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辩护需要注意的问题

上传人:d**** 文档编号:190336118 上传时间:2023-02-27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3.19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强迫交易罪辩护需要注意的问题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强迫交易罪辩护需要注意的问题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强迫交易罪辩护需要注意的问题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资源描述:

《强迫交易罪辩护需要注意的问题》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强迫交易罪辩护需要注意的问题(4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强迫交易罪辩护需要注意的问题一、基本概念强迫交易罪是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或者接受服务、强迫他人 参与或者推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收购或者转让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 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年满16周岁,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表 现为直接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市场经济交易秩序和公私财产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以 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交易的行为。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以暴力、威胁手段本罪所指的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强迫人的人身或财产实际强制或打击的行为,如殴打、捆 绑

2、、伤害或者砸毁其财物等等。本罪的暴力一般是指轻伤后果以下的暴力,如果为实施交 易,以暴力致使受害人造成重伤甚至死亡危害结果的,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过 失致人重伤等罪。所谓威胁、是指对被害人实施精神上强制,以伤害其人身、揭露其隐私、 毁坏其财物、破坏其名誉、加害其亲属等相要挟。其方式则可以是言语,也可以是动作,甚 至利用某种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2、强迫交易行为根据刑法第226条规定,本罪的强迫交易行为包括以下情形: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 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 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

3、活动的。3、不能构成本罪的强迫交易行为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交易,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标准的,构成强迫交 易罪。具有强迫交易并没有达到这一法律追诉标准,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不宜以强迫 交易罪定罪处罚。三、容易混淆的主要罪名1、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前者主体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为单位;而后者主体一般只能为自然人。前者侵害的客体为 市场经济交易秩序和公私财产权利;而后者侵害的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前者客观方面 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交易的行为;而后者则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 人实行威胁,索取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由此可见,强迫交易罪实 施的暴力、威胁行为

4、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比如上海市松江区“王某等人 强迫交易案”,王某伙同胡某等人,以免费美容护肤为由,用言语恐吓等手段,强迫陈某等79名被害人共计消费人民币34.5万余元。人民法院认王某等人以威胁的方法强迫他人接 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7个月等不等有 期徒刑。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 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1) 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 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

5、产的所有权。(2) 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 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 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 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3) 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 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4) 主体不同。本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2、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虽然这两种罪都可以使用暴力、威胁手段,都可以侵犯被害人的财

6、产权、人身权,但二者有 严格区别。前者主体可由自然人或单位构成;而后者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前者行为人主观 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后者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 面前者表现为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的行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 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商品或服务作为代价。比如重庆市渝中区“朱某、雷某强迫交易案”,被告人朱某驾驶渝出租车在火车站附近搭载乘 客皮某去汽车北站。途中朱某先是劝皮某入住宾馆,遭拒绝后又采用语言威胁等手段,强 行从皮某上衣口袋内搜走100元,将皮广思送达目的地。次日凌晨朱某在搭载乘客杨某去 菜园坝,途中搭载欲一同返回重的被告人雷某。

7、在前往菜园坝途中,朱某与雷某要求杨某 支付480元出租车费,杨建国不从,两人即以语言威胁杨建国,雷某还对杨某强行搜身, 搜出650元。将杨某送至目的地后,应杨某的请求,两人退还给杨某150元。本案实际上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间是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即存在真实的提供服务和接受服 务的交易关系,被告人朱某确实具有真实交易目的,只是想通过不公平的交易来牟取暴利。 因此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强迫 交易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而抢劫罪则表现为强行劫取 公私财物的行为,完全无偿占有被害人的财物。强迫交易罪的暴力仅限于造成轻伤的范围

8、内;抢劫罪的暴力程度不受限制,甚至可以使用故意杀人的方法。四、五种具体行为1、行为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的犯罪行为。其中,“以暴力、威胁手段”,是指 行为人采取了暴力方法或威胁手段。例如,在商品交易中,不是以公平自愿的方式,而是对 交易对方采取殴打等暴力方法或者以人多力强等威胁方式迫使交易对方接受不公平的交易 的行为。“强买强卖商品”,是指在商品交易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商品交易规则,不顾交易对 方是否同意,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买进或者强行卖出的行为。2、行为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在享受服 务消费时,不遵守公平自愿的原则,不顾提供服务方是否同意,以

9、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对 方提供某种服务的行为“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主要是指餐饮业、旅游业、娱乐业、美容服务 业、维修业等服务性质的行业在营业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及公平自愿的原则,不 顾消费者是否同意,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消费者接受其服务的行为。3、行为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行为。主要是指,在一些 工程竞标、拍卖等活动中,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参与竞标的参与者退出投标、拍卖 活动。目的是使自己中标或者在没有竞拍者竞拍的情况下以不公平的价格购买到拍卖品。 按照正常的市场运作情况下,竞标市场或者拍卖市场应当是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均以平 等的身份参与竞标或竞拍活

10、动的,也只有这样竞标和竞拍的最终结果才能使得具有真正的 实力和资质的竞标者或竞拍者胜出,以达到竞标项目或拍卖品竞拍的最终目的,使得竞标 项目或工程得到符合要求的保证高质量的完成以及竞拍的拍卖品能让有真正收藏实力的人 收藏。而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行为,不但破坏了正常的竞 标和竞拍的市场秩序,在不公平的情况下得到竞标结果和拍卖品,而且使得没有资质和实 力的施工队伍或项目经营者混入了市场,使他人不能合法地参与竞争。4、行为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 的行为。公司、企业的资产转让,应当按照正常的市场法则进行。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

11、他 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行为,就是为了获得不正当的利 益,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在不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和不利于出让人的情况下转让公 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自己从中获取不法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损。5、行为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其中特定的经 营活动,是指在不法分子指定的经营活动范围内,由于屈从于暴力、威胁手段,在没有选择 的情况下,所从事或者退出经营活动的情况。五、处罚1、本罪的追诉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刑事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 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

12、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 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千元以上的;强迫交易3次以 上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的;强迫交易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千元以上的; 强迫2、本罪的处罚标准构成强迫交易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 述规定处罚。六、相关意见 1.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了关于办理 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5条规定:“采用“软暴力”手

13、段,使他人 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威胁”、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分别 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 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 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伴随这一次司法解释的颁布和施行,进一步丰富了强迫交易罪“威胁”的内涵,对司法实践具 有一定的指导意义。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你院关于强迫借贷案件法律适用的请示(粤检发研字20149号)收悉。经研究,批 复如下: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强迫他人提供或 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犯罪 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借贷为名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获 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或者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以抢劫罪或者敲诈勒 索罪追究刑事责任。此复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4月17日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