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传人:fgh****35 文档编号:187562647 上传时间:2023-02-15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143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资源描述: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2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四年十一月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目 录重要提示1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3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11三、投资者开户11四、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12五、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12六、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13七、清算与交割14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14九、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14i重要提示1、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04年11月22日证监基金字2004196号文批准。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

2、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5、本基金自2004年11月29日至2004年12月24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04年11月29日至2004年12月24日,网上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04年12月24日。6、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

3、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现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

4、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证券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

5、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经纪有限公司等59家证券公司。7、本基金管理人仅办理网下现金发售。8、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中信证券

6、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证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证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10、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超过认购份额的1%。11、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

7、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万股,超过1万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不设上限。12、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13、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

8、成功确认应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11月25日中国证券报、11月25日上海证券报、11月26日证券时报上的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中国银河证券网站()、国泰君安网站()、申银万国网站()、招商证券网站()、华夏证券网站()、海通证券网站()、光大证券网站()、中信证

9、券网站()、广发证券网站()、国信证券网站()、北京证券网站()、华泰证券网站()、联合证券网站()、长江证券网站()、上海证券网站()、湘财证券网站(;)、国联证券网站()。16、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具体规定。1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发售代理机构,或已有发售代理机构增加新的代销网点,将及时公告。18、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19、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10-88092666)、中国工商银行客服电话(95588)、中国银河证券客服电话(800

10、-8201868)、国泰君安客服电话(021-962588;800-820-6888)、申银万国客服电话(021-962505)、招商证券客服电话(0755-26951111;400-8888-111)、华夏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108)、海通证券客服电话(021-962503)、光大证券客服电话(021-68816770)、中信证券客服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广发证券客服电话(020-87555888)、国信证券客服电话(800-810-8868)、北京证券客服电话(010-68431166-8325/8007)、华泰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168;025-845798

11、97)、联合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555)、长江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318、027-65799883)、上海证券客服电话(800-220-0071)、湘财证券客服电话(021-68865020)、国联证券客服电话(0510-2588168)。20、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一)基金名称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上现金发售代码:510053,简称:50ETF)。(二)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三)存续期限:永久存续。(四)单位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五)发售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

12、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六)基金份额发售机构1、发售协调人(1)主协调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法定代表人:朱利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2)主协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法定代表人:祝幼一电话:(021)62580818传真:(021)62583439联系人:韩星宇(3)副主协调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

13、号法定代表人:王明权联系电话:(021)54033888联系人:顾鸿(4)副主协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座39-45层法定代表人:宫少林电话:(0755)82943511传真:(0755)82943237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联系人:黄健(5)副主协调人: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法定代表人:黎晓宏电话:400-8888-108传真:(010)65182261联系人:权唐(6)副主协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淮海中路98 号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

14、号法定代表人:王开国电话:(021)53594566转6507传真:(021)53858549联系人:孙丽、李莹莹2、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88092666(1)北京金融街投资理财中心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2)电话:010-88087226/7/8传真:010-88087225(2)北京空港投资理财中心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蓝天大厦二层(101312)电话:010-80489977传真:010-80489891(3)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1楼(200120)

15、电话:021-58772855/77/99传真:021-58772008(4)深圳投资理财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央商务大厦26层(518048)电话:0755-82033033传真:0755-82031949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1)中国银河证券在以下59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

16、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2)国泰君安在28 个省、市、自治区98 个主要城市的160 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

17、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3)申银万国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 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

18、、南宁、兰州、乌鲁木齐。(4)招商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5)华夏证券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0个省、市,67个主要城市的11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万州、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

19、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6)海通证券在以下48个城市92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

20、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合肥、南宁、上虞。(7)光大证券在以下30个城市的46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海口、顺德、广州、深圳、惠州、南宁、湛江、北京、黑河、大庆、哈尔滨、天津、齐齐哈尔、长春、重庆、遵义、内江、成都、乌鲁木齐、昆明、西安、福州、南京、丹阳、上海。(8)中信证券在以下21个城市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宁波、绍兴、长沙、武汉、西安、成都。(9)广发证券在以下63个城市的133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

21、认购等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潮州、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10)国信证券在以下21个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深圳、北京、广州、上海、天津、烟台、成都、绵阳、西安、武汉、大连、哈尔滨、佛山、杭州、福州、义乌、珠海、长沙、长春、南京、无锡。(11)

22、北京证券在以下14个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天津、武汉、杭州、苏州、福州、深圳、成都、西安、南宁、柳州、玉林、桂林。(12)华泰证券在以下7个省、3个直辖市的23个城市3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广州、深圳、沈阳、北京、天津、泉州、绍兴。(13)联合证券在以下16个城市的38个分支机构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14)长江证券在以下

23、19个城市25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武汉、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15)上海证券在以下8个城市的33个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北京、重庆、南京、南昌、深圳、苏州、杭州。(16)湘财证券在以下21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广州、海口、深圳、长沙、岳阳、乌鲁木齐、西安、成都、昆明、上海、杭州、南京、沈阳、武汉、福州、贵阳、哈尔滨、济南、天津、合肥。(17)国联证券在以下9个城市的17个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无锡、宜兴、江

24、阴、上海、杭州、南京、广州、北京、镇江。4、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59家证券公司:国泰君安、华夏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广东证券、西南证券、华龙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闽发证券、山西证券、北京证券、长江证券、万通证券、广州证券、兴业证券、天同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券、汉唐证券、大鹏证券、金通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天一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金信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天和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泰阳证券、国海证

25、券、第一证券、中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财富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华西证券、东莞证券、西北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齐鲁证券。(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基金自2004年11月29日至2004年12月24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04年11月29日至2004年12月24日,网上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04年12月24日。发售期期满后若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募集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下同),本基金合同将生效;若未达

26、到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3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认购人,登记结算机构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八)认购费率1、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高于1%,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认购份额认购费率100万份以下1.0%100万份以上(含100万份)1000万份以下0.8%1000万份以上(含1000万份)0.5%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2、认购

27、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认购费用认购份额认购费率认购金额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例一:某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认购费用100,0001.0%1,000元认购金额100,000(1+1.0%)101,000元即投资者需准备101,0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

28、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认购佣金认购份额佣金比率认购金额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例二:某投资者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1.0%,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认购佣金1,0001.0%10元认购金额1,000(1+1.0%)1,010元即投资者需准备1,01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3)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认购份额和认购佣金的计算公式为:认购份额(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

29、.00认购佣金认购份额佣金比率(“认购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由基金管理人确认,具体规定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在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佣金。如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支付佣金,则: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佣金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上证50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和股票B各10,000股和2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设2004年月日股票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15.50元和4.5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10,000股股票A和20,000股股票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

30、比例为1.0%,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认购份额(10,00015.50)/1.00+(20,0004.50)/1.00245,000份认购佣金245,0001.0%2,450元即投资者可认购到245,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2,450元的认购佣金。例四:续例三,假设该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者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为:净认购份额245,0002,450=242,550份。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一)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先到先得。(二)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单笔认购份额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的投资者的网下现金认购申

31、请。(三)发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份额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申请;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1万股以上、超过部分为100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申请。(四)发售期内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累计认购不设上限。三、投资者开户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1、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1)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A股账户。(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2、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32、:(1)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四、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2、认购手续:(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在发售代理机构。(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

33、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五、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一)直销机构1、本公司北京、上海和深圳的投资理财中心接受认购份额在10万份(含10万份)以上的个人、机构投资者的认购。2、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11月29日至2004年12月24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3、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1)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提供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2)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3)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4、在认购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1)交通银行账户

34、: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060149018000349649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65100080350730016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营业室(4)中国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0132201802700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5、注意事项:(1)投资者在认购时不能使用华夏基金管理公司

35、基金账户卡,而需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2)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二)发售代理机构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11月29日至2004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不营业),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2、认购手续:(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

36、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六、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2、认购手续:(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2)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上证50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七、清算与交割(一)募集资金自划入基金募集专户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期间的利息归基金资产所有。募集股票在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二)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

37、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募集的股票由登记结算结构予以冻结。(三)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结算结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本基金募集失败时,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

38、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认购人,登记结算机构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九、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一)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A座15层法定代表人:凌新源总经理:范勇宏电话:(010)66069966传真:(010)66102120联系人:张后奇(二)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法定代表人:姜建清电话:(010)66106912联系人:庄为(三)销售机构1、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

39、大厦A座15层法定代表人:凌新源总经理:范勇宏电话:(010)66102126传真:(010)66102133联系人:吴志军2、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1)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法定代表人:朱利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法定代表人:祝幼一电话:(021)62580818传真:(021)62583439联系人:韩星宇(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40、联系电话:(021)54033888联系人:顾鸿(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座39-45层法定代表人:宫少林电话:(0755)82943511传真:(0755)82943237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联系人:黄健(5)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法定代表人:黎晓宏电话:400-8888-108传真:(010)65182261联系人:权唐(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淮海中路98 号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 号法定代表人:王开国电话:(021)53594566转6

41、507传真:(021)53858549联系人:孙丽、李莹莹(7)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004室法定代表人:王明权电话:(021)68816000传真:(021)68817271联系人:张琦、陈建东(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法定代表人:王东明联系电话:(010)84864818转63266传真:(010)84865560联系人:陈忠(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

42、中心26楼2611室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法定代表人:王志伟电话:(020)87555888传真:(020)87557985联系人:肖中梅(10)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法定代表人:胡继之联系电话:(0755)82133066传真:(0755)82133302联系人:林建闽(11)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16层法定代表人:凌新源电话:(010)68431166传真:(010)88018657联系人:任杰、马嘉伦(12)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43、: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吴万善电话:(025)84457777-882、721联系人:袁红彬(13)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法定代表人:马国强电话:(0755)82493561联系人:盛宗凌(14)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法定代表人:明云成联系电话:(021)63291352传真:(021)33130730联系人:甘露(1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法定代表人:蒋元真电话:(021)65076608转406传真:(021)65213164联系人

44、:成竹娟、吕劲新(16)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法定代表人:陈学荣电话:(021)686348188631传真:(021)68865938联系人:陈伟(17)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法定代表人:范炎电话:(0510)2831662传真:(0510)2831589联系人:袁丽萍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目前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国泰君安、华夏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联合证券、

45、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广东证券、西南证券、华龙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闽发证券、山西证券、北京证券、长江证券、万通证券、广州证券、兴业证券、天同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券、汉唐证券、大鹏证券、金通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天一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金信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天和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泰阳证券、国海证券、第一证券、中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财富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华西证券、东莞证券、西北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齐鲁证券等59家证券公司。(四)登记结算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46、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2层法定代表人:陈耀先联系人:刘永卫电话:(021)58872625传真:(021)68870311(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法定代表人:王丽联系电话:(010)66575888传真:(010)65232181联系人:李娜经办律师:李志宏 李娜(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办公地址:北京市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8层法定代表人:郑树成联系电话:(010)85207788传真:(010)85181218联系人:陈曦经办注册会计师:景宜青、张扣娣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25日20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