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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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章管理制度15篇 公章管理制度1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一、专人管理根据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划分、公司公章应由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保管,鉴于公章的重要性和安全性,行政人事部将公章交由财务部锁入财务保险柜中代为保管,财务部出纳作为公司公章的代行专管员,未经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在未经行政人事部允许的情况下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保管,专管人员要向接收人员

2、交接工作。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二、审批手续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批准人应在公文送审稿上签字。事情紧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三、审批权限1、公司公章。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须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用章。其他一般对外工作联系函等公函平行文和一般下行文,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批准后用章。2、部门印章。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用章。其中,对外用章,须经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批准;对内可

3、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因专项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须报经行政人事部同意、总经理批准后制章。四、使用登记用章人员要认真填写用印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时间、用印部门或人员、用印事由(文件名)、文件字号、发往单位、用印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五、用印要求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公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台头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用印部门或人员必须在相关领导批准下、在行政人事部进行用印登记后,专管人员方可根据用印登记予以用印。六、公章外借严格控制将公章带出公司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带出使用时,须经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七、公章翻新需

4、刻制新公章时,由行政人事部报经总经理同意后,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新公章启用时,要进行登记,并印发启用通知,明确启用新公章、作废旧公章的年月日。停止使用的旧公章,应按规定上交。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二_年六月二十七日公章管理制度2一、公司公章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二、所有盖章文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合同(协议)法人授权书等重要文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盖章。三、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认真填写用章使用登记表。四、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

5、,必须由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盖章并严格登记手续。五、对加盖公章的材料,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六、严禁将公章带到公司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八、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九、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十、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十一、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

6、严厉惩处,严重者立即辞退。公章管理制度3一、总则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公司印章的刻制(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部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广州市公安局备案。(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四)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7、(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印章登记表)(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5 、公司章程、协议。6 、员工调动。7 、员工的.任免聘用。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二)公司合

8、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2 、各类经济合同等。(三)公司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二)行政部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四)印章管理员1、负责印章的保管。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9、一)印章的管理1、公司行政章由行政部专人负责管理。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等)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部备案。5、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记表)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二)印章的使用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

10、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4印章使用登记表)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经理私章由法人或总监/经理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的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

11、执行登记制度。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三)印章的保管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

12、端正。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部经理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七、公司印章的停用(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1、公司名称变动。2、印章使用损坏。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总经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请表)公章管理制度41、工作时间夏季:8:3018:30 中午用餐时间:12:00-14:00冬季:8:3018:00 中午用餐时间:12:00-13:302、休息制度公司为每周六天工作日,每周轮休一天。在展会、广告发布日、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公司可另行安排作

13、息时间。3、考勤制度(1)、迟到:迟到1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加罚50元;10分钟以上1时以内,每次罚款5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2)、早退: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3)、旷工:未经提前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并处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除名。(4)、病假:员工病假须提前通知部门主管,并在康复上班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一个月内病假两天内不扣工资,两天以上病假扣除当天工资。(5)、事假:事假必须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主管,部门主管签字后当事人应在当天交人事审批,

14、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处理。事假不得超过1天,超期请假的须由人事部向总经理汇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岗。超期离岗者,以旷工处理。超期四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临时请假的需电话通知部门主管,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按流程补写假条,未经批准或未补假条的以旷工处理。临时请假的扣除当天工资并罚款20元。(6)、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宜,须向部门主管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7)、脱岗:无故不在自己当值的岗位上的,视为脱岗,给予20元/次罚款处罚,每月

15、累计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4、其它规定(1)、各部门考勤由负责人如实记录,于次月1日前统计汇总,上报公司人事部。若有未执行或执行不到者,罚该店负责人20元/次。(2)、事假、休息、离岗前必须进行工作交接,离岗人员与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如因未交接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并处以20元/次处罚。【请假流程】(1)、请假人提前1天填写假条。(2)、由部门主管签字(3)、当事人于当日交人事部门审批(4)、审批同意后请假人可休息(5)、审批后的假条由人事部门备案备注:事假期超过一天的人事部门应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批准。如特殊情况下,须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须补写假条,

16、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于人事。公章管理制度5为加强公章管理,规范用章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一、印章保存管理1、公司行政章由办公室内勤人员保存管理;2、公司合同专用章和人事调配专用章由总经理保存管理。二、印章使用范围1、合同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所有经济合同;2、人事调配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人员调配手续;2、行政章用于签盖公司文件、通知、报告、申请及其它文书资料。三、公章使用办法1、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和签盖合同专用章,否则合同无效。合同签订内容要经公司经理会议研究通过。2、公司人事调配(包括调进调出)一律签盖人事调配专用章并由总经理签字。3、行政章使用要按下列规定进行:需盖章的重要文件文书先由主

17、管领导把关,经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再行加盖行政章;一般性通知类文书,先请示总经理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行政章。未经领导签字的文件文书一律不予加盖公章;对有疑问的盖章请求,内勤人员可直接向总经理请示。内勤人员对每一次用章要进行认真登记,记清用章内容、批准人、直接用章人、用章时间、用章份数等,直接用章人要在用章登记表上签字。内勤人员要留存用章签批原件以备查。向上级部门报送报批的.文书资料盖章,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四、未按上述规定用章,追究印章管理者的责任,若由此造成损失,追究越权批准人或印章管理者的政治或经济责任。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公章管理制度6第一条、为了保证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

18、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管理规定,有效地维护公词利益,特制定木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则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州十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刘外签署的合同、仙,议及其他须州印章的文本等。第四条、印章授权管理和使用部门:(一)公司印章,由公司董事长授权向相关部门核发或核销;(二)公司印章由董事长授权以下部门分别管理和使用:1、公司行政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3、合同

19、专用章由公司法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4、公司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配置其他用途公章时亦应按木办法执行。5、凡因工作需要扦符合木条规定配置印章或更换印章需向公司办公室上报书面申请,经董事K批准同意后配置或更换印章。6、印章刻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经公安机关核准,到指定的单位刻制:印章的规格、样式由公司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五条、印章的管理(一)公词的所有印章,均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留杆扦确定印章保管及使刑责任人(以卜简称为印章专管员)。印章启刑时由公司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司启用有关专用章的通知(详见本管理办沾附件一),注明启用,r期、发放个位利使用范围和启用印模。(二)办公室向印章专管员移交印章时,应填

20、写公洞印章留样备案表(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一)。(三)由于印章磨损而更抉印章,仍需在公司办公室登记、留样。(四)公洞部门撤销或重组,原部门有关印章交回公丽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销毁。(五)严禁印章专管员将印章转借他人。(六)印章工夫时,印章专管员应当及时向公司办公室书面报告,公司办公室应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查印章下落、公告印章什废、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等。(七)公司决定需要停用印章的,由董事长签宁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司停用有关专用章的通知(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三)将停用原因、叫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回停用的印章切角刊存或销毁。(八)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违反木项规定致公

21、词造成的个部经济损火由当事人向公司承担个额赔偿责任。第六条、印章专管员的职责公词所有印章专管员应遵守木条以下规定:(一)印章专管员每天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存放在办公桌内:次日L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保险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二)印章专管员同事、病、休假等原同不在岗位时,印章授权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专管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上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丁什,登记用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填写木办法刚什四的印章交接单,

22、登记交交接日期、管理印章类别。交接人员签字,印章授权人签字认可后备存。(三)印章专管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川印。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审批手续)I;个的,印章专管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员审核文刊:内容或审批手续的,印章专管员可拒绝州印井报告领导处理。(四)印章专管员用印盖章位首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利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五)印章专管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国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罚。(六)印章专管员

23、离职叫,其管理的印章记录和档案须作为员丁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专管员离职时,须办理分管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专管人离职交接单(详见木办法刚什五)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7、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携带公章外山。如确需带山使用时,须经董李长批准并填写公章外使州审批单(讦见本办法附件六)力可带:非公章专管人员携带外时,汁j印人还应填写本办法附件叫的印章交接单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叫带出。第七条、各类公章的使用规定(一)公司印章的使州1、办理使用公司印章的事项,须由业务经办入认真填写相应的审批文件并按取得相应权限领导的审批同意意见后,连同需用印的文件等一并交印章专管员,由其审核审批手续齐备后用印。2、凡有公词

24、对应权限管理领导笳署的文仆或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等,可直接加盖相应的公词印章,但印章专管员仍应按照木条第3项规定填写_公词用印审批记录单(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L)并留存复印件以完善相关档案,依据本条规定填写的单据无需审批人签字。3、除木条第2项规定的情况外,凡加盖公词印章的存根类介绍信(开几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存根)、便函、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等文件,均须填写_公司州印审批汜录单并经相应管理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力可使川公司印章。4、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则务专用章及公司其他印章(合同专用章除外)所用印的文件、资利、附件资料及_公司用印审批记录单作为用印凭据档案由印

25、章专管员留存。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公司法务部门审核签宁后方叫使用。5、禁枉手写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6、禁止在内容填写不个的文仆或宁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仆、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上加盖公司印章。(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规定1、对外签署的合同或仙,议,应按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办理审批程序。2、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公司法务部指派专人担任印章专管员负责保管。3、需使州合同专州章时,经办人应填写公司合同专汁j章州印审批单(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八),经公司对应管理领导审批同意方叫用印。交公司管理领导审批的合同,应注有公司法务部、顾问律师及该合同对应的业务部门

26、负责人的审核意见。4、用印的合同上应当先由合同授权签约代表人签字升注明年月日后,方可用印。5、禁止在手写合同或合同内容填写不个的合同上加盖公司合同6、刘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合同专州章。(三)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的无须办理木条第(一)项的审批程序。公洞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及其他需州公司财务印章的文本等,须按规定办理州印手续。(叫)公司其他各部门印章、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相关部门或部门做出相关规定,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五)公司各类印章实行用印登记制度,印章专管员应每年度6月30前、12月31日前应将该期间填写的用印登记簿(详

27、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九)及用印资料朴案全部移交公司档案保管人存甲。第八条、法律责任(一)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符合本制度划定时,不得擅自使用。(二)违反木制度的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火、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第九条、刚则(一)本办法附公司印章管理的札关文件范本。(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时效实施。(三)木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X司办发公章管理制度7为了加强对部门公章的使用管理,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1、每学年开始由部门正职到校务办公室领取部门公章并登记,学年结束后交到校务办公室统一保管。2、部门公章

28、要有专人保管。3、部门公章只能作为部门内部业务用章,不能代表学校对外行使权利,文件、合同等文本必须加盖学校行政章方可有效。4、如因部门公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由部门负责人及保管人承担。公章管理制度81目的 为维护公司印章保管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从公司运作规范需要出发,避免印章管理出现不规范行为,以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公章的文本。3印章类别本制度所指的印章包括隔离开关、电力工程、电力器材三个公司公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法人章,财务章,党支部章,计划生育章及各部

29、门专用章。4职责4.1印章管理权限公司授权企管部管理隔离开关、电力工程、电力器材三个公司公章,公司授权财务物管部管理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公司授权各部负责人管理本部门专用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4.2印章的保管4.2.1行政公章有企管部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按规定使用,不得转借他人;4.2.2公司部门专用章由部门负责人专管并按规定使用,不得转借他人;4.2.3印章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将印章随意存放;4.2.4印章管理人员因事、病、出差等原因不在公司时,印章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在印章交接时,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接起至日期,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交接时双方的签字确认以备查询,代管印章人

30、属于第二责任人,在管理印章期间与印章管理人员负有同等责任;4.2.5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用印程序;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用印的,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4.2.6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要制定印章使用签批单,签批单需注明印章使用的内容,日期,使用人;领导签字等信息;签批单年末留档。4.3使用规定4.3.1未经公司法人、总经理授权及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印章的刻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颁布的有关印章刻制的规定,并经公安局备案;4.3.2以公司名义所发公文,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发文件的原稿用印,并同时在印章使用签批单上登记备案;4.3.3对

31、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需评审并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在合同或者协议上签字后方可用印,并同时在印章使用签批单上登记备案;4.3.4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及其他须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需严格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4.3.5各类介绍信、便函、个人相关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等的开据,严格按照用印审批手续办理,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严禁在空白文本上加盖公章印戳;4.3.6公司领导在出差期间,用印事宜应有用印人员电话请示相关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用印签批单上做好登记,注明电话请示某某相关分管领导后,方可用印;等分管领导回公司后,用印人员必须及时补办用印审批手续;4.3.7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

32、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相关印章,无须经过审批手续;4.3.8人事劳资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人事相关印章,无须经过审批手续;4.3.9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印章者,应事先在用印签批单上载明事项及带出地点,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带出公司;4.3.10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4.3.11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印章的,造成丢失、盗用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5附则公司各部门印章的保管使用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印章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备案。公章管理制度9第一条为加强事

33、业单位印章管理,保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秩序,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督管理机构)登记的事业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印章,指事业单位名称印章(含各种质料)、专用印章(指冠以单位名称的钢印、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等专用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名章。第四条事业单位名称印章为圆形,直径不得超过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冠以单位法定名称的钢印直径不

34、得大于4.2厘米,不得小于3.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他专用印章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印章印文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字体为宋体。第五条事业单位经监督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后,方可刻制印章。印章所刊的单位名称,应与监督管理机构依法登记的单位名称相一致。第六条事业单位刻制印章须持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核准备案后,到公安机关许可的公章刻制单位刻制。(一)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举办单位出具的刻制印章的介绍信;(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其他有关申请材料。第七条事业单位刻制

35、冠以单位名称的内设机构印章的,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第六条程序办理。冠以事业单位名称的内设机构印章仅限单位内部使用,不得对外。第八条事业单位自依法设立登记,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30日内,将刻制的单位印章的.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第九条事业单位办理名称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时,将原登记的单位名称印章和专用印章送交监督管理机构,并在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30日内,将新刻制的单位名称印章的印迹和专用印章的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第十条事业单位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30日内

36、,将刻制的新任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向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印章的印迹时,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刻制印章核准备案证明。事业单位印章的印迹经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印章方可启用。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办理法人注销登记时,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收缴事业单位名称印章和专用印章。第十三条事业单位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由监督管理机构收缴单位名称印章和专用印章。无法收回的,由监督管理机构发布印章废止的公告。第十四条监督管理机构对收缴的和事业单位送交的印章,应填写收缴事业单位印章凭证,并登记造册。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印章损坏或遗失,应在报刊上发布印章作废或遗失声明,并将损坏的印章送交监督管理机构,持作废

37、或遗失声明的证明和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收缴事业单位印章凭证,按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申请重新刻制,刻制后30日内,将新刻制印章的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事业单位冠以单位名称的内设机构印章损坏或遗失需要重新刻制的,经声明作废后,将损坏的印章送交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变更、注销登记后,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保留原名称印章的,应填写事业单位印章封存申请表,根据实际情况承诺需要保留时限,由举办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并经原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与印章一并上交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封存手续。自批准事业单位名称变更或注销之日起,保留封存时限一般不超

38、过2年。第十七条监督管理机构对收缴封存的事业单位印章应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封存印章。第十八条封存印章的使用,仅限于原事业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登记核准之日前的未结束事项,不得在新事项上使用。事业单位如需使用封存印章,须填写事业单位使用封存印章申请表,注明使用理由、举办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举办单位公章后,到监督管理机构当场使用,用印后重新封存。封存印章不得以任何原因外借使用。第十九条监督管理机构将收缴的印章送交公安机关,填写事业单位印章送交登记表,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省监督管理机构送交所在地设区的市政府公安机关,市、县(市、区)监督管理机构送交同级政府公安机关。印章由公安机

39、关负责销毁。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办理注销(撤销)、变更单位名称登记后,应将刻制的冠以单位名称的内设机构印章登记造册,送交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销毁。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应当有专人保管。严禁买卖、出租、出借印章。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保管人、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未经公安机关办理核准备案,擅自刻制印章的,由公安机关收缴非法刻制的印章,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承制事业单位印章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规定予

40、以处理。第二十四条经公安机关许可的公章刻制单位,违反第六条规定承制事业单位印章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五条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印章工作中玩忽职守、滥权、徇私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_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_月_日。公章管理制度10为了规范百利华庭二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百利华庭二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

41、房管局、公安局、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预留印鉴。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议。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决议的有效性。第四条业主大会的决议自业主大会(转载于:小龙文档网:业委会公章管理制度)按有效票权数表决

42、通过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决议的有效性;第五条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大会的决议。第二章公章的保管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一般由业主委员会秘书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保管。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第九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

43、主委员会委员或秘书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第十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第三章公章的使用第十一条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3.公章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在申请单上签字;4.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盖章事由,并由使用人签字、填写日期;5.公章保管人员加盖公章;6.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

44、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第十三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第十四条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业主委员会秘书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分为公告类和知会类两种。公告类文件以“(_小区业委会200公告第号)”进行编号,知会类以“(_小区业委会200知会第号)”进行编号。随时供业主查核。第十五条不得携带公章外出鉴印。特殊情况确需外出鉴印,应由业委会2名以上主任或副主任批准。第十六条严格控制开

45、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讨论通过,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隐瞒不交回者,对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第四章审批权限第十七条下列事项无须批准人员批准,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3.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4.在已经按程序加盖过公章的仍然有效的文件复印件上经审核一致后加盖公章;5.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

46、件上须有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6.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7.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8.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第十八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3名主任的签字);2.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第十九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

47、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第二十条下列事项必须具有有效的业主大会决议,并且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1.以业主大会名义签署的各类合同;2.以业主大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但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的决议和文告除外;第二十一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政府部门

48、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责任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提请业主大会取消业委会成员资格;如已经给业委会、业主大会造成损失必须全额赔偿,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公章管理制度11一、总则公章是我所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二、公章的使用范围所的正式文件(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请示、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行

49、政介绍信、调查证明材料、规定要盖章的其他证件以及经所领导批准的需要盖章的材料。三、使用规定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盖章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1、以公司名义发文,必须经公司领导审阅,方可盖用公司公章。2、调查证明材料和其它需盖公章的,须经领导同意方可盖用公司公章。3、办理正常人事、劳资关系的.材料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用公司章。4、公章一般不对职工私人使用,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也仅限于证明职工身份、劳资、以及政审方面,材料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用公司公章,并且其材料需要留下复印件备案。5、公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公章外出的,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

50、,使用后必须立即收回单位。6、公章加盖处必须是文件或材料的适当位置,严禁在空白格式化文件或稿纸上加盖公章。四、公章的保管1、行政公章、支部章、工会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2、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管理。3、科室章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4、专职人员休假或另有他事不能在岗时,行政章、支部章必须上交主管领导保管,其它印章的可指定同科室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办事秉公的同志代管。五、公章管理员岗位职责公章管理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应严格履行职责:1、负责公章的保管,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2、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盖章前,必须仔细阅读该文件或材料,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

51、迹潦草、有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件或材料,可以拒绝加盖印章。3、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公章管理制度12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

52、,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在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决议的有效性。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第二章公章的保管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主任指定或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由专人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其他业主代表专人保管。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

53、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第八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第九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第三章公章的使用第十条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3、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填写日期;4、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

54、存档。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第十二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第四章审批权限第十三条下列事项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3、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4、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

55、性函件(函件上须有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5、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6、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7、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第十四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主任的签字);2、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第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

56、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第十六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主任、副主任及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责任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无法证明由于

57、他人的责任造成公章的不妥使用的责任由公章保管人承担。第二十条本制度从8月22日起生效。公章管理制度13一、总则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定制此制度。二、公司印章的刻制(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董事会审批。(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岳阳市公安局备案。(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生产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四)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

58、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三、公司印章的启用(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生产章)、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5、公司章程、协议。6、员工调动。7、员工的任免聘用。8、协议(合同)

59、资金担保承诺书。(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2、各类经济合同等。(三)公司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一)公司总经理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三)印章管理员1、负责印章的保管。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一)印章的管理1、公

60、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5、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二)印章的使用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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