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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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36 号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 测行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 政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实施监 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 工 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 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 金属结构和机电 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 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 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 动

2、。第三条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 可的范 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 气和量 测共 5 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 2 个等级。检测单 位资质等级 标准见附件一。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 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 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 承担。取得乙 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 堤防)主要建筑物以 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 响工 程

3、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 电站厂房和 泵站等。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 测人员) 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 格管理或者行业 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第五条 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 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 提前三 个月向社会公告。第六条 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

4、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四)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五)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 测人员 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六)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申请甲级资质的,还需提交近三年 承担质量检测业务的委托合 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检测单位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别、 等级的资质。第七条 审批机关收到检测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 是否受 理的决定,并向检测单位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者不符合法定 形式的,应当在 5 日内一次告知检测单位需要补正的 全部内容。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 准的决 定。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水利工程质量

5、检测单位资质等 级证书(以 下简称资质等级证书);不予批准的, 应当书面通知 检测单位并说 明理由。第八条 审批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 审,必 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 时间不少于 7 日。第九条 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 检测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 申请。原审批机 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原审批机关应当重点核查检测单位仪器设备、检测人员、场所 的变动 情况,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情况, 必要时,可以 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第十条 检测单位变更名称、地址、

6、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 的,应 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 60 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等级证 书变更手续。第十一条 检测单位发生分立的,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申请资 质等级。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 以其他 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三条 检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采用先进、 实用的 检测设备和工艺, 完善检测手段, 提高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 确保质量 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第十四条 检测单位不得转包质量检测业务; 未经委托方同意, 不得 分包质量检测业务。第十五条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检测活 动;没 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由检测单位提

7、出方案,经委托方确认 后实施。检测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 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以及有 关规定。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七条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和有关标准及时、准确地向 委托方 提交质量检测报告并对质量检测报告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质量检测 报告, 不得篡改或者伪造质量检测报告。第十八条 检测单位应当将存在工程安全问题、可能形成质量 隐患或 者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检测结果以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项目 法人(建设单 位)、勘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

8、位违反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的情况,及时报告委托方和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 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 构。第十九条检测单位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 单、原始 记录、质量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 涂改。检测单位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第二十条 检测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质量检测 工作, 并对质量检测结果负责。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检 测单位 及其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一)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二)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 让 资质等级证书的行为;(三)是否

9、存在转包、违规分包;(四)是否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五)是否按照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质量检测报 告是否 真实;(六)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和校准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活动的 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 构实施 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检测单位或者委托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检测单位的工作场地(包括施工现场)进行抽查;(三)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单位的检测能力;(四)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标准的检测行为时, 责 令改正。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

10、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 构在监 督检查中,可以根据需要对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采取抽样取 证的方法;在 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负责人 批准,可以先行登记 保存,并在 5 日内作出处理,在此期间,当事 人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得销 毁或者转移试样和检测资料。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检测 业务的,其检测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 令改正, 可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五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审 批机关 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 请资质。第二十六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

11、正当手段取得 资质等级证书 的 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 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可并处 1 万元以 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 检测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级以上 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法所得,可并 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资质等级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 质等级 证书的;(三)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四)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五)未按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六)未

12、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的;(七)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八)转包、违规分包检测业务的。第二十八条 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 的,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3 万元罚 款;给他人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委托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 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 以下的罚款:(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二)明示或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 测报告的;(三)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第三十条 检测人员

13、从事质量检测活动中,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 1 千元以下 罚款:(一)不如实记录,随意取舍检测数据的;(二)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的;(三)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 构及其 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 机关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批 准 的;(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签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14、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四) 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 的。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 2009年 1月 1日起施行。2000 年水 利工程 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建管20002 号)同时废止。附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 金属结构、 机械电气和量测 5 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 级 2个等级。所有类别的人员配备、业绩、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 求见表 1 各个类别的检测能力要求见表2。表 1 :人员配备、业绩、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等级甲级乙级人员配备经考试合格的检测人员羽5人(其中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

15、称人员不少于7人)羽0人(其中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主要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咼级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从事水利水 电 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 有咼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水利水 电 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 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以上技 术职称。具有8年以上从事水利水 电 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 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以上技 术职称。业绩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3个大型 水利水电工程(含一级堤防) 或6个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含 二级堤防)的主要检测任务。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有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表 2

16、 :检测能力要求类别主要检测项目及参数LXJ 岩甲(一)土工指标检测11项土级含水率、比重、密度、颗粒级配、相对密度、击实、三轴压缩强度、工程类渗透系数、固结休止角有机质(二)岩石(体)指标检测8项密度含水率 饱和与天然抗压强度抗剪强度弹性模量岩石(体)声波速度、变形模里、抗拉强度(三)基础处理工程检测7项原位密度标准贯入地基承载力桩承载力桩(墙)身结构完整性锚索(杆)拉拔试验压(注)水试验(四)土工合成材料检测11项单位面积质量厚度拉伸强度撕裂强度顶破强度 落锥贯入度 伸长率等效孔径渗透系数 抗渗性老化特性乙级Px 1 4 J J L 工、 AcizJ s y J儿/歹 1 工 l ol u

17、 1 工(一)土工指标检测7项含水率比重密度颗粒级配相对密度击实渗透系数(二)岩石(体)指标检测4项密度含水率 饱和与天然抗压强度弹性模量(三)基础处理工程检测4项原位密度标准贯入地基承载力桩承载力(四)土工合成材料检测6项单位面积质量、厚度、拉伸强度、撕裂强度、顶破强度、伸长率类别主要检测项目及参数甲级(一)水泥8项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流动度、胶砂强 度、比表面积、烧失量(二)粉煤灰7项强度比、需水量比、细度、安定性、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均匀混凝土工程类性(三)混凝土骨料13项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堆积密度、表观密度、针片状颗粒含量、软 弱颗粒含量、压碎指标、碱

18、活性、硫化物含量、软化物含量、云母含量、 超逊径(四)混凝土 18项拌合物坍落度拌合物泌水率、拌合物均匀性、拌合物含气量温度、拌 合物凝结时间、拌合物水胶比、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抗折强度、弹性模 量、抗渗、钢筋间距、钢筋保护层厚度、碳化深度 回弹值、超声波测缺(五)钢筋7项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性能焊接性能硬度弯曲(六)砂浆6项稠度、泌水率、密度、含气量、抗压强度、抗渗(七)外加剂11项减水率、含固量、含水率、含气量、pH值、细度、氯离子含量、硫酸钠含 量、流动度、收缩率比限制膨胀率(八)沥青6项密度、相对密度、针入度、延度、软化点、脆点乙级()水泥6项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

19、、安定性、胶砂流动度、胶砂强 度(二)混凝土骨料8项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堆积密度、表观密度、针片状颗粒含量、压 碎指标、软弱颗粒含量(三)混凝土 9项拌合物坍落度拌合物泌水率、拌合物均匀性、拌合物含气量温度、拌 合物凝结时间、拌合物水胶比、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四)钢筋6项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性能焊接性能弯曲(五)砂浆5项稠度、泌水率、密度、含气量、抗压强度(六)外加剂6项类别主要检测项目及参数金属结甲级()铸锻、焊接材料质量与防腐涂层质量检测10项铸锻件外部质量、铸锻件内部质量、焊缝外观质量、焊缝内部质量 金 属材料力学性能试验表面清洁度涂料涂层质量金属涂层质量 腐蚀测试、涂

20、料质量测试(二)制造安装质量检测11项常规尺寸及位置检测表面缺陷深度、温度、湿度变形磨损、振动频率、振幅、角度橡胶硬度、水压试验(三)各式启闭机与清污机检测17项电气检测、启门力、闭门力、持住力、钢丝绳检测、里氏硬度、上拱 度、上翘度、挠度、油液运动粘度、行程、压力、时间、表面粗糙度、构类整机运行性试验、负荷试验、型式试验乙()铸锻焊接材料质量与防腐涂层质量检测5项铸锻件外部质量、焊缝外观质量、二类焊缝内部质量、表面清洁度、涂料涂层质量(二)制造安装质量检测6项级常规尺寸及位置检测、表面缺陷深度、温度、湿度、角度、水压试 验(三)各式启闭机与清污机检测8项钢丝绳检测、里氏硬度、主梁上拱度、上翘

21、度、挠度、行程、压力、时间类别主要检测项目及参数机械电气类甲级()水力机械27项流量、流速、水头、液位、漏水量、压力、压差、真空度、压力脉动、 汽蚀及磨损温度位移与气隙、含沙量、轴功率、功率 效率耗 水率、转速、振动位移、振动速度、振动加速度、噪声、形位公差测 量、粗糙度、硬度及机械测量、频谱分析、材料力学试验(二)电气设备25项频率、电流、电压、电阻、绝缘测量、交流工频耐压、直流耐压、励 磁特性、匝间绝缘试验、温升试验、变比及组别测量、相位检 查、同 期检查及试验、局部放电试验、密封性试验、绝缘油性能 试验、变压 器额定电压冲击合闸试验、导线焊接质量检验热延伸介质损耗测 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

22、离、热稳定与动稳定试验、开关操作机构和机 械性检查、电工仪表校验、避雷器电导电流及非线性系数测量乙级()水力机械水力机械14项流量、流速、水头、液位、漏水量、压力、汽蚀及磨损、含沙量、功率、效率、转速、噪声、粗糙度、材料力学试验(二)电气设备12项频率、电流、电压、电阻、绝缘测量、励磁特性、温升试验、变 比及 组别测量相位检查同期检查及试验变压器额定电压冲 击合闸试 验、开关操作机构和机械性检查类别主要检测项目及参数量测类甲级量测类30项高程、平面位置、建筑物纵横轴线、建筑物断面几何尺寸、隐伏建筑 物几何形态、结构构件几何尺寸、弧度、长度、宽度、厚度、深度、 高度、坡度、平整度、水平位移、竖向位移、振动频率、加速度、速 度、接缝和裂缝开度、倾斜、渗流量、扬压力、渗透压力孔隙水压 力、温度、应力、应变、地下水位、土压力乙级量测类22项高程、平面位置、建筑物纵横轴线、建筑物断面几何尺寸、结构构件 几何尺寸、长度、宽度、厚度、深度、高度、坡度、平整度、水平位 移、竖向位移、接缝和裂缝开度、渗流量、扬压力、渗透压力、孔隙 水压力、应力、应变、地下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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