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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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解读1实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意义 实施办法对劳务派遣的行政许可管辖,经营劳务派遣的许可条件、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以及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实现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规范经营,有效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规范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权责一致的原则。“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公开公正的原则。优质高效。3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一)关于监管层级问题;(二)关于劳务派遣单位申请行政许可的条件;(三)关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四)关于行政许可审批的几个环节;(五)关于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六)关于监管方式;(七)关于法律责

2、任;4(一)关于监管层级问题 部里只负责对全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指导,不具体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各省级人社部门自己确定地方三级人社部门许可管辖权限。根据内蒙古的实际情况,一是派遣单位数量少;二是大部分旗县级未设劳动关系股,而且也达不到2人以上,所以实行自治区和盟市二级许可管辖。5(二)劳务派遣单位申请行政许可的条件(1)实施办法重申了修改决定规定的经营条件。(2)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材料要求,如: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分别针对已开展劳务派遣的单位和新设立的单位);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主要确认申请单位的注册资本、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等以及是否满足

3、注册资本200万的要求);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细化法律规定,侧重在履行用人单位责任的规章制度建立等情况)。6(三)关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实施办法规定有效期为三年。为什么确定为三年?由部里统一制定样式。省级人社部门负责印制、免费发放和管理。7(四)关于行政许可审批的几个环节 一是受理一是受理 须出具受理决定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二是审查二是审查 审查期限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经批准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三是决定与告知三是决定与告知 须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的,

4、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8 对设立的分支机构的行政审批规定。设立子公司的,向子公司所在地许可机关申请行政许可;设立分公司的,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由分公司向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9(五)关于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许可的变更:需要申请变更的情形:需要申请变更的情形:劳务派遣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继续存续的,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分立、合并后设立新公司的,应当重新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受理变更的时限要求行政机关受理变更的时限要求: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其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换发新证或在原证上予以证明。不符合条件

5、的,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变更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10(五)关于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许可延续:提交延续申请的期限:提交延续申请的期限:有效期届满前60日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来的基本经营情况。逾期未提交的,按照新申请办理。行政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不予延续的情形:不予延续的情形:劳务派遣单位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虚假年度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一个行政许可期限内收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11实施办法还对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吊销作出规定。撤销行政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有三种情况由行政

6、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第一种情况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被修改或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对这种情况,行政机关应对被许可人作出适当的补偿。12实施办法还对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吊销作出规定。第二种情况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这种情况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被许可人可以依据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第三种情况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

7、行政许可。对这种情况,一经查实,行政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即撤销被许可人的行政许可。13实施办法还对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吊销作出规定。吊销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剥夺被许可人的经营权或资质、资格。这是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实施的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一般都是被许可人弄虚作假,采取欺骗、贿赂的手段骗取行政许可,或者触犯了其他法律、法规,情节特别严重的。14实施办法还对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吊销作出规定。注销行政许可。分两种情况。一是被许可人自愿向行政机关申请注销,行政机关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依法予以注销。另一种是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被许可人没有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予以注销:一是行政许可的证照有

8、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是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是行政许可的前置许可、条件被依法撤销、撤回的;五是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15实施办法还对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吊销作出规定。撤销、吊销、注销行政许可,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逻辑外延看,撤销包含了吊销。撤销是因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或者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出现变化,或者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中止行政许可;也可以是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采取严厉的行政处罚,强行中止行政许可。而吊销则专指行政处罚,是撤销的后一种情况。注销是行政

9、机关和被许可人双方都没有过错,不属于行政处罚,除被许可人自己申请注销外,也可能是被许可人自身情况发生重大16实施办法还对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吊销作出规定。变化,或其他客观外界的原因,保留这种行政许可已经失去意义,行政机关依法予以注销。在具体行政执法中,我们不能把撤销、吊销、注销这三个法律术语相互混淆,尤其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和对外宣传上切不可张冠李戴。其中,对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注销行政许可的,明确规定应当提交已经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等材料,许可机关应当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办理注销手续。17(六)关于监管方式 由于劳务派遣单位属于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因此,实施办法规定

10、了年度报告、日常监督和信用纪律等监管方式,以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18(七)关于法律责任 一是重申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二是根据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明确了许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责任。19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大力抓好宣传引导和学习培训工作;(二)切实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三)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和监管;(四)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我区实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要求 一、人社厅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劳务派遣实行行政许可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76号),从2013年7月1日起先许可后工商注册

11、登记。二、对2013年7月1日前的行政许可处理。三、对外省市子公司在我区设立行政许可和分公司的备案要求及条件。四、自治区、盟市二级许可管辖。21我区劳务派遣单位设立要求一、劳务派遣单位设立二、运营管理三、异地派遣业务四、社会责任五、委托核查、核验六、企业自律七、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流程八、异地劳务派遣备案登记22我区劳务派遣服务规范办法一、服务规范总体要求二、服务内容(一)员工招聘、筛选、评估和推荐;(二)员工培训;(三)员工入职、离职手续办理和劳动用工备案;(四)员工社会保险转入、缴纳、转移及待遇申领;(五)员工公积金的缴纳、转入、转移及提取;(六)薪酬福利的发放,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七

12、)劳务派遣业务档案管理;(八)劳动纠纷处理;(九)意外情况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非因公意外伤害、意外死亡、工伤等);(十)员工被用工单位退回后的处理;(十一)其他服务。23我区劳务派遣服务规范办法三、文件管理(一)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协议(二)劳务派遣业务档案管理四、服务时限(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限(二)社会保险办理时限(三)工资发放时限(四)工伤认定办理时限(五)劳动纠纷处理时限(六)服务投诉响应时限(七)其他时限24我区劳务派遣服务规范办法五、基本服务流程(一)基本流程内容(二)洽谈签约流程(三)员工招聘流程(四)入职办理流程(五)社保、公积金和工资卡办理流程(六)薪资发放(七)工伤处理流程及说明(八)离职退出流程25谢 谢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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