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生导师实施细则
![学院本科生导师实施细则_第1页](https://file6.zhuangpeitu.com/fileroot6/2023-1/7/84b0d3f8-679d-410c-9e5c-0428a535f5e0/84b0d3f8-679d-410c-9e5c-0428a535f5e01.gif)
![学院本科生导师实施细则_第2页](/images/s.gif)
《学院本科生导师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本科生导师实施细则(2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学院本科生导师实施细则为适应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民商法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本科生导师主要职责是学业指导,同时兼顾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生活、心理等方面指导。学业指导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选课学习指导: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知识结构优势,对学生选课、选师、选时、选择专业方向以及学习方法等方面进行指导,当好学生的参谋。(2)课外学业指导:培养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精神,在学业竞赛、项目申报、专业实习等方面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3)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为学生考研、出国留学、就业创业、法律
2、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4)班级文化建设指导:列席学生班会,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指导学生建设班级文化,提高班级学风和凝聚力。第二条本科生导师应与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接触,采取集体指导、小组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每学期集体指导不少于两次,对学生的个别指导不少于一次,个别指导可采用小组指导方式。对有特殊学业需求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指导。上述工作须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每学期末,应向学院提交工作总结。第三条学院每考核年度对导师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核采用述职方式进行,考核合格的计20个课时工作量,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立项或者奖励的可直接认定为优秀。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绩档案,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导师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在当年评优评先,并不得在下一年度担任导师。第四条本细则自2022年9月起施行。第五条本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
-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