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材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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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1. 总则1.1为了做好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9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耐火材料产品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无生产许可证的耐火材料产品。1.3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耐

2、火材料产品为:焦炉用硅砖、高炉用高铝砖、高炉用粘土砖、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镁碳砖等五种产品。每种产品按申证单元申请生产许可证,且每个申证单元内按高牌号产品覆盖低牌号产品的方法取得生产许可证,(见附件1)。2. 管理机构和检验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2.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

3、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起草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组织对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的宣贯;审查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企业申请;组织或配合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对申请取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进行审查汇总,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有关资料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3号邮 编:471039电 话:(0379)4205935,4205

4、929传 真:(0379)4205955联系人:唐新洛 谢毕强 彭西高2.3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耐火材料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耐火材料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日常工作。2.4 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国家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3号邮 编:471039电 话:(0379)4205929,4205953传 真:(0379)4205955联系人:彭西高 刘大鹏3. 企业取得耐火材料产品

5、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3.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的耐火材料产品;3.2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见附件2)以及企业明示的标准; 3.3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3.4 具有保证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见附件3);3.5 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测人员;3.6 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3.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4.申请和受理4.1 企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6、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4.1.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4.1.3 有关环保、卫生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4.2 申请和受理程序4.2.1 企业应到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中“规格型号”一栏填写申证单元,每一申证单元填写申请书一式三份。4.2.2 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4.2.3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材料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4.2.4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

7、局在符合要求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留存一份申请书备案,并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4.3 无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凡企业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均可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4.4 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的申请。对于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中的分公司或生产厂、点,可以由集团公司和每个分公司(生产厂、点)一起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上述单位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可以由集团公司申请生产许可证,但是其所有的生产厂、点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都必须接受审查并全部达到合格要求方可取

8、证,其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编号。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5.1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组,审查组的组成应符合下述原则: 5.1.1 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所有审查组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企业有利益关系者应予回避。 5.1.2 审查组应由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员、专家组成,并请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代表参加; 5.1.3 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5.1.4 审查组成员一般为3-4人;5.2 现场审查5.2.1 审查部自接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5.2.2 由审查部确定现场审查日程安排,制定审

9、查计划,并提前通知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及企业。 5.2.3 现场实际审查时间一般为1-3天;5.2.4 审查组的现场审查活动应覆盖企业生产条件中有关申证产品的全部要求,按照本实施细则和耐火材料产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见附件5)的规定进行审查,认真填写审查记录和审查报告。审查报告一式三份(审查部二份、企业一份),审查组组长应确保审查活动符合审查计划要求。5.2.5 审查组在现场审查结束前向企业宣布审查结果。对现场审查合格企业中所存在的问题,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查部提交整改报告。5.2.6 对于已受理申请,但拒不接收生产条件审查的企业应视为不合格。 5.2.7 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审查部应

10、向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并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接到审查部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6. 产品抽样与检验6.1 对于生产条件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在现场审查同时,根据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验规则(见附件4)的要求在企业成品库内进行外观、尺寸、断面合格率的现场检查以及理化检验样品的抽样和封样工作,并填写抽样单一式三份。审查组应对外观、尺寸、断面合格率的检查结论的正确性和抽样过程的真实性负责。6.2企业应在封样后15日内将样

11、品送(寄)至检验机构。6.3 检验机构在收到企业送交的抽样产品后,按附件4第8款验收,并依据附件2所列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检验项目按时完成检验任务,提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式三份(审查部两份、企业一份)。检验机构应对检验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6.4 对于已受理申请,但拒不接受产品检验的企业应视为不合格。6.5 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审查部应向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并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接到审查部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7. 审定与发证7.

12、1 证书填写方式:证书中“产品名称”一栏填写耐火材料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每个申证单元一张证书。7.2 审查部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申证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7.3 审查部应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并申请书(原件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记录(原件一份)、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原件一份)、产品检验报告(原件一份)、抽样单(原件一份)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7.4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接到审查部汇总的合格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7.5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全

13、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上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定。 7.6 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并公告。 7.7 经审定,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将上报材料退回审查部。8. 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8.1 耐火材料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自证书批准之日算起。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组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证书有效期内对获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和无证查处。8.2 申请取证企业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其产品在自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仍视为有证产品。8.3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产品标准发生改变的,由审查部提出重新检验和评审方案,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进行补充

14、审查。8.4 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包括改建、改制、扩建、迁移获证产品的生产地点等),应在变化后3个月内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相关申请材料转交审查部,并由审查部组织重新进行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验后,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5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将更名申请报告、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以及原发生产许可证证书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6 企业应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

15、因毁坏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无法辨认的,应当及时在省级以上主要报纸上登报声明,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将报刊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7 获得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该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为:XK05-其中,XK表示生产许可证标记,05表示行业编号,表示产品编号,表示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8.8 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将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转让他人使用。8.9 销售耐火材料产品的企业,应保证所出售的产品已获取有效

16、的生产许可证。8.10 参加生产许可证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中关于工作纪律的规定,违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9. 收费办法9.1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9.2 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费和公告费。 9.3 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

17、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9.4 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400元。公告费由获证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9.5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公告费后,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日内,将收费收入集中汇缴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日内全额缴入中央国库。 9.6 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向检验机构交付。 9.7 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收费办法或调整

18、收费标准时,自物价管理部门的文件下发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10 附则 10.1 本实施细则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号文批准正式实施。10.2 本实施细则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10.3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即行作废。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附件1 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证单元、抽查批量及检验项目产 品名 称申证单元抽查批量检验项目备注焦炉用硅砖JG-94从成品批中随机抽取一批,优先抽取炭化室用砖。批量10吨100吨外观、尺寸、断面合格率(现场检查);SiO2百分含量;0.2MPa荷重软化开始温度;重烧线变化;显气孔

19、率;常温耐压强度;真密度;热膨胀率。高炉用高铝砖GL-65GL-55GL-48从成品批中随机抽取一批最高牌号产品。批量10吨60吨外观、尺寸、断面合格率(现场检查);Al2O3百分含量;Fe2O3百分含量;耐火度;0.2MPa荷重软化开始温度;重烧线变化;显气孔率;常温耐压强度。GL-65覆盖GL-55和GL-48,GL-55覆盖GL-48。高炉用粘土砖ZGN-42从成品批中随机抽取一批ZGN-42牌号产品批量10吨100吨外观、尺寸、断面合格率(现场检查);Al2O3百分含量;Fe2O3百分含量;耐火度;0.2MPa荷重软化开始温度;重烧线变化;显气孔率;常温耐压强度。GN-42从成品批中随

20、机抽取一批GN-42牌号产品批量10吨100吨外观、尺寸、断面合格率(现场检查);Al2O3百分含量;Fe2O3百分含量;耐火度;0.2MPa荷重软化开始温度;重烧线变化;显气孔率;常温耐压强度。炼钢电炉顶 用高铝 砖DL-80DL-75从成品批中随机抽取一批DL-80牌号产品。批量10吨60吨外观、尺寸、断面合格率(现场检查);Al2O3百分含量; 0.2MPa荷重软化开始温度;重烧线变化;显气孔率;常温耐压强度。 DL-80覆盖DL-75,BDL-80覆盖BDL-75。BDL-80BDL-75从成品批中随机抽取一批BDL-80牌号产品。批量10吨60吨外观、尺寸、断面合格率(现场检查);A

21、l2O3百分含量;耐火度;0.2MPa荷重软化开始温度;显气孔率;常温耐压强度;抗热震性。镁碳砖MT18A MT18BMT18C MT14AMT14B MT14CMT10A MT10BMT10C从成品批中随机抽取一批最高牌号产品。批量10吨150吨外观、尺寸、断面合格率(现场检查);MgO百分含量;总C百分含量;显气孔率;体积密度;常温耐压强度;高温抗折强度。MT18覆盖MT14和MT10,MT14覆盖MT10,A覆盖B和C,B覆盖C。注:1.外观、尺寸、断面的抽样检查必须在成品库现场进行,根据砖形抽取10块(或20块)进行检查;以90%作为合格判定,如检查不合格,允许翻垛复验一次。2.理化检

22、验取样应根据产品的检测项目同时取出正样(注明)和复验样(注明),现场封样后一并送到检验机构。3.依据GB/T10325-1988耐火制品的堆放、取样、验收、保管和运输规则规定,所有检测项目单值判定,若正样检验不合格,可进行双倍复验,双倍复验仍不合格者,即判定抽查产品不合格,并代表该申证单元不合格。附件2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标准1. YB/T 5013-1997焦炉用硅砖2. YB/T 5015-1993高炉用高铝砖3. YB/T 5050-1993高炉用粘土砖4. YB/T 5017-2000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5. YB/T 4074-1991镁碳砖及YB/T 4074-1991镁碳砖第

23、一号修改单6. GB/T 2992-1998通用耐火砖形状尺寸7. YB/T 5012-1997高炉及热风炉用砖形状尺寸8. YB/T 5018-1993炼钢电炉顶用砖形状尺寸9. YB/T 060-1994炼钢转炉用耐火砖形状尺寸10. GB/T16546-1996定形耐火制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11. GB/T 10324-1988耐火制品的分型定义12. GB/T 10325-1988耐火制品堆放、取样、验收、保管和运输规则13. GB/T 10326-1988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14. 与申证产品有关的原辅材料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附件3耐火材料产品申证生产企业必备生产设备

24、及检测设备产 品名 称生产加工设备及计量检验测试设备焦炉用硅 砖生产加工设备:粗破设备(颚式破碎机);中碎设备(圆锥、对辊、轮碾等);细碎设备(球磨机或管磨机等);筛分设备(振动筛或网筛)破粉碎及筛分系统的除尘装置;混练设备(搅拌机、混砂机、湿碾机、混合机等);260吨以上摩擦压砖机;干燥设备(隧道干燥窑、干燥坑、干燥室、温度计等);烧成设备(倒焰窑、隧道窑等);烧成测温系统(高温测温标准锥、光学高温计、热电偶测温装置等);计量工具(台称、磅秤、卷尺、卡尺等)中间过程粒度分析设备:天平、套筛等;检验测试设备:制样设备(切砖机、制样机、研磨设备及工具等);制水设备(蒸馏水器)、分析天平、烘样设备

25、(如0-300干燥箱等)、熔样设备(如1300的高温箱式电炉等);湿法分析用玻璃器皿、坩埚、钳、化学试剂等、套筛、外观检查工具、高温荷软仪、重烧试验设备、气孔、真密度测定装置、压力试验机、热膨胀仪等。高炉用高铝砖高炉用粘土砖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生产加工设备:粗破设备(颚式破碎机);中碎设备(圆锥、对辊、轮碾等);细碎设备(球磨机);筛分设备(振动筛或网筛);生产线配置的除铁装置、破粉碎及筛分系统的除尘装置:混练设备(搅拌机、混砂机、湿碾机、混合机等);300吨以上摩擦压砖机(注:高炉用粘土砖压机吨位不做此要求)、干燥设备(隧道干燥窑、干燥坑、干燥室、温度计等);烧成设备(倒焰窑、隧道窑等);烧成

26、测温系统(高温测温标准锥、光学高温计、热电偶测温装置等);计量工具(台称、磅秤、卷尺、卡尺等) 中间过程粒度分析设备:天平、套筛等;检验测试设备:制样设备(切砖机、制样机、研磨设备及工具等);蒸馏水器、分析天平、烘样设备(如:0-300干燥箱等);熔样设备(如1300的高温箱式电炉等);湿法分析用玻璃器皿、坩埚、钳、化学试剂等、套筛、外观检查工具、耐火度试验仪、高温荷软仪、重烧试验设备、气孔、体密测定装置、压力试验机等。产 品名 称生产加工设备及计量检验测试设备镁碳砖生产加工设备:粗破设备(颚式破碎机);中碎设备(圆锥、对辊、轮碾等);细碎设备(球磨机);筛分设备(振动筛或网筛)、*砂子预热器

27、(针对北方寒冷地区)、破粉碎及筛分系统的除尘装置:混练设备(*预混机、混练机、*高速混练机等);630吨以上摩擦压砖机、热处理窑;温度计、热电偶、毫伏表等;计量工具(台称、磅秤、卷尺、卡尺等) 中间过程粒度分析设备:天平、套筛等;检验测试设备:制样设备(切砖机、制样机、研磨设备及工具等);蒸馏水器、分析天平、烘样设备(如:0-300干燥箱等);熔样设备(如1300的高温箱式电炉等);定碳仪、湿法分析用玻璃器皿、坩埚、钳、化学试剂等、套筛、外观检查工具、*高温抗折仪、气孔、体密测定装置、压力试验机等。注:1.表中仅列出各类产品所需的基本生产加工设备及计量检验测试设备,带*号生产设备及试验设备不做

28、必备要求(仅提倡企业具备),审查组可根据企业产品具体情况补充必要的生产加工设备及计量检验测试设备的要求,企业的生产加工设备及计量检测设备能力必须与申证产品范围相适应。2.企业的计量设备、工具、测温系统以及仪器仪表必须在计量检定合格的有效期内。附件4 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验规则1. 耐火材料产品实物外观、尺寸、断面合格率的检查以及产品实物理化性能检测抽样、封样的工作由审查组在生产条件审查结束后离开企业前组织进行,对于生产条件审查不合格的企业暂不抽样。2. 耐火材料产品的实物抽样依据GB/T10325-1988耐火制品堆放、取样、验收、保管和运输规则以及对应的申证产品标准进行。3.

29、耐火材料产品抽样必须抽取近一年内生产的且企业自检合格的入库产品,每个申证单元随机抽取具有代表性的一批产品,批量数量必须满足附件1的要求,抽样个数必须满足GB/T10325-1988之规定,并一次抽取出外观、尺寸、断面检查样、理化检验正样及复验样。4. 由于耐火材料产品的特殊性,抽取的实物样品的外观、尺寸、断面检查必须由审查组在现场进行,审查组应根据砖型、砖种按照GB/T10326-1988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以及对应的申证产品标准进行此项检查,检查时要有企业负责人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场,对双方有争议的数据要进行复测使企业确认,同时审查组要认真填写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外观、尺寸及

30、断面质量检查记录;经企业负责人和审查组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审查部。5. 审查组要在抽出的理化检验正样、复验样上粘贴标记,加封审查部封样章,并由审查组长签字。6. 封样结束后审查组要与企业代表一起填写耐火材料生产许可证产品抽样单,此表一式三份(交付审查中心、审查部、检验机构各一份)。7. 企业必须自封样后15日之内将样品送(寄)至检验机构,企业送样过程中应保证样品及封印完好。企业送样同时应提供样品检验必须的相关的图纸、技术文件以及其它交接手续(如抽样单、委托单等)。8. 样品到达检验机构后,检验机构应对样品认真验收,检查外包装有无损伤、破裂,逐块检查样品封条是否完好,样品有无损伤,做好验收记录,并

31、在抽样单上签收盖章。检验机构如发现企业所送样品的原始状态改变或样品损伤,应拒收样品并及时报告审查部,审查部根据具体情况做出重新抽样或其它处理的决定。9. 耐火材料生产许可证抽封样品送(寄)至:国家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3号邮编:471039电话:(0379)4205933传真:(0379)420595510. 检验机构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试验方法标准进行生产许可证样品的理化检测工作。11. 检测机构应对许可证样品质量进行判定,并在规定的检测周期内向审查部提交检验报告。附件5耐火材料生产许可证产品抽样单企业名称抽样编号详细地址企业类型大 中 小邮 编传 真电

32、 话抽取申证产品情况产 品 名 称单 重申证单元/抽样牌号/砖号执行标准批量/提交数量(吨)批号/入库日期产品堆放形式码垛 捆扎 集装 散放 纸箱 存放地点保管情况良好雨淋受潮企业自检结论商 标抽样情况抽样方法抽样基数抽样计数抽样数量外形 块、断面 块、理化抽样 块、复验 块封样类型封样章号码 印泥颜色 盖章数量 个/块封样标志毛笔 记号笔 书写内容签署审查组签 字本次抽样于 年 月 日按本单上述各项要求及有关标准执行完毕,并记录如上。第 审查组长: 年 月 日企业认可本次抽样始终在本厂有关人员陪同下完成,我厂对所抽查的样品、执行标准及上述记录予以确认。企业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检验机

33、构样品验收 来样经本单位检查,包装、样品、封印均完好无损。 来样经本单位检查,发现样品或封印的原始状态改变,因此不能接受此来样。具体情况是:收样单位:样品验收人: 样品单位送样人: 年 月 日备注1. 本单一式三份(审查部、企业和检验机构各一份)。2. 限企业将样品 日内送达,逾期后果自负。送样人必须携带此单及委托单,以供收样时验收。3. 送样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苑路43号,国家耐火材料质检中心收样室(邮寄试样请注明生产许可证样品,并采用中铁快运方式)。样品送达同时交付检验费用。联系电话:(0379)4233501-2677 传真(0379)4273449 邮编:471039附件6耐火材料产品

34、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说 明1. 本办法适用于申领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评价。2. 本办法具体按:一、质量管理职责;二、生产资源提供;三、技术文件管理;四、采购质量控制;五、过程质量控制;六、产品质量检验;七、成品入库、堆放保管和出厂发运;八、文明安全生产共8章26条48款进行审查评价。每一款的审查内容都按“合格”“轻微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结论进行评定。其中“轻微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性质轻微的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性质严重的不合格。3. 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审查后,要填写本办法后面的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35、不合格项目汇总表(表一),并对审查出的全部不合格项目(以款计)进行综合评价,然后再填写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表二),其中审查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审查结论的确定原则是:(1)“严重不合格”不超过1款,“轻微不合格”不超过9款,审查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2)无“严重不合格”,“轻微不合格”不超过12款,审查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 本办法应结合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一同使用。5. 本办法解释权归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耐火材料产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一、质量管理职责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记录审查评定此项不适用1.1组织领导1.企业的领导中应有人负责企业的质量

36、工作且职责和权力明确。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企业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且职权明确。 合格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1.2方针目标1.企业应制定质量方针和可测量的质量目标。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贯彻实施。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1.3管理职责1.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在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二、生产资源提供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记录审查结论此项不适用2.1生产设施企业必

37、须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设施和工作场所,且维护完好。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2设备工装1.企业必须具有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的生产设备及工艺装备。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工艺装备的性能和精度应符合企业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3测量设备1.企业必须具有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含外观检查工具)。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企业的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的性能、精确度能满足生产需要和达到检定规程的要求,并按检定规程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在有效期内使用。 合格 轻微

38、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4人员要求1.企业的质量管理主管领导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了解产品质量法规及企业所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企业中各岗位的技术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检验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3.企业的工人应具备本岗位基本知识和技能,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图纸和工艺文件等),并能正确熟练地操作设备。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三、技术文件管理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记录审查结论此项不适用3.1技术标准1.企业应具备和贯彻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产品国家标准和行

39、业标准,且为最新有效版本。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应严于或达到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并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3.申证产品相关的其它技术标准(如原辅材料、各工序质量控制、半成品及成品检验、试验方法等标准)齐全,且为最新有效版本。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4.企业应定期发布“采用标准目录”。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3.2工艺文件1.有按产品类别制订的生产工艺技术规程文件,有各类工艺文件清单,并与实际在用的工艺文件相符。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工艺文件应正确、完整、一致,且签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 合格 轻微不

40、合格 严重不合格3.3文件管理1.企业应制定合理的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发放、存档、更改、作废、收回应符合规定的规程。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企业应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的管理。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四、采购质量控制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记录审查结论此项不适用4.1采购制度应有原辅材料、模具等的采购质量控制制度或采购质量控制计划。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4.2供方评价1.有供方评价准则,并对供方进行评价,发布合格供方名单并在合格供方采购。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 保存有原辅材料、供应商名单和供货质量记录,并对供方进行质量

41、控制。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4.3采购文件企业应根据正式批准的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技术标准、采购合同等)进行采购。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4.4采购验证企业应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或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证,检验及验证记录应齐全。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五、过程质量管理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记录审查结论此项不适用5.1过程确认企业应按产品类别制订工艺流程等过程确认文件,明确各类产品都有哪些生产过程,过程中那些是关键工序、关键质量控制点和特殊工序,各过程控制内容是什么。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5.2工艺管理1.制定有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并

42、严格进行管理和考核。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 职工应严格执行工艺管理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各工序台帐、记录应真实、规范、完整。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5.3质量控制1.企业应对过程中的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实施质量控制,制订有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有控制记录且与规定的控制程序一致。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企业应对过程中的特殊工序实施质量控制,制订有特殊工序控制程序,有控制记录且与规定的控制程序一致。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5.4转序控制企业应有转序控制制度,严格贯彻实施并有记录,以确保合格品转序,不合格品及时处置 合格 轻微

43、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六、产品质量检验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记录审查结论此项不适用6.1检验管理1.企业应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机构;有检验资格证书的专职质检员;有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以及检验、试验、计量设备、化学试剂、消耗品、标准物质等的管理制度。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企业如有委托检验项目,必须出具有合法地位和相应能力的检验机构资质调查和评定资料,并签有正式的委托检验合同。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6.2过程检验生产过程中应按规定进行产品质量全项检验,做到不漏检,做好检验原始记录,出具真实一致的过程检验报告,并应对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6.3产品检

44、验1.外观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按标准规定进行翻垛重选,重选后应重新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 企业应按产品标准的要求,在产品入库前进行理化性能指标全项检验,确保合格产品入库,做好检验原始记录,出具真实一致的产品检验报告,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企业应有处置措施并有记录。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七、原辅材料管理及成品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记录审查结论此项不适用7.1原辅材料管理有原料管理制度(规定有进厂原料登记、分级检选、堆放并有明显标识、不合格原料处理等内容)及考核办法;对制度和考核办法应贯彻实施;台帐完整、记录齐全。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

45、重不合格7.2成品储存、包装、防护1.应有成品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制度。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入库成品应具有理化检验台帐和出入库台帐,且档案完整。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3.入库成品储存、包装、防护应符合制度规定,并有明显规范标识。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7.3交付出厂产品应出具产品质量检验证明书(产品标准规定内容填写齐全)。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八、文明安全生产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记录审查结论此项不适用8.1文明生产1.厂房、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应整洁、明亮。并符合产品相应的需要。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应布局合理,道路

46、平坦通畅,在半成品、成品的搬运过程中,需按作业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半成品、成品出现损伤。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8.2安全生产1.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各工序应配置足够的防尘装置。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车间、库房等地要有防火、防爆措施。易燃、易爆危险品要进行隔离和防护。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2.企业应有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措施和制度,破粉碎、混练工序职工应戴防尘面具操作。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3.企业的废物排放、噪声污染、粉尘污染及卫生要求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合格 轻微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不合格项汇总表(表一)序号审查项目总计轻微不

47、合格严重不合格审查组对企业不合格项目的综合评价1质量管理职能6(款)(款)(款)审查组长: 年 月 日2生产资源提供8(款)(款)(款)3技术文件管理8(款)(款)(款)4采购质量控制5(款)(款)(款)5过程质量管理6(款)(款)(款)6产品质量检验5(款)(款)(款)7成品储存、包装、防护、交付5(款)(款)(款)8文明安全生产5(款)(款)(款)总 计48(款)(款)(款)企业代表签字确认:(盖章) 年 月 日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表二)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产品名称:邮编:电话:申证单元:联系人:传真:审查结论审查组根据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和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该企业进行评审,共计审查出:轻微不合格项目 款、严重不合格项目 款经综合评价,本审查组对该企业的审查结论是: 。(注:审查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审查组长: 年 月 日 审查组织单位(章): 年 月 日审查组成员姓 名性别单 位注册资格审 查 分 工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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