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培训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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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洛阳宜阳县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 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清查系统与制度结合讲解3目录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一部分 清查工作总体介绍4清查核实应当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清查核实应当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办法第六条)(办法第六条)本文所说的办法是:本文所说的办法是:公共邮箱公共邮箱 豫财资豫财资【20162016】1212号号财资财资【20162016】1 1号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加强行政事业

2、单位资产管理,为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摸底工作。第一部分 清查工作总体介绍5清查工作背景:清查时点及范围: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行政单位附

3、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6第一部分 清查工作总体介绍清查工作分为清查和核实:7 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对行政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认定各项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办法第二条)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办法第二条)资产核实资产核实:是指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行政事是指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

4、资产清查工作中认定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认定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进行资金挂账等进行认定批复,单位账务处理认定批复,单位账务处理,并对资产,并对资产总额进行确认的工作。(办法第三条)总额进行确认的工作。(办法第三条)第一部分 清查工作总体介绍8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包括:1.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清查所属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清查所属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2.2.账务清理账务清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

5、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账务情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账务情况进行清理;况进行清理;3.3.财产清财产清查:查:对行政事业单各项资产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对行政事业单各项资产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分类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分类并提出处理建议;并提出处理建议;4.4.完善制度完善制度: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制定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办法第十五条)(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部分 清查工作总体介绍9第一部分 清查工作总

6、体介绍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工作:1 1向主管部门提出资产清查立项申请;向主管部门提出资产清查立项申请;2 2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清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清查结果;查结果;3 3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产核实批复文件,调整信息系统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产核实批复文件,调整信息系统数据,进行账务处理。(办法第十条)数据,进行账务处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明确责任、加强监督:10第一部分 清查工作总体介绍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责任责任: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应当做到账表、账账、账卡、应当做到账表、账账、

7、账卡、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找出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清查核实,应当要求社会中介机构认真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清查核实,应当要求社会中介机构认真核实单位各项资产清查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实单位各项资产清查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资产清查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核对,对资产清查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办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办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在清查核实中,行政

8、事业单位在清查核实中,不组织或不积极组织,未按不组织或不积极组织,未按照时限完成清查核实的照时限完成清查核实的,对清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拒不,对清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拒不完成清查核实的单位,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完成清查核实的单位,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办法第五十五条)(办法第五十五条)11第一部分 清查工作总体介绍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责任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申报的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应当对申报的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完整性承担责任。(办法第五十三条)(办法第五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核实中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核实中有意瞒报、弄虚作假、有意瞒

9、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据法律、,由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办法第五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资产清查核实中,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资产清查核实中,采取私分、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采取私分、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的,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办法第五十七条)12第一部分 清查工作总体介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工作工作:1.1.负责审批或者提出本部门所属单位

10、清查立项申请;负责审批或者提出本部门所属单位清查立项申请;2.2.指导并监督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指导并监督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3.3.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4.4.负责审核汇总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并负责审核汇总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产清查报告;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产清查报告;5.5.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产核实批复文件,指导和监督本部门所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产核实批复文件,指导和监督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调整

11、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并进行账务处理。属行政事业单位调整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并进行账务处理。(办法第九条)(办法第九条)13第一部分 清查工作总体介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责任责任:主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资产主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认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损溢、资金挂账的认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依法办事,严格把关,严肃规章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依法办事,严格把关,严肃工作纪律。工作纪律。(办法第四十八条)(办法第四十八条)主管部门应当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认真复核,主管部门应

12、当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认真复核,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的全面、准确和合规。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的全面、准确和合规。(办法第四十九条)(办法第四十九条)主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对单位清查核实进行审核过程中部门工作人员在对单位清查核实进行审核过程中徇私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办法第五十四条(办法第五十四条)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清查核实中,在清查核实中,不组织或不积极组织不组织或不积极组织,未按照时,未按照时限完成清查核实的,对清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拒不完成限完成清查核实的,对清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拒不完成清查核实

13、的单位,财政部门予以通报。清查核实的单位,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办法第五十五条)(办法第五十五条)14第一部分 清查工作总体介绍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工作工作:1.1.组织开展本地区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组织开展本地区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2.2.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立项申请的批复;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立项申请的批复;3.3.审核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并汇总和上报本地区审核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并汇总和上报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4.4.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本级

1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资金挂账等事项;5.5.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办法第八条)(办法第八条)15第一部分 清查工作总体介绍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责任责任: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资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认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产损溢、资金挂账的认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依法办事,严格把关,规、规章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依法办事,严格把关,严肃工作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办法第四十八条

15、)(办法第四十八条)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要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照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要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家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办法第五十二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对单位清查核实进行审核过程中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对单位清查核实进行审核过程中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办法第五十四条)(办法第五十四条)16第一部分 清查工作总体介绍社会中介机构工作和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工作和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社会中介机构应当

16、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经济鉴证证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严告、经济鉴证证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格履行保密义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必需的资料和线索。任何作,提供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必需的资料和线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办法第五十一条)(办法第五十一条)社会中介机构及有关当事人在清查核实中社会中介机构及有关当事人在清查核实中与单位相互串与单位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鉴证材料的通,弄虚

17、作假、提供虚假鉴证材料的,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部门依法查处。(办法第五十八条)(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部分 清查的程序清查盘点单清查盘点单(基于资产卡片)(基于资产卡片)清查明细表清查明细表清查报表清查报表清查汇总表清查汇总表清查核实申报清查核实申报清查材料清查材料清查数据审核确认清查数据审核确认清查汇总表审批清查汇总表审批清查结果认定清查结果认定行政事业基层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清查核实登记清查核实登记核实申报单审核核实申报单审核核实申报单审批核实申报单审批权限之外权限之外权限之内权限之内17清查材料清查材料清查汇总表汇总清查汇总表汇总数据报送数据报送数据报送数据

18、报送清查程序清查程序核实程序核实程序第二部分 清查的程序18报送时间:报送时间:市本级:市本级:20162016年年7 7月月5 5日之前日之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县财政汇总上报县财政局;局;(宜财(宜财201620165454号)号)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方案组织清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方案组织清查工作,必要时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财政部必要时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进门或者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进行审计或复核,专项审计费由委托方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形行审

19、计或复核,专项审计费由委托方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形成资产成资产清查报告清查报告逐级上报至上级部门逐级上报至上级部门。(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部分 清查的程序19 清查报告清查报告主要包括:主要包括:1.1.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反映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情况和结果,对反映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情况和结果,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工作报告模版见办法附件)(工作报告模版见办法附件)2.2.清查报表清查报表:在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打印的相关报表;在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打印的相关报表;3.3.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中介机构对行政

20、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出中介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出具的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专项审计报告;具的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专项审计报告;4.4.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相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相关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关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5.5.其他其他需要提供的备查材料。(办法第十六条)需要提供的备查材料。(办法第十六条)(*注:以上相关纸质材料须相关领导签字并盖章注:以上相关纸质材料须相关领导签字并盖章)第二部分 清查的程序20 清查工作步骤:清查工作步骤:1.1.从系统中导出资产卡片列表,以此数据开展从系统中导出资产卡

21、片列表,以此数据开展清查工作,必要时清查工作,必要时中介机构介入。记录每条卡片需要修改的内容,拆分情况,提前中介机构介入。记录每条卡片需要修改的内容,拆分情况,提前统计好每条卡片的盘点结果。在系统中根据盘点情况修改资产卡统计好每条卡片的盘点结果。在系统中根据盘点情况修改资产卡片信息。(单位也可以把卡片删除重新录入)片信息。(单位也可以把卡片删除重新录入)2.2.固定资产提折旧的单位修改完卡片后在折旧界面逐条卡片修改固定资产提折旧的单位修改完卡片后在折旧界面逐条卡片修改折旧信息。折旧信息。3.3.提前统计好提前统计好每笔财务资产每笔财务资产的盘点结果、损益类型。的盘点结果、损益类型。-资产系统清

22、查流程操作资产系统清查流程操作-4.4.在信息系统在信息系统清查盘点清查盘点中,完成固定、无形资产卡片的盘点表。中,完成固定、无形资产卡片的盘点表。5.5.在信息系统在信息系统清查明细表清查明细表中中填写、运算填写、运算财务数据盘点表。财务数据盘点表。6.6.在信息系统在信息系统清查报表清查报表中中填写、运算填写、运算相关报表。相关报表。7.7.在信息系统在信息系统清查报表汇总表清查报表汇总表中中运算运算生成相关报表。生成相关报表。8.8.在信息系统在信息系统上传附件上传附件,报表点击,报表点击上报上报。9.9.向上级部门报送向上级部门报送清查报告清查报告。第二部分 清查的程序21 资产卡片需

23、要修改的内容:资产卡片需要修改的内容:1.1.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必须保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必须保证“一卡一物一卡一物”。(学校家具用具。(学校家具用具可以按班级批量录入一张卡片外,行政事业单位家具用具建议也可以按班级批量录入一张卡片外,行政事业单位家具用具建议也一卡一物录入)一卡一物录入)2.2.必须确保资产分类名称与具体资产名称一致或者相近,按照常必须确保资产分类名称与具体资产名称一致或者相近,按照常用资产分类修改现有卡片分类名字;用资产分类修改现有卡片分类名字;3.3.取得的日期与入账日期必须一致,才能保证与提折旧的累计折取得的日期与入账日期必须一致,才能保证与提折旧的累计折旧金额一致。旧

24、金额一致。4.4.卡片规格型号、使用状态、使用管理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卡片规格型号、使用状态、使用管理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尽量完善。尽量完善。5.5.车辆资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牌号等信息详细录入。车辆资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牌号等信息详细录入。6.6.土地资产:土地与土地上房屋构筑物价值分开,土地资产:土地与土地上房屋构筑物价值分开,20162016年将土地年将土地调账变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调账变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7.7.房屋资产:区分房屋附属设施、房屋构筑物的资产。房屋资产:区分房屋附属设施、房屋构筑物的资产。第二部分 清查的程序22 资产盘点选项说明:资产盘点选项说明:

25、盘亏盘亏第三部分 核实的程序清查盘点单清查盘点单(基于资产卡片)(基于资产卡片)清查明细表清查明细表清查报表清查报表清查汇总表清查汇总表清查核实申报清查核实申报清查材料清查材料清查数据审核确认清查数据审核确认清查汇总表审批清查汇总表审批清查结果认定清查结果认定行政事业基层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清查核实登记清查核实登记核实申报单审核核实申报单审核核实申报单审批核实申报单审批权限之外权限之外权限之内权限之内23清查材料清查材料清查汇总表汇总清查汇总表汇总数据报送数据报送数据报送数据报送清查程序清查程序核实程序核实程序第三部分 核实的程序24 资产核实申报应当提交的材料:资产核实申报应当提交的材料:1

26、.1.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申请文件。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申请文件。2.2.信息系统生成打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信息系统生成打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3.3.信息系统生成打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信息系统生成打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申请表。实申请表。4.4.申报处理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的专项说明,逐笔写申报处理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的专项说明,逐笔写明发生日期、损失原因、政策依据、处理方式,并分类列示。明发生日期、损失原因、政策依据、处理方式,并分类列示。5.5.根据申报核实的事项,根据申报核实的事项,提供提供相应的具有

27、法律效力的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等、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6.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办法第三十七条至四十三条)(办法第三十七条至四十三条)第三部分 核实的程序25 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批复前:盘盈资产可以批复前:盘盈资产可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暂行定暂行入账入账,待财政部门批复后,进行账务调整和处理;资,待财政部门批复后,进行账务调整和处理;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单位不得进行账务处理。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单位不得进行账务处理。(办法第

28、四十四条)(办法第四十四条)财政部门批复后: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批复财政部门批复后: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批复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并在批复之日起处理,并在批复之日起3030个工作日内将账务处理结果报主管个工作日内将账务处理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未按照规定调账的,应当详细说明情况并附相关部门备案。未按照规定调账的,应当详细说明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办法第四十五条)(办法第四十五条)*注:注:核实阶段的具体账务处理方式及注意事项核实阶段的具体账务处理方式及注意事项 (办法第三十七至第四

29、十三条)办法第三十七至第四十三条)26 清查明细表:清查明细表:1.浮动表的增行、删行(鼠标定位到白色单元格)浮动表的增行、删行(鼠标定位到白色单元格)2.每笔账款一笔一笔的填写每笔账款一笔一笔的填写 3.最后两张固定(无形)资产损益清查明细表是运最后两张固定(无形)资产损益清查明细表是运算自动取数而来的算自动取数而来的 (*注:注:单位若无盘盈、无盘亏,那么,此两张表单位若无盘盈、无盘亏,那么,此两张表为空)为空)4.每填完一张表进行一次保存每填完一张表进行一次保存-单表运算单表运算-单表审核单表审核 整套表填完之后,全表运算整套表填完之后,全表运算-全表审核全表审核第四部分 清查工作注意事

30、项27 第四部分 清查工作注意事项账表一致性核查表(表样):账表一致性核查表(表样):28第四部分 清查工作注意事项1.清查准备阶段,针对“必须完成的事项”必须完成数据调整工作,否则将影响后续清查盘点数据的准确性。3.清查盘点阶段,盘点单必须经过“检查并确认结果”通过后,才能做后续报表填报工作。如果卡片数据变化时,需通过“更新”按钮重新更新盘点单数据。4.盘点过程中要正确填写资产的使用状况,当选择“出租出借”或“存在出租出借”时,会生成后续的出租出借情况表数据。2.本次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15-12-31日,如果需要调整或补录资产业务数据,请确保财务记账日期或业务日期应在基准日之前,数据调整才

31、对本次清查工作生效。5.清查明细表、报表、汇总表的封面代码为一套指标,即修改哪套报表的封面代码,其他报表封面代码会同步修改。6.清查明细表最后两张固定(无形)资产损益清查明细表是运算自动取数而来的,若单位固定(无形)资产无盘亏、无盘盈,则此两张表为空。297.清查报表_资产负债清查情况表的“在建工程”指标数据从财清综07表计算生成,所以需要先完成在建工程情况表的填写,再通过“单表运算”生成。9.系统中单独的土地卡片,均作为无形资产统计。涉及的表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情况表、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土地情况表。10.清查汇总表所有数据为自动运算生成,不需要手工录入。如果审核存在问题,需要调整盘点

32、单、明细表或报表后重新生成数据。8.清查报表_固定资产情况表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的使用状况数据,需要通过后续的房屋构筑物情况表、占有使用土地情况表计算生成。11.清查材料按照要求进行文件上传,应包括申请文件(必填)、审计报告、工作报告等,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M。12.清查数据全面检查无误后,可以进行数据上报,数据上报后无法修改修改数据,如数据需要调整,需要请示上级单位进行数据退回。第四部分 清查工作注意事项30技术支持系统登录地址:微信公众号:技术支持技术支持孙金科:孙金科:139371008240371-65669731邮箱:邮箱:31 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国资办国资办电话:电话:68878725清查文件及培训资料下载清查文件及培训资料下载国资办公共邮箱:国资办公共邮箱:密码:密码:68878725第四部分 清查工作注意事项感谢您参与本次培训!演讲完毕,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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