措施的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除采取 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 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 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

35、措施。本条是对食物中毒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本条是对食物中毒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八章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包括3种:种:一、行政法律责任:一、行政法律责任:1 1、给予食品卫生行政处罚:、给予食品卫生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序 法律 警 责令 责令停止 责令停止 予以 销毁有毒 没收违 罚 收缴卫生 吊销卫生号 责任 告 改正 生产经营 生产或使用 取缔 有害食品 法所得 款 许可证 许可证1 39条 2 40条 3 41条 4 42条 5 43条 6 44条 7 45条 8 46条 9 47条 食品卫生法规定的10种行政处罚

3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2、给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第五十三条(后半段)、给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第五十三条(后半段)拒绝、阻碍食品卫 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 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举例:擅自举例:擅自启封启封 二、民事法律责任:二、民事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 者其他食源性 疾患的,或者因其他违反本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 担民事赔偿责任。三、刑事法律责任:三、刑事法律责任:1 1、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 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

37、,对人体健康造成 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 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例:綦江甲醇中毒案举例:綦江甲醇中毒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2、第五十三条(前半段)、第五十三条(前半段)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 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 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 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

38、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 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 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吊销卫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本条是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本条是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以及生产经营掺人非食品原料的食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以及生产经营掺人非食品原料的食 品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品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第四十条第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 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

39、违 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 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收 缴卫生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 下的罚款。本条是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本条是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 产经营活动和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行政责任的规定。产经营活动和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行政责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 改正或者有其

40、他严重情节的,吊销卫生许可证。本条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政责任的规定。本条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政责任的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责令停 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 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本条是对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行政责任的规定。本条是对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行政责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营养、卫生标准的专供婴

41、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 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 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 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 可证。本条是对生产经营不符合营养、卫生标准的专供婴幼儿的本条是对生产经营不符合营养、卫生标准的专供婴幼儿的 主、辅食品的行政责任的规定。主、辅食品的行政责任的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或者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 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 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 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42、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本条是对生产经营或者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本条是对生产经营或者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 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的行政责任的规定。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的行政责任的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而生产 经营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或者该食品的产品 说明书内容虚假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的,处以一

43、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 销卫生许可证。本条是对擅自生产经营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和该本条是对擅自生产经营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和该 食品的产品说明书内容虚假的行政责任的规定。食品的产品说明书内容虚假的行政责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包装标识或 或者产品说明书上不标明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 限等规定事项的,或者违反规定不标注中文标识的,责令 改正,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条是对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包装标识或者产品本条是对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包装标识或者产品 说明书上

44、不按规定标注的行政责任的规定。说明书上不按规定标注的行政责任的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 食品生产经营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址接入口食品 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 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本条是对违反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管理的行政责任的规本条是对违反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管理的行政责任的规 定。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或者因其他违反本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条是对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本条是对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

45、。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决定。本法规定的行使食品卫生监督权的其他机关,在 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本条是关于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本条是关于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 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 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 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复议 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

46、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 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条是对解决争议的方式和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产生本条是对解决争议的方式和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产生 的法律后果的规定。的法律后果的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者 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收受 贿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条是对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本法行为应当追究法律本条是对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本法行为应当追究法律 责任的规定。责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

47、舞弊,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 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本条是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违反本法本法行为应当追本条是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违反本法本法行为应当追 究法律责任的规定。究法律责任的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 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本条是对拒绝、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本条是对拒绝、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48、卫生法讲稿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 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 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指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 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指包装、盛放食品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 璃等制品和接触食品的涂料。食品用工具设备:指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 、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中华

49、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食品生产经营:指一切食品的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 集、收购、加工、贮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 动。食品生产经营者:指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职 工食堂、食品摊贩等。本条是对本法中使用的一些术语的解释。本条是对本法中使用的一些术语的解释。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出口食品的管理办法,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会同国 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另行制定。本条是对授权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另行制定出口食品的管本条是对授权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另行制定出口食品的管 理办法的规定。理办法的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军队专用食品和自供食品的卫生管理办法由中央军事委

50、员 会依据本法制定。本条是对军队专用食品和自供食品的卫生管理办法的制本条是对军队专用食品和自供食品的卫生管理办法的制 定的规定。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试行)同时废止。本条是对本法实施日期的规定。本条是对本法实施日期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五、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五、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第十八条第十八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所生产 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卫生管理机构的职责:卫生管理机构的职责:1、贯彻执

51、行食品卫生法规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 2、建立规章制度建立规章制度(1)岗位责任制(2)卫生把关制(原料成品)(3)质量奖惩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3、其他卫生制度、其他卫生制度(1)个人卫生制度(2)体检制度(3)器具清洁(消毒)制度(4)环境卫生制度(5)卫生检查制度(6)食物中毒报告制度(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七、食品贮存的卫生要求七、食品贮存的卫生要求 一、食品贮存的方法一、食品贮存的方法 1、低温贮存、低温贮存 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的温度一般在件下贮存的过程

52、,冷藏的温度一般在010之间。之间。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所用的温度一般在存过程,冷冻所用的温度一般在201之间。之间。2、常温贮存、常温贮存 3、举例:不同食品的储存方法、举例:不同食品的储存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不同食品的储存方法 常温储存的食品 冷藏储存的食品 冷冻储存的食品(温度 (温度在04摄氏度)在18摄氏度以下)粮谷类 不立即使用的熟食 鱼类、水产品、食用油脂 鲜蛋、鲜肉、肉馅、海产品、生肉、酱油、食醋、熟肉制品 畜禽肉 味精、鲜乳、奶油、酸乳 冷食类 调味品、食盐、

53、蔬菜、水果 速冻食品 糖果、蜜饯、水生贝壳食物 面包、糕点瓶装饮料、罐头乳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二、食品库房卫生管理(二、食品库房卫生管理(“28字字”要求)要求)离地离墙(离地2025cm,离墙30 cm);分类存放;标签立卡;有遮有盖;先进先出;易腐先出;防鼠通风 三、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三、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食品贮存库的设计和建筑应符合卫生要求,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水泥或不渗水的无毒材料铺砌。库内应设有货 架或垫离架。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接射入。门窗 上要安装纱门、纱窗,门的下部要设有挡鼠板,以保证仓库内 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高温冷库温度一般应控制在

54、40,低温冷库温度应在一18 以下。冷藏库要设有温度控制装置,并配有精确的温度计,以 便于经常检查贮存温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四、食品贮存库的卫生管理四、食品贮存库的卫生管理 食品贮藏库要设专人进行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 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 、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 况;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 存间过长而生虫、发霉。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 贮存库内的各类食品、食品原料与成品,成品与半成品,正 常食品与卫生质量有缺陷的

55、食品,短期存放与较长期存放的 食品,具有异味的食品(如海产品)和易于吸收气味的食品(如 面粉、茶叶、饼干等),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一般要求是,离地为40cm50cm,离墙30cm,以利于通风换气 货架之间应有一定的间距,中间留有运输货物的通道。冷藏食品 进库后应按品种类别、进库日期分类整齐堆放在垫离板或货架上。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验制度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验制度 对库存食品,随时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 化、发臭、虫蛀、鼠咬。5仓库要定期打扫仓库要定期打扫 仓库要定期打

56、扫,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库内消毒可用乳 酸熏蒸,禁用农药或其他有毒化学品,冰箱可用过氧乙酸涂抹,以达到减少外界因素对食品的污染,延长食品的储存期。冷库要 经常查看冷库温度,并定期清扫和除霜。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八、食品运输的卫生要求八、食品运输的卫生要求 1、专用运输工具专用运输工具 2、严格清洗消毒严格清洗消毒 3、包装材料无毒无害包装材料无毒无害 4、不同产品分装分运不同产品分装分运 5、装卸产品轻装轻卸装卸产品轻

57、装轻卸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九、食品销售的卫生要求九、食品销售的卫生要求 一、食品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场所)食品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场所):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部分内容):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部分内容):(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 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 距离;距离;(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

58、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 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 、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 的设施;的设施;(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 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

59、稿(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下列食品(产品)二、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下列食品(产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异物或者其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异物或者其 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不得出售的死亡水产品有:黄鳝、甲鱼、乌龟、河蟹、青蟹、不得出售的死亡水产品有:黄鳝、甲鱼、乌龟、河蟹、青蟹

60、、蟛蜞、小蟹、各种贝类(蟛蜞、小蟹、各种贝类(水产品管理办法水产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条)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无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存期限、配方或主要成分等食品无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存期限、配方或主要成分等食品 标签内容的定型包装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标签内容的定型包装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 品的;品的

6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销售的食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销售的食品。(返回)(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 第一条第一条 (目的目的)为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过程的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健 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 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范。第二条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经营散装食品的食品超市食品超市、商商 商场商场等销售单位(以下称“经营者”),但不包括餐饮业和集不包括餐饮业和集 贸市场贸市场。本规范所称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 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

62、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 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三条第三条 (运输工具的要求运输工具的要求)运输散装食品必须使用专用运输专用运输工具,并 在符合食品保存条件的状态下运输。(标签)(标签)出厂的散装食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 料和容器进行密封包装,并在标签标签上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 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 、食用方法、包装规格。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第四条第四条 (索证)(索证)经营者采购散装食品时,必须向制售者索取索取并核对 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

63、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存复印 印件备查。经营者应查验散装食品的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 必须如实提供。经营者应配备相应设备或工具,对购进的食 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经营要求)(经营要求)任何经营者不得经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 生产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和标签内容不完整的散装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五条第五条 (储存)(储存)经营者进货后,应按照所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 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第六条第六条 (生熟分开原则)(生熟分开原则)经营者应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散装 食品销售区域。生、熟食品销售地点应保持一定距离,不得 在同一区域内销售,防止交叉污染。

64、(分区标志)(分区标志)散装食品的销售区域应具有明显的区分或隔离标 志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和销售任何非食品 物品,并且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第七条第七条 (直接入口食品要求)(直接入口食品要求)经营者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 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必须做到:1、食品应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销售 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 2、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 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3 3、经营者应在盛放食

65、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 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4 4、经营者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 或设备。5 5、经营者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并保证消费者 能够获取符合本条第3项要求的完整标签。第八条第八条(品尝的散装食品)(品尝的散装食品)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散装食品应与销售食 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的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九条第九条(位置设置标签要求)(位置设置标签要求)经营者销售需清洗后加工的散装食品时 ,应在销售货架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签,并标注以下内容:食品 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

66、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 、食用方法等。经营者应保证消费者能够方便地获取上述标签第十条第十条(重新分装的食品)(重新分装的食品)由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其标签应按原 生产者的产品标识真实标注,必须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 方法等。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生产日期的要求)(生产日期的要求)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必须与生 产者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相一致。由生产者和经营者预包装或分装的食品,严禁更改原有的生 产日期和保质期限。已上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得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讲稿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生产日期的要求)(生产日期的要求)经营者应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区分销 售,并标明生产日期。如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则必 须在标签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限。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卫生管理员职责)(卫生管理员职责)经营者应配备专门的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散装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 1、负责检查散装食品的卫生情况、标签内容是否完整;2 2、逐项落实散装食品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并负责督促检查;3 3、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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