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48-4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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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侵侵 权权 责责 任任 法法 侵侵 权权 责责 任任 法法复习复习 第五章第五章 产产 品品 责责 任任(二二)第第4447条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人追偿。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四十六条

2、第四十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

3、,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章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机

4、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一)第第4849条条 侵侵 权权 责责 任任 法法本次课重点问题本次课重点问题了解了解“碰瓷碰瓷”现象现象了解好意同乘规则了解好意同乘规则 知道租赁、借用情形下事故责任承担的规知道租赁、借用情形下事故责任承担的规定定理解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理解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第六章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一)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

5、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道路,并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路,而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道路,并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路,而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除此之外,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除此之外,铁路道口、渡口、机关大院、农村场院及其院内的路,均不属于道铁路道口、渡口、机关大院、农村场院及其院内的路,均不属于道路,如院内通道、校内道路、乡间道路等。路,如院内通道、校内道路、乡间道路等。交通事故,也并非道路上发生的一切事故,而单指车辆等交通工具驾驶交

6、通事故,也并非道路上发生的一切事故,而单指车辆等交通工具驾驶人员、行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章行为致人员、行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章行为致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条文理解】【条文理解】第第48条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理解上述规定,需要注意以下问题:理解上述规定,

7、需要注意以下问题:第第48条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条第1款前半段规定:款前半段规定:“机动车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偿”。这是赔偿时的。这是赔偿时的保险优先保险优先原则。那么,保险公司的原则。那么,保险公司的责任基础是什么?是侵权责任,还是合同责任,抑或是责任基础是什么?是侵权责任,还是合同责任,抑或是法定责任?法定责任?这个问题的解决,至少影响如下问题的

8、答案:这个问题的解决,至少影响如下问题的答案: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的“赔偿赔偿”义义务或者责任是否需要考虑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务或者责任是否需要考虑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中的责任大小?如是合同责任,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如是合同责任,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相应地,此处规定的虽然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相应地,此处规定的虽然是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但是,由于责任保险的含义当然地隐含着是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但是,由于责任保险的含义当然地隐含着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这里保

9、险公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这里保险公司的责任如果是合同责任,则应对考虑被保险人的责任大小。司的责任如果是合同责任,则应对考虑被保险人的责任大小。第第48条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性责任保险。2008年年2月月1日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

10、任限日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为:额为: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元人民币。第第48条条 机动

11、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举例分析:甲乙两人驾车相撞,造成乙的损失为举例分析:甲乙两人驾车相撞,造成乙的损失为10万元,万元,甲的损失为甲的损失为5万元,都未超出保险限额。根据相关证据,万元,都未超出保险限额。根据相关证据,甲的责任为甲的责任为70,乙的责任为,乙的责任为30,按合同义务说按合同义务说对于乙的损失对于乙的损失10万元,甲应当承万元,甲应当承担担70的责任,即的责任,即7万元,相应地,万元,相应地,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7万元的赔偿义万元的赔偿义务;对于甲的损失务;对于甲的损失5万元,乙承担万元,乙承担30的责任,相应地,其保险公的责任,相应地,其保险

12、公司应当承担司应当承担1.5万元的赔偿责任。万元的赔偿责任。按法定义务说按法定义务说很明显,两个保险公司分别很明显,两个保险公司分别承担承担10万元和万元和5万元的赔偿责万元的赔偿责任。任。第第48条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按合同义务说按合同义务说受害人只能起诉机动车一方,不受害人只能起诉机动车一方,不能直接起诉保险公司。能直接起诉保险公司。按法定义务说按法定义务说第第76条前半段的规定赋予了条前半段的规定赋予了第三者以直接请求权,可以第三者以直接请求权,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保险公司的责任性质,还影响如下问题的答案:在机动车保险公

13、司的责任性质,还影响如下问题的答案: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机动车一方是否享有赔偿请求权?对保险公司围内,对机动车一方是否享有赔偿请求权?对保险公司是否享有赔偿请求权?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是否享有赔偿请求权?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能否直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件中,能否直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第第48条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第76条前半段的理解,应当先从文条前半段的理解,应当先从文义解释开始,同时还要从体系、目的的角度考量,而

14、后两者义解释开始,同时还要从体系、目的的角度考量,而后两者往往对法律的理解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往往对法律的理解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从字面含义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从字面含义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前半段规定保险公司在机条前半段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予以赔偿。并没有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予以赔偿。并没有明确说明保险公司是根据被保险人的过错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明确说明保险公司是根据被保险人的过错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对比第对比第76条前半段与后半段可知,在机动车相撞场合,保险公司向受条前半段与后半段可知,在机动车相撞场合,保险公司向

15、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与机动车驾驶人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基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与机动车驾驶人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并不相同。前者的基础在于强制性责任保险,其强制性体现在购买、础并不相同。前者的基础在于强制性责任保险,其强制性体现在购买、赔偿的强制性。后者的基础则在于机动车驾驶人的有过错的行为,属赔偿的强制性。后者的基础则在于机动车驾驶人的有过错的行为,属于传统侵权法领域,责任大小主要根据过错来判断。因此,前者无需于传统侵权法领域,责任大小主要根据过错来判断。因此,前者无需考虑被保险人考虑被保险人(加害人加害人)的过错。的过错。从立法目的考量,第从立法目的考量,第76条直接规定由保险公

16、司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的主条直接规定由保险公司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的主要理由是为了及时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客观上具有分散投保人风险的要理由是为了及时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客观上具有分散投保人风险的立法目的。因此,立法目的。因此,在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法定责任。在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法定责任。即保即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与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构成侵权责任、其侵权责任的大险人的赔偿责任与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构成侵权责任、其侵权责任的大小并无关联。小并无关联。第第48条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还要从行政法的角度看待。强制保险作为一种必须购买的保险,实际还要从行政法的角度看待。强制保险

17、作为一种必须购买的保险,实际上是对投保人财产权的一种限制,在此意义上,与行政征收具有很大上是对投保人财产权的一种限制,在此意义上,与行政征收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从行政法的理论看,像税收这样的行政征收的目的只能是的相似性。从行政法的理论看,像税收这样的行政征收的目的只能是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在此意义上,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向不特定的第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在此意义上,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向不特定的第三人提供的也应当是一种公共服务,所以,就保险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三人提供的也应当是一种公共服务,所以,就保险人与第三人的关系而言,不能仅从合同的角度来理解,还应当从公共服务提供者和享有而言,不能仅从合同的角度来理解,

18、还应当从公共服务提供者和享有者的角度来理解。者的角度来理解。总之,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总之,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迅速填补损害的立法目的看,应当认定保险公司对第三人迅速填补损害的立法目的看,应当认定保险公司对第三人的责任是一种的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法定责任。作业:我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作业:我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条。第第48条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1.机动车相撞,适用过错责任,并无争议。机动车相撞,适用过错责任,并无争议。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主要有无过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主要有无过错

19、责任或危险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两种观点。责任或危险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两种观点。最高院观点最高院观点:修改前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都是修改前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都是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第第(2)项后半段的观点凸显了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这里不存在证明责任项后半段的观点凸显了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这里不存在证明责任的倒置问题,就应由侵权人举证。第的倒置问题,就应由侵权人举证。第(2)项最后的一句话项最后的一句话“机动车一方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的根本点在于认定,的根本点在于认定,机动车一方无论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这恰恰符合

20、无过错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无论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这恰恰符合无过错责任的内涵。内涵。杨立新:杨立新:受害人过错,本来是应当免除加害人的责任的规则,受害人过错,本来是应当免除加害人的责任的规则,但是,由于交通事故中应当适用但是,由于交通事故中应当适用“优者负担危险优者负担危险”的原则,因此,在的原则,因此,在即使是机动车一方完全没有过错,而受害人负有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即使是机动车一方完全没有过错,而受害人负有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也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是正确的。机动车一方也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是正确的。第第48条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道路交通安

21、全法第76条第条第1款第款第(2)项中段项中段“有证据证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实际上是过失相抵规则在交,实际上是过失相抵规则在交通事故责任的具体适用。通事故责任的具体适用。(一一)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不适用过失相抵规则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不适用过失相抵规则由于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应当认定为由于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应当认定为法定责任,其赔偿责任的大小并不以机动车一方的过错或责法定责任,其赔偿责任的大小并不以机动车一方的过错或责任大小

22、为依据,因此,这里的任大小为依据,因此,这里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指的是对超出保险限额之外的部分,根指的是对超出保险限额之外的部分,根据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据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并不能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并不能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过错而主张减轻责任。过错而主张减轻责任。第第48条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二二)关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过错认定关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过错认定1.从法理上讲,

23、任何人都对自己的安全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道路交从法理上讲,任何人都对自己的安全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通安全法第76条所规定的非机动车、行人的过错,应当着重从非机动条所规定的非机动车、行人的过错,应当着重从非机动车、行人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是否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进行考察。这种车、行人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是否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进行考察。这种注意义务主要来源于相应的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注意义务主要来源于相应的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如下栏如下栏)。2.对于非机动车和行人过错程度的认定,要结合不同的场所分别判断。对于非机动车和行人过错程度的认定,要结合不同的场所分别判断。3.在考虑行人的过错程度上

24、,还要注意根据行为人的行为能力分别判断。在考虑行人的过错程度上,还要注意根据行为人的行为能力分别判断。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行人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行人的规定:对非机动车对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非机动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25、通行。驾驭畜力车,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拴系牲畜。对行人对行人: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

26、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过。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

27、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等。第第48条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2005年民法卷第年民法卷第21题题 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将其撞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

28、,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对于这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由乙自行承担由乙自行承担C.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D.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第48条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答案:答案:C知识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知识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承担。任承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

29、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据此,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据此,C项说法正确。项说法正确。2003-33多选多选 王某买票乘坐某运输公司的长途车,开车司机王某买票乘坐某运输公司的长途车,开车司机为钱某。长途车行驶中与朱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致王某受伤。为钱某。长途车行驶中与朱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致王某受伤。经认定,朱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经认定,朱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下列哪些

30、说法是正确的?的?A.王某可以向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王某可以向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B.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违约损害赔偿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违约损害赔偿C.王某可以向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王某可以向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D.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侵权损害赔偿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第第48条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答案及解析:答案及解析:ABD.本题中,朱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本题中,朱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A正确。正确。合同法第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

31、责任”承运人即运输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运人即运输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B项正确。项正确。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22条规定: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运输公运输公司的违约对于王某造成了损害,故王某可以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司的违约对于王某造成了损害,故王某可以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D正正确。而钱某对王某的损害没有过错,并且作为运输公司的雇员,其不是确。而钱某对王某的损害没有过错,并且作为运输公司的雇员,其不是客运合同的当事人,故不承

32、担侵权责任,客运合同的当事人,故不承担侵权责任,C错误。错误。(一一)故意主要指受害人自杀、自残或故意主要指受害人自杀、自残或“碰瓷碰瓷”的情形。的情形。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利用机动车驾驶的物理上的特征达到其自杀、自残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利用机动车驾驶的物理上的特征达到其自杀、自残后者获取赔偿的目的,机动车一方的行为本身不具有可非难性,受害人后者获取赔偿的目的,机动车一方的行为本身不具有可非难性,受害人这种行为导致机动车一方来不及反应或无法避让。这种行为导致机动车一方来不及反应或无法避让。“碰瓷碰瓷”是古玩业的一句行话,意指个别不法之徒在摊位上摆卖古董时,是古玩业的一句行话,意指个别不法之徒在

33、摊位上摆卖古董时,常常别有用心地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常常别有用心地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他们便可以借机讹诈,可怜被他们便可以借机讹诈,可怜被“碰瓷碰瓷”者气受了,钱花了,还得抱回一者气受了,钱花了,还得抱回一堆碎瓷。堆碎瓷。这里指故意与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相撞,骗取赔偿等等。这里指故意与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相撞,骗取赔偿等等。标题标题:今日说法今日说法遭遇遭遇“碰瓷碰瓷”团伙团伙URL:http:/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三三)好意同乘。好意同乘。杨立新观点:杨立新观点:即免费搭车或支付部分费用的搭车。实践中对免费搭

34、车造成的损害是否应即免费搭车或支付部分费用的搭车。实践中对免费搭车造成的损害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有如下问题需要考虑:是否构成自甘冒险行为。有该承担赔偿责任,有如下问题需要考虑:是否构成自甘冒险行为。有人认为搭车就意味着承担风险。我认为不能作此理解。注意义务的程人认为搭车就意味着承担风险。我认为不能作此理解。注意义务的程度,这应当根据利害关系来确立。一般认为,在无偿的情况下,注意义度,这应当根据利害关系来确立。一般认为,在无偿的情况下,注意义务的程度比较低。但是驾车人严重疏忽大意致乘车人损害,还是应该承务的程度比较低。但是驾车人严重疏忽大意致乘车人损害,还是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担损害赔偿责任

35、。好意同乘的规则是:有偿搭乘他人的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好意同乘的规则是:有偿搭乘他人的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交通工具提供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此,应当比照旅客运输合同的规交通工具提供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此,应当比照旅客运输合同的规则处理。无偿搭乘他人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交则处理。无偿搭乘他人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交通工具提供者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通工具提供者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第第48条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1.多辆车导致一起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在两辆或者多辆多辆车导致一起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在两辆或者多辆

36、机动车造成一个受害人受损的情况下,其损害如何赔偿,机动车造成一个受害人受损的情况下,其损害如何赔偿,对于机动车而言并无困难。但由于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介对于机动车而言并无困难。但由于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介入,就会存在保险公司如何支付保险金的问题。入,就会存在保险公司如何支付保险金的问题。案例:甲乙二人驾驶机动车,造成第三人死亡,甲承担案例:甲乙二人驾驶机动车,造成第三人死亡,甲承担70的责任,乙承担的责任,乙承担30的责任,损失总额为的责任,损失总额为20万元,该损万元,该损失甲乙的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失甲乙的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答: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

37、赔偿责任,但是由于保险答: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保险公司的责任并不以被保险人的责任大小为依据,而是承担公司的责任并不以被保险人的责任大小为依据,而是承担法定责任,因此,两个保险公司应当平均承担该笔损失。法定责任,因此,两个保险公司应当平均承担该笔损失。第第48条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18条的理解与适用。条的理解与适用。该条例第该条例第18条规定: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交通事故责

38、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但在有些案件中,被保险机动车但在有些案件中,被保险机动车买卖后未向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以此为由买卖后未向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赔,如何处理?拒赔,如何处理?最高院观点:最高院观点:虽然没有通知债务人保险公司,但是保险金的请求本身即可虽然没有通知债务人保险公司,但是保险金的请求本身即可视为通知,至于变更手续,应当看成是一种通知的形式,与口头通知并无视为通知,至于变更手续,应当看成是一种通知的形式,与口头通知并无实质的差别。虽然该条例第实质的差别。虽然该条例第14条规定: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保险公司

39、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但这里的机动车转让不应属于的除外。但这里的机动车转让不应属于“重要事项重要事项”。第第48条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3.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并存时精神损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并存时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的次序问题: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的次序问题: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强制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足以赔偿第三人死亡伤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强制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足以赔偿第三人死亡伤残损失时,由于

40、商业三者险对精神抚慰金不予赔偿,因此,就产生了精损失时,由于商业三者险对精神抚慰金不予赔偿,因此,就产生了精神抚慰金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中如何扣除的问题。即:强制责任保险神抚慰金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中如何扣除的问题。即: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应当先赔偿物质损失还是精神损害?限额应当先赔偿物质损失还是精神损害?最高院观点:最高院观点:精神损害与物质损害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中的赔偿次序,精神损害与物质损害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中的赔偿次序,应当由请求权人选择行使。另外,在商业险和强制险的保险人不同的应当由请求权人选择行使。另外,在商业险和强制险的保险人不同的场合,商业险的保险人并不能要求强制险的被保险人或第三人按

41、照特场合,商业险的保险人并不能要求强制险的被保险人或第三人按照特定的次序行使债权。定的次序行使债权。4.保险公司能否作为被告问题:保险公司能否作为被告问题:可以。可以。第第48条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对租赁、借用机动车情形下对租赁、借用机动车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承担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承担第第四十九条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

42、以赔偿。不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条文理解】【条文理解】前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前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条规定的“机动车一方机动车一方”是指机动车所是指机动车所有人还是指机动车使用人?如果机动车的所有人和发生交通事故时的有人还是指机动车使用人?如果机动车的所有人和发生交通事故时的机动车使用人不一致时,是由所有人承担责任还是由使用人承担责任,机动车使用人不一致时,是由所有人承担责任

43、还是由使用人承担责任,抑或是连带责任?本条即是对在租赁、借用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与抑或是连带责任?本条即是对在租赁、借用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责任承担的规定。使用人不一致时的责任承担的规定。第第49条条 租赁、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租赁、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只要是由于机动车的驾驶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无论只要是由于机动车的驾驶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无论具体的驾驶人是谁,保险公司都应当赔偿。具体的驾驶人是谁,保险公司都应当赔偿。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存在一定的不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存在一定的不同,我国是按照交通事故的类型来区分归

44、责原则。同,我国是按照交通事故的类型来区分归责原则。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机动车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我国基本采纳了在机动车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我国基本采纳了“运行支配运行支配”和和“运行利益运行利益”两个标准综合判断。两个标准综合判断。实务界对此条规定仍有不同意见。实务界对此条规定仍有不同意见。第第49条条 租赁、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租赁、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这

45、意味着三点:这意味着三点:保险公司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对第三人承担赔偿保险公司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超出强制责任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人承担。责任。超出强制责任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人承担。如果该交通事故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超出强制责任限额部分的如果该交通事故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超出强制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按照机动车实际使用人的过错比例承担;如果该机动车与赔偿责任,按照机动车实际使用人的过错比例承担;如果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相撞,则适用无过错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相撞,则适用无过错责任。运行利益运行利益一般是指因运行本身所产生的

46、利益,主要体现为机动车的运一般是指因运行本身所产生的利益,主要体现为机动车的运行所带来的便利甚至享受。该利益显然由机动车的使用人获取。而机行所带来的便利甚至享受。该利益显然由机动车的使用人获取。而机动车的所有人的出借利益动车的所有人的出借利益(体现为有偿或无偿体现为有偿或无偿)或收取的租金是所有人或收取的租金是所有人所有权权益的体现,并非对于机动车的运行享有的利益。所有权权益的体现,并非对于机动车的运行享有的利益。第第49条条 租赁、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租赁、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所有人仍然具有一般的注意义务,在基于其意思转移机动车的占有、所有人仍然具有一般的注意义务,在基于其意

47、思转移机动车的占有、使用场合,所有人应当预见到机动车由他人驾驶会产生危险,在此使用场合,所有人应当预见到机动车由他人驾驶会产生危险,在此情况下,所有人应当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情况下,所有人应当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应注意:应注意: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内容:主要体现在未对借用人、承租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内容:主要体现在未对借用人、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驾驶能力等影响机动车安全驾驶因素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驾驶能力等影响机动车安全驾驶因素的合理审查,或者体现为未对机动车适于运行状态进行合理维护等的合理审查,或者体现为未对机动车适于运行状态进行合理维护等方面。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标准在租赁和借用

48、情形下应有所不同:方面。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标准在租赁和借用情形下应有所不同:所有人的注意义务在出租场合应当高于借用场合。所有人的注意义务在出租场合应当高于借用场合。所有人承担的责任大小,应当考虑所有人的过错以及原因力与损害后所有人承担的责任大小,应当考虑所有人的过错以及原因力与损害后果的关系综合判断。果的关系综合判断。所有人与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所有人与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第第49条条 租赁、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租赁、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未经许可擅自驾驶他人车辆时的责任主体:应类推适用本条规定,即未经许可擅自驾驶他人车辆时的责任主体:应类推适用本条规定,

49、即对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如果所有对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如果所有人对于他人擅自驾驶人对于他人擅自驾驶(偷开偷开)有过错,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有过错,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未成年人作为使用人的责任承担: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在此情形下,未成年人作为使用人的责任承担: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在此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存在过错,即未能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将机动车出借、机动车所有人存在过错,即未能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将机动车出借、出租给未成年人,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出租给未成年人,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在出租机动车场

50、合,在出租机动车场合,本条适用于:本条适用于:在约定时间内出租经营者将机动车在约定时间内出租经营者将机动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 的情形;的情形;不适用于:不适用于:出租经营者不仅提供机动车,而且提供劳务并收取租赁费用,因为这出租经营者不仅提供机动车,而且提供劳务并收取租赁费用,因为这种租赁合同实则是承揽合同。另外,在出租人为个人的情况下,签订种租赁合同实则是承揽合同。另外,在出租人为个人的情况下,签订后一种形式的长期租赁合同可能在事实上构成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后一种形式的长期租赁合同可能在事实上构成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此时应当

51、适用本法第此时应当适用本法第35条,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条,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本条不适用于城镇中运行的本条不适用于城镇中运行的“招手即停招手即停”的出租车,因为这里实为运的出租车,因为这里实为运输合同关系,出租车公司应为赔偿责任主体。输合同关系,出租车公司应为赔偿责任主体。【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第第49条条 租赁、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租赁、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小结本次课小结本次课布置作业布置作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对租赁、借用机动车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对租赁、借用机动车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 赔偿责任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侵侵 权权 责责 任任 法法第六章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一)第第4849条条 谢 谢!国国 际际 经经 济济 法法谢谢观看/欢迎下载BY FAITH I MEAN A VISION OF GOOD ONE CHERISHES AND THE ENTHUSIASM THAT PUSHES ONE TO SEEK ITS FULFILLMENT REGARDLESS OF OBSTACLES.BY FAITH I BY FA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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