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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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329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的规定,判决甲犯抢夺国有档案罪。本案中,法院的解释属于_ A司法解释 B文理解释 C目的解释 D扩大解释2、2023年5月,缅甸籍毒贩糯糠在泰国境内制造“湄公河惨案”,杀害了十余名我国船员,后被老挝移送我国受审,我国司法机关关于对于糯糠进行刑事审判的依据是_ A属地管辖权 B保护管辖 C普遍管辖权 D属人管辖权3、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罚金规定的是_ A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B不允许未成年罪犯的监护人代为垫付罚金 C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不缴纳罚金的,应免去罚金 D由于不能抗拒的灾祸,拟定不能缴纳罚金的,应免

3、去罚金4、甲(15周岁)拐骗一名男孩,准备将其出卖,后因小孩哭闹不止,甲对其进行殴打,导致重伤。甲的行为构成_ A绑架罪 B拐卖儿童罪 C故意伤害罪 D非法拘禁罪5、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胆怯没有实行爆炸,对甲的行为_ A应以教唆定罪处罚 B应认定为爆炸的犯意表达 C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应当免去处罚 D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可以减轻处罚6、我国刑法划分共同犯罪人种类的依据是_ A作用 B作用为主,兼顾分工 C分工 D分工为主,兼顾作用7、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绑架罪属于_ A继续犯 B结合犯 C状态犯 D连续犯8、2023年3月1日,甲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备案侦查后,逃往外地,甲又因在20

4、23年9月7日犯抢劫罪,于2023年6月7日被抓获,甲所犯盗窃罪的追诉期限_ A不受限制 B应从2023年3月1日期计算 C应从2023年9月7日期计算 D应从2023年6月7日起计算9、甲驾驶货车途经某村庄时,刮到了路边的赵某。甲从后视镜中看见赵某被抢挂在车后,但为逃避责任继续行驶,致赵某被拖死,甲的行为构成_ A交通肇事罪 B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 C故意杀人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0、2023年7月,甲成立了一公司,宣称只要购买该公司999元的产品,便可成为“业务代表”,获取发展人员资格,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支付报酬。甲共引诱2987人参与并形成了五级销售网络,骗取财物总值200余

5、万元。对甲的行为_ 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C应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D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11、甲伪造人民币100万元,后运送至外地出售,获赃款10万元。对甲的行为_ A应以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 B应以出售、运送假币罪定罪处罚 C应以伪造货币罪和出售、运送假币罪数罪并罚 D应以伪造货币罪和出售、运送假币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定罪处罚12、甲明知男友乙实行了抢劫商店的行为,但为了掩盖乙的犯罪事实,在法庭审理时,作证说案发时乙在家中。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 A窝藏罪 B包庇罪 C伪证罪 D徇私枉法罪13、甲意图杀死李某,某夜来到李某家院门外,从门缝窥见院内有一黑影在移

6、动,认为是李某,忙举枪射击。甲次日得知射死的是李某家的驴。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 A意外事件 B打击错误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故意杀人罪14、甲为自己的厂房投保后,指使别人放火烧毁厂房,结果殃及附近民房,之后骗取了保险。对甲的行为_ A应以放火罪论处 B应以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 C应以保险诈骗罪论处 D应按牵连犯理论以放火罪从重处罚15、甲收受乙公司50万元钞票后,请求在某市交通局当局长的堂兄丙“帮助”乙公司承包某工程。丙遂运用职权,违规操作,帮助乙公司承包了该工程。甲的行为_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受贿罪 C构成运用影响力受贿罪 D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我国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

7、犯罪方法的,处”本条的罪状形式是_ A空白罪状 B简朴罪状 C引证罪状 D叙明罪状17、甲收买被拐卖的张某后,为让其心甘情愿地做自己的妻子,强行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对甲的行为_ A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B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定罪处罚 C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 D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择一重罪定罪处罚18、甲公司的董事长乙指使公司经理丙欺骗银行,使公司获得贷款800万元用于经营。但因经营不善,导致银行500万元贷款无法收回。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对的的是_ A甲公司、乙、丙构成共同犯罪,乙是主犯 B甲公司构成单位犯罪,乙和丙构成共同犯罪 C甲公司不构成犯罪,乙与丙构成共同犯

8、罪 D甲公司构成单位犯罪,乙与丙是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人员19、下列情形中,符合假释的罪行条件的是_ 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23 B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23 C丙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D丁因参与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甲公司明知乙受贿,仍提供银行账户帮助乙将受贿所得兑换成美元,汇往境外,并收取乙支付的高额“手续费”。对甲公司的行为应认定为_ A受贿罪 B洗钱罪 C非法经营罪 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_ A甲男与乙女之间的恋人关系 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关系 C甲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之间的业务指导关系 D甲教育局与

9、乙中学之间的管理关系22、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顺序是_ A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医院证明 B户籍证明、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C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 D医院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23、不满10周岁的小学生所为的下列行为中,无效的是_ A在走动售货机上买零食 B接受学校对三好学生的物质奖励 C将自己的200元压岁钱送给同学 D写了一篇文章并发表在校刊上24、甲乙结婚数年。某日,甲外出后失踪,乙四处寻找仍无结果。五年后,乙欲与丙登记结婚。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对的的是_ A乙、丙二人可以直接登记结婚 B乙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待法院宣告甲死亡后再与丙登记结婚

10、 C丙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待法院宣告甲死亡后再与乙登记结婚 D乙可以起诉请求与甲解除婚姻关系,待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再与丙登记结婚25、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作公司,甲被推举为合作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作公司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行的行为_ A与A公司签订货品买卖协议 B转让合作公司拥有的一间商铺 C以合作公司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D聘任丁担任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26、学校委托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教学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恰逢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王某抽中数码相机一台。该相机应当_ A归学校所有 B归王某所有 C归学校与王某共有 D归学校所有,但学校应当给王某适当奖励27、在婚

11、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是_ A参与体育比赛所获奖金 B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C通过法定继承分得的遗产 D以婚前个人存款炒股所得的收益28、下列选项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_ A义务人批准履行义务 B当事人提起诉讼 C权利人提出请求 D发生不可抗力29、甲以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未按期归还借款,且未与乙就如何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_ A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B乙有权直接变卖房屋以实现抵押权 C乙只能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房屋以实现抵押权 D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房屋以实现抵押权30、甲将自行车交乙保管,不久乙去世。乙

12、之子丙误将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后在使用过程中致自行车损坏。根据有关规定_ A丙系恶意占有人 B丙应当返还自行车给甲 C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D丙应当补偿甲的损失31、下列协议中,应由我国协议法调整的是_ A甲与乙签订的收养协议 B甲与乙离婚时签订的子女抚养协议 C甲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签订的廉政协议 D甲村委会与本村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协议32、下列关于债的提存的说法中,符合我国协议法规定的是_ A债权人无合法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是提存的条件之一 B提存物在提存期间产生的孳息归提存人所有 C债权人超过法定期限不领取提存物,提存物归债务人所有 D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提存机关承担33、

13、根据我国协议法规定,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的,承诺的生效时间是_ A承诺人作出承诺时 B承诺告知发出时 C承诺告知到达要约人时 D要约人了解承诺时34、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时间是_ A承包协议生效时 B承包协议登记时 C承包协议公证时 D主管机关批准时35、摄影师甲为刘某拍照后,私自将照片卖给乙制作挂历销售。后来乙又将照片送给丙作橱窗广告,被刘某发现诉至法院。在本案中,侵害刘某肖像权的是_ A甲和乙 B乙和丙 C甲和丙 D甲、乙、丙36、甲、乙系父子关系。乙在注册公司时,将其父甲登记为股东之一,后被甲发现。因甲不批准,双方发生争执并诉至法院。乙的行为_ A合法,属于法定代理 B

14、合法,属于无因管理 C非法,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非法,侵犯了甲的隐私权37、下列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_ A“仙山”牌药品商标 B“奔月”牌电脑商标 C“耐用”牌家具商标 D“暖阳”牌毛巾商标38、甲创作了一首歌曲,乙经甲授权后演唱并将该首歌曲收录在由丙公司为其录制的唱片中。丁网站未经任何人许可,擅自将该唱片中的所有歌曲上传供网民免费下载。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丁网站_ A侵犯了甲、乙的发表权 B侵犯了乙、丙的播放权 C侵犯了甲、乙、丙的复制权 D侵犯了甲、乙、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39、市政公司在挖掘的坑道两侧设立了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某夜,甲酒后驾车,撞毁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后

15、逃逸。次日凌晨,乙骑自行车通过时摔入坑道受伤。乙的损失应当_ A由市政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B由甲承担补偿责任 C由市政公司和甲承担连带责任 D由乙自己承担40、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合用精神损害补偿的是_ A某公司连续一年未发工资,致职工甲忧心忡忡 B某学校违反协议提前解聘教师乙,致其痛苦不堪 C某行政机关公布对工作人员丙的处分决定,致其精神萎靡不振 D某医院因失误致产妇丁抱错孩子,其抚养2023后发现真相痛苦万分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规定的。)41、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不作为成立条件的是_ A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 B行为人没有实行任何行

16、为 C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 D行为人可以履行特定义务42、下列选项中,符合刑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规定的有_ A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 B未成年人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C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未成年人犯罪的可合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43、甲于深夜到某办公大楼行窃时,被保安王某发现,王某拦住甲,甲将王某打昏,致其轻伤,随后逃跑。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 A人户盗窃 B犯罪既遂 C故意伤害罪 D抢劫罪44、下列行为中,应以故意杀人罪处罚的有_ A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致人死亡 B在脱逃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死亡 C在刑讯逼供时致犯罪嫌疑人死亡 D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致别人死亡45、下列选项

17、中,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有_ A甲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一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自己未从中谋利 B乙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某街道办公司使用 C丙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某国有公司使用,自己未从中获利 D丁将公款借给朋友,供该朋友的孩子出国留学46、甲出国前将古琴、油画及电脑交乙保管,后乙将古琴出借给丙,将油画赠送给丁,将电脑出质给戊,甲回国后发现以上事实。甲有权_ A规定丙返还古琴 B规定丁返还油画 C规定戊返还电脑 D规定乙承担违约责任47、甲为自己房屋使用的便利,与乙签订地役权协议,约定五年内乙不得加盖楼房,甲支付5万元。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三年后甲去世,房屋由丙继承。同年,乙将

18、楼房卖给丁,随后丁加盖楼房,遭丙阻止。在本案中_ A丙无权阻止丁加盖楼房 B地役权由丙享有 C地役权不因甲死亡而消灭 D丁有权规定乙承担违约责任48、甲因借款与乙签订房屋抵押协议,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又因借款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现甲不能偿还对乙、丙的欠款。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_ A甲乙之间的抵押协议成立 B甲丙之间的抵押协议成立 C乙享有抵押权 D丙享有抵押权49、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妥得利构成要件的有_ A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有损失 B受损方不存在过错 C获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D获益方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50、甲乘坐公交公司司机乙驾驶的公交车时,公交车与一私家车相撞,甲受伤

19、致残。经认定,该起交通事故应由乙负所有责任。对此,下列选项中,不对的的有_ A甲的损失应由乙承担责任 B甲的损失应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 C甲的损失应由乙与公交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D甲的损失应由乙与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三、简答题51、简述因缺少共同故意从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52、简述诽谤罪的构成要件。53、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性。54、简述遗嘱的有效要件。四、辨析题55、常言道:“不知者,不为罪。”请结合我国刑法学中的结识错误理论加以辨析。56、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请结合我国民法的监护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加以辨析。五、法条分析题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

20、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导致损害的,应当免去处罚;导致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请分析:1、本条文中“犯罪过程”的含义。2、本条文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含义。3、假如行为人将被害人砍成重伤后,放弃杀人意图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死亡结果发生,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应如何定性。我国物权法第5条内容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请分析:1、本条文规定的是物权法的哪项基本原则?其内涵与意义是什么?2、本条文中“法律”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六、案例分析题某公司会计甲,因欠下赌债,产生了占有单位资金的念头。甲偷配了一把由财务部经理保管的、存放钞票的铁皮柜的钥

21、匙,在公司发放工资之日,甲趁财务部无人,用偷配的钥匙打开铁皮柜,取走了工资款20万元,携款回老家。财务部经理发现工资不见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甲回家后,经家人劝说,返回公司,将20万元工资款交给董事长并表达道歉。之后,在董事长的陪同下,甲到派出所供述了上述事实,同时反映某宾馆内经常有人聚赌。公安机关根据甲提供的线索,捣毁了设于该宾馆的赌场,缴获赌资30万元,并抓获数十人涉赌人员。之后检察机关以贪污罪对甲提起公诉,被告人辩称其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罪,法院判决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1、甲的行为如何定罪?2、甲具有哪些法定的量刑情节?2023年3月15日,甲与

22、乙达成买卖协议,约定甲向乙出售孤本线装古书一套(该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价款15万元,双方应于同年8月9日同时履行。2023年5月30日,甲在搬家过程中不慎将该套书的中卷本丢失。甲第二天在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归还此书者可得酬金5000元。丙拾得此书后看到该寻物启事,于6月6日找到甲欲归还此书,同时规定甲给付酬金。因甲不愿支付酬金,二人产生争执,丙遂将书带回家。2023年8月9日,甲向乙提出,因自己与丙之间的纠纷未解决,无法交付整套书籍,故主张解除协议。乙不批准。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1、甲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协议?2、丙是否有权拒绝归还此书?3、丙在何种情况下有权规定甲支付

23、悬赏广告中的酬金?4、乙是否有权请求丙交付该套书的中卷本?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B解析 本题考察刑法的解释方法。刑法的解释方法有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指根据条文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此题重要是对“抢夺、窃取”的文理解释,毫无疑问,暴力劫取属于应有之义。C、D项属于论理解释,与题干不符。A项更不对,请注意司法解释是指最高司法机关(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条文进行的解释。2、B解析 本题考察刑法空间效力。这道题出得很具有实效性,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合用保护原则的条件:(1)外国人犯罪;(2)对中国公民和国家利益的犯罪;(3)最低刑3年以上的可以合用,但犯罪地不受处罚的除外。糯

24、康泰国境内实行犯罪,不在我国进内,显然不能使用“属地管辖”,糯康也不是中国人,显然也不能合用“属人管辖”,糯康在国外侵犯了中国公民和国家安全利益,按照我国刑法最低刑亦在3年以上,且泰国法律也认为其行为是犯罪行为,因此,糯康的行为应合用“保护管辖”。3、A解析 本题考察罚金的缴纳。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所有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假如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的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去。”就是说,存在灾祸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视情况减少或免去,而不存在“应当免去”的情形。未成

25、年人大多没有收入来源,其罚金可以由监护人垫付。4、C解析 本题考察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八种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的罪名。对于拐卖儿童罪,主体年龄规定是16周岁,甲显然不符合该罪的主体规定,但有导致别人重伤的行为,属于14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八种情形,所以,甲应付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5、D解析 本题考察教唆犯的处罚。甲教唆别人实行犯罪,别人接受了教唆但没有实行犯罪,乙属于犯罪中止,但对甲而言,属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得逞,属于爆炸罪的未遂,即教唆没有成

26、功,也就是成立教唆未遂。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假如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D选项是对的的,刑法分则没有教唆罪,教唆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行为。A不对的。甲已有教唆别人犯罪的行为,犯意表达已经外显出来,B也不对的。教唆未遂没有免去处罚,C也不对。6、B解析 本题考察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划分标准。我国刑法是“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重要标准,兼顾其分工”即,以重要采纳作用标准,但也兼顾分工。我国刑法按行为人在共同犯罪种所起的作用,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7、A解析 本题考察一罪与数罪。继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

27、实行终了犯罪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期间内同时处在继续状态的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继续犯属于“实质的一罪”即原原本本就是一罪,只但是有“数罪”的表象。继续犯的重要特点是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继续。非法拘禁罪、窝藏罪、绑架罪都是典型的“继续犯”。8、A解析 本题考察刑法追诉时效。刑法第88条第1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备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甲在2023年犯了盗窃罪,已经被公安机关备案,之后逃跑无论多长时间,其盗窃罪的追诉时效都不受限制。假如甲2023年犯罪后,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备案,这时前罪的追诉时效从后罪之日起计算,也许选C,但

28、本题不是这种情形,故对的答案是A。9、C解析 本题考察交通肇事中转化为故意杀人的情形。甲驾车挂到了赵某,已有交通肇事行为,但还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他明知自己挂到了赵某而不断下车来进行救助,反而为了逃避责任而继续行驶,此时对被害人也许导致的死亡的结果是持放任态度的,即构成故意杀人罪。10、D解析 本题考察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甲成立的公司只是个幌子,他是以发展下线而从中“抽头渔利”,他发展的组织实质上并没有销售商品,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传销网络,对传销行为刑法已经明确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甲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应构成本罪。选D,不再定非法经营罪,所以B不选。A和C也不选,由于甲自身并没有直接实行

29、诈骗财物的行为,也没有直接实行集资诈骗的行为。11、A解析 甲伪造人民币一百万元,已经构成伪造货币罪,同时刑法规定伪造货币后出卖、运送或使用的,按照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故A对的。12、C解析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做虚假证明、鉴定、记录、或者翻译,意图陷害别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本题中,甲在法庭审理中以证人的身份出现并作出虚假证明,意图隐匿乙的罪证,故应定为伪证罪。13、D解析 此题考察刑法上的事实结识错误。事实结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对的的理解。在选项中提到的打击错误是行为偏差的一种。甲意图射杀李某。黑夜来

30、到院子外面,这已经是在进行犯罪准备,看到移动的黑影,误认为是李某而开枪射击这已经进入到犯罪的实行阶段。完毕射击之后,甲的犯罪在客观上已经完全实行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未能射杀李某,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故答案为D。14、B解析 甲为了达成骗取保险金的结果,使用了纵火的手段,并导致了附近民居烧毁的严重后果,触犯了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刑法分则中明确规定,行为人为了达成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故意以放火、杀人、伤害等方式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结果,骗取保险金的,应当以保险诈骗罪和行为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故答案为B。15、C解析 运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

31、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运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合法利益,索取请托人或者受托人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或者是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人,运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合法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题中,甲收受乙公司的50万元(数额较大),运用其堂兄国家工作人员丙职务上的行为,为乙谋取不合法利益,构成运用影响力受贿罪,故答案为C。16、B解析

32、 本题考察罪状的概念。根据我国刑法,可以把罪状分为简朴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和引证罪状。简朴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简朴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性而不做过多解释的罪状。这是由于这一类罪状一般都为世人所熟悉。题干中只简朴提到传授犯罪方法,故答案为简朴罪状,故选B。17、C解析 本题考察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罪数问题。甲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侵犯了别人的权益,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之后又违反张某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甲的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应当构成两罪。18、C解析 本题考察单位犯罪。单位犯罪需法律明文规定才负刑事责任。单位的主管人员指使别人实行犯罪的,构成自然人之间的单位犯罪,

33、单位自身和具体实行者不构成共同犯罪,所以应选C。19、B解析 本题考察假释合用条件。假释只合用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C判处的是拘役,显然不可以假释。但不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就可以假释,刑法还规定了一个排除条件:对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2023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故A和D都在这几种情形之列,不能假释,故意伤害罪不在此列,可以假释,故选B。20、B解析 本题考察洗钱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之间的区别。甲公司没有具体实行收受别人钱财和非法经营的行为,一方面可以排除A项受贿罪、C项非法经营罪两个选项。另一方

34、面在B项和D项之间做出选择。洗钱罪有七个上游犯罪是必须要记住的,即:毒(毒品犯罪)、黑(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恐怖活动犯罪)、走(走私犯罪)、贪(贪污贿赂犯罪)、破金(破坏金融秩序犯罪)、骗金(金融诈骗犯罪)。洗钱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都是一种对赃款进行掩饰、隐瞒的行为,它们之间实则是法条竞合的关系,前者是特别法条,后者是一般法条,按法条竞合的解决原则,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甲公司掩饰了乙受贿的赃款,而受贿属于七种上游犯罪之一,所以,甲公司的行为既符合洗钱罪,也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洗钱罪是特别法条,所以选B。21、B解析 本题考察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

35、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判断是否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关键点有两个:主体是否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否为法律所调整。对于A,甲乙两者的关系不由民法调整,仅由道德调整;对于C,甲与其分支机构是从属管理关系,不是平等主体关系;对于D,甲乙之间的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选B。22、B解析 本题考察自然人出生时间。根据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23、C解析 本题考察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行为效力。无行为能力人所实行的法律行为只有两种是有效的:纯获利益的行为、生活细小行为。

36、无行为能力人实行的事实行为都是有效的,由于事实行为不需要考虑行为人的意思能力。对于A,售货机购买零食属于生活细小行为;对于B,接受奖励是纯获利益的行为;对于C,赠与行为是法律行为,不是无行为能力人可以结识和判决的。对于D,事实行为,有效。24、D解析 自然人只有在宣告死亡之后才干消灭其民事主体资格,终止民事权利能力,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所以乙在甲宣告死亡之前,不能与丙结婚,故A错误。乙并不是只能宣告甲死亡,也可以宣告甲失踪,或者直接申请解除婚姻关系,故B错误。丙不能宣告甲死亡,由于丙不是甲的利害关系人;同时,宣告死亡有利害关系人的顺序和范围,第一顺序为配偶,第二顺序为子女、父母,第三顺序为兄弟姐

37、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第四顺序是其他与被宣告死亡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故C错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故答案为D。25、A解析 此题考察合作公司的事务执行。普通合作公司的合作人对执行合作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作人的决定,可以委任一个或者数个合作人对外代表合作公司,执行合作事务。但是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事务应当通过全体合作人的一致批准:(1)改变合作公司的名称;(2)改变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重要经营场合地点;(3)处分合作公司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作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作公司

38、名义为别人提供担保;(6)聘请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所以答案为A。26、A解析 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行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行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本案中王某以学校的名义购买教学器材,该行为即为代理行为,故在有奖销售中中奖所得的数码相机应归学校所有。27、B解析 本题考察夫或妻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一,工资、奖金;其二,生产、经

39、营的收益;其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其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协议中拟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涉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顿补偿费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其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其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等费用;其三,遗嘱或赠与协议中拟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其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贴金、医药生活补贴费等。综上,只有B是夫妻个人财产。对于D,婚前财

40、产婚后炒股,其收益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8、D解析 本题考察诉讼中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袁明是否参与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拟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拟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与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因素消除后,恢复诉讼。29、D解析 本题考察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实现方法重要有两种:一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取得抵

41、押物的所有权、但这种协议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此外,严禁流押即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不得约定抵押权实现时,抵押物的所有权归抵押权人所有。30、B解析 本题考察善意占有。根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无权占有又可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没有合法根据而为之占有;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合法根据而为之占有。善意占有人将标的物毁损,不需要要向原权利人负损害补偿义务。而恶意占有人需要。本题中,丙属于善意占有人,不需要向甲负损害补偿责任。31、D解析

42、本题考察协议法的调整范围。在我国,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协议法所调整的协议是有关财产关系的协议。据此,选择D。A由收养法调整;B由婚姻法调整;C由行政法调整。32、A解析 本题考察提存。提存的条件涉及:(1)须有因债权人方面的因素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客观情况发生。根据协议法规定,这种客观情况涉及:债权人无合法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拟定继承人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未拟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须提存的标的物适宜提存。假如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3

43、)须经法定程序进行。提存的效力在于:提存之日起,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协议所生之权利义务终止。标的物提存后,其所有权原则上转移给债权人,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毁损灭失的风险亦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告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若债务人无法告知,应由提存机关履行此义务。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33、C解析 本题考察承诺的生效。对于承诺生效的时间,我国协议法采用“到达主义”,规定承诺在承诺告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告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规定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34、A

44、解析 本题考察承包协议的取得时间。只要承包协议一签订,承包人就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35、D解析 本题考察肖像权。肖像权人有权维护自己的肖像利益,对于恶意损毁、丑化、玷污其肖像或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使用其肖像的行为均有权请求其停止侵害并可规定侵害人补偿损失。本题中,甲为刘某拍照,未经刘某批准,是不得私自将照片卖给乙做挂历的,由于这上面有刘某的肖像权。乙亦未经刘某的批准,将其照片给予丙做橱窗广告。因此,甲乙丙三人均是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使用别人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36、C解析 本题考察姓名权。权利人有权依法使用自己姓名排除别人非法干涉,并规定别人对的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法律对使用正式姓名有特殊

45、规定的,应遵守法律的规定。本题中,乙未经其父甲的批准,将其注册为公司的股东之一。甲是成年人,精神状况正常,乙无法将自己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乙并非为了甲的利益,因此不属于无因管理;姓名是一个人公示于众的文字标记,在此题的背景中不属于隐私的范围,因此不选D。乙未经甲的批准。非法使用其姓名,属于非法侵犯别人姓名权的行为。37、C解析 本题考察商标注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J)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直接表达商品的质量、重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缺少显著特性的。c项描述了家具的质量,不具有显著性,因此入选。38、D解析 本题考察著作

46、权的内容。本题中涉及三个权利,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表演者的表演者权和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对于A,由于该首歌曲已经授权给乙演唱,已经发表过,因此丁的行为不侵犯其发表权,表演者权中没有发表权的内容,因此A选项不选;对于B,播放权是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因此,丁的行为不是播放,不选B;对于C,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丁的行为不是复制,不选C;对于D,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将相应作品通过互联网进

47、行传播的权利。丁的行为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别人的作品,因此选择D。39、A解析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91条的规定,在公共场合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立明显标志和采用安全设施导致别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地下设施导致别人损害的,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施工人采用的措施,在正常情况下必须足以保证别人的安全。故虽然市政公司在挖掘的坑道两侧设立了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但是由于被甲撞坏后没有及时进行修复和维修而致使别人发生伤亡,所以乙的损失应当由市政公司承担侵权责任。40、D解析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

48、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题D选项是由于医院的失误使得被监护人非法脱离监护,导致亲属关系的严重破坏,故属于精神损害补偿的索赔范畴,故答案为D。二、多项选择题41、ACD解析 本题考察的是构成不作为犯罪的条件。不作为犯罪的构成条件为:(1)行为人有实行某种行为的义务;(2)行为人有能力实行该行为;(3)行为人没有实行该行为,致使别人遭受损害或者有遭受损害的危险性。因此可知,答案为ACD。42、BC解析 本题考核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49、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行为,但把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排除在一般累犯之外。实行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为特别累犯,特别累犯没有把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排除,因此A选项中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太过绝对,错误。未成年人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故B对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C对的。未成年人犯罪,不判处死刑,死缓是死刑的另一种执行方式,同样不合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故D错误。所以答案为BC。43、BD解析 甲的本意是进行偷窃行为,但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

50、、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打击保安王某并导致其轻伤,使得盗窃罪名发生了转化,转化为抢劫罪,故D对的。抢劫罪的既遂标准有两个,一是抢劫到财物,二是致人轻伤。甲的行为导致了王某的轻伤,故为抢劫罪的既遂,故B对的。刑法当中没有入户盗窃这个罪名,所以A错误,关于C选项,为了完毕抢劫的目的将受害人打伤或者打死,都只定为抢劫罪,故C错误。答案为BD。44、ABC解析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分别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脱逃过程中,行为人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的,是牵连犯,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在实行刑讯逼供行为时,导致被害人的伤残或者死亡的,其行为性质发生了转化,不再定刑讯逼供

51、罪,而是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滥用职权至别人死亡自身就是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并不发生转化,仍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故答案为ABC。45、CD解析 本题考察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三种情形:(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就本题而言,对A选项,甲是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未谋取个人利益,不符合(3)的规定,不选。对B选项,乙是以单位名义将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不符合第(2)的规定,也不选。对C选项,丙是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符合(

52、2)的规定,应选。对D选项,丁是将公款借给朋友,符合(1)的规定,当选。46、ABD解析 本题综合考察所有权的追及效力和蔼意取得。一方面,甲将古琴、油画和电脑交由乙保管,和乙之间形成保管协议法律关系,乙有义务妥善保管保管物,未经甲的许可,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处分保管物。但乙将古琴出借、油画转赠、电脑出质的行为,违反了保管义务,因此需要向甲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面,所有权具有追及力,因此,甲作为琴和油画的所有权人,可以向丙和丁规定返还原物;最后,所有权的追及效力要受到善意取得制度的限制。善意取得:又叫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别人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假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

53、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不得规定受让人返还的法律制度。担保物权亦是如此。因而戊作为质权人,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可以取得电脑的质权,甲无权规定戊返还电脑。47、BCD解析 本题考察地役权。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地役权的从属性意味着地役权不得脱离需役地而存在,不得单独处分,必须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一同转移。 本题中,乙的供役地和甲的需役地分别通过继承和协议的方式变更了权利人,但是其上的地役权由于具有从属性,乙的供役地仍然受到地役权约束,甲的需役地仍然享有地役权。此外,乙转让给丁的标的物是承担了地役权的,属于协议的瑕疵履行,因而丁有权规定乙承担违约责任。综上所述,选BCD

54、。48、ABD解析 本题考察抵押协议和抵押权之间的关系。抵押协议成立并不意味着抵押权也成立,抵押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依据自身的成立和生效要件,而抵押权要想设立,在我国除了要有有效的抵押协议外,不动产还需要办理抵押登记。但是不办理登记并不影响抵押协议的效力,只能说明抵押协议没有履行。在本案中,甲与乙、丙之间只要双方合意订立抵押协议,双方抵押协议属真实的意思表达,均成立生效;但是,由于乙没有办理抵押权登记,因此其不享有抵押权,丙办理抵押权登记,因此其享有抵押权。49、ACD解析 本题考察不妥得利构成要件。其构成要件涉及:(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一方获益和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此

55、处的因果关系表现为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受益导致的,即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损的因素。(4)获益没有合法根据。选AcD。50、ACD解析 本题考察职务侵权。乙作为司机因驾驶不妥导致甲受伤,这时乙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由其单位负责承担侵权责任,以单位代乙承担侵权责任属于替代责任,而不是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此外,甲由于与公交公司订立了运送协议,甲还可以选择向公交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因此,甲向公交公司追究的责任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三、简答题51、我国刑法学说通常以主观上有无共同犯罪故意作为标准认定共犯。下列情形貌似共同犯罪,但因缺少共同故意或故意内容不一致,不认为是共同犯罪。(1) 共同过失犯罪的,不构

56、成共同犯罪。刑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刑法将共同过失犯罪排除在成立共同犯罪之外,各行为人各自追究刑事责任。(2)间接正犯不构成共同犯罪。间接正犯又称间接实行犯,是指把别人当作工具运用的情况:第一,运用没有责任能力或没有达成责任年龄的人去实行犯罪,运用者和被运用者之间不是共犯,此时将运用者视为间接实行犯;第二,运用不知情的人的行为。(3) 事前事中均无通谋,事后提供帮助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4)实行行为过限不成立共同犯罪。过限行为是指在共同犯罪中,有共同犯罪人的实行行为超过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行为。超过共同犯罪

57、故意的行为即是过限行为(过剩行为)。过限行为由实行者个人承担责任,其别人不对此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5)“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同时同地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缺少共同犯罪故意的意思联络的,不是共同犯罪。(6)“片面共犯”,不成立共同犯罪。所谓片面共犯,是指对别人犯罪暗中相助的情况。由于受到暗中相助的实行犯不知情,所以不能与暗中相助者构成共犯。 52、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别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客体是别人的人格与名誉。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别人人格与名誉的行为。诽谤必须以捏造事实的方式进行。所谓捏造事实,是指无中生有,凭空虚构事实。

58、诽谤必须散布其所捏造的事实。所谓散布,是指用口头、文字的方式将其捏造的虚假事实散布出去,让众多的人知道。诽谤行为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这一点与欺侮罪相同。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干构成犯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损害别人人格、名誉为目的。 53、(1)专有性。专用性即独占性、排他性。表现在:一方面,同一智力成果之上不能有两项以上完全相同的知识产权并存;另一方面,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2)地区性。知识产权的地区性是指一项知识产权只在产生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领域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其他国家

59、没有必须给予保护的义务。权利人要想使自己的知识产权得到他国的法律保护,必须依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议或按互惠原则,按照该国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在该国获得知识产权。 (3)时间性。时间性意味着依法产生的知识产权一般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超过知识产权的法定保护期后,该知识产权消灭,有关智力成果进入公有领域,人们可以自由使用。 54、有效遗嘱应具有下列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达必须真实。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德。 (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即公证遗嘱必须通过公证程序。 四、辨析题55、这一论断不对的。 刑法上的结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情况发生了误解。刑法上的结识错误可分为两种:法律上的结识错误;事实上的结识错误。 法律上的结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发生误解。表现为三种情况:第一,假想非罪。第二,假想犯罪。第三,行为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罪名和罪行轻重发生误解。 “不知者,不为罪。”这种观点认为,行为人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就不能对他定罪。在极个别的情况下,这种观点也也许是对的的,由于行为人没有结识到自己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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