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电大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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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经济法学作业1期中小论文范文参考:完善法制与经济体制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视法制建设的年代。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碰到过许多法律问题,需要从法律与经济结合角度来解决。完善法制,对推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加快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步伐,更好地适应全球化以及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认可法律,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把法律引入到对所有制的理解,对经济改革有重要作用。所有制问题是马克思主义认定的核心,是判断经济制度的最重要标尺。古人对所有制问题的重要性也有过论述,商鞅在商君书中说:“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认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

2、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对所有制的理解和讨论,关系到改革能否有基础的理论,能否取得各方共识。(一)从法律与经济结合的角度考察所有制。1985年在天津召开的第二届全国中青年经济理论工作者会议上,采用股份制形式进行国有公司改革作为一个新问题引人注目。学者们围绕着国有公司可否搞股份制展开了讨论,争论的焦点是对承包制和股份制的评价。我支持股份制改革的观点,但认为对股份制改革的论证是不够的,特别是理论深度还不够。(二)从法律角度深化对产权的结识。1988年在英国伦敦经济学院做访问学者时,我在研究两权分离理论的局限性并提出“两者分离”时,发现无论是英美法系的国家或者是大陆法系的国家,他们的公

3、司法都认可双重所有权,这对解释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很有帮助。二、遵守法律,保证了经济体制改革按规则行事依法执政,依法管理,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一方面,要立市场经济的法规,要把市场化改革的成果用法规形式加以保障和巩固;另一方面,要用法规来制约行政权力,以提高执政水平。这在完善宏观调控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从依法执政看完善宏观调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是完善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为了实现我国的宏观调控目的,同样有赖于科学合理且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的保障。一方面,宏观调控要有法律根据;另一方面,宏观调控要作用

4、于宏观领域;第三,作为一种国家行为,公权力运用要规范且有制约机制。(二)从法律角度思考现代公司制度。随着国有公司改革的推动,对现代公司制度规定也更加迫切。如何理解现代公司制度的概念,必须借助法律。有人认为只要产权清楚,就具有了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条件,但是市场经济国家的夫妻店很难说就是现代公司制度。也有人主张广义理解现代公司制度,即“公司按公司法加以改造,组成现代的公司制度,就是实行了现代制度”;但新组建公司和非国有公司也不见得一定是现代公司制度。三、执行法律,维护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信誉在经济转轨中,立法与执法都非常重要,特别在维护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信誉时尤为突出。我国加入WTO之后,在经济改革进一

5、步推动的同时,也的确面临很多新问题。有些问题是通过针对新环境的立法来规范和解决的,有些则是在立法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执法来解决的。(一)在反倾销中,欧美国家对我国法律的见解。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承担了商务部委托的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限度的研究报告,在回复欧美对我国法律的疑问时,发现相称多的部分是对执法的质疑,但我们的回答,多是从立法角度回答的。或者说,立法方面的回答比较有力,但执法方面的回答显得比较薄弱。以会计法为例,2023年欧盟提出的第18个问题就是,关于中国会计法实际实行,特别是公司遵守该法限度的具体情况。我们从以下6方面对质疑做了回答:(1)中国已形成了完善的会计法规体系;(

6、2)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已基本一致;(3)中国会计法规在公司中全面实行;(4)允许外籍中国注册会计师以合作制或有限责任制形式在华设立执业机构;(5)公司会计账目的真实性得到保证;(6)对违法、违规的公司和中介机构进行严厉的制裁。(二)制定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时的想法。我国加入WTO之后,国内一些行业必将面临更加严峻的竞争,有必要制定相关法规对一些行业的市场秩序进行规范。例如2023年12月我参与讨论制定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讨论中,我发现了一些问题,也提出了四点想法:第一,要明确制定一部法律或法规的目的。第二,要解决好制定本法规要依据的原有法规的排序问题。第三,要明确法规、政府行政规定与

7、市场规则各自管理的范围。第四,要考虑对等原则。四、完善法律,维护经济改革中的和谐社会原则通过改革我国经济已经发展起来了,财富增多了。但是,各种社会矛盾也在突出,如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还在继续拉大。因此,关注社会公平、让各个社会群体都能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成了当前一个重要的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和谐社会”的提法非常及时,非常有必要。例如,如何看待和解决当前劳资关系上常见的冲突?面对100数年来的种种解决思绪,我认为,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不是要工人联合起来,在法律之外举行斗争,而是应当诉诸法律,在法律框架内保护工人利益,或促成劳资和谐,或取缔不法资本,最终使得劳动者得到他们应得的部

8、分,同时也要让资本所有者有信心、有动力继续投资扩大生产。总之,以上四点体会,都在说法律的重要性。但辩证法告诉我们,没有绝对的,事情总是相对的。南方周末今年3月31日刊登陈创东文章,指出法律并非万能。认为相信法律能解决一切问题,是“立法迷信”,会导致简朴化的社会治理策略:一事发生后,媒体时评往往以亟待立法而收笔,同时,公共管理者也会以“相关立法即将启动”来消释公众的质疑。曾有人问:为什么汉高祖攻破秦都,只需与咸阳父老约法三章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10个字便可保天下大治,汉末,律法汗牛充栋,“法网严密”,却为什么难免天下倾覆?那就是由于,法律自身并不是万能的。这里表达的意思我是批准的。当然,

9、对一个法律尚不健全,执法尚有困难的国家来讲,法律的重要性也是不可怀疑的,只是不要简朴化和惟一化就好。经济法学作业2一、单项选择题1.资本主义经济法最早产生于(C)A美国 B德国 C俄国 D东欧2.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规范调整(A)的必然结果A经济关系 B法律关系 C民事关系 D行政关系3.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A)A无限责任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两合公司 D股份两合公司4.有权决定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是(B)A人民法院 B债权人会议 C管理人 D债务人5.国家税务局系统重要负责征收的税种有(A)A增值税 B营业税 C城建维护税 D个人所得税6.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人不得经营(C

10、)A信用保险 B人寿保险 C意外伤害保险 D健康保险7.关于反倾销中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表述,对的的为(C)A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唯一因素B倾销进口应当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充足条件C倾销进口应当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必要条件D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8.规定我国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行环节的机构是(A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务委会 C国务院 D审计署9.经营者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A )A行贿论处 B受贿论处 C贪污论处 D挪用公款论处10.掠夺性定价必须具有的构成要件不涉及(A)A经营者应当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销售价格低于成本 C低价销售行为无合法理

11、由 D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多项选择题1.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有(ABCD)A国家经济管理关系 B经营协调关系 C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D涉外经济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是(ABC)A一种权利义务关系B事实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C需要建立在经济关系基础之上D对经济关系具有决定性的反作用3.在中外合资经营公司中,中外双方均可以选择的出资方式涉及(ABCD)A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B债权人会议应当设立债权人委员会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组成D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指定4.关于债权人会议,下列说法对的的是(ABC)A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

12、权人委员会B债权人会议应当设立债权人委员会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组成D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指定5.我国商品税法重要涉及(ABC)A增值税法 B营业税法 C关税法 D消费税法6.下列选项中属于金融市场的是(ACD)A货币市场 B资本市场 C外汇市场 D黄金市场7.下列选项中,属于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的情形有(ABCD)A申请人撤消申请的 B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C倾销幅度低于2%的D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8.拟定转移支付的数额时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涉及(ABCD)A财政供养人口

13、B少数民族人口 C 疆域面积 D农业产值9.各国和地区竞争立法的模式可分为(ABCD)A独立式 B分立式 C合立式 D综合式10.现阶段,我国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重要涉及(ABCD)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B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C国家商务部 D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三、名词解释题1、中国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2、经济关系:3、经济法律关系:4、合作公司: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作人订立合作协议、共同出资、合作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作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5、财政法:是指调整财政分派和财政管理

14、活动中形成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四、简答题1、简述经济法属性有哪些?答:综合、系统调整的法;平衡协调的法;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社会责任本位的法。2、简述公司的重要特性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是与自然人并列的一类民商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主体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规定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五、论述题试述合作公司的特性1、合作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合作公司的非法人性 使得它与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相区别 合作公司的营利性

15、使得它与其他具有合作形式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作组织相区别 合作公司的组织性 使得它与一般民事合作区别开来 从而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和多种法律关系的主体。2、全体合作人订立书面合作协议合作公司是由全体合作人根据其共批准志而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该组织的设立、活动、变更、解散等一系列行为都必须符合一定的行为规则 而合作协议就是合作公司的行为规则。合作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假如没有合作协议 合作公司就不能成立 其运作也就无从谈起。3、合作人共同出资、合作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作公司的资本是由全体合作人共同出资构成。共同出资的特点决定了合作人原则上均享有平等地参与执行合作事务的权利 各合作人互为代理人

16、。共同出资的特点也决定了对于合作经营的收益和风险 由合作人共享、共担。合作公司作为人和公司 它完全建立在合作人互相信赖的基础上 因此各合作人彼此间的权力义务并无不同 不存在特殊的合作人。4、全体合作人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公司的合作人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清偿责任。即当合作公司财产局限性清偿合作公司债务时 各合作人对于局限性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样的规定可以使合作人可以谨慎、勤勉地执行合作公司的事务 使合作公司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保障和实现。这一特性是合作公司与其他公司最重要的区别。六、案例分析题答:本案的重要法律关系发生在有关政府部门和甲市A食品厂之间,

17、在本案中它们并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此不是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虽然有关政府部门履行了执法职能,但是这种职能带有很明显的经济执法色彩,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执法,因此也不能简朴归结于行政法律关系。本案中的有关政府部门和A食品厂之间的关系应当界定为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与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营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要鉴定主体双方的关系是否符合上述规定,重要依据就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涉及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及涉外经济关系。本案

18、中,政府在履行其对市场进行微观管理的经济职能过程中与违反经济法规的A厂之间发生的关系正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之一。因此,在经济法调整之下形成的法律关系就应当是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学作业3一、选择题1、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标志之一是(B)A经济法的地位 B经济法的本质 C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D经济法的渊源2、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修理设备的协议,在此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D)A乙方修理的设备 B甲乙双方 C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D乙方修理设备的劳务行为3、与公司公司、合作公司相比,下列关于个人独资公司的法律特性表述错误是(C)A个人独资公司依法具有法人资格B个人独资公司的财产为投资

19、个人所有C个人独资公司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D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合兼资合公司。典型的资合公司是(D)A无限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两合公司 D有限责任公司5、在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的破产案件有()人民法院管辖、A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 B债务人住所地的中级法院 C债务人主管部门所在地法院 D债权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6、某中国公民在国内一上市公司工作,2023年7月份工资收入为5000元,则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B)A360元 B450元 C325元 D385元7、下列证券中属于资本证券的是(A)A汇票 B支票

20、C货运单 D股票8、下列不属于我国土地所有权特性的选项是(D)A所有权人只限于国家或者农民群众集体经济组织B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分离的C土地的所有权可以进行有偿买卖和商品性流转D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要受国家的计划管理和行政监督9、产品缺陷责任的诉讼时效是(B)A1年 B2年 C3年 D202310、以下不是依法降价解决的商品是(D)A鲜活商B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C降价销售季节性商品D通过限制产量或者供应量操纵价格二、多选题1、经济发的法律属性重要表现在(ABCD)A综合、系统调整法 B平衡协调法 C社会责任本位法 D经济民主与经济集中对立统一的法2、经

21、济法主体(ABCD)A使之一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的组织主体 B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标准C不能用法人来取代 D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3、根据公司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必须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的有(ABCD)A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B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C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D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所有的公司投资4、下列关于破产因素的说法中,对的的是(ABCD)A债务人被宣告破产的实质因素是丧失债务清偿能力B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明显缺少清偿能力是债务人的破产因素C债务人停止支付便达成了破产的标准D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同时资不抵债是破产的因素

22、之一。5、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争议的解决途径涉及(ABCD) A询问 B质疑 C投诉 D行政复议或诉讼6、从事保险经营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涉及(ABCD)A保险合法原则 B保险自愿原则 C境内外保险公司权利同等原则 D保险诚实信用原则7、下列选项中,属于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的情形有(ABD)A申请人撤消申请的 B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C倾销幅度低于2%的 D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8、对不合法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的职权有(ABCD)A询问权 B查询权 C检查权 D处罚权9、下列选项中,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

23、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的有(ABCD)A进口易变质腐化食品 B初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C初次进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D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10、从监督主体上看,对价格行为的监督分为(ABCD)A国家监督 B舆论监督 C司法监督 D社会监督三、名词解释1、广义上的经济法主体:即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2、外资公司:外商独资公司,简称外资公司,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所有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公司。3、两合公司:指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4、税收抵免:税收抵免是

24、指允许纳税人从某种合乎奖励规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公司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征税,但允许抵扣该居民公司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避免国际反复征税。5、金融法:是调整金通关系及其金融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四、简述题1、简述公司税后利润的分派顺序(1)承担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2)填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成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4)提取公益金。(5)向投资者分派利润。公司以前年度未分派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派。2、简述国债的形式特性答:国债,是国家公债的

25、简称,它是一种财政收人形式。国债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有其明显的形式特性。(1)自愿性。所谓自愿性,是指国债的发行或认购建立在认购者自愿承购的基础上。认购者买与不买,或购买多少,完全由认购者视其个人或单位情况自主决定。这一形式特性使国债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明显区别开来。(2)有偿性。所谓有偿性,是指通过发行国债筹集的财政资金,政府必须作为债务而按期偿还。除此之外,还要按事先规定的条件向认购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利息。(3)灵活性。所谓灵活性,是指国债发行与否以及发行多少,一般完全由政府根据财政资金的余缺状况灵活加以拟定,而非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五、论述题论述债权人会议

26、的职权有哪些答:(一)核查债权。在债权人会议上,所有的债权证明材料都要向全体债权人出示,供所有债权人查阅,其他债权人可以对证明某项债权是否成立、是否合法、发生的时间、数额的大小、有无财产担保、是否是连带债权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向债权的申报人进行询问,也可以提出异议。这个过程就是债权人会议履行债权调查债权的职能的过程。(二)对选任管理人和管理人报酬的监督。新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法院在管理人的选任中居于主导地位,对于法院任命的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享有申请更换权。债权人会议申请更换管理人的因素限于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的履行职务或者其他不能胜任职务的情形。对于债权人会议的申请,人民法院

27、假如批准,将解任原管理人,另行指定管理人,但债权人会议不得直接自行选任管理人。管理人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破产费用的支付,实质上是以债权人清偿收入的减少为代价的,因此,债权人有权监督破产费用的支付,以防止因不合理增长开支而损害债权人的清偿利益。(三)监督管理人。债权人会议有权通过以下方式对管理人行使监督权利:有权随时调查债务人财产的状况,并有权随时规定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所管理的财产的情况;监督管理人的处臵债务人财产的行为;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不能拒绝列席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参与债权人会议时要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要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同样不能拒绝回答。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监督,应当还

28、体现在事后救济上,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管理人的行为予以撤消。(四)选任和撤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对于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何产生,破产法没有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依据自治原则,依其认为合适的选举方式选任债权人代表。关于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撤换方式和程序,也是同样,应当遵从债权人自治,可以由债权人会议主席或一定人数的债权人会议成员亦或债权人委员会其他成员提出撤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提案,由债权人会议研究、表决、决议。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也可以向债权人会议提出辞职,由债权人会议研究是否批准。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会议选任和撤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自主权,必须受到法律和人民

29、法院的一定约束。(五)决定债务人是否继续营业。债务人只要营业就会发生经济往来,其作为债务清偿担保的所有资产数额就会发生变动,也许增长也也许减少,从而影响债权人最后受偿限度的大小,所以债权人会议有权利决定债务人是否继续营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由于债权人会议不存在,由管理人决定债务人是否继续营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这项决定权由债权人会议行使。债权人会议决定债务人继续营业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公司可以继续生产、与第三人签订、履行协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照常进行。债权人会议决定债务人停止营业的,除了维持公司的必要的活动外,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不得再擅自进行其他活动。(六)通过重整计划。破产法规

30、定重整计划草案由债务人或管理人制作,并且必须在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的半年到九个月内同时提交债权人会议和人民法院。关于重整计划的表决通过,具有和其他任何决议的通过不同的特点。由于重整计划对不同种类的债权人影响的限度不同,重整计划的表决是按照不同的债权分组通过的。从操作上说,债权人会议必须将讨论重整计划草案中对债权的分类列为在先的议程,对债权分类存在异议的债权人必须尽早提出异议,以免对之后的重整计划分组表决导致障碍。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通过人民法院的批准公告,重整计划正式生效。重整计划草案在某些组没有通过的,债务人或管理人还可以与该表决组再次协商,再次表决,或法院强制批

31、准。(七)通过和解协议。和解协议是清偿债务的协议,一般规定债权人作出适当让步,放弃部分债权,因而和解协议必须由债权人会议决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是指管理人依照法定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在破产程序中所进行的接管、清理、收集、保管和维护债务人财产的一系列活动。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的目的是在防止财产的不妥减少和无谓损失的同时,尽也许地谋取债务人财产的增值。管理人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开始履行职责后,应尽快制定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破产清算中,要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分派,必须实现破产债权的等质化和破产财产的等质化,以保证破产分派的公正和合理

32、,破产财产的等质化,也就是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转化成金钱状态的过程。管理人应当适时准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供债权人会议讨论。(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派方案。破产财产的分派是指按各债权人的应受偿顺序和应受偿比例将破产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派的程序,是整个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点。破产分派是与债权人利益最为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通过债权人会议的审议。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分派方案进行充足的讨论,管理人对于债权人的异议应当及时作出反映、适当做出修改或解释。关于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分派方案表决,破产法规定了特殊的表决规则:假如债权人会议一次表决没有通过该破产财产分派方案,可以就该破产财产分派进行进一步的讨论修改,进

33、行第二次表决。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认可财产破产分派方案,也可以裁定管理人纠正或重新制定破产财产分派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由于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的自治机构,许多职权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自主决定行使,不应当由人民法院包办。人民法院将这些职权交于债权人会议行使,一方面可以减轻人民法院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也充足尊重了债权人的自治权,有助于所作出的决定在债权人之中的顺利执行。至于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的范围,则由人民法院自由裁量。六、案例分析某作家应出版社规定写了一本纪实文学,约定第一次按照书出版后的定价和发行册数支付稿酬,再版另行支付稿酬。书出版后,出版社支付该作家

34、2万元稿酬。后该书脱销,出版社再版一次,支付作家1万5千元。请计算:该作家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应当采用什么方式缴纳?答:缴纳个人所得税3920元。由出版社代扣代缴,作家本人自行申报纳税。稿酬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减除20%的费用,因此作家两次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万+1.5万)(1-20%)=2.8万元。又由于稿酬所得使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且按照应纳税额减征30%,故应当纳税为2.8万20%(1 -30%)=3920元。经济法学作业4一、选择题单项选择1、(B)经济法的本质2、(A)经济关系3、(A)无限责任公司4、(A)10万元5、(D)破产宣告6、(B)中国人民银行7、(C)太

35、阳能8、(C)公用公司9、(D)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10、 (B)购买化肥的农民许某二、多项选择1、BCD2、ACD3、ABCD4、BCD5、AB6、ABCD7、BCD8、ACD9、AB10、ABCD三、名词解释1、我国证券法所称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公司。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2、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法是指国家对货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进

36、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献的总称,它涉及宪法、对外贸易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3、反不合法竞争法:是一部旨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倡公平有序竞争的法律。此法对于保护合法市场参与者的权益和打击不法市场经济行为有着重要意义。4、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行为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所作的强制性规定;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就产品质量向消费者所作的说明或者陈述;产品存在缺陷。5、政府定价:政府定价,指依照中华人

37、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四、简答题(一)简述我国土地所有权的特性答:(1)主体的特定性。在我国,国家和农民集体以外的民事主体,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人。(2)交易的严禁性。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交易。(3)权属的稳定性。在我国,由于主体的稳定性和交易的严禁性,故土地所有权处在高度稳定的状态。(4)权能的分离性。在我国,在土地所有权高度稳定的情况下,为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运用,需要将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内涵与外延上有很大的区别。国家土地所有权更具有所有权的绝对性特性,而集体土地

38、所有权受到比国外私有土地所有权更多的限制,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具有绝对性,也可以说,它不是一项真正的“所有权”。(二)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竞争法的关系答:(一)反不合法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说所谓反不合法竞争法,又被称为“制止不合法竞争法”或者“不合法竞争法”,是指通过制止市场交易中的不合法竞争行为来维护经济秩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作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反不合法竞争法调整着日益广泛复杂的利益关系,竞争者利益、公共利益、消费者利益都成为反不合法竞争法所规范、调整和保护的重要客体。正是基于对反不合法竞争法的重要性的高度结识,我国在着手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即在1993年9月2

3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合法竞争法。反不合法竞争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除了狭义的反不合法竞争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合法竞争法以外,广义上的反不合法竞争法还涉及商标法、广告法等包含反不合法竞争法律规范的法律法规。和反不合法竞争法同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是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相伴生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它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己任,对于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终极目的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对消费者实行特别保护的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

4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除了狭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外,还涉及散见于各个法律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条款。(二)两法并行不悖,相辅相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持。通过以上对反不合法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和保护客体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反不合法竞争法所调整的基本社会关系经营者互相之间的竞争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要调整的则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关系。而在商品经济中,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是互相依赖,不可分离的。经营者的生存和发展完全有赖于对消费者的占有,而要实现这一点特别是在买方市场的条件下,只能通过彼此之间的互相竞争,即对消费者的争夺来实现。因此,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和经营者与消费

41、者之间的交易关系便成了整个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两个交互运营的链条。因此,我们可以说,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和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关系的紧密联系使得反不合法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间产生了极其密切的关系。即从宏观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来看,反不合法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都属于经济法的独立的重要法律部门,对于维护自由、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经济繁荣和人民富裕的最终目的,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可以得住这样的结论:反不合法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间是并行不悖,相辅相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两法之间的这种并行不悖,相辅相成,互相配合,

42、互相支持的关系正是它们之间互相关系的基本方面。五、论述题论述垄断协议的合用除外的条件答:根据各国的立法与实践,反垄断法合用除外的对象必须满足以下要件:第一,根据反垄断法的一般性规定属于限制或严禁的行为;第二,该种行为的宏观经济利益大于其限制竞争所导致的损害。第三,法律规定其不合用反垄断法限制和严禁性规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认可其不合用反垄断法合用除外的规定。第四,行为因合用除外而取得合法性。尽管各国对反垄断法合用除外在具体行业和组织上有所区别,但总得看来,重要存在于以下领域:(一)自然垄断行业自然垄断行业指依其性质不宜展开竞争,由国家特许垄断经营的行业。另一方面,农业、林业、渔业。这些行业

43、由于对于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生产者不便适应市场的变化而迅速转产,产品供需弹性小,可替代性差,在国民经济中处在基础地位,往往会影响到人民的生产生活。2因此,许多国家都允许这些行业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予以豁免,如“根据欧共体条约第36条的规定,欧共体的农业政策优先于竞争政策,并且农业是唯一可以得到欧共体反垄断法豁免的行业。”(二)对外经济贸易领域无庸讳言,各国反垄断法基于对本国利益的保护,都会对外国公司在本国市场上的或对本国市场会产生影响的垄断行为,采用严格的管制;同时,各国几乎无一例外地将为了发展对外贸易、加强本国公司出口竞争力而进行的有关限制竞争行为(垄断行为)涉及在合法垄断的合用例外内。

44、如根据美国1982年出口贸易公司法的规定,出口商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获得商业部颁发的许可证,持证人免受美国政府任何反垄断诉讼的追究。(三)银行和保险业这两个行业性质特殊,不合用于充足竞争,但是这些行业的垄断豁免也不是绝对的,而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一方面,这些行业涉及面广,影响大,不能容易被宣告破产,因此国家应当允许它们可以在贷款政策、利率、保险等方面进行横向的联合或共同行动,以避免过度竞争;另一方面,上述的垄断行为一旦形成市场进入壁垒,将会严重扰乱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所以,这些行业中的超过合理限度的垄断行为不应当受到反垄断法的豁免。(四)知识产权领域知识产权合法垄断地位存在的理由

45、是:假如不赋予发明发明者一种独占性的权利,允许别人随意使用发明发明者的智力成果,就不会再有人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从事智力成果的发明,那么知识发明者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其继续智力发明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克制,最终会阻碍科技的进步、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但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或垄断性又必然会与反垄断法的规定产生冲突,将知识产权转化为“知识垄断”。(五)特殊卡特尔领域卡特尔又称“横向协议”,是指法律上互相独立的公司为了共同的目的,互相在市场方面达成限制竞争的协议或进行某种协调,从而限制公司在这方面的自主权。一般来说,这种横向协议被视为限制竞争的行为。但是假如某些协议,没有产生限制竞争的效果,反而提高

46、了市场的竞争力,则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合用除外制度。例如:1.不景气卡特尔。为应付不景气,公司合理组合的共同行为;2.合理化卡特尔。旨在使经济过程合理化的协议决议,但合理化的效果应当同与之相关联的限制竞争之间保持适当的关系。3.中小公司卡特尔,为帮助中小公司填补在与大公司竞争中的结构和规模的不利地位,提高中小公司的竞争力,并且未实质性的损害竞争的中小公司之间的联合协议,都是应当允许的。(六)特定的组织和人员的合法垄断这些特定的组织和人员往往制定有特殊的职业六、案例分析(1)本案中,乙公司是哪些行为构成不合法竞争?答:乙公司行贿,获得技术,该行为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乙公司广告发出使人误解的宣传,是对产品质量的虚假表达;乙公司散步虚假事实,损害其他竞争的信誉,属于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乙公司向本市大型商场行贿,构成商业贿赂的行为。(2)对于张某的行为,甲公司应当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答:甲公司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公司员工张某,可以开除。并且规定张某补偿甲公司的损失。(3)李某可以向谁主张补偿?答:可以规定乙公司补偿,也可以规定销售乙公司货品的商场补偿。市电视台和报纸在明知产品质量有问题的情况下仍然广告,应当称道连带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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