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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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前言3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工作格局3一、安全生产方针3二、安全生产工作格局3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5第三章施工供风、供水、用电相关工种9第一节空气压缩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9第二节冷冻机(氨压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4第三节水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6第四节柴油发电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8第五节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0第六节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3第七节通信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6第八节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7第九节汽车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9第四章起重、运输相关工种31第一节门座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1第二节塔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8第三节桥(龙门)式

2、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6第四节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1第五节汽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9第六节油罐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3第七节叉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5第八节卷扬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7第九节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9第五章土石方工程相关工种72第一节推土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2第二节挖掘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6第三节铲运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0第四节装载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3第五节潜孔钻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6第六节凿岩台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9第七节风钻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92第八节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94第九节撬挖工安全操作规程98第六章基础处理工程相

3、关工种100第一节钻探灌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00第七章砂石料及混凝土工程相关工种103第八章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工种147第九章检测和试验相关工种171第十章主要辅助工种179前言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工作格局一、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舆论监督支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规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行为, 以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编制本手册。第二条本手册以水电水利工

4、程通用安全技术规程DL/T5370-2007、水电水利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L/T5371-2007、水电水利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操作规程DL/T5372-2007、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L/T5373-2007,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为依据。第三条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要求,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熟悉、掌握和遵守配合作业的相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第四条施工作业队、班组应坚持工前安全会、工中巡回检查和工后安全小结的每日“三工”活动、预知危险活动、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活动。第五条各项目应坚持定期培训的教育制度,施工作业

5、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本专业安全技术和本手册的学习、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第二章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第一条凡是从事水电水利土建施工及机电安装、运行、维修、金属加工、电气作业、起重运输等工种,应遵守水电水利工程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DL/T5370-2007有关规定。各专业工种应熟悉本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专业安全技术规程。第二条作业人员应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三条服从领导和安全监察人员的指挥和监督。第四条遵守纪律,做好交接作业,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作业中不得说笑打闹,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不得喝酒。第五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

6、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第六条应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多工种联合作业时,尚需遵守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第七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并遵守相应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八条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不得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等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第九条未经许可,不得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第十条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作业时不得赤膊、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敞衣、戴头巾、围巾、穿背心。第十一条不得靠在机器的栏杆、防护罩上,以及在

7、皮带机上休息。第十二条不得在坑内、洞口、陡坡下等危险处休息。第十三条从事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作业人员不得在脚手架上爬行或不挂保险带在高处移动,严禁手拿任何物件攀登爬梯和构架。第十四条上下班应按规定的道路行走,注意各种警示标志和信号,遵守交通规则。第十五条人员不得在吊物下通过和停留。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不得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 粉尘生产场所进食、饮水。第十七条不得在同一断面或附近进行上下双层作业,若无法避免时, 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第十八条洞内作业前,应检测有害气体的浓度,当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规定标准时,应及时排除。第十九条施工现场所有的材料,应按指定的地点堆放

8、;进行拆除时, 拆除的材料应随拆随清,不得妨碍交通。第二十条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及超负荷运转。试运转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第二十一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各种电动机应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应拉闸加锁。第二十二条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应停电并挂标志牌,标志牌应该谁挂谁取。检查确认无错误后方可合闸。不得在机械运转时加油、擦拭和修理作业。第二十三条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各种设备、附件、工具等安全可靠 ,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检修,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具O第二十四条各种机电设备的信号、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应经常检查其灵敏性、保持齐全有效。第二十五条

9、使用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除具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等安全措施外,还应戴绝缘手套。第二十六条非电气人员不得安装、检修电气设备。不得在电线上挂晒衣服及其他物品。第二十七条机械的运转部分及导轨面上等部位不得放置各种物品,设备运转中不得调整安全防护装置及给转动部位加油润滑,操作者离开岗位时 ,应停机、停电。第二十八条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作业,应保持设备整洁、润滑良好。第二十九条作业地点及通道应保持整洁畅通,物件堆放应整齐、稳定 O行车道、厂区重要通道不得堆放杂物,并按规定保持一定的距离。第三十条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各种消防工具、器材应保持良好,不得乱用、乱放;不得在严禁吸烟的地方吸烟、动

10、火。第三十一条变电室、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乙快站、空气压缩机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第三十二条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不得安装、维修和操作特种设备。第三十三条当班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对工具、设备进行清点和维护保养,并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第三十四条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第三章施工供风、供水、用电相关工种第一节空气压缩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条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条空气压缩机房应保持清洁和干燥。第三条不得将汽油、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在机房内和储气罐附近,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11、第四条储气罐存放处应通风良好。距储气罐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和热加工作业。第五条空气压缩机在运行过程中不得对其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作业。第六条安装或检修后的空气压缩机,应进行试运转,确认性能可靠后方可带负荷运行。第七条操作高压开关柜,应站在绝缘胶皮垫上,并戴上绝缘手套。第八条不得使用汽油或煤油清洗空气压缩机的空气滤清器,气缸和其他压缩空气管路等零件。不得用燃烧方法清除管道油污。第九条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不得将管口对着人体或其他设备。第十条内燃机冷却水温过高需要打开水箱盖时,应戴手套或用厚布衬垫,人的面部应避开水箱口。第十一条不得接近明火源加油。第十二条移动式油动空气压缩机,应遵守下列规定:1、

12、启动前的检查与准备:(1)各连接部分应紧固可靠,各运转部分和阀门应动作灵活,加满冷却水;检查并添加燃油、润滑油;检查各油、水、气管道应无渗漏。(2)应确认柴油机减压杆放在启动位置。(3)应确认燃油调整杆放在低速位置。(4)应确认主离合器处于分离状态。(5)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储气罐内无存水。2、启动时:(1)分离启动机离合器,打开汽油箱油阀。(2)接通点火线路,将化油器风门关闭。(3)套上启动手轮,缓慢转动至感觉手轮的阻力较大时,急速转动23次后,打开化油器风门,再转动手轮,直到发动为止。3、启动柴油机:(1)启动机运转预热后,方可将变速箱手柄拨到高速位置。(2)将接合机手柄向后拉,使启动机小

13、齿轮与柴油机飞轮齿圈啮合。若啮合不顺,可短暂接合启动机离合器。(3)松开调速器弯杆,将离合器手柄后拉,平稳地接合启动机离合器。(4)启动机以正常转速带动柴油机,将减压杆手柄推向预热位置,待柴油机转动加热后,把燃油调整杆放在中间位置,再将减压杆推向作业位置。(5)应密切注视机油压力。柴油机发动后,及时将启动机离合器分离,关闭汽油箱油阀,待气缸内汽油烧完后切断点火线路,停止启动机,启动机连续运转不得超过15min。(6)柴油机启动后,应分别用低速、中速、额定转速进行加热运转,同时注意各仪表读书应正常,水温升至55以上后,方可带负荷运转。4、运转作业:(1)注意柴油机仪表读数,倾听机械机械运转声音应

14、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2)空气压缩机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160C,润滑油温度为5085, 润滑油压力应为98kPa294kPa,但不得低于98kPa。(3)储气罐内最大压力不许超过铭牌规定的压力。(4)所有连接部分不得有漏气、漏油或松动现象。(5)每工作2h4h,应开启中间冷却器和储气罐的冷凝油水排放阀门12 次。(6)空气压缩机长时间连续运转后,不得用冷水冲洗。5、停机:(1)停机时须逐渐开启储气罐的排气阀,使气压逐渐降低,并相应降低柴油机转速,使空气压缩机在无负荷、转速在550r/min600r/min情况下运转5m in lOmin。(2)脱开主离合器,空气压缩机停止运转。

15、(3)将柴油机转速降至500r/min55Or/min,继续运转5min,然后停止供油 ,使柴油机停止运转。(4)关闭柴油机出油阀。(5)冬季温度低于5c时,停机后应立即放尽未加防冻液的冷却水。(6)其他机型启动、运转、停机等操作按其说明书执行。第十三条固定式电动空气压缩机,应遵守下列规定:1、启动前的准备和检查:(1)清除机体和电动机附近的工具和杂物,并清扫干净。(2)曲轴箱中的油质和油量应符合要求。(3)压气管路各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开机前的位置。(4)长期停机后,应向齿轮油泵内注满机油,摇动齿轮油泵使油压升到10 OkPa以上。(5)各连接部位无松动现象,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电动机

16、及电气设备应正常并应保证电气设备的外壳有良好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Q;启动设备动作灵活,操作把手应置于零位,油断路器在断开位置,可控硅励磁装置所有开关均处于停机位置。(6)中间冷却器如有气压,应进行排放;调节卸荷器,使空气压缩机处于无负荷状态。(7)打开冷却器进水阀,并调至适宜流量;向注油器内注入清洁的压缩机油至规定高度,摇动注油器手柄,向气缸内注油,并确认油已进入气缸。2、运转作业:(1)各仪表指示,各部位油位、油温、油压、水温、排气温度及气压等应符合要求。(2)电动机及机械部分应无异常响声和振动,电气各部分运行正常无过热现象,电流表、电压表的指示在规定范围内。(3)注油器工作应正常。(

17、4)中间冷却器及各管路等部位无漏水、漏气等现象。(5)冷却水流量应均匀,不得有间歇性的排气及冒气泡的现象。(6)卸荷器和安全阀压力调定后不得变动。(7)中间冷却器及储气罐内积水和油每班应排放23次。(8)各部位螺丝、销子无松动现象。3、空气压缩机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作业人员应停机检查:(1)压缩机发生严重漏气或漏水;冷却水突然中断。(2)润滑油压力降到lOOkPa以下或突然中断;润滑油温度过高。(3)中间压力一级排气压力或排气温度超过允许范围。(4)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表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5)压缩机或电动机有不正常声响。电动机的滑环和电刷间有严重跳火现象。4、作业人员在停机时:(1)

18、应逐渐关闭减荷阀门,使空气压缩机空载运转。(2)应先关小冷却水的进水阀门,15min后全部关闭。(3)排放冷却水须待水温降到60C以下后进行。(4)空气压缩机日常维修及保养的废弃物(含油料)应集中保管处理。第二节冷冻机(氨压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条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O第二条开车前,应全面检查机械、电气设备及各部管道无漏气、漏水和其他异常现象,在确认整个设备完好后,才可按操作程序启动。第三条运转中应密切注意设备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时,应停机检查。发生意外危险或事故时,应紧急停车处理。第四条贮液器所贮氨液应维持在容器容积的1/31/2之间,贮液量

19、不得超过4/5,不得小于容积的1/3。第五条制冷设备的充氨应在宽敞平整的场所进行。充氨和操作时附近不得吸烟、电焊和明火。氨瓶应放置稳当,并将空瓶、实瓶分开。第六条不得将氯化钠盐和氯化钙盐混合使用。第七条氨瓶应避免暴晒、撞击。氨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第八条开关氨瓶阀门时,应站在阀门侧面慢慢操作。如遇瓶阀冻结时,可用温水解冻,不得用火烘烤。第九条在检修冷冻机前,应先将机内的氨气抽走。检查完毕以后,应将机内空气抽出。第十条氨压机工应掌握设备的泄氨紧急处理方法和对中毒人员进行抢救的方法。第十一条定期检查机械和动力机座的稳固性,保证转动的危险部位设有防护装置。安全阀、压力表必须准确、灵敏、可

20、靠,并按规定定期校验。第十二条修理盛有氨的容器时,应事先放去其中的氨,放氨时,应戴防护手套和防毒面具。第一条水泵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第二条安装水泵以前,应仔细检查水泵,水管内应无杂物。第三条吸水管管口应用莲蓬头,在有杂草与淤泥的情况下,应外加护罩滤网。第四条安装水泵前宜估计可能的最低水位,水泵吸水高度不超过6m。第五条安装水泵宜在平整的场地进行,不得直接在水中作业。第六条安装好的水泵应用绳索固定拖放或用其他机械放到指定的吸水点,不宜由人直接下水搬运。第七条开机前的检查准备工作:(1)检查原动机的运转方向应与水泵符合。(2)检查轴承中的润滑油油量油位、油质应符合规

21、定,如油色发黑,应换新油。(3)打开吸水管阀门,检查填料压盖的松紧应合适。(4)检查水泵转向应正确。(5)检查联轴器的同心度和间隙,用手转动皮带轮和联轴器,其转动应灵活无杂音。(6)检查水泵及电动机周围无杂物妨碍运转。(7)检查电气设备应正常。第八条正常运行(1)运转人员应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才能操作电器开关。(2)开机后,立即打开出水阀门,并注意观察各种仪表情况,直至达到需要的流量。(3)运转中应做到四勤:勤看(看电流表、电压表、真空表、水压表等); 勤听;勤检查;勤保养。(4)经常检查水泵填料处不得有发热、滴水现象。(5)经常检查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升应正常。(6)在运转中如水泵各部有漏水

22、、漏气,出水不正常,盘根和轴承发热, 以及发现声音、温度、流量等不正常,应立即停机检查。第九条停机(1)停机前应先关闭出水阀门,再行停机。(2)切断电源,将闸箱上锁,把吸水阀打开,使水泵和水箱的存水放出。 然后把机械表面的水、油渍擦干净。(3)如在运行中突然造成停机,应立即关闭水阀门和切断电源,找出原因并处理后方可开机。第四节柴油发电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条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第二条在发电机附近不得存放燃油或其他易燃物品。操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第三条飞轮及发电机部分应围有防护栏杆,发动机的排气管应装有消声器,并接至室外。第

23、四条机房内不得燃烧木柴或油料取暖。若采用电炉等保暖时,炉子应远离燃油箱,并应有防范措施。第五条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移动。第六条发电机带电部分,即使绝缘良好,亦不得用手触摸;试验是否带电时,须用试电笔或查看电表。第七条开机前的检查准备工作:1、发电机开启前,应检查各部整洁情况、接头连接和绝缘情况,配电器和操纵设备应正常,电刷无卡住,各部螺丝应紧固,整流子或滑环应用布擦净。2、启动前应检查柴油发动机的储气瓶压力、机油油位、燃油箱油位。3、检查连接发电机与线路的开关,励磁机磁场变阻器应在电阻最大位置,发电机及有关设备应完好,临时短路线应拆除。4、发电机周围无障碍物及遗留工具,

24、机内无异物,盘车时转动应灵活 ,可动部分与固定部分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各部润滑系统正常,油杯完好无缺。第八条正常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1、发电机在运行时不得在线路上作业和用手触高压线或进行清扫作业2、发电机组和配电屏装设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得任意拆除。3、发电机组不得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4、发电机运行时,不得人体接触带电部分。带电作业时,应有绝缘防护措施。5、发电机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械,应经常倾听机械各部声响 ,留心观察仪表,并触摸轴承等部位,应无过热现象。发现不正常情况时, 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6、发电机运行中,不得进行保养、修理和

25、调整作业。7、发电机在运行中检查整流子和滑环时,操作工人应穿绝缘胶鞋、戴橡胶手套,并在靠紧励磁机和转子滑环的地板上加铺胶皮垫。8、不得在柴油发动机运转过程中擦拭机组。9、发电机检修后开始运行前,应对转子与定子间进行检查,应无工具或其他材料遗留在内。第九条发电机运行时升高的温度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数值,如发现温度过高时,应停机慢慢冷却,查明原因后予以消除。第十条长期停用的发电机、励磁机应定期测量电动机及操作回路的绝缘电阻,其值应不小于IMC/kV。第五节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条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第二条作业人员应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

26、核管理规则GB 5306的规定,并应掌握触电急救的基本知识。第三条外线电工应有两人以上共同作业,其中由一人进行监护,不得单独带电作业。第四条地面立杆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工器具(如锹、镐、撬棍、抬杠、绳索等)齐全可靠。第五条进行换杆作业时,应先用临时拉线将该电杆稳固,方可挖掘电杆基脚。在交通要道上进行换杆时,应选择人车来往稀少的时间进行。第六条立起电杆时,基坑内不得有人停留。拆除撑杆及拉绳的作业, 应在电杆基脚充分埋好夯实牢固后进行。第七条登杆人员在登杆前,应对杆上情况和上杆后的作业顺序,了解清楚,做好准备。第八条登杆前,应检查所用的工器具,如踏板或脚扣、绳索、滑轮、 紧线器、工具袋等紧固适用,安全

27、带完好可靠。第九条外线电工应穿长袖长裤工作服,登杆前应将衣袖裤腿扣好扎紧O第十条电杆根部有裂纹或未夯埋固、电杆倾斜、拉线不妥时不得登杆第十一条登杆前应检查杆根埋土深浅,应无晃动现象,采取措施后, 方可登杆;登杆后,应拴好安全带方能开始作业。第十二条五级以上大风、大雪、雷雨、大雾不得登杆作业;体力不佳 、精神恍惚者不得登杆作业。第十三条在地面作业的人员应戴安全帽,不得在杆下逗留。杆下人员应离开电杆3m5mo第十四条杆上作业人员应站在踩板、脚扣、固定牢固的踩脚木或牢固的杆构件上。不得将安全带拴在横担上或瓷瓶柱上。第十五条在转角杆上作业时,应有防止电线滑出击伤的安全措施。第十六条杆上作业时,不得抛扔

28、工器具或材料,应用绳索系吊。第十七条杆上作业应带工具袋,暂时不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第十八条上下电杆应使用专用登杆工具(如脚扣、踩板),不得攀援拉线或抱杆滑下,不得用绳索代替安全带。第十九条冬季作业水泥杆上挂霜时,不得使用脚扣登杆。第二十条登杆带电作业,应经有关技术负责任人批准后方可执行。第二十一条登杆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束袖工作衣、长裤,穿胶鞋戴安全帽,必要时加戴橡皮手套、护目镜。第二十二条未受过单独带电作业训练的电工,不得登杆进行带电作业O第二十三条带电作业电工在来登杆前,应详细了解作业性质、顺序、 杆顶装置和电流方向,并应将上杆后的作业程序告诉监护人,征得其同意后方可登

29、杆。第二十四条作业时,应以一线工作为原则,不得同时接触两线。第二十五条杆顶同时有两个电工作业时,不得身体互相接触或直接传递工具、材料。第二十六条在元件或线路较多的电杆上作业时,应先用橡皮布或其他绝缘物体,将靠近电工可能接触的导线遮盖。第二十七条不得直接割断带负荷的线路,如因作业需要应割断时,应将割断处前后另用导线短接好后,方可割断。第二十八条带电导线断开后,不得同时接触两端的线头。第二十九条高空紧线时,操作人员应闪开紧线器,并将夹紧螺丝拧紧O第三十条高压线路未切断电源前不得登杆。第三十一条高压线路登杆作业,当接到线路已停电的命令后,登杆前应检查高压试电器安全可靠,并准备好接地线和绝缘手套。第三

30、十二条登杆到适当高处(安全距离)后,拴好安全带,进行下列作业后方能开始作业:1 .验电:以高压试电器验证线路确无电压。如高压试电器接触不到时,可用令克棒试验应无火花及放电声。2 .放电:先将地线一端接于地线网上,再以地线另一端绕在绝缘棒上与高压线接触数次以消除静电。3.接地:降地线分别接于高压电线三相上。第三十三条变(配)电站内,应在检修线路的高压断路开关上悬挂警示标志,必要时用安全锁或在站内接地。第三十四条作业完毕合闸前,应检查一切器材、工具、人员全部撤离 ,线路上及站内接地线全部拆除。第一条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条作业人员应服装整齐

31、,扎紧袖口,头戴安全帽,脚穿绝缘胶鞋,手戴干燥线手套,不得赤脚赤膊作业,不得戴金属丝的眼镜,不得用金属制的腰带和金属制的工具套。第三条作业前,应检查安全防护用具,如试电器、橡皮手套、短路地线、绝缘靴等符合规定。第四条维修电工作业时,应两人共同完成,其中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第五条常用小工具(如验电笔、钳子、电工刀、螺丝刀、扳手等)应放置于电工专用工具袋中并经常检查,使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随身佩带,注意保护。2、按功能正确使用工具:钳子、扳手不许当榔头用。3、使用电工刀时,刀口不可对人;螺丝刀不得用铁柄或穿心柄的。4、对于工具的绝缘部分应经常进行检查,如有损伤,不能保证其绝缘性能时,不得用于

32、带电操作,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第六条使用梯子,底脚应有防滑设施;两人不得同登一个梯子。第七条工具袋应合适,背带应牢固,漏孔处应及时缝补好。第八条使用人字梯时,夹角应保持45。左右,梯脚应用软橡皮包住,两平梯间应用链子拉住。必要时派人扶住。第九条室内修换灯头或开关时,应将电源断开,单极拉线开关应控制火线。如用螺口灯头,火线应接螺口灯头的中心。第十条设备安装完毕,应对设备及接线仔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合闸试运转。第十一条安装电动机时,应检查绝缘电阻合格,转动灵活,零部件齐全,同时应安装接地线。第十二条拖来电缆应在停电情况下进行。第十三条进行停电作业时,应首先拉开刀闸开关,取走熔断器(管) ,挂上“

33、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标志,并留人监护。第十四条在有灰尘或潮湿低洼的地方敷设电线,应采用电缆,如用橡皮线则须装于胶管中或铁管内。第十五条拆除不用的电气设备,不应放在露天或潮湿的地方,应拆洗干净入库保管,以保证绝缘良好。第十六条带熔断器的开关,其熔丝(片)应按负荷电流配装。更换熔丝(片)的容量,不可过大或过小。若换低压闸刀开关上的熔丝(片),则应先拉开闸刀。第十七条进户线或屋内电线穿墙时应用瓷管、塑料管。在干燥的地方或竹席墙处,可用胶皮管或缠4层以上胶布,且与易燃物保持可靠的防火距离。第十八条敷设在电线管或木线槽内的电线,不得有接头。第十九条经常移动和潮湿的地方(如廊道)使用的电灯软线应采用

34、双芯橡皮绝缘,并经常检查绝缘情况。第二十条临时炸药库、油库的电线,应用没有接头的电线,不得把架空明线直接引进库房。库内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丝等易发生火花的电气元件;库内照明应用防爆灯。第二十一条熔丝或熔片不得削细削窄使用,也不应随意组合和多股使用,更不应使用铜(铝)导线代替熔丝或者熔片。第二十二条操作隔离开关及油断路器时,应戴绝缘手套,并设专人监护。第二十三条40kW以上电动机进行试运转时,应配有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一个电源开关不得同时试验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第二十四条电气设备试验时,应有接地。电气耐压作业,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并设专人监护。第二十五条试验电器设备或器具时,应设围栏并挂上“高压

35、危险!止步 ! ”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第二十六条耐压结束,断开试验电源后,应先对地放电,然后拆除接线。第二十七条准备试验的电气设备,在未做耐压试验前,应先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合格者不得进行试验。第二十八条不应将易燃物和其他物品堆放在干燥室。第二十九条施工机械设备的电气部分,应由专职电工维修管理,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任意拆、卸、装、修。第七节通信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条通信电工应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条通信电工应熟悉设备技术性能及工具、仪表仪器的使用方法。第三条通信设备、线路及杆塔应有可靠的防雷措施。雷雨前后应对防雷设施做认真的检查、测试。第四条通信线路与

36、低压交流线路共杆架设时,通信线路应在低压交流线路的下放,与交流低压线路的垂直距离应大于或等于1.5m。第五条在共杆上施工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第六条应定期对线路、杆塔进行安全检查。第七条通信电工还应遵守外线电工、维护电工及充电工的有关安全规定。第八节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条充电工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第二条不得在蓄电池室内点火、吸烟和安装容易产生电气火花的器具 (如开关、插座等),蓄电池室门上应有“危险”、“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第三条在调配电解液和向电池中注入电解液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调配电解液时,应将硫酸徐徐注入蒸镭水内,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 ,以便混合均

37、匀,迅速散热。不得将蒸饰水向硫酸内倾倒。2、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耐酸胶皮手套,要围耐酸胶皮围裙和穿耐酸胶皮靴子。3、硫酸飞沫落到衣服上、脸上或手上时,应迅速用5%的碳酸钠溶液清洗,然后用清水冲洗。4、硫酸应保存在玻璃缸或耐酸瓷缸中,缸应放在结实的筐内,筐上应有体耳,以便安全搬运。第四条充电设备或安全防护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进行修理 ,并向上级报告。在未修复前,不得使用。第五条焊接蓄电池桩头时,可用碳棒电阻焊或气焊,电阻焊用8V14V 的低压变压器变压或用6V12V的蓄电池作电源焊接。不得用自耦变压器降压焊接。第六条扳手等手工器具,应在其柄上包绝缘层。第七条蓄电池充电前应将各部洗净擦干

38、,整齐放在平台上。连线前应将塞盖打开保持通气孔畅通,同时检查蓄电池内电解液容量,如不足则添加蒸播水。将通过整流器的直流电,按正负极正确地连接。第八条充电操作人员遵守下列规定:1、作业时不得吸烟。2、在专门隔离开的地方进食。3、吃饭前应先洗脸、洗手、刷牙漱口。4、不得用有伤口的手去直接接触铅的氧化零件。第九条充电完毕后,应立即脱下工作服。洗净手、脸,有条件时可淋浴冲洗。第十条废弃的电解液及硫酸应集中保管处理,严禁乱弃乱倒。第一条汽车电工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第二条汽车电工应穿戴耐酸碱防护用品。第三条车间内应备有苏打水和氨水溶液(含氨10%),作为中和落在作业人员身上的硫酸之用。第

39、四条作业前遵守以下规定:第五条检查各种电气设备(充电机、试验台、电烘箱)及用电器具的接零保护齐全良好,各种插头、开关绝缘良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1、检查通风设备良好,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2、检查酸、碱容器及废液排放、处理装置应无异常情况,发现跑、冒、滴、漏及时修理。3、检查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如有缺少或失效时,及时增添与更换。第六条开始作业前,打开通风设备,将酸蒸汽及时排出户外。第七条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火与吸烟,电气闸盒应有防护罩。第八条搬运蓄电池时,应做到稳搬轻放。第九条从事铅作业人员应戴过滤式防铅或铅雾口罩,并定期更换或经常清洗所用的滤料。第十条饭前及下班后应洗手,用肥皂刷洗,或用2%3

40、%醋酸溶液先浸泡5min然后用肥皂刷洗,不得在车间内吸烟、饮食。第十一条在汽车上拆卸蓄电池时,应先将搭铁线、连接线、电动机线依次拆下,最后拆去蓄电池的固定架。安装蓄电池时则与拆卸反序进行。第十二条从车上拆下蓄电池进行小修时,应将蓄电池洗净、擦干,然后将塞盖打开,静放30min40min,再进行作业。第十三条按原车规定安装蓄电池连线时,若产生小火花,应立即停止 o查明原因,排除后方可重新连接。第十四条用高率放电气检查行驶车辆上的蓄电池,应先将蓄电池盖塞打开,静止30min40min后,才能进行检查。第十五条拆卸发电机、电动机时,应先切断电源总开关,或将蓄电池的搭铁线从桩头拆开放好。第十六条在车上

41、拆装启动电动机时,应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第十七条检查车辆电器时,遇有油污和容易着火的部位,应用试灯或电表检查,不得用打火的方法进行检查。第十八条修理和调整带有高压的电气时,应用绝缘工具进行断电后作业。第十九条在试验台上试验发电机、电动机时,应紧固夹牢。第四章起重、运输相关工种第一节门座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条门座式起重机(简称门机)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第二条司机应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1.0以上,辩色能力、听力良好,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和精神不正常等疾病,符合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第三条新安装、搬迁或修复后投入运

42、行前,应按规定进行该门机的负荷试验,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第四条门机不得吊运人员。吊运易爆等危险品时,应有专用装运装置 。吊运重要物件时,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现场有安全员进行监护。第五条起吊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不得歪拉斜吊和起吊被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体或与地面冻结(含黏结)以及被其它物件卡压的物件。第六条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幅度指示器系统、力矩指示器系统、起升高度指示器系统等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度和可靠性,大车行程开关触及限位装置时能做到及时断电保护。第七条门机在气温低于-20C、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此时,吊钩应升至最高位置,臂杆升至最大幅度并转至

43、顺风方向,锁住回转制动踏板,台车行走轮用防爬器卡紧,夹轮装置锁定。第八条机上不得用明火取暖,用易燃油料或清洗剂、香蕉水等清洗设备零件时,不得使用明火和吸烟。废油及擦拭材料不得乱放乱泼,应回收入库妥善处理。第九条机房、配电室、变压器、操作室等主要部位应配置相应规格要求的灭火装置,并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剂料。电气设备失火时,应立即切断有关电源。第十条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高压开关柜前应铺设橡胶绝缘板。电气部分发生故障,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维修使用的工作灯应使用安全照明。各种保险元件的额定容量不得超过规定值,不许任意加大,不准用其他金属丝(片)代替。第十一条夜间作业、机上及作业区

44、域应有足够的照明。臂杆及竖塔顶部应有红色警示信号灯。第十二条司机饮酒后和非本机司机均不得登机操作。第十三条司机应做到“十不吊”,即在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操作人员应拒绝吊运:1、捆绑不牢、不稳的货物。2、吊运物品上有人。3、起吊作业需要超过起重机的规定范围时。4、斜拉重物。5、物体重量不明或被埋压。6、吊物下放有人。7、指挥信号不明或没有统一指挥。8、作业场所有不安全,可能触及输电线路、建筑物或其他物体。9、吊运易燃、易爆器,没有安全措施。10、起吊重要大件或采用双机抬吊,没有安全措施。第十四条司机在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应鸣铃:1、起升、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2、起吊物从视界不清处通过时,应连

45、续鸣铃。3、在接近跨内另一台起重机时。4、吊运货物接近人时。5、在其他紧急情况时。第十五条起动前应进行以下检查和准备:1、行走轨道、回转盘及各种传动机构、开式齿轮啮合面上应无障碍物。2、取掉台车行走轮的防爬器和松开大车固定的夹轨器。3、各主要结构连接螺栓应无松动。4、寒冷季节应清扫扶梯和平台上的霜雪。5、按润滑周期表的规定对各部位进行润滑。6、检查起重及变幅钢丝绳端头应牢固,发现扭曲、挤压变形的断丝时, 应立即停止运行,并报告机电设备和安全部门。7、各接触器应完好,各限位开关齐全,动作灵敏可靠。8、电缆无破裂漏电现象,各导线绝缘表层无明显损坏。9、电源电压应符合规定。其变动范围不得超出规定。1

46、0、各操作手柄应置于零位。11、吊钩防脱装置完好有效。第十六条启动后应进行以下检查(空载):1、各传动机构齿轮啮合正常,无异常声响。2、各仪表指针位置正确,接触器、限位开关及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可靠。3、各机构联合运转5min7min,确认各部机构正常灵活可靠后方可投入作业。第十七条门机司机和起重作业人员应按GB5082要求作业。第十八条司机应应听从作业指挥人员的指挥,确认信号后方可操作, 操作前应鸣铃。发现紧急停车信号(包括非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应立即停车。有疑问或察觉存在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鸣铃并通知底面作业人员。第十九条司机作业时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与他人闲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

47、位。第二十条起吊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规定工况的允许值。第二十一条司机接班后首次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30cm左右,确认制动器可靠,并由起重作业人员检查被吊物件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接到起升信号后,再继续起吊。第二十二条起吊重物时,操纵控制器应逐档提增速度,不得越档越级操作。第二十三条回转时,应操作平稳、匀速转动。第二十四条被吊物件需要逆向运行时,应先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待机械完全停止,物件平稳后方可进行反向操作。第二十五条行走时应尽可能使臂杆平行于轨道方向,并由专人监视电缆的收方和大车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司机停车,起重机离轨道端头不得少于3m。第二十六条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或臂

48、杆下降到最大幅度位置时,起升和变幅卷筒上至少要留有3圈钢丝绳。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应排列整齐。第二十七条运转中,应经常听各传动部位声音是否正常,检查各部轴承的温度不得超过85,各电动机的温升不得超过60。超过温度控制或发现其他问题应立即停机。第二十八条传动部位的调整和检修作业须在停机并切断相关电源后进行。第二十九条作业时遇突然停电或发生其它故障,应将控制器回零位, 并切断控制电源。第三十条起吊物件越过障碍物时,应先将物件起升超过障碍物最高点的1.5m,然后跨越。第三十一条两台同类型门机抬吊,应根据现场情况编制安全措施,并经机电及安全部门批准。其抬吊重量不得超过双机额定起重量的75%,单机所分担的

49、负荷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吊运大件时宜用平衡梁吊挂 ,无平衡梁时,应随时保持钢丝绳的垂直。第三十二条两台门机不得在同一跨栈桥上作业。两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相距不得小于9m,并要注意回转方向,避免臂杆相碰。第三十三条停机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1、将臂杆落至最大幅度位置,转至顺风方向。空钩升至距臂杆顶端56m处。2、将起重机开至安全无干扰的地方。3、将各控制操作手柄置于零位,并切断电源。4、按规定做好各部位的日常保养工作,清点工具,做好防火检查。5、如停机时间较长,应将夹轨装置投入或将大车行走轮用防爬器锁定, 回转机构脚踏制动器用重锤制动住,变幅机构开式齿轮中间用木楔塞住 o检查无误后,

50、关门上锁,断开外部电源。第三十四条门机日常保养应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1、检查各减速箱的油量和油质,按规定对各润滑部位加添润滑油,润滑油脂应保持清洁,型号符合要求。2、检查各传动机械基础部位和各结构部位的连接螺栓,如发现松动应按规定力矩及时紧固。3、检查各制动器的间隙及效能。4、检查并保持各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活性与可靠性。5、检查钢丝绳,其断丝根数、磨损量或其他损坏是否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如达到立即更换。检查卷筒钢丝绳应无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压板牢固可靠。6、检查竖塔顶部滑轮、臂杆顶部滑轮和吊钩的滑轮的运转情况,如有卡阻、颤动响声或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时应立即检查或更换;检查吊钩磨损程度和

51、防脱钩装置的可靠性。7、电气设备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专职电工及时进行检修。8、检查行走轨道基础,接地装置应保持良好。9、做好全机的清洁工作,应经常保持整洁。10、设备大修后投入使用,应按磨合期规定进行保养。第三十五条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应做好“五交”、“三查”。具体要求如下1、交接班应在机上进行。2、交班人员要为接班人员提供方便,白班应为夜班创造条件,交班前要切实做好机械的例行保养工作,完整填写机械运行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3、接班人员应提前15min达到工作岗位、做好接班准备。4、交接双方要认真做好“五交”、“三查”:即交生产任务、施工条件及质量要求;交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交随机工具及油料、配

52、件消耗情况;交事故隐患及故障处理情况;交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查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查机械运行记录准确完善;查随机工具齐全。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应向有关部门报告。5、设备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长,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可向接班人转交,转交时应将事故的全部经过、处理情况和意见交代清楚。6、交接班双方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共同签字。第二节塔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条塔式起重机(简称塔机)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第二条司机应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1.0以上,辩色能力、听力良好,身体健康,无心

53、脏病、高血压和精神不正常等疾病,符合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第三条每个运行台班应专职配备司机。实习学员只有在司机的监护下 ,才允许进行操作;监护时,司机不得从事其他作业。第四条司机应穿工作服,应将长发塞入工作帽。第五条新安装、搬迁或修复后投入运行前,应按规定进行该塔机的负荷试验,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第六条不得进行斜吊、拉吊和起吊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冻结以及被其他重物卡压的物件。第七条在气温低于-15C、雷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 不得作业。大风时,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小车应移至安全位置,吊钩升至极限位置,大车应锁紧夹轮器。第八条司机酒后或非本机人员严禁登机操作。第九条学

54、员不得擅自进行设备调整工作。第十条机上不得用明火取暖,废油及擦拭材料不得乱泼乱扔。第十一条机上应配备灭火器,并放于明显、易于摘取的位置。电气失火时,应立即切断有关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第十二条电气部分发生故障,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各种保险元件的额定容量不得超过规定。第十三条塔机不应吊运人员。吊运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有专用装运装置。吊运重要物件时,应有专门安全措施,现场有安全员进行监护。第十四条司机应做到“十不吊”,即在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操作人员应拒绝吊运:1、捆绑不牢、不稳的货物。2、吊运物品上有人。3、起吊作业需要超过起重机的规定范围时。4、斜拉重物。5、物体重量不明或被埋压。6、吊

55、物下方有人。7、指挥信号不明或没有统一指挥。8、作业场所有不安全,可能触及输电线路、建筑物或其他物体。9、吊运易燃、易爆器,没有安全措施。10、起吊重要大件或采用双机抬吊,没有安全措施。第十五条司机在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应鸣铃:1、起升、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2、起吊物从视界不清处通过时,应连续鸣铃。3、在接近跨内另一台起重机时。4、吊运货物接近人时。5、在其他紧急情况时。第十六条起动前应进行以下检查和准备:1、大车行驶轨道不得有下沉现象,轨道固定部位必须牢固完好。2、松开夹轨器,清除轨道上及周围的障碍物。3、电源电缆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现象。4、寒冷季节应清扫扶梯和平台上的霜雪。5、各主要部位的

56、联接螺栓不得有松动现象,各主要部位焊缝无开裂。6、各转动部位不得有异物;滑轮、托辐、卷筒情况正常,钢丝绳卡头紧固,钢丝绳端头卡压紧固,钢丝绳无扭曲、挤压现象;吊钩防脱装置完好有效。7、各制动轮表面(主要是提升机构的)应保持清洁。8、按保养规定,对各有关部位进行润滑。9、各接触器应完好,各限位开关齐全,位置正确,动作可靠。10、各操作手柄处于零位。电源电压应正常,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规定值。11、臂架回转及其它传动部位不得有人员工作或停留。12、起动前应通知车上、车下有关人员,然后发出启动信号。第十七条启动程序1、合上各屏的动力电源开关及操作回路开关。2、接通司机室内总控制柜的空气开关。3、操纵各

57、控制器手柄,即可进行作业。第十八条启动后的检查(空载)1、各传动机构齿轮啮合应正常,无异常音响。2、检查各仪表指针位置正常,各接触器、限位开关及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3、各机构联合运转lOmin,确认各部位动作正常可靠,方可正式投入作业。第十九条塔机司机和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应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起重指挥信号。第二十条司机应听从作业指挥人员的指挥,得到信号并确认后,方可操作,操作前应鸣号。如对信号有疑问,应立即断鸣号或用声讯询问,了解清楚后方能操作。发现紧急停车信号(包括非指挥人员发出的停车信号)应立即停车。司机应关注作业人员的位置和动作,察觉不安全时,应及时停车和鸣号,通知地面作业人员。

58、第二十一条司机在作业中,应集中精力,不准吸烟,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或与他人闲谈。作业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第二十二条起升、下降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起吊物的重量,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的在不同幅度时的允许值。重物吨位不明时,应在检定确认后,方可起吊。2、操纵控制器时,应从停车点(零位)转动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加速度,不得超级操作。在变换电动机旋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指针转向零位 ,待电动机静止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各型号规格的塔式起重机应按塔机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3、在吊钩提升到接近高度限位开关或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行走限位开关时,应分别降速至停止位置。4、

59、起吊物件越过障碍物时,应先将物件起升超过障碍物最高点的1.5m ,方可跨越。5、起吊时不得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应用绳索绑扎牢固或用吊笼装吊 o作业时,如遇停电应将重物方下,不得悬挂在空中,吊起的重物严禁自由下落,并避免下落过程中紧急刹车。落下重物时,应用手制动器或短时间内脚踏刹车缓慢下降。6、司机接班后,首次起吊重物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30cm左右,确认制动可靠,方可继续作业。7、正常作业时,一般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30cm左右。由地面作业人员检查被吊重物绑扎的牢固和稳定性,认定可靠后再继续起升。8、起吊接近满负荷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左右后,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钢丝绳的受

60、力状况,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起吊。9、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至少留3圈钢丝绳(不包括压板下面的部分)。第二十三条回转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上回转式塔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2、遇到大逆风时,应用一档慢速启动,并不得快速进档。3、与顺风且风力较大时,应先在一档停留约2秒后,再进二档。第二十四条小车变幅应遵守下列规定:1、起吊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的在不同幅度变化时的允许值。2、更换大、小吊钩作业时,应注意检查钢丝绳在卷筒上的排列情况。第二十五条大车行走应遵守下列规定:1、接通主司机室和下司机室的紧急开关。2、无论在主或副司机操作室时,都应相互接通转换开关。3、行走发生故

61、障时,应立即断开紧急开关。4、行走台车有一台或两台电动机发生故障时,可切断大车控制屏上的控制闸刀,可仅用前支架两台电动机或仅用后支架两台电动机运行(但不可经常使用)。不得用前、后支架各一台电动机进行运行。5、大车行走因故发生偏移时,可断开控制闸刀进行短暂的单边运行, 用以纠偏。6、行走时臂杆转至轨道方向,不得回转与行车同时进行。大车行走时 ,地面应由专人监视电缆的收方和大车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司机停车或手动断开大车行程开关。起重机停车时离轨道端头不得少于3m。第二十六条大车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1、运转中,应经常观察各仪表读数,听各传动部位声响,检查各部轴承的温度不应超过85C,各电动机

62、的温升不得超过60。超过温度控制或发现其他问题应立即停机。2、不得利用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达到停机的目的。3、两台同类型塔机抬吊,应有技术方案,并经机电及安全部门批准,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统一指挥。最大荷重不得超过双机额定起重量之和的75%。单机所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并应用平衡梁吊挂。起吊时动作应一致,应保持平衡梁和钢丝绳的垂直。并保证负荷分配均匀,抬吊时大车不得行走。4、作业中,不得进行调整或检修。第二十七条两台或两台以下吊车布置在同一轨道上或相互垂直、平行(臂杆会相互干扰)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吊车臂杆之间相距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mo第二十八条不允许利用塔机来推、拉其他机械或车辆。第二十九条折臂式塔机在作业中不得带载变幅作业。第三十条塔机停机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1、将臂杆转至顺风方向,小车移至塔头处。吊钩升至极限位置,不得悬挂重物。2、将起重机开到安全无干扰的地方,锁紧夹轨器。3、各控制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断开司机室内总控制柜的空气开关。4、按规定做好各部位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做好防火检查。5、检查完毕后,切断电源。如长时间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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