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突发燃气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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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侯区突发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武侯区突发燃气事故应急机制,确保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燃气供应,维护社会稳定。(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成都市燃气管理条例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都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成都市突发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武侯区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武侯区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是武侯区处理

2、突发燃气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据。突发燃气事故是指燃气在经营、储存、输配和使用过程中,因燃气泄漏、中毒、爆炸、火灾、设备设施故障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供应中断的事故。(四)工作原则突发燃气事故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处置,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管理、协同应对的原则。(五)事故分级按照突发燃气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本区突发燃气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 级(重大)、in级(较大)和w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详见附件1)。二组织体系()领导指挥机构区应急局根据区政府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成立武侯区突发燃气事故应

3、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区应急指挥部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对武侯区突发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二)区应急指挥部的人员组成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应急局局长和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区应急局、区委宣传部、区新经济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交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燃气企业(我区燃气企业主要为成都燃气、联发天然气、金火焰燃气公司等3家企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

4、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具体职责详见附件2)三、预警预防机制(一)监测预报燃气企业应做好燃气危险源的监测、预警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在发生突发燃气事故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燃气企业负责本企业突发燃气事故相关信息的汇总、收集和研究,及时做出预报。(二)预警发布区应急指挥部根据本预案职责、权限和有关规定,明确预警的工作要求、程序、部门和落实预警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按权限适时发布预警信息。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和其他方式进行。可能导致发生供气事故的早期信息有:1 .城市燃气气源脱供,造成城市燃气供应难以保障的;2 .燃气管线、燃气设施设

5、备严重泄漏,可能会导致爆炸、爆燃等安全事故的;3 .受自然灾害影响,造成燃气管线设施设备严重毁损,城市燃气不能正常供应等。(三)预警级别调整根据突发燃气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区应急指挥部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四)预防措施1 .区新经济局负责督促燃气企业建立健全本区燃气安全工作责任保证体系、燃气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2 .消防救援队伍是突发燃气事故抢险的主力军,在突发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中,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伍和企业抢险队伍的优势和特长,紧密合作,及时处理和排除险情;3 .各燃气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队伍,要定期检查本企业抢险预案、抢险设备和抢险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

6、应急演练,并设专人维护保养抢险器材、设备等,确保能随时进入工作状态。同时,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4 .区应急局要指导燃气企业等单位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并指导应急抢险演练;5 .各燃气企业应建立供气安全预警系统、重点危险源实时监控系统和突发燃气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包括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突发燃气事故专家决策支持系统、供气安全评估系统等);制定各级专业处置预案,构建处置突发燃气事故应急管理网络;现有燃气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测和风险评估,为燃气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四、应急响应(一)事故报告方式、程序1 .建立健全信息报

7、告体系。有关单位、所在社区和市民一旦掌握和发现燃气隐患和突发燃气事故,应及时通过110、119、962777电话或联发区域燃气应急电话报警85046666;2 .燃气企业及相关单位接到突发燃气事故报告后,应初步判断事故等级,并向区应急局、区新经济局等有关部门报告;3 .区应急局、区新经济局接到突发燃气事故报警后,应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旦发生严重或特别严重燃气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分别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4 .区应急指挥部加强与毗邻城区的沟通与协作,建立突发燃气事故信息通报、协调处置渠道。一旦出现突发燃气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区的态势,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向毗邻城区通报并

8、加强联系和协调。(二)报告内容1 .首次报告(1)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时,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损坏设备的类型和数量;对供气的影响情况;已经或正在采取的抢修措施;(2)发生燃气泄露、燃烧、爆炸时,应报告:重大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伤亡情况的简要经过;已经或正在采取的抢救措施;(3)发生燃气泄漏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估计泄漏数量;人员伤亡情况;已经或正在采取的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情况;可能的发展趋势。2 .阶段报告报告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发生的原因;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3 .总结报

9、告突发燃气事故结束后,对重大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三)分级响应突发燃气事故在我区发生或者燃气管网受到波及可能造成突发燃气事故后,区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进行调查确认,做出事件分级的初步判断,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做出分级应急响应。1 .一般(IV级)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响应发生一般突发燃气事故后,燃气企业立即组织企业自己的抢险队伍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险和现场处理工作;区公安分局依法进行交通临时管制、疏散群众;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扑救、控制事态,防止发生燃烧和爆炸。2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III级、

10、II级、I级)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响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燃气事故后,燃气企业立即组织企业自己的抢险队伍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险和现场处理工作。同时,立即向市经信局、区总值班室、区应急局、区新经济局等部门报告。相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建议区政府成立区应急指挥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上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四)响应等级调整突发燃气事故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等级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相应等级。当突发燃气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或重大节假日、

11、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五)应急响应程序突发燃气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在接报后,应根据突发事故的状况,初步确定事故响应的级别,报请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由区应急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状况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区政府和市经信局报告事故处置的最新进展情况。(六)应急响应的主要工作内容1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2 .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3 .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4 .组织现场秩序维护和社会稳定工作;5 .及时向所在街道办事处通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

12、情况;6 .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五应急处置(一)先期处置突发燃气事故发生后,突发燃气事故发生单位和所在社区应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开展自救互救,在第一时间实施即时处置,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及时排除故障,防止事态扩大。主要包括:1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2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3 .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收集证据;4 .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5 .协

13、调配合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卫健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以及事故发生单位现场控制、人员疏散、伤者救治、事故控制;6 .根据事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分析事故发展态势,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区应急局协同区新经济局,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应急力量和资源,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突发燃气事故实施先期处置,并确定事故等级,同时按规定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当其发展态势或次生事故灾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区应急局应及时报请区政府,提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以及提高应急等级和扩大响应范围的建议。(二)处置程序1 .接到事故报告后,燃气企业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立即向区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14、,并启动企业应急处置预案,下达抢险指令,第一时间赶赴事故发生地点;2 .燃气企业抢险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了解事故情况,查明地下管线分布及控制阀井位置,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事故所在地政府以及事故发生单位现场控制、人员疏散、伤者救治、事故控制等工作;3 .燃气企业抢险人员应根据事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分析事故发展态势,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4 .燃气企业抢险人员应切实注意安全防护,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5 .燃气企业抢险人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15、6 .燃气管网因事故中断的,在恢复供气前,相关燃气企业应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广泛宣传通气前的注意事项,并通过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告知用户通气前的准备工作,避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要积极予以配合。(三)处置措施1 .燃气泄漏事故的工艺处理措施燃气管道、燃气储罐出现泄漏事故后,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应按照国家燃气抢修安全技术规程,采取相应的工艺处理措施,检测和控制事故源。同时,拨打119、110,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扑救,由区公安分局进行警戒,防止出现燃烧、爆炸事故。2 .燃气燃烧事故的工艺处理措施燃气管道、燃气储罐出现燃烧事故时,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应按照国家燃气抢

16、修安全技术规程,采取相应的工艺处理措施,控制事故源和扑灭初级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110,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扑救,由区公安分局进行警戒。(四)现场处置根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区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在指挥长到达现场前,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履行指挥长职责。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事故现场的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长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视情设置警戒组、疏散组、抢险组、救治组、保障组等若干应急行动组,在充分考虑专家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1 .现场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根据燃气泄漏扩散、火

17、灾爆炸涉及的范围,划定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由专人警戒,除工程抢险、消防等应急救援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各类火种。2 .人员紧急疏散。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单位组织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从危险区域有序转移到安全区域,人员撤离应选择安全的路线,尽可能从上风侧离开,并避免穿越危险区域。对人员疏散区域,应组织实施治安巡逻。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对事故现场的环境进行应急监测,提出意见建议。3 .事故抢险救援。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在组织搜救受害人员的同时,针对火灾、爆炸、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实施灭火、堵漏、设备容器的

18、冷却等现场抢险作业,控制和消除危险源,并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4 .伤员医疗救护。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开展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视情在事故现场设置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根据伤势情况尽快转送伤员至相关医院作进一步治疗。5 .气源应急保障。造成或可能造成影响较大燃气供应中断、受限的,区新经济局配合市经信局视情做好上游气源组织协调、应急气源启动和调度等工作。(五)应急安全与防护1 .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有关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防毒面具或救生器材等,在正确

19、、完全佩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故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2 .受影响群众的安全根据突发燃气事故的性质,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区消防救援大队、燃气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队实施危险区人员撤离,并迅速疏散与事故抢险救援无关的人员。现场指挥部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主要包括:(1)根据突发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和安全保卫等,并告知群众具体疏散路线和有关注意事项;(3)告知群众紧急避难场所等信息并提供基本生活条件。3 .设置危险隔离或警戒区域区公安分局应根据事故现场的应

20、急救援工作需要,负责设置危险隔离区域或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组织,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六)信息共享和处理1 .建立和完善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信息系统,明确相关要求,保证应急处置需要;2 .实施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时,由燃气企业负责收集、汇总信息,及时报告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各联动单位负责应急处置信息收集和汇总,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负责人员伤亡、物损、环境情况等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并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3 .区应急局负责跟踪和掌握突发燃气事故的处置情况、发展趋势及善后处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区政府。(七)信

21、息发布1 .突发燃气事故的有关信息按照事故级别,由专门机构对外进行发布,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2 .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燃气企业及其他部门不得随意或恶意传播与供气事故有关的信息。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后续发布工作;3 .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公告等方式进行发布。(八)应急结束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结束,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应明确需要向区政府和有关部

22、门上报的资料。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应明确需要向事故调查组移交的资料。(九)后期处置1 .现场清理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调查后的现场清理。燃气企业单位负责落实供气恢复,以及公众与相关单位的告知和安全宣传,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其他相关部门依据相应职责,现场清理。2 .救济与安抚(1)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救济救助;(2)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要妥善安置灾民,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各事故相关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3 .保险突发燃气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

23、有关承保单位快速勘察并及时理赔。(十)应急保障1 .信息与通信保障(1)燃气企业应根据突发燃气事故应急管理要求,建立相应的信息数据库;(2)相关联动单位负责提供所掌握的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和技术信息资料,必要时派出专家指导,协助现场抢险救援;(3)燃气企业应建立内部通信应急保障机制,保障燃气突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信息通畅。2 .队伍保障(1)燃气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担任指挥的人员应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并熟悉相关预案;从事燃气应急处置的人员须经业务技术培训,具备燃气行业安全、防护等相关知识和技能;(2)燃气企业要与区内有关专业应急队伍保持联系,互通信息,确保应急救援渠道的畅通和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反

24、应,以利应急处置时有效协同配合。3 .物资保障(1)燃气企业应按照本预案或有关规定,配备必需的应急设备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情况必须掌握,建立物资清单,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建立应急物资的维护、保养、报废、补充、报告和调用等制度。依托各级应急保障系统,保证应急物资及时供应;(2)区应急局等部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度和后续供应。4 .治安保障(1)由区公安分局明确突发燃气事故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方案。突发燃气事故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和社区组织要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秩序,及时疏散群众;(2)区公安分局负责突发燃气

25、事故处置中的治安保障,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予以协助配合。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组织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协助区公安分局保障治安。5 .经费保障燃气企业应建立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由区财政局按有关预案和规定予以安排。6 .技术支撑(1)燃气企业应积极建立并逐步完善安全预警系统,定期组织开展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提高燃气设施设备系统的可靠性,为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保障;(2)依托社会科研机构、高校及各方面专家,建立燃气应急科学论证和决策咨询机制,为突发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六、事故调查和后期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

26、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规定,由区应急局按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参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形成突发燃气事故调查报告,并按规定程序结案批复。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二)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单位及时向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估事故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七、附则(-)区应急局会同区新经济局负责对全区突发燃气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二)本预案由区应急局会同区新经济局

27、负责制订与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突发燃气事故分级标准按突发燃气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发生时间、发生场所等因素,将突发燃气事故划分为四级。并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对事件的分级适时进行调整。(一)一般突发燃气事故(IV级)一般中低压燃气管网设施泄漏;燃气干管输气压力异常、燃气管线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造成5000户以下的居民用户供应中断或供气显著减少的,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二)较大突发燃气事故(III级)户内发生燃气燃烧、爆炸事故;燃气管线设施发生严重泄漏;燃气干管输气压力异常、燃气管线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造成5000以上至3万以下的居民用户供应中断或供气显著减少的

28、,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急到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三)重大突发燃气事故(H级)低压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泄漏导致燃烧、爆炸;燃气储罐、高压管线发生严重泄漏;燃气干管输气压力异常、燃气管线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造成3万以上的居民用户供应中断或供气显著减少的;燃气突发事故造成人员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急到3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四)特别重大突发燃气事故(I级)高、中压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泄漏导致燃烧、爆炸事故;燃气站场(含门站、储配站、调压站、CNG、LNG

29、加气站等)发生泄漏导致燃烧、爆炸事故;燃气干管输气压力异常、燃气管线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造成5万以上的居民用户供应中断或供气显著减少的;燃气突发事故造成人员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急到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附件2区应急指挥部的职责与分工一、应急处置指挥部的主要职责(一)组织指挥各方力量处理突发燃气事故,按照武侯区突发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二)督促燃气企业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以及恢复生产工作;(三)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

30、况及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四)及时落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事故应急救援的指示精神;(五)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组织指导燃气企业进行应急处置演练。二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区新经济局:在上游供气(包括管输液化气)中断、受限或有可能中断、受限情况下,负责与上级能源部门的联系协调,参与应急气源的启动和协调。区应急局: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研判,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组织专家组给予技术支持;参与抢险救援方案的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修订完善和组织实施突发燃气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

31、议;按照区政府授权组织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区综合执法局: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周边控制区域的秩序维护;协调涉及城管系统其他行业及领域的相关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事故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区公安分局:负责受理事故报警,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实施现场警戒与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涉及的刑事案件侦破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控制灾情,实施灭灾和洗消;搜救受害人员,实施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查明伤亡人员身份和致害因素。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

32、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区住建交局:在突发燃气事故引起的加气站供应中断情况下,负责做好运营受影响公交车、出租车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和落实突发燃气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所需资金;负责组织、落实和监督突发燃气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救护车辆,实施对伤病员的现场抢救、转移和后续救治等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区总工会:参与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协助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实施事故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后勤保障

33、等工作;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和稳定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燃气企业:负责本企业突发燃气事故相关信息的汇总、收集和研究,及时作做出预报;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队伍;定期检查本企业抢险预案、抢险设备和抢险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认真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建立供气安全预警系统、重点危险源实时监控系统和突发燃气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各级专业处置预案,构建处置突发燃气事故应急管理网络;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组织抢险队伍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险和现场处理工作;支持和配合区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完成区应急指挥部赋予的工作职责。三、现场指挥部的人员

34、组成和主要职责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二)研究判断事故性质及危害程度,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实施现场抢修,组织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三)组织协调气源保障;(四)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五)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六)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区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四、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主任由区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区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履行全区突发燃气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承担区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统筹燃气应急管理,加强燃气安全供气、用气知识的普及,做好燃气事故的预防工作;(二)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责任与措施;(三)动态掌握燃气事故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预测和预警,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四)组织或参与突发燃气事故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新闻发布和应急处置评估工作;(五)承办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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