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防洪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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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06168号)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市水务局嘉峪关市防洪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嘉峪关市防洪应急预案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嘉峪关市防洪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31.1编制目的31.2编制依据31.3适用范围31.4工作原则32概况32.1自然地理32.2社会经济42.3洪涝风险分析42.4洪涝防御体系52.5重点防护对象53组织体系与职责63.1指挥机构63.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63.3办事机构84预防与预警84.1预警信息84.2预警级别划分94.3预防预警行动94.4主要防御方案

2、105应急响应10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105.2应急相应分级与行动115.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125.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126应急保障146.1通信与信息保障146.2抢险与救援保障146.3供电与运输保障156.4治安与医疗保障166.5物资与资金保障166.6社会动员保障166.7宣传、培训和演习177后期处置177.1灾后救助177.2抢险物资补充187.3水毁工程修复187.4灾后重建187.5防汛工作评价188附则188.1预案管理与更新188.2奖励与责任追究188.3预案解释部门188.4预案实施时间18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尽可能减轻和降低

3、汛期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在抗洪抢险中做到有备无患,临危不乱,措施得力,科学有序,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本防洪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省相关法规、条例和政策,按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结合我市防汛实际编制嘉峪关市防洪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嘉峪关市境内(以城市为主)发生的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水库垮坝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

4、处置。1.4工作原则1.4.1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依法防洪,科学防洪,团结抗洪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防汛保平安”。1.4.2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要求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的落实要贯穿到防汛准备,汛期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的全过程。1.4.3各部门、各单位在防汛抗洪工作中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凡有防汛任务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根据

5、本防洪应急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情况制定和完善包括特大洪水处置措施的防洪抢险方案。2概况2.1自然地理2.1.1总体地貌我市地处甘、青、新、内蒙古四省区的交汇地带,河西走廊的中西部。地理位置在东经974952-983142,北纬393758-395929之间。东西长59km,南北宽37km,总面积2935km2,其中山区面积1600km2,戈壁滩面积1034km2,耕地面积11.9万亩。本市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地处戈壁荒漠,植被稀少,城区内地势平坦,为砾石结构,天然承载能力强。市区西部为荒漠戈壁,东部为农业绿洲。平原区高程在1400-2262

6、m之间,平均地面坡度13。2.1.2水系讨赖河是我市境内唯一的地表河流,发源于青海省祁连山中段讨赖掌,出冰沟口流经嘉峪关、酒泉、金塔后汇入黑河,属黑河水系一级支流。讨赖河源头至冰沟口河长260km,集水面积6883km2,从嘉峪关市西南入境,由东面流出,境内河长40km。河流来水由降水、冰雪融水和地下水补给,冰沟口上游属径流形成区,年降水量在300450mm之间,植被覆盖率高,地势陡峻,河床坡降大,河水涨落速度快,洪水过程呈尖瘦型,在出山口径流达到最大值。冰沟口至入黑河干流口是径流利用区。讨赖河出山口径流呈明显的季节性变化,一般规律是:冬季由于河流封冻,径流靠地下水补给,是径流的最枯时段,13

7、月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7.1%,3月以后,随着气温升高引起融雪和解冻,径流量增大,45月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11.8%,夏秋雨季是流域降水较多而且集中的时期,69月的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55.7%,1012月为河流退水期,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25.4%。据冰沟水文站19482000年观测资料分析,讨赖河多年平均径流量63780万m3,年最大径流量112000万m3(1952年),年最小径流量46400万m3(1948年)。2.1.3气候受典型高寒干旱半干旱气候的影响,区域内干旱少雨。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5.3mm,实测最大年降水量165.7mm,最小年降水量36.0mm。年际极值比为4.6(历年最大与最

8、小降水量比值);Cv值为0.39,降水主要集中在6-8月,占全年降水量的56.7%,其余九个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43.3%。2.2社会经济我市城市功能完备,公路、铁路、航空运输四通八达,商业、旅游、金融等设施功能配套,通讯、电力、供排水、供热、煤气等设施一应俱全。自来水普及率100%,煤气管道入户率9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1.5,人均绿地和水域面积分别达到16.9平方米和11平方米。2005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1.3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6 %。人均GDP达到44686元,比上年增长23.1%。2.3洪涝风险分析2.3.1洪水特性防洪区域广,集雨面积大,灾害比较频繁,洪水

9、具有形成的历时短,突发性强,来势凶猛,破坏性大的特点。2.3.2洪水灾害成因及特点局部暴雨引发的山洪和戈壁滩就地起水是引发洪涝灾害的主要原因。排涝系统滞后。现有的排洪通道主要以土沟排洪,防洪标准偏低,部分堤段高度不够,堤身单薄,险工险段多。城市开发建设改变了地面的自然状态,建筑密集,道路硬化,不透水层的面积加大,改变了洪水的汇流规律,使得径流系数变大而引发洪涝灾害。2.3.3历史灾害我市在1952年7月28 日,发生了历史上的最大洪水,流量达1120 m3/s(讨赖河)。1977年又发生了第二次洪灾,受灾面积20 km2,受灾耕地1500亩,受灾人口15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60万元;1998

10、年发生了第三次洪灾,受灾面积18km2,受灾耕地400亩,受灾人口3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1万元。2001年7月23日和27日,两次突降暴雨,洪水四溢,冲毁房屋、农田。部分村镇同时发生了多年未遇的冰雹,冰雹持续15分钟,淤积厚度达20厘米,最大直径约4厘米,冲毁防洪堤坝591米,渠道决口554米,淤积8500米,冲毁公路1处207米,渡槽2座,受灾农户1300多户,农作物受灾20865亩,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48.7%,成灾10695亩,绝收4230亩,粮食减产839吨,直接经济损失1090万元。2.4洪涝防御体系2.4.1城市防洪现状嘉峪关市已建有南、北、西、东四大排洪沟,全长18公里,是城

11、市防洪排涝的主要工程。城市防洪采取工程和非工程相结合的原则,以工程措施为主。城市防洪调度原则“以泄为主,蓄泄兼施”。2.4.2工程措施我市城市排洪现状有四条排洪沟道:西排洪沟由西大桥起沿环城铁路至原树脂厂以北断山口,沟底宽35米,顶宽810米,深56米,总长10公里。南排洪沟由环城铁路外,嘉峪关火车站西端起开挖至车站东端,经铁路涵洞进入环城铁路内,经铁路机务段穿过胜利桥、迎宾桥入讨赖河,长4公里。市区东段防洪堤由原百货二级站西墙外至河口路止,长度4公里,1996年,又续建河口路至建设路440米防洪堤。北段防洪堤西起关城南侧外城墙下,东至西大桥西坡底止。全长4公里,高12米,底宽23米,顶面宽1

12、5米。堤用土砂石水泥预制块、砼堆砌而成。次段防洪堤破坏比较严重。2.4.3存在问题1、城乡已建堤防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工程设计标准偏低;2、因河道淤塞、挖砂严重超采日趋严重,行洪能力偏低,时常造成洪水於塞,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3、城市排水设施落后、系统不完善,标准低,断面不足,部分地方尚有占用排水通道建房的现象;4、农村存在山体滑坡的安全隐患;5、水文观测设施少,难以满足洪水预报、预警对水文资料的要求。2.5重点防护对象根据要求和嘉峪关市的具体情况,防洪工作中的重点保护对象是指可能淹没区内有重要生命线设施或工程、党政军机关、军事设施、重要工矿企业及仓储地、人口密集区、主要交通干线等

13、。本预案的重点防护对象为:2.5.1党政机关要地:市委、市政府及各镇政府;2.5.2部队驻地:嘉峪关军分区、嘉峪关武警支队;2.5.3电台、电视台:嘉峪关电视台、嘉峪关人民广播电台、酒钢电视台;2.5.4生命线工程:酒钢公司各厂矿、嘉峪关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2.5.5城市经济及交通枢纽中心:雄关广场、新华路、胜利路等交通路线、嘉峪关商业步行街、人民商城等;2.5.6公共服务区:学校、医院、幼儿园;2.5.7人口稠密区:雄关广场、商业步行街、酒钢职工游乐园、迎宾湖、东湖、各住宅小区及休闲娱乐场所等;3组织体系与职责3.1指挥机构根据水法及防洪法,设立嘉峪关市防汛指挥部,在省防汛指挥部和市委、市

14、政府的领导下,行使政府防汛指挥职能,领导和指挥全市的防汛工作。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3.1.1市防汛指挥部职责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工作,组织制定嘉峪关市城市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灾情,按照不同洪水量级发布洪水预报、汛情公告和防洪警报。对防汛抗洪做出科学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及监督全市各级各部门的防汛工作,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协调防汛的抢险、救灾工作,制定抗灾救灾措施,安排生产救灾资金和物资;负责全市灾情核查、收集和上报等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3.1.2市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市防

15、汛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指挥长,嘉峪关军分区参谋长、酒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市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水务局、发改委、经委、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民政局、国土局、交通局、卫生局、城区工作办公室、郊区工作办公室、农林局、建设局、粮食局、供销合作社、地震局、气象局、酒钢公司、酒泉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讨管局、嘉峪关电力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财保分公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部门负责人和武警支队、驻嘉部队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3.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所辖水利、防洪工程的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对病险水库的监测处理,水利工程防洪抢险和水利水毁工

16、程的修复;负责全市主要河道管理及清障工作;负责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城市水系的洪水预报、防洪调度,本市雨洪调度,抗洪抢险物资调拨。城区工作办公室:负责城区汛期巡查,严防洪水进入市区;查处人为倾倒生活垃圾和排放污水的行为,确保安全度汛。郊区工作办公室(农林局):负责三镇政府的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要做好农民的组织和动员工作,积极投身到防汛工作中,确保农田、房屋、牲畜及人员的安全。及时掌握农业洪涝灾害情况,负责指导洪涝灾害后的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负责种子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酒泉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水情、汛情联合监测,对超警戒水位进行会商和预报,并将水情、汛情及时报至市防

17、汛指挥部办公室。市经委:负责所辖工贸企业的防汛抗灾保安工作并及时收集统计工贸企业的洪涝灾情,协调抗洪抗灾电力的调配。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确保抗洪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防洪专用车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信及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水行政部门做好河道清障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防汛经费的筹措、调拨和监督使用,确保防洪工程抢险应急及抢险救灾资金及时到位。市建设局:负责迎宾湖、东湖及城镇供水管网及建设工地防御洪水和因建设施工而可能带来不安

18、全隐患的监督管理、安全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供水、供气等)的防洪保安工作。在重大洪灾时负责灾区群众的饮用水、生活燃料供应并负责城区防汛工程的规划、设计、实施、交接等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市民政局:及时掌握并报送洪灾情况,负责洪涝灾区群众的安置、生活救助工作及救灾救济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负责捐赠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协助政府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市发改委:负责协调安排防洪抢险、水毁工程修复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市国土局:负责编制全市防御地质灾害预案,负责中型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受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委托,开展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

19、、指导和监督。市交通局:负责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设备的防洪安全;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梁的修复,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河道的堤防、护岸的保护;协调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市电视台、广播电台、酒钢电视台:负责及时准确报道经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各地防汛动态。负责报导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宣传工作。市卫生局:编制汛期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预案,负责洪涝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汛期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

20、天气做出滚动预报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和雨情实况信息。市粮食局:负责灾区灾民口粮的调拨和供应,做好粮食的安全储存和防汛物资(麻袋)的储备。市供销合作社:负责有关防汛抢险物资的组织、储备和调运;负责政府委托农药的安全管理,农地膜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供应。市地震局:负责地震预测预报,及时向指挥部以及水库大坝管理单位通报地震测报情况。嘉峪关供电公司:负责防汛所需电力调度和安全供电,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和灾后电力设施的修复工作。电信分公司:负责电信本地网内有线通信设施检修及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抢修工作,保障防汛抢险信息畅通。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

21、负责无线通信设施检修及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抢修工作,保障防汛抢险信息畅通。人民财保分公司:广泛动员、组织单位和个人参加防洪保险,及时进行投保户财产施救和灾后理赔工作。省水利厅讨赖河管理局:发布水情信息,及时通知灌区内各用水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并编制流域规划。酒泉钢铁(集团)公司:全面负责所辖厂区、矿区、酒钢居民区、大草滩水库和所辖区域内水面水旱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工作。要编制应急预案,确保供水、供电、供气及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驻嘉部队和武警支队: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稳定秩序及执行重大防汛措施的任务。其它各相关部门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均应按照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服

22、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抢险救灾任务。3.3办事机构市防汛指挥部设在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防汛办公室负责防汛日常工作事务,市防汛办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执行国家、省、市防汛指挥部防汛抗洪指令。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准确、及时收集分析传递各类汛情;及时调查、核实、上报汛情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防汛部门指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拟定全市防汛抢险预案;负责水毁防汛工程的岁修和加固整治,与市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各项防汛项目的资金安排方案。4预防与预警4.1预警信息4.1.1气象水文信息气象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

23、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防汛指挥部领导及防汛办公室。市防汛办应加强与水文部门的联系,及时将重要水情及时报市领导和市抗旱防汛指挥部领导。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和风暴灾害时,市防汛办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部门及下级防汛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准备。4.1.2工程信息1、当防洪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垮塌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影响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和进一步的抢险决策。2、当水库水位超过

24、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强监测,并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运行状况应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后半小时内报送到市防汛指挥部。3、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4、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4.1.3洪涝灾情信息1、洪涝灾情信息

25、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部门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市防汛办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镇防办及相关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半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4.2预警级别划分根据我市洪水等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合理划分预警级别(通常由重到轻分为I、II、IV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确定向社会发布的警示标志。4.3预防预

26、警行动4.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市防汛部门和汛前有防汛任务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要加强防洪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市职能部门要落实防汛责任制,企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明确防汛安全责任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能留有防汛安全死角。各成员单位及各级各部门防汛机构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雨情、水情、灾情和防汛指令迅速传达。3、工程准备:各镇要按时完成水毁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全市所有水库汛期蓄水不得超过汛限水位,汛期要留足防洪库容,尤其是病险

27、水库更要限制蓄水,水库管理单位要服从上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各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水库、城市防洪、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防御方案,增强可操作性,切实将防洪、抢险、救助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

28、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市防汛办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影响防洪安全的项目进行监管。4.3.2水库洪水预警根据水库管理单位编制的防洪应急预案,小型水库的洪水情况报主管部门,中型水库报市级防汛指挥部和主管部门。当水库出现危险水位时,由水库所在地防汛指挥部发布预警。4.3.3城市暴雨渍涝预警由城市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建设部门根据城市排涝设施状况和城市排涝能力以及城市规划区内周边洪水汇流等综合状况,会同气象部门制定城市内涝标准等级。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预警,并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4.4主要防御方案4.4.1水库防洪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水库防洪调度方

29、案和应急预案由各水库管理单位根据水库运行情况科学制定,中型水库防洪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经市水务局审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省水利厅、省防汛办备案;小型水库防洪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经市水务局审定、备案,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非常情况下,水库防洪调度必须服从上级防汛指挥部调度。4.4.2城市内涝防御方案1、在规划建设中要全面考虑城区排涝设施的规划设计,加强城市排涝设施建设,对于已建城区排涝设施不能满足排涝要求的,要改造提高其排涝能力。2、汛前,市人民政府及防汛指挥部要责成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区排涝设施进行检查,清理疏通排涝设备,确保汛期完好通畅。准备抽水设施,保证发生内涝时能迅速投入使用。汛期,城市管

30、理部门要加强与市防汛指挥部和气象部门联系,密切注意天气趋势和水情,根据汛情预报和天气预报提前组织城区低洼地带,排涝设施不完善地带的物资转移,尽力避免造成大的内涝损失。3、对城区发生的内涝,在建工地由市建设局负责排除,排除前要派人监测,防止事故发生。5应急响应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5.1.1应急相应行动分级根据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1、进入汛期,我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响应行动。2、市政府和市防指负责影响全市的重大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调度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

31、,视其情况由市防汛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3、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工作,并将情况上报上级抗旱防汛指挥部。4、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防止灾害蔓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5.2应急相应分级与行动5.2.1I级响应我市中型或重点小(一)型水库发生垮坝、农作物受灾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20%以上,城区或郊区遭受超标准洪水,城市发生内涝且上游持续降雨,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1、I级响应行动

32、: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汛指挥部成员参加,做出防洪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按照规定派出工作组对抗洪一线进行慰问和指导。市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工情变化,水文、气象部门会商分析,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工作,市防指重点做好救灾协调工作,并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定期在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措施。市财政局及时提供资金帮助;民政局为灾区紧急调拨救灾物资;交通局为防汛物资运输提供保障,卫生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2、受灾地区依法宣

33、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受灾区防汛指挥部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洪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洪工作,或驻点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工作。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同时,镇防汛指挥部应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5.2.2 II级响应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发生局地暴雨洪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农作物受灾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15-20%;排洪等水利基础设

34、施遭到严重破坏,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1、II级响应行动: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指成员参加,做出防洪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市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工情变化,水文、气象部门会商分析,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工作,市防指重点做好救灾协调工作,并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定期在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措施。市财政局及时提供资金帮助;民政局为灾区紧急调拨救灾物资;交通局为防汛物资运输提供保障,卫生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

35、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受灾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权力。同时受灾区防汛指挥部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洪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洪工作,或驻点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工作。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同时,镇防汛指挥部应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5.2.3级应急响应发生局地暴雨洪水,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受灾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10-15%;防洪堤防发生垮塌或部分

36、水利设施遭到破坏。1、 级响应行动: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工情变化,市防指派出专家组赶赴发生水库垮坝区加强技术指导。 受灾区防汛指挥机构主要领导主持会商, 具体安排防洪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同时,防汛指挥部应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5.2.4 IV级应急响应发生局地暴雨洪水,造成3人以下死亡;农作物受灾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10%以下;水库发生超汛限水位、周围人员、村庄发生险情。1、

37、IV级响应行动: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市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工情变化,根据需要市防指及时派出专家组参与指导抢险工作。对存在洪涝威胁的地方要具体安排防洪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做好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的准备,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同时市防汛指挥部应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5.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发生以及不同响应级别的事件,其主要应急响应措施按第四章5.2节所制定的方案执行。5.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5.4.1信息报送和处理1、汛、工、险、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

38、口处理,同级共享。2、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遵循以下原则:(1)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2)一般信息按分级管理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指挥部。因险、灾情较重,本级难以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同意后,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3)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的汛、工、险、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省防汛指挥部,并及时续报。(4)经市防汛指挥部或省防汛指挥部采用或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各成员单位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5.4.2指挥和调度我市防汛指挥部是防汛的调度指挥机关

39、,各成员单位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发生重大灾害后,市级防汛指挥部应派出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防汛救灾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临时现场指挥部。5.4.3群众转移和安全当水库超过保证水位且不断上涨时,需对低洼地带无法采取避洪措施的居民和物资实施转移安置。市防汛指挥部根据雨情灾情向市政府提出居民转移报告,由市政府批准后,将转移命令下达受灾区防汛指挥部,由灾区各镇进行部署安排。楼房居民区的底层居民向上层就地转移,低矮平房的居民按其区域位置就近向高地或山头转移。人员转移到高地后,住宿安排到高地附近部门、单位内。1、受洪灾而被临时安置的灾民,由市民政局负责发放救灾

40、物资,要保证灾民有饭吃,有饮用水喝,以及临时安置所必须的生活用品。2、受淹地区居民转移后,应加强对该地区保安工作。保卫工作由所在地公安部门负责,武装部组织部队民兵配合公安机关值勤、巡逻,厂矿、企事业单位要组织人员进行护厂、护矿、护店,以确保安全。5.4.4抢险与救灾1、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2、对发生的洪涝灾害和工程出险的抢险救灾工作,应按职能分工,根据灾情和险情的大小,作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抢险救灾工作由各级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5.

41、4.5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安全防护1、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部视情况做好决策,其进入和撤出现场应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则。3、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并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对转移的群众,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医疗救护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当地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分队

42、,紧急救护受伤人员。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现场成立紧急救护所。5.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1、出现洪涝灾害后,市、镇两级防汛指挥部可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同时,上报省防汛办。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洪抢险。5.5应急响应结束5.5.1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指挥部可视汛情,宣布紧急防汛期结束。5.5.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

43、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应给予适当补偿或者酌情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市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5.5.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防汛指挥部应协助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6应急保障6.1通信与信息保障6.1.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三条“电信部门应当优先提供防汛抗洪通信的服务”要求,我市的电信、移动、联通及其他通信运营部门要依法保障防汛信息在任何情况下优先畅通,保障气象、水文、汛情、灾情信息的及时传递。6.1.2汛期担负防汛任务的单位24小时

44、专人值班,保证各种防汛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各级防汛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保证本单位值班电话畅通,单位负责人手机随时处于开机状态,一旦有汛情能保证各单位领导能迅速了解情况及时布置防汛抢险任务。水库管理单位必须按要求配备通信设施,并保证通信设施的正常使用。在抗洪抢险中,防汛指挥部与各单位、部门间的通讯联系以有线电话、手机为主,必要时要利用无线通讯设备如对讲机等来进行现场抢险指挥。确保防汛信息、防汛指令畅通无阻。针对洪灾发生时可能出现的线路中断情况,通讯抢险队伍要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修复通讯,必要时请通讯部门提供防汛指挥部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用后完好归还。6.1.3在紧急情况下

45、,市防汛指挥部可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向社会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6.2抢险与救援保障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1、水库等水利、电力工程应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水库、城区堤防出现险情后,按照险情的大小及紧急程度,分别由市防汛指挥部或镇防汛指挥部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方案,并由防汛指挥长组织实施。2、市级防汛指挥部、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有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6.2.2应急队伍保障1、抢险队伍是指:镇人民政府为防汛抗洪抢险,组织的民兵预备役部队和机

46、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抢险队伍及市武警部队等与镇武装部组织的抗洪抢险队伍。镇人民政府及防汛指挥部在汛前必须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工作。有防汛任务的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组建防汛抢险队伍。2、镇防汛抢险队伍以民兵预备役为主,由镇武装部长带队,以村为单位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防汛抢险队伍以干部、职工为主,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全部抢险队伍要建立人员编组并建立名册,确定责任人,责任地段,人员召集方式和联系手段,报防汛指挥部门备案。市防汛抢险专业队伍由武警支队和镇武装部组建。各武装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的防汛抢险技能演练,提高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能力,确保出险时能召之即来,

47、来之能战。3、防汛指挥部会同武装部建立健全防汛抢险队伍布防方案、调动路线、运送方式和调度制度,确保抢险队伍在调令规定时间内抵达指定地点。发生洪涝灾害区域的抢险救灾工作,首先按照自救为主,外援相助的抢险原则,以各部门、企事业的抢险队伍为主,并在汛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抢险方案。紧急防汛期间,市、镇防汛指挥部视具体情况依法调用管辖范围内防汛抢险队伍参与抗洪抢险,所有参与防汛抢险队伍必须服从大局,服从调度,服从指挥。4、非紧急情况下原则上不调动武警部队、驻军部队抢险。确需武警、消防、驻军部队参与抗洪抢险时,市民政府及指挥部要及时商请军事指挥机关按规定组织实施。本着“先武警、后驻军”的原则统一

48、调度。当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或遭受大洪水时,由市和各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决定请求当地武警、驻军部队支援。紧急情况下,调动武警、消防、驻军部队参与抗洪抢险时,由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统一指挥调度。武警、消防、驻军部队参与抗洪抢险过程由所在部队首长负责具体组织指挥。6.2.3公益设施管护供水、供气在洪灾时的安全保障措施由市建设局负责。汛前要组织人员对以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维修,消除隐患,洪期要组建抢险抢修专业队伍并制定出水、气供断保障方案、避免发生断水断气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灾后要及时恢复已损坏和中断的供水、供气。6.3供电与运输保障6.3.1供电保障防汛抢险的供断电有嘉峪关电力公司负责。要求汛期供

49、电线路和主体设备不得带病运行。洪水出现时,要力争做到淹没区全部及时停电,非淹没区正常供电。要保证指挥机关、公安机关、医院、灾民安置点、救灾现场的正常供电。嘉峪关电力公司要组建电力抢险维护队伍,落实责任,制订出救灾现场临时供电办法,保证抢险照明需要。灾后要尽早恢复正常供电。6.3.2交通运输保障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在抗洪抢险期间要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必要时按照防洪法四十五条规定,公安、交通部门要保障防汛抢险交通运输任务。6.4治安与医疗保障6.4.1治安保障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工程设施安全的

50、违法犯罪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6.4.2医疗保障1、洪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灾后防病处理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在汛前,市卫生局应制定救灾防病方案,下发各医疗卫生单位,并且要督促落实。市医疗卫生单位,应按照救灾防病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落实救灾专门人员,抢险救护车、病床,确保灾情发生时能立即投入救灾抢险中去。2、救灾以及灾后的疫情监测、防疫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灾民临时安置站进行疫情监测、消毒,检测食品及饮用水的卫生状况,必要时可对灾民进行预防性接种等手段来防止多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对受灾地区洪

51、水过后要首先对灾区实施消毒处理,使灾区卫生条件符合卫生标准。6.5物资与资金保障6.5.1物资保障1、物资储备:防汛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各防洪重点地段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到现场储备或就近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采取“代储为主,自储为辅”的办法,实行分级分部门储备。2、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要做到品种、数量、库房、保管人员、联系电话、调度制度、运输方式“七落实”,并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6.5.2物资调拨1、市防汛指挥部和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汛抢险物资调用制度。中型水库防汛抢险物资由市防汛指挥部调用,小型水库防汛抢险物资由所在镇人民政府及水库管理单位调用。

52、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防汛抢险物资。2、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调用,由抢险单位向防汛指挥部提出申请,经防汛指挥部批准同意后,由防汛物资储备单位组织实施。3、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要求时,必要时可向省防汛办提出申请,请求调拨防汛抢险物资,也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6.5.3资金保障1、市财政应当安排必要的防汛经费保障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防洪投入的总体水平”规定,随着防汛形势的发展,应当逐年增大防洪投入。6.6社会动员保障6.6.1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洪的责任。6.6.2市防汛

53、指挥部成员单位,在严重洪涝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洪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6.6.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紧急防汛期,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社会动员,保障防汛抢险工作顺利开展。非紧急防汛期,由各级政府负责社会动员,保障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6.7宣传、培训和演习6.7.1公众信息交流1、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本级防汛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2、当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按分管权限,由本地区的防汛指

54、挥部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救灾工作。6.7.2培训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镇防指负责人和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培训。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 织一次培训。4、驻嘉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防洪抢险应急培训,由部队统一安排,地方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6.7.3演习1、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增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

55、力。7后期处置7.1灾后救助7.1.1市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在洪水消退后要立即组织群众重返家园,恢复生产。对家园严重损坏,靠自身力量难以重建的群众,政府要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帮助。市有关部门及时安排救灾救济资金和特大防汛经费,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水利部门负责水利、防汛等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城建部门牵头组织城市规划区内灾后恢复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农业部门抓好农业生产自救工作;经贸部门负责工业商贸企业的生产自救组织工作;交通部门负责交通干线的灾后工作;民政部门抓好救灾物资的筹集调配,捐赠物资的登记、保管和发放。妥善安置好灾区群众的生活;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好灾区防疫医疗

56、工作,做好灾区防疫消毒和日常防疫药品的发放工作,防止灾后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嘉峪关市分公司等相关保险公司,迅速做好灾害事故损失的查勘理赔工作,及时将受灾保户赔款赔付到位,协助受灾保户恢复生产,重建家园。7.2抢险物资补充针对当年防汛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7.3水毁工程修复7.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7.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7.4灾后重建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

57、备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建设。7.5防汛工作评价每年4月份,市防汛部门应针对当年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从全社会各个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8附则8.1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对预案进行评估。每两年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报市政府批准。各镇防汛指挥部要制定本地区的防洪应急预案,并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8.2奖励与责任追究对防汛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8.3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8.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发布部门: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06年12月27日实施日期:2006年12月27日(地方法规)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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