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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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 “一线三排”工作指引,以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的实际行动,牢 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依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编写了安 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包括通用事项和重点事项,涵盖了 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化工和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工矿商贸、渔 业船舶、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一 线三排”参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检查内容 及要求作进一步细化明确。附件1. 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通用)2. 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道路运输)3. 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

2、建筑施工)4. 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化工和危化品)5. 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烟花爆竹经营)6. 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工矿商贸)7. 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渔业船舶)8. 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消防)附件1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通用)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一、“一线三 排”机制落实 情况1.办公楼前或其他重要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作业现场悬 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2.科学编制隐患排查计划,依法、及时、准确、全面记录排查 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3.分清轻重缓急,对本单位排查的隐患进行分级分类4.对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分别米取相应方法、按相应程

3、序予 以治理5.依法建立“一线三排”责任制6.依法建立“一线三排”考核奖惩机制7.依法建立“一线三排”通报督办机制8.组织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 本单位“一线三排”工作进行指导9.建立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与负有安全监管职责 的部门隐患信息系统对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二、高危行业安全 准入情况10.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 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证三、主要负责人履 行职责情况1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

4、育和培训计划14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1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1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四、安全生产投入 保障情况18 .保障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19.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 条件20 .保证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投入21.保证用于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投入五、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人员设置配 备情况22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行业企业设置机

5、构或配备专兼职人员23.危险物品企业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 措施六、从业人员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 情况2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 训并考核合格25.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6.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四新”培训(新工艺、新技术、新材 料、新设备)27.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中: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 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学时金28.告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事项29.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

6、炼等生产经营单位 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 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七、特种作业人员 持证上岗情况3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情况31.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真实性八、建设项目安全 评价及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三 同时”情况32.高危建设项目(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 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33.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34.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等情况的需要重 新审查35.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36.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37.其他建设项目按规定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九、安全警示标志 情况38.在有较大危险因

7、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 示标志十、安全设备情况39.安全设备安装、使用、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40.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 签字十一、重大危险源 安全管理情况4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 预案十二、事故隐患排42.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查治理情况43.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44.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45.重大事故隐患报告4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包括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过程中 的临时性措施、治理后效果评估、报责令停产停业的相关监管 部门审查批准十三、危险场所与 员工宿舍安全距 离及

8、安全出口管 理情况47.危险物品场所与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建筑物且保持安全距离48.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符合疏散要求,禁止锁 闭、封堵十四、危险作业安 全管理情况49.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 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十五、劳动防护用 品管理情况50.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十六、生产经营项 目、场所、设备发 包、出租管理情况51.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52.安全管理协议和发包方统一协调管理十七、应急预案的 制定及实施情况53.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情况十八、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54.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与地方政府事故应急预案 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十九、编制应急预案前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55.编制应急预案前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二十、应急预案评 审或论证情况56.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应急预案评审,其他企业进行 论证二十一、应急预案 备案情况57.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 定备案二十二、事故风险 及应急措施告知 情况58.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 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二十三、应急预案 评估情况59.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高危行业领域及中型规模以 上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评

10、估附件2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道路运输)2.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一、企业资质1.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法性、有效性二、安全生产基 础保障2.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工作目标情况3.企业安全年度控制指标与上级要求符合情况4.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运行情况5.企业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设置情况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二、安全责任体 系建设7.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8.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9.企业其他分管领导安全职责落实情况10.企业安全专职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履职情况11.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四、安全管理制 度建设12.企业建立健

11、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情况五、安全操作规 程和各类台帐 档案13 .根据岗位特点分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情况14.企业各类台帐和档案建立情况六、安全投入15.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情况16.企业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情况17.跟踪、监督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18.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七、驾驶人管理19.驾驶人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20.及时核实驾驶人违法违章情况八、营运车辆技 术与现场作业 管理21.企业设立车辆技术管理的机构和配备专业人员情 况22.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情况九、营运车辆动 态监控23.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监控平台情况24.履行监控主体责任情况25.监控结果使用情况十、

12、安全教育与 培训26.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情况27.客运驾驶人培训教育情况28.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十一、安全隐患 排查与治理29.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30.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情况31.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情况(含隐患登记、治 理等)十二、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32.企业应急预案制定情况33.企业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情况34 .企业建立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情况35.企业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2.2汽车客运站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一、企业资质1.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性二、安全生产基 础保障2.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工作目标情况3.企业安全年度控制

13、指标与上级要求符合情况4.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运行情况5.企业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设置情况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三、安全责任体7.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系建设8.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9.企业其他分管领导安全职责落实情况10.企业安全专职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履职情况11.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四、安全管理制 度建设12.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情况五、安全操作规 程和各类台帐 档案13 .根据岗位特点分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情况14.企业各类台帐和档案建立情况六、安全投入15.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情况16.企业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情况17.跟踪、监督安

14、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18.企业为乘客提供意外险销售及理赔情况七、现场作业管理19.企业建立车辆调度制度及执行情况20.企业建立“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及执行情况21.企业建立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及执行情况八、安全教育与 培训2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情况23.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九、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24.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25.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情况26.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情况(含隐患登记、治 理等)十、应急救援与 事故处理27.企业应急预案制定情况28.企业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情况29 .企业建立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情况30.企业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2

15、.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一、企业资质1.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性二、安全生产基 础保障2.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工作目标情况3.企业安全年度控制指标与上级要求符合情况4.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运行情况5.企业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设置情况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三、安全责任体 系建设7.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8.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9.企业其他分管领导安全职责落实情况10.企业安全专职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履职情况11.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四、安全管理制 度建设12.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情况五、安全操作规 程和各类台

16、帐 档案13 .根据岗位特点分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情况14.企业各类台帐和档案建立情况六、安全投入15.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情况16.企业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情况17.跟踪、监督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18.为承运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七、驾驶人管理19.驾驶人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20.及时核实驾驶人违法违章情况八、营运车辆技 术与现场作业 管理21.企业设立车辆技术管理的机构和配备专业人员情 况22.车辆技术管理情况九、营运车辆动 态监控23.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监控平台情况24.履行监控主体责任情况25.监控结果使用情况十、安全教育与 培训26.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

17、员培训教育情况27.驾驶人培训教育情况28.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十一、安全隐患 排查与治理29.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30.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情况31.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情况(含隐患登记、治 理等)十二、应急救援 与事故处理32.企业应急预案制定情况33.企业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情况34 .企业建立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情况35.企业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2.4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一、企业资质1.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性二、安全生产基 础保障2.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工作目标情况3.企业安全年度控制指标与上级要求符合情况4.企业安全生产领

18、导机构及运行情况5.企业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设置情况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三、安全责任体 系建设7.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8.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9.企业其他分管领导安全职责落实情况10.企业安全专职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履职情况11.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四、安全管理制 度建设12.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情况五、安全操作规 程和各类台帐 档案13 .根据岗位特点分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情况14.企业各类台帐和档案建立情况六、安全投入15.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情况16.企业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情况17.跟踪、监督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18.为承运货物

19、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七、驾驶人管理19.驾驶人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20.及时核实驾驶人违法违章情况八、营运车辆技 术与现场作业 管理21.企业设立车辆技术管理的机构和配备专业人员情 况22.车辆技术管理情况九、安全教育与 培训2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情况24.驾驶人培训教育情况25.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十、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2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27.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情况28.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情况(含隐患登记、治 理等)十一、应急救援 与事故处理29.企业应急预案制定情况30.企业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情况31.企业建立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情况32

20、.企业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附件3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建筑施工)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一、建设单位履 职情况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对工程项目 组织安全风险评估2.依法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 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 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 实、准确、完整3.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4.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绿色施工安 全防护措施所需费用5.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

21、质的单位进行监测6.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法 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7.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 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 和器材二、施工单位履 职情况8.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 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 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10.设立

2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 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11.编制工程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使用计划,报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审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应按照审批的使用计 划专款专用12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 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13.在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 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14 .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 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

23、,并由双方签字确 认15.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时间、具体责任人员和投诉举报电话。施工现场入口处及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对夜间 施工或人员经常通行的危险区域、设施,安装灯光示警标志16.建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建立消防安全 责任制度,成立消防工作机构,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17、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作业18、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9.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 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

24、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 援预案。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 控。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 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防:三、监理单位履 职情况20.在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 让工程监理业务2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须常驻施工现场,定期组织安 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进行有 效监管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定期向建设单位及安全监督; 构上报监理报表,如有重大安全隐患,应反映到监理报表中, 并提出处理意见机23.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并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列入监理规

25、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实施细则应有相应的监理措施2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审查施工 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审查意 见2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并签字2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27.对于发现的隐患按照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并有相应 的记录,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向建设单位、安全监督机构或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8 .审核施工单位及施工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件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四、危险性较

26、大 的分部分项工 程专项施工方 案编制执行情 况29.施工单位对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 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 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 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30.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 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 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 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组不得对未完成编审手续的方案进行论证31.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按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 须由施工

27、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32.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 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现场管 理人员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3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 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 及责任人员34.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 项

28、施工方案。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情况进行现场监督,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履职,按照规定对 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35.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档 案。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将第三方监测方案、监测报告等纳 入档案管理五、基坑工程现36.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监测规范及场情况监测方案对深基坑工程进行现场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 单位报送监测结果,并对监测结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 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37.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深基坑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 安全巡视并

29、有记录,监理单位对深基坑工程进行专项巡视检查 并有记录;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组织作业人员 撤离危险区域38.基坑施工设置有效临边防护和截、排水措施39.积土、料具堆放及车辆等荷载距基坑基槽边距离符合设计规 定40.人员上下设置专用通道,专用通道不少于2处41.基坑内设置作业人员安全作业面六、脚手架工程 现场情况42.立杆基础符合方案设计要求4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满足脚手架方案和规范要求44 .转角及门洞部位的加强满足规范要求45 .悬挑脚手架型钢、锚固卡环、钢丝绳等设置应符合脚手架专 项施工方案和规范的要求46.水平及外立面的防护措施及材料应满足专项施工方案和规 范要求47.钢

30、管、扣件、安全立(平)网等按规范要求送检并有检验合 格资料七、模板工程现 场情况48.支撑材料(杆件、扣配件、托座、木方)质量合格49、钢管、扣件、安全立(平)网等按规范要求送检并有检验 合格资料50.立杆间距应符合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和规范要求51.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杆、纵横向水平杆及竖向和水平剪刀撑52.立杆基础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53.悬挑部位专门处理54.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扫地杆55.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范要求后,方可拆除模板支架八、建筑起重机 械管理情况56.签订租赁和安装合同,明确使用单位与租赁、安装单位的安 全责任57.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 手续5

31、8 .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按规定组织租赁、安装、监理等相 关单位进行起重机械安装(加节、附着)验收59.施工单位安排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和使用进行现场监督,使用单位对 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查60.按规定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检测,检测报告真实有效61.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 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防护方案及安全措施62 .主要结构件变形、开焊、裂纹、锈蚀等超过规范要求及时处 理,达到报废标准及时更换63 .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合格吊索吊具,钢 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及时更换64.按规定要求进行定

32、期维护保养并有记录附件4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化工和危化品)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一、四令三制1.严格执行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动火令、 动工令、复工令、停工令、受限空间作业票制、值班室(中控室)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值班制)2.严格执行动火作业“三个一律”(一律不准进行交叉作 业,一律清除现场可燃物质,一律检测可燃气体含量、保 持良好通风)二、合法合规性3.危险化学品企业取得相应安全许可证。安全许可证在有 效期内,许可范围与企业现状一致4.每3年由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安全评价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按规定评估、建档、备案6.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33、三、机构与职责7.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数量符合要求8.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9.建立经主要负责人签发的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 责任制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 有发布实施日期四、培训与取证11.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12.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三级安全教育培 训时间、内容符合要求,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13.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依法培训合格五、特殊作业管理15 .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制定、发布、 实施本企

34、业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16.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 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按规定办理安全作业证17.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填写符合规范,签审符合要求18.动火作业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受限空间作业按规 定进行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19.开展特殊作业风险分析和现场安全交底六、特种设备管理20.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台账和技术档案21.制定年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计划并有效执行22.在用或新增压力容器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使用证23.建立安全附件台账、爆破片更换记录。压力容器和压力 管道的安全附件(含压力表、温度计、液面计、安全阀、 爆破片)齐全完好、有校验标记、

35、在有效期内2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取得相应资质。锅炉、压 力容器操作人员、厂(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电工、 电气焊等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七、承包与租赁管 理25.制定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 议。承包商资质齐全、合规。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 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办!26.不存在非法出租或发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行 为八、应急管理27 .编制应急预案,并符合有关导则要求28.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 品单位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 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29.涉及

36、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配备两套及以上气密型化 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 险源,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30.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计划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 练31.重大危险源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 的应急处置办法32.按规定要求为从业人员配备适用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附件5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烟花爆竹经营)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一、经营许可情况1.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取得相应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许可范围与企业现状一致2.不存在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许可证或使用伪 造的许可证的行为二、经营管理情况3.米购和销售合

37、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米购和销售产 品质量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4.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管理制度,使用全国统一 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登记烟花爆竹流向5.烟花爆竹仓库储存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和数量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危险等级和核定限量6.烟花爆竹仓库及其他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7.烟花爆竹仓库安装监控设施,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和从业人员、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库区登记制度8.按照设计用途、危险等级、核定药量使用烟花爆竹仓库, 并按规定堆码,分类分级存放,保持仓库内通道畅通,准确 记录药物和产品数量i9.定期检查烟花爆竹仓库安全设

38、施、电气线路、机械设备 等运行状况和作业环境,及时维护保养10.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规定向零售经营者及零售经营场 所提供烟花爆竹配送服务附件6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工矿商贸)6.1地下矿山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一、防中毒窒息事故1.应安装主要通风机,并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 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2.正常生产情况下,主扇应连续运转3.主要通风机、辅助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 器,主要通风机应设置风压传感器,井下总回风巷、各个 生产中段和分段的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4.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 备,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5.每年至少进

39、行一次反风试验,并测定主要风路反风后的 风量6.应配置足够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便携式气体检测 警仪应能测量一氧化碳、氧气、二氧化氮浓度,并具有报 参数设置和声光报警功能;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时,应携 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从进风侧进入,一旦报警应立即 离报警 -1=1撤7.应当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少于30m n的自 救器,并确保随身携带8.采空区应及时密闭,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9.要在井下主要通道明确标示避灾路线,并确保安全出口 畅通二、防火灾事故10.动力线、照明线、输送带、风筒等设备设施应具备阻 燃特性,严禁使用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设备设施11.井下动火作业应制定防火措施,并经主管矿

40、长批准后 方可实施12.不得用火炉或明火直接加热井下空气,或用明火烘烤 井口冻结的管道,井卜不得使用电炉和灯泡防潮、烘烤和 采暖13.井下各种油品必须单独存放在安全地点,装油的铁桶 应有严密的封盖;井下设备出现漏油应及时处理14.应结合湿式作业供水管道,设计井下消防水管系统三、防透水事故15.应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小矿井、老井、老米空区, 现有生产井中的积水区含水层、岩溶带、地质构造等详细 情况,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应查明矿坑水的来源,掌 握矿区水的运动规律,摸清矿井水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大 气降水的水力关系,判断矿井突然涌水的可能性16.矿山的主要泵房出口应不少于两个,进口应装设防水 门,防

41、水门应设置在岩石稳固的地点,由专人管理,定期 维修17.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三台泵组成; 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条工作,一条备 用;水仓应由两个独立的巷道系统组成18.探放水作业应严格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 则执行19.水害隐患严重的矿山应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配齐专 用探放水设备,建立探放水作业队伍,排水作业人员必须 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经20.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复杂或有透水风险的地下矿山, 应至少在最低生产中段设置紧急避险设施21.严禁开米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四、防坠罐跑车事故22.提升运输设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禁止使用非 定型罐

42、笼、1.2米以下(不含1.2米)用于升降人员的 提升绞车、KJ、JKA、XKT型矿井提升机、JTK型矿用提升绞 车,禁止使用带式制动器的提升绞车作为主提升设备;禁 止使用专门用于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的无轨胶轮车使用 干式制动器;禁止使用TKD型提升机电控装置及使用继电 器结构原理的提升机电控装置的23 .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应与提升机信号 实现连锁,提升信号应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24.提升矿车的斜井要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要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要设躲避 室,倾角大于10的斜井要设置轨道防滑装置,斜井人 车要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每节车厢的断绳保险器应相

43、 互连结,各节车厢之间除连接装置外还应附挂保险链硐25.提升机、提升绞车、罐笼、防坠器、斜井人车、斜井 跑车防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主要提升装置,要由具有安 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全26.严禁提升设备带病运转、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 和物料27 .斜井运输时,不应蹬钩;人员不应在运输道上行走五、防冒顶坍塌事故28.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采准和切割巷道,应 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他原因而受破坏的支护,应及 时修复,确认安全方准作业29.回采作业前,应“敲帮问顶”,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 的浮石,确认安全方准进行作业;处理浮石时,应停止其 妨碍处理浮石的作业;严禁在同一采场同时

44、凿岩和处理浮 石他30.发现冒顶预兆,应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面积冒 顶危险征兆,应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31.米场放矿作业出现悬拱或立槽时,人员不应进入悬拱、 立槽下方危险区进行处理32.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以及开采深度超过 800米的地下矿山要设立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地压 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 度。应建立地压监测系统,实时在线监测,发现大面积地 活动预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地表 塌陷区应设明显标志和栅栏,通往塌陷区的井巷应封 闭,严禁人员进人塌陷区和采空区压33.应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米空区进行处理34.应严格

45、保持矿柱(含顶柱、底柱和间柱等)的尺寸、 形状和直立度,应有专人检查和管理,以保证其在整个利 期间的稳性用六、防电气事故35.井下电气设备不应接零。地面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 井下使用的普通变压器不应采用中性接地36.一级负荷应米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单一电源应满 足全部一级负荷需要37.移动式电力线路,应采用井下矿用橡套电缆,井下信 号和控制用线路,应使用铠装电缆。井下固定铺设照明电 缆,如有机械损伤可能,应采用钢带铠装电缆38.引至采掘工作面的电源线,应装设具有明显断开点的 隔离电气6.2露天矿山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一、防边坡垮塌事故1.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米顺序,分台阶开米,并

46、坚持“采 剥并举,剥离先行”原则;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 式开采,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 序开采,并确保台阶(分层)参数符合设计要求2.严禁从下部不分台阶掏米,米剥工作面不应形成伞檐、 空洞等3.作业前,应对工作面进行检查,边坡浮石清除完毕之 前,其下方不应生产;人员和设备不应在边坡底部停留4.对采场工作帮要每季度检查一次,高陡边坡要每月检 查一次;对运输和行人的非工作帮,应定期进行安全稳定 性检查,发现坍塌或滑落征兆,应立即停止采剥作业,撤 出人员和设备5.应查清开米境界内和最终边坡临近地段的废弃巷道、 米空区和溶洞,及时标在矿山平面图上,并随着采掘作 业的进行,及时设

47、置明显的警示标志6.应根据最终边坡的稳定类型、分区特点确定监测级别, 建立边坡监测系统,对坡体表面和内部位移、地下水位动 态、爆破震动等进行定点定期观测,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 最终边坡要长期监测117.大、中型矿山或边坡潜在危害性大的矿山,要建立健 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 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每5年由有资质的 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8.挖掘机或装载机产装时,爆堆高度应不大于机械最大 挖掘高度的1.5倍;推土机作业时,刮板不应超出平 台边缘9.钻机稳车时,应与台阶坡顶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千斤顶中心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台车为1m,牙轮 钻、潜孔钻

48、、钢绳冲击钻机为2.5m,松软岩体为3.5m; 千斤顶下不应垫块石,并确保台阶坡面的稳定10.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 戒标志,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危险范围内。任何人不应在 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危险区内从事捡矿石、捡石材和 其他活动11.排土场排土工艺、顺序、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 全平台宽度、边坡角等参数应当符合设计要求12.应建立排土场监测系统,定期进行排土场监测;每5 年由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二、防爆炸事故13.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 考核合格,持证上岗14.对爆破后产生的大块矿岩应当米用机械方式进行破 碎,不得使用爆破方

49、式进行二次破碎15.承包爆破作业的专业服务单位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 位许可证16.禁止在雷雨、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爆破 作业。雷电高发地区应当选用非电起爆系统6.3尾矿库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一、防溃坝事故1.尾矿库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2.米用上游式筑坝的,应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 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坝顶及沉积 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 防洪设计要求,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 坝内坡脚线流动冲刷坝脚3.尾矿坝下游坡面上不得有积水坑,坝面或坝肩不应出 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 变浑等异常现象

50、;坝体不应出现冲沟、裂缝、塌坑和滑坡等现象4.对尾矿坝位移、渗流、干滩、库水位、降水量、外坡 坡比、坝体滑坡、浸润线、排渗设施、排洪构筑物、周 边山体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采选作业等 进行监测和检查,要建立完善监测监控设施(系统),三 等以上尾矿库应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5.汛期前应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 洪设施畅通。根据确定的排洪底坎高程,将排洪底坎以 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挡板全部打开,清除排洪口前 水面漂浮物;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 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6.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检查 与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

51、位,防止连续降雨后发生垮坝事故7.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库区从事 爆破、采砂、地下采矿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作业6.4冶金企业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一、防煤气泄露、中 毒及爆炸事故1.煤气柜不应建设在居民稠密区,应远离大型建筑、仓库、 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并应布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2.应当在煤气储罐区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 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建立预警系统,悬挂醒目的 安全警示牌,并加强通风换气3.煤气柜附属设备设施应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 备4.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 道应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5.车间内各类燃气管

52、线,在车间入口应设置总管切断阀6.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应设置切断装置7.煤气柜柜顶应设置防雷装置二、防灼烫、机械伤8.人员聚集场所(包括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害、起重伤害事故等)不能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9.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应使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 造起重机,铸造起重机额定能力应符窗9058的规定。电炉 车间运废钢料篮的加料吊车,应采用双制动系统10.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 件应定期检查11.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应 按规定定期进行探伤检测12.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 流槽、中间溢流罐等应设置

53、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 储存设施三、防其他爆炸13.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应定期检查, 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 明显弯曲变形等问题时应及时维修、报废14.氧枪等水冷兀件应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 测叭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且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 锁15 .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 喷溅影响范围内不应存在积水,不能放置易燃易爆物品6.5有色企业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一、防灼烫、机械伤 害、起重伤害事故1.人员聚集场所(包括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 室等)不能设置在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吊运影响 范围内2.吊

54、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应符合冶金起 重机的相关要求3.定期检查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等固 定零件,及时处理存在问题4.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应设置紧急排放 和应急储存设施5.定期检测盛装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罐(包、盆) 等容器耳轴二、防其他爆炸事故6.定期检查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7.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 红及明显弯曲变形时应及时报修或报废8.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 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不能存在非生 产性积水,熔体容易喷溅到的区域,不能放置易燃易爆 物品9.高温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属冶

55、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 及水冷元件应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等冷却应急处置措施10.冶炼炉窑的水冷元件应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 及报警装置,应设置快速切断阀等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 炉内的安全设施三、防煤气(天然气) 泄漏、中毒及爆炸事 故11.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应设置防突 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以切断煤气(天然气)6.6建材企业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一、防中毒和窒息事 故1.水泥筒型库清库作业前应进行风险分析2.清库工作外包时,承包方必须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 承包企业资质3.进入筒型储库、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各种焙烧窑 等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止电气设备

56、意外启 动、热气涌入等隔离防护措施4.煤气发生站中央控制室应设置调度电话和一般电话, 并设有煤气发生炉进口饱和空气压力计、温度计、流量 计、煤气发生炉出口煤气压力计、温度计、煤气高低压 和空气低压报警装置、主要自动控制调节装置、连锁装 置及灯光信号等5.煤气发生炉的进口空气管道上,应设有阀门、止回阀 和蒸汽吹扫装置。空气总管末端应设有泄爆装置和放散 管,放散管应接至室外6.煤气危险区(如地下室、加压站、热气炉及各种煤气 发生设施附近)的一氧化碳浓度应定期测定,在关键部 位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装置二、防其他爆炸事故7.煤磨进出口应设温度监测装置,在煤粉仓、收尘器上 应设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自动报警

57、装置,煤磨、煤粉 仓、煤磨收尘器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8.燃气窑炉应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9.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应设置监测报警装置10.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水冷构件不能 出现泄漏11.玻璃窑炉、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等高 温熔窑的冷却风机、助燃风机等机电设备均应设置运行 显示和故障报警装置,对于重要设备的冷却水进出口温 度宜设显示和超温报警装置,并应在进水口设计断水报 警装置12.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水冷、风冷保护系统不能出现 漏水、漏气现象,且应设置监测报警装置6.7机械企业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一、防其他爆炸事故1.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

58、位应设置可燃气 体泄漏报警装置,燃烧系统应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 败的安全装置2.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应 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 的可燃气体3.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应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4.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不能存在潮 湿、积水和易燃易爆物品5.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应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 报警装置,应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6.可控气氛多用炉淬火室应设安全防爆装置,炉门应设 防护装置7.通水冷却的电阻炉应安装水温、水压报警装置,当出 现不正常情况时应能断电,并及时报警8.自动电镀生产线应设置槽

59、液快速循环和溢流措施9.禁止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地面和墙壁二、防灼烫、机械伤 害、起重伤害事故10.人员聚集场所(包括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 衣室等)不应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 范围内11.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应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 条件,驱动装置中应设置两套制动器12.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 应定期探伤检查三、防容器爆炸事故13.真空处理设备应设置安全防爆装置四、防锅炉爆炸事故14.燃料炉的气、油管道应安装压力调节阀、压力超高 超低自动截止阀,在燃烧器前应安装火焰逆止器6.8轻工企业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一、防灼烫事故1.烘制、油炸等高温设备应采用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和隔热板、墙等保护措施情况2.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炉、窑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不能出 现开裂、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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