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环保部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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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海油化安环2001137号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减少和杜绝高处坠落伤亡事故的发生,参照HG23014,特制定本规定。一、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根据化工企业特点,虽在2m以下,但属下列情况时应视为高处作业:(一)作业地点坡度大于45或工作面无平稳的立脚点或有震动的地方以及附近有可能导致伤害因素的作业。(二)凡是框架结构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作业。(三)在无平台和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以及

2、架空管道、汽车、槽船、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四)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容器内进行登高作业。(五)作业地点下部或附近(可致伤范围内)有洞,升降(吊装)口、坑、井、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有转动的机械、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二、坠落高度基准面应从最低坠落点的水平面算起。高处作业分为四个级别,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在5-15m时为二级;在15-30m时为三级;在30m以上时为特级。高处作业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有七类:强风(风力六级以上),雨天、异温、夜间、带电、悬空、抢救。除此之外为一般高处作业。三、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视力

3、严重衰退、癫痫病、严重贫血的人员以及孕妇、年老体弱者及酒后都不能从事高处作业。四、脚手架搭设应征求使用方负责人意见,并且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脚手架的负荷量为每平方米不超过270kg,脚手板必须用铁丝捆牢。脚手架经搭架方技术人员认可后,由双方负责人验收合格才能交付使用。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脚手架,使用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达到要求后方可使用。五、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高跟鞋、带钉鞋、易滑鞋、拖鞋,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六、高处作业前须由作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高处作业许可证(见附件),安全措施应详细写在许可证上。不同内容的作业(如搭架作业和使用架子作业

4、)应分别办理许可证。安全监护工作由作业单位负责。七、高处作业许可证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应赴现场认真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130m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由作业人员单位领导审批。230m以上的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经作业单位领导签字后由作业地点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审核、主管副总批准。3所有高处作业在开工前都必须与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当班负责人取得联系并签字认可。八、凡因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由作业项目负责人和审批人负责。作业人员违章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责。监护人员应承担一定责任。九、一般高处作业许可证存根由作业负责人交本单位安全员保存,特殊高处作业存根交分公司保存。

5、十、作业人员须验证后方可作业。无证、手续不全或措施不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开工。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行为可越级上报。十一、作业负责人在每次作业前要检查设施、人员的安全状况,进行技术交底和现场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十二、在作业条件或作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十三、进行高空焊接、气割作业时,必须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十四、入塔罐、容器内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同时办理入塔罐、容器内作业许可证。十五、在生产化工危险品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地方进行作业时,应事先与该区负责人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并设置一定的防护用具,确

6、定双方联系信号,设有专人监护,以防意外事故。十六、在吊篮或吊架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篮或吊架拉绳、安全带工具袋、滑车、卷扬机、制动闸等进行检查。吊篮或吊架的负荷承重量应有一定的安全系数,应设双重制动闸且灵敏可靠。十七、一般情况下,不准上下同时垂直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同时垂直作业时,应经分公司主管副总批准,采取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十八、在石棉瓦、瓦棱板(薄板材料、轻型材料)上作业时,应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或梯子。十九、一般情况下,高处作业人员要距离普通电线1m以上;距离普通高压线2.5m以上,并特别注意防止运送导体材料触碰电线。二十、作业所用工具、材料等物件不准抛掷。对易坠落工具材料等

7、应采取防范措施。作业完毕应清除易坠落物件。因发生事故,紧急处理故障,必须登高作业而来不及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时,必须经班长同意,采取安全措施,并由班长指定监护人,方可登高作业。在班长交接班记录中记载清楚。二十一、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二十二、各单位组织的其它活动,如贴刷标语、打扫卫生、擦拭玻璃等需要登高时,亦应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附件:高处作业许可证二一年八月五日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气体防护器材使用及管理规定海油化安环2001138号一、隔离式防毒面具的使用(一)长管式防毒面具1进入有毒区前应检查面罩呼气阀、吸气阀是否灵活好用,并进行气密性试验。戴好面具后,方可

8、进入毒区。做到先戴后进。2自吸式长管不得长于10米,长管内无异物堵塞。3使用长管防毒面具,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备有氧气呼吸器等相应的防护器材和救护安全绳等急救器材。4长管应保持平直,不得被缠结、挤压、折扁践踏、猛拉,使其处于畅通状态。进气管端应悬置于上风头无污染的空气和清洁环境中,不得放在地上。监护人应经常检查长管及进气管端的情况。5使用长管式防毒面具,只允许一人进入容器内部工作,如需要两人同时进入,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安全管理部门检查。6使用长管式防毒面具过程中感到呼吸困难或不适,应立即离开有毒区,在有毒区严禁取下面罩。7长管式防毒面具应确保每三个月检查一次;每次使用后除进行外观

9、检查外,应根据情况进行清洗,使之保持清洁、通畅、干燥完好。(二)氧气呼吸器的使用1氧气呼吸器是一种与外界隔离自供式呼吸器,适用于缺氧、含有毒气体或毒物成分不明的环境,但严禁在有油类、高温、明火作业中使用。2使用前要认真检查面罩是否损坏、漏气、老化,视镜是否完整干净,皮带和内部的主要部件是否完好。3检查联络哨子是否好用,并确定联络信号。4打开氧气阀门(氧气阀门手柄向外拉,再向逆时针方向旋开),检查压力是否在10兆帕以上。检查呼气阀、吸气阀、自动排气阀是否灵敏好用,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5氧气呼吸器在使用前,应将悬挂皮带挂在右肩上,再用紧身皮带把呼吸器固定在左腰际。6戴面具应做到一开(先打开氧气阀

10、),二看(查看确认压力在10兆帕以上),三排(用排气阀排出气囊内残余气体),四戴(确认无问题方可戴面罩)。7佩戴好呼吸器面罩,要做几次缓慢深呼吸,查看自动补给是否充氧、供氧,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入毒区。一定要做到先佩戴好面罩再进入有毒区。在毒区内,使用中如感到恶心、不适、呼吸困难、疲倦无力,应立即用手动按钮补充氧气或立即撤出有毒现场。8戴氧气呼吸器工作时,必须两人一组,彼此以信号互相联系查看氧气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5兆帕,应立即撤出毒区,严禁单独一人使用氧气呼吸器进入毒区。9在有毒或缺氧现场使用防毒面具严禁取下面罩。10使用过的氧气呼吸器,在撤离毒区后,使用人应检查氧气瓶压力,确认压力后,

11、顺时针关闭氧气瓶阀门并将阀门手柄压下,放回事故柜内,通知气防员对氧气呼吸器进行检查,对事故柜进行铅封。二、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一)使用条件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条件是:空气中氧气含量大于18%(体积百分比,下同),环境温度30+45,毒气浓度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过滤式防毒面具的类别和使用范围见表一。表一 过滤式防毒面具的类别和使用范围:过滤式防毒面具使用范围全面罩式头罩式防毒面具毒气体积浓度: 大型罐低于2%(氨3%); 中型罐低于1%(氨2%)面罩式防毒面具导管式直接式毒气体积浓度低于0.5%半面罩式双罐式防毒口罩毒气体积浓度低于0.1%单罐式防毒口罩简易式防毒口罩毒气浓度低于200毫克/米

12、3注:(1)大型滤毒罐防御氢氰酸、氯化氰、磷化氢、砷化氢、光气时,毒气体积浓度应低于1%。 (2)各型滤毒罐、盒防御汞时,毒气体积浓度应低于0.001%。(二)结构与性能1过滤式防毒面具由头罩、导气管、滤毒罐和背包四部分组成。2各种滤毒罐按其防御毒气的性质划分,不同标号的滤毒罐外部均涂有各种醒目的标志颜色。滤毒罐的防毒性能见表二。表二 滤毒罐的类别及防毒性能:型 号罐体颜色防 护 范 围1型草绿各种气体及蒸汽(一氧化碳除外)如氯化氢、氰氢酸、砷化氢、光气、氯化苦、苯、溴甲烷、路易氏气、芥子气、磷化氢等。2型桔红包括一氧化碳在内的各种气体及蒸汽。3型褐各种有机气体与蒸汽(如苯、丙酮、醇类、二硫化

13、碳、四氯化碳、氯仿、苯胺类等)及氯气等。4型灰氨、硫化氢5型白一氧化碳6型黑汞蒸汽7型黄各种酸性气体(如 二氧化硫、氯气、硫化氢、氮氧化物、光气、磷和含氯有机农药等)。(三)使用要求1确认使用范围,过滤式防毒面具使用前,首先要确认有毒气体种类、浓度以及使用现场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和环境温度,务必要在滤毒罐限定的范围和有效防护时间内使用。2当毒气浓度大于规定的使用范围以及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有毒气体含量大于规定值时,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3过滤式防毒面具严禁用于进入塔罐、地沟、暗井及密闭设备管道等作业场所。如需进入,应改用隔离式防毒面具。(四)正确佩戴1初次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人员,应事先参加

14、培训,掌握正确佩戴和使用方法。2防毒面具应根据自己头型的大小来选择。3使用时必须记住,先拔去滤毒罐底部的橡胶塞,否则,易发生窒息事故。4使用前要认真检查面具、导气管、滤毒罐质量,然后连接起来,检查整套面具的气密性。简易的检查方法是:拔去滤毒罐底部橡胶塞,戴好面罩,用手堵住滤毒罐进气口,同时缓慢用力吸气,若感到闭塞不透气,则可确认此套面具气密性良好,可以使用,使用时将滤毒罐装入背包内。反之,不能使用。(五)故障应急处理1面具、导气管或滤毒罐若有小孔时,可用手指捏住孔洞位置,迅速离开毒区。2呼吸阀损坏或通话器薄膜破裂时,应立即用手堵住出气孔,呼气时松手,吸气时再堵住,迅速离开毒区。3面具损坏严重无

15、法堵塞时,可屏住气把面具脱掉,立即将导气管或滤毒罐直接含在嘴里,同时用手捏鼻,进行呼吸,迅速离开毒区。(六)维护与保管1发放给个人使用的过滤式防毒面具,持有者应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以备急用。2使用后,如面罩弄脏,可用肥皂水、洗衣粉清洗,清洗干净后用布擦干或阴处晾干,用70%的酒精消毒,切勿火烤、暴晒,以防老化。3每次使用后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拆卸装入背包内保管。拆卸后,必须将滤毒罐上盖盖上,底部进气孔用橡胶塞堵紧,使罐体密封,防止药剂受潮失效或吸附有毒气体,影响过滤防毒功能。4过滤式防毒面具应远离热源和易燃物,注意防潮防日晒,避免与酸、碱、油类和有毒物接触。5面具背包严禁用

16、于其它用途,包内禁止放杂物,避免损坏面具或堵塞气体通道。三、个人过滤式防毒面具管理规定1过滤式防毒面具是生产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具。2在有毒气体浓度超过允许值或氧气浓度低于18%(体积百分比)的场所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3要专防专用,严禁用于塔、罐及深井。4使用防毒面具前,使用人员必须经学习和培训,掌握防毒面具性能及防毒知识,合格后方可使用。5配给个人的防毒面具,由使用人自己检查、保管,如有损坏,责任不清,按原价赔偿。6过滤式防毒面具在不用时,应将滤毒罐顶盖和底部胶塞分别盖上、堵紧,防止罐内滤毒药剂受潮或吸附有害气体,从而影响防毒功能。7由有毒岗位调到无毒岗位或有

17、毒生产部门到无毒部门,以及调离本公司,均应将防毒面具交回气防站。8发放给个人使用的防毒面具,不得外借或它用。9发放给个人使用和保管的过滤式防毒面具,使用人上岗时应放置在操作岗位上或随身携带。10各生产部门的领导、安全员,必须对本部门个人过滤式面具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安全质量环保部应进行不定期检查。四、事故柜管理规定1事故柜是存放防护器材的专用柜,不得存放其他物品。2事故柜的柜门,应用细铁丝拴住后铅封,只允许在抢救处理事故时打开使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未经安全质量环保部允许,不得随意动用;否则应对因擅自动用防护器材而产生的后果负责。3凡计划动用事故柜里的防护器材,应事先通知气防员并做好记

18、录。4紧急状态下来不及事先通知,使用人用完后应及时通知气防员进行检查,更换,铅封。5事故柜必须纳入交接班内容之一。交接班时,交班班长和接班班长要查看事故柜,如发现打开,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通知气防站检查铅封。6未经安全质量环保部允许,不得改动事故柜的位置。7各单位安全员负责对本单位事故柜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安全质量环保部气防员定期检查或校验事故柜内的防护器材,以保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9安全质量环保部应将事故柜编号并建立事故柜台帐。10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应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火警系统维护使用及管理规定海油化安环2001139号火警系

19、统是装置区的重要安全消防设施,对于及时发现火灾,从而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控制,保障装置和人身安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确保公司火警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并在报警时得到正确处理,特制定本规定。一、火警系统的维护检修公司电气部负责火警系统的维护工作。定期对主控室的火警控制盘进行检查,回收打印记录,负责排除故障报警。每半年对所有烟雾探测器、热探测器、人工呼叫点、火警控制盘、报警电铃、电动报警器进行一次检查和试验,排除故障,火警系统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检查试验应提前一星期在公司生产调度会上通知;试验电动报警器应提前通知公司总调度室和实业公司保卫处。二、火警系统的使用烟雾探测器、热探测器、人工呼叫点、

20、火警控制盘、报警电铃、电动报警器所在区域的管辖部门为火警系统的使用部门。使用部门人员应学习火警系统操作说明书,掌握本辖区内火警系统部件的分布、使用方法、简单维护方法,必要时请检修公司电气部人员进行培训。富岛公司合成氨部班长、主控人员应掌握火警控制盘显示及打印代码的含义,能判断报警种类,并能进行简单的按钮操作(仅限于控制面板上的“地区音响停止”、“ 音响停止”、“火警确认”、“复位”四个红色按钮和最下部电动报警器的“间断发声”、“连续发声”、“解除报警”三个按钮)。三、火警系统报警处理程序当报警发生时,富岛公司合成氨部班长、主控人员首先要确定报警的类别、报警的区域、报警器的类别,根据不同的报警类

21、别,分别做出相应处理:(一)如为故障报警,通知检修公司电气部人员进行检查。(二)如为火警,确定报警的区域、报警器的类别,并通知火警发生部门检查确认。火警发生部门应尽快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富岛公司合成氨部班长、主控人员;合成氨部班长、主控人员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如下处理:1如为误报警,通知检修公司电气部人员检查处理。2如无法同火警发生部门进行联系或火警发生部门无法确认报警是否真实,通知消防队(电话:2119),由消防队进行确认。3如报警真实,且灾情已经消除,富岛公司合成氨部班长、主控人应做好记录。火警发生部门按程序上报。4如报警真实,灾情尚未排除,合成氨部班长、主控人员应启动电动报警器,同时电话通知消

22、防队。消防队听到电动报警器鸣响后,如未接到电话,要及时向富岛公司主控室询问(电话:2255)。火警发生部门检查确认(发现)人员也要迅速通知消防队。火灾的处理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四、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附件:火警控制盘显示及打印代码的含义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海油化安环2001139号附件:火警控制盘显示及打印代码的含义CCR/CC.SD01-SD24 表示中央控制室的烟雾探测器CCR/CC.CP01-CP02 表示中央控制室的人工呼叫点AMM.STO/AS.CP01-CP04 表示合成氨存贮区的人工呼叫点AMM.PL/AM.CP01-CP06 表示合成氨装置区的人工

23、呼叫点DEMIND/DE.CP01-CP02 表示脱盐水的人工呼叫点SUB.ST/SS.SD01-SD40 表示变电所的烟雾热探测器SUB.ST/SS.HD01-HD03 表示变电所的热探测器 SUB.ST/SS.CP01-CP04 表示变电所的人工呼叫点ANA1/A1.SD01 表示1号分析室的烟雾探测器ANA1/A2.SD01 表示2号分析室的烟雾探测器ANA1/A1.CP01 表示1号分析室的人工呼叫点ANA1/A2.CP01 表示2号分析室的人工呼叫点COMP.C/CH.SD01 表示压缩控制室的烟雾探测器COMP.C/CH.CP02 表示压缩控制室的人工呼叫点COMP.H/CH.CP

24、01 表示压缩厂房的人工呼叫点BELL/CCR 表示中央控制室的警铃BELL/SUBSTATION 表示变电所的警铃BELL/COM.CONT 表示压缩控制室的警铃BELL/COM.HOUSE 表示压缩厂房的警铃HVAC/CCR 表示中央控制室的空调HVAC/SUBSTATON 表示变电所的空调HVAC/COM.CONT 表示压缩控制室的空调FUN/NO.1.ANA 表示1号分析仪室的排风扇FUN/NO.2.ANA 表示2号分析仪室的排风扇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火警系统维护使用及管理规定补充说明公司各部门、单位:由于公司机构调整,原属检修公司电气部的电话班改归实业公司管理,因此海油安环20011

25、39号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火警系统维护使用及管理规定中的检修公司职责,改由实业公司承担。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海油化安环2001140号在检修及抢修过程中,为了确保在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的安全,防止窒息、中毒、灼伤、火灾、爆炸等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 230131999,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带料盲板抽堵作业。二、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三、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四、

26、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五、按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六、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七、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6.66kPa(200mmHg);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6.67 kPa(50mmHg);气体温度应小于60。有条件情况下管道内应用N2气置换合格或在N2微正压保护下进行。八、生产单位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检修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单位存档备查。九、作业人员准备好隔离式防毒面具,作业前认真检查,正确佩戴。十、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有人监护,监护人员应坚守

27、岗位。作业复杂、危险性特别大的场所,生产单位应向检修单位说明,并负责联系公司气体防护人员协助监护。十一、在易燃易爆场所或设备管道内介质为易燃易爆性质的,抽堵盲板时需要使用防爆工具,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十二、临时照明必须使用防爆型灯。十三、如系高处抽堵盲板,必须按下列规定,搭设好架子或平台。(一)管道500mm以下的,搭设的架子宽度1000mm,平面应低于管道底部300mm。(二)管道500mm以上的,搭设的架子宽度1500mm,平面应低于管道底部600mm。(三)架子必须搭设牢固,木板要铺平并绑牢,架子周围要有栏杆。十四、检修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

28、措施,配备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并负责在作业前向检修和监护者说明项目的安全注意事项。十五、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抽堵盲板作业。十六、作业人员工作时间不能过长,一般在30分钟后应轮换休息。十七、生产单位要认真填写好抽堵盲板台帐。应记录时间、地点、抽堵人员姓名等。十八、已堵上盲板的要挂上醒目的标牌,以防止在开车时漏抽盲板而发生事故。十九、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二一年八月九日(未加附件)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禁烟规定海油化安环2001145号为杜绝由于吸烟而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保障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一、禁烟区域1厂区围墙以内。2厂区围墙以外具有可燃、可爆物质的

29、设备、管道、仓库及作业场所和地点。3厂区外凡与禁火区域相连通的各种排放沟、电缆沟等及其出口处15米以内区域。4在禁烟区域以外需经过批准方能动火的易燃、易爆处,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一律禁止吸烟。5机修厂区内的厂房、仓库(含气瓶、存放区)为禁烟区。6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如下吸烟点:厂区食堂(大门以内)、销售公司接待室、消防队吸烟室。二、在规定禁烟区域和地点,一律不准吸烟,并设立明显的禁烟标志。三、凡进入本公司禁烟区域和地点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禁烟规定。对于外来人员,由公司相关业务联系或接待部门向其传达本规定。四、各单位对本单位管理区域内禁烟工作负责,在某单位管理区域内发现烟头,将对该单位进行处罚。

30、发现违章吸烟时,公司职工有责任制止及报告。五、对查出的违章吸烟行为,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应坚决处罚并记录在案,通报公司有关部门作为奖金分配、干部考核和部门评优的依据之一。违章吸烟处罚金额为每人次50200元。六、对违章吸烟不听制止者,或违章吸烟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责任者,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七、厂区禁烟、人人有责。公司各单位应认真做好禁烟的宣传教育。公司各级负责人、消防保卫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纪律检查人员、值班人员负责本制度的检查和监督。厂区各门岗岗位须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负责告知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执行本规定。八、海洋石油化肥项目及复合肥项目建成后,化工物料进入厂区以前一个

31、月开始执行本规定。九、化学公司的控股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生产装置是否含有易燃易爆物料等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规定海油化安环2001146号为及时了解、掌握、统计、上报和处理公司职工的工伤事故,参照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特制定本规定。一、工伤事故按大小划分为轻伤事故、多人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一)轻伤事故:指因公负伤,经医院鉴定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的事故。(二)多人事故:指一次同时伤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三)重伤事故:指因公负伤,符合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院主治医生(或医务劳动

32、鉴定委员会)诊断为残废的事故。(四)死亡事故:指因公死亡的事故。(五)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工伤事故。(六)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工伤事故。二、工伤事故按类别划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三、工伤鉴定(一)公司职工在下列情况下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属工伤申报范围。1从事单位日常工作或领导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2经领导同意,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科学试验和技术改进工作。3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单位领导指定或同意,但从事有益公司的工作。4因工作环境具有有毒有害因

33、素而导致职业病的。5工作时间内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受到意外伤害的。6在上下班必经之路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7因公出差期间,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或患病导致残疾、死亡者以及失踪者。8因公负伤的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的。9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二)由于本人故意行为或违反行政、治安、交通等有关规定(如自杀、自残、斗殴、酗酒等)的,以及本人犯罪行为造成伤残、死亡的不属于工伤申报范围。四、工伤申报程序(一)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口头逐级上报到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内容包括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大小和类别),对伤员的处理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大致

34、原因。(二)事故单位要尽快将工伤事故报告书、主治医师的初步诊断书、旁证书面材料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轻伤事故不得超过5天,多人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不得超过10天。如需要延期,必须书面申请,报安全质量环保部批准。到期不报造成劳动保障部门不受理工伤的责任由发生事故单位的领导负责。(三)发生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或委托安全质量环保部向市检察院、市劳动保障局、市社会保障局、省安全生产办公室、总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职务以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人数、大致原因。事故内部调查工作要在15天内完成,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

35、填写伤亡事故报告书报送上述各部门。因故不能按时上报,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向有关部门申请延期手续。(四)工伤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每月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五、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一)发生工伤事故后,各级单位负责人要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尽可能先作好标记、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有条件拍照的要进行拍照。清理现场应征得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同意后方可进行,死亡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需经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障局、市司法机关同意后方可进行。(二)伤者应立即送往市人民医院或东方铁路医院,由主治医师确定是否转往省级医院救治或请专家到本地救治。如直接将

36、伤员送往省级医院或没有得到当地两家医院主治医师认可而将伤员转送省级医院,则必须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向有关部门通报,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三)发生任何大小工伤事故,都必须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发生事故单位要制定出改进和防范措施,并限期完成。(四)要及时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召开事故分析会,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组织,死亡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组织。(五)在工伤事故的调查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六)如发生责任工伤事故,事故单位必须对责任人进

37、行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对发生责任工伤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经济考核。(七)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进行工伤事故调查,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海油化安环2001147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公司)的改革与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规,参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标准化管理是企业的一项综合性基础工作,各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并将其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第三条 化学公司标准化工作任务是:

38、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贯彻总公司有关标准化工作的规定,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并对其进行检查和考核。第四条 化学公司制定、修订的企业标准,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这些标准是指导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第五条 化学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六条 化学公司成立标准化委员会(标委会下设办公室),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企业标准化工作。第七条 化学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是公司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所属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其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的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企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根据总公司标准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和

39、要求,结合化学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每年编制年度标准化工作计划,交标准化委员会批准。三、组织制定、修订化学公司企业标准,具体任务是:(一)每年下发公司各部门应制定、修订的企业标准目录;(二)参与制定、修订有关标准,搞好各单位标准化管理的咨询服务工作。(三)按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对企业制定、修订的标准进行审查。(四)将审查后制定、修订的标准按规定提交领导审批,并对已通过的标准统一编号备案。 四、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标准,收集国内外标准化情报资料,积极推行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五、对企业有关人员进行标准化业务培训,及时宣传贯彻上级新发布的重要标准。六、了解国内外标准化发展趋势,及时向有关领导

40、提供标准化信息。七、监督检查企业标准的实施,及时解决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八、负责化学公司标准化工作经费的计划。九、负责制定公司标准化工作基本程序和办法,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第八条 化学公司各下属单位,配备专、兼职标准化管理人员,具体分管本单位标准化工作。第九条 化学公司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标准化工作会议,进行企业标准化工作研讨,以便不断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第三章 企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及发布第十条 化学公司企业标准由安全质量环保部牵头,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制定或修订。其程序一般是:制定规划、开展调研、标准起草、标准审定、标准发布。第十一条 企

41、业标准的发布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由安全质量环保部统一管理。第十二条 化学公司需要制定、修订或完善的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一、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产品标准、工艺标准、原材料及半成品标准、设备技术标准、安全卫生标准、分析检验标准等。二、对化学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活动、管理事项、管理方法及管理要求所制定的管理标准。三、对化学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统一协调的工作事项、工作质量要求所制定的工作标准。四、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选择或补充标准。五、随着化学公司发展需要陆续制定的其他标准。第十三条 制定、修订企业标准的原则一、有利于促进公司改

42、革发展,满足化学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求。二、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交流。三、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力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有效。四、企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抵触。五、公司内部的企业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第十四条 企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参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细则执行。第十五条 企业标准编号,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化学公司级:Q/HS HX XXXXXXXX 标准发布的年代号 标准顺序号 化学公司代号企业标准总代号二、化学公司子公司级:Q/HS HX XX XXXXXXX 标准发布的年代号 标准顺序号 子公司代号 化学公

43、司代号 企业标准总代号子公司代号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提出并向总公司标准化室备案。第十六条 企业标准应自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向总公司标准化室备案。产品标准应自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同时向海南省政府标准化行政部门和总公司标准化室备案。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在复审、修订和部分条款更改、补充后,须按备案程序重新办理登记手续。产品标准备案除按总公司企业标准备案的要求外,还应附上必要的试验报告等见证性文件。第十七条 企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后,应及时进行复审。凡是低于强制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必须立即废止。对高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本着经济合理和用户需求的原则,可继续

44、执行。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第十八条 化学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在标准化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对违反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第十九条 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采购。对于推荐性标准,企业一经采用,则按强制性标准执行。第二十条 研制化工新产品或改进产品,必须符合化工标准化要求。第二十一条 出口产品技术要求,由合同双方约定。第二十二条 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必须进行标准化审查。第二十三条 自觉接受上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四条 企业标准属科技成果。化学公司对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标准,以及对企业标准化工作

45、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进行评审和奖励,具体评审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或在化学公司有关文件中单独立项规定。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化学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提出处罚意见,特别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一、企业研制新产品或产品改进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二、科研、设计、生产中违反有关强制性标准的;三、对贯彻标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四、违反标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 标准化经费第二十六条 化学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应对企业制定、修订标准所需的资料费、调研费、试验验证费、出差费、标准印刷出版费等经费提出年度计划,经预算审查委员会批准后使用。第二十七条 企业标准制定、修订

46、标准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生产成本,由企业管理费中开支。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化学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海油化安环2001155号为加强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参照标准HG 23011,特制定本制度。一、设立禁火区域范围(一)生产区围墙内。(二)公司所有库房、变电站、配电房、保管室内。二、在禁火区内的固定动火点(一)厂区食堂内。(二)指定的分析室内。(三)为在禁火区动火方便,由动火单位申请,经动火地点

47、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查,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划定1-2个临时的固定动火点。三、动火作业范围(一)产生明火的作业:电焊、气焊、气割、等离子切割、氩弧焊、喷灯、铅焊等。(二)产生火花的作业:钢铁工具的敲打、凿打水泥结构等。(三)产生高温的作业:电烙铁、高温熔融物等。四、禁火区类别划分(一)特类禁火区:液氨库区、甲醛罐区、甲醇罐区、配气站、凉水塔。(二)一类禁火区:合成氨装置区、尿素装置区,甲醛装置区、甲醇装置区、空分厂房、氧气充装站、液氨充装站、油品库、化学危险品库。(三)二类禁火区:除特类、一类禁火区以外的其它禁火区;大修期间的合成氨装置区及尿素装置区。五、动火作业安

48、全管理(一)在禁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见附件1)。(二)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分析化验中心负责管理。(三)动火作业分三类:特类(包括特殊类)动火作业、一类动火作业、二类动火作业。(四)在特类禁火区动火,属特类动火作业,必须办理特类动火作业许可证。在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线上的带压动火以及在有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容器内进行动火,都属于特殊类动火作业,必须办理特类动火作业许可证。(五)在一类禁火区动火,属一类动火作业,必须办理一类动火作业许可证。(六)在二类禁火区动火,属二类动火作业,必须办理二类动火作业许可证。(七)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作业项目负责人

49、办理。二类动火作业许可证由生产车间安全员(或动火地点安全管理人员)审查、主管领导(或动火地点领导)批准;一类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审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特类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八)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而且有效的作业资格证上岗。办好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作业人员随身携带,以便接受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得转借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九)所有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由分析化验中心统一存档。对于不符合要求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分析人员不得将其交给动火作业人员。(十)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签字必须是本人,坚决不允许代签;动火类

50、别必须按规定填写,分析化验中心有责任进行监督和审查。(十一)设备所在单位的领导要对动火设备的清洗置换和隔离工作负责,并保证动火作业过程中所辖装置的所有排放物不会危及动火点。(十二)动火分析人员必须对分析数据负责,所取分析样必须具有代表性。设备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取样。(十三)分析取样时间到动火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否则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动火作业过程中,如间断半小时以上必须重新取样分析,结果填入原来的存根和作业许可证上。取样分析后设备状态不得改变,否则应重新分析。(十四)动火如在工艺车间内进行,作业前必须经工艺当班班长(或指定负责人)认可并在检修工作票上签字。当班班长要让班上所有人员了解本车间范

51、围内正在进行的动火作业,并随时注意各动火点的状况,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各动火点停止作业。如交接班时动火作业仍在进行,班长必须将此事作为交班内容,接班班长必须到现场查看落实。(十五)动火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由动火作业项目负责人会同设备所在单位领导制定,并督促完成。审查人员在签字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危险的特类动火由设备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制定好该项目的安全作业方案,审查人员在签字前必须审查此方案。如遇特别危险的特类动火,必须开专题会议讨论安全作业方案,并对该项目进行安全性评估。(十六)动火作业的监护人员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安排,监护人员必须了解该动火项目的安全知识,并在现场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52、。对于违章、违规作业,监护人员有责任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特类动火作业,项目负责人要提前通知公司消防队到现场协助监护。(十七)进入塔罐、容器、密封设备内动火必须同时办理塔罐、容器内作业许可证,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十八)高处动火作业必须同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见附件2),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存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和管道上,地沟、阴井要加盖。六级以上大风禁止高处动火作业。(十九)进行气焊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安全附件必须齐全。两气瓶间的距离不少于5米,两气瓶与动火点间的距离不少于10米。气瓶应采取措施防止高温和暴晒。(二十)动火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清理

53、现场,并将动火设备和工具移走。如在工艺车间,作业完后,项目负责人要及时通知当班班长到现场签字验收。六、动火作业安全技术要求(一)动火分析要按安全监测规定执行。分析工要标明分析结果是否合格。在设备、容器内取样或空分厂房、氧压站内取样要有氧气分析数据。(二)在设备、容器内进行电类动火作业,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或采取有效的防触电措施。(三)在设备、容器内进行气焊或气割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氧气或乙炔气漏入设备、容器中。(四)在设备、容器内动火,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五)可燃气体带压不置换动火,必须分析设备内的氧含量,如超过0.5%不得进行动火作业。(六)可燃气体带压不置换动火,设备内必须保证不会

54、形成负压,其最低压力不小于980.665Pa(100mm水柱),最高压力不得超过1.5691MPa。七、本规定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解释。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 动火作业许可证2. 高处作业许可证 二一年八月五日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补充说明公司各部门、单位:为避免动火作业降级管理的失控,统一动火作业降级管理程序,现对海油安环2001155号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禁火区类别划分”的第三款“二类禁火区:除特类、一类禁火区以外的其它禁火区;大修期间的合成氨装置区及尿素装置区。”加以说明,大修期间的合成氨装置和尿素装置区必须按照海油安环2

55、001231号设备大修安全管理规定14条第3款“大修中,生产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排放、清洗、置换合格(由分析化验中心经多点取样分析确认),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后,二级公司可向大修指挥部申请动火等级的降级管理,经大修指挥部审查合格,由大修总指挥长批准后执行。”办理有关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降为二类动火。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海油化安环2001171号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定明确了环境保护管理的职能分工、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和考核。本规定适用于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二、引用的标准及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

56、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关于调整超标污水和统一超标噪声排放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关于新颁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化学工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规定三、管理职能(一)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二)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组织开展公司污染防治等工作,行使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与奖惩。(三)分析化验中心负责公司的环境监测及分析工作。(四)实业公司负责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及厂容卫生和绿化工作。(五)公司的其它各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六)各生产单位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

57、原则,把环境保护管理纳入生产管理,使环境保护与生产同步发展。四、管理内容与要求(一)安全质量环保部的管理内容和要求1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编制公司环保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及检查。2组织编制环境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检查监督。3参加污染防治项目方案及工程设计的审查,参加“环评”及环保“三同时”的审查。4会同有关单位进行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5建立污染防治和污染监测的档案和台帐,编制环保月报表,按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6负责核定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会同计划财务部办

58、理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上缴工作。7参加环保设施的技术鉴定和竣工验收以及污染防治成果的评审和鉴定。(二)分析化验中心的管理内容和要求1负责监测及分析的内容包括:污染物排放监测、环境污染监测和其它有关的分析测定。分析结果及时报送安全质量环保部及相关部门。2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3参加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三)计划财务部的管理内容及要求1负责把环保计划纳入公司总体发展计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统筹安排实施,并进行检查和考核。2参加环保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3会同安全质量环保部办理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上缴工作。(四)技术装备部的管理内容及要求1参加污染防治项目方案及工程设计的审查,协调污染项目的

59、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2参加污染防治成果的评审和鉴定。(五)总调度室的管理内容及要求1在统一调度指挥生产的同时,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遵循环保设施先开后停的原则。2对于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排放,生产部门应事先上报值班调度,由值班调度进行指挥协调,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轻污染。3参加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六)人力资源部的管理内容及要求1按工作需要配备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2把污染防治考核指标纳入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序列,进行检查与考核。3把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纳入职工教育的一部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污染防治管理水平。(七)检修工程公司的管理内容及要求1所承担的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用,并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达到设计要求。2对产生高强噪声与震动的施工机械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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