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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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1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是如何规范是如何规范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2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的立法目的的立法目的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0102010年年1010月月28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社会保社会保险法

2、险法。对于这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对于这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法案益的民生法案,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这是这是一部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保障国家长治一部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法律。久安的重要法律。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3 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共同实质: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共同实质:代际交换代际交换“养儿防老养儿防老”是传统中国夫妇生育子女的基本是传统中国夫妇生育子女的基本理由。用现代社会保障的观点来看,生育和抚理由。用现代社会保障的观点来看,生育和抚养子女的花费,可以看成是正值劳动年龄的父养子女的花费,可以看成是正值劳动年龄的父母

3、为将来养老而缴纳的保障基金。母为将来养老而缴纳的保障基金。全世界的全世界的社会养老社会养老模式,只模式,只有有代际支付制代际支付制(现现收现付制收现付制)和和基金积累制基金积累制两种两种。代际支付代际支付养老模式养老模式-用上班职工缴的保险用上班职工缴的保险费来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费来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代际支付养老模式代际支付养老模式运行的一个基本条件是运行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上班上班人数与退休人数人数与退休人数的比例要保持相对稳定的比例要保持相对稳定。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4“统账结合统账结合”的混合型养老的混合型养老模式模式 做实个人账户其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做实个人账户其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

4、统统账结合账结合”的混合型养老的混合型养老模式模式-用企业缴用企业缴费支付退休金,个人缴费作为本人养老金费支付退休金,个人缴费作为本人养老金的积累;的积累;目前在我国的绝大部分地方,目前在我国的绝大部分地方,“统账结合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体制取代原有的现收现付型养的养老保险体制取代原有的现收现付型养老保险体制只能是一种名义上的取代,实老保险体制只能是一种名义上的取代,实际上现收现付型养老保险体制仍在运行。际上现收现付型养老保险体制仍在运行。为了为了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只好动用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只好动用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因此造成,因此造成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空账运空账运行行”。社会保险法

5、讲义课件5 为了实现为了实现“统账结合统账结合”的混合型养老的混合型养老模式并解决模式并解决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的“空账运行空账运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国有第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时,政府给予补贴。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6社保基金如何保值增值社保基金如何保值增值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7 我国社会保险的现状我国社会保险的现状 2010年,全国社会保险基

6、金达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达23886亿元亿元,但是其中有,但是其中有20319亿元为财政专户存款,亿元为财政专户存款,占到基金总数的占到基金总数的85.1%,而且是按照一年期,而且是按照一年期定存利率存放的。还有近十个省是按活期定存利率存放的。还有近十个省是按活期利率存放的。目前一年期定存利率为利率存放的。目前一年期定存利率为3.5%,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今年,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今年7月份月份CPI增幅增幅已经达到了已经达到了6.5%,几乎是一年期利率的两,几乎是一年期利率的两倍。倍。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却日益突出。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却日益突出。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8 2010年,全国累计实

7、地稽核企业年,全国累计实地稽核企业221万户万户次,涉及参保职工次,涉及参保职工14185万人次,查出少报万人次,查出少报漏报人数漏报人数676万人,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万人,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27亿元,已督促补缴亿元,已督促补缴25亿元。在核查五项社亿元。在核查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数会保险待遇享受人数6707万人时,查出万人时,查出5万万人(人(0.745 )冒领待遇)冒领待遇8154万元,已追万元,已追回回7977万元。此外,全国还清理收回企业万元。此外,全国还清理收回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欠缴养老保险费422亿元。亿元。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9 2010年,五项基金总收入年,五项基金总收入170

8、71亿元,比亿元,比上年增长上年增长16%;总支出;总支出13310亿元,比上年亿元,比上年增长增长21%;收支相抵,当年结余;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761亿元亿元;历年累计结余;历年累计结余21438亿元,是亿元,是2005年的年的3.9倍。倍。2010年各级财政对五项基金补助年各级财政对五项基金补助19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624亿元。亿元。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10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免征利息税。个

9、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继承。如果只是拿到了银行存款利率,劳动如果只是拿到了银行存款利率,劳动者何必要把钱交给社保来存,而不自者何必要把钱交给社保来存,而不自己存呢?己存呢?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11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九条社会保险基金第六十九条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运营实现保值增值。需要进行需要进行“投资运营投资运营”的主要是的主要是养老保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险个人账户基金。基金。其他四项基金和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基其他四项基金和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度,贯彻的是金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度

10、,贯彻的是“以支定收以支定收”原则,即使有少量结余也只原则,即使有少量结余也只能投资国债和银行存款。能投资国债和银行存款。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12 20102010年初,国务院通过了年初,国务院通过了关于试行社会保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开始将五项社会保险,开始将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规定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规定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汇总基金预算草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汇总编制、财政部审核后,由两部门联合向国务编制、财政部审核后,由两部门联合向国务院报告。院报告。此时,如果由财政部针对财政专户发行此时,如果由财政部针对财

11、政专户发行社会社会保险特种国债保险特种国债应该不存在任何法律、技术上应该不存在任何法律、技术上的问题。可以根据当月的问题。可以根据当月CPICPI的数据确定当月社的数据确定当月社会保险特种国债的利率,比如为会保险特种国债的利率,比如为CPI+0.5CPI+0.5,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益率高于通货膨胀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益率高于通货膨胀率。率。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13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规范了规范了五个险种的哪些具体问题五个险种的哪些具体问题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14不断完善的配套法规不断完善的配套法规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15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规定

12、-人保部令第13号 关于落实社会保险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落实社会保险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法发2011196号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1197号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127号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16京人社法发京人社法发2011196号号规定规定:一、本市行政区域

13、内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上述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上述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有雇工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组织。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加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17在中国境内就

14、业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部 长 尹蔚民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18 第三条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用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用人单位,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

15、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被派遣到在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19第九条第九条 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

16、险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大韩民国保健与福祉部关于韩民国保健与福祉部关于互免养老保险互免养老保险缴费临时措施协议缴费临时措施协议的行政协定的行政协定-于于20032003年年5 5月月2323日生效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社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社会保险协定会保险协定-于于20022002年年4 4月月4 4日起

17、正式日起正式生效生效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21 中韩中韩-适用适用相互免除缴纳养老保险费相互免除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的范围。中国为范围。中国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大韩民国;大韩民国(以下简称(以下简称“韩国韩国”)为)为“国民年金国民年金”。中德中德-适用适用相互免除相互免除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范围:范围:法定法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德称(德称“就业促进就业促进”)费(以下简称)费(以下简称“两费两费”)。)。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22基本养老基本养老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23 京社保发201125号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

18、4201元。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603元。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941元。(存档人员医保下限)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21元。(在职人员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80元。(养老下限)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24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

19、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840.2元(20%)、失业保险费50.41元。(1.2%)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4.2元、失业保险费30.25元。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36元、失业保险费20.16元。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25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2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进行缴费。现行文件对“农民工、农村劳动力”就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实践中由用人单位来选择的。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26

20、京人社法发京人社法发2011196号号 颁布时间:2011.07.07 四、按照社会平均工资四、按照社会平均工资60%的的1%缴纳医疗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农民工,其缴费比例保险费的农民工,其缴费比例统一调整统一调整为为12%,与城镇职工缴费标准一致。即职工基,与城镇职工缴费标准一致。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照其中用人单位按照10%的比例缴纳,个人按的比例缴纳,个人按照照2%的比例和每人每月的比例和每人每月3元缴纳。参加职工元缴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市职工基本医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21、建立个人账户、享受医疗待遇疗保险规定,建立个人账户、享受医疗待遇、计算缴费年限。具体办法另行制定。、计算缴费年限。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27(二)医疗保险 1.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205.88元,(70%的7%)其中基本统筹191.17元、大额互助14.71元。2.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29.42元,其中基本统筹14.71元、大额互助14.71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的范围:自谋职业的4050人员、残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28 不许退保的规定不许退保的规定 第十三条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不得提第十三条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每年参考

22、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前支取;每年参考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和物价指数确定记账利率,免征利息和物价指数确定记账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的养老金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余额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29京劳社养发京劳社养发200924号号 一、自一、自2009年年1月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及其招用的本市农村劳动力,及其招用的本市农村劳动力,可以可以按照按照183号令的号令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四、四、2009年年1月月1日前已经按照日前已经按照北京市农民工养北京市农

23、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老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养发(京劳社养发2001125号)号)的规定,参加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本市农村劳动的规定,参加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本市农村劳动力,其缴费年限计算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力,其缴费年限计算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并参与并参与Z实指数的计算。实指数的计算。已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费已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费的,不计算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的,不计算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五、本市农村劳动力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五、本市农村劳动力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

24、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执行本养老金。其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执行183号令号令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30 确定养老金多少的因素确定养老金多少的因素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命等因素确定。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31养

25、老金的计发养老金的计发 19981998年年6 6月月3030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 养老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9981998年年7 7月月1 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 养老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32新新基础养老金计算方法基础养老金计算方法 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 1年发给年发给1 1。社会保险法

26、讲义课件33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34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35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36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37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38关于中断缴费的问题关于中断缴费的问题被保险人有中断缴费的情形时,计算被保险人有中断缴费的情形时,计算Z Z实指数实指数要区分两种情况处理:要区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中断缴费期间参与一是中断缴费期间参与Z Z实指数实指数的计的计算,如:因应缴未缴而中断的,算,如:因应缴未缴而中断的,间断期间断期间的缴费基数为零,间断年限要计算在间的缴费基数为零,间断年限要计算在 N N应缴应缴之中之中;二是中断缴费期间不参与二是中断缴费期间不参与Z Z实指数实指数的的计算,如:按国家及本市规定

27、可视同缴计算,如: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可视同缴费年限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间断费年限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间断年限在年限在N N应缴应缴之中予以扣除。之中予以扣除。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39什么是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 19921992年年9 9月月3030日前日前(含含)被企业被企业除名除名的、的、开除开除的、按的、按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处理的,其连续工龄从重新处理的,其连续工龄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机关、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被机关、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被开除开除或按或按自动自动离职离职处理的,其

28、连续工龄从重新参加工作之处理的,其连续工龄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但被日起计算。但被除名除名的职工,的职工,除名前和重新除名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为连续工龄。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40个人账户的计发个人账户的计发 新规定新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旧规定旧规定为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为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201/120。小于小于4040周岁的退职人员仍按周岁的退职人员仍按4040周岁的周岁的233233个月计发;大于个月计发;大于7070周岁的延退人员仍按周

29、岁的延退人员仍按7070周周岁的岁的5656个月计发。个月计发。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41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42 养老保险的投入与产出 缴保险(义务)是投入,领保险(权利)缴保险(义务)是投入,领保险(权利)是产出,大家都在算一个投入产出比(忽是产出,大家都在算一个投入产出比(忽略利息);略利息);上表只提示你,退休后的第一个目标上表只提示你,退休后的第一个目标-个个人账户按月领完(够本),例如:人账户按月领完(够本),例如:50岁退岁退休的要活够休的要活够16年零年零3个月,个人账户领完了个月,个人账户领完了;基本养老金基本

30、养老金:退休后要领够退休后要领够20年才够本年才够本;单纯谈投入产出比单纯谈投入产出比,一个重要参数就是社平一个重要参数就是社平工资的增长幅度。工资的增长幅度。退休后的目标退休后的目标-至少活至少活20年;年;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43 关于提前退休的规定关于提前退休的规定 第十五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国家第十五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个人,在未达到国家规定领取规定年限的个人,在未达到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基本养老金最低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贴;因病

31、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所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44 退职退职-累计缴费缴费年限满累计缴费缴费年限满1515年、因病或者非因工致年、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致残四级以上);其养老金低于本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致残四级以上);其养老金低于本市最低退职生活费标准的,按最低标准(市最低退职生活费标准的,按最低标准(900900元)发给。元)发给。病退病退-累计缴费缴费年限满累计缴费缴费年限满1515年、因病或者非因工致年、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2、致残四级以上)、女性满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致残四级以上)、女性满4545岁男性岁男性满满5050岁;养老金低于本市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岁;养老金低于本市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20322032元)元)的,按最低标准发给;的,按最低标准发给;京劳社养发京劳社养发20002212000221号: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号: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仍按照因工死亡后,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的有关规定,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分别给相当于死者本有关规定,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分别给相当于死者本人工资人工资6 6个月、个月、9 9个月、个月、1212个月的救

33、济费。个月的救济费。“死者本人工资死者本人工资”指按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为标准。指按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为标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50005000元;元;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45京人社法发京人社法发2011196号号 颁布时间:颁布时间:2011.07.07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未达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丧失劳动能力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向其支付病残津贴;被保险人因病或非因向其支付病残津贴;被保险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向其遗工死亡的

34、,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向其遗属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属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的支付标准按津贴、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的支付标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46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0221号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47 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的有关规定,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分别给相

35、当于死者本人工资分别给相当于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个月、9个月个月、12个月的救济费。个月的救济费。“死者本人工资死者本人工资”指按指按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为标准。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为标准。本通知自本通知自2001年年1月起执行。月起执行。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48 关于趸缴保险关于趸缴保险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

36、满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49部部若干规定第二条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50养老保险的补缴养老保险的补缴 20052005年缴纳年度(含)前的基年缴纳年度(含)前的基本养老保险

37、缴费基数不再变更。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再变更。救济渠道:救济渠道:183183号令第三十条号令第三十条,“企业不参加基本企业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养老保险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国务院正,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将企业违法行为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将企业违法行为的信息依法计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信息依法计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给被保险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造企业给被保险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造成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企业赔偿。成

38、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企业赔偿。”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51应缴未缴的处理办法应缴未缴的处理办法(2121六)六)在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被保险人,的被保险人,由于用人单位原因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以及工资收入凭证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52 补缴的计算方式补缴的计

39、算方式(2121附件二)附件二)B B全补全补=A=A D DC C0 0/C/C1 1A A为相应补缴年度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相应补缴年度个人缴费工资基数;D D为相应补缴年度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为相应补缴年度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和;C C0 0为办理补缴时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为办理补缴时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资;C C1 1为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全市职工平均工为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资。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53 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 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向现存档机构提可以向现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附本人签字确认的补缴工出书面补缴申

40、请,并附本人签字确认的补缴工资基数、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存档资基数、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存档机构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构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由本人到存档机构按照我市有关政策同意后,由本人到存档机构按照我市有关政策及历年缴费规定补缴及历年缴费规定补缴19921992年年1010月之后的基本养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老保险费。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

41、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缴基数,按照20%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定的比例计入。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54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55 保险随人走保险随人走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56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原原规定规定 二十七、外埠城镇职工在

42、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二十七、外埠城镇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内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转移其在外埠的基的,转移其在外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并在本市继续缴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并在本市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在外埠工作期间符合国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在外埠工作期间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与本市的缴费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与本市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年限合并计算。未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未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的,不接续其在外不接续其在外埠的养老保险关系埠的养老保险关系;与企业或单位终止、解除;与企业或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返回原籍的,其个人账户按国家规劳

43、动关系并返回原籍的,其个人账户按国家规定随同转移。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埠定随同转移。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埠城镇职工,达到城镇职工,达到183183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按的,按183183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其在本市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其在本市的实际缴费标准和缴费年限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实际缴费标准和缴费年限计发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5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社会

44、保险法讲义课件58 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下同)累计计算;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

45、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一)个人账户储存额:(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1998年年1 1月月1 1日之日之前按前按个人缴费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1998年年1 1月月1 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计算转移。(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1998年年1 1月月1 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按12%12%的总和转移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参保缴费不足1 1年的,按年的,按实际缴费月

46、数计算转移。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59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程序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程序 须须跨省就业的,由原参保地社跨省就业的,由原参保地社向参保人向参保人开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具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并缴费后,向新参保地社到新就业地参保并缴费后,向新参保地社保提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书面申请。保提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审核完毕后向原参地的社保新参保地社保审核完毕后向原参地的社保发出同意接收函;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社保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原参保地社保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15个工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收到

47、转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新参保地社保收到转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系和资金后,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60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在户籍所在地的,由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不在户籍所在地,而,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在

48、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累计缴费年限满1010年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不满10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满10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四)基本养

49、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10年年的,将其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61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四条规定: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

50、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国办发200966号号)有关待遇领取地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二条办理(注:续缴延退注:续缴延退)。男满男满5050岁、女满岁、女满4040岁不能办理转入!岁不能办理转入!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62 提高统筹层次提高统筹层次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基本养老保第六十四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

51、间、步骤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由国务院规定。“十二五十二五”规划建议中也提到规划建议中也提到“实现基础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养老金全国统筹”,胡晓义认为,这是中,胡晓义认为,这是中央提出的时间表。具体职能部门要做好扎央提出的时间表。具体职能部门要做好扎实的准备工作,实的准备工作,“基础养老金实现全国统基础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并不是一步到位,还要逐步完善筹并不是一步到位,还要逐步完善”。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63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64 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52、费。记住:92、13、4 基本医疗企业缴基本医疗企业缴9%9%个人缴个人缴2%2%;大额互助企业缴大额互助企业缴1%1%个人缴个人缴3 3元;元;补充医疗工资总额补充医疗工资总额4%4%税前列支;税前列支;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65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参保范围:未纳入医保的本市非农业户人员:参保范围:未纳入医保的本市非农业户人员:城镇老年人城镇老年人-男年满男年满6060周岁和女年满周岁和女年满5050周岁的城周岁的城镇居民;镇居民;学生儿童学生儿童-小学到全日制学历高校在册学生;小学到全日制学历高校在册学生;16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幼儿;周岁

53、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幼儿;取得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人员的子女;男年满男年满1616周岁不满周岁不满6060周岁,女年满周岁,女年满1616周岁不满周岁不满5050周周岁的城镇无业居民;岁的城镇无业居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以及民政部门负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以及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见义勇为的城镇居民。责管理的见义勇为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66 缴费标准:(一)城镇老年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一)城镇老年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300元;元;(二)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二)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100元;元;(三)城镇无业居民

54、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三)城镇无业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0600元。其中残疾人员、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缴元。其中残疾人员、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300元。元。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67报销标准报销标准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学生儿童的住院费起付标准为学生儿童的住院费起付标准为650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保支付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保支付70%7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额为1717万元。万元。其他参保人员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其他参保人员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

55、均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为650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60%,在一个医疗保险,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515万元。万元。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68 直接结算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北京自北京自20092009年开始推进实时结算年开始推进实时结算北京市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就

56、医实时结算实施意见社会保障卡就医实时结算实施意见(京(京人社办发人社办发200920091717号)号)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69 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70北京市关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71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 医疗保险费补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医疗保险费补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办发【2009】55号参加本市城

57、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其,其20052005年年3 3月月3131日前本市认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日前本市认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72 六、六、20052005年年4 4月月1 1日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日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未按规定及时参保缴费的,应按参保缴费手续。未按规定

58、及时参保缴费的,应按照规定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标准按照历年照规定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标准按照历年单位和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执行,补缴后补记个单位和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执行,补缴后补记个人帐户并计算缴费年限。补缴以前参保人员发生人帐户并计算缴费年限。补缴以前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补支。不予补支。七、用人单位在参保期间欠缴基本医疗保险七、用人单位在参保期间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按规定为所有参保人员补缴欠缴的医疗费的,应按规定为所有参保人员补缴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后补记个人帐户并计算缴费年限,保险费,补缴后补记个人

59、帐户并计算缴费年限,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补支。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补支。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73 八、参保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八、参保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条件,但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不满条件,但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不满2525年年、女不满、女不满2O2O年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以本人退休年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以本人退休时缴费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时缴费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未一次性补缴的,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未一次性补缴的,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此后不再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疗保险待遇,且此后不再

60、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九、参保人员九、参保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期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医疗保险关系的,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医疗保险关系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参保后,中断缴费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参保后,中断缴费3 3个月以内的个月以内的可以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补支。予以补支。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间欠费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间欠费3 3个月以内足个月以内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额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补支。予以补支。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74 下列费用医疗保险

61、不予于支付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四)在境外就医的。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75 北京规定北京规定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费用:(一)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一)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除外;(二)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二)在非

62、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三)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三)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故造成伤害的;(四)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四)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行为造成伤害的;(五)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五)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六)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六)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台湾地区治疗的;(七)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七)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76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京人社医发2011127号 符

63、合本市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认定条件的符合本市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认定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可在本市办理基本医疗流动就业人员,可在本市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跨统筹地区到本市的流动就业人员,有跨统筹地区到本市的流动就业人员,有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的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158号)的号)的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77 无接收单位的具有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无接收单位的具有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员,可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北京市

64、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城镇居民老年人和灵活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城镇居民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障有关办法的通知就业人员医疗保障有关办法的通知(京(京政办发政办发200820085656号)的规定,参加本市号)的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自原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自原统筹地区转出后,转出后,3 3个月内个月内在本市办理了基本医疗保在本市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手续的视为连续缴费,灵活就业人险接续手续的视为连续缴费,灵活就业人员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按规定享受员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78 跨统筹地区到

65、本市流动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跨统筹地区到本市流动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且在本市符合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且在本市实际缴纳(或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满实际缴纳(或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010年以年以上,并累计缴费年限符合女满上,并累计缴费年限符合女满2020年,男满年,男满2525年年的,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跨统筹地区到本市的流动就业人员,在办理医跨统筹地区到本市的流动就业人员,在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后,其在原就业(参保)疗保险关系转移接

66、续后,其在原就业(参保)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视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视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79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法讲义课件新条例对工伤认定范围做了哪些调整?新条例对工伤认定范围做了哪些调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二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意外伤害的:(四四)患职业病的患职业病的:(五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故下落不明的:(六六)在上下班途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调整为调整为(六六)在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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