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资金往来收据
《事业单位资金往来收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事业单位资金往来收据(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事业单位资金往来收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 定: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防治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 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 的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 下简称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 (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 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第三条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 税务、审计、监察等
2、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第四条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印制、领购、核发、使用、保 管、核销、稽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主管部门,按 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印制、核发、保 管、核销、稽查等工作。第七条 下列行为,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 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 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二)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代为收取, 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 入的款项,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
3、、水电费、供暖费、电话费等。(三)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 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四)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 往来行为。望楼主采纳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不是发票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使 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 年1号)发布后,有关中央部 门和地方财政部门来电来函,询问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拨入经费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资金,应使用什么票据等问题。 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一、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可凭银行结算 凭证入账。其中,已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按 照财政部关于
4、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2 年54号)规定,可凭财政直接支付入账 通知书或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及相关银行结算凭 证入账。二、行政事业单位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资金,形成本单 位收入,不再向下级单位转拨的,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转拨 下级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可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 结算票据。三、行政事业单位取得具有横向资金分配权部门(包括投资 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 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等)拨付的基本建设投资、科研课题经费等, 形成本单位收入的,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转拨下级单位或其 他相关指定合作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可使用行政事业单 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四、没有财务隶属关系的行政单位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应 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五、没有财务隶属关系事业单位等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如 科研院所之间、高校之间、科研院所与高校之间发生的科研课题 经费等,涉及应税的资金,应使用税务发票;不涉及应税的资金, 应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