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工程公司平邑制梁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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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鲁南高速铁路临沂至曲阜-2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铁二十一局鲁南高速铁路-2标平邑制梁场新建鲁南高速铁路临沂至曲阜-2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编制:审核:审批:中铁二十一局鲁南高速铁路-2标平邑制梁场二一七年一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基本原则2第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2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3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6第一条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6第二条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8第三条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0第五条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0第六条 自升式架设设施装拆及检测制度11第七条 操作规程、防护用具和书面告知制度12第八条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2第九条

2、“三同时”管理制度13第十条 重大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制度13第十一条 安全标准文明工地管理制度15第十二条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16第十三条 电器维修检查制度17第十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17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8第十六条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0第十七条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2第十八条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2第十九条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24第二十条 质量信用评价制度24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标牌、标识管理24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27第二十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28第二十四条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1第二十五条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31第二十六条 风险工点施工带班管理制

3、度33第二十七条 灾害事故应急管理34第二十八条 汛期安全管理制度35第二十九条 安全情况报告制度35第三十条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37第三十一条 安全生产例会会议制度37第三十二条 应急演练与应急处理制度38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责任追究制度38第三十四条 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2第三十五条 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审批与施工制度45第三十六条 劳务安全生产管理46第三十七条 安全信息管理46第六章 附 则47安全管理体系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编制说明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坚持安全发展,实现中铁二十一局中铁二十一局鲁南高速铁路-2标平

4、邑制梁场(以下简称平邑制梁场)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行业、建设单位及集团公司和公司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平邑制梁场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程序依法合规、职业健康安全,落实铁路总公司“三点共识”和“三个重中之重”要求,全面实施安全风险管理,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第二条 编制依据依据国家、中国铁路总公司颁发的现行铁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规程、验收标准及工程建设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 主席令第13号)、建筑法(1997年11月

5、1日主席令第91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 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12日 国务院令令第393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7月24日 国务院令第639号)和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168号)、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号)、及京福公司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文件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和管理办法。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本办法适用于平邑制梁场所属各部门、架子队。第二章 基本原则第四条 坚持安全第一。始终把安全作为施工生产的生命线,始终把确保安全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危及

6、安全的问题立即解决。第五条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证施工生产劳动人身安全为重点,强化源头控制,严格关键环节,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充分依靠参建员工,全员参与,全员把关,共保安全。第六条 坚持风险管理。准确把握施工生产安全风险全系统性、全过程性和易发多变性特点,突出管理问题是主要风险源,明确管控责任,实施动态研判,强化过程控制,抓好工作落实,防范安全风险。第七条 坚持基础取胜。把规章制度、人员素质、工程质量作为安全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以狠抓基层架子队为重点,不断夯实施工安全基础,不断提升作业标准化基本功,强化项目分部管理,加强架子队建设,严格现场控制,推进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和检查整治常态化。第八条

7、坚持从严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准确把握现场问题,深入分析管理原因,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第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第九条 项目经理部根据本项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平邑制梁场根据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细化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目标、指标,并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中予以明确和考核奖惩。 第十条 安全生产考核目标、指标应做到自上而下、层层分解、条条量化,层层落实。根据工程实际,项目经理部三分部及下属架子队、工班组、作业人员要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明确安全生产考核的具体责任指标和奖惩条件。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

8、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杜绝各类死亡事故(包括与生产有关的生活、交通、消防等);无火灾、爆炸、交通(一般D类以上铁路交通事故)、机械等责任事故(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杜绝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平邑制梁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有效运行。 一、项目经理部平邑制梁场成立以项目经理姚锁平为组长,常务副经理刘晓阳,总工程师冯小川,副经理马涛涛,副经理兼安全总监刘佳佳,及各部门工段负责人为组员的施工安全领导小组。二、项目经理部三分部安生产领导小组办

9、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部三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姚锁平副组长:马涛涛副组长:刘佳佳副组长:冯小川副组长:刘晓阳财务部刘忠厚计划部安质部物资部试验室工程部部胡瑞泉综合部办刘忠厚 拌合站箱梁运架队 箱梁制梁队管理者代表副经理书记常务副经理物资设备部工程部安质环保部计划部财务部综合部试验室制梁工段拌合站项目经理副经理兼安全总监总工程师管理者代表副经理书记常务副经理物资设备部工程部安质环保部计划部财务部综合部试验室制梁工段拌合站项目经理副经理兼安全总监总工程师管理者代表副经理书记常务副经理物资设备部工程部安质环保部计划部财务部综合部试验室制梁工段拌合站项目经理副经理兼安全总监

10、总工程师安全保证体系三、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1.根据国家、铁路总公司、股份公司、鲁南铁路公司、集团公司等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目标,研究部署项目经理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部署。2.组织制定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组织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4.督促落实本项目经理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5.组织本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演练。6.组织检查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11、、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8.督促落实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整改措施。9.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和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四、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直接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工作的要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分析、部署、监督、检查平邑制梁场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或活动,并听取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汇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对安全隐患反复出现的单位及其相关个人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及其个人

12、,实行精神、物质表彰与奖励。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4.组织制定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5.督促落实本项目经理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6.及时组织本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演练。7.组织编写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办法及制度。8.组织检查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第一条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是增强全体员工及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风险辨识和分析的能努力,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分部必须按照规定,依据教育培训计划,组织

13、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一、教育培训对象平邑制梁场各部门负责人、架子队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待岗转岗换岗人员、新进场人员、进场劳务人员。二、教育培训主要方式1项目经理部平邑制梁场全体人员,架子队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继续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计划、试卷、成绩单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案。2特殊工种人员除接受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机构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或复审培训,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项目分部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定期安全培训,并将其有效的身份证明、岗位操作证复印件上报安全安质部备案

14、存档。3待岗、转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前,以及其他作业人员(含劳务人员)在进入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即岗前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4新进场人员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5项目经理部平邑制梁场根据施工季节变化和应急救援预案补充等方面的新情况,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其他方面要求的安全培训教育。三、教育培训时间1.项目经理部平邑制梁场及架子队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12学时。2.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3.其他人员培训学时必须符合国家

15、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四、培训内容1定期和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安全思想教育、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事故案例教育、典型经验教育、“四新”技术应用教育等。2“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1)项目经理部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以及项目安全规章制度。(2)项目经理部平邑制梁场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现场危险源、预防措施、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应急救援等。(3)班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法律法规、标

16、准规范、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自我防护知识、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五、项目经理部平邑制梁场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应将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培训资金,分期、分批、分阶段开展参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参训员工进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并要建立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六、安全培训教育应坚持“自主培训”的原则,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应由本项目三分部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七、项目经理部平邑制梁场

17、要负责统一管理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劳务分包单位的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单位要服从项目经理部平邑制梁场的安全管理。 第二条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一、项目经理部平邑制梁场由分部总工组织安质、工程、物资等部门,由技术主管负责向分部各部门及所属架子队进行交底;施工工点的交底,由各项目分部组织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向班长及有关人员进行交底;交底的内容要针对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和有特殊要求的工序给施工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安全交底要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并要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二、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项目和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2工程项目和项目分部

18、、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3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4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5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6施工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或出现事故苗子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自救措施。7.平邑制梁场对架子队的交底必须在施工前进行;班组向作业人员的交底应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并将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组活动记录中。 8.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一般应与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要单独进行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三、积极推广选用国家、行业推荐的“四新”技术,研发安全技术成果或专利,不得选用国家、行

19、业明令淘汰禁止的设备、工艺或标准规范。第三条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及时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和整改安全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实行安全检查制度。一、安全检查形式1.定期安全检查。平邑制梁场项目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主持,安质环保部牵头,工程、物资等相关部门参加;各架子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班每日都要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2.不定期安全检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施工任务、气候环境等情况,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保管及使用、防洪、防火、防触电、防坍塌、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质环保部组织,工程、物资等有关部

20、门参加。3.经常性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架子队和班组安全员要对班前、班中、班后岗位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监控。安全质量日常检查主要内容:(1)检查在施工中对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专业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情况。(2)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使用情况以及特殊工种等做到持证上岗情况。(3)安全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严格落实安全措施。(4)机具设备的合格证件及运行情况。(5)各级单位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复查。4.专项安全检查。根据政府部门、上级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对桥梁架设、特种设备、大型机械设备、易燃易爆等工程不定期地进行

21、专项安全检查。5.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本地区季节性特点,对冬季、夏季、雨季、风季施工的防寒、防冻、防滑、降温、防雨、防洪、防火、防雷电、防毒、防爆、防风等进行检查。二、安全检查依据和内容按照国家、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规定及要求;行业的有关条例、规范、标准、规则;设计文件规定;本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和实体工程。三、安全检查方法查看实体工程,施工现场,施工驻地,听取汇报,查验记录和资料台账,召开会议等方法。四、安全检查要求。1.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由项目经理部三分部副经理或总工组织,工程、物资等相关部门参加

22、。不得用经常性安全检查代替上述安全检查。2.安全检查必须严肃认真、全面细致、突出重点。做到检查记录数据正式,问题(隐患)准确,场所(部位)明确,必要时附影像资料。3.各级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主要问题(隐患)要下发中铁二十一局商合杭铁路站前2标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隐患整改通知单(附件1)或检查通报,并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五、安全隐患整改治理1.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求现场立即整改消除;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立即制止纠正。2.检查发现直接危及施工人员和周围群众安全时,可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3.对检查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必要时可要求立即停工整顿,项目分部要立即制定整

23、改措施,定人、定责、定时整改,并对隐患加强监控。4.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施工,项目分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整改专项方案,并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安质部,并进行重点监控,恢复施工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组织检查验证。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起重作业、登高架设、铺架作业、爆破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二、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对特殊作业人员应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加强动态管理,进行严格控制,监督其按照要求持证上岗。三、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对各分部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

24、督检查,重点对新开工点和节假日等流动性较大时期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第五条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一、项目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要对采购、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包括应急救援器材)从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改造、报废和登记备案等方面制定齐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要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使用。 二、实行制造许可制度。购置或租赁的设备、设施、机具等,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要由物资设备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查验,无证或不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产品,不得采购、租赁和使用。三、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及设

25、施、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门机构的专人进行管理,建立资料管理档案。 四、租赁机械及机具,必须审查租赁单位资质,对不符合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出租。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必须约定各自的安全职责。 五、大型或特殊设备、设施的装拆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装拆时要有按规定审批的专项方案,禁止不具备装拆资质(资格)的单位和人员承担。装拆过程要按照装拆方案,专人指挥管理,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控和防护。施工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达到国家规定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六、严格起重机械(包括架桥机、提梁机、运梁机)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安装后或使用前,要组织项目经理部

26、、安装单位和设备管理、安全、技术等人员参加验收,并要查验国家规定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做好验收记录,由参验各方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七、加强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的管理。项目部要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测工具。配备的安全检测工具要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关证件,并要按规定进行复检。第六条 自升式架设设施装拆及检测制度一、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由项目分部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装拆及检测,在安装、拆卸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工作,并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二、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对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进行现场盯控,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安

27、全因素,应及时制止,保证安装、拆卸作业安全。三、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在规定期限进行检验检测,项目分部安排专人检查检验检测情况,对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施,责令停止使用。四、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对自升式假设设施装拆及检测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 操作规程、防护用具和书面告知制度一、架子队、工班应在各种机电设备操作和各种危险作业场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在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或张贴安全操作规程牌进行明示,其内容主要包括操作要领、安全事项、工前检查、工后保养、日常维护等。二、对高度危险的作业和操作危险较大的施工设备,应以书面形式将危险因素、危险处所、危险程度、防范措施等内容形象

28、直观、通俗易懂地告知作业者。三、架子队应按照工种的规定要求,向作业人员提供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服装,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四、平邑制梁场项目部不定期对各架子队的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一、平邑制梁场项目部为现场从业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二、平邑制梁场项目部为从业人员提供的保险期限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的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四、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及有关部门

29、不得以任何借口或阻挠的形式,拒绝为施工人员办理投保手续。五、凡已办理投保手续的从业人员意外退场或无故退场,项目分部将办理停工手续,终止投保关系。六、对已办理投保手续的项目从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岗作业。七、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将立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够的赔付。八、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被保险人要协助项目分部进行意外伤害事故调查;因调查过程中被保险人对事故原因进行隐报、谎报或系自残、自杀等行为造成的损失,各方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第九条 “三同时”管理制度一、平邑制梁场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明确安全设施配置要

30、求,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按相应的管理办法达到三同时的要求。二、新建搅拌站、制梁场、小型构件预制场、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等设施时必须对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制定防治措施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三、在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大临设施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有防治水污染、水土流失、大气污染、保护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的相关设计和防治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四、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的设施,在施工时必须按施组相关部分进行施工。搅拌站施工必须建有污水沉淀池、泥浆池,搅拌站必须进行场地

31、硬化防止扬尘或粉尘的污染、影响作业人员的健康;施工便道要注意植被的恢复并洒水,减少路面的扬尘。五、在大临设施、施工用电竣工验收时要同时验收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的设施。对于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的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不准投产使用。六、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安质部监督保护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的设施的施工和维护,相关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第十条 重大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制度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度中应明确重大危险源辩识与评价程序、组织与分工、辩识与评价的方法、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管理等必要内容。一、重大危险源的辩识与评价。危险源辨识和危险评价应按

32、:确定施工过程识别危险源登记、评价、汇总危险源登记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步骤进行。1. 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应在项目经理部指导下对生活区、办公区及各单位工程施工工点进行危险因素排查和识别。对危险因素提取的范围应不小于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2009版)所提供的危险因素清单,危险源排查查表应由项目部组织根据工程实际编制。2. 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应通过LEC评价法对危险因素评价和定级。须经项分部经理审核签字,上报项目经理部审核,由安全总监或分管安全质量的副职领导及以上领导签字,并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形成清单。对评审通过的重大危险源作为项目经理部、分部、架子队重点管理和监控的对象。各分部应通过强化安全管理

33、、实行有效措施降低风险、降低风险级别。二、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应当对危险源实行等级管理,并突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跨越县道、乡道、村道或者临近既有线现场运架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管理使用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场所应作为重大危险源控制。应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留有演练记录及影像资料。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主持编写,经项目分经理部审批后上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对跨线施工方案需报公路等相应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评审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安全质量副经理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设备等专

34、业技术人员编制、审核。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件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件3)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组织专家论证,以及修改完善、重新编制和重新组织专家论证,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部评审后,报局集团公司组织评审,按评审意见完善后,报监理、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四、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应当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留有演练记录及影像资料。应急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五、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

35、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等级,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个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六、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应按要求对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挂牌销号。评价出属于三级及以下的危险源由分部组织监控;三级危险源,由分部主管安全副职负责监控;架子队安全员配合;二级危险源,由分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必要时,架子队安全员旁站监控。重大危险源(四、五级危险源)是项目经理部、分部、架子队监控的重点。四级危险源监控,由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负责。五级危险源监控,由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负责、分部经理配合。七、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应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对其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

36、检查、评估,建立管理台帐,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并查验整改结果。八、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包括架子队相应管理人员)每周开展一次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检查,并建立问题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到位。架子队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项目经理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组织整改到位。平邑制梁场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并根据管段内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个人检查、评估工作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并作出书面记录。第十一条 安全标准文明工地管理制度一

37、、建立健全平邑制梁场项目部的安全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安全职能部门的作用,全面安排,精心部署,并在其监督下,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二、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现场,制定内容完整、标准明确、要求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安全实施标准,同时强化贯彻落实,严格管理,明确岗位责任,执行标准作业,并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三、完善安全标准工地的考核制度,定期定人定岗考核评比,凡不合格的岗位和工班组,要求立即进行整顿,并对其重新考核,直至合格为止。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项目经理部三分部及下属的架子队人员明确建设安全标准工地的目的和意义,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证。五、确立安全

38、文明标准工地建设中的侧重点。对重要岗位的安全标准建设,重点监控,明确专人负责实施,考核中,对重点考核点进行考核。六、确立日常和定期检查制度。对各施工项目中的具体的施工作业、防护作业、违章违纪等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七、施工现场布置合理,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堆码成方,三通一平良好。施工用电设施符合安全用电的规定,现场警示标志、防护措施到位并齐全完备,对有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及有关设施、设备要配置悬挂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附件4)。八、每项单位工程实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做到每项工程安全生产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严密监控其整个作业过程,不断总结完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生产安全、有序

39、的进行。九、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审核其上岗作业资格,推行标准化作业,明确岗位职责。十、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完备,勤于保养,精心爱护,不挪做他用。现场施工人员对安全防护用具,能够充分了解并能熟练使用。第十二条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一、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二、施工现场周围应有安全标志。如遇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并设置良好的照明设施。三、作业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改动,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各安全生产岗位的安全生

40、产责任权利和义务,书面告知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四、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现场各环节、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设置相应的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明示的标志。第十三条 电器维修检查制度一、电气设备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维修,严禁作业人员擅自拆装、维修电气设备。二、电器维修过程不得进行带电工作,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三、不得私自维修厂家禁止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得从事超越自身技术水平且无指导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电器维修作业,不得酒后进行维修作业。四、对电器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要进行技术交底。五、对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动机、变压器、

41、电焊机、低压电器、开关等电器设备,及时清扫灰尘,电工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维修,架子队每天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进行自检,分部对施工现场每半个月检查一次,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现场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六、检查中对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和排除,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第十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一、平邑制梁场项目部要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当地政府的规定,为从业人员购置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二、平邑制梁场项目部的架子队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的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要时时检查、督导作业

42、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三、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及下属架子队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四、购买时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物资设备部及专职安全员验收。五、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施工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机具设备等,严格按照程序、标准作业。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六、平邑制梁场项目部采购

43、、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操作说明,其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还应具有安全鉴定证书,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经专人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报废。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七、平邑制梁场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需制定项目部分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架子队物资管理人员按标准向从业人员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并教育职工在生产劳动中按规定穿戴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防火责

44、任,并划分防火责任区。二、成立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防火安安全管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部消防工作,各架子队、班组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队。三、架子队消防组织根据作业队施工特点、生产和季节变化情况,制订消防工作计划,报项目经理部审批。四、每年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结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消防演练。全体员工必须学会使用简单的小型灭火器,如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五、架子队安全员根据作业队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编制与企业生产和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购置计划,项目分部负责人审核,项目分部经理审批,报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备案。六、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及下属的架子

45、队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应设专人管理,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制定操作规程,每月进行试运行。七、消防器材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做到定点,定型号和数量、定专人管理,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八 、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九、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以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及时灭火。十、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施工、安装、验收标准和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十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

46、火种的安全措施。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和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木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十二、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在生产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入内。十三、机动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存储库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仓库区。经批准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十四、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十五、废弃的手套、棉纱等沾油的纤维物品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

47、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溶剂、机油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十六、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水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十七、不准在危险化学品存放区存放非生产用石油液化气瓶,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乙醇等易燃、可燃液体。十八、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信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可堆放各类物品。十九、输电线路下方严禁堆放可燃物。二十、班组每季度、各作业队每半年、项目部每年各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二十一、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

48、灭火,并维持现场秩序。第十六条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的有关规定。二、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必须由项目分部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项目经理部工程部等部门批准后实施,并报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备案。三、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项

49、目要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四、现场建立电工值班记录,检查机电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供配电线路完整情况,检查漏电关挖的有效性能。五、平邑制梁场项目部要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和检查。六、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七、现场用电应设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础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八、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必要的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进行复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九、临时配电线路及设备应按规范架设、

50、安装,绝缘良好、布置整齐。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能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面明显敷设,对地距离不得小于2.5m,通行车辆的地方不得小于5M。确保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十、对施工现场变压器、配电室等,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栏,并设安全警示标志。十一、直埋电缆的埋深应为0.2-0.8m,车辆通行地区应穿管保护,地面有明显标志,沿建筑物架空敷设的电缆其高度不得小于2m。十二、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元件,均采用防雨措施。十三、在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大量蒸气的场所,应采用防爆灯具或投光灯。 十四、各种用电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支架和

51、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设两极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到户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十五、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别使用,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熔断器。十六、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外用电梯、外架、塔吊等高大设备的接地体,应制作独立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 十七、施工现场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静电接地,以免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十八、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

52、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十九、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二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采用 “三相五线”接线方式,并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二十一、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设置负荷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二十二、施工现场内设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

53、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维修、停用回路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二十一、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核插座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接线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设专人负责。 二十二、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安装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漏电保护器,移动灯具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皮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料线、必要时使用安全电压。二十三、电焊机要单独设开关,外壳做接零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线长度小于30M,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潮、防雨、防砸。二十四、当

54、电器设备采用了超过24V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二十五、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二十六、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验电、停电、检修工具和备品,配备相应的检测用仪器、仪表。第十七条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平邑制梁场项目部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及地方交规。二、驾驶员持有机动车辆驾驶证,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酒后驾驶,疲劳、超速、超载、恶劣气候驾驶,不得强行、抢过铁路道口,确保车辆、人员和铁路运输安全,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三、严禁在道口、基槽边、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四、车辆通过道口、转弯,应显示转向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

55、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五、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六、车辆驶入驶出的便道前方,应设置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标志,在夜间施工的坑槽、孔洞等地段加设红色警示灯。八、做好机动车辆维修保养。第十八条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事高处作业人员首先应进行体检。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疾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从事高处作业。二、气候恶劣(六级及其以上强风、大雨、雷电、大雪、浓雾等)及夜间无足够照明时,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必要时应采取夜间施工安全措施,当有地震预报时,应停止高处作业。三、高处作业面上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

56、套)内,物料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所放材料、物料的重量必须在高空作业平台的承重限度以内,切不可超重造成平台压垮而出现物体坠落伤害事故。要随时清扫干净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传递物件要安全可靠,严禁抛掷。四、高处作业搭设的云梯、工作台、脚手架、护身栏、安全网等,必须牢固可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作业用的梯子应坚固完整。梯阶间距以30cm为宜,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作业使用的各种机电设备和索道、缆风绳、地笼等设施,应按有关的规定办理,并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若遇大风、大雨、大雪、雷击后应立即进行检查维修。五、高处作业与地面的联络、指挥,应有统一规

57、定的信号、旗语、手势、哨音或采用对讲机,不得以喊话取代指挥。六、高处作业施工前,应由项目分部、架子队技术负责人逐级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七、对于高出周围环境或建筑物的在避雷安全范围以外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施工时,应事先设置安全可靠的避雷装置,以防雷击事故。八、作业人员上、下通行时必须由斜道上下,不得攀登模板、脚手架、绳索上下。严禁跟随起重物件等运送材料的设备。九、脚手架的搭设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来进行。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应牢固稳定,并经常清除杂物,冬季随时清扫积雪,在过道上有防护措施。十、脚手架的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拆除时应设专

58、人监护,防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内。十一、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安全。十二、现场照明设施及电力线不得直接与脚手架接触。第十九条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一、平邑制梁场项目部架子队要强化岗位作业标准、作业指导书和安全风险提示卡管理,切实做好关键施工的全过程盯控,加大现场监督检查、把关力度,及时防范安全风险,使建设施工现场作业触犯“红线”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二、平邑制梁场项目部架子队对“红线”问题必须果断进行处置,及时消除隐患。项目部对“红线”问题将严厉问责。第二十条 质量信用评价制度一、平邑制梁场项目部要按照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铁建设2

59、014129号)、京福公司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及集团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二十一局安质 2014265号)文件中各项内容要求,逐条逐项落实,做好每次信用评价工作,做到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个人。二、平邑制梁场项目部领导亲自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方面进行自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除项目施工中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方面隐患(问题)。三、各架子队要积极参加运营线抢险救灾或新线抢险救灾工作,履行社会责任,争取在建设单位信用评价中加分。抢险救灾结束后,由项目经理部三分部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在一个月内办理完申报加分奖励,对于属既有线防洪抢险的,申请铁路

60、局文件及防洪办证明材料。四、平邑制梁场项目部及架子队要从规范日常管理入手,全面落实标准化管理要求,夯实基础;按照建设单位的检查频次和时间,在检查前对所管辖范围施工现场及内业资料全面彻查彻整,不留死角,杜绝严重不良行为的出现。五、对建设单位组织的检查评价工作,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主要领导要全程陪同检查,及时沟通情况,化解问题,消除影响。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标牌、标识管理一、平邑制梁场项目部、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Q/CR9202-2015)、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识和京福公司施工现场标牌、标识管理办法设置各类标牌、标识。一、现场标识。安全文明工地的主要出入口

61、处可设置牌楼,标记所属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现场管理、技术、施工人员须佩带胸卡;各种设备、设施及材料要铭牌标记。二、管理标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按框式标准上墙。三、生产区1.施工现场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定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工程名称、简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竣工日期、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等)、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高度一致,大小与现场相协调。2.重要工程现场应设置有标明工点名称、工程概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平面布置图、纵断面图、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的公告牌。3.生产区设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标牌、标语及宣传栏(橱窗)。现场各种安全标识版应按照现行安全标识及其使用导则(GB2894)统一制作,悬挂工地醒目位置。4.七牌一图。内容包括: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危险源告示牌、作业人员动态管理牌。洞边焊接2米高钢筋支架,挂“进口必须戴安全帽”、“当心触电”、“注意安全”、“穿好防护靴”、“严禁明火” 警示标识。5.泥浆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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