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传染病监测及报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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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传染病监测及报告管理法定传染病监测及报告管理20162016年年4 4月月提纲v一、一、组织机构职责组织机构职责v二、传染病信息报告二、传染病信息报告v三、报告数据管理三、报告数据管理v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v五、资料保存五、资料保存v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v七、考核与评估七、考核与评估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一、组织机构职责一、组织机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1)负责建设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政策、经费保障条件提供政策、经费保障条件。包括网络接入、与互联网安全隔离的虚拟专网(V

2、PN)建设、用户第三方身份认证(数字证书)、设备维护和更新、现场技术指导、质量评估、技术培训及现场技术指导等经费。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3)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结果。(4)国家卫生计生委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可调整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可调整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1.

3、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协助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指导方案等。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重大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组织机构职责组织机构职责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态监视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负责国家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与完善,并为省级相关系

4、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对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开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考核和评估。组织机构职责组织机构职责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组织和制度。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动态监视本辖区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本辖区信息报告

5、网络及系统的维护和技术支持。包括网络直报系统运行的网络接入环境、用户授权和认证、基本信息、标准编码(如行政区划、机构、人口数据)等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的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备份数据包括个案信息、统计报表。应定期保存至本地硬盘或其他介质,或者通过数据交换方式将属地数据实时同步至本地。开展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管理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的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指导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的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查处。3.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依法依规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要求的落实。(1)制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程序,明确各相关科室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的职责。(2)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3)确立或指定具体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配备2名或以上专(兼)职人员,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

7、名专(兼)职人员。4.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依法依规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要求的落实。(4)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配备传染病信息报告的专用计算机和相关网络设备,保障疫情报告及其管理工作。有条件的村卫生室、门诊部等也应配备专(兼)用计算机和相关网络设备,积极开展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5)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诊断标准和信息报告管理技术等内容的培训。(6)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的日常管理、审核检查、网络报告(数据交换)和质量控制,定期对本单位报告的传染病情况及报告质量进行分析汇总和通报。4.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依法依规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负责传染病信

8、息报告管理要求的落实。(7)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调查和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考核与评估。(8)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的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9)私营、民营医疗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均应按照规范和指南的要求执行。4.医疗机构对献血人员进行登记。按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标准对最终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病例进行网络报告。组织机构职责组织机构职责5.采供血机构属地管理原则:传染病报告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首

9、诊医生负责制。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二、传二、传染病信息报告染病信息报告(1)法定报告传染病,分甲、乙、丙三类,共39种。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共2种。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共26种。

10、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共11种。1.报告病种 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需要开展应急监测的其他传染病。包括新发、境外输入的传染病,如人感染猪链球菌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AFP、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寨卡病毒病等。(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3)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等特定目的监测的疾病。1.报告病种责任

11、报告人应按照传染病诊断标准(卫生计生行业标准)及时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作出诊断。根据不同传染病诊断分类,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和病原携带者和病原携带者四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采供血机构发现艾滋病病毒(HIV)抗体确证试验或核酸检测阳性的病例,应按HIV感染者报告,病例分类为确诊病例确诊病例。2.诊断与分类(1)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应规范填写或由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生成规范的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检测检验和放射影像登记。门诊日志项目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

12、年龄、人群分类、有效证件号、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初诊与复诊定义:病人首次到本院就诊定为初诊,慢性传染病的同一病人第二次到本院因该病就诊定义为复诊。3.登记与报告入/出院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人群分类、有效证件号、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检测检验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送检医师、病人姓名、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放射影像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开单医师、病人姓名、检查结果、检查日期。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检验检测登记和放射影像登记应按上述规定的项目进行设置。3.登记与报告(2)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

13、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病原携带者后,应立即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或通过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抽取符合交换文档标准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3.登记与报告(3)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管理人员应保证疫情信息报告的及时、准确与真实。在接到信息报告后,及时检查报告卡内容,如发现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有错项、漏项等情况,应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核实无误后将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至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或完成直接数据交换。3.登记与报告(4)根据疫情报告先行的原则,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病原携带者时,无论是否实行专病管

14、理必须首先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中完成信息报告或数据交换,再根据相关规定收集和报告流调、随访、诊治、转归等信息。3.登记与报告(5)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报(或抽取)传染病报告卡。3.登记与报告(6)慢性传染病的报告遵循原则:医疗卫生机构在做出艾滋病、乙肝、丙肝、肺结核、梅毒、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如已知该患者本次病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患者的报告情况不清楚,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性报告,再次就诊时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则不再进行报告;跨年度的既往病例,如诊断变更或因

15、该病死亡时应再次报告。3.登记与报告(7)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健康体检、术前检查、孕产妇产前检查及住院常规检查等时,筛查出的乙肝、丙肝、梅毒等实验室血清抗体阳性结果者,但未经医生明确诊断或经医生诊断不符合传染病诊断标准的病例,不需报告。3.登记与报告(8)重点传染病报告原则。肺结核.治疗失败病例、返回病例、未完成疗程病例、中断治疗后重新治疗的既往肺结核病例,不需报告,可在门诊日志等登记册中记录为复诊病例。.对新发现的、经规范治疗治愈后再次复发的病例需要报告。.诊断为耐多药结核需要报告,并在备注栏中填写“MDRTB”3.登记与报告(8)重点传染病报告原则。梅毒.复发病例不需要报告。.年度内或跨年度

16、的梅毒血清随访检测阳性病例不需要报告。.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而未做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按疑似病例填报。3.登记与报告(8)重点传染病报告原则。丙肝.既往已治愈再次感染的病例需要报告。.抗-HCV检测结果阳性,符合临床诊断但未开展HCV RNA检测的病例,填报“临床诊断病例”。.HCV RNA检测结果阳性病例,填报“确诊病例”,并进一步填报“急性”或“慢性”。.18个月及以下的婴儿或幼儿,抗-HCV阳性并不一定代表HCV感染,应以HCV RNA阳性作为其HCV感染报告的依据;6个月后复查HCV RNA仍为阳性者,可诊断为慢性丙型肝炎。.HCV RNA检测结果阴性的病例,不论抗-HCV检

17、测结果如何,均不需要报告;已按抗-HCV检测结果阳性报告的“临床诊断病例”,应订正为其他疾病。3.登记与报告(8)重点传染病报告原则。乙肝.乙肝病原携带者,包括慢性HBV携带者和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不需要报告。.以往曾在本院或其他医院诊断并明确报告过的乙肝病例,不需再次报告,应在门诊日志等登记册中记录为复诊病例。3.登记与报告(8)重点传染病报告原则。血吸虫病.既往感染已治愈再次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例需要报告。.新发现(以往未登记入册)的晚期血吸虫病病例需要报告,按“未分类”填报,并在备注栏中标明“晚期血吸虫病”。.国外输入的血吸虫病病例需要报告,按照“未分类”填报,并在备注栏中标明“血吸虫

18、病种类+输入国家”.对于血清学检查阳性,有居住在流行区或曾到过流行区有多次疫水接触史者,未做病原学检查的病例,只能按照“临床诊断病例”+“慢性”上报,不能报作“确诊病例”+“慢性”。3.登记与报告(9)责任报告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传染病报告工作开展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呈报本单位领导,同时在院内通报。如发现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时,网络直报人员应立即向诊断医生核实,并报告分管领导,及时向本单位相关科室发出预警信息。3.登记与报告(1)传染病报告卡采用统一格式,可使用纸质或电子形式填报,内容要完整、准确、填报人须签名。纸质报告卡要求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电子交换文档应当使用符

19、合国家统一认证标准的电子签名和时间戳。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填报要求填报要求4.传染病报告卡填报要求卡片编号:由责任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建议按年度编制,如年份(4位数字)+科室代码(2位数字,自行编号)+顺序号(4位),如“2016-03-0001”,或者采用网络直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报卡类别:初诊病例和初诊死亡病例直接标识“初次报告”。对已填报过传染病报告卡的病人,在发生诊断变更或死亡时,必须再次填报传染病报告卡,标识“订正报告”。姓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应与有效证件的姓名保持一致。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填报要求填报要求4.传染病报告卡填报要求家长姓名:14岁及以下

20、的患儿要求填写患儿家长姓名。有效证件号:必填项,原则上要求填写居民身份证号。如无法获取也可填写护照、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新农合医疗卡,无法获取的原因可在备注中说明;暂无身份证号的婴儿、残障患者填写监护人的有效证件号;劳教、羁押或服刑人员可填写该患者所在场所的编号,备注中填写说明。性别:填写社会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填报要求填报要求4.传染病报告卡填报要求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填写其中一项。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如不详时填写实足年龄并选择年龄单位。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大于等于1个月、不满1周岁的,按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不满1个

21、月的按日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天”。工作单位:民工、教师、医务人员、工人、干部职员必须填写发病时所在的工作单位名称,学生、幼托儿童填写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名称及班级。联系电话:填写可与患者保持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病例追踪、核实和随访。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填报要求填报要求4.传染病报告卡填报要求病人属于: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在相应的类别前划“”。.本县区:指病人为本地(县、区)居民。.本市其他县区:指病人为本市其他县(区)居民。.本省其他地市:指病人为本省其他地(市)居民。.外省:指病人为其他省居民。.港澳台:指病人为港澳台居民。.外

22、籍:指病人为外籍居民。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填报要求填报要求4.传染病报告卡填报要求现住地址:指患者发病时的住址,而不是户籍所在地址。必须填写省、市、县、乡(镇)等信息外,还要详细填写村、组及社区、门牌号等可随访到患者的详细信息。.专程至外地就诊,应填写病人的常住地。如某病人患手足口病,该病人由A城市至B城市就诊,现住址应填写A城市。.外出或至外地工作、出差、旅游等期间患病,应填写工作地、寄宿或宾馆等地址。.如新发传染病的境外输入病例等无法提供本人现住地址的,填写报告单位地址。.羁押或服刑人员患病,填写羁押或服刑场所地址。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填报要求填报要求4.传染病报告卡填

23、报要求人群分类:病人同时符合分类中一种以上时,应选择与该病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分类。如食品厂工人、熟食店售货员都应填写餐饮食品业,而不填工人或商业服务;未详细列入分类的,如警察、飞行员、军人、和尚、道士、乞丐、劳教人员等可填写在“其他”项中,并注明具体分类;个体经营者应根据其经营活动的行业,选择相应的分类。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填报要求填报要求4.传染病报告卡填报要求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划“”。乙肝、血吸虫病、丙肝病例根据所作出的“急性”或“慢性”诊断进行相应的填写;其余病种可不填写,按“未分类”录入。符合HIV抗体确认试验、替代策略阳性或核酸检测阳性判断标准上报的HIV感染者或

24、艾滋病病人应填报“确诊病例”。发病日期:填写病人本次就诊开始出现症状的日期,不明确时填本次就诊时间;病原携带者填写初次检出日期或就诊日期;HIV感染者填写首次发现抗体阳性的初筛检测/核酸检测阳性日期;艾滋病病人填写本次就诊日期。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填报要求填报要求4.传染病报告卡填报要求诊断日期:须填写到小时。HIV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填写接到确认(替代策略、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单的日期。死亡日期:填报因患该种传染病死亡的时间因患该种传染病死亡的时间,因意外或非传染病死亡时,不需填报。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人和HIVHIV感染者死亡,感染者死亡,不论是否因艾滋病死亡,均须及时进行死亡报告不

25、论是否因艾滋病死亡,均须及时进行死亡报告。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病人同时患两种及以上的传染病应分别报卡。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填写纳入报告管理的其它传染病病种名称。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填报要求填报要求4.传染病报告卡填报要求订正病名:当卡片类别为“订正报告”时,填写订正前所报告的疾病名称。退卡原因:因报告卡填写不合格需退卡时,填写其原因。报告单位:报出传染病报告卡的单位、科室名称。填卡医生:传染病报告卡的医生姓名。填卡日期:填报本卡日期。备注:以上各项内容不能涵盖且需特别注明的信息。用户可填写文字信息,如说明传染途径、订正为其他疾病的病名、境外输入病例的输入地

26、等信息。诊断为耐多药肺结核或订正诊断为耐多药肺结核的患者在此栏补充填写“MDRTB。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填报要求填报要求4.传染病报告卡填报要求(1)传染病信息报告实行网络直报或直接数据交换。暂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报告至属地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网络报告,对报出的报告卡进行登记,同时传真或寄送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填报要求填报要求5.报告程序与方式(2)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报告单位代报传染病报告卡时,应以自身账

27、号登录系统,若被代报单位已在网络直报系统中创建,则“报告单位”选择该卡片的填写单位;若被代报单位未在系统中创建(如村卫生室、诊所),则“报告单位”选择自身,并在备注中注明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单位名称。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填报要求填报要求5.报告程序与方式(3)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或医疗机构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备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功能,已具备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功能的要逐步实现与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自动交换功能。传染病报告管理功能模块至少包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放射影像、检测检验部门记录的浏览和导出、自动生成电子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管理、信息统计查询,以及数据交换接

28、口等。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填报要求填报要求5.报告程序与方式(4)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现传染病病例,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传染病网络报告或数据交换。(5)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进行补报补报。(6)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医疗机构诊属地医疗机构诊断并报告断并报告。学校、幼托机构调查发现的,应由该机构门诊该机构门诊部或属地医疗机构部或属地医疗机构进行报告;在社区、场所调查发现的,应由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填报要求填报要求5.报告程序与方式(7)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报告单位由

29、于停电、网络设备故障、网络线路不通、改造、迁址等或其他原因不能进行网络报告,应及时报告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代报。已实现自动交换的区域平台或医疗机构因交换平台故障等原因不能自动交换的,应按规定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填报要求填报要求5.报告程序与方式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暴发时,应于2 2小时内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或数据交换

30、。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24小时内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或数据交换。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424小时内小时内寄送出(或传真)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传染病信息报告传染病信息报告-填报要求填报要求6.报告时限 1.审核(1)责任报告单位对填报信息的内部检查责任报告单位的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须对收到的纸质传染病报告卡或电子病历系统、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中抽取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的信息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及时向填卡人核实,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

31、注,不再进行网络报告。三、报告数据管理三、报告数据管理 1.审核(1)责任报告单位对填报信息的内部检查检查时若发现以下情况,应立即报告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络直报。.发现甲类传染病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不明原因死亡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同一自然村寨、街道、集体单位(学校、幼儿园、场所)一日内出现一日内出现3 3例及以上,或一周内出现例及以上,或一周

32、内出现5 5例及以上例及以上。三、报告数据管理 1.审核(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信息的审核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人员应每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对辖区报告或直接交换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进一步核实,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三、报告数据管理 1.审核(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信息的审核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 2小小时内时内通过网络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审核确认三级审核确认。对于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级疾病预防

33、控制中心或专病管理机构核对无误后,于2424小时内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审核确认。三、报告数据管理 1.审核(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信息的审核审核时如发现以下情况,建议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核实并及时与本单位负责传染病控制工作的相关科室进行沟通,并以最快通讯方式及时报告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按照甲类管理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发现聚集性的不明原因病例(3例以上);三、报告数据管理 1.审核(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信息的审核审核时如发现

34、以下情况,建议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核实并及时与本单位负责传染病控制工作的相关科室进行沟通,并以最快通讯方式及时报告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县(区)为单位,发现某种急性传染病在短期内(一周或一个潜伏期内)发病数较历史同期发病水平明显增加;以县(区)为单位,发现发病率极低(或已经消灭、消除)的传染病。三、报告数据管理 1.审核(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信息的审核医疗机构对网络直报系统中已审核的病例的诊断进行变更后,若发生以下情况,须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审核确认。.非法定传染病订正为法定传染病;.一种法定传染病订正为另一种法定传染病(包括病毒性肝炎各病种之间的订正);.

35、HIV感染者订正为艾滋病病人;.疑似病例订正为临床诊断病例或确诊病例。三、报告数据管理 2.订正(1)病例发生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因该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报告单位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或抽取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疾病名称,并按报告时限要求在网络直报系统中完成订正。三、报告数据管理 2.订正(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专病管理机构对报告进行订正后,应将订正信息反馈至报告单位,报告单位根据反馈结果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或抽取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三、报告数据管理 2.订正(3)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疑似病例订正为临床诊断

36、或确诊病例,一种传染病订正为另一种传染病(包括病毒性肝炎各型的订正,如未分型肝炎订正为乙肝)应及时更新诊断日期;而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确诊病例,诊断日期可不更新。三、报告数据管理 2.订正(4)实行专病管理的传染病,相应的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时,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或排除时应在2424小时内小时内订正。已具备数据自动抽取交换功能时,系统将以唯一身份标识实现传染病个案信息与专病系统之间的数据联动。暂不具备条件的,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应及时在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的动态订正,保证数据的一致性。三、报告数据管理 3.查重(1)报告单位、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

37、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及时删除。网络直报系统设有报告卡自动查重功能,可按照系统设置的默认条件查重,也可自行设置查重条件。填写有效身份证号的报告卡查重时,至少选择患者的有效证件号、疾病名称2个条件。未填写有效身份证号的报告卡查重时,选择患者姓名、性别、人群分类、疾病名称、出生日期、现住址6个条件。病人在本年度内患同一种传染病但为2个及以上病程的,不作为重卡处理,建议在病人姓名后面加数字或其他字符以示区别。三、报告数据管理 3.查重(2)重卡删除时须填写被保留传报卡的卡片ID。删除卡在网络直报系统中字体显示为蓝色,经审核删除后可恢复;未审核删除后无法恢复。三、报告数据管理 3.查重

38、(3)排除重卡时,保留唯一报告卡的处理原则是:同一报告单位多次报告同一病例时,保留诊断分类级别高的卡片诊断分类级别高的卡片;不同报告单位报告同一病例时,为方便病例信息的及时订正,保留正在进行诊疗并管理病例的报告单位报告的卡片,正在进行诊疗并管理病例的报告单位报告的卡片,若无法区分则保留级别高的报告单位报告的卡片级别高的报告单位报告的卡片;相同级别报告单位报告同一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卡时,保留诊断分类级别高的卡片诊断分类级别高的卡片。HIV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按照“先报保留、补全资料、删除后报”的原则,即如果信息不一致,要更新该病例先报告的个案信息,确保该病例相关信息完整准确。三、报告数据管理传染病疫

39、情分析是对所收集的传染病病例个案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后,使用适当的流行病学和统计学分析方法,描述传染病在人群中的分布特点、发展情况及其影响因素,评估疾病防控措施效果的过程。疫情分析要及时发送、反馈给相关的机构和人员,用于传染病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的制定、调整和评价。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1.疫情分析所需的人口资料以国家统计部门数据为准。疫情分析所需的人口资料使用基本信息系统数据,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发布的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疫情信息,对外公布的法定传染病发病、死亡数以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中按终审日期和现住址终审日期和现住址统计的数据

40、为准。单病种疫情信息通报和对外发布时,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应与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保持一致。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每日对通过网络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动态监视,高度关注辖区内的聚集性病例、可能的传染病暴发疫情、不明原因或不明原因死亡等异常情况,对其“三间”分布特点、流行病学史及可能的流行趋势进行分析与预测。定期进行传染病疫情分析,当有甲类或按照甲类管理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随时作出专题分析和报告,要求如下。省级及以上疾控机构须按周、月、年周、月、年进行传染病疫情分析。地(市)和县级疾控机构须按月、年月、年进行传染病疫情分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季、年季、年进

41、行传染病报告的汇总或分析。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将疫情分析结果以信息、简报或报告等形式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反馈到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将辖区内疫情分析结果反馈到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要将疫情分析结果及时在院内通报。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5.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以

42、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疫情。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6.毗邻的以及相关地区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互相通报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7.信息利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卫生计生行业内部实现互联共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各地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动物防疫机构以及部队卫生部门等跨系统跨行业机构需共享传染病监测信息时,根据共享的监测信息范围,报相应级别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数据。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纸质传染病报告卡及传

43、染病报告相关记录保存3 3年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由代报单位保存,原报告单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五、资料保存五、资料保存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已实现传染病报告卡电子化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具备电子签名和时间戳视为与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须做好备份工作,备份保存时间至少与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持一致。暂不符合条件的须打印成标准纸质卡片由首诊医生签名后保存备案。五、资料保存3.实现直接数据交换的医疗机构,电子交换文档应当做好备份,保存时间至少与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持一致。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定期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

44、系统中的传染病卡片,以及生成的月、年度统计分析表导出保存。五、资料保存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必须使用专网或与互联网安全隔离的虚拟专网进行网络报告。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信息报告系统用户与权限的管理,应根据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制度,建立分级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账号安全管理。各级疾控机构应按年度逐级做好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的备案工作;县区疾控中心同时做好医疗机构的用户备案。省及省以下用户采用短信认证方式,访问系统时须填写系统发送的短信动态验证码,认证用户身份。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具体如下:.系统管理员

45、和业务管理员访问用户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时每次访问均需要短信动态验证。.直报用户、本级用户在访问省级门户时,系统监控到用户访问的IP地址发生变化时,需要填写预留手机的后4位,系统将每个月触发一次手机短信动态验证。.艾滋病综合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开放艾滋病个案相关个人隐私授权的用户,每次访问均需要短信动态验证。.短信身份认证的方式和策略将随着用户管理的风险而调整。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3.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系统实施传染病报告功能时,应通过身份鉴别和授权控制加强用户管理,做到其行为可管理、可控制、可追溯。4.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信息系统使用人员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坚决杜绝网络

46、直报系统用户和密码共享(如上传至互联网或随意张贴),避免多人使用一个账号避免多人使用一个账号。发现账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5.传染病信息的对外发布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除国家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依法发布传染病监测信息外,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以及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无权向社会和无关人员透露。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6.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使用部门和个人应建立传染病数据使用的登记和审核制度,不得利用传染病数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对外泄露传染病病人的个人隐私信息资料。除直报用户以外的其他用户应对传染病个案信息中的个人隐私信息屏蔽常态化,因流调、随访、访谈等业务需要,可临时开放隐私信息,严格执行签审制度,相关工作结束后及时屏蔽。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1.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考核方案,并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指导与考核。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自查与通报。七、考核与评估七、考核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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