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筑施工规范)土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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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建工程第一篇 土方工程4第一章 土方工程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5第二章 人工挖土7第三章 机械挖土11第四章 基土钎探17第五章 人工回填土21第六章 机械回填土25第二篇 地基基础工程31第一章 灰土地基33第二章 砂石地基39第三章 素混凝土基础43第四章 现浇设备基础混凝土47第三篇 地下防水工程51第一章 防水混凝土53第二章 水泥砂浆防水层59第三章 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层63第四章 三元乙丙橡胶卷材防水层70第五章 聚氨酯防水涂料施工76第四篇 混凝土结构工程80第一章 砖混结构模板82第二章 框架结构定型组合钢模模板86第三章 现浇剪力墙结构大模板94第四章 砖混、外砖内模结构

2、钢筋绑扎100第五章 框架结构钢筋绑扎106第六章 地下室钢筋绑扎116第七章 剪力墙结构大模板钢筋绑扎122第八章 钢筋电渣压力焊128第九章 直螺纹连接134第十章 钢筋挤压连接138第十一章 砖混结构(构造柱、圈梁、板缝等)混凝土浇筑142第十二章 框架结构混凝土浇筑148第十三章 剪力墙结构大模板普通混凝土浇筑158第五篇 砌筑工程164第一章 砖基础166第二章 一般砌体砌筑172第三章 空心砖砌筑180第四章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186第五章 填充墙砌筑192第六篇 地面与楼面工程198第一章 炉渣垫层199第二章 混凝土垫层203第三章 陶粒混凝土垫层207第四章 细石混凝土地

3、面211第五章 水泥砂浆地面215第六章 现制水磨石地面221第七章 预制水磨石地面227第八章 陶瓷锦砖地面233第九章 大理石、花岗石及碎拼大理石地面237第十章 缸砖、水泥花砖、通体砖地面245第十一章 水泥方砖、预制混凝土块路面铺设253第十二章 厕、浴间涂膜防水材料257第七篇 门窗工程263第一章 木门窗安装264第二章 钢门窗安装271第三章 铝合金门窗安装275第八篇 装饰工程283第一章 内墙抹石灰砂浆285第二章 抹水泥砂浆291第三章 加气混凝土条板墙面抹灰299第四章 内墙粉刷石膏307第五章 墙面水刷石312第六章 墙面干粘石319第七章 喷涂、滚涂、弹涂327第八章

4、 拉毛灰335第九章 斩假石341第十章 清水砖墙勾缝347第十一章 室外贴墙面砖351第十二章 大理石、磨光花岗石、预制水磨石饰面357第十三章 墙面贴陶瓷锦砖365第十四章 木骨架罩面板顶棚371第十五章 轻钢骨架石膏罩面板隔墙375第十六章 轻钢骨架罩面板顶棚381第十七章 木窗帘盒、金属窗帘杆387第十八章 增强石膏空心条板隔墙391第十九章 木材面混色油漆397第二十章 木门窗清色油漆403第二十一章 木材表面混色瓷漆磨退408第二十二章 木材表面丙烯酸清漆磨退413第二十三章 金属面混色油漆417第二十四章 混凝土及抹灰面刷油性涂料423第二十五章 混凝土及抹灰面刷乳胶漆427第二

5、十六章 一般刷(喷)浆工程431第二十七章 玻璃安装439第二十八章 壁柜、吊柜安装445第二十九章 塑料踢脚板安装449第三十章 楼梯扶手453第三十一章 木护墙、木筒子板安装457第三十二章 挂镜线、贴脸板、压封条安装463第三十三章 窗台板、暖气罩安装467第三十四章 增强水泥空心条板隔墙471第三十五章 增强水泥聚苯复合保温板477第三十六章 厨房、厕浴间墙面毛化处理483第三十七章 水泥窗台板施工485第九篇 屋面工程489第一章 屋面保温层491第二章 屋面找平层495第三章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铺贴防水层499第四章 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屋面防水层509第五章 雨水管、变形缝制作与安

6、装513第六章 瓦屋面5193第一篇 土方工程第一章 土方工程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5第二章 人工挖土7第三章 机械挖土11第四章 基土钎探17第五章 人工回填土21第六章 机械回填土2529第一章 土方工程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第一节 一般规定1.1.1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方、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1.1.2 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城市规划和农田水利相结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1.1.3 当土方工程挖方较深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1.1.4 在挖

7、方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1.1.5 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1.1.6 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查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1.1.7 对雨季和冬季施工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第二节 土方开挖要求1.2.1 土方开挖前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1.2.2

8、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1.2.3 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的规定。1.2.4 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的规定。第三节 土方回填要求1.3.1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底部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1.3.2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1.3.3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

9、程度。 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的规定。1.3.4 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的规定。注:土方工程具体施工情况请按以下章节执行。第二章 人工挖土第一节 主要机具2.1.1 主要机具: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第二节 作业条件2.2.1 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

10、清除和处理完毕。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2.2.3 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2.2.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2.2.5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0.5m,然后再开挖。2.2.6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第三节 操作工艺2.3.1 工艺流程: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分层开挖修整槽边清

11、底2.3.2 坡度的确定: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可不放坡,不加支撑。(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m;(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1.25m;(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4) 坚硬的粘土-2.0m。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同时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的规定。2.3.3 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

12、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开挖。1 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2 开挖各种槽坑:(1) 浅条形基础。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0.6m为宜,从开挖端部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2) 浅管沟。与浅的条形基础开挖基本相同,仅沟帮不切直修平。标高按龙门板上平往下返出沟底尺寸,当挖土接近设计标高时,再从两端龙门板下面的沟底标高上返0.5m为基准点,拉小线用尺检查沟底标高,最后修整沟底。(3) 开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

13、要求做出坡度线,每隔3m左右做出一条,以此线为准进行铲坡。深管沟挖土时,应在沟帮中间留出宽度0.8m左右的倒土台。(4) 开挖大面积浅基坑时,沿坑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2.3.4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槽底0.5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槽底0.5m平线;自每条槽端部0.2m处每隔23m,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0.5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槽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

14、宽标准,据此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在开挖槽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l.5m。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2.3.5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2.3.6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雨季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

15、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2.3.7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0.3m。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如基坑(槽)开挖完毕后,有较长的停歇时间,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地基不得受冻。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用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第四节 质量标准2.4.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

16、202-2002第五节 成品保护2.5.1 对定位标准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2.5.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2.5.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然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

17、及进行土方施工时,应实现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第六节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2.6.1 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2.6.2 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防止桩基位移: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事先确定防桩基位移的措施。2.6.3 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上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0.3m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2.6.4 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

18、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2.6.5 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2.6.6 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第三章 机械挖土本章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大型基坑(槽)、管沟以及大面积平整场地等机械挖土。第一节 主要机具3.1.1. 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3.1.2. 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第二节 作业条件3.2.1. 土方开挖前,应根据

19、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3.2.2. 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3.2.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3.2.4. 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3.2.5.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3.2.6. 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

20、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3.2.7. 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3.2.8. 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3.2.9.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第三节 操作工艺3.3.1 工艺流程: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清底3.3.2 坡度的确定: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础坑(槽)、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m。(2) 硬塑、可塑的

21、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1.25m。(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4) 坚硬性粘土-2.0m。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同时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的规定。3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如地质条件好,土(岩)质较均匀,高度在10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按表3.3.2-3确定。各类土的挖方边坡坡度 表3.3.2-3项次土的类别边 坡 坡 度 (高

22、宽)12345砂土(不包括细纱、粉沙)坚硬硬塑充填坚硬、硬塑性土充填砂土11.2511.1510.7511.0011.0011.2510.5011.0011.0011.50注: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4 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5 城市挖方因邻近建筑物限制,而采用护坡桩或喷铆时,可以不放坡,但要有护坡桩和喷铆施工方案。3.3.3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1 采用推土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一般应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土推离基坑(槽)的

23、两侧。2 采用铲运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应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但每层的中心线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3 采用反铲、拉铲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其施工方法有两种:(1) 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基坑(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2) 侧向挖土法:挖土机一面沿着基坑(槽)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运土。4 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3.3.4 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1

24、 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基坑(槽)或管沟的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做好支撑准备,以防坍陷。2 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0.2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0.3m左右为宜。3 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3.3.5 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0.5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

25、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1 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2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3.3.6 雨期、冬期施工:1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遇到必须开挖的土方工程,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2 雨期施工在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3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

26、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4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温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0.3m。5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基土受冻。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第四节 质量标准3.4.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五节 成品保护3.5.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

27、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3.5.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3.5.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第六节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3.6.1. 基底超挖:开挖基坑

28、(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3.6.2. 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0.3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3.6.3. 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3.6.4. 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

29、的1.2倍。3.6.5. 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3.6.6. 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0.3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第四章 基土钎探第一节 材料要求4.1.1. 材料 (砂):一般中砂。第二节 主要机具4.2.1. 人工打钎:一般钢钎,用直径2225mm的钢筋制成,钎头呈60尖锥形状,钎长1.82.0m;810磅大锤。4.2.2. 机械打钎:轻便触探器(北京地区规定必用)。4.2.3. 其他:麻绳或铅丝、梯子(凳子)、手推车、撬棍(拔钢钎用)和钢卷

30、尺等。第三节 作业条件4.3.1. 基土已挖至基坑(槽)底设计标高,表面应平整,轴线及坑(槽)宽、长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4.3.2. 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钎探孔位平面布置图。如设计无特殊规定时,可按表4.3.2执行。钎探孔排列方式 表4.3.2槽宽(m)排列方式及方法间距(m)深度(m)小于0.8中心一排1.51.50.82.0两排错开1.51.5大于2.0梅花型1.52.0柱基梅花型1.52.01.5,并不浅于短边4.3.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要合理地安排钎探顺序,防止错打或漏打。4.3.4. 条钎杆上预先划好0.3m横线。第四节 操作工艺4.4.1. 工艺流程:放钎点线就位打

31、钎记录锤击数拔钎检查孔深灌砂4.4.2. 按钎探孔位置平面布置图放线;孔位钉上小木桩或洒上白灰点。1 人工打钎:将钎尖对准孔位,一人扶正钢钎,一人站在操作凳子上,用大锤打钢钎的顶端;锤举高度一般为0.50.7m,将钎垂直打入土层中。2 机械打钎:将触探杆尖对准孔位,再把穿心锤会在钎杆上,扶正钎杆,拉起穿心锤,使其自由下落,锤距为0.5m,把触探杆垂直打入土层中。4.4.3. 就位打钎。4.4.4. 记录锤击数。钎杆每打入土层0.3m时,记录一次锤击数。钎探深度如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按表4.3.2执行。4.4.5. 拔钎:用麻绳或铅丝将钎杆绑好,留出活套,套内插入撬棍或铁管,利用杠杆原理,将钎拔出

32、。每拔出一段将绳套往下移一段,依此类推,直至完全拔出为止,宜用砖盖孔。4.4.6. 移位:将钎杆或触探器搬到下一孔位,以便继续打钎。4.4.7. 灌砂:打完的钎孔,经过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检查孔深与记录无误后,即可进行灌砂。灌砂时,每填入0.3m左右可用木棍或钢筋棒捣实一次。灌砂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每孔打完或几孔打完后及时灌砂;另一种是每天打完后,统一灌砂一次。4.4.8. 整理记录:按钎孔顺序编号,将锤击数填入统一表格内,字迹要清楚,再经过打钎人员和技术员签字后归档。4.4.9. 冬、雨期施工:1 基土受雨后,不得进行钎探。2 基土在冬季钎探时,每打几孔后及时掀盖保温材料一次,不得大面积掀盖

33、,以免基土受冻。第五节 质量控制4.5.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六节 成品保护4.6.1 钎探完成后,应作好标记,保护好钎孔,未经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复验,不得堵塞或灌砂。第七节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4.7.1 遇钢钎打不下去时,应请示有关工长或技术员,是否取消钎孔或移位打钎,不得擅自不打,任意填写锤数。4.7.2 记录和平面布置图的探孔位置填错:1 将钎孔平面布置图上的钎孔与记录表上的钎孔先行对照,有无错误。发现错误及时修改或补打。2 在记录表上用色铅笔或符号将不同的钎孔(锤击数的大小)分开。3 在钎孔平面布置图上,注明过硬或过软的孔号的位置,把枯井或坟墓

34、等尺寸画上,以便设计勘察人员或有关部门验槽时分析处理。第五章 人工回填土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物中的基坑、基槽、室内地坪、管沟、室外肥槽及散水等人工回填土。第一节 材料要求5.1.1 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有机杂质。使用前应过筛,其粒径不大于0.05m,含水率应符合规定。第二节 主要机具5.2.1 主要机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筛子(孔径4060mm)、木耙、铁锹(尖头与平头)、2m靠尺、胶皮管、小线和木折尺等。第三节 作业条件5.3.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

35、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5.3.2 回填前应对基础、箱型基础墙或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且要办好隐检手续。其基础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回填土。5.3.3 房心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煤气的管道安装和管沟墙间加固后,再进行。并将沟槽、地坪上的积水和有机物等清理干净。5.3.4 施工前,应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回填土的高度或厚度。如在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上,每隔3m钉上水平板;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弹上水平线或在地坪上钉上标高控制木桩。第四节 操作工艺5.4.1 工艺流程:基坑(槽)底地坪上清理检验土质分层铺土、耙平夯打密实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5.4.

36、2 填土前应将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肥槽回填前,必须清理到基础底面标高,将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浆、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5.4.3 检验回填土的质量有无杂物,粒径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上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5.4.4 回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一般蛙式打夯机每层铺土厚度为0.20.25m;人工打夯不大于0.2m。每层铺摊后,随之耙平。5.4.5 回填土每层至少夯打三遍。打夯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并且严禁采用

37、水浇使土下沉的所谓“水夯”法。5.4.6 深浅两基坑(槽)相连时,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坑相同的标高时,再与浅基础一起填夯。必须分段填夯时,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梯形的高宽比一般为12。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小于1.0m。5.4.7 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基础墙两侧标高不可相差太多,以免把墙挤歪;较长的管沟墙,应采用内部加支撑的措施,然后再在外侧回填土方。5.4.8 回填房心及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两侧填土夯实;并应由管道两侧同时进行,直至管项0.5m以上时,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回填

38、细粒料。5.4.9 回填土每层填土夯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5.4.10 修整找平:填土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5.4.11 雨、冬期施工:1 基坑(槽)或管沟的回填土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注意雨情,雨前应及时夯完已填土层或将表面压光,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排除雨水。2 施工时应有防雨措施,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3 冬期回填土每层铺土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50%;其中冻土块体积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其粒径不

39、得大于150mm。铺填时,冻土块应均匀分布,逐层压实。4 填土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温材料;填土的上层应用未冻土填铺,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 管沟底至管顶0.5m范围内不得用含有冻土块的土回填;室内房心、基坑(槽)或管沟不得用含冻土块的土回填。6 回填土施工应连续进行,防止基土或已填土层受冻,应及时采取防冻措施。第五节 质量标准5.5.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六节 成品保护5.6.1 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填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定期复测和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5.6.2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

40、施工顺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土入槽。5.6.3 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坏时,方可回填。5.6.4 管沟中各种的管线,或从建筑物内伸出的各种管线,均应妥善保护后,再按规定回填土料,不得碰坏。第七节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5.7.1 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5.7.2 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季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坑(槽)底杂物

41、或落土清理不干净,以及冬期做散水,施工用水渗入垫层中,受冻膨胀等造成。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各项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5.7.3 管道下部夯填不实:管道下部应按标准要求填夯回填土,如果漏夯不实会造成管道下方空虚,造成管道折断而渗漏。5.7.4 回填土夯压不密: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实。第六章 机械回填土本章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大面积平整场地、大型基坑和管沟等回填土。第一节 材料要求6.1.1 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砂、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碴,可用

42、作表层以下填料。它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或3/4(使用振动碾时),含水率应符合规定。6.1.2 粘性土应检验其含水率,必须达到设计控制范围,方可使用。6.1.3 盐渍土一般不可使用。第二节 主要机具6.2.1 装运土方机械有:铲土机、自卸汽车、推土机、铲运机及翻斗车等.6.2.2 碾压机械有:平碾、羊足碾和振动碾等。6.2.3 一般机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铁锹(平头或尖头)、2m钢尺、20号铅丝、胶皮管等。第三节 作业条件6.3.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

43、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6.3.2 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后要作好隐蔽检查和验收手续。6.3.3 施工前,应做好水平高程标志布置。如大型基坑或沟边上每隔10m钉上水平桩橛或在邻近的固定建筑物上抄上标准高程点。大面积场地上或地坪每隔一定距离钉上水平桩。6.3.4 确定好土方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加宽等准备工作。同时要编好施工方案。第四节 工艺流程6.4.1 工艺流程:基坑底地坪上清理检验土质分层铺土分层碾压密实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6.4.2 填土前,应将基土上的洞穴或基底表面上的树根、垃圾等杂物都处理完毕,清除干净。6.4.3

44、检验土质。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6.4.4 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同时参照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3中的规定。6.4.5 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以下规定:平 碾:2km/h 羊足碾:3kW/h 振动碾:2km/h6.4.6 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或漏夯。长宽比较大时,填土应分段进行。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形,碾迹重叠。重叠0.

45、5l.0m左右,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6.4.7 填方超出基底表面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如设计要求边坡修平拍实,宽填可为0.2m。6.4.8 在机械施工碾压不到的填土部位,应配合人工推土填充,用蛙式或柴油打夯机分层夯打密实。6.4.9 回填土方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6.4.10 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找平夯实。6.4.11 雨、冬期施工:1 雨期施工的填方工程,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

46、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层分段逐片进行。重要或特殊的土方回填,应尽量在雨期前完成。2 雨施时,应有防雨措施或方案,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3 填方工程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需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4 冬期填方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湿材料,填方边坡标层1m以内不得用冻土填筑;填方上层应用未冻、不冻胀或透水性好的土料填筑,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 冬期施工室外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填方高度不受限制;平均温度在-5以下时,填方高度不宜超过表6.4.11-5的规定。但用石块和不含冰块的砂土(不包括粉砂)、碎石类土填筑时,可不受表内填方高度的限制。冬

47、期填方高度限制 表6.4.11-5平均气温 ()填方高度 (m)-5-104.5-11-153.5-16-202.56 冬期回填土方,每层铺筑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25%,其中冻土块体积不得超过填方总体积的15%;其粒径不得大于150mm。铺冻土块要均匀分布,逐层压(夯)实。回填土方的工作应连续进行,防止基土或已填方土层受冻。并且要及时采取防冻措施。第五节 质量标准6.5.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六节 成品保护6.6.1 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控制极、标准水准点及龙门板等,填运土方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定期复测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

48、正确。6.6.2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用汽车直接将土倒入基坑(槽)内。但大型地坪不受限制。6.6.3 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回填土而受破坏时,方可回填土方。第七节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6.7.1 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6.7.2 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基底有机物或树根、落土等杂物清理个

49、彻底等原因,造成回填土下沉。为此,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6.7.3 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压实。6.7.4 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方,且对填方密实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桩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造成不均匀下沉和坍塌等事故。6.7.5 填方基土为杂填土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要妥善处理基底下的软硬点、空洞、旧基以及暗塘等。6.7.6 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

50、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6.7.7 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第二篇 地基基础工程第一章 灰土地基33第二章 砂石地基39第三章 素混凝土基础43第四章 现浇设备基础混凝土4749第一章 灰土地基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基坑、基槽、室内地评、管沟、室外台阶和散水等灰土地基(垫层)工程。第一节 材料要求1.1.1 土:宜优先采用基槽中挖出的土

51、,但不得含有有机杂物,使用前应先过筛,其粒径不大于15mm。含水量应符合规定。1.1.2 石灰:应用块灰或生石灰粉;使用前应充分熟化过筛,不得含有未熟化的生石灰粉,其粒径大于5mm,也不得含有过多的水份。第二节 主要机具1.2.1 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筛子(孔径610mm和1620mm两种)、标准斗、靠尺、耙子、平头铁锹、胶皮管、小线和钢尺等。第三节 作业条件1.3.1 基坑(槽)在铺灰土前必须先行钎探验槽,并按设计和勘探部门的要求处理完地基,办完隐检手续。 基础外侧打灰土,必须对基础,地下室墙和地下防水层、保护层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时应及时修补处理,办完隐检手续。现浇的混

52、凝土基础墙、地梁等均应达到规定的强度,不得碰坏损伤混凝土。1.3.2 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时,施工前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地下水位经常保持在施工面以下500mm左右,在3d内不得受水浸泡。1.3.3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设计压实系数,土料种类、施工条件等,合理确定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铺灰土的厚度和夯打遍数等参数。重要的灰土填方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1.3.4 房心灰土和管沟灰土,应先完成上下水管道的安装或管沟墙间加固等措施后,再进行。并且将管沟、槽内、地坪上的积水或杂物、垃圾等有机物清除干净。1.3.5 施工前,应作好水平高程的标志。如在基坑(槽)或管沟的边坡上每隔3

53、m钉上灰土上平的木撅,在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弹上水平线或在地坪上钉好标高控制的标准木桩。第四节 工艺流程 1.4.1 工艺流程筛检验土料和石灰粉的质量并过筛灰土拌合槽底清理分层铺灰土夯打密实找平验收1.4.2 首先检查土料种类和质量以及石灰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然后分别过筛。如果是块灰闷制的熟石灰,要用610mm的筛子过筛,是生石灰粉可直接使用;土料要用1620mm筛子过筛,均应确保粒径的要求。1.4.3 灰土拌合:灰土的配合比应用体积比,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一般为28或37。基础垫层灰土必须过标准斗,严格控制配合比。拌合时必须均匀一致,至少翻拌两次,拌合好的灰土颜色应一致。1.4.4

54、灰土施工时,应适当控制含水量。工地检验方法是:用手将灰土紧握成团,两指轻捏即碎为宜。如土料水分过大或不足时,应晾干或洒水润湿。1.4.5 基坑(槽)底或基土表面应清理干净。特别是槽边掉下的虚土,风吹入的树叶、木屑纸片、塑料袋等垃圾杂物。1.4.6 分层铺灰土:每层的灰土铺摊厚度,可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按表1.4.6选用。各层铺摊后均应用木耙找平,与坑(槽)边壁上的木撅或地坪上的标准木桩对应检查。灰土最大虚铺厚度 表1.4.6项次夯具的种类重量 (kg)虚铺厚度(mm)备 注1人力打夯4080200250人力打夯,落高400500mm,一夯压半夯2轻型夯实工具-200250蛙式打夯机、柴油打夯机

55、3压路机机重610t200300双 轮1.4.7 夯打密实:夯打(压)的遍数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干土质量密度或现场试验确定,一般不少于三遍。人工打夯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连,行行相连,纵横交叉。特别是灰土地基每层夯压后都应用环刀取土试验,按规定分层取样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上层施工。1.4.8 留接槎应符合规定:灰土分段施工时,不得在墙角、柱基及承重窗间墙下接槎,上下两层灰土的接槎距离不得小于500mm。当灰土地基标高不同时,应做成阶梯形。接槎时应将槎子垂直切齐。1.4.9 灰土回填每层夯(压)实后,应根据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灰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才能进行上一层灰土的铺摊。用贯入度

56、仪检查灰土质量时,应先进行现场试验以确定贯入度的具体要求。环刀取土的压实系数用dy鉴定,一般为0.930.95;也可按照表的规定执行。灰土质量密度标准 表1.4.9项次土料种类灰土最小质量密度 (g/0mm3)1轻亚粘土1.552亚 粘 土1.503粘 土1.451.4.10 找平与验收:灰土最上一层完成后,应拉线或用靠尺检查标高和平整度,超高处用铁锹铲平;低的地方应及时补打灰土。1.4.11 雨、冬期施工:1 基坑(槽)或管沟灰土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槽坑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上遭到破坏。2 雨天施工时,应采取防雨或排水措施。刚铺完尚未夯实的灰土,如遭雨淋浸泡,则应将

57、积水及松软灰土除去,并重新补填新灰土夯实,受浸湿的灰土应在晾干后,再夯打密实。3 冬期打灰土的土料,不得含有冻土块,要做到随筛、随拌、随铺、随打、随盖,认真执行留、接搓和分层夯实的规定。在土壤松散时可允许洒盐水。气温在-10以下时,不宜施工。并且要有冬施方案。第五节 质量标准1.5.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六节 成品保护1.6.1 施工时应注意妥善保护定位桩、轴线桩,防止碰撞位移,并应经常复测。1.6.2 对基础、基础墙或地下防水层、保护层以及从基础墙伸出的各种管线,均应妥善保护,防止回填灰土时碰撞或损坏。1.6.3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配备

58、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或配合比错误。1.6.4 灰土地基打完后,应及时进行基础的施工和地坪面层的施工,否则应临时遮盖,防止日洒雨淋。第七节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1.7.1 未按要求测定干土的质量密度:灰土回填施工时,切记每层灰土夯实后都得测定干土的质量密度,符合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的灰土。并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土料种类、配合比、试验日期、层数(步数)、结论、试验人员签字等。密实度末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均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1.7.2 留、接槎不符合规定:灰土施工时严格执行留接槎的规定。当灰土基础标高不同时,应做成阶梯形,上下层的灰土接槎距离不得小于500mm。接槎的槎子应垂直切齐。1.

59、7.3 生石灰块熟化不良:没有认真过筛,颗粒过大,造成颗粒遇水熟化体积膨胀,会将上层垫层、基础拱裂。夯必认真对待熟石灰的过筛要求。1.7.4 灰土配合比不准确:土料和熟石灰没有认真过标准斗,或将石灰粉花洒在土的表面,拌合也不均匀,均会造成灰土地基软硬不一致,干土质量密度也相差过大。应认真做好计量工作。1.7.5 房心灰土表面平整偏差过大,致使地面混凝土垫层过厚或过薄,造成地面开裂、空鼓。认真检查灰土表面的标高及平整度。1.7.6 雨、冬期不宜做灰土工程,适当考虑修改设计。否则应编好分项雨季、冬期施工方案;施工时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中的技术措施,防止造成灰土水泡、冻胀等质量返工事故。第二章 砂石地基

60、本章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砂石地基、地基处理以及地面垫层(夯实和碾压法)工程。第一节 材料要求2.1.1 天然级配砂石或人工级配砂石:宜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砾砂、碎(卵)石、石屑或其他工业废粒料。在缺少中、粗砂和砾石的地区,可采用细砂,但宜同时掺入一定数量的碎石或卵石,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颗粒级配应良好。2.1.2 级配砂石材料,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塑料袋等有机杂物及垃圾。用做排水固结地基时,含泥量不宜超过3%。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或虚铺厚度的2/3,并不宜大于50mm。第二节 主要机具2.2.1 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推土机、压路机(610t)、手推车、平头铁锹

61、、喷水用胶管、2m靠尺、小线或细铅丝、钢尺或木折尺等。第三节 作业条件2.3.1 设置控制铺筑厚度的标志,如水平标准木桩或标高桩,或在固定的建筑物墙上、槽和沟的边坡上弹上水平标高线或钉上水平标高木橛。2.3.2 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的工程中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基坑(槽)保持无积水状态。2.3.3 铺筑前,应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包括轴线尺寸、水平标高、地质情况,如有无孔洞、沟、井、墓穴等。应在未做地基前处理完毕并办理隐检手续。2.3.4 检查基槽(坑)、管沟的边坡是否稳定,并清除基底上的浮土和积水。第四节 操作工艺2.4.1 工艺流程:处理地基表面级配砂石分层铺筑砂石洒水夯实或碾压找平验收2.4.2 处理地基表面:将地基表面的浮土和杂物清除干净,原有地基应平整。基坑(槽)及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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