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组织机构及各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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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组织机构及职能一、 内设机构大队机关设15个科室(部门),具体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劳动人事科、质量安全科、审计科、监察科(与纪委合署办公)、离退休职工管理科、经济发展科、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团委、人民武装部、保卫科。二、 队属单位:(一) 下属全资公司1、某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1) 某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一分院(2) 某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二分院(3) 某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三分院(4) 某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四分院2、某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测绘院4、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地质机械厂5、上饶山水宾馆(某上饶山水旅行社有限公司)(二) 投资公司 1

2、、某金马炭素有限责任公司2、某山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下属服务单位1、 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上饶物业管理中心2、 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沙溪物业管理中心 3、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贵溪物业管理中心 4、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沙溪职工子弟学校5、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贵溪职工子弟学校6、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职工医院7、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地质勘查院三、内设机构职能 1、办公室:组织协调大队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承担上级指示、批示和大队重要会议决定的督办;负责大队对外联络和接待;负责制定机关办文、办事制度;负责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秘、文印、文书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小车管理、

3、办公用品发放;完成安排的其它工作。2、计划财务科:负责大队与各经营单位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和考核;下达地勘费计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队财务收支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地勘资金并负责筹措和融通;组织实施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全队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算;监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措施;制定并监督实施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全队综合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负责全队相关财务管理;完成安排的其它工作。3、劳动人事科:负责大队及队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待岗职工管理及再就业、社会保险等管理服务和统计工作;负责新增人力资源的计划安置;负责职工的考核、奖惩、培训、调配及职称等工作;完成安

4、排的其它工作。4、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委有关文件、报告、总结的起草和会议的组织;负责信息综合和文电处理;完成安排的其它工作。5、组织部:组织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队属领导班子建设及科级干部管理;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含工人身份的科级干部);负责大队范围内局系统专家的管理、政工职称评聘;承办统战、侨务、对台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办理出国人员的政审;负责中层干部的考核、奖惩等工作;完成安排的其它工作。6、宣传部:负责全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法治教育、理论教育和单位文化建设活动;负责全队舆论宣传、新闻报道、群众文学艺术创作工作;负责大队对外宣传、新闻发布

5、等工作;完成安排的其它工作。7、经济发展科:研究制定全队经济发展战略、重大改革方案及地质市场、多种经营、矿业开发、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督促下属单位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工作;组织重大项目的立项论证,提出立项审查意见,协调指导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全队地质市场、多种经营、矿业开发的资质、证照等审查、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队各项工程施工技术的管理;负责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和推广;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全队国有资产(房地产、设备等);管理合资企业;基建及办公用房管理;完成安排的其它工作。8、质量安全科:负责制定全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全队的生产安全、交通运输、环境保

6、护与工业卫生,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车辆保险及驾驶员人身保险;负责全队全面质量管理;完成安排的其它工作。9、审计科:组织对全队所属单位经营责任、经营业绩的审计;办理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以及其它经济行为和重大事项的经济审计和监督工作。10、监察科(与纪委合署办公):按照纪检监察的有关规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制订年度纪检工作计划及廉政建设制度;对党员、中层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和遵纪守法教育;负责违纪案件的处理;负责处理纪检监察工作的来信来访;完成安排的其它工作。11、离退休职工管理科:负责全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解决或反映离退休人员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监

7、督检查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政策的落实;处理离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做好全队离退休人员统计和上报工作;指导离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走访慰问困难和伤病的离退休人员;完成安排的其它工作。12、人民武装部(与保卫科合署办公):负责全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治安案件侦破、民事纠纷调解工作;督促检查防火、防盗等各项措施;负责户藉管理;配合地方做好人民武装工作;完成安排的其它工作。13、工会:贯彻执行党和工会各项方针、政策;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承担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贯彻执行;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代表职工与大队签订集体合同,并监

8、督执行;组织职工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和劳动竞赛,负责组织先进的评选活动;负责实施“送温暖工程”,办好集体福利事业;搞好工会自身建设,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完成安排的其它工作。14、团委:按照团的有关要求,开展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组织自身建设;认真贯彻大队党委及上级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决议和指示;落实团代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年度团的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落实;负责检查指导团的基层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团员青年的管理;维护团员的合法权益;负责团组织发展工作,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完成安排的其它工作。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设备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设备资产管理,提高大队的技

9、术装备水平,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上级有关设备管理办法和规定,结合本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设备资产管理的范围是:单价在一千五百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能独立完成一定功能的施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设备、通讯和办公设备、医疗和生活设备、文教宣传器材等。第三条 设备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1、以大队生产经营总目标为依据,通过技术、经济、管理措施,对设备资产的全过程包括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实行实物形态与价值形态管理相结合的综合管理。2、设备资产管理的目的是以最经济的费用投入和最少的寿命周期费用,取得最佳的投资使用效益。3、重视

10、设备资产的现场管理,保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为生产经营和生活的正常运行提供保证。第四条 设备资产管理坚持的原则是: 1、设计、制造与使用、维修相结合; 2、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 3、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 4、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5、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6、设备管理部门与设备使用部门相结合。第五条 积极推广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总结经验,加强横向交流,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第六条 大队鼓励有经济承受能力的二级单位自购价值较低的(10000元以下)经营、办公用设备,并自行管理、自主决定所购置设备

11、成本的摊销办法(一次摊销或五五摊销);鼓励二级单位多元化筹资,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可由职工个人以入股等方式集资购置生产用设备。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大队设备资产管理工作由大队长主管。大队下设经济发展科负责全队设备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队属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人员,并由一位领导分管本单位的设备资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 设备资产管理人员要求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掌握必要的技术知识和专业理论,熟悉设备资产管理的理论和现代化管理方法,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第三章 职责范围第十条 大队设备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和上级有关设备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

12、,结合本队实际,制定大队的设备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健全并管理设备资产档案以及大队在库设备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队帐内、帐外设备资产处置方案以及对外租赁、互换工作。3、负责大队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各项设备资产的管理工作,掌握队属各单位的设备资产分布、使用和技术状况。4、审批和转报各单位设备更新改造计划、设备大修理计划和新设备购置报告,并组织督促实施,检查及掌握各单位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或设备大修理计划执行情况。5、组织新技术装备引进技术经济论证,以及重要生产设备经济技术论证,并参与需大队所购新型技术装备和生产经营设备的购置工作。6、参与检查各单位设备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及

13、设备折旧、大修费的提取情况。7、负责全队报废设备的审核和报批工作。8、负责外地封存单台(套)价值50000元以上或每批总价值50000元以上设备的验收工作。第十一条 队属单位设备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2、负责本单位的在用、备用及封存设备的日常管理。 3、具体组织好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的岗位培训,做好设备的正常运转、安装、验收以及设备的现场管理,并将每台、套设备的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负责检查、督促责任人做好在用设备的运行记录。4、建立设备资产管理基础档案,做好设备资产管理基础工作。5、负责本单位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大修计划和新设备购置报告的编制上报,并组织

14、对批准的更改计划和大修计划的实施。6、负责本单位新型技术装备的经济技术论证及本单位自购生产经营设备的购置工作。7、根据本单位实际生产施工和经营情况,负责设备的调配,制定施工、作业现场设备操作、维修、保养的规章制度和设备管理岗位职责,并负责实施,做到合理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保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8、对露天放置的在用、备用及闲置设备的主机部分要用遮布盖好,防止风吹雨淋,造成锈蚀。 9、负责本单位调入的设备和单位自购设备的各项管理。 第十二条 机关办公、通讯和生活等设备的使用单位管理职责:1、设备购置计划须报设备资产管理部门留存,设备购入后报设备管理部门建帐,并办理领用手续。2、

15、要精心使用、维护、修理设备,未经主管设备部门的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挪为他用。3、设备调离或报废须书面报设备管理部门留存。第四章 设备资料档案管理第十三条 设备购入办完验收手续后,必须按照规定统一编号,建立数据库卡片(台帐)和设备档案,把随机资料编录进档。 1、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有全套原文及译本存档,及时把设备数据卡片内容输入基层数据库中。 2、每年进行复查核对,发现差异,及时调整,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四条 大型设备(50000元以上)档案一律采用正副本制,正本原件在设备档案室保存,副本由使用单位保管,并定期核对。设备档案的主要内容:1、设备数据库卡片(台帐);2、设备购置选型,技术经济论

16、证及批准书;3、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试车记录;4、设备精度检验单;5、使用说明书,工具附件清单及易损件图册;6、进口设备的原始记录凭证资料、图件;7、设备技术改造及更新的综合论证资料;8、设备的各种检查记录;9、设备大修记录;10、自制设备鉴定书,有关技术资料及审批文件;11、设备移交验收单;12、其它 第十五条 凡列入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设备均应建立设备档案,由设备部门保管资料原件,复印件随设备调动转移,设备报废后及时注销,并将档案保存五年。第五章 设备报废与更新改造 第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报废: 1、达到设备规定使用寿命期限,折旧费提取为零的。 2、经长期使用或发生

17、重大、特大事故,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费用接近或超过原值,修理后技术性能不能恢复无法适应生产要求的。 3、设备有形磨损严重、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4、无形磨损严重、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5、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无使用价值的。6、维修费用过高,修改费用超过原值50%以上的。7、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8、按照国家规定达到使用年限必须强制报废的。第十七条 设备报废须由大队设备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组成的三结合鉴定小组,对申请报废的设备会同财务部门逐台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报大队审批;

18、需报局批准报废的设备,由大队设备资产管理部门转报局。第十八条 设备更新与改造由申请单位根据需要报计划,对大型设备的更改要进行必要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后再由大队决策。第十九条 设备技术改造应坚持技术先行,节能低耗,安全可靠的原则,且尽量与大修理同时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第二十条 对批准报废但仍具有使用价值的帐外设备,在保证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各单位可继续使用。在用的帐外设备各单位应做好日常管理,按照设备操作、维修、保养等要求做好设备的现场管理。对帐外设备,大队采取租用的办法提供给各单位,并适当收取一定比例的租用费。第六章 设备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全队设备资产的保值

19、增值,队属各单位在用的全部设备资产均应提取折旧、大修或租用费,并上交大队统筹使用。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新购设备资产折旧,采用年数总和法。即将设备资产原值减去予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设备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分母代表使用年限逐年数字总和,其公式为: 尚可使用年数年折旧额=(原值予计净残值)- 年数总和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年数总和=N(N+1)2(N为规定的折旧年限)第二十三条 各类设备资产计提折旧年限按地矿部1991年颁布的固定资产管理目录执行。购置二手旧设备的折旧年限按目录年限的70%计算。微机及附属设备、复印机、空调及传真机等按3年折旧。第二十四条 以往所

20、购置的已使用设备资产折旧,仍按原办法提取。第二十五条 帐内设备资产的大修费采用预提方式,年预提标准为2.5%。设备资产的中、小修理费发生时直接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的,数额较大的,各单位可以采用待摊或预提的办法。第二十六条队属单位使用帐外设备资产的(2001年清产核资批准报废,但尚未提足折旧的设备),大队按不同购置年限分别收取租用费: 1、购置年限在10年以下的,租用费按每年4%收取;2、购置年限在11年以上的,租用费按每年2%收取。对外出租的设备资产按照随行就市的原则收取租用费,并按照设备原值的1020%收取保证金。正常提足折旧,并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不再收取租用费。第二十七

21、条 各类钻机的折旧费、大修费或租用费的计算可选择如下时段(于设备领用时确定):1、按年计算的,费用提取参照以上标准执行;2、按季计算的,费用提取参照以上标准上浮100;3、按月计算的,费用提取参照以上标准上浮200;第二十八条 队属单位要求购置的各类设备,因工作量不饱满年度内未开动的,其折旧费及大修费可按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五条标准的70%计提。第七章 设备的出库与入库 第二十九条 设备出库与入库时,大队与队属单位设备经办人员应认真核对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数量等,并及时填写设备出库或入库单,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交设备管理及财务部门。第三十条 队属单位将不需用设备退库时,应对所退库设备进行检修,

22、保证退库设备的完好,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第三十一条 设备自领用的当月起开始计提折旧费及大修费,自退库的下月起开始停止计提折旧费及大修费。第八章 考核奖惩办法 第三十二条 大队每年对队属各单位在设备资产管理方面予以综合评分考核。对设备管理、维护、操作人员进行以岗位职责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对在日常使用、维修、保养、管理等方面做出优良成绩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三条 对玩忽职守,违反设备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造成设备重大机械事故,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坏,遗失或被盗窃的责任人及有关领导,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

23、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所属各单位。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队属各经营单位及附属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设备资产管理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OO三年元月一日起实行,大队以往所发有关设备资产管理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赣东北大队职工内部退养暂行办法为解决我队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欠佳、再就业困难人员的后顾之忧,稳定职工队伍,促进经济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内退原则1、有利于职工队伍结构的调整,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2、促进用人机制的转变,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职工思想和队伍稳定。3、坚持

24、自愿的原则。二、职工内退范围与对象 1、全队在册固定职工(不含合同制工人、停薪留职以及借调和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两不找”人员暂不办理。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三、内退期间待遇退养费标准:工龄满25年,400元/月;25年以下360元/月。门诊医药费按10元/月发放,住院医疗费、独生子女费、女工卫生费按在职人员标准享受同等待遇。四、办理时间:2003年自6月1日起开始执行,今后固定在每年的1月和7月分两次办理。申请退养人员,自批准的下月起发给退养费,直至退休为止(退养费依据工龄计算标准有变化时,按规定进行调整)。五、内退手续:符合内退条件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大队劳人科进行初核并提请省

25、局人教处确认,经公示无异议,报大队审批后,按规定签订协议,履行有关手续。六、其它有关事项1、内退职工在内退期间身份不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职工待遇。2、内退职工在内退期间工龄连续计算,正常增资和政策性补贴记入本人档案工资,与平时退养费发放无关。3、内退职工原则上不得在本队范围内重新聘用,否则退养费等由聘用单位支付。受聘于外单位、个私企业期间、或本人从事个体经营、创办私营企业等,不享受本单位的医疗卫生等待遇,若造成伤亡事故及与所从事工作造成的职业性疾病,本单位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4、内退职工办理内退手续时,须签订职工内部退养协议,单位、本人及个人档案各留存壹份。5、原

26、已办理内部退养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6、退养期间若遇国家重大政策性变化,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七、本办法解释权在大队。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先进单位评比办法一、评比内容及分值比例(见表1) 二、评分计算各单项分值为百分比值各单项分=单项考核得分本项占总分比例值总分=各单项分之和 三、各单项内容说明 1、经济考核:以大队经济责任制考核为准。2、安全考核:以大队安全责任制考核为准。3、综治考核:以大队综治责任制考核为准。4、计生考核:以大队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为准。5、工会考核:以大队工会考核为准。6、党务考核:以大队组织部考核为准。(无党支部的单位,以所在党支部考核为准)7、质量考核:以总工办考核为

27、准。江汇公司、勘察公司、机械厂、山水旅行社的质量,由经济发展科配合考核; 地勘院的质量,由总工办负责考核; 职工医院、上饶物业、贵溪物业、沙溪物业的质量,由大队考核小组指定部门配合考核; 沙溪子校、贵溪子校的质量,由劳人科配合考核;质量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四、奖 罚1、年度内单位综治考核、计划生育考核、安全生产考核中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总分为0分,并按相应规定处罚。2、经营单位和管理服务单位各取得分前两名为先进单位。3、被评为先进单位的,给予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正职(主持工作)500元/人的奖励,同时给予单位按人均20元的奖励。副职是否奖励,由该单位决

28、定。五、本办法解释权属大队。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二00二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修订稿)为进一步加强和切实有效地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我队计划生育各项指标的落实,根据市政府贯彻某省计划生育条例所制定的若干规定要求,重点抓好流动人口和待岗待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结合我队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工作目标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队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配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有人抓;负责对本单位职工家属(含临时工、半边户、待岗、外来流动人口等)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2、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租用我队门面、住房人员)查证验证率达100%,并建立外来流动人口档案。3、落实“一孩上

29、环、二孩结扎”,计划外怀孕者当即采取人流引产措施。4、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实行“准生证”制度,已婚女子要年满23周岁零三个月才能领取“准生证”,绝不允许计划外生育,否则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5、本单位育龄妇女每年必须进行环孕检查三次,对离岗和待岗外出的职工,必须每三个月出示环孕证明,每半年回单位见面检查环孕情况,否则按规定严肃处理。6、注重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利用不同方式因地制宜宣传计划生育政策。7、建立本单位育龄妇女档案,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基础工作。8、计划生育管理以属地化管理为原则,有单位的职工由单位负责管理,无单位的职工、待业人员由居住所在地物业负责管理,除此以外的本单位其他人员由劳人科负责

30、管理。9、坚决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制度,对未能达到“三无一好”(无计划外生育、无早婚早育、无大月份引产,经常性工作好)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综合先进单位,其主要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同时给予单位10005000元的罚款。10、本办法未涉及到的规定按地方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2002年9月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后,按规律法规执行。二、考 核1、队属各单位签订的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实施情况,年终由大队计生委进行检查、考评。2、单位责任人缴纳计划生育风险金标准:物业管理单位交300元/人、单位人数50人以上的交200元/人、单位50人以下的交100元/人。3、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单位,其单位责

31、任人奖励风险金1.5倍;考核在8089分的单位,其单位责任人奖励风险金1倍;考核在7079分的单位不奖不罚;69分以下的扣罚风险金1倍。 4、上述目标管理责任,不因单位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以保持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连续性,由接任继续履行。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全面质量管理考评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使我队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以满足国家、地方对矿产资源不断增长的需要和用户对地质市场、多种经营产品及各类服务质量的期望,兹参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质量标准的指导原则,结合我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面质量管理是一种现代化系统科学管理

32、方法,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全队职工都要努力学习和积极运用,认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第三条 队属各单位要将全面质量管理作为管理工作的中心来抓,即通过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来促进本单位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第二章 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能第四条 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能是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先决条件。大队和大队所属各单位以及基层生产组织(项目部、车间等)要建立和完善三级质量管理机构。 第五条 大队设立以总工程师为主任的质量管理委员会,行使大队质量管理和监督的最高权力。其主要职能是:监督执行国家、地方、部门的质量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统一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的质量管理与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定期质量大检查

33、;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听取质量动态汇报,确定重大质量问题处理的原则意见;决定重大质量奖惩事宜。大队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处理质量管理的日常事务。第五条 大队所属各单位设立以行政负责人为首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质量目标并具体组织实施,开展经常性的质量抽查和半年一次的质量大检查。第六条 基层生产组织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主任)为首的质量管理小组,贯彻执行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把好工序质量关,积极开展QC小组等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章 质量教育与质量标准第八条 质量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质量意识教育、质量管理知识教育与专业技术培训三个方面,通过教育

34、与培训,应使各级干部和全体职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掌握质量管理知识与方法,不断提高专业技术理论与操作水平。 第九条 各单位要制定质量教育计划并纳入职工培训计划。质量教育计划要依据全面规划、突出重点、逐步深入的原则和采取灵活多样、结合实际、讲究实效的方法对各类人员分层施教。第十条 质量标准是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依据和基础。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标准制订和实施的过程。第十一条 大队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及队属各单位的质量管理机构是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标准的制定、完善及监督执行。第十二条 计量工作是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全面质量管理要求一切用数据说话,数据来源于计量和检验测试,因

35、此,队属各单位的计量工作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不断深化全面质量管理,积极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逐步建立以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为基础的标准化管理体制。第四章 质量控制和质量责任第十四条 地质调查、地质市场、多种经营与各类服务的全过程,均应进行质量控制。第十五条 检查验收对地质调查、地质市场、多种经营成果(产品)及各类服务的质量均应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地质调查项目的各项资料成果应按四级检查、三级验收的制度规定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地质市场、多种经营及各类服务亦应制定相应的检查验收制度,予以贯彻实施。质量检查应填写质量检查卡片,各类成果、工程、产品的验收要有验收书

36、或合格证,以示负责并作为资料修改的依据。检查验收的依据是有关规范(规程)、设计、合同等文件,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降低标准。第十六条 围绕大队的方针目标,运用先进的科学管理知识,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以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加强质量信息管理,积极收集质量信息,并及时反馈和处理。第十八条 各单位要分层次、分专业、分对象制定岗位质量责任制,保证全体职工都明确自己的质量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杜绝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的现象。第十九条 质量责任要作为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之一,对质量事故单位,在年度考核时予以扣分,使各级管理者及有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质量与经济责任。第五章 质

37、量考核与奖惩第二十条 质量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由大队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考核。第二十一条 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详见附表: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质量保证金制度,以保证各类质量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质量奖惩的有效实施。第二十三条 凡忽视质量,不认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而造成质量管理松弛及成果、工程、产品、服务质量低劣,以及出现质量事故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行政上、经济上的惩罚。第二十四条 建立必要的事故调查与报告制度,无论质量事故大小,责任单位均应及时报告大队质量主管部门。对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罚。第二十五条 发生质量事故,事故单位应及时补救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大队对质量事故直接责任

38、者、管理责任者和事故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各类先进评比资格,对编造假资料等弄虚作假者从严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大队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增强队属各单位的生存和发展能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明确资产经营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改进、完善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合理评价各单位及经营者的经营成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资产经营责任制适用于

39、队属各单位第三条 根据队属各单位性质、内部产业结构、可经营性资产占用量、发展方向的不同,充分考虑近几年的经营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各项经营目标。第二章 资产经营责任制的内容与形式第四条 形式:资产经营责任制以队属各单位经营者(行政主要负责人)与大队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的方式,确定经济责任。第五条 内容:经济指标的计分标准及评分办法见附件。第三章 考核第六条 资产经营责任制的考核实行会计年度考核与三年任期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第七条 进行会计年度考核时,各单位必须在财务决算经大队审核后,3天内,将本单位的自评打分写出书面报告(应附计算过程及详细文字说明)交大队考核考评领导小组。第八条 依本办法和财务管理

40、制度、局队相关年度财务决算的规定,组织考核人员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评分结果提交大队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决定奖罚。第四章 奖罚第九条 奖罚经营责任人为党政负责人第十条 建立经营风险抵押金制,各单位经营责任人在签订经营责任书时,一次性向大队交纳风险抵押金(以现金交大队计财科):经营单位(含地勘院)每人2500元;管理服务单位每人2000元。第十一条 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奖金分为两类:基本奖与经济效益奖。(1)基本奖:根据考核综合得分按风险抵押金比例计算(见下表)。单位综合考评得分基本奖(所交风险金倍数)经营单位管理服务单位大于105分0.61.5100105分(含105分)0.51.

41、295100分(含100分)0.419095分(含95分)0.30.88590分(含90分)0.20.68085分(含85分)0.1(2)经济效益奖=A+B+C:A、按上交大队数的6%比率提取。B、按下表提取。C、按节余与收益(扣除上交大队数)部分的5%提取。年平均上岗职工(人)节余与收益(扣除上交数)比率(%)备 注30以下01、在册职工年均收入要达指标要求,否则不增加本条比例。2、年平均人数为12个月末人数相加除以12。3、上岗职工为本单位发放工资且平均月收入400元以上。30(含)50450(含)70870(含)以上12(3) 基本奖及经济效益奖A项由大队支付。对各单位上交后余下的节余与

42、收益额,扣除责任人经济效益奖B、C项后全额返还各单位(各单位必须按不低于30%比率留做生产发展基金)。(5)年度出现亏损的单位,取消以上奖金,并对经营责任人按亏损额的10%罚款。(6)奖金兑现:年度考核中基本奖当年兑现。经济效益奖当年兑现70%,余30%在总考核时,按任期内的总体完成情况计算,兑现任期内应得奖金。如发现以前年度考核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大队将对责任人进行查处。处罚当年兑现。(7)考核单位未完成年初大队下达的安置任务或承揽预算内地质工作的单位,地质工作项目未通过局评审、验收,给予经营者基本奖下浮一档的处罚。(8)单位的副职(副科级以上)领导的奖罚,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资金自付

43、,奖罚最高不得超过经营责任人的60%。(9)年度内单位综治考核、计划生育考核、安全生产考核中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计划生育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否决该单位本年度经营责任人的奖金,并给予相应处罚。第五章 队领导班子第十二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局考核奖罚。第十三条 大队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人按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局交纳风险金的0.6倍向大队交纳风险金。第十四条 奖罚办法:(1)大队完成省局下达的年度节余与收益额及上交数指标,大队领导班子按完成局计划节余与收益额的5%提取效益工资,超额完成局计划节余与收益额时,按超额部分提取8%做为年度奖金;(2)对大队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省局

44、对大队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考核的同等倍数奖罚;(3)全队考核年度亏损时,按亏损额的10%罚款,罚款由个人承付。第六章 其他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根据省局、大队改革分配制度的要求。根据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应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总原则。在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处理好短期效益与长远发展利益关系的原则下,制订内部分配管理方案。第十六条 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单位,按章程(合同)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山水宾馆(旅行社)经济效益奖见附件三。第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大队附件一 资产经营责任制基本奖考核指标及计分标准附件二 资产经营责任制基本奖考核指标内容说明及计算公式

45、附件三 山水宾馆(旅行社)经济效益分成表附件一资产经营责任制考评指标及计分标准指标名称分值及计分标准基本分加减分值及计算方法1、对外收入额5按完成率计分,不加分2、节余与收益额40每增加8%加1分,5分为限;未完成按比例计分3、定额上交额不计分必须以货币资金交到大队,未上交者考评综合得分为0分4、还大队款额0本年欠款没有增减,本项不计分;本年每还款5%加1分,5分为限;本年欠款有增加的扣减10分。5、应收帐款回收率2599年底前10分、2000年初至考核年度的上一年15分。未完成按完成率计分;每超额10%加1分;4分为限。6、在册职工年均收入额30每增加10%加1分,3分为限;未完成按比例计分

46、综合得分=各项指标考核基本得分之和100+加减分 应考核各项指标基本分之和附件二考评指标内容说明及计算公式(一) 对外收入额对外收入额:指扣除地勘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国土资源大调查专项经费、中央财政补助地质工作专项经费后的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考核的对外收入额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作为当年完成数。计算公式:该项指标考评得分=实际完成数目标数该指标基本分该指标不加分(二) 节余与收益额节余指预算内地质工作拨款扣除预算内地质工作支出后的余额。收益(利润):指地勘单位对外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取得的各项收入扣除各项成本费用后的盈余。包括经营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等。考评的节余与收益总额为实际到账结算而形

47、成的收益部分。说明:有关成本结转与局考核要求一致。计算公式:1、当完成率100%时该项指标考评得分=该指标基本分+超目标数目标数100%8%该指标最高加分为5分(三) 还大队款额该指标考核本年实际还款数计算公式:1、本年欠大队款未有增减的。本项不计分2、本年有还款时该项指标考评得分=本年还款数上年末欠大队款额100%5%。该指标最高加分为5分3、本年有增加欠大队款的单位,本指标扣减10分。并不兑现本年度经济效益奖。(四) 应收账款回收率指99年底以前形成的应收账款,在考核年度收回的货币资金占期初应收账款的比例。2000年初至考核年度的上一年度形成应收账款,在考核年度收回的货币资金占期初应收账款

48、的比例。1、应收账款资金回收考核期为公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凡以实物抵债的,在取得实物价值有效证明并入账纳入单位资产管理范畴(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的,其实物价值视同应收账款的本年回收额。3、应收账款回收额中应剔除发包方代垫的供水、供电、甲供料等,同时将该项目的期初余额等额剔除。计算公式(1)当完成率100%时该项指标考评得分=该指标基本分+超目标数目标数100%10%该指标最高加分为4分(五) 在册职工年均收入额年收入:指计时、计件工资、奖金(不含大队下列奖金)、津贴、补贴及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中的其他收入(如取暖费、防寒费等)在册职工:指该单位实际定编人数。职工收入为本年实际发放数

49、。对由单位安排,利用单位的资质、场地、设备从事有偿服务,并向单位上交管理费的人员,应有合同或有关材料,并在工资报表中反映,其收入才可计入考核。计算公式:1、在册职工年均收入=本单位职工年总收入定编人数2、当完成率100%时该项指标考评得分=该指标基本分+超目标数目标数100%10%。该指标最高加分为3分(六) 各项指标以责任书及计划文件为准。附件三山水宾馆(旅行社)效益分成表年完成数(万元)领导奖比率(%)单位奖比率(%)备 注100(含)万以下00 提奖计算公式:应得奖金=提奖比率(实际完成数-100)超过100173 注:1、山水旅行社(宾馆)经营期一定三年不变。2、领导奖为副职及以上领导

50、,大队给总金额,由本单位确定具体分配比例。3、单位奖由本单位确定分配,领导不再享受。4、经营期从2004年3月1日起算。5、考核以完成100万基数为增收节支额基本目标计算得分。某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地质工作深化改革的需要,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法令、指示和省、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我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队属各单位和部门 第三条 队属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省、局、队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本管理办法,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

51、四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 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副职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范围安全生产负责。 第六条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其工作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审议、协调、

52、解决。 第七条 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服务情况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各车间主任、机长、项目部负责人和班组长是兼职安全员,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八条 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工会组建群众监督网络,并开展工作,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促。 第九条 各单位应接受大队和上级安全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有重大事故隐患、尘毒危害严重的项目工程,有权责令整改,直至停产整治。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条 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对安全工作领导和管理,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第十一条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及引进项目,必须认真执行安全

53、卫生设施“三同时”的原则,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不留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 不具备开工投产条件,安全部门未检查验收通过的,不准投产施工。各生产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必须在开工前建立,否则不准投产。 第十三条 项目的立项、论证、工程勘察、工程施工、建设设计中应有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措施,必须按现行规定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奖罚制度等。 第十五条 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各级行政一把手到机台、车间、项目部和班(组)直至各岗位职工,必须签

54、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六条 对承包单位和承包人的资格审查,必须有安全内容,不准将工程项目出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七条 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各单位应根据大队安全生产目标及要求,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方案,并报大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对各单位领导干部业绩的考核,应有考核内容,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效果和基础安全考核。 1、安全生产效果:主要指伤亡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工业卫生及职业病状况等。2、基础安全:主要指安全网络的建立健全、安全措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部署的落实、本单位的全员安全素质等。第十九条 各种生产性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条款

55、。内容包括安全指标(伤亡事故、工业卫生、事故经济损失)、安全措施、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安全经费提留、奖励与处罚等。第二十条 所有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第二十一条 必须按规定发给职工(含临时工)所需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上岗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和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以现金和其他物品代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第二十二条 按照有关规定计划落实并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小型技措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省局要求应占本单位年货币工作总量的1以上。大型技措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10%20%。专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事

56、故和职业病为目的的各项措施,专款专用,由安全部门对整治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 职业卫生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监测,定期对从事尘毒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第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第二十五条 车辆管理单位和用车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地质市场、多种经营、旅游业、物业管理和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及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环境保护规定

57、。第二十七条 各种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和压力容器等安全管理与使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建立各种制度和档案。第二十八条 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等。第二十九条 建筑施工安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安全的规定,搞好施工安全。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某省消防条例等。第三十一条 各生产工作岗位应实现标准化管理,工作人员应了解生产技术工艺、作业流程和相关安全知识,熟练操作,做到安全文明生产。第三十二条 高处作业(2米以上含2米)的施工

58、单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书面交底,派专人负责,严禁违章登高作业。第三十三条 建立和保持危害辩识、危害评价和必要控制措施的实施程序,实施程序包括:所有生产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不论是由组织还是外部提供的设施。 第三十四条 建立并保持处理事故和紧急情况的程序。尤其对矿山、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重大事故的潜在紧急情况采取预防措施,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反应程序。第三十五条 按照有关规定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进行定期性、经常性和专业性以及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同时检查生活区域的安全情况。大队由主管领导带队开展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2次,车辆

59、检查4次以上,并开展讯期、节假日等检查。第三十六条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应定措施、定期限、定负责人落实整改。难以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有效防范与监控措施,在短时间内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产整改,并立即报告大队。第三十七条 严肃认真执行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某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发生较大伤亡事故应在8小时内快速向大队领导和安全部门报告,大队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轻伤事故应及时向大队安全部门报告。第三十八条 认真抓好安全基础工作,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工作档案

60、,按时上报有关安全材料和报表。第四章 用工管理与安全教育 第三十九条 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临时工用工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签订用工合同,禁止私下雇用临时工。 第四十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和借用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专业培训与考核,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操作。驾驶员必须持有“双证”方可驾驶本单位车辆。 第四十一条 按照有关规定搞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新工人、临时工(民工)和换岗工人和脱岗6个月以上返回岗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第四十二条 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订安全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并建立职工安全技术档案与教育档案。 第四十三条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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