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员定义及岗位职责

上传人:m**** 文档编号:171152553 上传时间:2022-11-24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8.16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施工员定义及岗位职责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施工员定义及岗位职责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施工员定义及岗位职责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资源描述:

《施工员定义及岗位职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员定义及岗位职责(2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施工员定义及岗位职责一、前言众所周知 个企业的优势通常可以分为成本优势、产品优势和品牌优势。当 前建筑产品的差异性越来越小业主将工程分割承包工程利润空间也越来越小 所以大部分工程无论哪个施工企业只要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差 异。我们作为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已毫无优势可言。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 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只能在品牌上寻找突破口。品牌是产品在业主心中的形象或象 征体现了业主对产品及企业的信任和忠诚。施工企业品牌是靠精工细作每一个工 程项目积累起来的。获奖的、优质的、有技术含量的工程做多了有一定的美誉度 了业主自然倾向于把工程项目交给你做。也就是通过“干好现场才能占领市场” 所以我

2、们施工企业应该坚持“让业主满意创优质工程”原则不管是大项 目、小项目到手的就要让他成为优质项目。不仅要注意质量可靠而且要注重外 观的优美在成本允许的前提下甚至比设计考虑的更完美、更科学注意功能美与 形式美的统一。因此目前项目管理比拼的主要是更加精细化的管理施工员在过程 精细化管理中起着关键的作用。目前项目管理方式主要有 “项目总承包管理、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项目专 业施工管理”三种。而项目管理内容就是在施工的全过程中进行安全、质量、进度和成本目标控制 以实现对业主的各项承诺。由于目前劳务一般均为承建制的施工队伍或专业公司所以我们日常接触的施 工管理一般以施工组织管理为主所以要求施工员要做到:“

3、熟规范、懂工艺、重 策划、强过程”。二、施工员的定义1、施工员的地位施工员是建筑施工企业各项组织管理工作在基层的具体实践者是完成建筑安 装施工任务的最基层的技术和组织管理人员1.1 施工员是施工现场生产一线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员是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中心是施工现场动态管理的体现者是单位工程生产要素合理投入和优化组合的组织者对单位工程项 目的施工负有直接责任。2)施工员是协调施工现场基层专业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等各方面关系的纽带 需要指挥和协调好预算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基层专业管理人员相互 之间的关系。3)施工员是其分管工程施工现场对外联系的枢纽。4)施工

4、员对分管工程的施工生产和进度等进行控制是单位施工现场的信息集 散中心。1.2 施工员的独特地位决定了他与相关部门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员与工程建设监理。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着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所以施工员应积极配合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安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进度控 制、工程投资控制等方面所做的各种工作和检查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2)施工员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存在着工作关系设计单位应 积极配合施工负责交代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及时解决施工中设计文件出现 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并参加工程竣工等相关验收。同时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 发现了没有预料到的新情况使工

5、程或其中的任何部位在数量、质量和形式上发生 了变化应及时向技术部们反映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协商解决 办理设计变更与洽商。3)施工员与劳务关系。施工员是施工现场劳动力动态管理的直接责任者负责 按工期计划要求向项目经理或劳务管理部门申请劳务人员调整,对劳务进行技术、 安全交底并组织分管工序或施工段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检查。2、施工员的特征2.1 施工员的工作场所在现场施工员工作的对象是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 程。2.2 施工员从事的是基层专业管理工作是技术管理和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工作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2.3 施工员的工作繁杂在基层中需要管理的工作很多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 部各

6、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组织管理意图都要通过基层施工员来实现。2.4 施工员的工作任务具有明确的期限和目标。2.5 施工员的工作负担沉重条件艰苦生活紧张。二、施工员职责1、施工员在项目经理或项目生产经理的领导下对主管的施工区域或分项工 程的生产、技术、管理等负有全部责任。2、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 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抓 安全。3、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参与编制并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安全、质 量、技术方案根据总控计划编制各自负责内容的进度计划及人力、物力计划和机 具、用具、设备计划,一般按照月度、周、天安排,。并对施工

7、班组进行施工技术、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操作方法、各项计划交底做到参与施工成员人人心中有 数。4、在工程开工前以及施工过程中认真学习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标准 进行图纸审查对设计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性意见和建议。对设计要求、质量要 求、具体作法要有清楚的了解和熟记。5、认真贯彻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各项施工要求和组织实现施工平面布 臵规划。负责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现场勘察、测量、施工组织和现场交通安全防护 设臵等具体工作对施工中的有关问题及时解决向上报告并保证施工进度。抓好 抓细施工准备工作为班组创造好的施工条件搞好与分包单位的协调配合避免 等工、窝工。6、严守施工操作规程严抓安全确保质量负

8、责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培训 教育督促工人不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设臵的交通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 装臵经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7、根据施工部位、进度组织并参与施工过程中的预检、隐检、分项工程检查。督促抓好班组的自检、交接检等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把质量问 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程竣工交验负责工程成品保 护。提出各部位混凝土浇筑申请提出各项施工试验委托申请。对于顶板等重要部 位拆模必须做好申请手续经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拆模。对于悬挑结构拆模建议施 工员旁站监督。8、坚持上班前、下班后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对危险部位做到跟踪检查 参加班组每日班前安

9、全检查制止违章操作并做到不违章指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9、认真做好场容管理要经常检查、督促各生产班组做好文明生产做到活 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10、坚持填写施工日志将施工的进展情况发生的技术、质量、安全消防等 问题的处理结果逐一记录下来做到一日一记、一事一记不得间断。11、认真积累和汇集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技术、经济洽商隐蔽工程及预检工 程资料各项交底资料以及其他各项经济技术资料。12、督促施工材料、设备按时进场对原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安全防 护用品等质量低劣或不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有权禁止使用。严格执行 限额领料。13、配合项目合约人员搞好分项工程的成本核算,按单项和分部分项,以便及

10、时改进施工计划及方案争创更高效益。三、施工员应具备的条件1、施工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1)施工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根据技术人员的交底做 出周密、细致的安排并合理组织好劳动力精心实施作业程序使施工有条不紊 地进行防止盲目施工和窝工。2)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极端负责的态度时刻不忘安全和质量严格 检查和监督把好关口。不违章指挥不玩忽职守做到安全、优质、低耗施工。3)施工严格按图施工、规范作业。不使用无合格证的产品和未经抽样检验的 产品不偷工减料不在钢材用量、混凝土配合比、结构尺寸等方面做手脚谋取 非法利益。4)做到施工不扰民严格控制粉尘、施工垃圾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做到文 明施工。

11、2、施工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1)掌握建筑制图原理、识图方法以及常用的建设工程测量方法。2)掌握常用建筑材料(包括水泥、钢材、木材、砂石等)的性能和质量标准。3)掌握一般建筑结构的基本构造、建筑力学和简单施工计算方法。a)力、力矩和力偶的概念及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b)建筑荷载的分类,c)直杆的轴向拉伸和压缩,d)强度、刚度和稳定的概念,e)直杆的简单变形和组合变形,f)简支梁、悬臂梁和外伸梁的内力计算及连续梁的内力分布特点,八 ,g)梁的应力分布特点及强度、刚度条件,h)常见结构的几何组成分析桁架的受力分析,i)了解钢筋混凝土梁、板、柱计算的基本概念及构造要求,j)掌握钢筋代换原则及计算方法,k)

12、了解预应力混凝土的工作原理,l)预制构件的工作原理及堆放的基本要求,m)掌握砌体及其材料的力学性能,n)了解影响砌体强度的主要因素,o)墙体稳定性要求和构造措施,P)过梁的种类及其应用条件,q)楼梯的分类及其受力特点,r)钢屋盖的基本组成及其支撑系统的作用。4)掌握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的标准、规范和施工技术。 5)掌握地基处 理、基础施工的一般原理和方法。 6)了解一般房屋中水、暖、电、卫设备和设施 的基本知识。 7)了解一定的建筑机械知识和电工知识。8)掌握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9)掌握一定的经济与经营管理知识能编制施工预算能进行工程统计和现场经济活动分析。10)掌握一定的施工组织和科学的施

13、工现场管理方法。 3、施工员应具备的工 作能力1)能有效地组织、指挥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科学施工取得最 佳的经济效益。2)能够对施工中的稳定性问题(包括缆风绳设臵、脚手架架设、 吊点设计等)进行鉴别对安全质量事故进行初步的分析。 3)能比较熟练地承担施工现场的测量、图纸会审和向工人交底的工作。4)能在不同地质条件下正确确定土方开挖、回填夯实、降水、排 水等措施。5)能正确地按照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掌握施工计划的关键线路保证施工 进度。6)能根据施工要求合理选用和管理建筑机具具有一定的电工知识科学管 理施工用电。7)能运用质量管理方法指导施工控制施工质量。8)能根据工程的需要协调各工种、人员、上

14、下级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施工 现场的各种社会关系保证施工能按计划高效、有序地进行。9)能编制施工预算、进行工程统计、劳务管理及现场经济活动分析对施工现 场进行有效管理。第二部分施工员应了解的法律、法规一、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 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 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5、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 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 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 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

16、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 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建筑法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 准。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 合法权益。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 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

17、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 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 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 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四,需要进

18、行爆破作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 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 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 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四十九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 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 的不得施工。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 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

19、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 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 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 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 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 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 质证书,造

20、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 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安全生产法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 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 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

21、期检测保证正常 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 备。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 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 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 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 动合同。第八十五条 生产经

22、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 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 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 的,三,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九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 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 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23、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 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 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 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八条 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 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 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 勘察

24、、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 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 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 议。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 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 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 进行检测

25、。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 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 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 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 的责令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 成

26、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 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 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万元以 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条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 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 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七条 建设

27、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 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 认。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 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 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 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 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

28、和环境的危 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

29、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在施工现场设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 收合格后登记的,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 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

30、究刑事责任:,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 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臵员工集体宿舍的,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 取专项防护措施的。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31、重的 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 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 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 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 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 施工方案的。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6月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

3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办法规定: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 行论证。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 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 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第七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臵、施工要求和 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 集,、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

33、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 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审核签字。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

34、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 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 会。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 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第十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 5 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 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

35、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 字。第十三条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 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 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 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 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 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 全紧急情况的应

36、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第十七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 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

37、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 载 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 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 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

38、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需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 邻建筑,

39、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施工总 荷载 15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 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 以上。需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 工程。,二,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 200m 及以上内爬起

40、重设备 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需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 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 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需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 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