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法律法规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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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兽医法律法规兽医法律法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辅导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辅导第一单元第一单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一一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概述概述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是调整动物防疫活动的是调整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以及管理以及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的总称。总称。(一)(一)概概 念念(二)立 法 目 的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

2、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三)调整对象(三)调整对象 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的动物防疫及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动物防疫法,但进适用动物防疫法,但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四)动物防疫工作的行政管理(四)动物防疫工作的行政管理 1 1政府机构政府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动物防疫工作导动物防疫工作,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建设,建立

3、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乡级人民政府、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本管辖区域内的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工作。2 2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兽医主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的动物防疫工作。县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的动物防疫工作。军队和武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装警察部队动物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分别动物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军队和武装警察

4、部队现役动物及饲负责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动物及饲养自用动物养自用动物的防疫工作。的防疫工作。(四)动物防疫工作的行政管理(四)动物防疫工作的行政管理 3 3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依照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负责动物、动的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四)动物防疫工作的行政管理(四)动物防疫工作的行政管理 4 4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级以上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府按照国务院

5、的规定,根据统筹规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动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四)动物防疫工作的行政管理(四)动物防疫工作的行政管理(五)动物防疫工作的方针(五)动物防疫工作的方针 我国对动物疫病实行我国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的方针。(六)动物疫病的分类(六)动物疫病的分类 根据动物疫病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对养殖业生

6、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三类:1 1一类疫病一类动物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一类疫病一类动物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动物疫病。动物疫病。2 2二类疫病二类动物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类疫病二类动物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动物疫病。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动物疫病。3 3三类疫病三类动物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三类疫病三类动物疫病是指常见多发、

7、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动物疫病。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动物疫病。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具体病种名录由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具体病种名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部门制定并公布。(七)动物、动物产品、动物疫病以(七)动物、动物产品、动物疫病以及动物防疫的含义及动物防疫的含义 1 1动物动物 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2 2动物产品动物产品 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3 3动物疫病动物疫病 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4 4动物防疫动物防疫 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

8、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二、动物疫病的预防二、动物疫病的预防 风险评估是对动物疫病未来形势可能发展的风险评估是对动物疫病未来形势可能发展的方向和程度所进行的判断。方向和程度所进行的判断。国务院兽医主管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部门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一)风险评估制度(一)风险评估制度(二)动物疫病防制技术规范的制定(二)动物疫病防制技术规范的制定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国内外动物疫情和保根据国内外动物疫情和保护养殖业生产及人体健康的需要,及时制定并护养殖业生产

9、及人体健康的需要,及时制定并公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技术规范。公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技术规范。预防、控制技术规范预防、控制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动物疫病的描述、动物疫病的描述、诊断、监测、疫情报告、疫情处理、预防与控诊断、监测、疫情报告、疫情处理、预防与控制制等内容。等内容。(三)强制免疫计划的制订(三)强制免疫计划的制订 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强制免疫制免疫。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确定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确定强制免疫的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种和区域,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并会同国务院有关

10、部门制定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免疫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根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强制免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强制免疫计划疫计划;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增加;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增加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准后执行,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四)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四)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 1 1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 由县级

11、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乡级人民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2 2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的强制免疫义务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的强制免疫义务 3 3建立免疫档案和实施畜禽标识可追溯管理制度建立免疫档案和实施畜禽标识可追溯管理制度 经强经强制免疫的动物制免疫的动物,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12、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施可追溯管理 (五)动物疫情的监测(五)动物疫情的监测 1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责 建立健全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加强动物疫情监测。2 2国家和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的职责国家和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的职责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应当制定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制定本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制定本行政区

13、域的动物疫病监测计划。行政区域的动物疫病监测计划。3 3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疫病的发生、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等情况进行监测。流行等情况进行监测。4 4行政相对人在动物疫情监测中的义务行政相对人在动物疫情监测中的义务 从事动物饲养、屠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动物疫病预

14、防控制机构的监测工作。机构的监测工作。(六)动物疫情的预警(六)动物疫情的预警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对动物应当根据对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动疫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动物物疫情预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动物疫情预警后,应当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疫情预警后,应当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措施。动物疫情划分动物疫情划分为为特别重大(特别重大(I I级)、级)、重大(重大(级)、较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和一般()()四级四级,相应级别

15、的疫情预警依次用,相应级别的疫情预警依次用红色、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表示。(七)动物疫病预防的重要措施(七)动物疫病预防的重要措施 1 1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动物疫病预防中应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动物疫病预防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当履行的义务 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免疫、消毒等动物疫病预防工作。定,做好免疫、消毒等动物疫病预防工作。2 2关

16、于动物健康标准的规定关于动物健康标准的规定 种用、乳种用、乳用动物和宠物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用动物和宠物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种用、乳用动物定的健康标准。种用、乳用动物应当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定期应当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处理。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处理。3 3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 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

17、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合动物防疫要求;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施设备;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件。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需要取得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需要取得动动物防疫条件合

18、格证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但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但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构的监督检查。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需要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需要取得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但应当,但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督检查。4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申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申请及审批程序请及审批程序(1)(1)申请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申请

19、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并附具相关材料。(2)(2)审核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审核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动物防动物防疫法疫法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动物防疫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

20、理由。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事项。取得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要办理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手续。5 5相关物品动物防疫要求和相关物品动物防疫要求和处理规定处理规定(1)(1)防疫要求防疫要求 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料、包装物、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要求。门规定的动物

21、防疫要求。(2)(2)处理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处理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意处置。6 6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管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管理的规定理的规定 采集、保存、运输动物病料或者病原微采集、保存、运输动物病料或者病原微生物以及从事病原微生物研究、教学、生物以及从事病原微生物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应当遵守

22、国家有关检测、诊断等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的规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的规定。7 7禁止息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禁止息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从事相关活动人员从事相关活动 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动物诊疗以及易感染动物的饲养、屠事动物诊疗以及易感染动物的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8 8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规定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规定 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区域化管理,逐步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区域化管理,逐步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无规定动物疫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

23、主管部门规定病区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验收合的标准,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予以公布。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指格予以公布。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取人工措施,在一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取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一种或者几种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一种或者几种动物疫病,并经验收合格的区域。动物疫病,并经验收合格的区域。9 9关于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关于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禁止性规定禁止性规定 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封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

24、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疫区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疫区内易感染的;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内易感染的;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者检疫不合格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其他不符合国务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三、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三、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公布 (一)动物疫情报告(一)动物疫情报告 1 1动物疫情报告的义务主体动物疫情报告的义务主体 从事动物疫情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

25、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其他单位和个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告。2 2接受动物疫情报告的主体接受动物疫情报告的接受动物疫情报告的主体接受动物疫情报告的主体有三个。动物

26、疫情报告义务人可以选择向当地主体有三个。动物疫情报告义务人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的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动物疫情。接到动物疫情报告的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动物疫情。接到动物疫情报告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处理措施,并按照单位,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处理措施,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规定程序上报。3 3动物疫情的认定主体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动物疫情的认定主体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27、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二)动物疫情通报(二)动物疫情通报 1 1重大动物疫情的通报重大动物疫情的通报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通报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管部门通报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2 2人畜共患病的通报人畜共患病的通报 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与同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与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

28、相互通报。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3 3履行国际义务的通报履行国际义务的通报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协定,门应当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协定,及时向有关国际组织或者贸易方通报重大动及时向有关国际组织或者贸易方通报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物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三)动物疫情公布(三)动物疫情公布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及时公负责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公布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

29、。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其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四)关于动物疫情报告中的(四)关于动物疫情报告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性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漏报动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报、迟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动物疫情。四、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四、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 (一)一类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措施(一)一类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措施 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下列控制和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下列控制和扑灭措施:扑

30、灭措施:1 1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当地县级以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派人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调查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疫源,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锁。2 2发布封锁令发布封锁令 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接到兽医主管部门的报告后,应当对疫区实行封兽医主管部门的报告后,应当对疫区实行封锁。疫区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锁。疫区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对疫区有关行政区域共

31、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疫区实行封锁。必要时,上人民政府共同对疫区实行封锁。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下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级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下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行封锁。3 3控制、扑灭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控制、扑灭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施,迅速扑灭疫病。,迅速扑灭疫病。4 4封锁措施封锁措施 在封锁期间

32、,禁止染疫、疑似染疫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和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禁止非疫区的易感染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的易感染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疫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要对出入疫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二)二类动物疫病的控制和(二)二类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措施扑灭措施 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下列控制和扑灭措施: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下列控制和扑灭措施:1 1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当地县级以上地方当地县级

33、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区。2 2控制措施和扑灭措施控制措施和扑灭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限制易感染的动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限制易感染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控制、扑灭措施。物和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控制、扑灭措施。(三)封锁令的解除(三)封锁令的解除 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撤销和疫区封锁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撤销和疫区封锁的解除,的解除,按照国

34、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评估后,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标准和程序评估后,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宣布。(四)三类动物疫病的控制、(四)三类动物疫病的控制、防治措施防治措施 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乡级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的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防治和净化。(五)二类、三类动物疫病呈(五)二类、三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性流行时的处理暴发性流行时的处理 二、三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性流行时,二、三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性流行时,按按照一类动物疫病处理。照一类动物疫病处理。(六)其他控制和扑灭

35、措施(六)其他控制和扑灭措施 1 1公路检查公路检查 为控制、扑灭动物疫病,动物卫生为控制、扑灭动物疫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派人在当地依法设立的现有检查站执监督机构应当派人在当地依法设立的现有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必要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行监督检查任务;必要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临时性的动物卫生监督检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临时性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2 2人畜共患病的控制人畜共患病的控制 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疫区易感染的人群进行监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疫区易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

36、,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七)发生动物疫情时,行政相对(七)发生动物疫情时,行政相对人和相关部门的义务人和相关部门的义务 1 1行政相对人的义务行政相对人的义务 疫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疫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当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规定。任何单位和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个人不得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2 2相关部门的义务相关部门的义务 发生动物疫情

37、时,航空、铁发生动物疫情时,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部门应当优先组织运送控制、路、公路、水路等运输部门应当优先组织运送控制、扑灭疫病的人员和有关物资。扑灭疫病的人员和有关物资。(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构成重大动物疫情的,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构成重大动物疫情的,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规定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五、动物和动物产品的

38、检疫五、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一)检疫机构和官方兽医(一)检疫机构和官方兽医 1 1检疫机构检疫机构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依照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施检疫。2 2官方兽医官方兽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官方兽医应当具

39、备官方兽医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二)检疫管理法制制度(二)检疫管理法制制度 1 1检疫申报检疫申报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检疫。2 2检疫审批检疫审批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

40、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3 3流通环节的检疫管理流通环节的检疫管理 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参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应当附有检疫证明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标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查验检疫证明、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查验检疫

41、证明、检疫标志,进行监督抽查,但不得重复检疫收费。标志,进行监督抽查,但不得重复检疫收费。4 4运输检疫管理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运输检疫管理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托运人托运时应当提供检疫证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托运人托运时应当提供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运载工具明;没有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5 5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检疫管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检疫管理 输入到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动物产品,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

42、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进入;构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进入;检疫所需费用纳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检疫所需费用纳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地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6 6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管理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管理 跨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向输入地省、向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43、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审批手续,并在运输前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并在运输前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机构申报检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货主的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引进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引进的乳用动物、种用动物进行的乳用动物、种用动物进行隔离观察隔离观察。7 7野生动物检疫野生动物检疫 人工捕获的可能传播人工捕获的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野生动物,应当报经捕获地动物疫病的野生动物,应当报经捕获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饲养、经营

44、和运输。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三)检疫不合格动物、动物(三)检疫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理产品的处理 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国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处理费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用由货主承担。六、动物诊疗六、动物诊疗(一)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条件(一)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条件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防疫条件的场所的场所;有与动物

45、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执业兽医;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兽医器械和设备;有完善的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二)动物诊疗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核(二)动物诊疗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核 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

46、可证;不合格的,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物诊疗活动。(三)动物诊疗许可证载明事(三)动物诊疗许可证载明事项及其变更的规定项及其变更的规定 动物诊疗许可证应当载明动物诊疗许可证应当载明诊疗机构名称、诊疗机构名称、诊疗活动范围、从业地点和法定代表人诊疗活动范围、从业地点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事项。动物诊疗许可证载(负责人)等事项。动物诊疗许

47、可证载明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或者换发明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或者换发动物诊疗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动物诊疗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四)动物诊疗活动中的防疫要求(四)动物诊疗活动中的防疫要求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诊疗活动中的部门的规定,做好诊疗活动中的卫生安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诊疗废弃物处置全防护、消毒、隔离和诊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等工作。(五)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注册(五)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注册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执业兽医,执业兽医,是指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

48、保健等经营活动的是指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兽医。具有兽医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合格的,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申请注册。(六)执业兽医的权利和义务(六)执业兽医的权利和义务 经注册的执业兽医,方可从事动物诊疗、经注册的执业兽医,方可从事动物诊疗、开具兽药处方等活动。开具兽药处方等活动。执业兽

49、医执业兽医应当按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要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求,参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的参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的活动活动。(七)诊疗活动中的执业规范(七)诊疗活动中的执业规范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当遵守有关动物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当遵守有关动物诊疗的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规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八)乡村兽医服务人员管理(八)乡村兽医服务人员管理的规定的规定 乡村兽医,是指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乡村兽医,是指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经登记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经登记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

50、人员。人员。乡村兽医只能在本乡镇从事动物乡村兽医只能在本乡镇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不得在城区从业诊疗服务活动,不得在城区从业。乡村。乡村兽医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兽医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应当有固定的从业场所和必要的兽医器应当有固定的从业场所和必要的兽医器械。械。七、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七、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一)动物卫生监督主体及监(一)动物卫生监督主体及监督范围督范围 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动物防疫监督管理 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动物防具体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疫法的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

51、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二)监督管理措施(二)监督管理措施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者阻碍: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抽检;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对

52、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以没收销毁;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防疫有关的资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需要,经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控制需要,经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车站、港口、机场

53、等相府批准,可以在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场所关场所派驻官方兽医派驻官方兽医。(三)规范官方兽医执法行为(三)规范官方兽医执法行为的规定的规定 官方兽医执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任务,官方兽医执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任务,应当出示行政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证件,佩戴统一标志佩戴统一标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进行,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四)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四)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管理的规定畜禽标识管理的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伪造或者变禁止任何单

54、位和个人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八、动物防疫的保障措施八、动物防疫的保障措施(一)动物防疫规划(一)动物防疫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动物防疫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动物防疫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划。(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有效措施,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动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向乡、镇

55、或者特定区物防疫工作需要,向乡、镇或者特定区域派驻兽医机构。域派驻兽医机构。(三)动物防疫经费保障制度(三)动物防疫经费保障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四)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四)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储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储备动物疫情应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急处理工作所需的防疫物资防疫物资。(五)动物防疫补偿制度(五)动物防疫补偿制度。对在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对在动物疫病预防

56、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关物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偿。因依法实施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给予补偿死亡的,给予补偿。(六)动物防疫卫生防护措施六)动物防疫卫生防护措施 对从事动物疫病预防、检疫、监督检查、对从事动物疫病预防、检疫、监督检查、现场处理疫情以及在工作中接触动物疫现场处理疫情以及在工作中接触动物疫病病原体的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病病原体的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保健措

57、施。九、违反九、违反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的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一)行政处分法律责任(一)行政处分法律责任 1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未依照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予处分。2 2兽医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兽医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部门及其工

58、作人员违反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对不符合条件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对不符合条件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对符合条件的证、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对符合条件的拒不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拒不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其他未依照动物防疫法规定许可证的;其他未依照动物防疫法规

59、定履行职责的行为。履行职责的行为。3 3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动物防疫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动物防疫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予处分:对未经现场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对未经现场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

60、加施检疫标志,或者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拒不出具检疫或者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拒不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的;证明、加施检疫标志的;对附有检疫证明、检对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动物、动物产品重复检疫的疫标志的动物、动物产品重复检疫的;从事与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在国务院财政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在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规定外加收费用、重复收费部门、物价主管部门规定外加收费用、重复收费的;的;其他未依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其他未依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为。4 4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

61、责任行为的法律责任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其工作人员违反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规定,有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未履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职责或者伪造未履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职责或者伪造监测、检测结果的;发生动物疫情时未及监测、检测结果的;发生动物疫情时未及时进行诊断、调查的;其他未依照时进行诊断、调查的;其他未依照动物动物防疫法防疫法规定履行职责

62、的行为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5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报告疫情方面的法律责任其工作人员报告疫情方面的法律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人员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者授意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或者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由上级人民,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人员依法给予

63、处分。(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 1 1不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不按规定检测和处不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不按规定检测和处理以及对运载工具不按规定清洗消毒违法行为的理以及对运载工具不按规定清洗消毒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法律责任违反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规定,有下列行为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以下罚款: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

64、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种用、乳用动物未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2 2不按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和加施畜禽标不按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和加施畜禽标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反违反动物防动物防疫法疫法规定,对经强制免疫的动物未按规定,对经强制免疫的动物未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免疫档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的

65、,依照案、加施畜禽标识的,依照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共和国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的有关规定处罚。3不按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动物产品及污不按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动物产品及污染物品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染物品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反违反动物动物防疫法防疫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

66、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处三千元以下罚款。4 4违反禁止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违反禁止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违法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 下列情形之一,屠宰、下列情形之一,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疫区内易感染的;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区内易感染的;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疫或者检疫 不合格的;染疫或者疑似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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