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前后的科举废止、学堂与士绅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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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摘要:1905年 9月2日,清政府发布谕令,称1: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其以前之举贡生员分别 量予出路,及其余各条,均著照所请办理。总之,学堂本古学校之制,其奖励出身又与科举 无异。历次定章,原以修身读经为本;各门科学,尤皆切于实用。是在官绅申明宗旨,闻风 兴起,多建学堂,普及教育,国家既获树人之益,即地方亦有光荣。1905年 9月2日,清政府发布谕令,称1: 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其以前之举贡生员分别 量予出路,及其余各条,均著照所请办理。总之,学堂本古学校之制,其奖励出身又与科举 无异。历次定章,原以修身读经为

2、本;各门科学,尤皆切于实用。是在官绅申明宗旨,闻风 兴起,多建学堂,普及教育,国家既获树人之益,即地方亦有光荣。对于这一事件,前人或从宏观综论科举废止的社会影响,或从微观考察清政府废止科举 的决策过程 2,从而对这一事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但是,这样一个重大制度的废止,却没 有在士绅阶层内部引起大的社会反响,其原因何在?对此却著墨不多,似仍有探讨的必要。 本文拟从清代仕途结构的变化、官方政策的制定以及士绅阶层的因应三个方面来讨论。清末科举的废止并不是一时的行为,如果从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算起,整整花了十 年时间 3。在清代,科举制度不仅是一种教育制度,更重要的,它是一种选官制度,其变动 涉及到一系

3、列社会结构的变化。由于科举是士人入仕之途,因此从清代科举与仕途关系的变 化来看,或许更可见清末废科举的社会结构背景。总的来说,清代民众入仕之途虽广,就其大略而言,分为正途的课目与异途的捐纳 4, 但科举是清代最基本与最重要的选官方式,且在制度上,科甲在任官上明显优于捐纳。然而 到十九世纪中国士绅阶层内部有两个重大变化,一是绅士总数的增加,一是异途绅士的比 例上升。太平天国前,正途官员对异途官员数之比约二比一。太平天国后两者相当 接近,约为四比三。而在清代士绅总数中,太平天国前一时期,只有 32%的人出身于异途, 而太平天国后上升为36%,这表明士绅本身内部结构发生了一个较大的变动。异途出身士

4、绅数量的大量增加,并有力地渗透到上层士绅集团去,削弱了对科举的尊重 5。这一变化在 仕途上的反映是,由科举入仕的比例下降,而由捐纳入仕的比例上升。根据大清搢绅全书 对清代数个年份的所有品级的地方官员的统计(见表1),明显可以看到,从十九世纪初年到 二十世纪初年科举废止前,地方官员中由科目入仕者从原先的48.9%下降到 38.5%,而捐纳入 仕者从早先的28.9%上升至 50%6。表 1 :清代地方官的出身背景(1801-1904)说明: 1) 数字根据大清搢绅全书(1801,1850,1871,1880,1890,1898,1904)统 计,没有统计盛京、吉林及后设的新疆、台湾。2 ) 科目类

5、包括:进士、举人、拔贡、优贡、副榜(副贡)、恩贡、岁贡、生员(廪生、附 生、增生)、教习、誊录;捐纳类包括:廪贡、增贡、附贡、贡生、廪监、增监、附监、监生; 其他途径包括:荫生、书吏、议叙、保荐、荫袭、军功、孝廉方正、文童、俊秀、劳绩。同时,入仕的功名要求在不断下降,所有地方官员中,进士入仕者,1801 年为11.8%, 到 1904 年下降为 6.7%;由举人入仕者大体保持平衡,占 19%左右,而以监生身份入仕者则由22.9%上升至 35.9%。如果分析一下作为地方官员主体的知县与知州一级的出身,这一点可以 看得更加清楚。依据大清搢绅全书对1745 至 1904 年间的七个年份知州与知县入仕

6、背景 的统计显示(表 2),科目正途分别占总数的 71.9%,66.9%,45.3%,45.8%,43%,40.9%,32.8%; 捐纳则占 18.7%,21.7%,38.8%,38%,38.2%,36.1%,41%。变化最大的是进士与监生。进 士人数由的1745年的 606人下降至 1904年的 51 人,所占比例从42.6%下降至 3.8%,而监生 的人数由203 人上升至390人,所占比例从14.3%上升到 28.1%。表 2 :清代州县官的出身背景(1745-1904)说明: 1),2),同表一。3 ) 数字是知县与散州知州的总数,不包括直隶州知州与直隶厅、散厅同知。总数的数字包 括只

7、标明升、调、补、选而未注明出身官员的数字以及标示不清的人数,因此大于前三项的 总和。其中 1745,1850 采用瞿同祖的统计数字,见瞿同祖著,范忠信、晏锋译:清代地方 政府(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第37 页。清代官员入仕之途的捐纳超过科目,反映在实际的官员铨选中,就形成异途压倒正途, 科目正途出身者难以获得实职。同治元年(1862)顺天府尹蒋琦龄就观察到,近日吏部选法, 正途人员几无到班之日,而更有甚者,在保定府,就是吏部分发的即用人员也无补缺之望, 至有追诲不应会试中式者7。其实,即使在正常情况下,通过科举入仕也是相当不易之事 8,而在清末捐纳大开的背景下,实际结果使捐班加于正途之

8、上,且拥挤正途而尽去之势, 且迫正途亦效捐班之所为,俾天下之仕者不尽出于捐班者不止9。在科举与入仕的相关度渐 渐疏远的背景之下,士绅阶层对科举的最后废止反应自然比较平静,毕竟学堂提供了新的机 会。然而,尽管在晚清由科举入仕不易,但对普通士子来说,仍不失为上升之一途。故科举 不废除,与功名不相关的学堂自难以得到发展。对于科举与学堂的关系,时报的评论敏锐 地指出:科举废矣,而出身皆在学堂之内,则办学堂者对于上而不患无权,对于下而不患无 人,故办学者不患资不多;科举废矣,而出身皆在学堂,则入学堂既有前途之望,复无后路 之歧,故入学堂者亦不患其不多。10由于科举是士绅上升之途,清政府在考虑废止的过程中

9、,注重的是如何使得传统的功名 与新式的教育相配合,从而使学堂具有科举的某些功能,以及如何使得原先拥有功名,尤其 是有下级功名的生监层在新的学校体制中找到出路。早在戊戌变法时期,康有为等力陈科举之弊,提出改革科举的主张,重点在于废止八股 取士,并未把学堂取代科举纳入考虑之中。真正对于科举取士提出根本性颠覆建议的是二十 世纪第一年的新政诏书之后。先是1901年 4月,袁世凯在遵旨提出新政意见时,建议变通科举,逐年核减科举中式名 额,另增实学一科,以所减科举名额为实学科的中式名额。待数次考试后,实科名额达到与 旧学名额等同时,此时学堂中多成材之士,考官中也多实学之人,此时将旧科中式名额与实 科一体办

10、理 11。稍后,张之洞与刘坤一所上奏折中对此一问题有更全面的考虑,不仅考虑了 科举改制的问题,也注意到了旧式士子的出路,以及学堂如何替代科举的问题。在江楚会 奏三折第一折筹议变通政治人才为先折中,提出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科举改章,一是 分科递减科举名额,用学堂取代科举,并最终废除科举。其意在于使生员举人进士皆出于 学堂,必当使举人进士作为学堂出身。为此,张、刘设计了一套学堂毕业生与科举功名的 对应法则,小学、中学、高等学校、大学的毕业生分别对应于附生、廪生、贡生、举人、进 士。张、刘认为,渐改科举章程,正在于考虑如何为旧日生员年岁已长,资质较钝不能入 学堂者筹出路,是兼顾统筹潜移默化而不患其窒碍

11、难行的办法12。如何处理旧日生员 及奖励学堂学生,也正是清廷所考虑的,1901年9月 14日关于书院改学堂的诏书中强调,学 生毕业,应如何选举鼓励,一切详细章程,著政务处谘各行省悉心酌议,会同礼部复核具奏 13。1901年 12月 5日,清廷批准了政务处会同礼部所奏遵旨核议学堂选举鼓励章程折, 正式规定学堂毕业生经考试合格给予贡生、举人、进士的科名出身14。其后袁世凯、张之洞、 张百熙、荣庆、赵尔巽等的奏折中一再强调科举奖励之意。1904 年张之洞主持修订的奏定 学堂章程便专门制定了各学堂奖励章程,给予各级学堂的毕业生以科举之功名15。清政府废除科举的过程,表面看起来,使传统士子的仕进之路断绝

12、,实际上士子获得功 名的机会比传统的科举考试更广,至所称递减科举及将来毕业学生,由督抚、学政并简放考 官考试一节,使学堂、科举合为一途16。正如申报在评论立停科举上谕时指出的学堂 予优出身,本与科举无异,学生毕业后所得中学生员、省学举人、大学进士,不几与科举之 旧习名异而实同,是学校仕进并合为一17。学校与仕进的合一,正是1903 年袁世凯等 人关于兴学奏议中提出的方针。在奏折中,袁世凯等认为学校的发达,最主要的原因不在于 经费不足与师范难求,足为学校之敌而阻碍之者实莫甚至科举,因学校所以培才, 科举所以抡才,使科举与学校一贯,则学校将不劝自兴,使学校与科举分途,则学校终有名 无实。何者?利禄

13、之途,众所争趋18。科举废止后,与奖励学堂出身相比,更重要的是如何安排旧日士子的出路问题。据当日 报纸的报导,在政务处与张之洞会议科举改制前,慈禧就此问过张之洞两个问题,即奏停科 举一节究竟该如何办理,以及若废科举又恐失士子之心,如之何?对前一问题,张之洞 认为虽然现在改试策论,虽较八股为有用,然究属空言取士非由学堂不可,但科举不 停则学堂仍不能大兴;对后一问题,张奏云:科举之废所不便者,但三四十岁之老生员耳, 其年力富强者皆可以入学堂矣,且学堂大开,此三四十岁之老生员多可为小学堂之教习,又 为之宽筹出路,并非科举一停,即无事可做。况臣之请停科举者,亦非刻下即行罢废,其所 以必待三科减尽者,亦

14、正为此。盖此三科中,若再不能中式,已皆五六十岁矣,亦必不愿再 入场矣。故失士心一层亦万不足虑。而西后闻此说,遂面谕即与政务处妥议具奏19。科 举废止后,申报就报导学务大臣拟六年考试优贡一次,十二年考试拔贡一次,专取长于旧 学的生员作中学堂国文老师20。1906 年政务处即提出有关举贡生员出路的六条办法21。科 举废止后,地方对于此事亦多有考虑,如江苏所采取的办法,一是广设中小学堂,使诸生入 堂安心习业,二是省城设立师范传习所,为老年诸生入学,三是高等学堂、师范学堂一律添 设学额,为年二十以上诸生考选入学,小学程度未足者,令其补习22。事实上,早在科举废止前,清廷就考虑过这个问题,官方设立的各级

15、师范、高等、中等 学堂基本上是专对有功名士绅开放的。如 1902 年的钦定中学堂章程规定,中学堂附设之 师范学堂只招收贡、监、廪、增、附五项生员入堂肄业。同年,直隶总督袁世凯制定的直 隶小学堂章程也规定只招举贡生员。张之洞则规定湖北新学堂的学生非从士绅中考选不可, 师范学堂只招考本省举、贡、增、附生,年在二十四岁以上,三十岁以下者23。海关的 报告则说地方官改行新学,改惜阴书院为县学堂,专课蒙童,文正书院为府学堂,专课举贡 生监24。1904 年初张百熙等上奏的重订学堂章程中也写道,各省初办学堂,学生率 皆取诸原业科举之士25。是年奏定学堂章程中的初级师范学堂章程也规定,师范 生暂时应就现有之

16、贡、廪、增、附及文理优长之监生内考取,省城初级师范学堂学生,须 选本省内各州县之贡、廪、增、附、监生;州县初级师范学堂学生,须选本州县内之贡、廪、 增、附、监生26。筹设于1903 年的三江师范学堂,早期学生主要招收年在二十岁以上三十 岁以下的举、贡、生员27。这就说明,当时新式初级学堂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原来旧有功名的 士绅。对三(两)江师范学堂学生成员的学历分析和功名的统计可以反映出这一点。在1904 至 1906 年,现存的学生名册中,共计168 人,其中无任何功名者只有11 人,占6.5%28。即 使是由民间所办的师范学堂,也有专门以旧有功名的士绅为招生对象,如张謇创办于 1903 年的属

17、于中级师范学校性质的通州师范学校,学生就是原来的贡、监、廪、增、附五项生 员29。不仅是师范生的主体是具有功名的士绅,而且当时官办高等学堂、中学堂的生源基本上 是年龄在二十至二十五岁间,曾有小功名的士子。科举废除的江苏学政唐景崇在关于学务的 奏折中指出,江苏每府廪、增、附生约在千人以上,其年壮有志进修者殆不下数百人,如 统归之师范传习所,恐难容纳,他认为按奏定学堂章程,中学阶级与廪、增、附生尚属 符合,因此惟有多立中小学堂,使诸生入堂安心习业,小学程度未足者,令其补习30。 其实,开办于1903年5 月9 日,由两江总督魏光焘总理学务,由缪荃孙作总教习的的江南高 等学堂,其所招收正课学生全部为

18、贡、廪、增、附、监生这一类下层士绅31。据黄炎培在民 国时期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江西省所办的江西大学堂、武备学堂、方言学堂、实业学堂、 初级师范、洪都中学、南昌县立高等小学等所招学生俱是五项生员32。而从当时的一些招生 广告中也可以一窥此情形。1903 年江苏省中学堂出现缺额,要求报考的苏、松、常、太、镇 学生必须是年二十五岁内的举、贡、生、监;镇江府中学堂招生不足,由祥太守示招廪、贡、 生、监33。何一民对1907至 1908年四川成都部分学堂学生成员的统计也显示出其这一特 性(见表 3)。即使是巡警学堂等也多招收有旧功名的士子34。当时公派的留日学生中,也是 这些旧日士子占了绝大多数,如1

19、906 年福建留日官费生共七十一人,其中举、贡、生、监为 四十九人,童生十九人;陕西留日官费生共五十五名,其中举人、生、监为三十八人,生童 为十七人;贵州九十七人中,其中举、贡、生、监为九十五人。就是在私费留日学生中也是 这四类人占多数,如福建私费留日学生中,举、生、监为三十人,童生为二十人,捐职者十 七人;陕西的十一人中,生、监三人,童生八人;贵州的三十二人中,贡、生、监为十九人, 童生六人,捐职四人35。这也说明,科举改制相对来说,对下层士绅的影响更大一些,使他 们成为亦旧亦新的过渡一代。表 3 :清末学堂学生功名统计表资料来源:江南高等学堂辑:江南高等学堂群英录(光绪二十九年);浙江官立

20、法政学堂 全体同学录(1907-1910);江苏教育总会文牍第 3编、第 4编;四川教育官报1907-1908 年所载各校学生名单改制,转引自何一民:转型时期的社会新群体:近代知识分子与晚清四 川社会(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2 年),第 25 页;大学堂师范毕业照章给奖折,分 别见学部官报第5 期,第19期。科举废止后,清政府要求各督抚、学政切实督饬地方官劝谕绅士广设小学堂,裁节官 中不急用之费,捐募绅富有力之家,通力合作,同时并举36。科举的废止,使得原先对新 学堂持观望态度的士绅投入到新式教育中来。如日本学者市古宙三所指出的,尽管作为一个 阶级,士绅集团始终是反对废除科举制的,但是废

21、除科举后,因学堂也能授予各种旧式功名, 他们迅速利用学堂来保持其特权,不仅送其子弟入学,也热衷于开办学堂,甚至不惜用自己 的钱来办学堂。士绅阶级不仅创办了几乎所有的私立学堂,而且由他们发起并开办大部分公 立学堂 37。那么到底是哪些人在办学堂?从当时江苏兴办新学的官方文书列有不少为办学士 绅请奖的事例,可以反映出当时士绅兴学的一斑。在江苏省,除了官立学堂外,城市中的学 堂大多数还是由具有相当功名的士绅创办的38。1907 年直隶曾对各属因办学出力及捐助学堂 经费而获奖励的人员作过统计,共计310 人,其中实官及捐有各种职衔者47人,占15%;各 类举贡生监127人,其中各类生员39人,监生19

22、人,文生49人,占 40%;民、商人38人, 占 12%;绅董或董事 21 人,占 7% ;其他人员 13 人,占 4%;未标明出身者 64 人,占 21%39 。 这一统计中,可以看到具有初级功名的士子,对于兴学的热诚。在教员方面,根据山西省 1907 年的调查,对中学堂以下职员和教员的统计显示,低级功 名的士子占绝对的比例。在总共522 人中,各级生员共有278 人之多,占53%;举人 54 人, 各类贡生67人,占23%;新式学堂出身者59人,占11%;有各类职衔者38人,占6%40。1907-1908 年间在江西、安徽与山东的抽样调查,也反映出下层士子、新式学堂出身者以及举人与贡生,

23、是新式学堂教职员的主体。江西12 所学校总共155名教职员中,举、贡、生、监为95 人, 占61%;新式学堂出身者40人,占25%;进士及有职衔者15人,占10%。安徽11 所学校150 名教职员中,举、贡、生、监为87 人,占58%;新式学堂出身者41 人,占27%;进士及有职 衔者 12 人,占9%。山东15 所学校165 中教职员中,举、贡、生、监为70 人,占42%;新式 学堂出身是为36人,占 21%,而进士及有职衔者37人,占 22%41。直隶属1907 年的材料显 示,1907年分派各属中学堂的教员共68 人,其中举人、贡生10人,生员、监生21 人,新 式学堂经历者29人,其他

24、出身者8 人;分派各属初级师范学堂的93人中,举人、贡生 6 人, 各类生员68 人,未明者19人;分派各属高等小学堂的209人中,举人、贡生15 人,各类生 员 179 人,未明者 15 人 42 。依据 1908 年湖北全省各学堂职员一览表,在湖北 173 所各 类学堂 2,367名教职员中,具有进士出身的占1.68%,举人占 6.29%,贡生占10.35%,生员 占 45.61%,监生占 7.18%,有职衔或新学经历者占 17.28%,未标明身份者占 11.49%;而在所 有教职员中,同时具有旧式科举功名和新式教育经历者有1,020 人,占43.09%。从这些抽样 的统计中可以看到,科举

25、的改制与新式学堂的大量设立,使下层士绅获得晋升的机会,而下 层士绅也充分利用这一上升的机会,成为推广与创办新式学堂的主体。正是这一批人形成了 既不同于旧式士绅、又不同于完全新式教育的新士绅,这是过渡的一代人。也正是这一代 人感受著中国近代社会的巨变,并努力适应与促进这一变革。他们的一些人既是高等学堂的 主体,又是主要面向年龄较小无功名者的初级学堂的教习主体,又是基层新式初级学堂的主 要设立者和管理者,成为新式的学绅。在县以下办学,主要是由当时的绅董层所主持的,如在上海宝山县,1902 年宝山知县王 得庚与绅士潘鸿鼎、袁希涛等倡办县小学堂,并照会全县厂、镇、市就镇筹款,开办蒙小 学堂43。在苏州

26、,长元吴三县据府依小学堂章程广设学堂的札命,令所属各乡镇董将旧有 公款之义塾一律改为学堂,各按经费多少,分办高等初级两项小学堂。在丹徒县,郭子华 大令奉两江学务处札,同地方绅董共同酌议,将镇郡城内外原有义塾一律改为小学堂44。 在钱门塘乡,其学校最初是由乡董童以谦主持下成立的,经费也是由学董筹垫贴助的,而后 即后县署早请经费。童以谦,字翼臣,咸丰五年生员45。上海市的陈行乡,其新式教育就是 在地方大族秦氏主持下建立起来的,秦锡田、秦荣光父子及其师弟、亲戚在清末建立起一系 列的新式学堂。秦荣光等所创办之三林学堂,创办后由于成绩出色而受到官方的奖励46。当 时的报纸上对绅董兴学也有大量的报导,如常

27、州,郡向有之各义塾现已由绅董改为蒙养学堂 阳湖雪堰桥镇董吴治普等禀请拨庙捐兴学;在太仓,罗店镇董丁祖荫等设镇公立小学堂;在 苏州,陈墓镇经董朱芳祖绅士改义塾为公立学堂47。同时主要由地方生监层出资设立与经营 的义学,此时也纷纷改为各类小学堂48。这些事例可以说明,科举的兴废,在地方层级使得 原先的地方乡董等利用官方给予的合法权力兴办学校。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公立与民立(私立)学校的比例迅速增加。据清政府官方的不完全 统计,在1903 年,67%的现代学校是由官方设立的,1904 年,这一数字是85%,1905 年官方 所设立的学校的比重迅速降低,1906 年只占全部学校数的7%。相反,公立学校与

28、私立学校的 比重则迅速上升。1903年,公立与私立学校所占比重分别为19%与 7%,1904年是 21%与 15%, 1906年为 40%与 52%,1907年为40%与46%。这一趋势在江苏省也表现得相当明显,不过,由 于地域经济发展的不同,相对来说,经济较为发达的苏南一带,公立与私立学校的数目远远 超过官立学校,而较不发达的苏北一带,尽管学校数量有了较大的增长,但其学校的设立主 要还靠官方49。对于私立学校数目的迅速增长,正如兰金(mary backus rankin)在研究清 末浙江知识份子时所指出的那样,其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应该是由原来的私塾或宗族的学塾 转变而来 50。其实不仅是私立

29、学校,许多公立学校也是由私塾改良而来。根据河南省的一份 统计,由私塾改良的公立初等学堂就有1,424 所,由私塾改良的公、私、官立初等小学堂共 2,029所,而1907年学部统计时河南的公立初等小学堂才1,418 所,公、私、官立的全部初 等小学堂共2,398所 51。如果我们根据当时报纸发表的零星统计来看,也可以发现公立学校 的真正增长是在1905 年以后。在科举废止的前夕,公立学校并不多。1905 年淮、扬、徐、 海、通各州的蒙小学堂,其中官立者有227 所,民立学堂有87 所,而公立学堂只有11 所。 苏南松江府城学堂的统计则表明,1905 年官立学堂只设立1 所,公立学校3 所,民立学

30、校则 有 12 所。在苏州一地,1906 年的海关报告中说:就小学数而言,官立约有二十五校,公立 约二十一校,私立亦有二十八校之多,女学堂四校尚未计入。52 上海一地,据1906 年的统 计,各乡所设立的125 所小学堂中,官立为27 所,公立为43 所,民立与私立为49 所,公立 与私立学校占绝对多数53。其中对照学部的统计,就可以发现,公立学校数量的上升,科举 的废止应该是最大的原因。也就是说,在这一时期,士绅阶层利用科举废除之际,有意识地 与官方进行合作,并进而通过官方扩展其权力,使下层士绅的角色合法化,从而使双方受益。 用法国学者巴斯蒂(mariannebastid)的说法,1901T

31、906年间,政府、官员和士绅共同致 力于新式学校的创立,是双方的合作时期54。根据 1904 年的奏定学堂章程中有关官立、公立和私立的说法,府厅州县筹官费所设 为初等官小学;以义塾、善举等事经费所立,以赛会、演戏等所积公款所设者为初等公小学; 一人独立出资、家塾或塾师设馆授学,为初等私小学55。这意味著,地方学校主要是由地方 绅董所控制或为其所创办的,同时,地方公立学校的设立也就是意味著如何分配已有的地方 公款以及如何进一步筹集地方办学款项。由于当时的一些地方公款,如书院经费等是官立学 校的经费,使得原先不足的地方教育经费更为缺乏。而公立学校数目的激增,意味著需要更 多的教育资金,唯一的方法是

32、向民间派收学捐。即以江苏而论,据当时报导,仅苏南一地, 从1904年12月至1905年11月间,即有二十六起由地方士绅提请抽捐、包捐、溢征等为兴 学经费的事例 56,以致于时人感到各县设立中小学堂动辄开捐筹款,如近年来丝绸鱼肉等 捐无地无之57。这样在筹集地方教育资金的过程中,地方士绅获得了部分征收地方税收的 权力。同时,随著科举的废止,原先的地方士绅不仅充分利用了官方设立的学堂等来为自己获 取地位,而且大量介入了地方公共事务,这也引起地方社会的阶层的分化和重组。依就地筹 款兴学的原则 58,这就意味著对地方公款的争夺与对普通民众的进一步榨取。前者意味著新 旧士绅间的冲突,地方社会的分化和嬗变,后者则意味著地方士绅势力的扩展。在科举废止 后,士绅阶层确实发生了变化,但这种分化与衍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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