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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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序违法行为种类不予处罚适用条件相应法律依据号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1 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2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如3 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 证据证明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了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形式或内容不完全符合规定, 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 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 证据证明已按规定进行了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未如实记录(故意对记录造假的除外) ,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 改正后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

3、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4、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 万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其有关安 全生产事项的;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 万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4 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5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 证据证明开展了隐患排查 治理,但未如实记录(故意对记录造假的除外)或者

6、未向从业人员通报(重大事故隐患除外),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的。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的罚款:(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 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7、,不予行政处罚。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 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8、接责任人员处1 万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3.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 万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6照规定定期组织演练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在

9、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7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的。1.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

10、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 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 万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 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 定 第二十九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11、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 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设备的安装、使用、8 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对9 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建10 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11 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 调、管理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

13、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的。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 检测、

14、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定追究刑事责任:(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 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1.

15、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行政处罚。1.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 全生产统一

16、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12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13 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 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14 照规定开展

17、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15 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事故风险可能影响 周边单位、人员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将16 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的。一般行

18、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的。1.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1.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19、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 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20、;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行政处罚。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 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

21、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17 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18 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19 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20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2、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 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 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

23、改正,可以处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 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

24、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备注: 清单中所称“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是指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清单 中所称“首次被发现”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该项违法行为自本清单正式施行之日起第一次被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发现。清单中所称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轻微,并按时限

25、要求完成了违法行为整改,而且经执法人员复查验收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要求。清单中所称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是指没有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任何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后果。附件 2xx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提醒建议书甘应急行建字 第号:我厅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 已违反第条第款第项之规定,鉴于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可以适用xx 省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不予处罚。现向你(单位)提醒建议,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改正违法行为,逾期不纠正或者再次发现你(单位)存在同项或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26、,将依法予以处罚。本行政指导不具有强制性,你(单位)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如果你(单位)同意接受指导,请在回执上签章。你(单位)有权监督我们的行政指 导,感谢你(单位)的配合支持。执法人员:(签字):执法证号:单位地址:联系电话:xx 省应急管理厅(单位盖章)年月日-行政提醒建议书(回执)xx 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提醒建议书(甘应急行建字第号)已向我(单位)宣告并送达,本人(单位)同意接受行政指导,并将按提醒建议事项执行,整改完善。当事人(签章):联系电话:一式二份,一份送达行政相对人,一份行政机关附卷。xx省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解读xx 省应急管理厅法规处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

27、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法规处制定了 xx省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现解读如下:一、制定清单的背景和依据(一) 清单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以及建 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安排,都要求建立不予行政处罚制度,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容错支持”。制定清单正是省应急管理厅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二)清单是应急管理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年初,省应急管理厅结合全省应急管理工作

28、实际,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要求实施安全生产柔性执法,编制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制定清单正是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柔性执法、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三)制定清单法律依据充分。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中所列违法行为,为一般行业企业轻微违法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前提,也符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立法精神,法律依据充分,合法合理。二、制定清单的思路(一)高危行业违法不列入清单范围。因高危行业本身安全生

29、产风险较高,法律法规本身对其要求也较一般行业更为严格,因此不予处罚清单对高危行业均不适用。(二) 被国家、 省上列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违法行为不列入清单。被原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和xx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列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均不适用清单。(三)主要以教育培训类、制度类等文字记录类违法为主。考虑到文字记录类违法和现场类违法行为相比,不易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及时纠正后一般不会造成危害后果,所以清单主要以此类违法行为为主。(四)清单对每种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情形均详

30、细限定了适用条件。清单对每种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情形均限定为“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属于首次被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同时满足以上 4 个条件,方可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三、清单的主要内容(一)提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要求。清单共列出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20项,每一项均列出了违法行为的名称、种类、适用条件和相应的处罚规定。要求全省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柔性执法和严格监管并重, 对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31、要求。对整改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违法情节严重、再次发现同一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创新了行政管理方式。明确规定在监管执法中,对不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轻微违法主体,应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示范帮助等,以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手段代替行政处罚, 同时提供跟踪指导、 专家上门、技术帮助、法律咨询等多种服务,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三)规范了不予行政处罚行为的适用程序。明确规定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清单所列违法行为的,应书面

32、通知当事人限期纠正。限期整改结束后,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应急管理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经复查验收,当事人按要求及时纠正,没有造成 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经应急管 理部门批准同意并向当事人送达行政提醒建议书后,该案件终结。(四)明确了相关用语的规范解释。清单对“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用语进行了专门解释。清单中所称“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是指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清单中所称“首次被发现”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该项违法行为自本清单正式施行之日起第一次被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发现。 清单 中所称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轻微,并按时限要求完成了违法行为整改, 而且经执法人员复查验收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要求。清单中所称“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是指没有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任何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后果。四、执行时间因清单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明显有利,为加强执行效果,清单不设宽限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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