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办高等学校会计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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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民办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第一部分 总说明一、为积极鼓励和发展民办教育事业,规范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会计核算,维护举办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江苏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独立设置的民办高等学校。其他民办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民办二级学院可参照执行。三、民办高等学校是会计核算的主体。学校固定资产等均按历史成本计价入帐。学校资产增值部分均属学校所有。四、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五、学校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六、学校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2、。七、学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以“元”为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发生外币收支的,应折算为人民币核算。业务收支以外国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国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八、学校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选用会计科目,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二级科目,但不可减少或合并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九、本制度由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负责解释。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一、资产类二、负债类四、收入类序号编号科目名称序号编号科目名称序号编号科目名称1

3、101现 金17201短期借款32411财政补助收入2102银行存款18211应付票据33421教育事业收入3110应收票据19212应付帐款34451经营收入4113应收帐款20213其他应付款35471其他收入5114其他应收款21214预收帐款6116预付帐款22220应付投资收益7121材 料23222应交税金8131对外投资24240预提费用9135待摊费用25250长期借款10140固定资产11142累计折旧12143固定资产清理三、净资产五、支出类13144在建工程26300实收资本36521教育事业支出14150无形资产27301事业基金37551经营支出15160长期待摊费用

4、28320专用基金38561其他支出16170待处理财产损溢29341事业结余30351经营结余31352净收益分配一、资产类二、负债类四、收入类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101号科目 现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的库存现金。学校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3、学校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并编制“库存

5、现金日报表”。4、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待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如为溢余,借记“其他收入”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如为现金短缺,属于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5、有外币现金的学校,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2、款项存入

6、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3、学校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结出当日发生额及余额。“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份终了,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4、有外币存款的学校,应在本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发生外币银行存款业务时,必须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记帐,同时

7、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时,可按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按业务发生时当期期初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应将外币帐户的余额按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各外币帐户的人民币余额与原帐面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入其他收入或支出。第110号科目 应收票据1、本科目核算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经营活动收到的各类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收帐款”、“经营收入”等科目

8、。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带息票据到期,按收到的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等科目。3、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应收票据是带息票据,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部分借记 “其他支出”或贷记“其他收入” 科目。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帐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学校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和支款通知时,按所付

9、本息,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4、学校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笔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第113号科目 应收帐款1、本科目核算应收取或待结算的各种应收款项。2、发生应收学费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教育事业收入”科目;发生应收其他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科目;收回应交学费、其他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应根据收费项目

10、等进行明细核算。学费收入应按年级、学生登记备查簿。4、学校不计提坏帐准备,但根据有关规定确认学费或其他款项无法收回时,借记“教育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5、本科目期末余额,为尚未收回的学费等应收帐款总额。第114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除应收帐款、预付帐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偿、罚款、预支差旅费、存出保证金、备用金、周转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项垫付款项等。2、发生其他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其他应收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应按项目类别、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第116号科目 预付帐款1、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合同

11、预付给供货单位的货款。2、根据购货合同预付货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所购的货物时,根据购货发票及材料、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借记“材料”、“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货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预付款项不多的学校,可在“应付帐款”科目的借方核算,不设本科目。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预付款项的总额。5、本科目应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第121号科目 材料1、本科目核算学校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专用材料、工程物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随购随用的办公用品等,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可根据其不同的用途和实际成本,借记各

12、类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科目。2、购入材料并验收入库,按购入材料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帐款”“应付帐款”等科目;发出材料,按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各类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计算确定;材料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3、清查盘点材料,发生盘盈、盘亏或毁损等情况,属于正常溢出或损耗的,按实际成本,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各类支出科目;工程物资的盘盈、盘亏,借记或贷记“材料”科目,贷记或借记“在建工程”科目。4、本科目应按各类

13、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帐。材料明细帐应根据材料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登记。第131号科目 对外投资1、本科目核算以货币资金购入随时能变现的股票、债券,或者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对校办产业(含后勤产业)和其他单位的投资。2、本科目设置以下三个明细科目:(1)债券投资;(2)对产业投资;(3)其他投资。3、购入各类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或出售债券,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4、以货币资金向校办产业或其他单位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

14、款”等科目。5、以材料向校办产业投资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科目。以固定资产向校办产业或其他单位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固定资产帐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累计折旧”科目;以已入帐的无形资产向校办产业或其他单位投资,按评估确认的无形资产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帐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6、以未入帐的无形资产向校办产业或其他单位投资,先按评估确认的无形资产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7、用留本基金向校办产业或其他单位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15、”等科目。8、收回对校办产业或其他单位的投资,借记“银行存款”、“材料”、“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及“累计折旧”科目,按收回投资与投资成本帐面数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9、本科目应按股票、债券和投资对象进行明细核算。第135号科目 待摊费用1、本科目核算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为简化核算,分摊期不跨年度的费用支出,可不使用本科目,直接在有关支出科目中列支。2、待摊费用应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如果待摊费用所应摊销的费用项目,不能再为学校带来利益,应将尚未摊销的

16、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的有关支出。3、发生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摊时贷记本科目,借记有关支出科目。4、本科目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科目。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第140号科目 固定资产1、本科目核算学校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一定标准以上的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教学、科研、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2、学校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类别,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固定资产明细核算

17、的依据。3、固定资产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原价并登记入帐:(1)购入、调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费等记帐。购置车辆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税计入购价之内。(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支出记帐。(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帐。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

18、资产价值。(6)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记帐。(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记帐。(8)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价值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9)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帐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杂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记帐。4、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评估;(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5、购置

19、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先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待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按发生的实际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折旧或估价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支付的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事业基金”科目。7、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按应付租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等科目;定期支付租金,按租金支付额,借记“应付帐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租赁期满,如合同规

20、定将固定资产所有权转归承租人,应进行转帐,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8、因转让、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应按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转让和清理所得的净损益,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中核算。9、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10、盘盈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盘亏固定资产,按帐面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

21、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11、学校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并按固定资产分类进行明细核算。第142号科目 累计折旧1、本科目核算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3、学校的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1)房屋和建筑物;(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总额,已经

22、等于或超过该固定资产原价及预计清理费用之和,减去预计残值后的部分。(4)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5)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5、学校一般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为简化核算,学校也可以按年计提折旧。6、学校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预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7、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核算。需要查明某项固定资产的已提折旧,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固定资产原价、折旧率和实际使用年数等资料进行计算。8、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

23、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第143号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1、本科目核算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2、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3、发生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的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财产溢余”科

24、目;固定资产清理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财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第144号科目 在建工程1、本科目核算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应在“材料工程物资”科目进行核算。2、自营工程所发生的有关支出,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工程物资”科目;(2)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3)为工程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和运输等劳务,按月根据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

25、、出包工程,按规定预付承包单位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帐单,补付或补记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4、用借款进行的工程发生的借款利息,应分别情况处理: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5、用外币借款进行的工程,因汇率变动而多付的人民币,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长期

26、借款”等科目。因汇率变动而少付的人民币,作相反会计分录。6、购建固定资产时,如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其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将其计入当期损益,直到购建重新开始。7、在建工程在交付使用前所取得的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8、基建工程发生的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9、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

27、,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在学校开始招生后,计入有关支出科目。10、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按工程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11、本科目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帐。12、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实际成本。第150号科目 无形资产1、本科目核算学校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版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2、购入无形资产,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确认的无形资产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自行开发并按法律

28、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学校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并按规定进行摊销,待该土地开发时,再将其帐面价值转入相关的在建工程,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转让已经入帐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收到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经营收入”等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其他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各种无形资产应按有关规定合理摊销。摊销

29、无形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4、本科目的借方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5、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第160号科目 长期待摊费用1、本科目核算已经支付、但分摊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2、学校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学校开始招生的当年起按规定摊销,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采用待摊方法的,实际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当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

30、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4、发生长期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摊销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第170号科目 待处理财产损溢1、本科目核算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2、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1)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2)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3、盘盈的各种材料、固定资产等,借记“材料”、“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贷记“材料”、“

31、固定资产”等科目。4、清查的各种财产物资的损溢,应于期末结帐前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于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未能及时处理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材料、固定资产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短缺、损耗,先通过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借记“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将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财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

32、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年度终了时,本科目一般无余额。第201号科目 短期借款1、本科目核算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款项。2、借入各类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归还各类借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学校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4、本科目应按借款种类和债权单位进行明细核算。第211号科目 应付票据1、本科目核算对外发生债务时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2、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商业汇票抵

33、付货款,借记“材料”、“应付帐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借记本科目和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学校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4、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尚未兑付的各类应付票据总额。第212号科目 应付帐款1、本科目核算因购买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2、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

34、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接受供应单位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的有关凭证,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3、支付应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4、开出承兑汇票抵付应付帐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5、本科目贷方余额为期末未支付的应付帐款总额。6、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进行明细核算。第213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1、本科目核算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存入保证金、水电费、工会会费、各类押金等。2、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款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

35、款”等科目。3、 本科目应按应付和暂收款项的类别、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帐。4、 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学校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第214号科目 预收帐款1、本科目核算预收学生的代办费,以及已按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但需在以后年度使用的学费等。2、收到代办费及分配学费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预收款项不多时,也可在应付帐款科目的贷方核算各类预收款项。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为以后年度使用的学费、各类代办费等的总额。5、本科目应按收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第220号科目 应付投资收益1 、本科目核算学校在当年收支相抵后尚有盈余的基础上,对投资者支付的投资收益。2 、投资收益数

36、额确定。在学校当年办学有盈余、且按规定提取了事业基金后,由学校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分配方案。计提投资收益时,借记“净收益分配应付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投资收益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 、本科目年终余额为尚未支付的投资收益总额。4 、本科目应按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第222号科目 应交税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按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2、计算应交纳的税金时,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金,贷方余额为应交未交的税金。

37、4、本科目按类别、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第240号科目 预提费用1、本科目核算学校按照规定从有关支出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2、预提各项费用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实际支出数与预提数之间的差额,应计入有关支出科目。3、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学校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学校实际支出的费用大于预提数的差额,即尚未摊销的费用。第250号科目 长期借款1、本科目核算从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款项,如

38、基建借款等。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学校开始招生后,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利息时,借记有关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4、本科目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帐,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5、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第300号科目 实收资本1、本科目核算投资者按协议等有关规定对学校投入的

39、资本。2、本科目分设四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1)投入国家资本;(2)投入法人资本;(3)投入外资资本;(4)投入个人资本。3、本科目反映投资者的原始投资价值,其投资增值部分在“事业基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4、投入固定资产,可以按原帐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以评估确认的价值贷记本科目,差额部分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如评估确认价值大于帐面原值,则固定资产和投入资本均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计算。以无形资产、材料等投资,按投资时的市场价或协议价,借记“无形资产”、“材料”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5、收到货币资金投资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6、学校财务清算后的剩余

40、财产按规定返还投资者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7、本科目按投资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第301号科目 事业基金1、本科目核算单位、个人捐赠的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款项,各类净收益分配转入的部分以及资产重估增值等。2、收到现金捐赠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实物捐赠时,按同类市场价或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据,借记“固定资产”、“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年终净收益分配按规定提取和结转事业基金时,借记或贷记“净收益分配结转事业基金”科目,货记或借记本科目。4、年终结帐后,如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直接通

41、过“事业基金”科目进行调整,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上加以说明。5、本科目设发展基金和一般基金两个明细科目。6、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为学校所有的净资产。第320号科目 专用基金1、本科目核算按规定计提的有专门用途的各类资金。2、本科目设置以下三个明细科目: (1)福利基金 (2)留本基金; (3)其他基金。3、按规定计提福利基金时,借记“教育事业支出人员支出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4、收到捐赠的留本基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留本基金”科目。5、按照规定设置的其他专用基金,可按其性质设置相关明细科目进行核算。6、本科目贷方

42、余额为已经计提或设置但尚未使用的专用基金。7、本科目应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第341号科目 事业结余1、本科目核算在一定期间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2、年末计算事业结余时,将“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结转本科目,借记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教育事业支出”、“其他支出”科目余额结转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科目。3、年终结帐前,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当年的事业结余,借方余额为当年事业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年终,应将当年事业结余全部结转,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净收益分配”科目。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第351号科目 经营结余1、本科目核算学校后勤服

43、务等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支出相抵后的余额。2、年终结转时,将经营收入的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营支出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当年实现的经营结余,借方余额为当年发生的经营亏损。3、年终结帐,应将经营结余全额结转,借记本科目,贷记“净收益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如为经营亏损则作相反分录。4、本科目应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第352号科目 净收益分配1、本科目核算学校当年的净收益和分配情况。2、本科目设置以下3个明细科目:(1) 未分配净收益;(2) 计提投资收益;(3) 结转事业基金。3、结转事业结余,借记或贷记

44、“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或借记“净收益分配未分配净收益”科目。4、结转经营结余,借记或贷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或借记“净收益分配未分配净收益”科目。5、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结余的净收益结转事业基金,借记“净收益分配结转事业基金”科目,分别贷记“事业基金发展基金”、“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6、按规定提取应付投资收益时,借记“净收益分配应付投资收益”科目,贷记“应付投资收益”科目。7、年终结帐时,将本科目下“结转事业基金”、“应付投资收益”、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净收益”明细科目。8、当年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结转后,如未分配净收益为负数,可用以前年度事业基金予以弥补,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45、科目。贷记“净收益分配未分配净收益”科目。9、本科目年末贷方余额反映学校上年积存的尚未分配的净收益。第411号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1、本科目核算教育主管部门用财政拨款对学校的经费补助。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年终结帐时,将收入转入事业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4、本科目年末无余额。第431号科目 教育事业收入1、 本科目核算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学费等各项收入。2、上年收取、转入本年度使用的学费收入,借记“预收帐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属于本学年的学费等,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收到科研收入或其他教育事业收入,借记

46、“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4、年终结帐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5、年终结帐前,本科目贷方发生额为本年度教育事业收入总额;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6、本科目按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第451号科目 经营收入1、本科目核算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后勤服务等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取得经营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3、年终结帐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结余”科目。4、年终结帐前,本科目贷方发生额为本年度经营收入总额;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5、本科目应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第451号科目 其他收入1、本科目核算除上述各项收

47、入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财产溢余、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固定资产出租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2、本科目设置以下四个明细科目:(1)投资收益;(2)财产溢余;(3)利息收入;(4)其他收入;3、取得投资收益,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出售、转让债券等,按实际收到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投资金额贷记“对外投资”等科目,按转让、出售金额与原投资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4、收到房租、利息等收入时,贷记本科目,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5、年终结帐时,借记“其他收入”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6、年终结帐前,本科目贷方发生额为其他收入总

48、额;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7、本科目应按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第521号科目 教育事业支出1、本科目核算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2、本科目应设置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家庭及个人补助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4个明细科目。3、发生教育事业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按照规定提取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福利基金”等科目。4、年终结帐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5、年终结帐前,本科目借方余额为本年度发生的教育事业支出总额;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6、本科目应按经费支出项目设置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其中一、二级明细

49、科目由省统一规定,三级明细科目由学校自行确定(教育事业支出目级科目明细表见附件)。第551号科目 经营支出1、本科目核算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后勤服务等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2、本科目应设置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家庭及个人补助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4个明细科目。3、发生经营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应交税金”等科目;经营支出收回,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4、年终结帐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5、年终结帐前,本科目借方发生额为本年度发生的经营支出总额;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6、本科目应按经费支出项目设置三级明细科

50、目进行明细核算,其中一、二级明细科目参照教育事业支出目级科目明细表设置,三级明细科目由学校自行确定。第561号科目 其他支出1、本科目核算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如:投资亏损、财产损失、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材料报废、盘亏等、租金及其他杂项支出。2、发生其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年终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经常性支出设置明细科目,年终结帐前,本科目借方发生额为其他支出总额;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三部分 年终清理结算和结帐学校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决算编制要求,对各项收支帐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清理结算,在此基础上办理

51、年度结帐,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年终清理结算的主要事项包括:一、 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年度终了前,学校要对全年收支情况进行核实,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各项支出是否准确无误,已领未用的各种消耗材料有未调帐退库。属于在建工程支出的各项费用,不得列入各项事业支出。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应及时入帐。学校年度支出决算,一律以12月31日支出数为准。二、 清理往来款项学校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对按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帐户;对应收未收的款项,要及时组织回收;对应付未付的款项,要及时办理支付手续。对确实不能清算的帐款,要核对相符。三、 核对银行存款和现金学校

52、年终应及时与开户银行对帐,银行存款帐面余额应与银行对帐单的余额核对相符。对未达帐项,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调整。现金帐面余额应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四、 进行财产清查年终前,学校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办理盈亏处理手续,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五、 年终净收益分配 年终将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分别转入净收益分配科目,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次提取和结转事业基金、应付投资收益。六、 年终结帐学校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帐。年终结帐包括年终转帐、净收益分配、结清旧帐和记入新帐。(一)年终转帐。帐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帐户借方或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

53、计数,结出12月末的余额。然后,编制结帐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后,再将各收支帐户的余额按规定的年终冲帐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帐凭单办理结帐冲转。(二)结清旧帐。将转帐后无余额的帐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帐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帐户,在“全年累计数”行下的“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帐,旧帐结束。(三)记入新帐。根据本年度各帐户余额,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将表列各帐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记帐凭单),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帐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实行会计电算化的民办高等院

54、校,其年终结帐按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的决算经审计后,需调整决算数的,应按规定的程序作相应调整。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一、会计报表的编报要求(一)学校会计报表是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教育主管部门、举办者及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学校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学校必须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审工作。(二)学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及有关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学校应按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内容编报会计报表。对于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资金,应当按照经费提供者的要求编报有关报表。学校必须根据管理需要,建立定期的内部会计报告制度。(三)学校会计

55、报表应当根据完整、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说明充分。(四)学校会计报表应按规定期限报送各有关单位和使用者。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5日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按规定的期限报送。二、会计报表的种类与格式编 号 会 计 报 表 名 称 编 报 期 会民办高校01表 资产负债表 月、年报 会民办高校02表 收入支出表 年报 会民办高校03表 现金流量表 年报 会民办高校02-1表 支出明细表 月、年报 会民办高校附表1 基本数字表 年报 资 产 负 债 表(年报表格式) 会民办高校01表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项

56、 目 行次 期初数 期末数 项 目 行次 期初数 期末数 一、资产类 1 二、负债类 26 货币资金 2 短期借款 27 现金 3 应付票据 28 银行存款 4 应付帐款 29 应收票据 5 其他应付款 30 应收帐款 6 预收帐款 31 其他应收款 7 应付投资收益 32 预付帐款 8 应交税金 33 对外投资 9 预提费用 34 材料 10 长期借款 35 待摊费用 11 负债合计: 36 固定资产 12 三、净资产类 37 减:累计折旧 13 实收资本 38 固定资产净值 14 事业基金 39 固定资产清理 15 专用基金 40 在建工程 16 事业结余 41 无形资产 17 经营结余

57、42 长期待摊费用 18 未分配净收益 43 待处理财产净损失 19 44 20 净资产合计: 45 21 46 22 47 23 48 24 49 资产总计 25 负债及净资产总计 50 补充资料:(1)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 元;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 元。 .资 产 负 债 表(月报表格式) 会民办高校01表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期初数 期末数 项 目 行次 期初数 期末数 一、资产类 1 二、负债类 30 货币资金 2 短期借款 31 现金 3 应付票据 32 银行存款 4 应付帐款 33 应收票据 5 其他应付款 34 应收帐款 6 预收帐款 35 其他应收款 7 应付投资收益 36 预付帐款 8 应交税金 37 对外投资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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