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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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主讲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念和特点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工程保修等工作内容,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其具有以下特点: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单件 合同履行的期限长 合同内容复杂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简介(1)作用:避免施工合同的编制者遗漏某些方面的重要条款或条款约定责任不够公平合理,建设部和工商总局于1999年12月24日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文本内容:涉及了各种情况下双方合同责任和规范化的履行管

2、理程序,包含了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原则,如变更、索赔、不可抗力、合同的被迫终止、争议解决等方面。其文本中的条款属于推荐使用,应该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的特点加以取舍、补充,最终形成责任明确、操作性强的合同。(3)文本的组成 (a)协议书,施工的总纲领性文件,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并明确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组成。(b)通用条款,它是编制规范承发包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标准化文件。通用条件包括:词语定义,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

3、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它十一部分,共47个条款。(c)专用条款,主要反映工程具体特点和要求的专用条款。具体内容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细化。3: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1)合同当事人发包人:通用条款规定,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工程师:包括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两种情况。在施工的过程中,如果发包人需要撤换工程师,应该至少在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履行

4、合同文件约定及前任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更改前任作出的书面承偌。4:施工合同的订立工期:合同中应该注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总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中应该注明合同价款、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合同的计价方式(1)固定价格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不再调整有关总价和单价,在约定的范围内,承包人承担一定的风险。(2)可调价格合同,通常用于工期较厂的施工合同。主要是为了使双方合理分担外界因素引起的有关风险。(3)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发包人承担全部工程成本,对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支付相应酬金的计价方式。主要用于紧急工程施工如灾后修复工程,或采用新技术的工程,双方对工程的成本均心中无底,为了合理分担风险

5、采用此种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按月计量支付,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完工后一次支付等。合同文件的组成: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发包和承包人的工作:见教材P1835:开工 承包人在合同预定的时间开工,以保证在合理工期内及时竣工6:工程的分包 施工合同文本规定,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分报,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7:支付工程预付款见教材 P194 合同约定有工程预付款

6、的,发包人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为了保证承包人如期开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开始施工,预付时间不应该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照约定时间付款时,承包人在约定的付款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照要求付款时,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该从约定付款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该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建筑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一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一)材料设备的到货检验: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材料设备移交承包人保管,双方人员清点后移交,发包人支付相应的费用。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 承包人负

7、责材料的质量,在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验收。(二)材料的使用前检查: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后需要在使用前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检查实验,费用由发包人负责。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应该 按照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二: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 1:工程质量标准: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确定管理目标。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工程师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均可以要求返工,直到质量符合要求。若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由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费用由过错方承担。2:施工过程的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检查不合格承包人立即返工,费用

8、自负。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有发现承包人的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负担。由于工程师的指令失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三: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 施工工程部位在隐蔽之前要进行检查验收,对中间验收,应在专用条款中规定,中间验收进行时不应该影响后续工程的施工,发包人应该为验收提供条件。(一)检验程序 1:承包人自检 工程部位在隐蔽之前,承包人应该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中应该包括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2:共同验收 工程师接到验收通知后,在约定时间与承包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承包人继续下道工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合格,承包人在工

9、程师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经过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设计图纸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二)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时,均可以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该按照要求进行开孔,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重新检验后表明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四:施工进度管理(一)按照计划施工 开工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

10、的检查监督.工程师一般一个月检查一次进度计划执行的情况,承包人提交上月进度计划执行的情况和本月的施工方案和措施。(二)承包人修改进度计划 实际施工过程中,进度计划与实际施工计划会有差距,此时,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改计划,承包人按照工程师的要求修改计划并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进度计划不符时,所有后果由承包人承担。(三)暂停施工 1:由于工程师指示的暂停(1)暂停原因 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1)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如规的变化要求暂停 2)发包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如发现文物 3)协调管理的原因,如几个独立的承包人之间出现施工交叉干扰 4)承包人的原因,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2)暂停的管理程序

11、发生以上情况时,工程师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施工,在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按照工程师提出的处理意见施工后,可以提出书面复工要求。工程师在收到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给出答复,如果工程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则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发包人方,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款,工期顺延。如果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工期不顺延。如果因为工程师未及时给予答复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由发包人承担责任。2:由于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的暂停施工 以下情况承包人有权停工(1)发包人延误支付工程款,此时承包人在约定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预付通

12、知,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照要求付款,承包人可以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在约定支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2)拖欠工程进度款,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且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此时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四)工期延误 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延误工期的情况,是否给予承包人合理的延长工期,应该根据合同责任来确定。1:可以延期的条件(1)发包人未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施工条件(2)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不能进行。(3)工程师未按照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导致施工不能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

13、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工期顺延的确认程序 承包人在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延误的工期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报告要求已经被确认。(五)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 施工中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应该与承包人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包括:(1)提前竣工的时间(2)发包人为赶工应该提供的方便(3)承包人的赶工措施(4)提前竣工所需要追加的合同价款五:设计变更管理 施工合同范本中将变更分为工程设计变更和其它变更两类 其它变更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和其他实质性

14、变更 此时双方应该协商解决。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设计,否则费用和损失自负。(一)设计变更的程序:1:发包人要求的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应该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通知进行变更施工 2:承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 承包人在施工中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建议被采纳后,若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对材料 设备的换用,须经过工程师同意。否则后果自负,工程师同意采用合理化建议,则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的分担或分享,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二)变更价款的确定 1:确定变更价款的程序(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可以提出变更

15、涉及的追加合同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如果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4天内,未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2)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变更价款报告后14天内,对承包人的要求予以确认,自承包人的报告送达之人起14天后,则认为工程变更价款以被确认。(3)工程师确认的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一起支付。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条款解决。2: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16、(3)合同中没有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过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六:工程量的确认 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前应该对承包人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予以确认,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的永久工程的工程量予以确认。(一)承包人提交工程量报告 承包人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本阶段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报告,说明本期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和工程量。(二)工程量计算 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报告后7天内,核实工程量。并在现场实际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共同参与,如果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工程师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若工程师未通知承包人,计量结果无效。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计

17、量的,从第8天开始,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就认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三)工程量计量的原则 工程师按照图纸,只对承包人完成的永久合格工程量进行计量,对超出图纸内容的部分不计量,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返工不计量。七:支付管理 (一)允许调整的合同价款情况 1:采用可调价合同 施工中碰到以下情况,可以调整合同价款(1)法律法规的变化影响大合同的价款,如税费变化导致工程价款变化。(2)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当市场价格浮动变化时,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方法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停电停气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2:调整合同价款的管理程序 当以上情况发生后

18、,承包人在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合同价款数量,以书面形式同志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确认也不体修改意见,则认为同意调整。(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发包人的支付责任:发包人在双方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超过约定时间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支付的,可以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过承包人同意后可以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延期支付价款协议中须明确延期支付时间,以及从计量结

19、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建筑工程中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风、雪、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2)不可抗力的合同管理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以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发包人应尽力协助。不可抗力事件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3)不可抗力事件的合同责任 1:合同

20、约定工期内发生的不可抗力 施工合同范本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照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承发包双方的人员伤亡损失,分别各自承担。(3)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的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 因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九:施工环境

21、管理(一)遵守法规对环境的要求 应该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承包人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二)保持现场整洁(三)重视安全生产 1:安全施工(1)承包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承包人采取安全措施不力导致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2:安全防护(1)承

22、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过工程师确认后实施,防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环境中施工、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施工,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十:竣工验收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没有通过,发包人不得使用。(1)竣工验收需要满足的条件1:完成工程的设计内容和合同约定的各内容2:施工单位自检后,确认工程合格,并提出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应有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3:监

23、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有质量评价报告,报告有总监和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4:勘测、设计单位对勘测、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实验报告。7: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2)竣工验收程序 1:承包人申请验收 2:发包人组织验收组 对符合验收要求的工程,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站

24、等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3:验收步骤:(1)工程各参与单位(设计、施工、监理、业主)向验收组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2)验收组审读各单位提供的资料(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4)验收组通过查验后,进行总体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意见。4:验收后的管理(1)发包人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则认为竣工验收报告已经被认可。(3)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规定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三)竣工时间的确定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送交竣工

25、验收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照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十一:工程保修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保修费用和其他约定5个部分。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质保范围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的7天内派人保修。(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事故,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保修费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后,

26、由于保修期限较长,为了维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竣工结算时不再扣留质量保证金。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十二:竣工结算 结算程序:1:承包人提交竣工决算报告,双方按照协议书内容进行结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发包人核实和支付: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后,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手续。3:移交工程 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给发包人,施工合同即告终止。竣工结算的违约责任: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1)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

27、理由不支付工程款,从第29天开始按承包人同期想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2)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2: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造成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即使支付时,如果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承包人仍应当承担保管责任。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和时限。由于这部分内容庞杂,时间规定(时

28、限)又五花八门,比较难掌握。为了帮助学者易于掌握有关内容,特将一些主要的合同管理程序和时间限制的规定归纳概括如下,供读者复习时参考(以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依据)。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分类(一)工程索赔的概念: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受损失时,向另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索赔就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人(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

29、一种权利要求。索赔有较广泛的含义,可以概括为如下3个方面:(1)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2)发生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得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而业主提出补偿损失要求;(3)承包商本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业主索赔。(二)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1当事人违约 当事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发包人违约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承包人违约的情况则主要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完成施工,或者由于不当行为

30、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害。2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又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如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经现场调查无法发现、业主提供的资料中也未提到的、无法预料的情况,如地下水、地质断层等。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3合同缺陷 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4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此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5工程师指令 工程师指令有时也会产生索赔,如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

31、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6其他第三方原因 常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三)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1)合同中明示的索赔(2)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2按索赔目的分类 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分为工期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和其他索赔。二、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一)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原则 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1)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事件发

32、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正式提出索赔申请后,承包人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并在索赔申请发出的28天内报出。(3)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4)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5)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双方各自依

33、据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案进行友好协商,若能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则该事件较容易解决。如果双方对该事件的责任、索赔款额或工期展延天数分歧较大,通过谈判达不成共识的话,按照条款规定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6)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7)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承包人同意了最终的索赔决定,这一索赔事件即告结束。若承包人不接受工程师的单方面决定或业主删减的索赔或工期展延天数,就会导致合同纠纷。通过谈判和协调双方达成互让的解决方案是处理纠纷的理想方式。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谅解就只能诉诸仲裁或诉讼。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

34、务和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也可按上述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四)索赔的依据(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签约(如备忘录、修正案等),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这些索赔的依据可在索赔报告中直接引用。(2)双方的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3)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可见,索赔要有证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

35、部分,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可能成立。(五)索赔的计算 1可索赔的费用 费用内容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3)材料费。(4)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5)贷款利息。(6)保险费。(7)利润。(8)管理费。此项又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网络图的基本类型网络图的基本类型 1、双代号网络图:、双代号网络图:两个圆圈和一个箭线表示一项工作 的网状图 2、单代号网络图:、单代号网络图:一个圆圈表示一项工作,箭线表示顺序的网状图

36、挖 土 23d垫 层 32d 挖土 垫层 3 d 2d 3 4 5 双代号网络计划双代号网络计划 一、双代号网络图的绘制(一)形式(二)五个要素 1、箭线、箭线 作用:作用:一条箭线表示一项工作(施工过程、任务)特点:特点:消耗资源(如砌墙:消耗砖、砂浆、人工)消耗时间 有时不消耗资源,只消耗时间 2、节点、节点 用圆圈表示,表示了工作开始、结束或连接关系。特点:特点:不消耗时间和资源。工作(工序)名称延续时间 开始节点结束节点节点编号 j i 3、编号、编号 作用:作用:方便查找与计算,用两个节点的编号可代表一项工作。编号要求:编号要求:箭头号码大于箭尾号码,即:j i 编号顺序:编号顺序:

37、先绘图后编号;顺箭头方向;可隔号编。4、虚工作、虚工作 时间为零的假设工作。用虚箭线表示;特点:特点:不消耗时间和资源。作用:作用:确切表达网络图中工作之间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逻辑关系。绘制规则 1正确反映各工作的先后顺序和相互关系(逻辑关系)受人员、工作面、施工顺序等要求的制约 如:绘制逻辑关系图 (1)B、D工作在A工作完成后进行。(2)A、B均完成后进行C。A C B A B D A D B 图上计算法:图上计算法:(工作计算)紧前工作 本工作本工作 紧后工作ih jk 1“最早时间最早时间”的计算的计算最早开始时间最迟开始时间最早开始时间最迟开始时间总时差 自由时差最早开始时间最迟开始

38、时间最早完成时间最迟完成时间总时差自由时差(a)二时标注法(b)四时标注法(c)六时标注法ijjjii (1)最早可能开始时间最早可能开始时间(ES)ESi-j=maxEFh-i=maxESh-i+Dh-i 紧前工作全部完成后,本工作才能开始。(2)最早可能完成时间最早可能完成时间(EF):本工作最早可能完成时间本工作最早可能开始时间工作延续时间。即EFi-jESi-jDi-j 计算规则:计算规则:“顺线累加,逢圈取大顺线累加,逢圈取大”2“最迟时间最迟时间”的计算的计算(1)本工作最迟必须完成时间(LF):LFi-jminLSj-k(2)本工作最迟必须开始时间(LS):(LSi-jLFi-j

39、Di-j计算规则:计算规则:“逆线累减,逢圈取小逆线累减,逢圈取小”时差在网络图非关键工序中存在的机动时间。(1)工序总时差)工序总时差(TF):指在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一项工作(一个工序)所拥有机动时间的极限值。1)计算方法计算方法:TFi-j LFi-jEFi-jLSi-j ESi-j 2)计算目的:计算目的:a.找出关键工序和关键线路;工序总时差为“0”的工序为关键工序;由关键工序组成的线路为关键线路(至少有一条)b.优化网络计划使用。注意注意:动用其则引起通过该工序的各线路上的时差重分配3时差的计算时差的计算(2)自由时差自由时差(FFi-j):是总时差的一部分;是指一项工作(一个工序

40、)在不影响其紧后工作最早开始的条件下,可以机动灵活使用的时间。1)计算方法计算方法:FFi-j=ESj-kEFi-j 2)计算目的:计算目的:尽量利用其变动工作开始时间或增加持续时间(调整时间和资源),以优化网络图。5E9K2 I126ABD4M335485H44C27F733JG5 某工程网络图13K2 I126A5BD4EM335485H44C27F7339JG5 000 5 55 1095 5141414 0 017 173 3 17 14100 0 1414101010 5 0 0105 055 55 0 2 30 2 5 05 2005 2 0 2 0 0 2 0 2 9 5 014

41、 710 1414 10 4 01719 0 019171015 4 4 19 1419工期 0某工程网络计划图图例:ESEFLSLFTFFF 2费用索赔的计算(1)实际费用法。该方法是按照每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然后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即可得到总索赔费用值。这种方法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依据,但仅限于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超过原计划的费用,故也称额外成本法。在这种计算方法中,需要注意的是还要遗漏费用项目。例1:用分项法进行索赔计算 某大型商业中心大楼的建设工程,按照FIDIC合同条件进行招标和施工管理。中标合同价为18329500元人民币,工期

42、18个月。工程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大楼土建施工、停车场、餐饮等。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基条件较预计的要差,施工条件受交通的干扰大,以及设计多次修改,导致工期拖期,施工费用增加。根据业主的要求,承包商采取了加速施工的措施。承包商多次提出索赔要求,并经协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工期延长176天。承包商的费用索赔为1282441元。其组成为:1)加速施工期间的生产效率降低费。承包商根据自己的施工记录,证明在业主正式通知采取加速措施以前,工人们的劳动生产率可以达到投标文件所列的生产效率。采取加速措施后,由于进行两班作业,夜班工作效率降低;由于改变了某些部位的施工顺序,工效也降低。这么样导致技工多用工日94

43、17个,普工多用工日16863个。技工的每工日平均工资为31.5元/工,普工的每工日平均工资为21.5元/工。因此,共计增加工资支出:9417*31.5+16863*21.5=659191(元)。2)延期施工管理费增支。在中标的合同价18329500元中,包含施工现场管理费及总部管理费1270134元。原定工期18个月,547个日历天数,每日平均管理费为2322元。延长工期176于,承 包 商 应 当 获 得 管 理 费 款 额 为2322*176=408672(元)。但承包商已经完成的变更工程费中包含管理费287322元,故承包商应当获得的管理费为:48672-287322=121350(元

44、)。3)人工费调价增支。根据统计,后半年施工期间工人工资增长3.2%,按规定进行人工费调整,故应调增人工费。施工的第二年是加速施工期,对其后半年的人工消耗调整,故应对加速施工期的50%人工进行调增。技工调增:(20237*31.5)/2*3.2%=10199(元);普工调增:(38623*21.5)/2*3.2%=13286(元),共计调增23485元。4)材料费调价增支。根据材料价格上调的幅度,对施工期第二年内采购的钢材、水泥、木材及其他建筑材料进行调价,上调5.5%。第二年度内使用的材料总价为1088182元,故应增调材料费:1088182*5.5%=-59850(元)。5)增加的机械租赁

45、费:65780元。6)分包商装修工作增支:187550元。7)履约保函延期开支。按照银行担保协议书规定的利率及延期天数计算,为52830元。8)利润。承包商增加的直接费、间接费等各项开支的总值(上述八项之和),按照合同原定的 利 润 率 8.5%计 算,为:1322416*8.5%=112405(元)。以上8项,总计索赔额为1282441元。(2)修正的总费用法。这种方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确定的可能因素,对总费用法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使其更加合理。3工期索赔的计算 比例计算法的公式为: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 工期索赔值=原合同

46、总价 该受干扰部分工期拖延时间 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 工期索赔值=原合同总价 原合同总工期 比例计算法简单方便,但有时不尽符合实际情况,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例2:工期索赔的计算。某工程原合同规定分两阶段进行施工,土建工程21个月,安装工程12个月。假定以一定量的劳动力需要量为相对单位,则合同规定的土建工程量可折算为310个相对单位,安装工程量折算为70个相对单位。合同规定,在工程量增减10%的范围内,作为承包商的工期风险,不能要求工期补偿。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土建和安装的工程量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实际土建工程量增加到4

47、30个相对单位,实际安装工程量增加到117个相对单位。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为:不 索 赔 的 土 建 工 程 量 的 高 限 为:310*1.1=341个相对单位 不索赔的安装工程量的高限为:70*1.1=77个相对单位 由于工程量增加而造成的工期延长:土建工程工期延长=21*(430/341-1)=5.5个月 安装工程工期延长=12*(117/77-1)=6.2个月 总工期索赔为:5.5个月+6.2个月=11.7个月(六)索赔报告的内容 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总论部分 包括: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2根据部分 主要是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

48、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根据部分的内容主要来自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并参照有关法律规定。该部分中施工单位应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说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一般地说,根据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3计算部分 索赔计算的目的,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时间。4证据部分 该部分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翔实可靠的证据,索赔是不能成功的。为此,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证明或确认件。例如,对一

49、个重要的电话内容,仅附上自己的记录本是不够的,最好附上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话记录;或附上发给对方要求确认该电话记录的函件,即使对方未给复函,亦可说明责任在对方,因为对方未复确认或修改,按惯例应理解为他已默认。案例案例1.在一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业主提供了地质勘察报告,证明地下土质很好。承包商作施工方案,用挖方的余土作通往住宅区道路基础的填方。由于基础开挖施工时正值雨季,开挖后土方潮湿,且易碎,不符合道路填筑要求。承包商不得不将余土外运,另外取土作道路填方材料。对此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问工程师是否批准其索赔,并说明理由。答案:答案:(1)工程师否定了该索赔要求)工程师否定了该索赔要求。理由是,填方

50、的取土作为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它因受到气候条件的影响而改变,不能提出索赔要求。在本案例中即使没有下雨,而因业主提供的地质报告有误,地下土质过差不能用于填方,承包商也不能因为另外取土而提出索赔要求。(2)原因:)原因:合同规定承包商对业主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的理解负责。而地下土质可用于填方,这是承包商对地质报告的理解,应由他自己负责。取土填方作为承包商的施工方案,也应由他负责.案例2.某承包商承包了某土方工程,合同工期为28天,每日用工为8个,日工资为25元/日,合计用工224工日。分包商报价单中每台挖掘机每天挖土550m3,台班单价为850元/台班,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总包商干扰,使分包商的施工效率

51、大为降低,每天只能开挖380m3,而每天出勤的设备和工人并未减少。因此土方施工分包商向总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如下:由于施工降低效率,导致实际台班为:29550/380=40.5台班 增加的机械台班数:40.5-2812.5台班 增加的机械费:12.585010625元 增加的人工费:812.5252500元 直接费合计:10625250013125元 管理费(9.5):131250.0951247元 利润(5):(13125+1247)0.05719元 施工效率降低索赔款合计:13125+1247+71915091元 问题:(1)上述索赔额计算是否正确?(2)工程师应该批注的索赔款额应该是多少?答

52、案:(1)计算不正确。由于施工降低效率,导致实际台班为:281+(550-380)/550=36.7台班 增加的机械台班数:36.7-288.7台班 取9个台班 增加的机械费:98507650元 增加的人工费:89251800元 直接费合计:765018009450元 管理费(9.5):94500.095898元 利润(5):(9450+898)0.05517元 施工效率降低索赔款合计:9450+898+51710865元 案例案例3.某高速公路项目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修建,施工合同采用FIDIC合同条件,业主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监理。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陆续发生了如下索赔事件(索赔工期与费用

53、数据均符合实际):一、施工期间,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有误,需设计单位进行修改,由于图纸修改造成停工20天。承包方提出工期延期20天与费用补偿2万元的要求。二、施工期间因下雨,为保证路基工程填筑质量,总监理工程师下达了暂停施工指令,共停工10天,其中连续4天出现低于工程所在地雨季平均降雨量的雨天气候和连续6天出现特大暴雨。承包方提出工程延期10天与费用补偿2万元的要求。三、施工过程中,现场周围居民称承包方施工噪音对他们造成干扰,阻止承包方的混凝土浇筑工作。承包方提出工期延期5天与费用补偿1万元的要求。四、由于业主要求,在原设计中的一座互通式立交桥设计长度增加了5米,监理工程师向承包方下达变更指令,

54、承包方收到变更指令后及时向该桥的分包单位发出了变更通知。分包方及时向承包方提出了索赔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由于增加立交桥长度,需增加费用20万元和分包含同工期延期30天的索赔;2:此设计变更前因承包方使用而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导致工程材料二次倒运增加的费用1万元和分包合同工期延期10天的索赔。承包方以己经向分包单位支付索赔款21万元的凭证为索赔证据,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补偿该笔费用21万元和延长工期40天的要求。五、由于某路段路基基底是淤泥,根据设计文件要求,需进行换填,在招标文件中已提供了地质的技术资料。承包方原计划使用隧道出渣作为填料换填,但施工中发现隧道出渣级配不符合设计要求,需

55、要进一步破碎以达到级配要求,承包方认为施工费用高出合同单价,如仍按原价支付不合理,需另外给予延期20天与费用补偿20万元的要求。问题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2针对承包方提出的上述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如何签署意见?(请逐条回答)问题问题 1 答案: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申请后应进行以下答案: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申请后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主要工作(1).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2).判定索赔成立原则;(3).对索赔报告的审查;(4).与承包人协商补偿;(5).签发索赔处理决定,当工程师确定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请发包人批准。问题问题 2答案答案:(1)是非

56、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故监理工程师应批准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2)由于异常恶劣气候造成的 6 天停工是承包方不可预见的,应签证给予工期6天,而不应给予费用补偿。对于低于雨季正常雨量造成的 4 天停工是承包方应该预见的,故不应该签证给予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3)这是承包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故不应给予费用补偿和工期补偿。(4)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补偿 20万元和工期补偿 30 天,由于业主责任(或不属于承包方责任)。不应批准材料倒运增加的费用补偿 1 万元和工期补偿 10 天,因其属于承包方责任。(5)这是承包方应合理预见的,故监理工程师不应签证给予费用补偿和工期补偿 案例案例4.某施

57、工单位承担了某综合办公楼的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 3 200万元人民币,合同工期 28 个月。工程未进行投保保险。某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并签订了监理合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材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1.遭暴风雨袭击系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2.给己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 26 万元,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3.因此灾害使施工单位人员 8 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合计 2.8

58、 万元,建 单位应给予补偿。4.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 6 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机械台班费损失 2 万元,工人窝工费 4.8 万元,建设单位应承担修复和停工的经济责任。5.因此灾害造成现场停工 5 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 5 天。6.由于工程被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 2.5 万元,应由建设单位支付。问题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2.不可抗力发生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如何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问题问题 1 答案答案: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申请通知后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1)进行调查、取证;(2)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3)分

59、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4)与施工单位协商,统一意见;(5)签发索赔报告,处理意见报建设单位核准。问题问题 2 答案:答案:1.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2)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4)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按所提要求逐条处理如下:(1)经济损失按上述原则由双方分别承担,工程延期应予签证顺延;(2)工程修复、重建 26 万元工程款由建设单位支付;(3)2.8 万元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4)6 万元、2 万元、4.8 万元索赔不

60、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5)现场停工 5 天索赔认可,顺延合同工期 5 天;案例5.某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新建一座住宅楼,地上20层地下2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单位(总包)将土方开挖、外墙涂料与防水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说明:建筑面积21586平方米,建设工期450天,2001年9月1日开工,2002年12月26日竣工,工程造价3165万元。合同约定结算方法: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为业主认定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和洽商;外墙涂料、防水工程的材料费。调整依据为本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合

61、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述几种情况:1.总包单位于8月25日进场,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原定于9月1日开工,因业主伐树手续而延误至6日才开工,总包单位要求工期顺延5天。此项要求是否成立?根据是什么?2.土方公司在基础开挖中遇有地下文物,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为此,总包单位请他们向业主要求索赔。对否?为什么?3.在基础回填过程中,总包单位已按规定取土样,试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填土质量表示异议,责令总包单位再次取样复验,结果合格。总包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支付试验费。对否?为什么?4.总包单位对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加水计量器进行改进研究,在本公司试验室内进行试验,改进成功用于本工程,总包单位要求此项试验费由业主支

62、付。监理工程师是否批准?为什么?5.结构施工期间,总包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了原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一度导致封顶时间延误8天。总包单位以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为由,要求给予适当工期补偿。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批准?为什么?6.监理工程师检查厕浴间防水工程,发现有漏水房间,逐一记录并要求防水公司整改。防水公司整改后向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口头汇报,监理工程师即签证认可。事后发现仍有部分房间漏水,需进行返。问返修的经济损失由谁承担?监理工程师有什么错误?7.在做屋面防水时,经中间检查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防水公司也自认为难以达合到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就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问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协调处理

63、?8.在进行结算时,总包单位根据投标书,要求外墙涂料费用按发票价计取,业主认为应按合同条件中约定计取,为此发生争议。监理工程师应支持哪种意见?为什么?问题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上述几种情况,请按要求回答上述问题。参考答案参考答案 1.成立。因为属于业主责任(或业主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2.不对。因为土方公司为分包,与业主无合同关系。3不对。因按规定,此项费用应由业主支付。4.不批准。因为此项支出已包含在工程合同价中(或此项支出应由总包单位承担)。5.不批。虽然总监同意更换,不等同于免除总包单位应负的责任。6.经济损失由防水公司承担。监理工程师的错误:(1)不能凭口头汇报签证认可,应到现场复验;

64、(2)不能直接要求防水公司整改,应要求总包整改;(3)不能根据分包单位的要求进行签证,应根据总包单位的申请复验、签证。7.监理理工程师应:(1)拒绝接受分包单位终止合同的申请;(2)要求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解除合同;(3)要求总包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返工处理。8.监理工程师应支持业主意见。因为按规定,合同条件与投标书条件有矛盾时,解释顺序为合同条件在投标书之先(或按合同约定结算)。案例案例6.某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某承包商按照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水泥、木材、钢材由 责供应到施工现场,其他材料则由承包商

65、自行采购。当工程施工到第三层框架柱绑扎钢筋时,因业主负责供应的钢筋未运到现场,使职 工工作从 8 月 3 日至 8 月 14 日造成停工(该项施工工作为关键工作,其总时差为零)。8月 12 日至 15 日因施工单位的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造成第一层抹灰施工晚开工(抹灰施工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其总时差为 4 天)。为此,承包商于 8 月 18 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8月23日送交了一份工程延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报告材料,其计算书内容如下:一、工程延期索赔一、工程延期索赔1.框架柱绑扎钢筋:8 月 3 日至 8 月 14 日停工,计 12 天;2.一层抹灰:8 月 12 日

66、至 15 日晚开工,计 4 天。总计请求工程延期 16 天。二、费用索赔二、费用索赔1.窝工机械设备台班费:(1)一台塔吊,12 个工作班,12 234 元/台班=2 808 元 (2)一台砂浆搅拌机,4 个工作班,4 50 元/台班=200元 小计 3008元 2.窝工人工工日费:绑扎钢筋,35人 26元/(工日)12日=10 920元 抹灰,35人 26元/(工日)4日=3 640元 小计 14 560元3.管理费增加 (3 008+14 560)152 635.20元4.利润损失 (3 008+14 560+2 635.20)5878.40元经济索赔总计:3 008+14 560+2 635.20+878.4021 081.60元 问题 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延期索赔是否正确?监理工程师应予批准的工程延期索赔为多少天?为什么?若双方经协商一致意见:窝工机械设备费按台班单价的65%计算,窝工人工费索赔按每一工日10元计算;管理费、利润损失不予考虑,试确定经济索赔额为多少?为什么?参考答案参考答案问题1答案: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延期索赔不正确。原因:(1)框架柱绑扎钢筋停工12天,应给予工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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