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制度—经济法(注会考试)课件

上传人:e****s 文档编号:168330174 上传时间:2022-11-09 格式:PPT 页数:46 大小:673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代理制度—经济法(注会考试)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代理制度—经济法(注会考试)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代理制度—经济法(注会考试)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资源描述:

《代理制度—经济法(注会考试)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代理制度—经济法(注会考试)课件(46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第三节 代理制度一、代理的基本理论(一)代理的法律特征(P22)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o【解释1】代理人从事的行为主要包括三类:(1)民事法律行为(例如订立合同);(2)民事诉讼;(3)某些财政、行政行为(例如代理专利申请、代理商标注册)。o【解释2】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立遗嘱、结婚)、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代理。第三节 代理制度o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o【解释1】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o【解释2】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必须以“自己”的名

2、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节 代理制度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o【解释1】由于“代人保管物品”不涉及第三人,不属于代理。o【解释2】由于“传递信息”、“居间行为”不能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不属于代理。第三节 代理制度4、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解释】行纪的法律效果首先由行纪人自己承担,然后通过其他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再转给委托人。【例题多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代理的是()。A、行纪行为B、居间行为C、代人保管物品D、寄售【答案】ABCD第三节 代理制度(二)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P24)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

3、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例题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例题单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当由()。(2000年)A、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责任B、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负责任C、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D、先由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答案】C第三节 代理制度二、代理权的滥用二、代理权的滥用(P24)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

4、,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活动。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活动。o构成滥用代理权的条件:构成滥用代理权的条件:(1)代理人有代理权;)代理人有代理权;(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的行为违背了诚信的)代理人行使代理权的行为违背了诚信的原则;原则;(3)代理人的行为有损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的行为有损被代理人的利益。第三节 代理制度1、自己代理(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2、双方代理(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第三节 代理制度三、无权代理1、无权代理的情形(P25)(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解释】

5、注意滥用代理权与无权代理的区别。第三节 代理制度2、无权代理的后果(重点)(P25)(1)本人的追认权(2)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例题1 例题2【例题1多选题】2009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oA、该买卖行为无效o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o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o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答案】BDo【例题2】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

6、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oA、甲有追认权oB、丙有催告权oC、乙有撤销权oD、构成表见代理【答案】AB第三节第三节 代理制度代理制度四、表见代理四、表见代理(一)概念(一)概念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P26)【解释】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解释】表见代理是指无权

7、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客观上存在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主观上为善意上为善意”,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表,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人们对代理制度的信赖,保见代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人们对代理制度的信赖,保护善意相对人,保障交易安全。护善意相对人,保障交易安全。第三节第三节 代理制度代理制度(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P26)(1)代理人无代理权;)代理人无代理权;(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客观上有使

8、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代理权的情形;(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人成立民事行为。第三节第三节 代理制度代理制度 3、表见代理的效果(P26)(1)本人 表见代理对于本人(被代理人)来说,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理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2)相对人 表见代理对于相对人来说,既可以主张其为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以主张其为表见代理。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因为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故被代理人不得基于表见代理

9、而对相对人主张代理效果,但被代理人可以根据无权代理的规定,对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一、诉讼时效基本理论(一)诉讼时效的概念(P26)诉讼时效具有的特点1.2.3.(二)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P27)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二、诉讼时效的种类和起算(一)诉讼时效的种类(P27)(2000年多选题、2003年单选题、2004年多选题、2006年单选题、2007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1、普通诉讼时效:2年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民事权利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2、短期诉讼时效: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

10、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长期诉讼时效:4年(1)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2)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4、最长诉讼时效:20年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注意:o【解释1】一般的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自权利侵害“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o【解释2】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延长,但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等规定。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例题1单选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争议中,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2006年)A、国际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B、贷款担保合同争议C、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

11、明引起的争议 D、因运输的商品丢失或损毁引起的争议【答案】C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例题2单选题】甲于2007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2007年)A、2009年3月27日 B、2009年3月22日C、2008年3月27日 D、2008年3月22日【答案】C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例题3单选题】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2008年)

12、A、1990年2月8日B、2008年2月8日C、2008年10月31日D、2009年10月31日【答案】B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P28)1、附条件的或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算。2、约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3、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的请求权,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

13、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o4、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者损害时起算。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对于这类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计算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时,必须要求请求权人知道侵害事实和加害人。o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o6、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14、。o7、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则诉讼时效期间不开始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再受法律保护。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例题单选题】2006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2007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A、若曹某于2009年3月2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B、若曹某于2009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C、若曹某于2009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D、曹某的债权于2009年4月2日消灭【答案】C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三、诉讼时效

15、的中止三、诉讼时效的中止(P29)(2002年单选题)1、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1)不可抗力(2)其他障碍2、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1)(2)(3)3、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力(1)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下,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限仍然有效,等到中止事由消除后,前后期间合并计算。(2)在民法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中止的持续时间没有限制。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例题1单选题】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16、)。(2002年)o A、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o B、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o C、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o D、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答案】A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例题2单选题】公民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乙于2006年1月1日知道甲的权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对侵权人丙提起诉讼。2006年5月20日,乙因车祸死亡,直到2006年9月1日才由有关机关为甲指定新的代理人丁。已知该项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丁应当在()之前对丙提起诉讼。A、2007年1月1日B、2007年5月20日C

17、、2007年9月1日D、2007年3月1日【答案】D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四、诉讼时效的中断(P29)1、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1)提起诉讼(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2、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P30)(1)(2)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例题1单选题】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5年)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C第四节 诉讼时效制度【例题2多选题

18、】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中,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A、当事人申请仲裁B、当事人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C、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的承诺D、双方当事人就债务履行达成和解 ABC第五节第五节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一、民事诉讼1、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P31)(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诉讼地位平等、适用法律平等)(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中国人、外国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3)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第五节第五节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4)检察监督原则(5)支持起诉原则(6)辩论原则(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并不局限于法庭辩论,而是贯穿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辩论的

19、内容可以是诉讼程序,也可以是实体争议)(7)处分原则(是否撤诉、是否上诉由当事人自己决定)第五节第五节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2、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P32)(1)合议制度(合议庭由3人以上的单数的审判人员组成)(2)回避制度(适用于审判人员、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等)(3)公开审判制度(4)两审终审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3、判决、裁定的区别(、判决、裁定的区别(P33)(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是对当事)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的实体争议和请求作出的结论;裁定是解人的实体争议和请求作出的结论;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

20、序事项。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只有一个判决。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只有一个判决。第五节第五节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3)裁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裁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形式;但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4)除)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能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能上诉;

21、一审判决可以上诉。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5)可以上诉的裁定,当事人有权在裁定书送)可以上诉的裁定,当事人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五节第五节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例题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当事人不履行发生效力的判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仍不服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再审,但不

22、影响判决的执行C、判决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D、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答案】BCD第五节第五节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二、仲裁的基本制度二、仲裁的基本制度1、仲裁的特征(、仲裁的特征(P33)(1)自愿性(双方自愿;但在诉讼中,无论被告)自愿性(双方自愿;但在诉讼中,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2)专业性(仲裁员是专业人员)专业性(仲裁员是专业人员)(3)灵活性(程序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在)灵活性(程序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在诉讼中,有严格的诉讼程序)诉讼中,有严格的诉讼程

23、序)第五节第五节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4)保密性(仲裁不以公开为原则,而且仲裁)保密性(仲裁不以公开为原则,而且仲裁员与仲裁秘书人员均有保密义务)员与仲裁秘书人员均有保密义务)(5)快捷性(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快捷性(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一裁终局;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力,即一裁终局;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6)独立性(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独立性(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机构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第五节第五节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2、仲裁机构(P33)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24、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3、仲裁裁决(P33)(1)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仲裁庭根据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并制作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3)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五节第五节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4、仲裁协议(、仲裁协议(P34)(1)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外。(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请求)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裁定。裁定。第五节第五节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3)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主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未成立,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机构仍然可以根据该仲裁协议取得和行使仲裁管辖权。(5)基于仲裁协议,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该仲裁协议失效。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