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保险相关法规_标准版

上传人:痛*** 文档编号:189789454 上传时间:2023-02-24 格式:PPTX 页数:47 大小:181.98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10保险相关法规_标准版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10保险相关法规_标准版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10保险相关法规_标准版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资源描述:

《10保险相关法规_标准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0保险相关法规_标准版(47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1相关法规相关法规2课程大纲课程大纲p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p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p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3课程大纲课程大纲q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q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q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q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4第二条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 人之间、公民和法

2、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第四条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老实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老实信 用的原那么。用的原那么。第八条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法关于公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法关于公 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 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那民法通那么么第一章第一章 根本原那根本原

3、那么么5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第九条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18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人。16 16周岁以上不满周岁以上不满18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那

4、民法通那么么6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1010周岁以上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 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不满1010周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的未成年人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 活动。活动。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公民以他的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 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

5、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视为住所。民法通那民法通那么么7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以下人员中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以下人员中 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经未成年 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6、员会同意的。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 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 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法院裁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 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 部门担任监护人。部门担任监护人。民法通那民法通那么么8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7、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保护被监护人的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保护被监护人的人 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 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 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 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公民下落不明满2 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

8、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 结束之日起计算。结束之日起计算。民法通那民法通那么么9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一下落不明满4 4年的;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 起满起满2 2年的。年的。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 事法律行为有效。事法律行为有效。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

9、出资比例或者协议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的除外。民法通那民法通那么么10第三章第三章 法法 人人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 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 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10、。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企业法人由于以下原因之一终止:企业法人由于以下原因之一终止:一依法被撤销;一依法被撤销;二解散;二解散;三依法宣告破产;三依法宣告破产;四其他原因。四其他原因。民法通那民法通那么么11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由主管机关或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由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织,进行清算。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

11、资格。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经核准登记,取,取得法人资格。得法人资格。民法通那民法通那么么12第五章第五章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权利。第九十八条第九十八条 公民享有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第一百条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公民享有肖像权肖

12、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民法通那民法通那么么13第六章 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赔偿损失的权利。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 失。失

13、。民法通那民法通那么么14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 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 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 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 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

14、有的损 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民法通那民法通那么么15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 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 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 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

15、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阻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除阻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抱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抱歉。民法通那民法通那么么16民法通那民法通那么么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效期间为2 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六条 以下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以下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 1年:年:一

16、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存放财物被丧失或者损毁的。四存放财物被丧失或者损毁的。第七章第七章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17课程大纲课程大纲q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q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q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q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1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那么那么第一条第一条 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

17、法权益。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二条第二条 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老实信用的原那么。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老实信用的原那么。19第五条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以下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经营者不得采用以下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置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商品相混淆,使购置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

18、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第二章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第六条第六条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经营地位的经营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经营地位的经营 者,不得限定他人购置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者,不得限定他人购置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19、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第八条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 或者购置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或者购置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 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个人在帐外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个人在帐外 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1第十条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以下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经营者不得采用以下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 权利人的商业

20、秘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二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 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三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 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 业秘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2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本钱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本钱 的价格销售商品。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21、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3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从事以下有奖销售经营者不得从事以下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成心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一采用谎称有奖或成心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 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

22、过五千元。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县级以上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可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进行监督检查。以进行监督检查。第三章第三章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4课程大纲课程大纲p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p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p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条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

23、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 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开展,制定本法。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开展,制定本法。第四条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公平、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第六条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那么那么26第七条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置、使用商品和接受效劳时享有人身、财消费者在购置、使用商品和接受效劳时享有人身、财产平安不受损害的权利。产平安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八条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

24、其购置、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效劳的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置、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效劳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效劳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效劳的权利。第十条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置、使用商品和接受效劳时,享有其人消费者在购置、使用商品和接受效劳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第二章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7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

25、。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章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8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以下职能:消费者协会履行以下职能: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效劳;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效劳;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效劳的监督、检查;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效劳的监督、检查;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

26、门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解;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效劳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效劳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费者提起诉讼;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群众传播媒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群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介予以揭露、批评。第五章

27、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消费者组织29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效劳,不得以牟利为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效劳,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效劳。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效劳。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向人民法

28、院提起诉讼。第六章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争议的解决30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办。广告的经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办。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31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

29、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经营者应当用的,经营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效劳有欺诈行为的,应当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效劳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置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置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效劳的费用的一倍。受效劳的费用的一倍。第七章第七章

30、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32课程大纲课程大纲q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q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q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q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33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标准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为了标准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法?等有关法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

31、机构管理规定34第四条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代理机构是指符合中国保监会规本规定所称保险代理机构是指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取得经营保险定的资格条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以下简赞许可证,根据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以下简赞许可证,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单位。本规定所称保险代理分支机构是指由保险代理机本规定所称保险代理分支机构是指由保险代理机构设立、在其授权范围内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分构设立、在其授权范围

32、内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分公司和营业部。公司和营业部。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35第二章第二章 机构管理机构管理 第一节第一节 设立设立第七条第七条 保险代理机构可以采取以下组织形式:保险代理机构可以采取以下组织形式:一合伙企业;一合伙企业;二有限责任公司;二有限责任公司;三股份三股份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36第九条第九条 保险代理机构以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保险代理机构以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5050万元;以万元;以股份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股份形式设立的,其

33、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币10001000万元。万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保险代理机构应当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保险代理机构应当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保险代理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应当自办理工商登记之保险代理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应当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日起2020日内,按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的日内,按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的20%20%缴存。保险缴存。保险代理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应当相应的增加代理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应当相应的增加保证金数额。保证金数额。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37第二节第二节 变更与终止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保险代理机构有以下

34、情形之一的,应当报中国保险代理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报中国保监会保监会 一变更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一变更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二变更组织形式的。二变更组织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38第三章第三章 资格管理资格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代理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管理保险代理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管理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是指在保险代理机本规定所称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是指在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销售保险产品或者进行构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销售保险产品或者进行相关损失勘查、理赔工作的人员。相关损失勘查、理赔工作的人员。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

35、的保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资格证书?。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39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向本机构的保险代理从业人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向本机构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发放执业证书。执业证书只能向持有员发放执业证书。执业证书只能向持有?资格资格证书证书?、且无本规定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的本、且无本规定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的本机构人员发放。机构人员发放。执业证书是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代表保险代理机执业证书是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代表保险代理机构从事保险代理活动的证明。构从事保险代理活动的证明。保险代理从业人

36、员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应当主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应当主动向客户出示动向客户出示?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和执业证书。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40第二节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第六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第六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本规定的条件。当符合本规定的条件。保险代理机构任用高级管理人员,其保险代理机构任用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资任职资 格格应当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应当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 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在保险公司、其他保险

37、代理机构、保险不得在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代理机构、保险 经纪机构或者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机构中任经纪机构或者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机构中任 职。职。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41第四章 保险代理关系管理第七十九条第七十九条 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代为办理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代为办理 保险业务。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或者保险代理分支机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或者保险代理分支机 构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应当与保险代理机构或构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应当与保险代理机构或 保险代理分支机构签订保险代理分支机构签订书面的委托代理合同书面的委托代理合同。委。委 托代理

38、合同的授权不得超出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托代理合同的授权不得超出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 区域及业务范围。区域及业务范围。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42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监督所委托的保险代理机构、保保险公司应当监督所委托的保险代理机构、保 险代理分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展业行为,并险代理分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展业行为,并 对该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展业过程中对该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展业过程中 的虚假陈述、误导等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的虚假陈述、误导等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依法承担责任。依法承担责任。保险应当制止、纠正该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保险应当制止、纠正该保险

39、代理机构及其分支 机构的保险违法行为,不得唆使、诱导该保险机构的保险违法行为,不得唆使、诱导该保险 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从事保险违法行为。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从事保险违法行为。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43第五章 经营规那么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可以经营以下保险代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可以经营以下保险代 理业务:理业务: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二代理收取保险费;二代理收取保险费;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具体代理

40、权限在前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具体代理权限在前 款所列范围内由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款所列范围内由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第八十八条第八十八条 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 区域为其住所地所在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区域为其住所地所在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44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七条 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根据中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根据中 国保监会有关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国保监会有关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 和资料。和资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二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每

41、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保险代理机构应后,保险代理机构应 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机构财务及合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机构财务及合 法、合规性进行审计,并在法、合规性进行审计,并在三个月内向三个月内向 中国保监会报送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国保监会报送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 和利润表等财务报表。和利润表等财务报表。中国保监会根据需要,可以要求保险代理中国保监会根据需要,可以要求保险代理 机构或者保险代理分支机构提供专项外部机构或者保险代理分支机构提供专项外部 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45第七章第七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申请人隐

42、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 虚假材料申领证书的,中国保监会不予受理虚假材料申领证书的,中国保监会不予受理 或者不予颁发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并给于警告;,并给于警告;该证书持有人三年内不得再次向中国保监会该证书持有人三年内不得再次向中国保监会 申请申请?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八条?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持有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持有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 手段取得手段取得?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的,中国保监会依法的,中国保监会依法 撤销撤销?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并给于警告;该证书持,并给于警告;该证书持 有人三年内不得再次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有人三年内不

43、得再次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资资 格证书格证书?。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46第八章第八章 附附 那么那么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二条 本规定自本规定自20052005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实施,中国保日起实施,中国保 监会监会20012001年年1111月月1616日公布的日公布的?保险代理保险代理 机构管理规定机构管理规定?保监会令保监会令2001420014号号 同时废止。同时废止。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47课程回忆课程回忆q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q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q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q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