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模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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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集15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4401字)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3 承包范围:预算报价书【详见附件(2)】所列项目1.4 承包方式: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共计(以物管书面同意开工日期为准)1.6 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价款及结算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第二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天,协调设计单位向乙方提供经确

2、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身份证号: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2.5负责配合乙方协调大厦管理方、消防、空调施工方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因除乙方

3、以外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过程延误,工期顺延。第三条、乙方工作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 指派 (身份证号: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

4、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但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移交工作的,乙方得以免责。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作相应的.顺延。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可能影响工期的,乙方仍应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完工,工期不顺延。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

5、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如甲方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乙方没有责任

6、;若复验不合格,乙方只对其复验及不合格工作内容的返工承担费用,其它因验收延误而导致的关联项目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也予顺延。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5.5 由于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合理费用,如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验收的,自竣工之日起乙方不再对工

7、程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的损失承担责任。5.7因物业大厦空调或消防等设备问题不能完成大厦验收的,甲方应单独组织乙方的验收,承认乙方的验收时间,并按合同约定办理乙方的相关结算及支付款。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6.1.1按合同预算书总价包干(或固定单价)。6.1.2总价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但甲方单方提出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的除外(或竣工后按实际完成施工内容按实收方结算)。6.1.3结算方式:结算时以本合同价(或竣工收方总价)加减施工过程中甲方签认变更为竣工结算价: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提出的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所签项目变更单,依据本合同装饰工程预算

8、书【详见附件(2)】中所列双方认可的项目单价进行增减结算,若原预算没有参考单价的按双方协商签认的单价进行结算。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结清。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内,结清第次应付款项。6.4工程质保金5%,在质保期满1年后除的,仅支付剩余费用。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 本工程材料由乙方严格按工程预算所列项目、材质、品牌提供。材料进入施工现场,需由甲方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因乙方材料供应不合格或所供应材料与工程预算所列材质、品牌不相符合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不达标、窝工、工程延期等情况

9、,由乙方负责将工程整改至达标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每停工一天或窝工一天或乙方整改导致工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为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相关损失。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

10、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9.1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9.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份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9.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的补偿金。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9.4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5 乙方应妥善保护

11、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9.6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8 乙方施工中如发生安全、消防、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9.9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9.10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

12、成的经济损失。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附则11.1 本工程质保期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11.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11.4 整个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和施工优化,甲方按照报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现有办公室装饰部分的所有图纸和报批资料,甲方负责对乙方所出图纸和竣工资料的设计签章和竣工签章。乙方为配合甲方进行本次改造装修,经甲乙双方协商由 设计单位、11.5乙方消防、空调报价为

13、估算价格,后期提供大厦指定消防、空调单位的图纸及报价明细,甲方在消防、空调单位报价的基础上收取25%的管理费用。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年_月_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814字)甲方:_乙方:_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_施工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一、乙方为甲方的建筑工程进行施工,仅含_。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2、工程地点:_3、工程施工范围:_和_。三、工程价格:_元平方米,_部分 _元平方米_ 面积按实际测量为主等等 ,自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开工并连续施工至工_月_日。四、工程款的支

14、付时间、方式:工程完成前付清工程款的_%,尾款_年_月_日内结清。五、乙方按照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负责保证工程质量,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按正常工期完成施工。六、甲方负责办理或提供些_。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七、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所有提供给乙方使用,但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并_。八、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_年_月_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3(2215字)甲方:_乙方:_根据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信

15、原则,双方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同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名称_二、工程地址_三、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框剪结构,总高度为_米,_层。四、工程承包方式为分项承包给木工班,本班组应该完成该项的制作和安装任务,并清理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及卫生。该班组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与变更内容的一切工程量施工。五、工程日期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完成所有工程量。六、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通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七、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按建筑规范计算面积。每平方米_元包干,以甲方和业主实际结算面积为准。本工程付款方式原则上采用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价合同每次支付工程款的_支付给乙方作本次工程进度款

16、,按此比例根据工程进度及相应的进度款付至_。工程余款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_个月付清(除保修金外)的全部工程款。根据业主、甲方对总价合同产生过程的实际情况,如遇业主方工程进度款暂不能按时支付的情况,乙方不得向甲方停工叫价,应按正常施工进度施工。八、材料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所有材料及大型机械。2、乙方负责提供人工及使用工具,所需的机械和配套设备,及小耗材和照明灯具配套和自身的材料上、下车用工,费用均考虑到承包价内。九、考核验收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确保施工安全。2、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十、甲方责任1、组织有关

17、人员对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场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3、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费,其生活费在工程款支付中扣除。4?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供工程所有需要的机械设备,及时供应过程所须得建筑材料,提供必需的施工技术资料,提供书面的技术质量,安全等交底文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应付款。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按实支付工人生活费。十一、按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乙方必须协助甲方放线、测量定位。乙方积极组织操作人员,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任务。在施工

18、人员操作时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十二、违约责任1、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尾数,甲方应支付违约金_元,甲方应当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诞识破的工作时间。(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误工期,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元3、双方分别承担自身原因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十三、本工程甲方派_为现场负责人。乙方派李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合同的约定。十四、争议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促裁解决。和人民法院诉讼。十五、本合同自签订后既生效,等全

19、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既日失效。十六、安全事故,每次发生医药费_元,以外的由甲方负责。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合同章)_乙方(合同章)_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委托代理人:_电话:_电话: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4(907字)甲方:乙方:承包工种:经双方达成协议将 楼架搭设拆除分享承包给乙方,根据建筑法本着双方的利益和权力,特制定以下条款:一、 承包工程内容:内外架体搭设所用材料装卸和文明施工。二、承包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天气自然灾害工期顺延。三、承包价格:价格

20、按建筑面积每 元。四、付款方式。根据施工进度每月拨付乙方人工工资,工程完工后,结算付清。五、甲方责任。为了工程进度和质量,甲方为乙方提供架体所须材料,乙方需用材料必须前两天向甲方提供料单,甲方供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如按工程进度计划提前完成,根据情况进行奖励,如造成停工损失,甲方承担。六、乙方责任(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各项制度,按国家制定的规范要求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听从工地地统一指挥,对工地任何机械要爱护,不准工人私自挪用工地财务。(2)乙方搭设架体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搭设,必须跟随所有工种所需要架体的搭设,确保所搭设架体的安全 。如发生事故或打架斗殴,根据情节严重进行罚款,

21、必须跟随所有工种,架体搭设的需求,如拖延或不听从的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3)工地制定和安全:乙方使用机械和工具,甲方一次性交付使用。如人为因素造成损失,照价赔偿。不得私自挪用工地财务,如情节严重,交公安部门处罚。施工现场机械、临时用电不得私自操作,如造成人身事故,甲方不承认任何责任。非操作不得进入。工人进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并对工人进行岗前教育和岗前交底。七、补充协议( )八、本共同甲乙双方各一份,希望双方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将承担一切金济损失。本共同经过结算后终止。甲方: 联系反式:乙方: 联系方式年 月 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5(2722字)项目单位: (以下简称“甲

22、方”)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照网络综合布线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及标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网络综合布线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守信。一、 工程概述:工程名称: 网络综合布线工程工程地点:二、 工程承包范围: 网络布线工程,甲方要求的网络综合布线系统的全部内容。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生效次日起计算,如遇以下情况工期做相应顺延:(1) 甲方在开工前未能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或施工场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施工临时设施,材料仓库,施工水电、部门协调等工作未能解决,影响进场施工。(2) 经

2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施工中设计有变动而影响施工进度的。(3)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力因素。四 承包方式:本合同中规定的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方式实施总包工程。五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1)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 整。(其中单点施工费:网络 元点合计 个点。如有添减按实际点数计算)。(2)本合同双方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_日内预付全合同价4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工程设备及材料到现场后再付全合同价4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待整个网络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合同价的20%,即人民币 元,大写: 。(3)因甲方使用

24、功能提高发生的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甲、乙双方以工程量联系单的方式予以确认,工程完工以后据实结算。除此之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不予增加,均包含在其他项目中。(4)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不因劳动力、机械、材料、设备等市场因素价格变化而做任何变化,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标准进行结算。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要求:(1)本合同协议书。(2)合同有关当事人相互之间根据本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联系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传真(书面文件)等。(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

25、组成部分。(4)合同文件的解释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七、 工程验收及质保:(1)工程质量标准:本合同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合格等级标准。(2)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3)乙方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建设单位要求组织设备、材料、并提供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说明书、进口设备的商检证明等资料。(4)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5)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完工以

26、后,甲方收到乙方报告后_日内入组织验收,如超过报告_日,甲方未按时验收,视为甲方默认验收完毕。(6)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返工。(7)对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乙方负责保养,并告知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8)全部工程的质保:硬件设备(路由器、交换机、机柜、电源插板、面板、网线)等根据硬件厂家提供的质保方式质保,线路及敷设管线非人为、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损坏的_年质保。在质保期内如因人为或自然灾害因素导致线路中断或网络故障,乙方只提供技术支持,不对任何直接或间接性后果负责。(9) 软件类故障保修期为6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因人为自然灾害因素或运营商发生

27、重大变化,导致网络故障或网络中断,乙方则只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超过保修期,乙方则按照甲、乙双方所商定的费用按次收费进行付费服务。八、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2、向乙方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3、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图纸等。4、指派代表,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和处理施工中的协调工作。5、依照合同约定向乙方即使支付工程款。6、及时组织验收及办理结算手续。7、提供零时库房、施工场所施工所用水电等。(2) 乙方义务与权力: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2、按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施工任务。3、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和保修期内质量保证责任。4

28、、乙方遵守安全施工的相关法则,操作规程,因违反上述法规、规章、规程引起的施工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5、乙方将充分考虑配合甲方及其委派监理对工程的合同意见及要求。6、指派文X向同志为工程代表,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和处理施工中的协调工作。九、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未能依约履行义务的,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2)由于乙方未能依约履行义务的,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甲_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解决方式:(1) 可提交市仲裁机构。(2) 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附则(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

29、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_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1380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十年来,经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努力,合同备案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由于目前施工合同备案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部分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够详细,管理不到位,履约效果不甚理想。现结合我市合同备案善,就当前合同备案的必要性、存在的若干问题及解决的对策的思路谈一些认识。一、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的规范发展,施工合同必

30、将成为维系发承包双方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不仅是主观需要,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首先,从社会制度和企业性质看,我国目前是以公有制为主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经济结构,生产力水平不高,法制不健全,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建筑市场承发包双方的合同自律行为还比较差。现阶段必须依靠政府有关部门的宣传、监督和管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才能使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和完善。其次,从当前经济秩序的状况看,旧的体制虽然已被打破,但新的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人们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行为规范,经济交往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很大,加之投机和趋利的心理作用,使建筑市场交易秩序经常处

31、在一个不稳定的状态,如果版面地强调施工合同签约自由和企业自律,只会加剧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使企业付出更加学生的代价。其次,从企业经营管理的现状看,一些企业的合同意识比较薄弱,废止签合同,不会用合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知如何管理合同的现象仍很普遍。如:大连水陆工程局由于签订施工合同的随意性,短短两年时间就遗留了47起合同纠纷,花80多万元,先后打了五年官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沉痛的教训,使他们认识到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此后,由于他们主动申请备案鉴证,完善了合同内容,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经营状况越来越好。最后,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放开。国外建筑承包商将进入我

32、国市场,如果我们业主不是以平等主体来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地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资,就有可能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发贸易纠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树立国际化意识,以适应加入WTO引发的新形式、新变化和新要求。二、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面临的几个共问题:1、法律意识淡薄。一是有相当部分企业对履行施工合同备案法定程序缺乏自觉性,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后,不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回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二是个别单位不采用国家统一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而自订条款;三是部分发包方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各行其是,甚至个别单位自定章程代替法规,有的背地私下另行签订合同

33、来约束承包方;四是个别承包方不具备法人资格,超越权限对外签订合同;五是有的单位不使用合同专用章。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是由于某些领导及合同承办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改造应具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7(1918字)发包方: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投资建设厂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提供土地一宗,由乙方投资为甲方建设厂房及厂房内外地面、供排水等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建筑工程)。2、该土地位于_,四至为:东至_,南至_

34、,西至_,北至_,使用年限为_年。甲方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3、甲方保证该建筑工程符合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或需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保证手续齐全并获得批准。4、甲方对建成后的建筑工程享有所有权。5、该建筑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和要求组织某某建筑公司施工建设,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全程对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6、乙方应当按照该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施工期限、设计和质量标准,组织某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工期迟延的除外

35、。7、该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8、该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天内动工,_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如到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工程合格,甲方从验收期满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如该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维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9、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1)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以不低于实际建设成本的_%支付乙方投资回报。(2)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_%的实际建设成本,每年的_月_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余款按年_%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投资回报,每年的_月_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

36、,所有款项在_月_日前付清。10、该建筑工程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担该建筑工程的日常维修维护。因建设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11、该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因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工程主体结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改变方承担全部责任。12、甲方负责为乙方厂房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帮助协调乙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建设过程中,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工程取消、工程遭到损坏、工程被拆迁、合同不能履行等均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工程被闲置、被破坏、被拆迁,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

37、实际建设成本。14、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实际建设成本的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15、本合同所称的实际建设成本是指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某市以外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造价审计后确定的价格和审计费的总和。审计应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16、本合同的签订地在_,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_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由_人民法院或_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_乙方(

38、公章):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8(8142字)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备的基本特征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三种主要合同形式中,施工合同是最重要的建设工程合同。所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单

39、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合同法第287条规定,_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作为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来规定的。事实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备了承揽合同的所有特征,但又有着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仅受合同法的调整,而且还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从建设单位的层面来看,一项建设工程的完成,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用地规划的审批、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施工单位的确定、到规划设计的落实等等一系列法律关系的发生,这些

40、过程很可能涉及到不同的领域如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等,这都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回避的,而且合同双方当事人和合同本身都将不同程度的受到这些法律关系的制约,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多领域受到多部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调整。第二、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有严格具体的程序限制。从民法的理论看,一般合同的签订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即可完成。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有其特殊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则必须根据已被审批的工程项目计划、初步设计、双方办理土地等审批手续后签订。如遇变更设计方案或工程造价,还需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应按相应的程序确定

41、中标单位并向中标单位下达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条款,还要接受预算和造价审查、竣工结算、质监部门的检查等。 第三、国家宏观政策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建设方面的规章也是调整和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的完成仍以计划调控为主。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体现了市场经济主体通过公平竞争取得的权利和将要承担的义务,当然应当依法进行保护。但是国家根据市场运作状况,制定相应的规章进行宏观调控,地方政府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制定的规章,诸如投资结构的调整、项目的压

42、缩及设计计划管理、工程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等同样作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有的基本建设法律制度特征,体现了其自身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它即遵循合同的一般原则,又包含多种特有的法律关系,从而构成了基本建设法律制度的一大特色。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基本条件从民事法律理论的角度看,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说,其成立和生效同样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是两个有着严格区别的法律概念。两者有着严格的区别:第一,合同成立并不等于生效。理由是,合同的成立仅仅反映的是当事人的意志,它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而合同的生效反映了国家的意志,即国家法律对已成立合同的一种法律认可或称

43、价值判断,它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决定了合同的生效。另外,合同的成立是事实问题,而合同的生效是法律问题。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应该严格加以区分。第二,在构成要件上,合同的成立,是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亦即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故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就是承诺生效的条件。而合同生效的条件才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或生效条件问题,我国学者也存在观点上的不同和争论。有人认为:合同的有效要件是:(1)内容之确定;(2)内容之可能;(3)内容之合法;(4)内容的妥当性。已成立的合同具备以上四个要件,才发生合同效

44、力。梁彗星教授认为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分为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一般生效要件指一般法律行为所共同的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标的须合法、标的须可能和确定。而特别生效要件指特定法律行为所特有的生效要件。大部分人认为,所谓合同生效的要件,是指依法律规定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应具有的条件。它包括:(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标的的确定和可能;(5)合同必须符合法定形式等5个要件。我认为,虽然我国现行合同法律没有就合同生效要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已经为我们概括和归纳合同生效要件提供了足够的法

45、律依据。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认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所谓实质要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亦称实质要件。所谓形式要件,对于有些合同,合同的生效还须具备特殊要件,也称形式要件。这些合同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 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第45、46条的规定所订立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或所附生效时间到来时,合同才能生效;二是根据合同法第44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在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合同才能生效。因

46、此,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具体说来,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达到生效的程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要规定的条件,即合同的主体要件。目前来看,我国没有对发包人的资格等作出非常严格的规定,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但必须具有通过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的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的资格。而作为承包人的条件则十分严格。首先,承包人必须是单位。虽然合同法在总则和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第16章没有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的主体

47、资格限制,但在建筑法和大量的建设方面的行政法规中均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是“单位”,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可以看出一个信号,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必须是法人单位,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合同无效。这个条文可以看出,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且不说登记的高低问题,但有前提条件,符合申领资质的必须是单位,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

48、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所以,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这里的单位则只能是法人。其次,承包人必须具备建筑经营资格。只有经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资格进行建设工程承包经营活动。1995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建筑业企业分为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和专项分包企业三类,并规定了具体的标准和条件。再次,承包人必须在自身拥有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在我国,对于建设工程承包人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49、第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条件。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可分为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三种情况。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如果构成欺诈,并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合同法定无效的范畴。对于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具备了“重大误解”的条件,则属于民法通则第59条和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对于不自由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可分为受欺诈和受胁迫所为的意思表示,则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和合同

50、法第52条的规定,这两种行为如果损害了国家利益,均构成合同无效的法定原因,否则构成合同可撤销的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和民法通则有一个明显的区别是把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行为分为二种情形来处理:如果是损害了国家利益,属当然无效;如果是损害的是合同相对人的利益,则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相对方可以要求变更或撤销,而不再一律认定无效,这不仅尊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鼓励了交易行为,而且还减少了因合同无效而给社会带来的损失。我认为这一规定是正确的,也符合合同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发展方向。意思表示真实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行为生效的要件之一,但对于合

51、同来说,则其生效还应具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务合同,因此也应当具备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条件。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履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履行的程序这一条件是建设工程合同所特有的条件。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到国计民生而且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所以国家对建设行为予以更多的关注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来进行约束和规范。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

52、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这些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依法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合同无效。第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

53、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标的额大、履行时间长、不能即时清结等特点,因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有些建设工程合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统一的示范文本。采用示范文本或其他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组成上并不是单一的,凡能体现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内容的文字材料,包括各种文书、电报、图表等,均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在关于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采用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表述方法。民法通则是用肯定的语气在第55条明确规定“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才是有

54、效的民事行为;而合同法采用的是否定的语气,在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先后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则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标准再次严格界定为五种情况(下文将详细论述)。对于这样规定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副

55、院长黄松友是这样解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颁规章中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强制性规范就有六十多条,如果违反这些规范都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维护合同稳定性,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破坏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我们认为,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不应当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内容看,可分为两类:一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规范,二是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规范。解释第1条和第4条将这两

56、大类分为以下五种情形: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当然,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也应当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建设工程领域强制性规定的认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但是随着法律理论的深入研究,学者逐渐认识到违反强制性规定并不必然一定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友所说,在建设工程领域中,法律和

57、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不应当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在涉及合同无效的重要判断标准中,司法实践中对强制性规范的认识,是判断施工合同效力的根本准则,所以如何判断强制性规定以及判断强制性规定的种类就显得至关重要。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强制性法规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部分是合同法中有关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规定部分;另一部分分布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经济行政类法律法规之中。第一部分的强制性规范涉及的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基础的方面,所以一旦违反即应当认定为无效。违反第二部分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后果则需要具体考察。如果法律法规是彻底

58、阻止这类合同实施,并且认定合同有效会直接损害工程质量等涉及国计民生等重大利益时,就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如果违反禁止性规定只会损害一方民事主体利益,或者仅仅是违反监管,而不直接涉及工程质量等根本性问题时,一般不应当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换句话说,违反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看违反的强制性规范是管理性质的规范还是效力性质的规范,违反管理性质的规范性文件不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有人认为,把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规定和取缔规定,其划分标准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该规定就属于效力性规定。第二,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

59、者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或者继续旅行合同将损害国家理合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应该属于效力性规范。第三,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或者继续旅行合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这样的规定就属于取缔规范,例如,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设工厂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厂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征。该条规定就属于取缔性规范,它本身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项目工程的监管,建设单位没有领取施工许可证本身没有损害国家的重大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建设单位受到罚款处罚只是仅仅损害建设单位利益而已。 有人认为,对强制性规范区分为效力性规范和管理性质的强制性规范,这种区分标准最主要的基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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